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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 >> 银川女子监狱( 宁夏女子监狱) >> 辛林原(辛灵园), 女, 71
个人情况: 原宁夏宁光电工有限公司会计师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籍贯山西人)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7-10-01
案例分类:
技师/大学/大专 退休职员 洗脑班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抄家/非法搜查 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骚扰/恐吓/长期监控 禁止饮食 禁止入厕 关小号/黑屋/铁笼子/隔离/禁闭 受迫害程度:高
交叉列在: 宁夏 > 石嘴山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12-04: ◎辛林原,女,71岁,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再次被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警察并绑架,七月四日被大武口区法院枉法判刑两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辛林原上诉后,二审维持了冤判。非法刑期至二零二六年二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2/4/宁夏26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迫害现况-485754.html 2024-11-15: 宁夏银川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辛林原被劫持到宁夏女子监狱 宁夏银川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辛林原,2024年9月9日被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冤判后,于9月下旬,被劫持到宁夏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辛林原老太太2024年2月21日又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警察刘鹏飞等非法抄家,并绑架,被劫持到石嘴山市看守所关押构陷,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非法起诉,6月6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开庭,7月四日被大武口区法院枉法判刑两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辛林原提出上诉,9月6日二审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1/15/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85045.html 2024-10-23:宁夏银川市辛林原被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冤判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的丈夫收到妻子辛林原上诉至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后的《刑事裁决书》。辛林原被嘴山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冤判两年及勒索罚金一万元。 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今年71岁的辛林原因为修炼法轮大法做好人,被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以(2024)宁0202刑初107号《刑事判决书》,枉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参与的人员:审判长王珏,审判员梁宗权、宋翠平,书记员周海斌,公诉人张招娃。 辛林原不服冤判,提出上诉。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受理她的上诉,并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二审开庭,审理了该上诉案。二零二四年九月九日,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以(2024)宁02刑终47号《刑事裁决书》,枉法维持原判。参与的人员:审判长王华,审判员吕晓芳、魏娟娟,书记员董春祥,公诉人何清。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辛林原的丈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法院邮寄的枉法的《刑事裁决书》,此时辛林原被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 修大法做好人 被石嘴山市国保构陷 辛林原,山西人,一九五三年出生,原宁夏宁光电工有限公司会计师,家住银川市兴庆区。一九九六年,她幸遇法轮大法,得到了身体的健康、道德的升华,是工作单位、邻居、家人公认的好人。 辛林原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屡遭中共抄家、绑架、非法关押等迫害,一到所谓的中共“敏感时期”,都是被骚扰的对象,电话长期被监听,出门就会被跟踪、盯梢,住所被监控。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中午,一自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保大队姓刘的公安人员带了四、五个人强行搜查了辛林原的家,搜查证是现填的。大约一小时后,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满也带了一个人来到辛林原家。非法搜查后的清单既没让辛林原和家人签字,也没给他们留一份。之后,辛林原被绑架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因疫情原因,送看守所不收,改为非法“取保候审”。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保大队一直在继续构陷辛林原。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国保大队警察通知辛林原的家人,让他们去配合调查。第二天,辛林原和家人在去大武口的路上,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辛林原家的二十几万的车被撞报废,辛林原的丈夫断了两根肋骨。 辛林原和家人将发生的事故告诉了国保大队警察,希望他们能派人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事故,毕竟辛林原和家人都是七旬老人。国保大队人员只是说,你们自己处理事故吧,过几天你们再来。在此种情形下,辛林原不得不离家出走,躲避迫害。 再被绑架 遭石嘴山市公检法陷害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已71岁的辛林原又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警察刘鹏飞等非法抄家,并绑架构陷,被劫持到石嘴山市看守所。 此后,辛林原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非法起诉,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律师为辛林原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提出本案指控事实与《刑法》第三百条不符合,法庭有权力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司法解释违背了《宪法》等法律规定,不应该适用司法解释;宗教信仰不应构罪;当事人被指控违背罪刑法定原则;指控被告人的犯罪没有明确具体;本案不存在社会危害性,被视为同案犯的法轮功学员李芝香的辩护人也提出其修炼动机,均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等等。律师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依法维护善良良知,保护正义,撤回起诉。 庭审中,亲友辩护人,辛林原的丈夫陈建国,提出的辩护意见也指出公诉机关对当事人不负责任的种种事实等。最后,陈建国提出:自己现年77岁了,二零一八年查出患有肺气肿,46%的肺黑了,身体每况愈下,自知来日无多,希望老伴辛林原能陪伴其走完最后一程。 辛林原在陈述中坚信:修炼法轮功无罪,做好人无罪!法庭应无罪释放本人。 面对律师、亲友辩护人和辛林原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和陈述,大武口区法院还是枉法判处辛林原有期徒刑两年,并勒索罚金一万元。 辛林原上诉冤案 石嘴山市中级法院枉法判决 辛林原不服冤判,提出上诉。二零二四年九月六日,石嘴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该上诉案(二审)。 法庭审理中,二审辩护律师重复了一审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针对《刑事判决书》,请求法庭对四个问题组织法庭质证澄清。本案没有证据证实辛林原施了“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行为。原判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请二审法院改判辛林原无罪。庭审中,亲友辩护人在重申一审辩护词有效前提下,针对《刑事判决书》的谬误做出了说明与辩解。 然而,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辛林原的丈夫收到石嘴山市中级法院邮寄的枉法的《刑事裁决书》,辛林原被嘴山市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冤判两年及勒索罚金一万元。 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了,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和使众生明白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23/宁夏银川市辛林原被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冤判-484160.html 2024-08-30: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被构陷案即将二审开庭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被构陷案,7月4日,一审下达《刑事判决书》,辛林原被非法被判刑两年、勒索罚款一万元。之后,辛林原本人和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他们接到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通知,将于2024年9月6日(周五)下午2点30分,在宁夏石嘴山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8/30/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81379.html 2024-07-20:宁夏银川市七旬辛林原在石嘴山市被冤判两年上诉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七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辛林原老太太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警察刘鹏飞等三人绑架,非法关押在石嘴山市看守所构陷。七月上旬末,辛林原的丈夫陈建国收到了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签发的《刑事判决书》,辛林原被非法判刑两年、勒索罚款一万元。 《刑事判决书》落款显示了本案的审判长是王珏,审判员是梁宗权、宋翠平,书记员周海斌;出庭公诉人是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张招娃。 本构陷案的开庭时间是二零二四年六月六日上午九时至十一时半,下午一时半至四时。开庭前几个亲友欲进法庭旁听,法警不允许,辩护律师对法警说:这是公开开庭审理,应允许亲友旁听;法警请示领导后,允许八名亲属和亲友进法庭旁听。 庭审中律师从法律、道德层面为辛林原做了有理有据无罪辩护;陈建国从其了解的法律法规和老伴修炼法轮功做好人,退休前在工作单位是个好员工,分房子、涨工资都让给了最需要、喊的最响的人,家庭中做好人等情况,家人认定法轮功是教人做好人的,修炼法轮功无罪。辛林原讲述了人到中年,各种疾病缠身,身体每况愈下,一九九六年,幸遇法轮大法。通过修炼大法,获得了健康身体,道德升华,做一个更好的人。因不愿放弃这么好的功法,多年来屡遭各种骚扰与迫害。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中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是: 1、辩护人认为本案指控事实与《刑法》第三百条不符合,法庭有权利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2、公诉机关的指控与国家规定不相符。 3、司法解释违背了《宪法》等法律规定,不应该适用司法解释。 4、宗教信仰不应构罪。 5、当事人被指控违背罪刑法定原则。 6、指控被告人的犯罪没有明确具体。 7、本案不存在社会危害性。被做为所谓“同案犯”的李芝香的辩护人也提出其修炼动机,均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8、《询问笔录》显示李芝香不认识辛林原,辛林原也不认识李芝香。 9、监控和证人均不能证实李芝香从辛林原处获取法轮功宣传资料。 律师还指出:一九九九年前后到现在废止了的相关规定,印证当事人主观动机不是破坏法律实施。公诉人提到的“两高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和数量达到一定数量的说法,与法律应当维护善良良知,保护正义相违背。关于破坏社会秩序,法律必须是明确具体的,被告人是否犯罪,必须明确具体。关于搜查,公诉人没有否认现场填写《搜查证》,见证人没有任何实际见证言行,明显违反法律程序。关于劣迹,公诉人认可没有《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必须当庭出示的,否则不能认定辛林原之前受到过行政处罚。希望检察机关能够撤回起诉。 庭审中亲友辩护人辛林原的丈夫陈建国提出的辩护意见是:公诉机关对当事人不负责任,在《起诉书》中: 1、将辛林原的大专文化水平写成中专文化。 2、将二零二四年三月四日移送起诉写成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移送起诉。 3、将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被绑架,随即被释放,没有《处罚决定书》一事,做为劣迹收入《起诉书》。 4、将公安认定的李芝香三次在辛林原处获取法轮功宣传资料写成“多次”,何意? 5、卷宗询问笔录显示李芝香、辛林原互不相识,哪个监控或哪个证人或跟踪警察能证实李芝香从辛林原处获取法轮功宣传资料?又出现在《起诉书》中,证据何在? 6、起诉指控要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做不到就是对人权的漠视和践踏。 7、辛林原是个好人,应无罪予以释放。最后,陈建国提出:自己现年77岁了,二零一八年查出患有肺气肿,46%的肺黑了,身体每况愈下,自知来日无多,希望老伴辛林原能陪伴其走完最后一程。 本构陷案开庭前约一周时间,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批准了辛林原丈夫陈建国亲友辩护人及阅卷的申请。阅卷当日,有法官见陈建国离不开吸氧,就帮助陈建国复制案卷,并将其送出法院至所乘坐的车辆,还告诉接送陈建国的亲友,开庭时让他儿子接送。 辛林原山西人,一九五三年八月二日出生,今年71岁,原宁夏宁光电工有限公司会计师,家住银川市兴庆区。一九九六年,她幸遇法轮大法,得到了身体的健康、道德的升华,是工作单位、邻居、家人公认的好人。因不愿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屡遭中共抄家、绑架、非法关押等迫害,一到所谓的敏感时期,都是被骚扰的对象,电话长期被监听,出门就会被跟踪、盯梢,住所被监控。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中午,一自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保大队姓刘的公安人员带了四、五个公安人员强行搜查了辛林原的家,搜查证是现填的。大约一小时后,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满也带了一个人来到辛林原家。非法搜查后的清单既没让辛林原和家人签字,也没给他们留一份。之后,辛林原被绑架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因疫情原因,送看守所不收,非法改为“取保候审”。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保大队通知辛林原的家人,让他们去配合调查。第二天,辛林原和家人在去大武口的路上,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辛林原家的二十几万的车被撞报废。辛林原和家人将发生的事故告诉了国保大队,希望他们能派人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事故,毕竟辛林原和家人都是七旬老人。国保大队人员只是说,你们自己处理事故吧,过几天,你们再来。 在此种情形下,辛林原不得不离家出走,躲避迫害。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已71岁的辛林原被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刘鹏飞等警察绑架,随后被非法关押到石嘴山市看守所至今。 经历了二十几年的迫害,在高压恐怖的环境下,老人的身心受了极大的伤害。而她没有违背任何法律,只是坚持按照“真、善、忍”做一个好人、一个高尚的人。 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四日签发的《刑事判决书》,其判决依据是: 1、辛林原多次向李芝香提供了法轮功宣传品。 2、从辛林原住所搜查扣押的打印机、“真相币”、U盘、MP3等物证。 3、被告人辛林原对其涉嫌宣传“法轮功”的情况没有相关供述。 本构陷案《刑事判决书》使用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往来法律文书中对法轮功学员李芝香“三次”或“多次”从辛林原处获取法轮功宣传品有两种描述,一是大武口公安分局刘鹏飞警官亲口对辛林原丈夫陈建国讲的,是公安分局的侦查人员跟踪李芝香由大武口到银川辛林原家的,本案《刑事判决书》之前的往来法律文书均是如此沿用的;一是本案《刑事判决书》第八页(6)描述的,“案件现场照片,监控截图,证实:同案被告人李芝香(已被非法判三年半入狱)前往辛林原位于银电小区的家中,拿取法轮功宣传资料。” 对同一件事件的发生及其全过程在同一案件中的法律文书里的描述应该是唯一的,如果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描述,在没有其它有力佐证的话,那就是疑证或假证。疑证或假证是不能做为判刑的依据的。本案《刑事判决书》没有列举第三方、第四方以至更多证据来证实这两种描述的真假,故依据这两种描述中的任一种描述判案都是违法的。 本构陷案制造的所谓“同案犯”李芝香从大武口到银川辛林原家拿取法轮功宣传资料,是《刑事判决书》认可了侦查机关、审查机关的认知,但三家均没有给出这一行为的证据。 这种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证实推理的真实存在,只能证明办案人员在制造案件、制造证据。《刑事判决书》的第十三页、十四页附有《随案移送物品清单》所列扣押证据,全部没有来源,特征描述严重缺失,就可从侧面证明李芝香到辛林原家获取“法轮功”宣传资料是没有证据的主观臆想,好听一点就是搅了一锅浆糊。法律文书必须要严肃认真制作。 《刑事判决书》的第十三页、十四页附有《随案移送物品清单》。这个《随案移送物品清单》近似于万能,物品特征的描述缺失太多,全部无来源、出处描述,严重违反相应法律法规的起码要求,直接导致近似物品均可当作物证使用。为制造案件、制造物证、诬陷他人留有随意变更物证的充分余地,开了方便之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起施行的修改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三份,写明财物或者文件的名称、编号、数量、特征及其来源等,由侦查人员、持有人和见证人签名,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交给公安机关保管人员,一份附卷备查。” 《刑事判决书》所附《随案移送物品清单》,有写错物品名称的,有用别字替代的,数字大小写混用的,特征栏除了重复名称、数量、单位外,特征描述少的可怜,扣押物品均没有来源和出处的描述,每项多件物品没有编号。《随案移送物品清单》不能作为判案依据,不能做为证据使用的。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是合法的。 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了,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和使众生明白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本构陷案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根据,指控是虚无缥缈的臆断,每一个构陷环节都是违法违规的,都是不能做为证据使用的,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假错案。衷心希望所有办案人员和到庭人员能从庭审的各个环节、正与邪的较量中能明辨是非看清善恶正邪,依现有明文有效的法律法规做出正确选择,不要参与这场迫害,毁掉自己及家人的未来,维护法律和道德的尊严,在自己的能力之内尽量避免给当事人及家人造成更大的伤害,避免将来可能产生的司法赔偿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的追责。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20/宁夏银川市七旬辛林原在石嘴山市被冤判两年上诉-479886.html 2024-05-28: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面临非法开庭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于2024年6月6日上午九点,在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法院被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28/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478089.html 2024-05-01: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被迫害案已构陷到法院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被迫害案,已被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构陷到大武口区法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1/二零二四年五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75838.html 2024-03-29:七旬辛林原被非法关押 家人申请会见、阅卷被回绝 宁夏银川市71岁的法轮功学员辛林原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警察刘鹏飞等三人绑架,非法关押到石嘴山市看守所,她被构陷到检察院。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她的家属及儿子亲友辩护人,从银川市居住地前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会见了第二检察部辛林原迫害案的办案人张招娃、雷英(电话0952--2021817)。 家属将《取保候审申请书》当面交给办案人员张招娃检察官。疾病缠身的辛林原丈夫(77岁)脖子上挂着吸氧机和心脏检测仪,向办案人员讲述了自己的身体情况,并讲述了大武口区公安分局办案警察执法犯法、欺骗执法、撒谎执法的情况;向大武口区检察院申请给辛林原办理取保候审。当时,检察官张招娃回答,取保候审办不了,要给辛林原定罪。辛林原丈夫陈建国大声说,你把定罪的法律拿出来,我有公安违法的证据,你定罪看看。一气之下,气上不来,赶快吸氧。 作为亲友辩护人的辛林原儿子说,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我有阅卷的权利,我有会见的权利,我向尊敬的检察官提出申请。当时被张招娃一口回绝。张招娃有这个权力吗? 检察官张招娃回绝辛林原亲友辩护人的法定申请是张招娃的个人意见还是检察院或检察二部的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其他辩护人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四十条明文规定是“其他辩护人经法院、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起施行的《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十八条“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以外的辩护人向检察院申请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或者申请同在押、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的,由检察院负责捕诉的部门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在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辛林原丈夫和儿子离开检察院后,张招娃又电话告知辛林原儿子说;下午三点亲友辩护人来检察院一趟。三点辛林原儿子准时到了检察院,张招娃说我们要去看守所见辛林原,要求她认罪认罚。亲友辩护人说我妈修炼这么多年,她坚信真善忍,她不会认罪认罚的! 家属的取保候审申请、亲友辩护人的阅卷、会见申请遭检察官拒绝以后,辛林原丈夫和儿子亲友辩护人表示:随后将后者的书面申请书递交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为辛林原能够办理取保候审和亲友辩护人会见、阅卷再争取一下。家属认为,向检察院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履行法律赋予亲友辩护人的会见、阅卷是正常的法律行为,办案检察官为什么不问青红皂白的就拒绝哪? 在三月二十五日之前,辛林原银川居住地的社区领导许毅凡来到辛林原家,看望了体弱多病的辛林原丈夫陈建国,说是受自治区党委领导委托来的,有什么困难我们帮助解决。陈建国表示感谢。由于陈建国此前向多位领导或多个部门邮寄了信访信,个别部门的领导、或委托他人代劳到银川陈建国的家里看望了陈建国,并询问了其病情及当前的家庭生活情况,也表示愿意提供帮助。 请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的领导和各位检察官真正了解了解法轮功到底是什么呢?法轮功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教人真、善、忍,重德行善,做一个真正的好人。不吃喝嫖赌,不坑蒙拐骗,无任何不良习性,更不用说违法犯罪了。一九九八年下半年,以前人大委员长乔石为首的部分全国人大离退休老干部,对法轮功进行了深入调查,得出“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结论。 辛林原一九五三年八月生,原宁夏宁光电工有限公司会计师,家住银川市兴庆区,她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公民,因为人到中年之时,各种疾病缠身,身体每况愈下,一九九六年,她幸遇法轮大法。通过修炼大法,得到了身体的健康、道德的升华。她因不愿放弃这么好的功法,遭中共迫害,经历了种种迫害,如抄家、绑架、非法关押等。 《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法律只惩治行为,不惩治思想。思想不构成犯罪。所以,信仰法轮功无罪。中国法律没有一条说法轮功是邪教,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公安部(公通字[2000]年39号)文件认定十四种邪教根本没有法轮功,这个文件在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五年、二零一四年公布了三次;他向全社会在证实什么?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第五十号》文件,废止了一九九九年有关法轮功书籍的禁令,明确表示,在中国印刷、拥有法轮功相关书籍资料是合法的。 修炼、传播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信仰合法,迫害有罪!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29/七旬辛林原被非法关押-家人申请会见、阅卷被回绝-474675.html 2024-03-19: 宁夏银川市七旬老太辛林原被构陷到检察院 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也就是正月十三日,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警察刘鹏飞(电话:0952-2680036)等三人绑架到石嘴山市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三月七日,家属陪同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了71岁的辛林原。得知辛林原目前双眼视力非常不好,左眼1100度,右眼1200度,家属已按看守所的要求配置好眼镜邮寄给石嘴山市看守所。辛林原被送进看守所时医院查出心脏有较重房颤。辛林原向律师讲述了她被绑架的经过和在看守所的生活环境,询问了丈夫和母亲的身体、生活状况。 辛林原家人根据她目前身体状况、她丈夫身体状况和辛林原89岁高龄母亲的生活起居等均需有人照顾,撰写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准备送交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为辛林原办理取保候审,一为改善辛林原的生活环境,二为照顾患病的丈夫和高龄的母亲。她的家人均认为她是无罪的,不应承受这样的魔难。 当家人和律师到达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时,家人打电话联系刘警官,说明要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刘警官说,不用送来了,案件已移送大武口区检察院了。家人问什么时候移送的,刘警官回答今天上午送去的。 律师和家人又辗转来到大武口区检察院,检察院告知案卷刚送来,现在阅不了卷,下周来阅卷吧。过程中得知,非法批捕辛林原的检察官是王浩宁。 辛林原一九五三年八月生,原宁夏宁光电工有限公司会计师,家住银川市兴庆区,她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公民,因为人到中年之时,各种疾病缠身,身体每况愈下,一九九六年,她幸遇法轮大法。通过修炼大法,得到了身体的健康、道德的升华。她因不愿放弃这么好的功法,遭中共迫害,经历了种种迫害,如抄家、绑架、非法关押等。 辛林原丈夫近二年来一直向相关政府机构反映被骚扰等迫害情况 自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中午,辛林原的住宅遭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政保大队刘警官一行非法搜查以来,辛林原没有修炼的丈夫陈建国(75岁,1965年报名上山下乡的北京知青,患肺气肿,46%的肺叶黑了,离不开吸氧)针对刘警官等所谓“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言行,特别是以恐吓、威胁、随意扩大搜查范围、任意制造证据等方式,逼供患较重心脏房颤的辛林原老太太的执法犯法行为,以书面材料分别向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公安部部长、中央统战部部长、宁夏区党委书记、宁夏区政府副主席、宁夏区检察院检察长、宁夏区统战部部长、新华社宁夏分社社长、九三学社宁夏区委会主委、新华社社长、宁夏区政府主席、宁夏区公安厅厅长、宁夏区信访局领导、宁夏区石嘴山市公安局负责人、宁夏石嘴山市检察院负责人、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分局负责人、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负责人等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邮寄了信访信。 二零二三年一月九日,宁夏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区分局马斌电话告知陈建国,要求陈建国去局里取书面形式的《关于陈建国反映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陈建国回复了“当前身体不允许”。陈建国于三月七日才接到顺丰快递转送的《关于陈建国反映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较行文时间整整滞后58天送达信访人。显然违背了《信访工作条例》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的规定。陈建国于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五日分别向大武口区政府、石嘴山市公安局寄去了《关于申请对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分局对我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进行复查的请求》函,滞后《关于陈建国反映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要求的30日内(按一月九日行文之日算起)提出复查的时间;这是《关于陈建国反映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滞后58天送达造成的。 陈建国在《关于申请对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分局对我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进行复查的请求》函中,请求相关部门领导认真查处属下警察的违法执法言行、警风、警纪、警德。 辛林原丈夫陈建国给各位领导及负责人邮寄的信访信附有四份材料。分别是: (一)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写的《情况反映》; (二)二零二三年三月七日收到的顺丰快递转交的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分局《关于陈建国反映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复印件; (三)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写的《关于申请对石嘴山市公安局大武口分局对我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进行复查的请求》; (四)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写的《关于大武口公安分局<违反信访工作条例〉的情况反映》......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19/宁夏银川市七旬老太辛林原被构陷到检察院-474349.html 2024-02-25: 宁夏银川市七旬辛林原再遭非法关押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宁夏银川市七旬法轮功学员辛林原女士遭绑架,随后被劫持到石嘴山市大武口看守所非法关押。 辛林原一九五三年八月二日出生,今年71岁,籍贯山西人,原宁夏宁光电工有限公司职工,会计师,家住银川市兴庆区。 辛林原是一位奉公守法的公民,因为人到中年之时,各种疾病缠身,身体每况愈下,一九九六年,她幸遇法轮大法。通过修炼大法,得到了身体的健康、道德的升华。她因不愿放弃这么好的功法,遭中共迫害,经历了种种迫害,如抄家、绑架、非法关押等。 二零零零年十月底,在天安门广场,辛林原被两名公安小警察拦住,问辛林原是否炼法轮功?辛林原拒绝回答,就被劫持到天安门派出所。一名高大壮实的中年男警对辛林原一顿暴打后,把她关在铁笼子里,不给吃喝,也不许上厕所。辛林原被非法关押一天后,被交宁夏驻京办继续关押,并将辛林原仅剩的三百元钱全部收缴,说是关押法轮功学员的费用。 两天后,宁夏银川解放西街派出所指导员汤小兰、户籍警董××和辛林原单位人事部门的一名职工,将辛林原带回银川。随后,辛林原被非法抄家,她的法轮功书籍等物品被拿走。 从此,辛林原成了“挂号”人物,派出所、单位、居委会人员多次来人、来电话,“询问”做笔录,做工作逼辛林原放弃修炼。 二零零一年腊月二十八,解放西街派出所的警察又一次闯入辛林原家非法抄家,并把辛林原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并骗辛林原说:“做完笔录就回来。”辛林原信以为真。谁知做完笔录,警察就把辛林原关押到银川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罪名是“扰序”。辛林原的老伴气愤地说:“快过年了,她在家里做饭,准备过年的东西,你们跑到我家里来抓人,还说是她扰序,到底是谁扰谁的序呀?”二零零二年的过年期间,辛林原是在拘留所度过的,而辛林原的家人是在泪水和担忧中度过的。 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三年,辛林原曾两次被解放西街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并被带到派出所恐吓、威胁。 二零零三年六月,辛林原被解放西街派出所董××等绑架至洗脑班(所谓的“法制教育学习班”)非法关押两个月之久。 二零零七年八月,在吴忠市,辛林原看望其他法轮功学员时,被绑架到当地派出所非法关押两天。 二零零七年九月中旬,辛林原被银川解放西街派出所指导员周××带人又一次绑架到洗脑班,非法关押近两个月。 二零零八年,在一位法轮功学员家,二十多个公安警察撬开门锁,强行闯入,辛林原和这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扣留一天。 二零一零年六月,辛林原家又一次被抄,警察搜走了辛林原的书籍、mp5、mp3等物品。辛林原被迫流离失所,只好搬到新市区居住。 二零一一年八月,辛林原又一次被绑架,租住的房子被查抄。辛林原被非法关押到银川看守所二十七天。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上午,辛林原家去了两个片警,是属于西街派出所社区片警,说过来看看,还要对辛林原拍照,被辛林原制止。 二零二零年七月中旬至今,宁夏银川市包括辛林原在内的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单位人员的骚扰。 二零二一年,辛林原于众多银川市法轮功学员遭骚扰迫害。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中午,一自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保大队姓刘的公安人员带了四、五个公安人员强行搜查了辛林原的家,搜查证是现填的。大约一小时后,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满也带了一个人来到辛林原家。非法搜查后的清单既没让辛林原和家人签字,也没给他们留一份。之后,辛林原被绑架到石嘴山市公安局,因疫情原因,送看守所不收,非法改为“取保候审”。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三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保大队通知辛林原的家人,让他们去配合调查。第二天,辛林原和家人在去大武口的路上,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辛林原家的二十几万的车被撞报废。辛林原和家人将发生的事故告诉了国保大队,希望他们能派人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事故,毕竟辛林原和家人都是七旬老人。国保大队人员只是说,你们自己处理事故吧,过几天,你们再来。 在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国保大队的人多次威胁,和辛林原的家人说要判辛林原四至七年,甚至更长。在此种情形下,辛林原不得不离家出走,躲避迫害。 经历了二十几年的迫害,在高压恐怖的环境下,辛林原的身心受了极大的伤害,一到所谓的敏感时期,辛林原都是被骚扰的对象,电话长期被监听,出门就会被跟踪、盯梢,住所被监控,辛林原的家人也提心吊胆。而辛林原没有违背任何法律,只是有一个自己的信仰,只是有一个想做一个好人、一个高尚的人。 可是,在辛林原离家一年多后,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已七十一岁的她再遭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到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看守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2/25/宁夏银川市七旬辛林原再遭非法关押-473589.html 2023-07-17: 2022年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概述 四、流离失所一人:辛林原 辛林原女士是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五日中午,一位自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保大队姓刘的,带了四、五个警察强行闯入辛林原的家,搜查证是现填的。大约一小时后,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满又带一人到辛林原家。一伙人非法搜查后的搜查清单,没让辛林原和她家人签字,也没留一份。 非法抄家后,辛林原被带到石嘴山市公安局,随后又被劫持到看守所。因疫情严重,看守所不收,改为“取保候审”,辛林原当时回家了。 六月十三日,大武口区国保大队人员通知辛林原家人,让辛林原去大武口配合调查。第二天,辛林原和家人在去大武口的路上,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她家二十几万的车被撞报废。辛林原和家人将事情告诉了国保大队人员,希望他们派人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他们只是说,你们自己处理事故吧,过几天,你们再来。 大武口区国保大队人员在绑架、构陷辛林原的过程中,多次威胁她和她家人说要判四至七年,甚至更长。此后,辛林原流离失所。中共迫害法轮功后,辛林原曾被绑架到洗脑班、看守所非法关押,多年中屡遭骚扰迫害。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7/17/2022年宁夏法轮功学员遭迫害案例概述-463034.html 2022-12-03: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被迫害离家出走 2022年5月15日中午,一自称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保大队姓刘的公安人员带了四、五个公安人员强行搜查了辛林原的家,搜查证是现填的。大约一小时后,银川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满也带了一个人来到辛林原家。搜查后的搜查清单既没让辛林原和家人签字,也没给他们留一份。 搜查后,辛林原被带到石嘴山市公安局,因疫情原因,送看守所不收,改为“取保候审”。 2022年6月13日,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国保大队通知辛林原家人,让他们去配合调查。第二天,辛林原和家人在去大武口的路上,发生严重交通事故,辛林原家的二十几万的车被撞报废。辛林原和家人将发生的事故告诉了国保大队,希望他们能派人到事故现场协助处理事故,毕竟辛林原和家人都是7旬老人。他们只是说,你们自己处理事故吧,过几天,你们再来。 在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国保大队的人多次威胁和家人说要判4—7年,甚至更长。在此种情形下,辛林原只有离家出走。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3/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52647.html 2022-07-22: ◇近日获悉,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已回到家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7/22/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46435.html 2022-06-29: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再遭绑架 二零二二年三月前后,宁夏石嘴山市法轮功学员李芝湘到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家做客,出门后遭跟踪绑架。随后,辛林原被抄家绑架。当时银川市看守所因防疫拒收两人,两人被放回家。近期,辛林原再次被绑架,李芝湘情况不明。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6/29/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45576.html 2020-08-28: 近期宁夏银川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骚扰 七月中旬至今,宁夏银川市多名法轮功学员遭辖区派出所、居委会、单位人员的骚扰,骚扰的方式有拍照、问话、上门登记核查、逼迫签“三书”、逼迫签字、按手印等;有的法轮功学员已退休二十多年未交党费,单位退休人员管理部门、党支部人员、单位领导找到家中,说是宁夏自治区党委下的通知,要求将退休人员所谓的“组织关系”转到社区,强迫放弃信仰、补交党费,并威胁:不交党费,就停发养老金。被骚扰的法轮功学员,有的慈悲讲真相、有的严词制止拍照、有的拒不配合。 目前已知被骚扰的人员,银川市三区有:吴进芳、王国霞、谢毅强、李金花、辛林原、张晓萍、李淑霞、白凤香、李秀芳、王建军、姚金霞等人;贺兰县有:张久香。 另外,银川市金凤区法轮功学员冯建红近日被非法抄家抄店。宁夏银川市灵武市的多名法轮功学员近日也被骚扰。 目前已知参与骚扰的单位有: 前进街派出所、新华街派出所、长城路派出所、德胜工业园区派出所、玉皇阁北街派出所、银川市邮政局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8/28/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11063.html 2017-04-09: 宁夏银川市辛林原等法轮功学员被片警骚扰 二零一七年四月五日上午,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法轮功学员辛林原家去了两个片警,是属于西街派出所社区片警,说过来看看,觉的好就在家炼,不要出去相互联系,也不要出去对别人讲。还要对辛林原拍照,被辛林原制止。 辛林原给他们讲:修炼法轮功是公民的正当权利,中国至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违法,所以任何迫害都是在执法犯法。片警说,有法律文件,我回去找找,就匆匆离开了。 最近,法轮功学员李金花父母家也有警察骚扰,没有敲开门,走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9/二零一七年四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45154.html 2011-08-25: 银川市六一零、国保近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 (明慧网通讯员宁夏报道)近期,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辛林原、李金花、隆竹云相继被银川市“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专门成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及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他们被分别非法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和银川市拘留所。 一、辛林原被绑架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 八月十二日早九点左右,辛林原在回家的路上被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公安分局、西花园派出所、兴庆区国保大队的十几个恶警跟踪绑架,随后被强行押回家中,并非法抄家。现辛林原被关押在银川市看守所。 辛林原,女,会计师,已退休。中共邪党十七大前夕,辛林原曾被恶警劫持至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七年九月被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公安分局恶警绑架非法拘禁在银川市看守所。从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她几次被绑架,多次被骚扰。辛林原夫妇不堪“六一零”警察、居委会人员的骚扰,近年来租住在银川市西夏区西花园小区。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25/银川市六一零、国保近期绑架多名法轮功学员-245845.html 2011-08-21: 宁夏银川法轮功学员遭绑架的详细情况和一些更正 1.2011年8月12日,早上9点钟左右,宁夏银川西夏区西花园法轮功学员辛林原,在回家的路上遭十几个恶警绑架,随后被绑回家中,强行非法搜家。现在辛林原被非法关押在宁夏银川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21/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45663.html 2011-08-17: 近日宁夏法轮功学员辛林原、隆竹云遭绑架 2011年8月12日早九点左右,一伙中共流氓绑架了宁夏银川新市区西花园法轮功学员辛林原(女),并被非法抄家。现辛林原被非法关押在银川看守所。2011年8月15日晚9时左右,新市区法轮功学员隆竹云被从家中绑架,参与恶警有5人。其中一人是市公安局的王世元,另一名自称是金凤区公安局的。另3名身份不详。现不知被绑架到何处。2011年8月15日晚9时左右,新市区法轮功学员隆竹云被从家中绑架,参与恶警有5人。其中一人是市公安局的王世元,另一名自称是金凤区公安局的。另3名身份不详。现不知被绑架到何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7/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45509.html#11816225456-1 2011-08-17: 宁夏银川市李金花、辛林原被绑架经过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中午十一点左右,银川市“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恶警王满伙同银川市公安局一处恶警、兴庆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西花园派出所所长张中等将法轮功学员李金花、辛林原同时从各自租赁的住宅内强行绑架。随后将二人非法关押到银川市看守所。 八月十二日中午十一点左右,李金花从外边回来,被守候在单元门口的六一零恶警王满、西花园派出所所长张中、教导员史磊及居委会的人截住,要她开门進屋搜查,李金花不同意,双方僵持到中午一点。后来恶警们强行抢夺了钥匙,非法進屋劫掠。恶警王满匪气十足,亲手将李金花留给女儿(十五、六岁)的饭钱从李金花女儿的手里抢走。随即强行绑架了李金花,并于当天下午关押到银川市看守所。 李金花家人曾到西花园派出所打听李金花下落,但恶警们互相推诿、隐瞒。其后,李金花家人打横幅到看守所要人,详见:《银川市李金花家人打横幅到看守所要人》。 李金花(女,四十左右)及其兄李士林因信仰法轮功,曾在二零零三年五月份同时被绑架,分别判冤狱三年和四年。 法轮功学员辛林原十二日同一时间内也在家中被绑架,随即被关押到看守所。 辛林原,女,会计师,已退休。中共邪党十七大前夕,辛林原曾被恶警劫持至洗脑班迫害;二零零七年九月被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公安分局恶警绑架非法拘禁在银川市看守所。二零一零年七月曾被恶警到家骚扰。因多年来恶警和居委会恶人的骚扰,他们夫妇只得租赁房屋居住。 据悉,此次二人被绑架前,恶警曾长期对其家人电话监控,然后蹲坑。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迫害案件。 正告参与迫害的恶人: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已躺在床上挺尸,随时准备接受审判;宁夏“六一零”头目苏德良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在德国访问时,被国际人权组织(IGFM)及法轮大法协会起诉,指控其在中国对法轮功修炼者酷刑折磨及人身伤害。所有参与迫害者都没有好下场。你们不听法轮功学员的劝告,还在继续作恶,等待你们的将是天理和法律的审判和制裁,这一天为时不远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7/宁夏银川市李金花、辛林原被绑架经过-245472.html 2011-08-16: 银川市李金花家人打横幅到看守所要人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宁夏银川市法轮功学员李金花在住处遭银川市“六一零”恶警王满和西花园派出所张中等绑架。第二天,李金花的女儿苗珊打着“还我妈妈”的横幅,到看守所要人。 八月十三日,苗珊和家人及法轮功学员,到西花园派出所要人。在派出所,警察说没见人,并要给家属们拍照,被拒绝后警察想要动手打人。亲朋们向过往围观群众讲述信仰合法、炼功无罪和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迫害的事实,围观的群众纷纷表示同情。 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派出所告知了,李金花被关在看守所。家人来到银川看守所,正好碰到参与绑架的恶警王满一伙。苗珊打着“张中 还我妈妈”的横幅,哭着向他们要人。大家高声喊着“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拦住王满的车,要求放人。并继续讲述法轮功学员没有做甚么坏事,你们迫害好人,把人关在这里,心安吗?王满等无话可说,最后弃车溜走。 李金花因坚持修炼“真善忍”,二零零零年曾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三年五月份和哥哥李士林一同被绑架,后被分别判冤狱三年、四年。 由于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造成李金花家庭破裂,她一个人带着女儿苗珊在租住的房子内,靠打工维持生活。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二日,银川市六一零、公安局一处、兴庆区分局国保大队的恶警王满伙同西花园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及几名恶警,到西花园小区十一号楼的李金花住处。中午十一点左右,李金花从外边回来,准备上楼给小孩做饭,被守在单元门口的六一零恶警王满、西花园派出所张中、史磊及居委会的人截住,要她开门進屋搜查。李金花不同意,双方僵持到中午一点,恶警们强行抢夺走钥匙,非法進屋抄家抢劫,随后绑架了李金花。恶警王满并动手从李金花的女儿苗珊手里抢夺走了李金花给孩子的钱。 苗珊正上高中,现在马上就要开学了,李金花被绑架后,孩子一下子失去了生活的依靠。 据悉,八月十二日,在李金花被绑架之前,银川老城的法轮功学员辛林原也同时被恶警绑架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6/银川市李金花家人打横幅到看守所要人-245463.html 2011-01-15: 二零一零年宁夏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 七月七日至九日,宁夏各市“六一零”警察有预谋的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七月七日至九日,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灵武市、石嘴山市、中卫市“六一零”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抄家,甚至绑架法轮功学员。 (1)七月七日至九日,银川市六一零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淑芳、辛林原等人家中骚扰。 (2)七月九日,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长李军、副队长马宝珍带几名警察伙同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国建军,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正江、王浩等,先后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岳钦、钞旌佩、马雄德和他的儿子。并非法对三名法轮功学员抄家,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马雄德的儿子被关了一天一夜后放回,其他三人被非法关押在吴忠看守所。岳钦至今还被非法关押在吴忠市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日,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了马雄德、岳钦。马雄德的妻子郑凤英二零零九年十一月遭吴忠市检察院非法批捕,被迫流离失所,至今还没回到家中。 (3)七月七日至九日,灵武市六一零的多名警察到法轮功学员严英、张兰芳等人家中非法骚扰。 (4)七月七日至九日,石嘴山市也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骚扰。 (5)七月七日至九日,中卫市也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骚扰。 据悉,此次大规模有预谋的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指令是宁夏公安厅副厅长兼“防X办”主任乔恩成下达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5/二零一零年宁夏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案例-234890.html 2010-08-02: 宁夏各市六一零警察骚扰绑架法轮功学员 七月七日至九日,宁夏银川市、吴忠市、灵武市、石嘴山市六一零警察无辜到法轮功学员家骚扰、抄家,甚至绑架法轮功学员。 七月七日至九日,宁夏银川市六一零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张淑芳、辛林原等人家中骚扰。 七月九日,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国保大队长李军、副队长马宝珍带几名警察伙同利通区古城派出所薛明华、朝阳派出所馘建军,青铜峡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长李正江、王浩等,先后绑架了三名法轮功学员岳钦、钞旌佩、马雄德还有马雄德的儿子。并非法对三名法轮功学员抄家,抢劫了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马雄德的儿子被关了一天一夜后放回。其他三人现还被非法关押在吴忠看守所。 据悉,几名警察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马雄德家,逼问其妻郑凤英的下落(二零零九年三月遭迫害,十月流离失所,至今不知去向)。马雄德父子无法告知。警察便将马雄德父子强行绑架到派出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2/227849.html 2007-10-17: 宁夏“六一零”洗脑班又在做恶 宁夏“六一零”邪恶组织在二零零二年十一月开办的洗脑班由于大法弟子正念抵制,于二零零三年就解体了。可是近日由于恶党所谓的十七大召开,“六一零”歹徒又开始办洗脑班劫持迫害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九月下旬,因邪党要在十月召开“十七大”,宁夏“六一零”的邪恶之徒蠢蠢欲动,又在原地办起了洗脑班。九月二十六日银川市大法学员辛林原被六一零恶警伙同居委会恶人从家中被绑架至此;九月二十九日银川市大法学员司玉蓉被六一零恶警从家中绑架至此;另外,宁夏石嘴山市大法学员李芝湘,还有不知名的两名大法学员也被非法拘禁在此。 责问宁夏六一零恶人:给信仰“真、善、忍”的大法学员洗脑,难道要让他们放弃做好人,按“假、恶、暴”的标准做人吗?你们践踏法律、泯灭良知,跟随恶党一意孤行,迫害好人,下场会如何?邪党高调叫喊“和谐”,为甚么开个会还要抓人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7/164691.html 2007-10-03: 银川西夏区大法女弟子辛林原于九月二十六日左右失踪,初步证实已被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公安分局警察绑架,现被非法拘禁在银川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3/163821.html 2007-10-01: 宁夏银川市大法弟子辛灵园下落不明 宁夏银川市大法弟子辛灵园,女,50多岁,9月26日晚上外出,至今没有消息,家人十分着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163660.html 银川女子监狱( 宁夏女子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0951)2025-02-27: 宁夏银川市女子监狱
陶彦荣:监狱长,宁夏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电话:13709521778 张宁平:女子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电话:19995081975 周秀明:女子监狱教育与劳动改造科科长;电话:18995109189 罗云琳:女子监狱心理矫治中心主任;电话:13995304756 女子监狱五监区人员信息 叶永玲:女子监狱五监区监区长,一级警长;电话:13709586922 宋 薇:女子监狱五监区监区长; 赵 娟:女子监狱一级警长; 秦文杰:女子监狱一级警长; 雷 铭:女子监狱一级警长; 赵 慧:女子监狱一级警长; 康 玺:女子监狱一级警长;电话:13895315201 张 悦:女子监狱五监区二级警长;电话:18995415626 邱爱霞:女子监狱五监区教导员;电话:19995081296 朱 娟:女子监狱二级警长;电话:13723392499 关英晶:女子监狱二级警长;电话:13519210759 李 鹏:女子监狱二级警长;电话:15500832378 杨 静:女子监狱二级警长;电话:13895616120 宋卿语:女子监狱二级警长;电话:14795071166 张月琴:女子监狱二级警长;电话:19995081126 侯静晋:女子监狱二级警长;电话:18709579570 高雯霁:女子监狱二级警长;电话:18695174501 董文洁:女子监狱二级警长;电话:13469517722 薛玉红:女子监狱二级警长; 胡惠霞:女子监狱一监区教导员;电话:13995206611 董 莹:女子监狱一监区监区长,二级警长;电话:15009582655 张雅菁:女子监狱二监区三级警长; 19995081290 王晓丹:女子监狱三监区监区长;电话:13909553668 祁 祺:女子监狱三监区教导员;电话:18709682216 文 军:女子监狱七监区长;电话:13895196013 黄海军:女子监狱八监区监区长;电话:19995081286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0951)2011-08-21:
具体参与的单位有: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区分局,西花园派出所,兴庆区国保大队。 恶警有:王满(市公安局),电话:0951-6915127 陈建华(西夏区分局),电话:0951-3851100(注:绑架隆竹云时并无此人) 骆建(公安厅),电话:0951-6136155,公安厅总机:0951-6136000 相关人员:郝占江(自治区 政法委书记)0951-6888489 杨建军(市公安局) 张中(西花园派出所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