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20: 大法弟子
刘志萍被迫害事实
大法弟子
刘志萍是九九年以前开始修炼法轮功的。在中共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后,一九九九年八月份被赵各庄镇邪党人员拉到“转化”班洗脑。当时参与迫害的有李振生(镇长)、贾永宝(镇书记)、李银(政法委书记)、方永武等。
二零零零年清明节,涞水县“六一零”指使赵各庄镇派出所恶警从家中将大法弟子
刘志萍绑架到涞水县党校迫害十七、八天,被罚款三千三百七十元。参加迫害的有涞水县“六一零”、县政府机关、公、检、法、司、政法委、赵各庄镇政府、赵各庄镇派出所等,直接责任人:李振生(镇长)、贾永宝(镇书记)等。
二零零零年“七二零”,恶徒将大法弟子
刘志萍、魏春兰、曹继伟、孟庆莲、刘秀合、孟庆英和大孟庆莲骗到镇政府,大法弟子们绝食反迫害,他们说不吃也得交一百元饭费,绝食三天后才将大法弟子们放回。当时参与迫害的有李振生、李银、杨秀华(涞水人)、刘兴月(白涧人)、张秀山(白涧人)、贾永宝(书记)、张文刚,由镇政府直接迫害。
二零零一年清明节前两天,赵各庄镇派出所恶警贺宇新、仁孟田、甄湛江(音)和一个姓马的人将
刘志萍非法抓到赵各庄镇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过程中
刘志萍的鞋子被甩丢,衣服也被扯破了,勒索
刘志萍家属二百元钱。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二日,李振生带领方永武、李银等七、八个恶徒又将
刘志萍和魏春兰、孟宪彬三人非法抓到镇政府关押,当时是夜间十一点半左右,他们跳墙踹屋门闯入室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在镇政府关了一夜,第二天被送往涞水县拘留所,非法关押大约五十天后,
刘志萍绝食八天,被转到涞水县“招待所”洗脑班迫害六天,家属多次前去要人,后将人要放回。家属被勒索一千元,请他们吃饭花了三百多元。几年来
刘志萍被迫害和被抄家勒索共计五千五百二十多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0/163041.html
2026-09-13: 一、涞水县公安局
地址:河北涞水县府前街370号
电话:
0312-4522219 、
0312-4526601; 举报电话:
0312—4532110涞水县公安局局长:武永利
13932221889(2024年5月24日任职至今)
公安局副局长:代春杰
13930218895副局长:韩飞
公安局国保大队长:陈迎春
13603129007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县纪委监委)
地址:涞水县府前街129号 书记:付鹏海
县纪律监察委员会书记:苏涛
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张新宇、时伟光
委员:李莉、冀爱学、李尚
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赵为民(2026年4月24日任职)
三、河北涞水县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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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书记:李晓亮(涞水人,2026年2月任职)
四、河北涞水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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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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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涞水县拘留所
所长:李东启;座机
0312-4510844八、河北涞水县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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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0312-4522001县委书记:安熠辉(24年11月任职至今,曾任高碑店市委书记)
县委副书记:吴磊
县委副书记:秘杰鹏(2026年7月20日任
职)、吴四军
九、河北涞水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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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副县长:康田、王自强
十、涞水县信访局 邮编074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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