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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 长春 宽城区 吉林省女子监狱(原黑嘴子女子监狱, 长春女子监狱) >> 王亚鹃(王亚娟), 女, 50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吉林省农安县小和隆
有关恶人: 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郑伟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处八年有期徒刑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7-06-04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王亚鹃的丈夫 王亚鹃(王亚娟)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1-07: 吉林女子监狱虐待农安法轮功学员王亚娟

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王亚娟女士已被从十监区(有重病的)转到八监区加重迫害。每天早上五点起床,晚上九点睡觉,中午吃饭十分钟,其它时间均坐小板凳,眼神、身体要求纹丝不动,强迫看洗脑宣传,不让花钱,并且还有包夹!

王亚娟白细胞少(营养不良)、高血压、左边肺部有阴影,就这样,监狱还是逼她每天坐小板凳16小时。对于这一切,监狱最后给出了一个答复:靠近军事化管理!

家属质问如果王亚娟出现任何后果谁来负责?监狱称:监狱会让当事人给家属打个电话!家属对这种蔑视生命的做法相当气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7/二零一五年一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02864.html

2014-12-07: 吉林省农安县仍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名单
贤凤荣,被非法关押地点未知
农安县拘留所:于秀琴
长春洗脑班:辛敏英、姚宝锁、董玉新
长春第三看守所:刘琳
吉林省女子监狱:王秀平、徐亚芬、黄莲(林)华、张国珍、付贵华、王亚娟、杨维娟
公主岭监狱:潘刚、魏成、张万军、韩希祥、刘伟、常宝军、苏秀福
吉林监狱:齐云超、李凤鸣、杨洪彪、修继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7/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01182.html#14126235830-1

2014-11-18: 吉林农安县王亚娟、张国珍被吉林女监迫害严重

吉林农安县合隆镇法轮功学员王亚娟近日被吉林女子监狱强迫打不明药物十二天,导致全身浮肿。另外,农安县法轮功学员张国珍已经被女子监狱灌食折磨得快不行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18/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00452.html

2014-04-24: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刘伟等八人已被送往吉林省各监狱
二零一二年十月到十一月间,刘伟等八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多被非法开庭,后冤判法轮功学员刘伟十二年、张国珍十年、杨洪彪九年、常宝军八年、王亚娟八年、修继学七年六个月、苏秀福七年、杨维娟七年重刑。随后家属聘请的多名正义律师相继到长春中院要求阅卷,多次遭到拒绝。于二零一四年的四月九日,长春市中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刘伟等人進行二审,维持原判。

现刘伟、常宝军、苏秀福已被送往公主岭监狱,杨洪彪、修继学被送往吉林监狱,张国珍、王亚娟、杨维娟被送往吉林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四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李伟,已被劫持吉林监狱,李伟在吉林监狱里面被打。

据悉,杨洪彪精神状态不好。而且刚入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前几个月是被恶警强迫“转化”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24/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90464.html

2014-04-20: 王亚娟被劫持到吉林女子监狱 身体状况堪忧

吉林农安县法轮功学员王亚娟去年被农安县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审非法维持原判。家属表示很气愤,因为整个审判程序都是违法的:不允许律师辩护、不接律师手续、不许家人旁听等等,尤其是长春中级法院刑事庭的郑伟,撒谎欺骗家属。现王亚娟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第八监区,不许家人接见。狱警给家属打电话说王亚娟身体状况很不好,有多种疾病。之前家属办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均遭无理拒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20/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90255.html

2014-04-12: 吉林农安刘伟等八法轮功学员二审遭非法维持原判

据悉,吉林省农安县法轮功学员刘伟、张国珍、杨洪彪、修继学、常宝军、王亚娟、杨维娟、苏秀福在近日二审中遭邪党法院非法维持原判七到十二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4/12/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89912.html

2014-03-08: 长春市公检法司践踏法律实例

秘密审判

法轮功学员王亚娟,吉林省农安县小和隆人,五十一岁,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被绑架。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农安县法院非法开庭,王亚娟所聘律师既没有被允许接见当事人,亦没有被允许出庭辩护。审判长是农安县法院刑庭的副庭长郭庆玺。开庭当天,法庭外三米处设立了警戒线。长春市公安局局长去了,庭外有六名特警把守,警车在四周围挡,不允许靠近。对外界封锁消息,没有通知家属,也未通知律师,三点半庭审结束。在法庭外,王亚娟的女儿用手机对庭外现场進行了拍摄。农安县公安局国保李某等三人,将其绑架至警车中,强行将手机图片删除。

此外,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对白云、王霆的判决,也因其聘请了北京正义律师做无罪辩护,而被法院剥夺了辩护权。同时也没有通知家属参加庭审旁听,秘密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8/长春市公检法司践踏法律实例-288483.html

2014-03-03: 吉林省长春中级法院法官郑伟拒绝王亚娟的律师阅卷

2014年2月28日,在农安法院一审被秘密判刑8年的法轮功学员王亚娟的家人陪伴律师到长春市中级法院要上诉,找到办案法官郑伟,要求按照法律程序進行阅卷工作,但却遭到郑伟的无理拒绝。

律师问其不让阅卷的原因,郑伟说因为省里马上就要出台相关的文件,针对律师对法轮功案件辩护事宜,所以他们要等此文件出台后,方可决定律师可否阅卷问题,他说很快就要出台了。王亚娟的家人及律师未能按照国家法律程序阅卷而归。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3/二零一四年三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88298.html
2014-03-02: 吉林省农安县王亚娟的律师阅卷宗被拒

长春市农安县法轮功学员王亚娟于2013年10月11日被非法庭审,一审非法判刑8年。近日家属及辩护律师就上诉问题,找到长春市中级法院副庭长郑伟。郑伟拒绝了家属及律师的阅卷宗要求,并说等省里出台文件后再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3/2/二零一四年三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88275.html

2014-02-01: 请关注吉林省农安县仍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情况(更正)
被非法关押在农安县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刘伟、常宝军、杨洪彪、修继学、苏秀福
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三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王亚娟、孙艳霞、付贵华、张国珍、杨维娟
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杨淑梅、王秀平、赵玉书、张丹凤、徐亚芬、黄莲(林)华
被非法关押在公主岭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潘刚、魏成、付成、李瑞、汤末秋、张万军、韩希祥
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齐云超、李凤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1/二零一四年二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86975.html

2014-01-30: 请关注吉林省农安县仍被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情况
被非法关押在农安县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刘伟、常宝军、杨洪彪、杨维娟、修继学、苏秀福
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三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王亚娟、孙艳霞、付贵华、张国珍
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杨淑梅、王秀平、赵玉书、张丹凤、徐亚芬、黄莲(林)华
被非法关押在公主岭监狱的法轮功学员:潘刚、魏成、付成、李瑞、汤末秋、张万军
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监狱的法轮功学员:齐云超、李凤明、韩喜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30/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86604.html

2014-01-18: 长春法院枉法秘判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今半年多来,长春市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被公检法机构相关人员相互勾结迫害,有的被非法关押迫害已经半年多,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秘密判刑。
一、长春朝阳区法院阻扰律师介入,非法秘判庞丽

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白菊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了居住在朝阳区建设街的法轮功学员庞丽,之后将她劫持到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关押。警察非法抄家时抢走电脑、打印机、她和儿子的手机,丈夫的集邮册和十几万现金,丈夫追要,现公安局仅返还七万五千元,四万多馀款至今不予归还。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四日,北京正义律师前往长春市第三看守所,会见了被非法关押的庞丽。二十五日上午十时许,律师前往朝阳区法院递交律师手续,在一楼接待大厅打电话至主审法官陈晓静并要求阅卷,陈仅问律师是哪个律师所的?律师回答说:我是北京的律师,陈法官说你稍等,我去请示领导。等了一个小时再打电话一直不接。家属和律师到立案庭问询,工作人员打陈晓静手机依然不接,以至律师无法阅卷,不能正常介入。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七日,中共长春朝阳区法院没有通知法轮功学员庞丽家属和辩护律师秘密开庭,非法判庞丽七年刑期。庞丽全盘否定非法罗织的所谓罪名。据悉,庞丽在被要求在非法下达的判决书上签字的时候当庭撕毁诬判文书,并表示要依法上诉,不承认强加的迫害。相关参与迫害案件的中共执法人员为罗织陷害庞丽的罪名,竟然厚颜无耻制造庞丽家人的假证词做伪证。

在庞丽家人得到庞丽被非法判刑的消息,正好在院长接待日那天,去法院谘询的时候,相关人员一听说是法轮功(学员)的案子,马上就变得态度蛮横,把庞丽家人撵出。

二零一四年一月十四日,庞丽的代理律师和其家人到看守所会见庞丽,其家人被非法阻挡不许会见,只有律师单独会见了庞丽,为非法迫害案件移交到长春中级法院所谓“二审”时依法介入辩护做准备。至于情行如何,届时将追踪报导。

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早晨六点开庭、秘判无法站立的李伟

十二月十日早六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李伟非法开庭,没有通知任何家人,庭审仅仅十分钟的时间。为万无一失的避开正义律师依法介入作出无罪辩护,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煞费苦心,居然早晨六点就非法开庭。当时由于李伟身体极度虚弱,出现严重心脏病症,严重缺钾,恶心、呕吐,无法站立。庭审期间,由两名法警架立两臂至庭审结束。整个庭审过程,李伟迷迷糊糊不知道任何事情,没说一句话。李伟是被架着到法院开庭,抬着离开法院的。回到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后,他持续呕吐了一整天。

李伟的家人曾多次到法院见办案法官郝艳军或者其他人员,但都遭拒绝面谈,打电话也不接,或者听到是李伟的家人后直接挂断。家人多次到法院,没有任何人告诉任何情况。直到十二月十一日,律师到第三看守所见到李伟后,才知道已经在头一天十日被秘密庭审。

李伟向长春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长春中院人员对于法轮功案件的态度非常不好,对于法轮功家属聘请的律师递交的手续,一概不接。尤其是中院信访办姓胡的接待人员,对待法轮功学员家属反映的冤情,态度既恶劣,又嚣张,毫不顾忌身份的恐吓法轮功学员家属,声称:如是上访材料则不收,或撕掉、扔到垃圾篓里,如是家属携带法轮功材料,则收下,把家属送到个地方去。意思是用来迫害家属。

三、杨惠丽、于英杰、王亚娟被秘密判刑 律师递交上诉手续遭推诿

长春市朝阳区法轮功学员杨惠丽和于英杰分别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初遭绑架,到现今仍被关押在第三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初聘请北京正义律师之后,家人和律师们排出法院相关人员们的多次刁难、谎说、躲避和干扰,在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初,律师同法轮功学员家人联名上告。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底,法院主管人员陈晓静给杨惠丽、于英杰家人打电话:“判了,上诉吧!”撂下电话,再打不接。家人们尽力查访到的信息是法院为阻止律师们辩护,偷偷判杨惠丽三年六个月刑期,于英杰三年两个月。

二零一三年年十二月十七日,正义律师前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王亚娟被非法判处八年有期徒刑,于英杰被非法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上诉至长春市中级法院。

长春市中级法院刑事二庭副庭长郑伟,电话告知律师:以后你就不要来了。我们吉林这个地方是不允许外地律师为法轮功案件作辩护的。上次接了你们律师手续,允许你们邮寄辩护词,差点受到处分。律师问:是哪个部门下达的文件?并说要对此事提出控告!郑伟回答说:你去问司法厅,他们同意辩护,我就同意。

下午,律师找到省司法厅律政处李处长,就吉林省长春市各级法院非法阻止律师为法轮功案件做辩护人一事,提出质疑。省司法厅律政处李处长说:我们司法厅没有下达不允许外地律师为法轮功辩护这样的文件。

律师就律师的职责和法律规定,向李处长做了质询。李处长说:律师为法轮功做有罪辩护应该是允许的。但吉林省的律师因为受这方面条件的制约和严格限制,所以就没有人接办法轮功案件。

于英杰、王亚娟现都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对于王亚娟遭受八年的重刑,长春市第三看守所的警察都为之愤愤不平。

四、东北师大法轮功学员姚常丽被非法诬判三年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东北师大法轮功学员姚常丽被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姚常丽女士,四十多岁,是长春的东北师范大学(简称东北师大)的后勤处学生公寓的管理员,多年来热心、诚心待人,受到学生和同事的好评,但却因为修炼法轮功而长期承受各种精神压力,多次被强迫交法轮功书藉以及写放弃修炼的保证书。

姚常丽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遭南关分局国保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第三看守所。南关分局编造冤案上报到南关区检察院。

姚常丽女士被绑架迫害,对家人是巨大的打击,上高二的孩子也失去了母亲的照顾。

五、法轮功学员孙洪波被非法抓捕,家人聘请律师介入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中午十一点左右,孙洪波发现有车跟踪,几次摆脱没有成功,被其拦截并强行带往经开区公安分局進行审问,现孙洪波被非法关押在长春市第一看守所,身体状况不好,血压高。

孙洪波家人为他聘请了正义律师,与他会面了解情况,目前依法维权程序正在進行中。

作恶者罪责难逃

综上所述可见,长春市公检法相关人员相互勾结,密谋诬判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根本就是打着法律的旗号干着践踏法律、迫害基本人权的勾当。中共才是人类历史上最大、最邪恶的政教合一的邪教,它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善良法轮功学员,甚至活体盗取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干出来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长春市法院相关人员以上执法犯法的行为,才是真正构成了“利用中共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如不悔改,必然受到善恶必报的天理和人类将来健全的法律的严惩!古人形容身处险境时,有一句话叫:“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很像现在你们的处境。

现行《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在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二日《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中也说明了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想想吧,这些体制内被邪党利用的人,一旦党需要的时候,你就是被推出的替罪羊。当年文革结束后,因为党的需要所以文革中积极效忠中共“红色路线”的七百九十三名警察、十七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然后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通知单了事。

近年来,在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这条线上,参与迫害的人员频频遭报,尤其是二零一三年以来,各地党政、政法和六一零系统人员参与迫害法轮功遭报的事例更是不断攀升。之前名噪一时的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副市长王立军均落入法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央“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正部级中央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李东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这些由低层到高层的恶报案例,足以使中国大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惊醒,特别是那些对法轮功欠下血债的不法官员,应该赶快醒悟,悬崖勒马,停止迫害,将功赎罪,帮助那些还在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免受進一步的迫害。

当这场历史大戏落下帷幕时,有人要進入新的纪元,也有人会被历史淘汰,其实都是人自己今天对善或恶的选择。http://globalrescue.hopto.org/unproj/china/detailch.jsp?qid=123668

2013-12-19: 长春市于英杰、王亚娟被秘密判刑 律师递交上诉手续
2013年12月17日,正义律师前往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王亚娟被非法判处八年有期徒刑,于英杰被非法判处三年半有期徒刑,两起法轮功上诉案件,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律师手续。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二庭副庭长郑伟,电话告知律师:以后你就不要来了。我们吉林这个地方是不允许外地律师为法轮功案件作辩护的。上次接了你们律师手续,允许你们邮寄辩护词,差点受到处分。
律师问:是哪个部门下达的文件?并说要对此事提出控告!
郑伟回答说:你去问司法厅,他们同意辩护,我就同意。

下午,律师找到省司法厅律政处李处长,就吉林省长春市各级法院非法阻止律师为法轮功案件做辩护人一事,提出质疑。

李处长说:我们司法厅没有下达不允许外地律师为法轮功辩护这样的文件。

律师就律师的职责和法律规定,向李处长做了质询。

李处长说:律师为法轮功做有罪辩护应该是允许的。但吉林省的律师因为受这方面条件的制约和严格限制,所以就没有人接办法轮功案件。

于英杰、王亚娟现都在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精神状态较好。对于王亚娟遭受八年的重刑,长春市第三看守所的警察都为之愤愤不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2/19/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84207.html

2013-11-14: 吉林王亚娟被冤判 家人控告法官枉法

五十一岁的王亚娟,农安县小和隆人,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三日被绑架,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遭非法开庭,所聘律师既没有被允许接见当事人,亦没有被允许出庭辩护。

家人紧急控告农安县法院法官郭庆玺在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枉法裁判。控告依据: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14/吉林王亚娟被冤判-家人控告法官枉法-282642.html

2013-11-03: 见不得光的“公开审判”遍中国
记吉林农安法院非法庭审八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下午吉林省农安县法院在不通知辩护律师及家属的情况下,非法“庭审”刘伟、张国珍、杨洪彪、修继学、常宝军、王亚娟、杨文娟、苏秀福八名法轮功学员,八名法轮功学员均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并且刘伟、张国珍当庭指控公安局国保大队刑讯逼供的罪行并重申用此手段得到的所谓证据无效。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八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均被强硬阻止旁听,无一人進入所谓“法庭”,可旁听席上座无虚席,并有人录像造假欺骗民众这是一场“公开庭审”,所谓的“群众旁听”都是政法委、检察院、法院的公职人员组成。

中共邪教的“骗”字诀被农安县公检法表演得淋漓尽致。十月八日家属前去法院申请旁听证时,刑事庭副庭长郭庆玺说“开庭告诉你,到时贴公告,要啥就给你啥”。十月十一日上午,家属打听到法院要偷偷开庭,去法院要旁听证,郭庆玺说:“你到一楼大厅去要”,家属来到大厅,接待的人说:“我们法院从来没有旁听这一说,下午一点开庭,你过来吧。”可开庭时家属们赶来却被拒之门外。

一年来的非法关押,中共司法人员一直阻止家属见面,就连律师们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会见当事人、申请辩护人都被无理拒绝,还无耻地宣称“这是吉林特色”。开庭当日,法轮功学员杨洪彪八十五岁的爷爷和其他家属一样要求進入旁听,被农安县出动的近百警力强硬拦截在外,只能在寒风中期望看自己孙子一眼。

十月十一日下午两点左右進入法庭后分开庭审,八名法轮功学员都表示,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我们无罪,并且当庭控告以国保大队队长唐克为首的恶警打手用惨无人道的手段刑讯逼供,致使刘伟右小腿骨裂,张国珍一条腿神经坏死,腿骨粉碎性骨折至三到四级伤残。遭绑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重申用此手段得到的所谓证据无效,不具备任何法律依据。

在无任何结果的情况下,所谓“庭审”不到两个小时就结束了。见不得光的、偷偷开庭似乎已成为中国的“特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1/3/见不得光的“公开审判”遍中国-282176.html

2013-10-16: 如此兴师动众的“庭审”为哪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16/如此兴师动众的“庭审”为哪般--281302.html

2013-10-12: 吉林农安县法院非法庭审刘伟、张国珍等八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一日下午一点多,吉林省农安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伟、张国珍、杨洪彪、修继学、常宝军、王亚娟、杨文娟、苏秀福,未通知律师及家属,偷偷开庭。当局出动了大量警察和警车,包括便衣警察和防暴队,粗略估计至少有五、六十人,流动警务车和特警车估计超过十五辆,法院周围拉了警戒线封锁,不让任何当事人進入,说下午停止办公。事先把旁听证发给办案庭室,由法院人员作为旁听者。家属知悉情况后,赶去要求旁听,被强硬拒绝。

非法庭审大约三点半左右庭审结束,所有法轮功学员被拉回农安县五公里看守所。据悉,案件如何判早已由市里内定过了,邪党法院预计在今天的庭审后,偷偷去看守所宣读判决书,秘密将人送走。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10/12/二零一三年十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81075.html

2013-09-01: 吉林省农安县公检法陷害无辜 阻律师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1/吉林省农安县公检法陷害无辜-阻律师辩护-278944.html

2013-03-25: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王亚娟被非法关押看守所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合隆镇法轮功学员王亚娟被非法关押在长春第三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3/25/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71335.html

2007-06-02: 吉林省长春小合隆六名大法弟子遭绑架
5月29日早4、5点钟长春恶警伙同合隆镇恶警一起绑架了合隆大法弟子六人:赵平(男),王守山,王亚鹃夫妇,付成夫妇,另一名姓名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156120.html

长春 宽城区 吉林省女子监狱(原黑嘴子女子监狱, 长春女子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

2024-03-14: 吉林省女子监狱: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郭家村富盈路,邮编130114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1048信箱,邮编130114(邮信时建议写此地址)
狱务电话:0431-8537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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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长信箱:hnat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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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黑除恶举报电话:0431-85375032
打黑除恶举报邮箱:640917195@qq.com
监狱长:安彤宇0431-85375001
副监狱长:魏丽慧15312692195、0431-85375006
副监狱长:李明、秦凯杰、于赟、吴晓梅(主管教育的)
政委:王立军13424483338、0431-85375004
狱政管理科:科长曹莉、副科长王洪美、副科长王艳红
教育改造科:科长杨宾、狱警张月
纪委监察室:主任郑玉香
监狱办公室:主任马立、狱警赵冬梅、狱警徐畅
政治部:主任吴跃梅

2023-09-14: 吉林省女子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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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1048信箱(邮信时建议写此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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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长:孙某(是从监狱管理局调来的)
副监狱长:朱晓艳(主管改造)
狱政科长:王洪美
狱内侦察科长:武晓惠
教育科长:杨宾
安全科长:钱伟18504301922
卫生科长 :王乐

吉林省女子监狱八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点监区):
监区长:姜微0431-85375045
教育科:倪笑红(主要“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副监区长:高阳18504302264、曲唱 张琦
狱警:苑婷婷、刘新、谢梦会、李美潼、孙雨婷、田雨禾、颜丽、孙源宏、钱进、丁淑艳、张明月、尹杰、顾子营
八监区3楼狱警室:0431-85375089
八监区4楼狱警室:0431-85375098
八监区1楼狱警室(严管室):0431-85375107
八监区监舍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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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

2014-03-02:
中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郑伟 办0431-88558645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07-06-27: 吉林农安县合隆镇韩龙山、刘长青的犯罪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28/1577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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