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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丹东市 >> 赵玉芹(丈夫李加富), 女紧急成度: 中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6-10-2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6-10-28: 辽宁丹东七道派出所和教养院迫害赵玉芹、李加富夫妇
我和丈夫都是九八年有幸喜得法轮大法,并开始在大法中修炼,使我们有生以来第一次知道了宇宙的最高法理――真、善、忍。经过短期的修炼,我烟酒全戒了,心脏病、高血压及其它病全消失了。丈夫的酒也戒了,脾气也改了,各种疾病也都好了。我们的精神状态和思想境界焕然一新,有生以来第一次尝到了没有病的滋味,师父的慈悲和大法的神奇时刻在坚定着我们修炼的信心和勇气。 不久,大法遭到江氏邪恶流氓集团的镇压,我和丈夫同时遭受了极大的迫害。 二零零一年农历正月十六下午四点,我和丈夫因在家中修炼法轮功,被知情坏人告发,丹东市七道派出所恶警邹世安等三人及街道干部在无任何搜查证情况下非法抄了我的家,非法没收了彩电、影碟机、小型收录机等,并罚款现金一百元人民币,另有大法书籍、录音带及真相资料;并将我们夫妇俩关到拘留所迫害十五天。 在拘留所里每天吃不饱,还安排了超强度的体力劳动。在这个黑暗的角落中,社会中肮脏与败坏的一切表现实在让我们难以忍受,我们度日如年般的熬过十五天。 二零零二年七月十五日下午四时,我们夫妻俩在家看师父讲法录像,再次被恶人举报,被丹东七道派出所恶人邹世安、戴兴国等人及街道人又非法抓捕,把我们关到派出所,并当成刑事犯,还告诉我们:“我们杀人、放火、抢劫都可不管,专管你们炼法轮功的。”他们叫我交代家中的资料是哪来的,我没讲,就将我双手背铐,用大胶皮棒打我。因怎么打我也是一声不吭,就又把我双手铐在铁栏杆上,那叫小燕浮水,叫我站不起,又蹲不下,残酷折磨。夜间恶警休息时,也把我铐在走廊的廊杆上,铐的我的手指大半年了还不听使唤。尽管恶警怎么打,我就是什么也不说。恶警刘某、张某等人就把我打的双腿不能蹲。在看守所时,所长、副所长邹世安、戴兴国提审时,因我不配合,就指使管教王晶骂我。 这样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后,又将我非法判两年劳教,在马三家劳教所被强行洗脑,强制劳动,大多数竟干有毒的工艺品活,没有人生的自由,吃饭、睡觉、上厕所全有包夹跟踪。他们采取各种手段在精神上压垮我们,达到所谓的转化目地。 我丈夫在拘留所时被恶警戴兴国将双手背后吊铐在铁栏杆上,站不起来,蹲不下,只有弓着腰,就这样折磨达数小时之久,双手的手腕被手铐磨出了血泡。不仅如此,邪恶的戴兴国所长气急败坏,用尽全身力气的手掌把他打的满口是血,恶警刘某还用胶皮包的铁棒子抽打他的腿部。 在看守所时,恶警邹世安办案看我丈夫手上的血泡问是怎么回事,当听说是在拘留所被折磨成这样时,还心虚的让他别告诉看守所里的警察。 在这里,每天吃不上一顿饱饭,并夜以继日的劳动,半夜后才能睡觉,稍有不随意就是非打即骂,班头逼迫相互之间作各种下流动作,教人犯罪。有一次我丈夫动作慢一点就被一个刑事犯打的满口是血,此类事时有发生,连大小便都限时间。丈夫被非法关押七十天后被送丹东教养院劳教两年。 在劳教所里,强制洗脑、经常制造麻烦,叫人精神总是处于紧张状态,强制超强度劳动,抬钢筋、卸水泥,总时叫干重活,吃的菜汤看不到油星。由于缺乏营养,大部份人掉头发及身体出现各种不良反应。我丈夫被迫害成失眠症,睡不好,吃不好,身体很虚弱。后来他又被转到本溪教养院,那里邪恶至极,刚落脚,就每天从早到晚强迫进行洗脑转化,睡眠休息时间很短。这里还叫来一些社会邪悟之徒,变本加厉诬陷、诽谤大法,包夹大法弟子转化,文的不行,就动武的。有坚持修炼的就被绑在床柱上打,恶警还装着看不到。在这里,恐吓、辱骂、毒打成了家常饭,有的大法学员瘸着腿走路,后来听说是因为不转化被一种叫“五马分尸”的酷刑迫害的。还有一位大法弟子被迫害的不能自理后才放了。 恶警暗中还指使邪悟的人用各种方式残害大法学员,很多人被经常罚蹲小号,吃尽了苦头。有一次丈夫直接找到副所长郑涛讲真相,当时就被关小号迫害十三天之久,出来后仍采取各种手段从精神上迫害,指使专人包夹,没有一点自由,连书架上的书都不让看,怕用法律手段揭露他们。 当我们夫妻都被迫害时,家里撇下的两个女儿无人照顾,只能靠亲朋好友资助维生,给她们幼小的心灵造成无法想象的伤害。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28/141211.html 丹东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2024-10-24: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主管办案人:刑事庭庭长:田小飞
办案人员:张月娇 办公电话:0415-2277315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主管办案人: 刑事第一检察部:陈曙光 办公电话:0415-6276697 丹东市看守所:所长:曲楠 管教人员:齐贺、殷佳洁 2024-08-08: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1 区号:0414 传真:4144163 值班电话:2277303 院长 宁伟 13942587528 院领导 宋丹:院长办公:2277288 手机:13942599336 张殿柱:副院长 2277366 15842556867 李健:副院长 2277333 13304951133 张连碧:副院长 2277388 13842500981 高锋:纪检组长 2277282 崔健辉:专职委员 2277282 13942500193 姜玲:专职委员 2277338 13942509575 执行局 孙晶:执行局局长办公:2277313 手机:18641519107 13942580117 尹利明:执行局副局长 2277316 18641519182 13304156682 郭忠仁 13358781609 杨倩怡:工作人员 15841518007 郭丹:副庭长 2277318 15698977066 马会颖:审判员 2277212 18641519133 徐勇超:助审员 13029206977 常菲菲:助审员 2277295 13050391687 刘君:审判员 2277319 15698975766 刘志军:执行员 15698979277 赵寄民:执行员 2277323 18641518353 蒋守胜:工作人员 18641519295 董俊松:执行员 2277339 18641519279 于蔚蔚:书记员 15942520286 解鑫洋:工作人员 2277317 15641518732 郑晓蕾:工作人员 13591516205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