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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抚顺市 >> 陈琬驰, 女, 24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6-09-1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5-09-01: 从九岁就遭迫害 女设计师控告元凶江泽民
“我从九岁起,因坚守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而被骚扰及社会歧视,导致我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至二零零七年底一直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这是年轻的平面设计师陈琬驰女士的痛苦回忆。 现年二十四岁的陈琬驰女士,是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她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日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邮寄了《刑事控告书》,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导致她及家人遭受严重迫害。陈琬驰女士要求最高检察院追究江泽民的刑事罪责,将其绳之以法。 以下是陈琬驰女士叙述遭迫害事实: 我从九岁起,因坚守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依法和平上访,而被抚顺市国保大队、永安台派出所、 站前派出所、站前街道、东富平社区的所谓“帮教”人员骚扰及社会歧视,导致我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至二零零七年底一直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回。 抚顺市国保大队伙同“610”非法组织骚扰迫害我家,酒后到我学校南台小学要求带走我,企图利用我,带他们进入我家,实行非法抓捕与抢劫,后由于学校不配合,未果。期间更多次对我进行非法跟踪、盯梢,以及绑架;使我身心遭受了巨大的折磨。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二日,我那时才十三周岁。抚顺市国保大队一史姓女警察敲我家的门,在我下楼询问是不是她敲我家的门的时候,她和一群便衣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我围住。我父亲陈东平闻讯下楼,随即被他们拦住,后非法闯入我家,非法抄家,我们根本不知道他们都抄走了什么,事后也没有任何交代。 当天下午在迎宾路605车站上,史姓便衣女警察伙同五个年轻力壮的便衣,共六个人,强行抬着我一个十三岁的孩子上车,根本不告诉要去哪里,我穿的裤子也被撕成了一条一条的。我因多次反抗,遭到了他们言语的恐吓。 抚顺市国保大队恶警刘平和,一、二次带头闯进我家中,参与并积极配合非法抄家。不出示任何证件以及手续,非法抄家期间,我要求出示搜查令,一个便衣警察恐吓我。刘平和还出言诽谤。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谎称我父亲犯法,并说有证人,非法抢劫我家的东西还诽谤东西是用赃款买来的。当天抚顺市国保大队拒不放人,找来学校的老师之后才把我放回家。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二日,我时年十五周岁。我父亲陈东平因不堪经常性的骚扰与非法抓捕以及流离失所,心力交瘁而离世。父亲去世刚刚二十天,警察趁着我上学走后,把我母亲姜杰绑架走,逼她在电视上污蔑法轮功,说我父亲是修炼法轮功致死。我母亲不配合,就被他们非法关押至罗台山庄洗脑班,后再次被送到马三家教养院迫害。 我母亲被非法抓捕后的一段时间,警察不告诉我母亲的下落。接下来的半年里,我到处流离失所,被迫失学,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固定住所,回家甚至不敢开灯,白天还要拉窗帘,生怕有人知道我在家。 二零零六年底,我母亲因为绝食反迫害,被强制灌食致胃穿孔,沈阳市马三家教养院狱警推脱责任,强调客观理由,丝毫不提野蛮灌食之恶行,并欺骗未成年人,向我讹诈医药费。 抚顺市国保大队、永安台派出所、 站前派出所、站前街道、东富平社区以及沈阳市马三家教养院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六条:“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第三十五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中国政府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人人享有主张发表意见的自由,通过任何媒介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不论口头、书写、印刷、采取艺术形式或任何媒介。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触犯了《宪法》第三十八条:公民人格不受侵犯、《世界人权宣言》第五条:任何人不得施以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刑法》第十五条: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已构成侮辱罪。 抚顺市“610办公室”、 抚顺市新抚区“610办公室”属非法机构。无权干涉国政,更无权干涉人信仰!此机构凌驾宪法、公检法之上,指使各部门迫害法轮功及其修炼者,此机构的成员已构成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等罪。 以上遭遇,只是我十六年中遭受迫害的一部分。在千万法轮功学员,以及他们的家庭所遭受的迫害中,我的遭遇只是沧海一粟。数以万计的原本和谐美满的家庭在这场迫害中妻离子散,天人永隔。原中共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主席、中共军委前任主席江泽民以及在其领导下实行迫害的单位所犯下的罪罄竹难书。 鉴于所有参与迫害的单位与个人所犯以上罪责,皆因江泽民一手造成,本人对他们暂不起诉,一切由江泽民负全部责任。深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级法院、最高级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惩办江泽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9/1/从九岁就遭迫害-女设计师控告元凶江泽民-314979.html 2011-11-06: 辽宁抚顺女工程师姜杰被迫害家破人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6/辽宁抚顺女工程师姜杰被迫害家破人亡-248621.html 2006-10-12: 陈东平遭迫害病逝,辽宁抚顺公安图谋诬陷法轮功 辽宁抚顺公安恶警长期骚扰、迫害大法弟子姜杰一家,姜杰的丈夫陈东平两次遭绑架迫害。2006年8月12日,陈东平在长期恐怖迫害下病重去世;9月8日,姜杰又被抚顺公安一处绑架。据可靠消息,抚顺公安企图把陈东平的去世栽赃在法轮功身上,正利用各种迫害手段逼迫姜杰诬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 目前,姜杰被非法关押在抚顺市看守所。 姜杰和陈东平两人都修炼法轮功,1999年迫害开始以来,姜杰曾被非法关押在沈阳马三家教养院遭受迫害两年多(明慧网有多篇文章报导),从教养院出来后,抚顺公安一处等恶警又多次企图绑架姜杰,在姜杰全家的正念抵制下都没有得手。 陈东平本人被绑架迫害两次。2003年3月4日,陈东平、姜杰的孩子放学回家,恶警偷偷尾随,闯進屋非法将陈东平抓走,并抄家。2004年5月12日午后一点多钟,陈东平在自己楼下院内被绑架,之后被抄家,连十三岁的女儿陈琬驰也一同被恶警绑架到市公安局。孩子坚持不上车,被几个恶警架上车,裤子被扯破。 持续几年的骚扰迫害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使姜杰一家时刻笼罩在恐怖中。在这样的背景下,陈东平突然出现身体异常,感觉胸闷、气短,下肢浮肿,不久之后在2006年8月12日去世。是中共长期的迫害导致陈东平过世。 2006年9月8日早晨,姜杰等孩子上学后出门买菜时,被早已埋伏在附近的抚顺市公安一处恶警刘平和等人绑架,并抢走钥匙,在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恶警强行抄走了电脑和打印机等物品。孩子放学后,到处去找妈妈也没找到人,后来得知姜杰已被绑架到罗台山庄洗脑班。如今十几岁的孩子没有家人照顾,漂泊在外。 姜杰一家遭遇失去亲人的不幸时,抚顺市某些公安(官员)考虑的却是如何利用陈东平的去世做文章栽赃法轮功,又将孩子的母亲抓走。真想问问这些人:你们的天良何在?你们没有妻儿老小吗? 据最新消息,姜杰拒绝配合恶徒的阴谋,在被非法关押在罗台山庄洗脑班期间,她曾经几次设法冲出洗脑班,可惜最后都没有成功,随后,姜杰被转移到抚顺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2/139981.html 2006-09-12: 辽宁抚顺大法弟子姜杰被绑架 2006年9月8日早晨7点左右,抚顺大法弟子姜杰(女)在自己家附近被恶人绑架,目前下落不明,参与绑架的恶人身份待查。 抚顺公安一处和站前派出所的恶警多次绑架姜杰,但在姜杰全家的正念抵制下都没有得手,这次很有可能是他们做的。姜杰曾被非法关押在沈阳马三家教养院两年多,明慧网有多篇文章揭露她遭受的迫害。 姜杰的丈夫陈东平(大法弟子)于2006年8月5日突然去世。几年来,抚顺恶警不断骚扰迫害姜杰一家,陈东平两次被绑架迫害。近期,陈东平突然感觉胸闷、气短,下肢浮肿,不久突然去世。可以说,长期迫害是陈东平致死的主要原因,详细情况正在调查。陈东平和姜杰有一个女儿,正在读初中,在父亲突然去世的情况下,母亲又被恶人绑架,孩子遭受双重打击,很可怜。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2/137660.html 2004-05-20: 2004年5月12日午后一点多钟,大法弟子陈东平在自己楼下院内被绑架,之后抄家,连十三岁的女儿陈琬驰一同被绑架到市公安局,孩子坚持不上车,被几个恶警架上车,裤子被扯破。后来抚顺南台小学的领导及老师去公安局把陈琬驰接出来正常上学了。恶警们问孩子:“你妈哪去了?”(孩子的妈妈姜杰因不放弃信仰大法,被迫流离失所二年多,无法照顾孩子。) 抚顺市联系资料(区号: 413)2024-11-14: 东洲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浑河南路东段1号,邮编113004 检察长崔微 绍建春副检察长 副检察长徐明生 副检察长王宏凯 副检察长刘彦林 副检察长李伟明13941334300 案件负责人苏丛夺024-54628098 公诉科负责人杨琨024-54628028、 东洲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东安街18号,邮编113003 电话:024-57567494 院长唐彤15641389382 副院长王跃东024-57567436 副院长王兴国 副院长张庆利024-57567403 立案庭庭长曹晓梅(专委) 法官张杨024-57567423、024-57567320 2024-11-03: 相关单位及人员: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68号,邮编110017 电话:024-23898006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塔派出所的人员名单: 所长:杜宁苏 警察韩宁王绪真 教导员:李翀 副所长:宋绍博 副所长:孙海 办案人师姓警察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 电话区分局:024-24844572值班室:024-24849109 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吴东风:13904003195、024-24865151、024-23105228 国保大队: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国保大队大队长 杨文清: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保大队副队长徐宝军:1384033300、024-24859695、13840333009 国保大队警察何彪:13478303799、024-24849109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刘立成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光 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电话:(024)23105090邮编110801 沈阳市公安局局长王会奇 电话:13941326666妻子:13704138799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