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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 >> 姜维珍,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6-06-28
交叉列在: 辽宁 > 朝阳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01-15: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辽宁省女子监狱矫治监区(十二监区)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魔鬼监区。现在本溪法轮功学员张秀英因不转化,每天都被车轮战术折磨。警察赵文静大打出手,亲自上阵打张秀英。

朝阳法轮功学员姜伟因不转化,恶警不许她打电话、不让家属接见,狱方建立所谓“死行动组”,两个包夹看住她,三个人在一个屋,不准她擅自行动及大声说话。胡干事告诉包夹:她擅自行动就用封条贴她嘴,不让她说话。

丹东法轮功学员吴娟,因不转化,两个包夹监控她,每天三人行动,说领她“学习”去,每天都是,其实是在不让别人看到的地方一顿暴打。

抚顺清原法轮功学员高秀兰,不让她吃饱饭,每天晚上还罚站,高秀兰目前瘦的骨瘦如柴。

现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各个监区都在迫害法轮功学员。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15/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8598.html

2019-03-27: 辽宁朝阳孝顺媳妇姜维珍被劫持入狱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女士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被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伙同朝阳市新华分局警察绑架;在朝阳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十个多月后,被朝阳市龙城区法院枉判六年,罚金一万元。近日,姜维珍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姜维珍从小就体弱多病,在松岭门中学、羊山高中和市商业中专学习期间,先后患有猩红热、风湿病、气管炎、神经衰弱、慢性肠炎等多种病症。她四处求医,收效甚微。一九九九年初,姜维珍开始修炼法轮功。多年的顽疾不治而愈。

从此,姜维珍更加善良热情,在家中她尊老爱幼,主动孝养老人,多年来精心照顾年迈的婆婆,是难找的好儿媳。在工作中,她兢兢业业,不求名利,乐于助人。即使被蒙冤关押在看守所里她依然能善待他人,在监宿里有一个患了性病的人,别人都远离她,她没衣服穿时,姜维珍把自己的衣服给她换上,有时就送给她,从不歧视任何人。

就是这样一位善良无私的守法公民,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被非法拘留、非法劳教;三次遭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计刑期达十年之久。

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拘留、被劳教,被抓捕、被起诉、被庭审、被判刑。

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讲述真相,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姜维珍被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跟踪录像,后指使新华分局警察绑架。当天姜维珍在街上与一男子讲法轮功真相,男子欺骗她说:要一本真相资料,家里人要看。此男子是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警察,接过真相资料后,男子拨打电话,姜维珍刚想离开,被绊倒、重重摔在地上,不能走路。

新华分局警察张建立等赶来,把姜维珍抬上车绑架到新华分局。姜维珍疼痛难忍,被抬到朝阳市中医院做了一下简单处置,然后警察就用担架把她劫持到朝阳市看守所,被看守所警察魏洪亮签收。

姜维珍被绑架后,新华分局警察非法入室抄家,抢走电脑、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姜维珍被朝阳市龙城区法院两次非法庭审;在被非法关押十个多月后,被龙城区法院枉判六年,罚金一万元。

在这沉重的打击下,姜维珍的婆婆带着对儿媳的期盼与挂念,离开了人世。

坚持信仰,两次被非法关押拘留所、劳教所迫害

一九九九年九至十一月,姜维珍因进京为法轮功鸣冤,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县拘留所,被警察用笤帚抽打;拘留所女所长田某还用脚踩着她的下巴颏、辱骂。

二零零零年二月,姜维珍和丈夫再次进京为法轮功鸣冤,在北京被警察打了无数个耳光,门牙被打坏;丈夫被打得鼻青脸肿。在朝阳市驻京办事处,警察没给任何手续,强行扣押姜维珍和丈夫的800元钱;劫回朝阳后,双塔公安分局强制姜维珍婆婆交500元钱押金后,她的丈夫放回。三月,姜维珍被非法关押在十家河套拘留所;姜维珍以绝食的方式抵制迫害,遭野蛮灌食,牙齿被撬坏、上颚被戳破;第二次野蛮灌食,出现呼吸困难、剧烈咳嗽、吐血痰,多天夜晚不能入睡。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三日,姜维珍被劫持到臭名昭著的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迫害;遭强制“转化”,不让睡觉、在地下罚蹲、被吸毒犯毒打等折磨;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被放回家。

这期间,姜维珍的丈夫又被劫持到到西大营子教养院迫害;女儿只好由爷爷、奶奶照料;不久,孩子的爷爷不堪打击病逝;十三岁的女儿和七十来岁的奶奶相依为命。

二零零四年一月三十一日晚九点,姜维珍在粘贴真相资料时,被朝阳市新华派出所警察绑架到龙城区公安分局,后被劫持到十家河套拘留所迫害。

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零七年一月,姜维珍再次被劫持到辽宁马三家女子劳教所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27/辽宁朝阳孝顺媳妇姜维珍被劫持入狱-384408.html

2019-03-25: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被劫持入狱
遭中共法院诬判6年的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日前已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25/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84317.html#19324232233-6

2018-05-30: 辽宁朝阳市孝顺媳妇姜维珍被非法判六年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已十个多月,近日家属被告知姜维珍被龙城法院冤判六年重刑,罚款一万元。
得知这消息后姜维珍的亲朋好友都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因了解的姜维珍都深深知道,她心地善良,又是个出了名的孝顺媳妇,是这个社会上公认的好人。

姜维珍从小就体弱多病,在娘家朝阳县松岭门中学、羊山高中和市商业中专学习期间,先后患有猩红热、风湿病、气管炎、神经衰弱、吊线风、慢性肠炎等病,四处求医,但毫不见效,疾病缠身的她真是万念俱灰、生不如死。

一九九九年初,经人介绍,姜维珍开始修炼法轮功。多年的顽疾奇迹般地都好了,她真正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发生在她身上的奇迹,站在现代科学的角度上确实无法解释。可这却是活生生的事实,是人们亲眼目睹的。

从此姜维珍都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身心健康、道德高尚的人。在家中她做到了尊老爱幼,主动孝养老人,多年来精心照顾年迈的婆婆,是难找的好儿媳。

工作中,她非常敬业,不求名利,乐于助人。在单位里她管的账目非常明了,钱多出来了,她如数交公,少了,她自己默默地添上,就这样一直默默无闻的付出着。

姜维珍无论在家庭、单位、社会走到那里都把她的善良带到那里,即使被蒙冤关押在看守所里她依然能善待她人,在监宿里有一个患了性病的人,别人都远离她,她没衣服穿时,姜维珍把自己的衣服给她换上,有时就送给她,不歧视任何人。

善良的姜维珍为了让更多父老乡亲受益,近年来不辞辛苦的又不求任何回报的向人们讲述着法轮大法的真相。

可在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姜维珍被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伙同新华分局警察绑架。在姜维珍家里没人的情况下警察入室抄家。后被新华分局构陷到龙城检察院与法院,在十一月三十日被非法开庭。

家人为了证实姜维珍的信仰无罪,聘请北京律师为姜维珍作了无罪辩护。法庭上,在辩护律师有力的依法驳斥下,非法庭审无法进行下去,审判长敖瑞学只好宣布休庭。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龙城法院对姜维珍再次非法开庭,法庭上,姜维珍的辩护律师按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等,驳斥了检方蔡若虹等人伪造的一个个所谓“证据”。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没有一条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一条法律说拥有和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违法。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五十号,公布废除禁止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相关文件,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被废除。因此法轮功学员拥有和传播法轮功真相资料完全是合法的。

在法律面前、在事实面前对姜维珍的一切罪刑全是构陷。为此在两次非法庭审前姜维珍的辩护律师都受到法官威胁,说是上面有指示,必要时可以把辩护律师驱赶出去,这次还出示了法院领导的批示。审判长敖瑞学对律师说:到时你可别怪我。律师不理睬审判长的威胁,还是仗义执言依法为姜维珍做了无罪辩护。

姜维珍面对这些构陷自己的人并没有任何怨恨之心,新华分局警察张建立曾问姜维珍:你是什么重要人物,那么多人给我打电话,我这电话快被打爆了。善良的姜维珍回答道:不是我重要,是你的命重要,他(她)在珍惜你的生命。

姜维珍自己身在那样的处境下,还在为别人的安危着想。可如今龙城法院却把这样无辜的人枉判六年重刑。

也许现在姜维珍还不知道,家中生活起居都需要姜维珍料理的婆婆,在这次沉重的打击下,婆婆带着对儿媳的期盼与挂念,老人永远的离开了人世。本应一个平静的家庭,被无端迫害到如此悲苦境地。

这些年来,许多律师在为法轮功学员辩护中指出:在当今社会,贪污腐败的,刑事犯罪的,没有一个是炼法轮功的。法轮功学员是一群最善良的守法公民,他们高尚的道德境界令人赞扬和尊敬。用法律手段打压这些最好的人,是我国法律的悲哀。

所有的法轮功案子都是冤假错案,所有办案人员都已涉嫌违法犯罪,都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以法律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是在破坏国家法律,这是在执法犯法,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因为把这样一群好人当成了罪犯,肆意绑架,判刑,迫害,那些执法者是真正在罪犯,天理能容吗?希望还在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能够认识到这一点,赶快停止迫害法轮功,赶快停止这种犯罪行为,赶快从江泽民集团的罪恶中把自己解脱出来,以免自己成为这场罪恶的牺牲品。远离罪恶,才能远离灾难。希望公检法人员能够三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30/辽宁朝阳市孝顺媳妇姜维珍被非法判六年-368197.html

2018-01-27: 辽宁朝阳市姜维珍被开庭 律师被威胁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被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跟踪绑架。被构陷到龙城法院后,曾在十一月三十日被非法开庭。庭上,辩护律师驳斥指控,非法庭审无法进行下去,审判长敖瑞学只好宣布休庭。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中共龙城法院对姜维珍再次非法开庭,两次非法庭审前姜维珍的辩护律师都受到法官威胁,说是上面有指示,必要时可以把辩护律师驱赶出去,这次还出示了法院领导的批示,审判长敖瑞学对律师说:到时你可别怪我。

法庭上,律师不理睬审判长的威胁,还是依法为姜维珍做了无罪辩护。

公诉人蔡若虹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编造罗列了足有十多页纸张的所谓“罪名”,在法庭上宣读,简直是无中生有,姜维珍实在听不下去了,提出抗议,被敖瑞学无理驳回。

姜维珍平和的做了自辩:我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各种疾病都康复了,平日按真善忍做好人提高道德标准,在家庭我主动孝养老人,即使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里我依然能善待她人,我监宿里有一个人患了性病,别人都远离她,她没衣服穿时,我把我的衣服给她换上,甚至送给她。

姜维珍在法庭上体现出了修炼法轮功后,法轮功学员大善大忍的胸怀,对构陷她的人没有任何怨恨之心。由此我们可以想象到这样的道德品质的人,无论对家庭、对社会都是有益的,良好的品行也在引导人们向善。

所以在此提醒参与迫害的人,你们迫害的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善恶到头终有报,看看当初积极参与迫害的周永康、李东生,薄熙来等这些高官今天的处境,真的不是儿戏!一定要看清当前中国时局的大势所趋和人心所向,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姜维珍,也是在救赎自己。

庭审从上午九点三十分进行中午近十二点结束。

新华分局社区大队参与迫害的人员有华向东、张建立、郭长友、张玉倩、张海峰、毕文涛、杜宝山等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7/辽宁朝阳市姜维珍被开庭-律师被威胁-360131.html

2018-01-21: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面临再次非法开庭
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被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跟踪绑架,后构陷到龙城法院,于十一月三十日被非法开庭,庭上,辩护律师驳斥指控,非法庭审无法进行下去,审判长敖瑞学只好宣布休庭。近日,朝阳市龙城法院于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对姜维珍再次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9852.html

2017-12-09: 辽宁朝阳市姜维珍被开庭 律师驳斥指控
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被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跟踪绑架,后构陷到龙城法院,于十一月三十日被非法开庭。姜维珍的辩护律师按中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等,驳斥了检方蔡若虹等人伪造的一个个所谓 “证据”。

非法庭审上午九点一直持续到中午十二点,双方指正环节还没完成,双方法庭陈述未进行,审判长敖瑞学就宣布休庭。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姜维珍被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警察跟踪录像,后指使新华分局警察绑架。当天姜维珍在街上与一男子讲了法轮功真相,此人说要一本真相资料家里人要看,谁知此人就是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警察,接过真相资料后就打电话给新华分局来人,说姜维珍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姜维珍想离开,刚要走时不知是不是此人绊了她一下,姜维珍只觉得自己重重的摔在地上,肋骨被摔得非常疼痛,人不能走路了。

新华分局警察张建立与王军(音)来到时把姜维珍抬上车带到新华分局,在姜维珍疼痛难忍时,警察将姜维珍抬到朝阳市中医院打一会儿点滴,然后就用担架把姜维珍送往看守所,被看守所警察魏洪亮签收。

新华分局警察用姜维珍门牌上的地址找到她两处房子,非法抄家,抢走电脑和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姜维珍被新华分局构陷到龙城区检察院,被检察员蔡若虹、张继海非法批捕。

新华分局警察张建立等人到看守所提审时问姜维珍:你是什么重要人物,那么多人给我打电话,我这电话快被打爆了。善良的姜维珍回答道:不是我重要,是你的命重要,他(她)在珍惜你的生命。

奉劝警察、警官们,法轮功修炼者在自己处在蒙冤的困境下,仍保持着如此善良,无怨无恨的为他人的安危着想。你是否想过,如果你在参与迫害善良,你是否在打击人类最基本的道德?你将给这个社会以及后人留下的是什么?无论人在无知中做了什么都得自己偿还,善恶有报这是不变的天理,这就是那些法轮功学员担忧你们性命的原因所在,因为那一天真的不会太久。明智的人都在想办法释放法轮功学员,及早脱身。

法轮功学员信仰的“真、善、忍”是最基本的传统美德,公认的普世价值,在任何社会不仅是完全合法的,而且受到表彰。实践中,在十八年污蔑打压的岁月里,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在世界范围内,已经向人类真实的展现了宽容、理性、平和、善良和大慈大悲的胸怀,受到了中国民众和世界各国普遍的接纳和赞扬。

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在指导自己修炼,在社会上努力做一个好人,一个处处为别人着想的人。把这样一群好人当成了罪犯,肆意绑架,判刑,迫害。那么执法者是不是在犯罪,是不是真正的罪犯?天理能容吗?十八年来,对法轮功学员的这场血腥的迫害中,是非、善恶、正邪,合法与犯罪完全颠倒了,制造出了巨量冤案,使无数家庭陷入绝境。

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强权暴政从来没有一个成功过的,所有残害良善的元凶、爪牙没有一个善终的。在此奉劝朝阳市的检察院,法院法官与检察官们,审时度势,不要无视“头上三尺有神明,一定要有敬畏之心”的警告,无视关于“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的明确要求,无视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无视原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等迫害法轮功的之徒已被绳之以法的教训。

新华分局社区大队参与迫害的人员有:华向东、张建立、郭长友、张玉倩、张海峰、毕文涛、杜宝山等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9/辽宁朝阳市姜维珍被开庭-律师驳斥指控-357667.html

2017-11-25: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将被非法庭审
2017年6月27日, 法轮功学员姜维珍被朝阳市新华分局警察绑架,现非法关押看守所已五个月,龙城法院于11月30日上午九点在西大营子中法院内非法庭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25/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7113.html

2017-10-30: 辽宁朝阳市姜维珍被诬陷 卷宗已到龙城法院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在街上与一男子讲了法轮功真相,此人说要一本真相资料家里人要看,谁知此人就是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的警察,接过真相资料后就打电话给新华分局来人,说姜维珍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

这时姜维珍想离开,刚要走时不知是不是此人绊了她一下,姜维珍只觉得自己重重的摔在地上,肋骨被摔得非常疼痛,人不能走路了。

新华分局警察张建立与王军(音)来到时把姜维珍抬上车带到新华分局,在姜维珍疼痛难忍时,警察将姜维珍抬到朝阳市中医院打一会儿点滴,然后就用担架把姜维珍送往看守所,被看守所警察魏洪亮签收。

在看守所姜维珍很长时间强忍疼痛,没有声张,不然会遭到看守所的加重迫害。

新华分局警察用姜维珍门牌上的地址找到她两处房子,非法抄家,抢走电脑和法轮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

姜维珍被新华分局构陷到龙城区检察院,被检察员蔡若虹、张继海非法批捕,现卷宗已到龙城法院,负责此案是庭长敖瑞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0/30/辽宁朝阳市姜维珍被诬陷-卷宗已到龙城法院-356078.html

2017-09-28: 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被非法批捕
2017年6月27日,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在讲真相时,被新华分局警察绑架,两处房子被抄,电脑和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被抢走。现姜维珍已被龙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8/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54269.html

2017-06-29: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被绑架
2017年6月27日,朝阳市法轮功学员姜维珍在讲真相时,被新华分局警察绑架,两处房子被抄家,电脑和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等被抢走。现姜维珍已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9/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50355.html

2007-01-30: 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邪恶内幕
王树征自从当管教大队长,对法轮功学员踢、打的事她经常干,李梅不背“三十条”被她打嘴巴,姜维珍因在食堂打饭中小声说了几句话,她用脚踢......

至2007年1月11日止,和普犯关在一起的法轮功学员名单:

一大队:姜凤英、王宝坤、赵素云、某某兰、刘秀芬(老年队)
谢德文、李亚然、周晶、刘玉秋、黄桂芬(弹棉车间)
闫春娇、张静艳、张秀香、王小艳、葛小男、王桂玲、王素芬、董林林等人。
二大队:张丽荣、崔德凤、李绍华、王艳(打包车间)
张丽艳、原书哲、李梅、王曼丽、陈艳宇、腾世云、赡玉兰(一分队)
邹秀菊、张丽苹、程华、梁启珍、李凤君,杨秀芳。(二分队)
三大队:王立香、刘桂萍、沈若林、丛爱冬、史桂荣、仁元等十人左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30/147897.html

2006-06-24: 马三家集中营打手近期残害大法弟子案例
马三家女二所,现在称“辽宁思想教育学校”,在2005年11月份从沈阳于洪区调来一批打手,男恶警40多人,女恶警20多人,对大法弟子進行迫害。

现在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女二所的大法弟子近200余人(恶警对外谎报说有600多人)。恶警们迫害大法弟子时用一种工具,两头尖、中间是圆型的,每次给大法弟子强行灌食时,都把两头的尖塞入大法弟子的门牙缝里,然后撬开;有的牙被撬掉好几颗,有的嘴角被撕开,鲜血直流。

2006年2月4日大法弟子;何桂荣(抚顺)因喊“法轮大法好”,被打断腿后又被铐了3天3夜多。

2006年3月11日大法弟子;一位不知姓名的大法弟子(未报名)被强行灌食长达6个半月,受到了惨无人道的折磨。

2006年4月17日马三家女二所强行劳动(扒大蒜等),大法弟子不配合,50多人遭到不同程度的毒打。

2006年4月21日至25日,大法弟子程华、王桂香等11人被打成重伤,并被强迫劳动。大法弟子邹秀菊(大连)被野蛮灌食,牙被撬掉好几颗,鲜血从嘴里流出。

2006年4月28日,大法弟子崔德凤(大连)被酷刑折磨后,身体受到严重的摧残,行走不便,恶警还强迫她劳动;崔德凤因走路慢点就被恶警、赵敬华(警号2108473)酷刑折磨毒打后,又被扣了3天半,把她扣在墙角铁管旁边,两手铐一起,脸贴在铁管子上,吊在半空中蹲不下、也站不起来。

2006年5月16日,大法弟子玉兰(抚顺)、程华、李梅(大连)因不配合恶警加时加量劳动,被强行带走,去向不明。

2006年5月21日至5月25日,大法弟子杨秀芳(抚顺)、张丽萍(本溪)虽然吃饭,但是也遭到野蛮灌食长达4天,每天24小时戴手铐、遭毒打。现在她们已经被迫害的精神恍惚,恶警把她们不知送到哪里去了。

2006年5月31日,大法弟子张素玲(葫芦岛)因喊“法轮大法好”,被恶警董素霞(警号2108474)、张秀荣(警号2108051)、周谦(警号2108113)、项奎丽(警号2108120)、何雁祥(男)带到办公室,戴上手铐毒打,迫害持续了2天。

2006年6月2日,大法弟子黄素梅(鞍山)被找出经文后,遭到张秀荣(警号2108051)、周谦;(警号2108113)、向奎丽(警号2108120)三个女恶警毒打。男恶警刘勇、马奇山毒打大法弟子,原因是到点没上厕所。

2006年6月5日,大法弟子张丽荣(沈阳)、张静艳(辽阳)、王桂玲(铁岭)姜维珍(朝阳)被带走,不知去向。

2006年5月28日至30日,大法弟子曲淑梅(大连)因不配合恶警的要求被酷刑折磨,被扣在墙角铁管旁边,两手铐一起,脸贴在铁管子上,吊在半空中蹲不下、也站不起来。

希望辽宁地区的大法弟子持之以恒的发正念,加持那里的同修,正念解体邪恶因素,同时以各种方式营救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劳教所的同修。

请国际社会、人权组织和善良的人们关注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无理迫害。

女二所所长苏境:警号210801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24/131246.html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联系资料(区号: 24)

2024-03-24: 辽宁省第二女子监狱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育新路八号
邮编:110145
狱务公开电话:024-31629651、024-31629306
监狱举报电话:024-31629710
接见室:024-31629308
狱政科:024-31629646

十监区一小队:024-31629747
监狱长:马骁
一监区狱警
监区长夏茹:警号:2117237
科长张玥:警号:2117153
科长孙玮静:警号:2117165、手机:18040085165
七小队队长李肖依:警号:2117229
七小队队长王晶:警号:2117419
干事王然:警号:2117399
干事田甜:警号:2117163
五小队队长:白成鹭
十监区狱警
监区长:孟祥玉
科长卢玮:警号:211717X
干事吉雪琦:警号:2117192
一小队队长李淑英:警号:21×××10 (每次都故意遮挡警号)

参与迫害的犯人
乔晓妮:大连人,四十岁左右,诈骗犯,十多年刑期
王燕玲:沈阳人,七十多岁,职务犯罪
姜梦梦:丹东人,三十多岁,已出狱
陆艳清:内蒙古人,四十多岁,贩毒,判处无期,服刑七年没改判
程显凤:四十多岁,杀人犯,已出狱
许芸霞:二十多岁,杀人犯,已出狱
王燕:丹东人,四十多岁,贩毒
高蔚蔚:大连人,三十多岁,已出狱
李雪:二十多岁,贩毒,已出狱
杨阳:三十多岁,已出狱
江晓英:三十多岁,已出狱
何婷婷:大连人,四十多岁,已出狱、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狱警名单:

监区长:徐曼(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下旬上任,之前监区长为吴妍)
科长:胡阳(音)(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转化洗脑”)
科长:鲁燕燕(音)
干事:吕思瑶、张茗涵、李晗
队长:孟姝涵(一小队)
高鑫晶(二小队)
吴明佳(三小队)
张佳璇(四小队)
王晰月(五小队)

十二监区积极参与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犯人:

付思文(已出监)、杨旭、杨藩、翟媛媛、刘晓雪、单宝荣、王笑嫣、周鹏飞、时蕊、张红霞(已出监)、韩玉玲、祁鸣、齐红(已出监)、张欣瑶 、何丹、王月、范丽丽 王紫薇(已出监)、陈雪飞、梁春侠、赵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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