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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 黔南州 都匀监狱(贵州省监狱,剑江水泥厂,都匀市水泥厂) >> 石登灵(石登林,石蹬林), 男, 50

个人情况: 部队营级干部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贵阳市南明区二戈寨回龙路180号
迫害情况: 非法判刑5年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6-04-07
交叉列在: 贵州 > 贵阳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8-01: 法轮功学员石登灵(部队干部转业到贵阳学院后勤处)于二零零一年被贵阳政法委六一零办伙同公、检、法不法人员非法抓捕判刑五年,送到贵州省监狱(都匀剑江水泥厂)迫害。二零零三年五月至八月,石登灵被关禁闭七十天,被长期锁躺在死人床上。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四日,监区长于新忠带着赵姓干事,指使王家宇包夹石登灵,从五月底一直到七月初,每天早上七点至晚上十二点,持续不断地对他进行洗脑折磨。又从七月开始,把洗脑地点换到图书室,将门窗用纸糊住,昼夜不停进行毒打、面壁、看造谣录像,每天最多仅凌晨四至六点两个小时的睡眠,睡时还把他的脚用绳子吊在高低床上。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石登灵被打得送进医院抢救一个月。石登灵被装运监区长于新忠安排恶徒对他进行毒打,长时间坐着不让他动。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五日,石登灵被打得浑身是血,送进医院急救室进行抢救一个月。七月九日,石登灵趁吃饭时间向值班干警反映王家宇毒打他的情况,要求见监区长于新忠,于却拒而不见,当天指使另一包夹陈华(织金县人)加强包夹石登灵,并告诉石登灵是于新忠安排的。七月十四日该罪犯将号室反锁,手指石登灵破口大骂,说:“不是你想见谁就能见谁的。”然后对石痛下毒手,将石左太阳穴打起一个大包,说话吃饭都痛得张不开嘴。石登灵被连续迫害数天,一天突然被抬到了监狱医院抢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举报原贵州都匀监狱监狱长侯立德反人类罪、酷刑罪-390888.html

2019-02-18: 贵阳市优秀企业家周小朝被非法判刑入狱
贵阳市优秀企业家周小朝与石登灵2017年7月开车到贵定县考查项目,搞网络测试,遭绑架、构陷,2018年4月25日被非法开庭,周小朝有理有据地逐一推翻了公诉人的所有所谓“证据”。公诉人许燕被驳斥得无言以对,气急地扣上“反党反社会,反十九大精神……”等等大帽子!北京律师驳斥公诉人说:“那时候十九大都还没开,一直在看守所里面,怎么反十九大啊?请不要乱扣帽子……”

然而,贵定县法院不顾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仅凭单方面的五条信息,生拉硬扯,按刑法第三百条非法判周小朝五年半,石登灵五年。周小朝上诉,要求二审开庭。2018年9月30日,法院二审没有开庭,直接维持一审冤判,10月11日将周小朝,石凳灵送往贵州省都匀监狱。

二、遭绑架入冤狱,呼唤正义良知

周小朝、石登林2017年7月7日开车到黔南州贵定县,被公安局信息监测部门检测定位到车,贵定县公安局出动车辆拦截,并非法将周小朝、石登林绑架,连续两天两夜非法不让睡觉连夜审讯(根据法律规定,连夜审讯违法)。《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7月7日晚上11点过,在没有县级以上搜查令,没有立案侦查书等明显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贵定县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碧海派出所、贵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贵州省公安厅专案组等几个部门的30多个警察,扰乱周边居民休息,冲进周小朝父母家中,非法抄家到凌晨2点过,抢劫走大法书几大包。

从7月7日,周小朝和石登林被非法关押在贵定看守所,他们抵制非法审讯,看守所就连夜不让睡觉。周小朝连续绝食一周,抵制迫害。

2018年4月25日,上午9点到下午2点(中途没有休庭),周小朝、石登灵两位大法弟子,在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法院被非法开庭。周小朝家属聘请律师进行无罪辩护,石登林的家属也请律师进行无罪辩护。

在庭上,除了周小朝和石登林的3名亲人参加之外,其它座位全部坐满本地公检法的相关人员。庭上,周小朝义正词严有理有据的逐一推翻了所有的非法证据,包括出庭的所谓证人和官方派的相关技术鉴定人员出席作证,也被周小朝从有理有据的技术专业知识方面驳斥得无言以对,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技术角度,控方的所有证据都不足,没有一点能符合构成罪行的法律依据。两位维权律师也辩护的很得力。

当时,女公诉人(公诉部主任:许燕,周小朝、石登灵案件主要责任人13595450906)被周小朝从容不迫、有理有据的自我辩护词驳斥得无言以对,她只有气急败坏的扣上“反党反社会,反十九大精神……等等大口号大帽子!”北京的维权律师驳斥公诉人说:“他们2017年7月就进去了,那时候十九大都还没开,一直在看守所里面,怎么反十九大啊?请不要乱扣帽子……”

整个开庭时间6小时,中午一直没有休息。女公诉人气坏了,当时大声呼啸请求法官重判。因为当场的所有证据都不符合法律依据,法官没有宣判,说择日再宣布宣判结果。

2018年5月18日,周小朝被非法判刑5年半,石凳灵被非法判刑5年。周小朝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同时绝食抗争。

在非法开庭前后,包括本地部份警察和相关人员都逐渐了解真相,大部份人对被非法判刑的周小朝和石登灵表示出同情和理解,明白真相后的相关人员也从人性的角度关心他们两人。

家属亲人不服原判,申请二审开庭。2018年9月30日,法院二审没有开庭直接下判决书,维持一审冤判,10月11日将周小朝、石凳灵送往贵州省都匀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2/18/贵阳市优秀企业家周小朝被非法判刑入狱-382900.html

2018-11-15: 贵州省贵阳市周小朝、石登林二审没开庭直接被送都匀监狱
2018年5月,贵定县法院判周小朝五年半刑期.家属亲人不服原判,申请二审开庭。2018年9月30日,法院二审没有开庭,直接下判决书,维持一审原判,10月11日将周小朝,石凳灵送往贵州省都匀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5/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77167.html

2018-06-21: 贵州大法弟子石登灵、周小朝被迫害补充
现已知截至6月14日(之后还没有消息),贵州大法弟子石登灵不再绝食了,已恢复正常。周小朝在公安医院继续在绝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1/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70071.html

2018-06-08: 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在贵定县看守所绝食补充
5月18日,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被非法判刑,周小朝被非法判刑5年半,石登灵被非法判刑5年。

目前,周小朝在贵定县看守所绝食反迫害已超过九天,石登灵在贵定县看守所绝食反迫害已超过5天,健康情况堪忧。看守所打算强制灌食。家属告诉看守所:1)不许灌食;2)把人还给我带走;3)你们“看着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8/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68569.html

2018-05-20: 诉方证据均被驳倒 贵州周小朝石登灵仍遭诬判
贵阳市两位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在黔南州贵定县法院被构陷开庭。周小朝有理有据地逐一推翻了公诉人的所有所谓“证据”,包括出庭的所谓“证人”和官方派的相关技术鉴定人员出席作证,也被周小朝从有理有据的技术专业知识方面驳斥得无以言对。两位维权律师也辩护的很得力。

尽管如此,五月十八日得知,周小朝被非法判刑五年半、石登灵被非法判刑五年。据悉:重判的理由是两位法轮功学员的“不认罪”、目前,两位法轮功学员准备《刑事上诉书》递交黔南州中级法院。

在四月二十五日的非法庭审中,公诉人许燕被驳斥得无以言对,最后气急地扣上“反党反社会,反十九大精神……”等等大帽子!北京的维权律师驳斥公诉人说:“他们二零一七年七月就进去了,那时候十九大都还没开,一直在看守所里面,怎么反十九大啊?请不要乱扣帽子……”

周小朝说,历朝历代的冤假错案迟早会昭雪,就像当年文化大革命一样,现在讲法制法律依据,如果还是乱喊口号、乱打棍子,那么我们的法制治国也不过是空谈!周小朝做最后陈述,强调“信仰、修炼法轮功无罪,法轮功冤案终有平冤昭雪的一天。”

目前,亲友们都希望能尽快的无条件释放周小朝、石登灵回家!

一、法院附近有大量警力

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八点左右,周小朝、石登灵的亲友们到达贵定县法院。法院周围一眼望去很平静,没什么“特别”的布置,可稍加观察会发现:

在法院对面广场上、法院门前,有十几个警察,和十几个便衣。他们中,有的手里拿着手铐、有的还挂着手枪,这样的场景,让人格外的感受到——荷枪实弹的恐怖气氛!

在法院左侧马路边,有三~四个交通警察,又没有出交通事故,为什么在那里一呆就到下午三点。

在横对法院的公路两边,停靠着一辆接一辆各式各样的小车,有的车里面坐着便衣警察,其目光在注视——坐在车里的、站在某处的、或走动着的法轮功学员。

在离法院较远处,也有便衣和交通警察,看到法轮功学员乘坐的面包车,就上前去查执照,问车里的人到这里来干什么的等等?

二、庭审现场并不一般

庭审时间: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二点四十分,即差二十分就六个小时,中间没有休庭。旁听席上坐着三十名左右,只有三位家属,其余的是来自贵州省、黔南州、和贵定县的三级公检法成员,这些人都穿着便装,除四~五个上五十多岁的外,其余的多数都很年轻。

周小朝聘请的另一位当地律师,未出庭辩护,连要求参加旁听,都不被允许。更多的亲戚,和法轮功学员因不给办理“旁听证”,被禁止进入庭审现场。

在近六个小时的庭审中,除了石登灵谈到,“修炼法轮功二十多年没吃过一粒药”,被四~五个旁听席上的年轻警察发出淡淡的嘲笑声外,整过庭审现场鸦雀无声。

据悉,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在临近开庭(四月二十五日)的几天里,接到了大量来自国际国内的关注周小朝、石登灵被非法庭审的电话,他们怕的要命。

三、公诉方的所谓“证据”都被驳倒

主审法官(庭长)罗涛、男,在整过庭审中,对公诉方、被告方、包括为其辩护的律师,发言从不打断,让其辩论,对庭审各方不妥的语言、语气等,都是小心谨慎的打招呼指出或阻止。近六小时的辩护,罗涛只在最后休庭时审敲了一下桌子。

公诉人许燕,女、四十多岁,和另一位检察官,坐在“公诉人”席位上。许燕是公诉方的主要发言人,读起诉书,一共谈到“手机基站”等七~八个问题作为主要定罪“证据”。

《起诉书》谈到:从“重庆电子公司”检测数据显示,共发射信息二十九万多条、覆盖面二十四万多人口;黔南州电子公司提供的检测数据,发射十九万多条,覆盖面十九万多人口;黔南州移动公司提供说,被影响的有三个机站,用户是一千多户;有五人接收到信息,用手机拍照后,留下的有效信息,“证明”这些信息是在宣传法轮功。

这五人中只有两人出庭作证:黔南州无线管理局技术员伍新、罗镇山两人。他们说,是他们二人用“监测软件”发现被告用“手机基站”发送“法轮功信息”。是他们报案后,周小朝、石登灵才被贵定县公安局副局长姚峰下令抓捕的。

周小朝首先从技术上和逻辑上逐一驳斥否定。周小朝说:我们来贵定是考察项目,进行网络测试,《起诉书》系列检测数据,在专业技术上讲,是矛盾百出的……请黔南州无线管理局技术员伍新、罗镇山两位证人回答,那些数据是怎么来的?请用专业技术“说清楚”问题?伍新、罗镇山结结巴巴的回答不上来。公诉人在一旁点醒说:“你们可以不回答!”

周小朝说:移动公司的数据与我们无关,首先移动公司的数据出现之前,我们已经被贵定警察控制了;而“在同一时间,有三个地方在发射信息”,都说是我们二人所为,这完全是思维、逻辑混乱,是不符合事实的,是非法证据;我们坚决要求第三方重新鉴定与测试!

随后,律师在相关的法律条款上否定。(并要求重新第三方鉴定与当面测试!而未被采纳。)

律师说:公诉方提供的“有五人接收到信息,用手机拍照后,留下的是有效信息”,可相关法律规定,“每一件证据”都必须同时至少有二人作证,这五人的所谓“有效证据”却是单一的,所以“五人有效证据”被否定。

律师说:“我的当事人在当日的十四点三十分时已经被你们控制了,黔南州移动公司提供说,被影响的机站三个,用户是一千多户,时间是下午十四点四十五分以后,这些数据证词与我的当事人无关。”

律师提请法庭注意:重庆电子公司检测数据与当地无线管理局的数据上有九万条的巨大差距又怎么解释?律师指出:依据起诉书提供数据计算,七月七日发射数只有五条,公诉方把不是我当事人所为的“信息”发射,强加给我的当事人,不仅不是定罪证据,还是贵定公安警察在栽赃陷害我的当事人,是知法违法犯法行为。

谈到“手机基站”发射出去的内容,律师做了比较系统和全面的辩护,他回顾历史说:法轮功问题,是个别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媒体的不实宣传造成的。突出说明:我的当事人就是“修炼和宣传法轮功”都是在中国现行《宪法》和《法律》规范下的行为,何罪之有?恰恰相反公诉人对我的当事人信仰的歧视,才是违法的行为!

在黎律师的追问下,公诉人改口起诉书有“笔误”,承认发射的有效证据只有五条;检测数据的巨大差异也被公诉人解释为,统计时间和区域的不同所致。

《起诉书》谈到:在周小朝、石登灵家搜查到,很多法轮功书籍与宣传资料时,黎律师说,搜查当事人周小朝的父母家没出示任何手续,属非法查抄,侵害了公民权益,是违法行为。

毛律师出示了搜查石登灵家时的空白纸上盖个公章,临时填写,并没有县级以上局长的签字,是属于违法搜查。

《起诉书》谈到:在“六百七十号车”上搜查到所谓“作案脏物”时,黎律师说,根据《搜查法》应该当着当事人的面,清点物品并登记造册,但是当时却没有这样做,而是第二天才造册登记,是属违法操作!当事人有权拒绝签字!

石登灵说,我们到贵定是考察项目,开车是我当时的主要任务,车上有些什么东西我不晓得。周小朝也证实石登灵不清楚。石登灵还指出,搜查“670号车”后的清单物品数目不清,差了一千元钱,要求公诉人回答时,公诉人许燕不能说清楚就当庭发火。

针对《起诉书》“某教是邪教”问题。周小朝、石登灵分别阐述了,修炼后引起的身心巨变,用事实证明修炼法轮大法能够使人身体健康,道德升华。周小朝指出中国政府规定的十四种邪教里面没有法轮功!

石登灵说,我一九九六年在贵阳新路口看到一本《转法轮》后,就开始修炼了,那时的我很年轻,要生存,要去做各种事,在修炼法轮功问题上,二十多年了,我炼功学法的时间,都是我自己的事,自己在做,根本没什么“组织不组织”的。如果硬要把“参加过组织”强加给我的话,那就是,在我修炼法轮大法之前,还真是加入过组织——军人和共产党。

律师说:我的当事人,一个是军人,在部队还是一个干部;一个是知识分子,曾经是教师,他们修炼法轮功完全是来源于内心的个人“信仰”和人生追求,与“有没有组织”没有任何关联,完全是出自人的“思想”中的,从《刑法》的犯罪的四个要素来看,都不具备,用刑法三百条定罪,是在错用法律。

针对《起诉书》把因修炼法轮功曾经被劳教、判刑再拿来说事,企图再加罪名,周小朝说十多年前的事已经了结,还拿出来说事!不也是信仰真、善、忍做过好人吗?石登灵说:想把我过去,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监狱、洗脑班的日子,再作为“定罪证据”的一部分,也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我修炼法轮功从一开始就没有错,是在政府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打压的,提到我曾经在监狱的那段日子,遭受的迫害,要不是对大法的坚信,有几人能活到今天?律师说,“过去的劳教与判刑,时间过去了十二年以上,与本案无关,公诉人的意见法庭不应采纳。

四、公诉人气急、乱扣帽子

庭审进入辩论阶段,公诉人许燕,重申了起诉书的内容后,并加重语气说,两名被告的所为是反党、反社会、反“十九大”和反“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本公诉人提出,要加强两名被告的“法制教育”;要求法庭对两名被告,判刑四~六年的《刑法》处罚,而且还要罚款和没收资料等等。

周小朝反驳说:去年那时还没召开十九大,哪来的反对“十九大”和反对“社会主义新时代”?并为自己辩护说:我是搞通讯工作的,到贵定是考察项目,对网络进行测试的,我们没有犯法;公诉人给我们扣了很多大帽子,什么“反党、反社会主义”这是“文革”的翻版,不是“依法治国”,还望法庭严格按中国现行法律办案。

石登灵也重申了上述观点,并说用刑法三百条起诉我们,请问公诉人我们违反破坏了哪一条法律实施?

律师在辩论中重申当事人无罪,并指出《起诉书》中说:我的当事人用“伪基站”,发送法轮功信息二千七百四十五条,事实上是“记录在数字上”、“短信在数量上”和“影响用户数上”等证据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基本的事实是不清楚的,造成:七月七日的当天发射只有五条,起诉书与鉴定结论两者间相差二千七百四十条;黎律师针对《起诉书》中的“作案脏物”时,指出“侦查—起诉—审判程序违法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指控的实物关键的主机、手机、还有天线干扰器等,一是没有经被告辨认亲点核对确认,二是搜查笔录没有两位被告的—签字,三是开庭时,关键实物证据没有在法庭上呈现,完全违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和第一百九十条的规定,是知法犯法行为。

黎律师说:用刑法三百条起诉当事人,并没有指出破坏了哪条哪款法律实施,是适用法律不当。另外,“两高”对用“基站”发射信息解释是:“并没对任何人造成经济和财产损失,不构成犯罪”;综上所述:应当撤销对我当事人的指控,还当事人清白!公诉人说,我的当事人是“反党、反社会,反对“十九大”和反对“社会主义新时代”,本辩护律师认为,这是些打人的“帽子”!本案与十九大无关,更谈不上反党反政府和反对新时代。

进入法庭辩论第二阶段,周小朝针对他们所谓的“伪基站”作为“定罪证据”的指控,再次提请公诉方要用专业技术“说清楚”! 并坚决要求重新请第三方鉴定、当面测试。并在辩护中说,法轮功冤案相信有昭雪的一天!

两位律师重申了当事人无罪的法律依据,望法庭宣判周小朝与石登灵无罪!黎律师强调台湾香港等地都允许法轮功的存在,我们要收回台湾,对法轮功的政策方方面面必须与台湾同步才行,台湾有那么多人在炼法轮功?中国为什么就不能允许呢?

毛律师强调,石登灵与本案无关,他仅是个驾驶员,车上有什么东西他都不知道,并也得到周小朝的证实,因此,石登灵无罪!

公诉人许燕被驳得理屈词穷,在法庭上高声叫嚷:“两人屡教不改、很顽固”、“还造谣说平塘县有中国共产党亡的石头”、“污蔑说活摘了法轮功器官”,这简直是反党、反社会的行为,要加强对被告的“法制教育”!黎律师立即驳斥说:我的当事人,一个是军人、一个是优秀的知识分子,请不要对他们进行人格侮辱和人身攻击!

许燕不讲法、不讲理,叫嚣“手机基站”的数据准确与否没有关系,反正已经发射了法轮功宣传信息就是犯罪!要求法院严惩被告,向法庭提出四~六年的判刑处罚、罚款和没收资料等。

五、最后陈述;修炼法轮功没有罪!

最后,审判长罗涛叫被告人做最后陈述;周小朝代表被告两人做最后陈述:“信仰!修炼法轮功没有罪!法轮功被迫害是冤案,文革十年浩劫终于平反昭雪,法轮功终有平冤昭雪的一天!”。

五月十八日得知,周小朝、石登灵分别被非法判刑五年半和五年。两人都准备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20/诉方证据均被驳倒-贵州周小朝石登灵仍遭诬判-366708.html

2018-05-20: 贵州贵定法院以周小朝、石登灵不认罪为由重判五年半与五年
2018年4月25日从上午9点到下午2点40分,贵阳周小朝、石登灵两位法轮功学员,在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法院被非法庭审;5月18日得知周小朝被非法判刑5年半、石登灵被非法判刑5年;据悉:重判的理由是两位法轮功学员的“不认罪”、目前,两位法轮功学员准备《刑事上诉书》递交黔南州中级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20/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66789.html

2018-04-27: 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被贵定县法院非法庭审
2018年4月25日上午9点,周小朝、石登灵两位法轮功学员,在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法院被非法开庭。法院门前早早就有了从外地赶来发正念援助的和带上身份证准备争取旁听的法轮功学员;

法院周围一眼望过去,很平静,没什么“特别”的布置,可稍加观察会发现:警察和便衣警察们的目光,都在注视着,坐在车里的、站在某处的、和走动着的法轮功学员。

庭审时间:从上午9点到下午2点40分,即差20分就6个小时,中间没有休庭。法庭内除了周小朝、石登灵两位、3位被告家属、三名律师、法官等几个、和公诉人外,其余的20~30个位置,全部挤的满满的,这些坐在旁听席上的,都是来自贵州的省、贵阳市、贵定县的公检法人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27/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64653.html

2018-04-25: 贵州省大法弟子周小朝、石登林被非法开庭
2017年7月7日,贵州省大法弟子周小朝、石登林开车到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被公安局信息监测部门检测定位到车,贵定县公安局出动车辆拦截,并非法将周小朝、石登林非法关押进贵定县看守所至今。

近一年多来,由于两名大法弟子零口供,也没有实际的证据证明他们违法,贵州省公安局让重庆市公安局信息监测部帮忙鉴定,企图以技术鉴定的网络信息来作为判刑证据。但是这也是不符合法律依据的。虽然找不到实际确凿的证据,贵定县公安局还是定在2018年4月25日开庭审理该案。

贵州省大法弟子周小朝、石登林都聘请了律师,做无罪辩护。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25/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64553.html

2018-04-22: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凳林面临非法开庭
贵州省贵定县法院欲于4月25日早9点,对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凳林进行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22/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64413.html

2018-04-05: 贵州学员周小朝、石登灵面临非法开庭补充
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被非法关押在贵定县看守所,至今已经八个多月。现在案件已到贵定县法院,贵定县法院定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开庭前会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5/二零一八年四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63785.html

2018-03-30:贵州周小朝、石登灵遭构陷 面临非法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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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周小朝、石登灵被非法关押在贵定县看守所,至今已经八个多月。现在案件已到贵定县法院,面临非法开庭,贵定县法院定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开庭前会议。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开车到黔南州贵定县时,被贵定县公安局警察拦截、绑架,非法关押进贵定县看守所,遭到连续两天两夜不让睡觉连夜审讯。

当天晚上十一点多,贵定县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碧海派出所、贵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贵州省公安厅专案组等几个部门的三十多个警察,冲进周小朝父母家中非法抄家,抢劫走大包法轮功书籍。

七月十日上午,贵定县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派出所等部门二十几个警察又去周小朝家里非法抄家,家里没有人,他们自己开锁入室,但是没有任何他们想要的所谓证据。为了找寻其家人下落,中共警察在周小朝家周边布控,非法断电、断煤气,对周边群众造成不良影响。

如今周小朝、石登灵被非法关押在贵定县看守所,至今已经八个多月。现在案件已到贵定县法院,面临非法开庭。

据悉,在周小朝、石登灵被绑架的当天,正好中共政法委会议在贵州召开,贵州公安将周、石的“案子”报给时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孟建柱说要严惩,贵州省公安厅、贵阳市公安局等机构相关人员就图谋定为“要案”,企图邀功请赏。

从法律角度来说,周小朝、石登灵在《刑法》上不构成犯罪,而贵州当地警察在整个非法办案过程中有诸多侵犯合法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对周小朝、石登灵的一系列绑架、关押、抄家、抢劫走法轮大法书几大包、非法断电、断煤气,两天两夜不让睡觉的变相肉刑逼供(刑讯逼供),以及贵定县检察院的非法构陷,涉嫌犯下刑讯逼供罪、徇私枉法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绑架罪、财产侵占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与言论自由罪,同时搜查时没有搜查证、立案决定书,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程序。

贵州警方利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针对法轮功学员来非法强行定罪,迫害法轮功学员是执法犯法。

在周小朝、石登灵的构陷案中,警方利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陷周小朝、石登灵车中存有“手机基站”犯罪,但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都不具备,根本无法证明指控成立。

首先,法轮功是以 “真、善、忍”为根本信仰的教人向善、福益社会的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不是“邪教”。

其次,犯罪的四个要件:A、犯罪主体(要有犯罪的个人或组织);B、犯罪客体(要有被损害的对象);C、主观方面(要有主观的故意或过失);D、客观方面(要有损害的行为及后果并达到犯罪的程度),必须都具备,才构成犯罪,而利用刑法第三百条定罪的法轮功案中,这四个要件都不具备。

周小朝、石登灵有幸修炼了法轮大法,获得了健康的身心,有了健康快乐的人生,在修炼法轮大法中身心受益的他们用各种方式讲真相,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中国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国公民有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权利。所以对法轮功的信仰是合法的,任何的打压迫害都是违法的。法律应该是尊重事实,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功及宣传法轮功的行为都属于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范畴,过程中不损及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利益,不涉及破坏社会秩序,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完全符合《宪法》规定,符合信仰自由的普世价值。没有破坏了哪部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也没有扰乱了什么社会秩序,“犯罪客体” 不存在。

综上所述,按照中国法律,周小朝、石登灵没有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不具备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不构成犯罪。

无罪释放周小朝、石登灵是公检法的明智选择

作为应该精通法律的执法者不会看不出来,所有对法轮功学员的起诉都是非法的。非法起诉和枉判轮功学员完全是各地610等胁迫利诱公检法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彻底的冤假错案。参与迫害是严重违法行为,必受法律制裁。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的《公务员法》第五十四条就已经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就已经堵死了公务员执行违法决定而逃脱法律责任的退路。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中政委[2013]27号《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明确规定“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对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明确指出,对警察等的违法办案行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责任,并且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中,取消了旧条款中的“因执行上级命令而犯错可不追究警察责任”的免责条款,撤销了警察职务犯罪的保护伞。

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二日,最高检出台了“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再次重申公检法人员执行上级错误命令不再免责,案件的经手人只要活着,就得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二零一七年《国务院公报》二十八期消息提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于二零一一年三月签发的总署令第五十号。第九十九条和一百条,废止了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书籍出版的禁令。

新闻出版署总署第五十号令表明,在中国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以各种形式制作、传播、张贴、散发法轮功资料及相关宣传品,讲述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和劝“三退“都是合法的。

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构成徇私枉法罪。

最高检侵权渎职罪立案标准也规定:“1、对明知是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的”,应当按照徇私枉法罪予以立案……

依法退回案件,释放周小朝、石登灵就是贵州公检法人员正确的选择。因为维护法律尊严,释放无罪好人,对得起天地良心,经得起历史检验,必定会使自己的人生立于不败之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3/30/贵州周小朝、石登灵遭构陷-面临非法开庭-363531.html

2018-02-04: 曾遭五年冤狱 贵阳市石登灵又面临非法开庭
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石登灵和周小朝,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被贵定公安警察绑架。当日遭非法抄家后,被送贵州省贵定县看守所已经半年多。据悉,贵定县法院已通知近期将对石登灵开庭。石登灵的律师准备为他做无罪辩护。

石登灵,男,五十岁左右,原部队干部转业到贵阳学院后勤处,家住贵阳市南明区二戈寨回龙路180号。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石登灵与周小朝开车到贵定县,被贵定公安警察劫车绑架后,非法关押在贵定县看守所。初期,石登灵与周小朝遭贵州省、市、贵定县几级公安警察,连续几天轮番审讯,不让睡觉。他们二人抵制非法审讯,周小朝还用绝食(一周)的形式表示抗议。

周小朝的父母家和周小朝自己家,都分别在七月七日、七月十日被几级公安国保,几十个警察抄家,周小朝放在父母家的个人物品(几大包书籍)被非法搜走。在周小朝自己家中,在无人情况下警察开锁而入,却一无所获想要得的证据。

当晚,石登灵家也被抄走少量大法书和少量的陈旧大法真相资料。在中共对法轮功已逾十八年的迫害中,石登灵曾遭受五年冤狱。以下是了解到的情况。

一、遭五年冤狱迫害

二零零一年八月,石登灵与其他几位法轮功学员,因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关押在毕节黔西县看守所,同年末被黔西法院非法判五年后,被送贵州省都匀监狱非法关押。石登灵在黔西看守所、都匀监狱期间曾经遭到非人的酷刑迫害。

1、在看守所被迫害情况

法轮功学员王晓东,二零零一年十月的一天被非法提审前,已经绝食一个星期了,提审时,王晓东跟警察,讲到自己修炼前后身心健康的对比、讲到法轮功完全是教人向善做好人的高德大法,并善劝警察停止迫害,维护善良。当讲善恶有报是天理时,警察理解为是在咒骂他们,就对王晓东大打出手。王晓东被推倒时,耳根碰到茶几角尖上,落地后的王晓东被几警察疯狂的乱踢乱跺,王晓东的耳部当时就鼓起大血包,以后相当长时间里一直耳鸣,身体的各部位伤痕累累,很长时间里起卧都很艰难。

法轮功学员李林,二零零二年元月,在号子里的黑板上写了两句劝善的诗,看守所所长田祖彦,先是打李林头部,狠狠地打了六下,痛的李林两眼直冒金花,差点儿晕过去;接着,李林被套上二十八斤重的脚镣;元月八日李林在中午打饭时,昏倒在操场的水泥地上,看此情景,连同监室犯人都流泪了,敢怒而不敢言。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中共酷刑刑具:手铐脚镣

石登灵在自己被关押的监室里,知道了同修王晓东、李林遭到的迫害。一天看守所所长田祖彦,带人来监室要给石登灵照相,石登灵对田祖彦提出要求说:李林违反了哪一条监规要被带上那么沉重的脚镣?要求给取下脚镣,否则就不配合照相。田祖彦立即叫来五个犯人,将石登灵架出监室强行照相,石登灵仍然不配合,田祖彦就指挥犯人大打出手,在一阵的暴打之后,就给石登灵先是戴上脚镣、还不解恨再加上了一副手铐、最后还不解恨,又将手铐与脚镣铐在一起,石登灵不能站立、不能行走,吃饭,这是怎样的一种酷刑迫害。

2、在都匀监狱的被迫害

二零零三年六月,石登灵被狱警锁躺在死人床上,叫“关禁闭”达七十多天:铁床的四个角分别焊上铁环,把四肢分别铐在四个环上,冬天不给垫也不给盖,大小便都在床上;石登灵七十天禁闭后,双手腕被铐出了筷子那么深的血痕,精神和肉体上遭到严重摧残。狱警说,就是要用死人床这种酷刑消磨石登灵坚修大法的意志,强迫悔过。

酷刑演示:死人床
酷刑演示:死人床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四日到七月十五日,监区长于新忠与姓赵的狱警,指使犯人王家宇包夹石登灵:先是每天早上七点至晚上十二点时间,持续不断地跟石登灵洗脑,动不动就拳打脚踢、脏话流话一起上;接着,七月开始王家宇把对石登灵洗脑迫害的地点,从监室转到图书室(将门窗用纸糊住)后,昼夜不停毒打、面壁、看造谣录像等。每天只能在凌晨四至六点睡觉两个小时,而且睡时还将石登灵脚,用绳子吊在高低床上;七月九日,石登灵趁吃饭时,向值班警察反映被王家宇毒打一事,并要求见监区长于新忠;结果,不仅拒而不见,当天又指使陈华加强了对石登灵的包夹,陈华说是于新忠安排来的;七月十四日两个包夹犯人将号室反锁后,手指石登灵就破口大骂:“不是你想见谁就能见谁的。”举起拳头对着石登灵太阳穴就是一拳,瞬间鼓起一个大包,说话吃饭都痛得张不开嘴。

石登灵被连续这样的迫害,一天终于被抬进了监狱医院抢救室,抢救达一个月之久。根据罪犯护士透露:石登灵因坚持不写所谓“四书”,曾被人用刀片划了脖子。

二、两次洗脑迫害

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石登灵结束了都匀监狱五年的酷刑迫害,回家了。回家后的石登灵:不能回单位上班,石登灵早就被单位给开除了;为了弥补承受重压而重病的老母和幼小的女儿,为了尽一个儿子和父亲的责任,为了养家糊口,石登灵要四处寻找工作;可是在回家后的日子里,经常遭到当地派出所警察和社区的骚扰迫和威胁。

第一次洗脑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贵阳南明区回龙路居委会,要石登灵前往社区,说有事找他。二十五日石登灵到后,那里的领导说:“你过去案子没结束,在都匀监狱就该写交的“五书”,还要写,交上来,这是贵阳市610(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办公室下到我们社区的任务”。石登灵以自己的身心变化,证明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的、能使人道德回升的功法,拒写所谓“五书”。社区人员根本不听,电话叫来预谋好的610办、花园社区、二戈寨派出所和贵阳花果园公安特务等数十人,把高喊“法轮大法好!”的石登灵强行拖上车,直接送所谓的“贵阳法制培训中心”(烂泥沟洗脑班)进行洗脑迫害。

第二次洗脑迫害: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晚八、九点钟,贵阳市白云、云岩和南明等几大区,疯狂绑架几十名法轮功学员,石登灵再次被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此次石登灵、周小朝于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再次被非法抓捕,八月十日遭非法批捕。目前,贵定县法院已通知近期开庭,石登灵家人聘请的律师准备为石登灵做无罪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4/曾遭五年冤狱-贵阳市石登灵又面临非法开庭-360420.html

2018-01-22: 贵州警察迫害周小朝、石登灵 触犯刑法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开车到黔南州贵定县时,被贵定县公安局出动车辆拦截并绑架。

当天晚上十一点过,在没有县级以上搜查证,没有立案决定书等明显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贵定县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碧海派出所、贵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贵州省公安厅专案组等几个部门的三十多名警察,扰乱周边居民休息,冲进周小朝父母家中,非法抄家到凌晨两点多,抢劫走法轮大法书几大包。

七月十日上午,贵定县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派出所等部门二十几个警察又去周小朝家里非法抄家,家里没有人,他们自己开锁入室,但是没有任何他们想要的所谓证据。这种在没有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闯民宅,是执法犯法。不法人员非法抓走周小朝后,为了找寻其家人下落,布控周边,并把周小朝家非法断电、断煤气。

从七月七日,周小朝和石登灵被非法关押在贵定看守所,他们抵制非法审讯,看守所就连夜不让睡觉。周小朝连续绝食一周,抵制迫害。

周小朝、石登灵被非法关押进贵定县看守所,至今已经五个多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2/贵州警察迫害周小朝、石登灵-触犯刑法-359897.html

2018-01-19:贵州周小朝、石登灵被警察逼供构陷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开车到黔南州贵定县,被贵定县公安局出动车辆拦截并非法将周小朝、石登灵绑架,非法关押进贵定县看守所,遭到连续两天两夜不让睡觉连夜审讯。

随后,贵州省公安厅专案组等几个部门的数十名警察对周小朝家及他父母家非法抄家,抄走大包法轮功书籍。周小朝家遭到周边布控,非法断电、断煤气。对周边群众造成不良影响。现在案件已到贵定县法院。

随着法轮功在世界各国弘传,法轮功对国家、人民乃至世界做出的巨大贡献越来越被世人所认知。许多中国人开始理性的思考法轮功问题,越来越多的民众站在了正义的一边,包括一些公检法人员。

据明慧网报导,二零一七年下半年,中国大陆十六个省、直辖市,在检察院、法院、中级法院都有退卷或终止迫害程序的案例。被退卷的法轮功学员的案例中有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无罪获释。

其实许多公检法人员都知道,无论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义上讲,对法轮功学员关押判刑都是站不住脚的;因而,许多公安人员对于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资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检察官数次退卷,有的法官直接放人。他们善良的行为让法轮功学员看到了他们光彩的一面。

但是近期发生的贵州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被绑架、关押的案子却并不让人乐观。

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第五十号令,废除了一九九九年发布的对法轮功书籍的出版禁令,承认法轮功书籍都是合法的。也就是说贵州省公安厅、贵阳市公安局等机构相关人员明知周小朝、石登灵在本案的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而对周小朝、石登灵的一系列绑架、关押、抄家、抢劫走法轮大法书几大包、非法断电、断煤气,两天两夜不让睡觉的变相肉刑逼供(刑讯逼供),以及贵定县检察院的非法构陷,涉嫌以下犯罪:

刑讯逼供罪、徇私枉法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罪)、绑架罪、财产侵占罪、玩忽职守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与言论自由罪,同时于搜查时没有搜查证、立案决定书,违反了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程序。

目前贵州法轮功学员已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举报到检察院。请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灵。不要让自己造下迫害佛法修炼者的永远洗不净的罪业。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新修订的《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出台,其中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如果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因贪赃枉法、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伪造证据、通风报信、蓄意报复、陷害等故意造成执法过错等情形,将被从重追究。”还有相应的检察官、法官判案过错责任追究规定,都是公、检、法人员需要警醒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9/贵州周小朝、石登灵被警察逼供构陷-359799.html

2017-12-25: 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林遭迫害情况补充
2017年7月7日,贵州省贵阳市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林开车到黔南州贵定县时,被贵定县公安局警察拦截、绑架。当天晚上11点多,贵定县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碧海派出所、贵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贵州省公安厅专案组等几个部门的30多个警察,冲進周小朝父母家中非法抄家。如今周小朝、石登林被非法关押進贵定县看守所,至今已经五个多月。据悉,贵州省公安厅、贵阳市公安局等机构相关人员图谋定为“要案”企图邀功请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25/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8273.html#171225025-1

2017-12-19: 贵州警察迫害周小朝、石登林的违法事实
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贵阳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林开车到黔南州贵定县时,被贵定县公安局出动车辆拦截并绑架。

当天晚上十一点过,在没有县级以上搜查证,没有立案决定书的情况下,贵定县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碧海派出所、贵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贵州省公安厅专案组等几个部门的三十多名警察,扰乱周边居民休息,冲进周小朝父母家中,非法抄家到凌晨二点过,抢劫走法轮大法书几大包。

七月十日上午,贵定县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派出所等部门二十几个警察又去周小朝家里非法抄家,家里没有人,他们自己开锁入室,但是没有任何他们想要的所谓证据。这种在没有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闯民宅,是执法犯法。警察非法抓走周小朝后,为了找寻其家人下落,布控周边,并把周小朝家非法断电、断煤气。

从七月七日,周小朝和石登林被非法关押在贵定看守所,他们抵制非法审讯,看守所就连夜不让睡觉。周小朝连续绝食一周,抵制迫害。目前两人的情况不明。如今周小朝、石登林被非法关押进贵定县看守所,至今已经五个多月。据悉,贵州省公安厅、贵阳市公安局等机构相关人员图谋定为“要案”企图邀功请赏。

在这里我们要揭露贵州省公安厅、贵阳市公安局等机构相关人员在周、石案中的违法行为,让人们认清中共邪党在迫害法轮功中的邪恶,同时正告参与迫害的相关责任人你们违法了,你们才是真正的犯罪,停止作恶,立即释放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林,否则我们将依法检举、依法控告你们的违法行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9/贵州警察迫害周小朝、石登林的违法事实-358077.html

2017-12-15: 贵州周小朝、石登林用基站讲真相合理合法
据明慧网通讯员贵州报道,今年七月七日,贵州法轮功学员周小朝、石登林开车到黔南州贵定县,被公安局信息监测部门检测定位到车,贵定县公安局出动车辆拦截并非法将周小朝、石登林绑架,非法关押进贵定县看守所至今,连续两天两夜非法不让睡觉连夜审讯。

七月七日晚上十一点过,在没有县级以上搜查证,没有立案决定书等明显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下,贵定县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观山湖区碧海派出所、贵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和贵州省公安厅专案组等几个部门的三十多名警察,扰乱周边居民休息,冲进周小朝父母家中,非法抄家到凌晨二点多,抢劫走大法书几大包。

七月十日上午,贵定县公安局、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派出所等部门二十几个警察又去周小朝家里非法抄家,家里没有人,他们自己开锁入室,但是没有任何他们想要的所谓证据。这种在没有出具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私闯民宅,是执法犯法。不法人员非法抓走周小朝后,为了找寻他家人下落,布控周边,并把周小朝家非法断电、断煤气。这些都是违法行为!

据说贵州省公安厅、贵阳市公安局和贵定县公安局上报中央,非法将此案定为贵州省重案要案,妄图以“利用伪基站破坏通信”等罪名定罪。因为只有两人,公安局里个别人还企图以此邀功请赏,想设法多加一个人到该案里面(三个人即可定义为团伙犯罪),他们除了非法审讯想从两位法轮功学员口中骗出相关信息,并四处非法审问亲人及相关人员。九月底,构陷无辜的所谓“案子”已进入起诉阶段,移交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2/15/贵州周小朝、石登林用基站讲真相合理合法-357910.html

2017-09-25: 贵阳法轮功学员周小朝和石登灵被非法抓捕
7月3日,贵阳法轮功学员周小朝和石登灵被非法抓捕。两位学员现被非法关押在贵定看守所。8月10日非法批捕两位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25/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4134.html#17924235757-27

2017-07-10: 贵阳法轮功学员周雪被绑架
5月7日,贵阳法轮功学员周雪(男)被绑架。之前,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石登林也被绑架。周雪现被非法关押在贵阳南明区看守所,石登林的情况不明。其他情况请知情者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10/二零一七年七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0878.html#1771002022-1

2012-04-21: 贵阳市白云区多位法轮功学员同时在家遭绑架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二日(星期四)晚八、九点钟,贵阳市白云区六一零、公安分局,伙同全区各派出所、下层六一零、居委会、社会闲杂人员,开始对手无寸铁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疯狂抓捕,抢夺走电脑十多台和大量现金。据目前了解,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陈永高夫妻、陈宇、邓开秀(女)、谢忠云(女)、汪天云(女)、郭文、杨成刚等。

在同一时间内,贵阳市其它区(云岩区、南明区)也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迫害,能查证的有刘庆红、赵鹏、石登林

参与绑架的不法人员,除白云区公安分局及辖区派出所恶警外,还有标有“特警”字样的车辆及众多的特警人员。

当天晚上八点多钟,白云区法轮功学员邓开秀被白云区粑粑坳派出所非法抓捕并抄家,抄走电脑、大法资料和现金。

九点半左右,贵阳市公安局在白云区公安局配合下,闯入法轮功学员陈永高家绑架陈及妻霍德珍,抢走电脑、打印机以及许多大法资料。霍德珍始终抗议,向恶警讲真相,要搜查证、逮捕证、上岗证及法定文件等,不签字、不按手印,6小时后被送回家。

十点多钟,法轮功学员杨成刚、郭云英被抄家并绑架,抄走电脑、打印机、刻录机、过塑机、钻机等大量物品。

同天晚上,法轮功学员郭文、陈颖、谢忠云、汪天银被绑架和抄家,电脑和所有相关资料被抢走。

四月十五日,白云区公安分局及辖区派出所多名恶警对白云区龚家寨的杨红实施绑架及非法抄家。法轮功学员杨红家及门市被抄,杨红被绑架到白去区拘留所。四月十六日,法轮功学员王素娥夫妻(七十多岁)被绑架抄家。

至四月十七日下午,杨红、郭云英、王素娥夫妻、霍德珍已回家。其余七人下落不明,家人送衣服去公安局、拘留所、洗脑班(贵阳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都说没有其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1/贵阳市白云区多位法轮功学员同时在家遭绑架-255959.html

2010-08-28: 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的罪恶
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的性质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
1、打着“法制中心”的招牌,却私设监狱、非法抓捕、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更关键的是没有时间限制。这一点比监狱、劳教所还要恶劣。如法轮功学员向世庆到目前已被关押三年多。而石登灵在都匀监狱被迫害五年,王超在江苏洪泽湖监狱被迫害五年,雷国廷在中八劳教所被迫害三年,张太鹏在都匀监狱被迫害三年,罗祖华在中八劳教被迫害二年期满后,因为坚信大法、坚定大法,都没有被送回家,直接绑架到洗脑班继续关押,进行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28/228915.html

2008-08-04: 贵州省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三)
迫害事实(六)

二零零四年三月,贵州监狱为了逼迫大法学员放弃信仰,指使犯人包夹进行暴力“转化”,叫嚣“只要结果,不管过程”。“转化”一个大法学员就给犯人所谓“记功”一次,减刑三个月。这些犯人为了得到监狱的奖赏,用从恶警那学到的手法,残酷折磨大法学员,无所不用其极,什么流氓手段都拿了出来。

1、贵州水城矿务局大法学员王国钰遭到贵州监狱三监区的迫害。由监区长杨德新和干事田根指使犯人陈远龙(现五监区)、岑超喜(现五监区当记录)和张世红(吸毒人员)对王国钰进行各种非人的折磨。

恶徒对大法学员王国钰进行各种非人的折磨:用手肘、拳头毒打王国钰大腿的内侧面;用手拇指使劲按鼻子,会使人感觉鼻子又辣又痛、不通气、掉眼泪;用手肘猛撞其腰部,用脚尖猛踢王国钰的腰窝处;用手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子,然后旋转;最恶毒的是陈远龙用他的生殖器疯狂的污辱王国钰。

恶徒每天强迫王国钰坐在小号里的一根小凳子上,不让走动,从早上六点半起床一直坐到第二天凌晨四五点钟才让睡觉,并且不让上厕所。有一次王国钰要上厕所,陈远龙、岑超喜和张世红硬是不让去,就把王国钰压倒在地拳打脚踢。

王国钰曾先后多次起诉到黔南州中级法院,控告三监区对他的迫害,可邪党的黔南州法院把控告信一次次打回贵州监狱,致使王国钰遭到贵州监狱更加疯狂的迫害,并遭到四监区副监区长钟山的恐吓,扬言:共产党的天下,王国钰是告不了他们的。

2、大法学员马天军,水城教师,在兴关派出所,凡参与迫害大法学员马天军的警察都不穿警服,除去警号,迫害方法特别邪恶:用一张凳子放在马天军的胸前,叫人坐在凳子上,还用锤敲打马天军的脚,由轻到重的敲,这样外表看不见伤,但内伤特别厉害。马天军被迫害的至今还不能走路。而被劫持到贵州监狱一监区后,恶警还把他反铐在窗子上,总共铐了二十五天;在寒冬,恶警罗显来还指使犯人寒冬不给马天军被子盖。在贵阳刑侦二队受尽折磨,马天军曾被吊了四天四夜。

3、贵阳大法学员莫琪,在四监区遭到了非人折磨。四监区恶警钟山、王世军指使犯人苗宇迫害莫琪,不让睡觉,只要莫琪一打瞌睡,苗宇就会用竹鞭子、竹枝抽他,不让他打瞌睡;限制上厕所,只有苗宇同意才能上厕所,并且不让两个大法学员一起上厕所,每次上厕所都须看守人陪同。

莫琪被这样折磨了两个月后,又把他弄到三监区。三监区恶警田根和监区长杨某指使犯人岑超喜、陈远龙、张世红变着花样的折磨莫琪,先是不让睡觉,每天坐在一张小凳子上,不让走,也不让动,一直到凌晨四、五点钟,周围拉着线,线上面挂着毛笔,如果一打瞌睡,就碰在毛笔上,脸上就会沾满墨水,直到四、五点才让上床睡觉,而且还让犯人半小时去骚扰一次,不让他休息,早上六点半起床,几乎二十四小时都没有睡觉。

4、大法学员王小东,贵阳平坝黎阳四六零厂职工,在四监区受到苗宇、曹宝龙、何昌文使用各种手段折磨,迫害王小东的恶徒是苗宇和曹宝龙。他们最常用的是不让睡觉,每半小时去骚扰一次。最恶毒的是罚站,即强迫一直站在一块瓷砖上,一直站到王小东全身肿起来,还是没有让王小东休息,使他昏过去,接着苗宇和曹宝龙对他暴打,直打到王小东醒过来。

5、贵阳大法学员邓树斌,二零零四年三月份和别的大法学员一道撕去贵州省监狱都匀剑江水泥厂挂的诬蔑大法的宣传画,遭恶警铐在铁床上七天。前四天,邓树斌绝食抗议,那些恶警不但不管,还不让他睡觉。恶犯晏光俊、苗宇、曹宝龙、聂小明等每半小时就去摇醒一次。白天恶警把电视机开到最大音量,强迫邓树斌看那些诬蔑大法的光碟,吃饭和上厕所的时候只打开一只手铐,并强行他用自己的脸盆解手。

七天过后,恶警又把邓树斌弄到四监区四楼楼梯间的一间小房子,然后唆使犯人严宁和彭传应、陆庆麟折磨邓树斌。一天,恶犯罚邓树斌一直坐在一张小凳子上,不让动,一直到凌晨五点钟才让睡觉。在阁楼上又是七天,总共十四天,最后邓树斌整个人都是昏昏沉沉的,连上厕所都会睡过去,走路也会打瞌睡。

6、紫云县大法学员周顺志,在二零零四年三月贵州监狱灭绝人性的迫害中,拒绝挂牌,不参加劳动,被恶警铐大铁床上十三天,被折磨的非常虚弱,后来又被非法关押到二监区,二监区恶警专门组成了一个迫害周顺志的 “转化”小组,由四个犯人和四个恶警组成,其中从三监区调恶警杜运林、狱政科的周桂林、二监区的副监区长及一女警,前后对他集中迫害二十天。杜运林因迫害卖力,升副监区长。

7、贵州电视台法轮大法学员刘波,被狱警王世军等人唆使的犯人进行各种折磨。在二零零三年的三月份,刘波被四监区干部铐在铁床上,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不给开铐,吃饭、解手的时候仅打开一只手铐,从三月到四月,总共铐了一个月。

8、贵阳大法学员赵鄂川被非法关押在制成监区。恶警把他的双手铐在床上,一直不让睡觉,一直折磨了一个星期。后来赵鄂川绝食抗议才让他睡觉。

9、大法学员张寿刚,在遵义市体委工作,六十一岁的老人,遭恶警指使犯人严旭和聂小明用各种的手段迫害,酷刑下迫使其撞墙,把头都撞破了,人也昏迷不醒,最后就抬到医院抢救,才保住了生命。

迫害事实(七)

1、贵阳黎阳460厂大法弟子刘述康被非法关押在四监区四楼,由犯人邓乐江(第二次进监狱)看守。邓不让刘上厕所,或是他高兴的时候才带刘去,并常常对大法弟子破口大骂。二零零六年过年的时候,邓乐江把监狱发给他的水果吃完,又抢刘述康的苹果吃,还大骂刘,并口口声声称:“我是共产党叫来对你们法轮功进行监控的,我就代表共产党。你们必须听我的,你们必须对我好。”还叫刘买烟给他抽,买东西给他吃。后来刘把这件事告诉干部,狱方知道后,只是把邓调到三楼并没对其进行任何惩罚,也没有扣他的月表扬(都匀监狱对服刑人员的考核)。

2、贵阳大法弟子文明朋被关押在贵州监狱四监区四楼时,遭到犯人甘居华(二次进狱)毒打,当文把此事告诉钟山(副监区长),钟山只说了一句:“当时你为什么不喊?”

3、盘县大法弟子王力猛刚刚被非法关进贵州监狱的时候,迫害大法弟子的主管干事王世军指使犯人晏光俊(吸毒人员)、余大湖(吸毒人员)等一群人对他暴打,拳打脚踢,还有人掐他的脖子,王力猛的眼睛被打的都鼓起来了。

4、贵钢大法弟子龚学顺,被非法关入都匀监狱的时候,王世军带了几个人到龚学顺住的房间,故意对身边的犯人说“我走了”,暗示那群犯人动手。那群早就准备好了的犯人就对龚拳打脚踢,还用袜子塞住他的嘴,而王世军则在门缝中悄悄的观看里面的这一幕。参与殴打的犯人有晏光俊、余大湖等。

5、清华大学大法弟子郑刚,被非法关押在四监区三楼时,负责看守他的犯人甘居华不让他上厕所。郑刚无法忍受时只好往厕所去,却遭到甘的暴打。郑刚把此事告诉干部,干部只是把甘调到四楼,也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

6、贵州监狱还制订了许多专对法轮功学员的严重侵犯人权的邪恶“规定”,强行推行,如:每星期一、三、五许小解,二、四、六许大解。而且不等解完,强行拉回号房。

7、贵州省都匀监狱,2004年5月20日左右在监狱内贴有污蔑大法、污蔑大法师父的文章,法轮功学员将其撕下,引来邪恶之徒进行疯狂的迫害,将关押在都匀监狱的多位法轮功学员长期时间吊铐。

8、王良均,中国贵州农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只因为要为自己的信仰说句真话,就遭冤狱两年。在贵州都匀监狱那人间地狱里,王良均经历的非人折磨在他的身上留下了不法之徒犯罪的铁证。那一道道伤疤、那红肿流血的脚趾、那失聪了的耳朵,还有那睁大了却看不清字的眼睛,让人们真切的看清了二十一世纪“中国人权最好时期”的血腥,看清了江氏流氓集团的邪恶本质。

王良均,男,今年50岁,原籍贵州遵义桐梓县,现住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乡松树坪村。王良均因修炼法轮功,于2001年9月11日至2004年9月11日先后被非法关押在桐梓看守所、六盘水看守所、贵阳分流中心、贵州都匀看守所,历时三年。期间,受尽毒打、灌药等酷刑折磨,身体受到严重摧残,释放回家近3个月,至今只能卧床,头、耳、眼、脚多处受伤。现眼不能看,耳不能听,四肢麻木,脚趾仍在流血。

2002年8月至2004年9月,王良均一直被关押在都匀看守所。在都匀看守所,他在床上躺了整整两年。2004年9月被六盘水公安拖回扔在家中,至今卧床不起。他听不见亲戚朋友们讲的话,看字要手指大才看得清。他一句又一句的告诉周围的人:“我被拖怕了,我被拖怕了。他们拖我走,拖老火(严重)了。”颈部至今还有戴枷锁受伤留下的伤痕。他说话也不太清楚,从他断断续续的讲述中,我们得知他在都匀监狱里经历了地狱般的残酷折磨。

在江氏流氓集团“打死算自杀”的命令下,监狱犯人殴打法轮功学员还可以减刑。王良均颈部被犯人抓伤、打肿,后来严重化脓。犯人们拿来剪刀强迫要给他剪脓包,王良均听到自己的肉被剪开的声音,痛得昏死过去。他们又拿来酒精给他洗感染了的伤口,王良均痛得撕心裂肺,叫他们不要用酒精,那些人“听不见”,他又痛得昏死过去。洗完后又用针缝,缝完后又缠纱布,时至今日,两年前针缝的线还在他肉中。王良均右臂腋窝处有一个两寸长的伤口,现在伤口还很清晰。

接下来的日子是残酷的灌药。他被铐上四肢,犯人压在身上,用金属之类的物体来撬牙,不张嘴就猛打。一次恶警把他打昏,他自己都不知道昏死多长时间,嘴被撬开,牙被撬开,捏着他的鼻子,血和药水一起灌进去。这样做的结果是王良均的伤口越来越严重。

由于伤太重,无法站立行走,王良均被犯人和恶警们扔在地上拖来拖去,脚上的趾甲被拖掉,血肉模糊,全身缠满了胶布,动不了,甚至连饭也吃不了。由于被犯人拖怕了(比如有时拖他出去上厕所,把他扔在厕所就不管了)王良均不敢吃饭,他曾被饿过十五天,身体垮了。

他颈部的伤刚好一点,犯人们就来撕胶布,揭伤疤,于是鲜血又流出来;等伤刚好一点,犯人们又来揭伤疤。就这样,在两年的时间,他的伤始终都没有好,人也站不起来,在狱中躺了两年。

迫害事实(八)

1、2002年,都匀监狱恶警到贵州的某劳教所、羊艾女子监狱和其它省份关押有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学习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手段后,在都匀监狱邪恶头子蒋凤鸣(副监狱长)、沈志江(监狱政科长)、王华川(教育科长)的策划下,在一监区监区长郑家军的具体指导下实施迫害。

首先组织了一帮身强力壮、思想坏的服刑罪犯,分班分组进行编队后,把法轮功学员鲍健伟、臧东升、朱兴碧分别让各个组关在各个监房里,然后下令毒打他们。朱兴碧全身都是伤,臧东升的腿都打瘸了。他们的目标是打得他们不能行走、不能吃饭、不能说话,就连见到其他法轮功学员都不能抬头。而后就长期播放江氏集团自编自演的自焚自杀事件,拿出一些坏人写的书来强迫法轮功学员看,24小时不间断的看,时间不断的延长,有的长达一星期没合过眼。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其他法轮功学员知道了此事,纷纷要求找邪恶头子谈话,提出抗议,要求停止迫害,可邪恶头子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待调查后再作处理。”

这件事发生后,恶警的所作所为被曝光了,邪恶之徒想不通,他们的罪恶怎么会被知道了?怀疑许多人,最后怀疑是王晓东、石登灵。就把王晓东、石登灵分开长期关在禁闭室里。石登灵在禁闭室里是被长期锁躺在死人床上(铁床的四个角分别焊上铁环,把四肢分别铐在四个环上,冬天不给垫也不给盖,大小便都在床上)。

2、法轮功学员共抗邪恶迫害

为了抗议都匀监狱恶警接二连三地迫害法轮功学员,并指使罪犯对法轮功学员肆意殴打施暴,2003年底,法轮功学员集体摘掉了身上的劳改牌,强烈地抗议迫害。过了数月后,2004年2月,恶警精选了数十名身强力壮的罪犯作为他们的打手,上百副手铐和几条高压警棍。每一个法轮功学员都遭到数十名罪犯同时毒打昏倒在地,然后被双臂拧翻朝后铐起来,把劳改牌强行夹在身上。法轮功学员莫琪不知怎么地把劳改牌又摘下来,从窗户扔了出去,结果被打得差点没命了。罪犯苗宇(都匀籍犯人)险些把莫琪的双臂拧断,莫琪躺在床上不能吃、不能喝达半个多月。王美华、吴坤尧昏倒在地两三个小时后才醒来。法轮功学员张寿刚年约七旬了,被反铐在铁床板上几天几夜不能动。陈忠权被反铐在铁床的上铺上吊着,等等。其余的都用尽了非人性的迫害手段。整个监狱就如地狱。

3、都匀监狱威逼法轮功学员写“四书”的手段

经过多次迫害后,邪恶之徒总结了经验。监狱找了三间远离人群的监室,里面放有电视机、凳子、铁床和手铐,把法轮功学员一个一个地押到这里迫害。一走进这间地狱,双眼就不能再合拢了。二十四个小时让你看邪党自编自演的自杀录象和焦点访谈。一天、两天、三天,这样延长下去。黄磊接连七天七夜没合眼,后来又绝食。邪恶之徒用胶管、从鼻子里灌。在这里迫害时间长的有一个月、两个月的,短的都有十多天。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有:文明朋、邓树彬、余红兵、曹军、李宁、刘波、王美华、周顺志、黄磊、吴坤尧、王守明、李永彬、刘吉贤、马天军、郑刚、杜贵宁、陈忠权、王晓东,其中杜贵宁、邓树彬被迫害后,身体消瘦得让人不敢相信这还是他两人。参与迫害的邪恶之徒是钟山、王世军、葛航、李时红。

这次迫害后,法轮功学员王国玉、石登灵、莫琪、徐世文被关到了三监区。三监区的监区长杨忠新,干事田更、杜运林指使罪犯也用了同样的方法迫害。王国玉在此期间受到了毒打、辱骂,罪犯把小便头放在他的头上,用脚掌给他搓脸,把师父的名字写在纸上,强行拖王国玉的脚去踩。王要上厕所,被毒打一顿,把粪、尿都倒在裤子里。罪犯陈远龙(贵阳市籍)对王说:“我看你能硬多久,我们只要在你的饭菜里放一点病毒,你就会象王寿贵、周顺志、宋彬彬一样躺在医院里。我们的病毒从何而来,告诉你也无妨,是干警给我们的,我们就是干警的克格勃,专打压法轮功的。

迫害事实(九)

1、遵义法轮功学员张寿刚,年约七旬,一天夜晚九时许因上厕所,地砖上有水而滑倒,头被撞到墙上,后来送到医院包了一下。犯人护士给张量了血压为正常。一分钟后,干警又来量就说血压高了。从此,天天派犯人拿来不明药给张吃,而且要亲眼看见张吃下去。张说:“我既不头昏,也不头痛,身体上下到处都很舒服,哪来的病?我不吃!”转手就把药扔到窗外了。罪人袁旭(都匀籍)为此还要动手殴打张寿刚。这是给张治病还是想给张致病?

2、遵义法轮功学员宋彬彬2003年来到都匀监狱,不久就被告之得了肺结核,从此被隔离在医院里。一年过去了,宋没有吃过半粒药,身体也还是健健康康的。到了2004年的10月,宋说:“我没病,这是恶警强加的。”后来,这话传到了恶警王世军的耳里。一天夜晚,王世军来到宋的住处,威胁宋道:“你多嘴,老子搞死你。”过了不久,宋的身体果然就开始不好了,不正常了。又在一个夜晚,王世军带来几个犯人在八时许把宋偷偷地带回了监区进行迫害。现在不知宋的生命如何?

3、胡大礼、周顺志也是因为肺结核送进了医院。在住院期间,恶警强逼他们写“四书”。是以写“四书”为主,看病为借口。胡大礼因此差点丢了性命。这些法轮功学员为什么都在迫害相差不多的时间里得了同样的病呢?!这不是明摆着的实施迫害阴谋?!

4、水城法轮功学员王寿贵,他在2001年8月29日第一个来到都匀监狱的监管区。恶警多次与王交谈。王也多次与他们推心置腹地讲大法给他身心带来的好处,也将大法的真相一一用书面的形式从多方面向狱方作了阐述。可是,他们不以为然,反倒说王中毒太深。王服刑一年多后,获得了一个劳改“积极分子”的称号,也就是说有机会可以获得减刑6-7个月。但前提是:必须得在监狱的大会上诽谤大法,公开表示要和大法决裂。王说:“我不会这样做的。”后来条件放低了,恶警们要求王在本监区的会上诽谤大法也算数。王还是拒绝了,并且还递交了“申明”,申明曾经作过的一切都作废,表明要在大法这条路上修炼下去。恶警这才彻底失望了,把王寿贵的劳改“积极分子”取消了,从二级宽管变成了二级严管。这一次法轮功学员汤润春、周顺志、文明朋、邓树彬、王守明都拒绝参加诽谤大法,回击了邪恶。

王寿贵和其他法轮功学员一样坚决抵制邪恶的转化,干警就派犯人赵高荣(清镇籍)威逼王写“四书”,说如不写就立即接回第四监区,让他死在四监区都行。(此话还有仁怀市籍犯人王清在场亲耳所闻)王寿贵表示准备回四监区。赵高荣见王这样,就把这个实情转告了四监区监区长钟山。这个监区长才勉强软了下来。后来王寿贵的亲人来看望王,王当着干警李时红和犯人俞占德(贵阳籍)的面大声说道:“如果我12月8日满刑时,不能活着出狱,我就是被邪恶迫害致死的,请把我的事告诉全天下的人。”李时红当时就着急了,狡辩着否认。

王寿贵的病被诊断为肺结核。宋彬彬、周顺志、胡大礼也是肺结核。为什么这些人都在相差不久的时间得同样的病?他们没有生活在一起,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而且在病重期间,这些恶人都是以死相逼着他们写“四书”。监管区的犯人陈远龙(贵阳市籍)说:“我看你能硬多久,我们只要在你的饭菜里放点毒,你就会象王、周、宋、胡一样躺在医院里。”这话一听就明白,王、周、宋、胡不是得病,而是被恶人放毒迫害。因为这些法轮功学员不能被它们“转化”,所以才下此毒手。

王寿贵即将期满时,王向恶警们索要他的病历和x光片。恶警们却说:“我们不能给你,这个我们要用来存档,以防你告我们。”这就奇怪了,既然是病,为什么怕别人告它呢?这不是做贼心虚吗?

王寿贵因为被非法判刑,王的原工作单位拿着解除劳动合同书来找王签字,狱政科的沈志江(科长)代签了,事后不告诉王此事,也不转交给王它所签字的东西,就象没这回事一样。

王寿贵刑满时,沈志江作的出监鉴定书上说:“王在服刑期间藏有刀片,有自伤自残的倾向。”王回到家看到此鉴定后,提起电话拨打0854—8311719,8311708找到了教肓科副科长左胜利,质问他们,为什么你们要编造这种谎言欺骗世人?

贵州大法弟子李林因不放弃信仰,五年来经常被关进小黑屋(俗称“牢中牢”),小黑屋除一张床外最多能站二、三个人,还常被铐“死人床”折磨。前两月被非法关押的贵阳市工商银行一科长(六十多岁,姓名、是否退休不详),因不放弃信仰,被酷刑折磨,至今不能行走,上厕所都由人背去。

都匀监狱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的监视手段

都匀监狱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迫害采取全封闭式的,除了包夹24小时监视外,还安装有摄象监控等,使法轮功学员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与人权,随时都在被监控中。

1、恶警指派2~3个罪犯监视一个法轮功学员,不准学法、炼功,不准随便与人说话,只准在监室活动,不准到室外活动,完全限制生活空间。

2、恶警把罪犯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严与松,当作他们的改造表现,列入罪犯的记分考核、量化管理、减刑与不减刑的依据,指使罪犯污辱大法、法轮功学员。

3、烧成监区会上恶警宣布不准任何人与法轮功学员李林搭话,违者严管,并派人专门监视。

4、一监区、二监区、监管监区非法关押的每个法轮功学员都有2—3名罪犯跟随监视,吃饭、睡觉、上厕所也不放过,限制一切人身自由。

司法机构、检察院住监检察科等与都匀监狱沆瀣一气

当法轮功学员写信投诉监狱长信箱、检察院信箱、法院信箱,某科长找某法轮功学员谈话时说:要想看到民主,等他死了以后。他们不光不管,反而与都匀监狱一鼻孔出气,使恶警王华川更加嚣张并威胁大法弟子说:“你们造成了重大的国际影响,就该打死”。四监区副监区长钟山说:“你们告吧,告出个副监区长来”,狂妄之极。

时任教育科科长的王华川在第一次实施毒打被曝光时,在大会上说:“都匀监狱被上告迫害法轮功,我们就要和法轮功斗争到底!”狂妄至极。在他的主导下,对法轮功学员实施了各种办法打压,几乎该用的手段都用了。因邪恶劲足才成了恶党得力黑打手,还将北方法轮功学员转到这“十佳监狱”来迫害,为此恶党司法部还下达了六条有关禁令。

当您看到这些事实,一定会震惊,然而这仅仅是全国被迫害亿万修炼“真善忍”好人的冰山一角。坏事做绝的恶党、江氏犯罪集团对法轮功残酷迫害,严重触犯了国际法和中国《宪法》,对大法及大法学员、对中华民族犯下的累累罪行,真是罄竹难书!目前全世界正义力量已经以“群体灭绝罪、反人类罪、酷刑罪”把这些人类的败类告上国际法庭,终有一天他们将被送上历史的大审判台。“善恶必报”是天理,自古以来,哪个邪恶能逃脱天道的严惩?自都匀监狱迫害法轮功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不断传来都匀监狱里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不法人员自己或家人遭恶报的消息,但这些消息被保密不准外泄罢了。知情者都知道,那些迫害修炼“真善忍”的好人而不悔改的邪党之徒,已开始遭到天惩了,如还不悟,更大恶报必降临。

奉劝所有追随恶党迫害法轮功人,快迷途知返,悔过自新,弃恶从善,将功赎罪,不要再对无辜的法轮功学员犯罪,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顺应天意,尽早“三退”脱离恶党,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洗去罪恶,以免丧失未来。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谁能挡得住顺者昌,逆者亡!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4/183255.html

2008-08-02: 贵州省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一)
2004年3月15日,大法学员被铐在床上呈“十”字形;强迫戴罪犯身份牌,他们是:徐仕文(20多天),张寿刚(61岁,7天),石登灵(7天),赵鄂川(6天),周恒元(40天),莫琪(4天),

6. 03年5月—8月,石登灵被关禁闭70天。使精神与肉体横遭严重摧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183253.html

2008-07-11: 贵阳市“法制教育培训中心”迫害法轮功的罪行
......
贵州贵阳市二戈寨地区法轮功学员石登灵,在都匀监狱遭受了五年的残酷迫害,于2006年9月才获释回家,2006年12月21日再次被610伙同当地居委会、派出所绑架,直送贵阳烂泥沟洗脑班迫害至今。使其失去父爱五年的幼女心灵再次遭受重创,使花去几万元、刚刚死里逃生的石登灵的老母又一次遭受严重的打击。唯依靠体弱妻子维持一家生计。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1/181834.html

2007-05-20:贵州省洗脑班劫持迫害无辜公民
贵州省法制学习班(又名贵州省法制学校培训中心,即烂泥沟洗脑班)是中共恶党在贵州迫害法轮功的法西斯洗脑班,位于贵阳市小河区金竹镇烂泥路。电话:0851-3762696 洗脑班主要责任者为恶党政法委-610。相关人员:林青,蒋大龙,彭学龙,徐跃星,刘永锐,王世群等。

七年多来贵州省洗脑班配合恶党随意对被非法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采取种种不人道手段,违背宪法、刑法,践踏人权。象所有大陆劳教所、监狱等黑窝一样,肆无忌惮的威逼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放弃修炼。对坚修大法,不写“五书”,决不转化的学员,就以“莫须有”的种种罪名非法判送劳改、劳教、甚至迫害致残致死。

贵阳市南明区中南派出所二级警督、大法弟子包丽群,于2005年5月17日被劫持到该洗脑班后,遭到24小时轮番围攻,强迫转化。包丽群以绝食坚决抵制后,又遭惨无人道的野蛮灌食等酷刑摧残。仅三个月零三天就被迫害致死。

另有黔南州政府招待所职员梁正凤,2006年6月由黔南州政法委610办,主任苟德伟等与贵州省洗脑班勾结,欺骗梁正凤,说单位领导找,把梁正凤从家中骗出,在光天化日下劫持梁正凤,直接送该洗脑班迫害。梁被洗脑中,长期被监禁在全封闭式的小屋里,24小时受包夹人员的虐待监控。导致梁在精神、肉体上遭到极大损害,被迫害的人都变了形。

梁正凤家属多次找到黔南州政法委610办主任苟德伟和贵州省洗脑班,要求依照宪法无条件放人!但对方竟以梁正凤不写“五书”、不放弃修炼为由,而拒不放人。至今梁正凤已被非法关押快一年了。

还有贵阳大法弟子石登灵,2006年底被当地居委会伙同派出所(受意于贵阳610办)非法劫持后直接送贵州省洗脑班迫害。因石坚决抵制迫害,而被贵州监狱(都匀剑江水泥厂)劫持五年。刚回家不久,又被劫持关押到贵州省洗脑班迫害。

以上仅为迫害事例中的冰山一角,由于贵州省洗脑班等此类黑窝对法轮功学员长达七年多的打压,导致许多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有家不能回,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而知法犯法的打手们,还自以为效忠恶党,并为既得利益出卖良心,犯下重罪。善恶必报是天理,迫害法轮功的直接责任者被送上审判台已为时还远了!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0/155240.html

2007-02-08: 贵州省大法弟子石蹬林去年被绑架到洗脑班至今
贵州省贵阳市大法弟子石蹬林,40多岁,原某部队营级干部,复员后修炼了法轮大法,7.20中共迫害大法后,石蹬林走出去揭露邪恶,救度众生,被邪恶抓捕,非法判刑5年。石蹬林坚定信仰不“转化”,被酷刑折磨,超期关押,到2006年8月才放回。

2006年10月,被贵阳市南明区回龙路社区居会找石蹬林去谈话,石蹬林不配合邪恶写所谓的“三书”,被当地“610”不法之徒强行绑架到洗脑班迫害,连家人都不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8/148563.html

2007-01-05: 遭五年关押迫害,贵州大法弟子石登灵再次被绑架
贵州贵阳市二戈寨地区大法弟子石登灵,在都匀监狱遭受了五年的残酷迫害,于2006年9月才获释回家,2006年12月21日再次被610伙同当地居委会、派出所绑架,在贵阳烂泥沟洗脑班遭迫害。其失去父爱五年的幼女心灵再次遭受重创,花去几万元刚刚死里逃生的石登灵的老母又一次遭受严重的打击。

石登灵于2001年被贵阳政法委610办伙同公、检、法不法人员非法抓捕判刑五年,送贵州省监狱(都匀剑江水泥厂)迫害。03年5月─8月,石登灵被关禁闭 70天,被长期锁躺在死人床上。04年5月24日,监区长于新忠带着姓赵的干事,指使王家宇包夹石登灵,从5月底一直到7月初,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12 点,持续不断地洗脑折磨,而又从7月开始,把洗脑地点换到图书室,将门窗用纸糊住,昼夜不停進行毒打、面壁、看造谣录像,每天最多仅凌晨4至6点两个小时的时间睡觉,睡时还把脚用绳子吊在高低床上。04年7月15日石登灵被打得送進医院抢救一个月。

石登灵2006年9月才获释回家,关照因承受重压而重病的老母及幼女。因石登灵被原单位非法开除,为养家,只好四处找工作。石登灵及家人历经长达五年精神、经济等迫害,回家后,贵阳政法委610办唆使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没完没了的盯梢、骚扰。

2006 年12月21日贵阳地区三角线回龙路居委会又去骚扰,谎说让石登灵到居委会去有事找他。25日石登灵到居委会问情况时,居委会及办事处负责人说:“你过去案子没结束,贵阳610办叫我们要你写认识(即写‘五书’)”,石登灵以现身说法,证明法轮功是正的,大法是教人向善的、能使人道德回升等道理去劝善对方。但居委会及办事处邪党不法人员不但不听,反而马上叫来预谋好的610办、花园社区二戈寨派出所和贵阳花果园公安特务,强行把喊“法轮大法好”的石登灵拖上车,并直接送到所谓的“贵州省法制培训中心”(贵阳烂泥沟洗脑班)進行新一轮迫害。

目前石登灵的亲人多次到三角线回龙路居委会去要回自己的亲人,并据理力争说:石登灵何年何月何日犯何罪?为什么要乱抓好人?这是触犯宪法、刑法、国际人权公约的,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然而,居委会说:“已将石送往贵阳烂泥沟学习班,什么时候转化写“五书”,什么时候才能放人!”

目前,中共恶党在贵州采用欺骗手段,公开绑架修炼真善忍的好人。 2006年6月在黔南州政法委610办主任苟德伟带领下,伙同公安把大法弟子梁正凤、周云等骗出家后,绑架后非法送到贵阳烂泥沟洗脑班--这一迫害大法弟子的时间最长、最邪恶的集中营,以各种灭绝人性的手段威逼转化写“五书”。至今已历时半年多,家属多次去要人,610办及贵阳烂泥沟不法人员扬言:如不放弃修炼真善忍,转化写“五书”,就不放人。梁正凤、周云于2000年曾被邪恶迫害、非法劳教,周云被绑架到所谓的“法制学习班”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5/146184.html

2006-12-30: 贵阳大法弟子石登灵被邪恶之徒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2006年12月21日,贵阳市二戈寨地区大法弟子石登灵,在家中时被二戈寨办事处和二戈寨回龙路居委会,伙同舒家寨派出所恶警共同绑架。在被绑架过程中,石登灵一直呼喊“法轮大法好!”,当时在家的周围邻居都听见了,同时也见证了恶人的凶焰与残暴。现据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人讲,大法弟子石登灵已被绑架到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迫害,并严禁家属或其他人会见。

贵阳市二戈寨地区大法弟子石登灵,是今年8月6日,才刚刚从贵州省都匀监狱遭受5年的残酷迫害后正念正行闯出来的,回家后经常被恶人骚扰迫害及各种威胁,终在2006年12月21日这天绑架了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30/145756.html

2006-12-25: 被判刑多年刚释放的贵阳市大法弟子石登林再遭恶警绑架
被邪恶判刑多年释放回家不久的大法弟子石登林,于2006年12月21日上午又被贵阳市南明区二戈寨回龙路居委会叫去,当场被恶警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25/145402.html

2006-09-25: 都匀监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种种
一、酷刑(04年5月 — 9月)

都匀监狱的恶人为达到使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的目的,使用各种酷刑手段折磨、殴打大法弟子,却邪恶的以各种“菜单”名称称之。

1. “夹心饼干”:罪犯1人用双肘猛击被害人的背部,用膝盖顶击其胸口,肘膝瞬间同时用。
2. “爆炒腰花”:罪犯2人或1人将被打人的手提起,用肘猛击腰肾处,轻者吐血。
3. “宫保鸡丁”:罪犯用手把被打人的下胯提起,然后用拳头猛击胸口。
4. “定心丸”:将被打人强行按背靠墙壁,用拳头猛击胸口。
5. “洗折耳根”:罪犯从被打人背后用双手大拇指掐耳根凹处,其余四指环压脸上。
6. “敲核桃”:罪犯手握半拳,遍敲被打人头部。
7. “疏大筋”:罪犯用拳头或手肘、脚后跟猛击我大法弟子大腿(遍击)。
8. “炒猪肝”:罪犯用双肘猛击被打人背部。
9. “二合一”:用二名罪犯把被打人的手拉成“十”字形站立,然后前后各一名罪犯用脚蹬背部和胸口,人手少时专蹬背部腰际处。
10. “平射”:行凶罪犯用手拉被打人双手,强行按其背靠墙上,然后用脚猛蹬胸口。
11. “拔苗助长”:罪犯用两人拉住大法弟子的手,另一人平躺用一只脚勾住颈部,一只脚猛蹬胸口。
12. “吃大蒜”:用大拇指提下巴,用其余四指和手掌压住嘴鼻不让呼吸。
13. “扎鸡翅”:用手铐铐住双手反吊在高低床上或平伸铐在1米九长的高低床上。

二、杂用手段(04年10月份 — 06年3月2日前)

1. 用胶木棍敲击膝盖处,间断性敲击,令其经常保持红肿。
2. 用开水、烟头烫皮肤、手臂或其它部位。
3. 一天从早到晚坐在小凳上不准动,动就被打。
4. 用多名罪犯轮流值班,干扰睡眠,不让睡觉。
5. 用手铐将双手铐在床上成“十”字形,把门窗全部关上,放造谣、诽谤大法的光碟,将电视机音量调到最大值。
6. 不让解大小便;或没有解完即强行拖回,造成肾病。
7. 电棍电击脸、脖,直到嗅到肉焦味。
8. 用电棍逼其脸紧贴在电视屏上看电视,只隔两公分。
9. 在大法弟子背部衣服上写打倒“×××”或大法师父,给大法弟子徐仕文制了一顶高尖纸帽,写上打倒“×××”或大法师父。
10. 在纸上写师父的名讳,趁其卧休时放在其鞋里,侮辱师父。
11. 生活上长期处于小禁闭状态,向门边走不能超过他们划的界线,二块地砖;向窗前须留三块地板砖,不准超过;克扣饭菜,不让吃饱;购物除洗漱用品,其它均不让购。(04年10月— 05年)
12. 用绳将脚在短休时吊在高低床上。
13. 刚一入监就遭到暴打,给一下马威。
14. 干警用威胁:“要转化,不转化,我们人民警察踩死你”等诸多语气,直接胁迫大法弟子。
15. 把门窗糊上白纸,外人看不到里面的情况,为所欲为,或把门窗用布全部遮住。
16. 成立犯人转化班,采用各种低级下流的手段,强行、强制转化。
17. 大法弟子互相之间,见面不准说话。

三、两种恶毒手段

1. “噪音疗法”:将大法弟子手脚用手铐铐在床上,呈“大”字形,两耳边各放一个音箱,将音量调到最大值,也有用手提电话筒喊话,让罪犯在大法弟子耳边大叫。(受到此折磨的有:曹军、余鸿兵、易思恒)。

2. “细菌疗法”:特毒的某犯说大法弟子不会生病,把肺结核病犯吐的痰拌在饭菜里让你吃,看你生不生病。因长期处于禁闭状态,饭菜全有犯人操作,不确切知道做了没有,但有5人的确犯了肺结核。(他们是:王寿贵、周顺志、胡大礼、宋彬彬、杨秀敏)。

四、毒打

1. 2003年5月5日烧成监区长喻文林在王守明谈出不“转化”的原因后,就对其下身猛踩两脚,然后又拉到办公室用胶棍進行毒打,鼻青脸肿,最后迫其“转化”。
2. 2004年3月10日 — 4月8日:教育科科长王华川对大法弟子王美华進行“转化”未遂,恼羞成怒的扇了王美华5—6个耳光。

五、罪证(一)

1. 03年2月24日 — 4月5日共40天“转化”迫害前,即2月9日 — 24日,对藏冬生、朱星碧、包建伟采用毒打和不让睡觉的方式進行“转化”迫害达10多天。因遭到全体大法弟子抗议。大法弟子采用的方式:投监狱长信箱,或找干警谈。

2. 对李林五天五夜不让睡觉和辱骂的方式,又让8—9名犯人轮流值班。李林被迫无奈头撞墙壁住院,被其所谓“转化”。

3. 把易思恒用四副手铐一付脚镣铐在禁闭室的木板床上,把棉垫抽掉,易思恒绝食抗议,(王华川亲自给易思恒上手铐)。当时天气很冷,禁闭室长期都很阴冷、潮湿,经过20多天,全身冻瘫,眼珠都转不动,才抬回医院监区。

4. 03年8月 — 04年3月将大法弟子全部集中在一监区,因一监区犯人在干部怂恿下,打骂什么都敢来,先后对王美华禁闭15天,严管3个月,张寿刚、藏冬生、朱星碧、莫琪、陈中权处于禁闭45天,林建15天,徐仕文两次(20多天)。

5. 2004年3月10日—4月8日,马天军、陈中权、王美华、藏冬生撕了诽谤大法的漫画,被副监区长钟山用电棍击打脸、脖子上烧出肉焦味来。被铐在床上成“十”字形,看诽谤大法的造假宣传录象带接近40天,马天军被关禁闭。

6. 2004年3月15日,徐仕文(20多天),张寿刚(61岁,7天),石登灵(7天),赵鄂川(6天),周恒元(40天),莫琪(4天),铐在床上呈“十”字形;强迫戴罪犯身份牌。

7. 03年5月—8月,石登灵被关禁闭70天。

8. 04年5月20日—9月20日,监狱组织、610“转化”迫害小组,喻文林任组长(此人极坏,很多毒招出自此人)给各监区定指标,只要结果,不管过程,各监区从犯人中抽出特毒的犯人成立强制“转化”迫害小组,尤其是四监区,三监区,烧成监区,装运监区犯人之间互相交流“经验”,抽出的犯人都是坐过二牢、三牢、四牢、五牢(注:二牢即進过二次监狱的人,以此类推)或者在社会打杀得凶的人,他们积累很多整人的毒招,因此出现前面所述一、二、三节的招法。监狱给这些罪犯好处:不让他们劳动;转化一个给一个单项记功,减刑三个月。各监区转化不了的调回四监区進行转化,因为四监区犯人都是从一监区400多人中抽出来的特毒人员。监区长郑家军、副监区长钟山更是心思极坏,毒计百出。

将大法弟子分在四个监区迫害,以四监区为主。一监区:马天军、杨茂军;二监区:汤润春、杜贵林;三监区:莫琪、王国珏、徐仕文,基建监区:郑刚、周顺忠,装运监区:陈中权、石登灵,制成监区:肖志非、赵鄂川、藏冬生,烧成监区:王美华、梅贵男;四监区:余下全在四监区。

9. 从2004年10月—2006年3月2日前,逐渐的各监区没有被所谓的“转化”收回监区继续“转化”。尤其05年6月份开始对萧志非、马天军、杨茂军進行强行“转化”,利用余鸿兵、周匡坚等走向反面的人助纣为虐。在这期间出现了:

a: 9.11事件。8月2日八监的吴国忠(安顺人,71岁,恶警给的名字,可能是假名,请查实给予揭露)一星期后的9月11日被迫害,于凌晨4时被迫害致死。时任监区长的郑家军,干事应旭商量先抬到医院,然后吊上吊瓶,抬出监区。人都死了,为什么还要伪装抢救,想掩盖什么?据说垫褥上留有血迹。

b:8月2日当晚,新入监的王力猛遭到四~五名罪犯,用袜子堵住嘴進行毒打,鼻青脸肿。

c:李林、郑刚、王晓冬、王力猛、杨秀敏、姚俊京、刘述康、陈哲富等多次被打。

d:目前在二楼的死角上仍然对马天军、陈中权、萧志非、王力猛、汤润春、林毓忠等名新入监的大法弟子進行迫害。(萧志非8月份曾糊涂过,做过错事,现在又醒悟过来了。)

六、罪证(二)(2004年5月20日—9月)

1. 干警下令叫犯人毒打大法弟子。教育科干警文勇从04年5月25日至6月下旬对王美华“转化”未遂,气急败坏的给时任烧成监区罪犯记录员的犯人王乌朋下令: “整死他,收拾他”。于是犯人王乌朋猛煽王美华耳光,犯人熊千里用鞋底板抽打王美华,犯人李先友用膝盖顶其腰部,并将备用开水灌他,犯人柯星给监区建议用毒品摧毁他的意志,并用七名犯人轮流找他吹牛,不让他休息,不让他大小便,不让睡眠,被他们所谓的“转化”,身体患有肺上淋巴结核、左右胸腔结核、心脏心胞结核、背上腰椎结核。四个月下来,风都吹得倒。梅贵男遭到同样的待遇。

2. 王国珏被三监区犯人陈远龙、张世鸿、覃赵喜用酷刑(所谓“二合一、吃大蒜、敲核桃、洗折耳根、爆炒腰花”)加上杂用手段,从7月10日到7月底進行毒打。当王国珏解大小便时,三犯人把按在地上,用脚踩他的胸部和肚子。长时间不让他睡眠,被其所谓的“转化”。

3. 从7月底到九月初,徐仕文被三监区犯人陈远龙、张世鸿、覃赵喜毒打和迫害,被打吐血、吐饭、吐清水,绝食抗议。他们用筷子撬开嘴强行灌食,把嘴全撬烂,最后承受不住被其强行“转化”。并被三犯人把他们的生殖器放在嘴上、头上、脖子上,犯人说我们就是干警安排专门“转化”你们的克格勃。

4. 从5月20日由装运监区副监区长刘士民转化陈中权未遂。交由犯人陈远龙、张世鸿用菜单上招式和杂用手段進行转化。几天几夜不让合眼,罚面壁,睡眠2小时都用绳吊在高低床上,周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脚肿得和水桶一样大。

5. 石登灵被装运监区长于新忠安排毒打,坐着不让动,04年7月15日石登灵被打得浑身都是血,送進医院急救室進行抢救一个月。

6. 张寿刚(已61岁)5月22日被迫害住院,被包夹他年轻二十几岁的犯人毒打三个月。犯人向教育科副科长王建军反映,说他们人手少,只能这样。(四监区)

7. 黄磊在四监区被“包夹”罪犯用胶木棍敲击膝盖,造成长期红肿,不让睡眠,一个多月下来被其所谓“转化”。

8. 王晓冬在四监区从04年6月16日—05年农历新年前八个月时间被包夹他的罪犯,天天强迫他站在一块地板砖上不准动,直到凌晨2、3、4点不等。曾经晕死过去,被用冷水泼醒。冬天逼他三天洗一次澡,先用热水烫他,又用冷水冲,冲完肥皂沫,准备穿衣服时,又给他抹上肥皂,反复的折磨他,回到号室,把所有的窗户全部打开,地板浇上冷水,用电风扇扇他,并经常往他嘴里放屁。

9. 莫琪被手铐双手反吊在高低床上,杜贵林被手平伸直铐在1米九长的床上。唐太国遭到干警王世军和犯人一起毒打。

七、检察院住监检察科与都匀监狱同流合污

当大法弟子写信投诉监狱长信箱、检察院信箱、法院信箱,某科长找某大法弟子谈话时说:要想看到民主,等他死了以后。他们不光不管,反而与都匀监狱一鼻孔出气,致使王华川说:“你们造成了重大的国际影响,就该打死”。四监区副监区长钟山说:“你们告吧,告出个副监区长来。”等诸多不一一叙述的狂妄之词。

时任教育科科长的王华川在第一次实施毒打被曝光时,在大会上说:“都匀监狱被污蔑迫害法轮功,同时竟敢大言不惭的说:‘要和法轮功斗争到底’”狂妄至极。在他的主导下,对大法弟子实施了多种办法的打压,几乎该用的都用了。“龙在神州”来采访,邀请都匀地区各单位進行参观。我走之前,他们主要是在二楼的死角上進行迫害,采用的手段有干扰睡眠、长期不让睡觉或坐老虎凳迫害。因2月13日恶党司法部下达了六条禁令,二楼目前有9人,4楼11人,其余被所谓“转化”的集中在三楼。

目前他们在死角上修房子,看到“苏家屯”活摘大法弟子器官事件后,我想起来,这之前就有包夹犯人说要从北方转来法轮功弟子到都匀监狱来,所以我把都匀监狱平面粗略的画出来。恶人王华川现任四监区长,钟山任副监区长。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5/138626.html

2006-04-06: 揭露贵州都匀监狱的罪恶
....2003年6月,大法弟子石登灵被两个恶警铐上刑床用酷刑强迫悔过,双手腕被铐出了筷子那么深的血痕,禁闭关了两个多月才放出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4/6/124605.html

2002-03-19: 2001年8月6日晚,贵州大法弟子王晓东、石登林、严成丽、李林到黔西县讲清真相时被抓并被关押在黔西县看守所。在这里他们被剥夺了法律赋予的辩护权、上诉权、申诉权等一切应有的权利,并且受到了非人的折磨。
2001年11月的某天,王晓东向提审的平坝公安讲清真相,并告之“善恶有报”的天理。此时王晓东已绝食六天抗议非人折磨,瘦得皮包骨,而这几个公安却魔性大发,将他摔倒在地,王左耳根部重重地撞在茶几的角上。这几个公安又对其腰部肋骨处、腿上、胳膊上疯狂地用脚又踢又跺,致使王晓东耳部起了个大包血肿,直到一个多月后才消,造成耳鸣至今未好。他的软肋、腿、胳膊多处受伤,睡觉起卧极其艰难,根本不能咳嗽,一个多月后才有好转。这几个公安打完后还想让王跪下,遭到王严词拒绝,他们还猖狂地说:“是谁遭报应了,还敢让我们遭报应。”

2002年元月,李林在号子里的黑板报上写了两首劝善诗,前两句是师父在《洪吟》里的诗句,省里来人检查时照了一张像,说了一句:“这个号关有法轮功学员。” 省里来人走后,看守所所长田祖彦去号子恶狠狠地问谁写的,李林和善地对他说:“学做真善忍的好人没有错,这两首诗错在哪里?”田无言以对,便当着号子里其他人的面在李林的头上重重打了6下,又给李林戴上二十八斤重的脚镣,致使李林元月8日中午打饭时昏倒在操场水泥地上。同监的犯人都敢怒不敢言,有的流下了泪。

大法弟子石登林从另一号中看到李林戴脚镣,就在田祖彦要其照像时间问田,李林违反了哪一条监规,田答不上来,叫石不要管。石说先给李林解开脚镣,否则他不会配合,田恼羞成怒地叫来5个犯人强行将石架出去照像,石不配合,田就狠狠地打他,又给他戴上脚镣。一个姓张的干警又拿来一副手铐将石的手与脚铐在一起,不能直立也不能走路吃饭。这几个大法弟子至今还在受残酷折磨。

黔西县看守所所长田祖彦劣迹斑斑,曾在黔西县戒毒所任所长,因心狠手辣,当时被全体戒毒人员集体抗议后被调到看守所,其警号是023798,请见到消息的大法弟子帮助发正念清除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3/19/26934.html

黔南州 都匀监狱(贵州省监狱,剑江水泥厂,都匀市水泥厂)联系资料(区号: 854)

2016-03-30: 贵州省黔南州都匀市监狱新任职的人迫害法轮功

监狱长 党委书记:叶正祥
政委(主管精神文明):张国武
副监狱长(主管教育):郑家军
教育科长(610主任):钟山教育副科长(主管迫害法轮功):王世军六监区长:郭明兴六监区副区长(主管迫害法轮功最邪恶):李先红其电话号码:18143590625专管分区区长:肖剑警察骨干:魏黔 李东海目前,还在都匀监狱被迫害的大法弟子(全部集中在“专管队”):
非法判三年的大法弟子:阮友林 蒋茂松 张文领
非法判四年的大法弟子:李林
非法判五年的大法弟子:孟文举
非法判六年的大法弟子:传强
非法判七年的大法弟子:赵贵宝
非法判八年的大法弟子:叶少学 杨承刚 包正伟 李炎
非法判九年的大法弟子:王支学
非法判十二年的大法弟子:文继国

还有帮恶警“转化”非法的有:
判七年半的:杨建军(做包夹)
判十五年的:申爱强(做包夹)

杜贵林 余洪斌(两人经常出入监狱讲课诱惑非法“转化”)

2011-02-09: 贵州都匀监狱(肖嗣先被关押在这里)
地址:贵州都匀市羊昌路26号信箱六─2队 邮政编码558001

2010-01-02: 贵州都匀监狱
地址:贵州都匀市羊昌路26号;邮编558001;
电话0854-8325212
监狱法人代表侯立德;
贵州省都匀公安局:08522520390
习水看守所:08522527407

2009-06-21: 贵州都匀监狱七监区
电话0854-8325212
邮编558001;
地址:贵州都匀市羊昌路26号;。
监狱法人代表侯立德;

2008-08-04: 部份罪恶人员及电话:
贵州都匀监狱: 邮编558000
贵州都匀监狱政保科负责人蒋岗明
电话 0854-832526l;
监狱长办公室电话0854-8325262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狱警:
王世军、李时红。
喻文林,烧成监区副监区长六一零“转化”小组组长,执行“肉体灭绝”。
王华川,原教育科科长专管迫害法轮功,后调四监区任监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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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54)

2007-01-05: 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石登灵的相关单位的电话如下:(区号:+86-0851-)
舒家寨派出所: 5506431
二戈寨办事处: 3925627、3930415、3925719、3925236、3932926、3933106、3921700、3928269、3920423
二戈寨回龙路居委会: 5501739、3928845
贵阳市烂泥沟洗脑班: 3762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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