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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武汉 汉阳区(汉口,七处二所,第二男子看守所,陶家岭洗脑班) >> 周小军(周肖军), 男
个人情况: 餐饮店老板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湖北武汉市 有关恶人: 武汉市610主任邓斌,陈仕国、李英杰和胡绍斌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12-09
交叉列在: 湖北 > 荆门 沙洋范家台监狱(沙洋监狱,男)
交叉列在: 湖北 > 武汉 武昌 杨园洗脑班(余家头洗脑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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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7: 周肖军两次被非法判刑共计10年
周肖军,男,1970年生,大学文化,修炼法轮功之前,抽烟、喝酒、赌博样样来,修炼后,不好的生活习惯去的一干二净。他孝敬老人,生意红火,街坊邻里称赞有加。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被构陷,周肖军于7月21日到市政府上访,同年10月到北京上访,途中被绑架至武昌洗脑班迫害近4个月,2000年1月才回家。2001年周肖军因讲真相被非法判处4年徒刑,关押在武汉市琴断口监狱。家庭因此陷于困境,高息借款无法偿还,负债一百多万,年迈的父母变卖了房屋,租房生活。周肖军回家后,为了摆脱困境,顾不上被迫害摧残的身体,夜以继日的工作,艰苦创业,经营的餐饮店越来越红火,福泽四方。2009年4月10日,周肖军再次被洪山区法院秘密判刑6年。周肖军累计被枉判10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17/武汉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迫害情况综述(2)-396838.html 2012-03-10: 中共公检法炮制伪证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胡慧芳、陈曼、周肖军等进行非法庭审。庭审时,陈曼的辩护律师首先阐述了本次起诉的不合法性,指出作为检控方的洪山区检察院的两次起诉文件竟使用同一个批号,造成一个案子有两个起诉的违法现象。原因是洪山区检察院在被律师揭穿其起诉证据是伪造的之后,又赶紧伪造了一个新的“证据”,所以擅自更改“案件”起诉内容造成的。为了完成“六一零”重判陈曼的指令,洪山区检察院联合公安局一起伪造了陈曼于二零零七年被劳教的假证据和一份陈曼被行政拘留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10/中共公检法炮制伪证迫害法轮功学员-254005.html 2011-08-31: 武汉市汉阳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 ...... 三、监狱迫害案例 ...... ◇武术教练何志强被汉阳看守所、琴断口监狱迫害 何志强,现年六十多岁,原武汉健民制药厂职工,武汉市汉阳区、硚口区体委武术教练,武汉市武术裁判。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时,何志强与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到北京天安门广场拉横幅,喊“法轮大法好!”当地恶警上来抓住往车上拖。一个一米八、九高个子恶警把何按在车门口踏板上挥拳猛打,随后车内一个差不多高个的恶警将何拉进去按在车凳上拳打脚踩。何志强年届五十,练武三十年,铁砂掌等硬功在身,但作为法轮功弟子,他没有还手。车上一位女法轮功学员大喊:“你们不能这样打,会把他打死的!”恶警回:“谁打人了,谁看见我们打人了?” 何志强被单独拖到孙村派出所。次日晨,一个偏瘦恶警再来审,未果,用脚将何踹到地上,用手将何头发揪起拍照:“不说,一枪毙了,拉到后山一埋,鬼都不知道!”一个胖恶警将何拉到一个铁笼子边,双手反铐在铁栏杆上,扒开上衣,脱掉鞋子,逼他赤脚站在水泥地上,那时的气温是零下十几度,恶警左右开弓打何的脸,打累了,歇会再打。下午用酒瓶敲何的两膝盖和两外踝;一个二十岁出头的恶警用重拳猛击何的胸部。十五日晚,何被送进大兴县看守所,全身衣服被扒光,身上七百元钱被抢去,睡在纸盒铺的地上。 二零零一年元月十七日,武汉市汉阳区洲头街派出所向户籍和单位保卫科赵敏将何志强带回汉。他身上的三百元钱被恶警搜去,恶警拿到钥匙撞到何家抄家,把小暗楼上的三百元钱和书桌上盒子里的零用钱全抢走,向某还威胁何的老伴:“你以后别想见到何志强!”此人快提升所长,何上京被抓使他提升无望。 何志强被关押于汉阳看守所二楼十三号监室,恶警张斌每次“刷训”(逐个提审)总问何还炼不炼法轮功。何回答:“炼!”他就让牢头给他“上上课”。除了教唆犯人打人,恶警还要何志强多吃纸盒子。吃纸盒子是对做坏了纸盒子的人进行处罚的方式,看守所每天都从事繁重的劳动,包括做纸盒子。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下旬,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法院秘密将何判四年重刑。何被送到湖北琴断口监狱。何被关在五监区。指导员刘建章叫犯人龙斌、童安龙“包夹”何志强和同修施伟。一个三十岁的精神病人李国现监视何,对何拳打脚踢,白天奴工,晚上强迫写保证书,不让睡觉,眼都不让眨,一连四五天,有一次连续十天没让睡觉。 二零零二年四月初,狱警王晓东一次收工当着众犯人说:神经病打死人不负责任。童安龙听了对李国现说:你把何志强打死了可以不负责任,只管给我打。李国现是杀人犯,不但神经,而且凶残。一次,他把何志强带到储藏室(即改被子处)挥拳猛打,将何打倒在地,准备用脚踩,被一个叫张建军的犯人赶过来拉住。 后来,监狱宣传科恶警张劲松对何志强进行所谓“回访”,何说:曾写过的保证是被逼的,法轮大法是正法,是救人的,我们炼功人做好人没错。刘建章知道后气急败坏,要“包夹”强迫两个法轮功学员做重活,搬好几十斤、上百斤的铁坯、挑粪、挖地、不让睡觉。何长期熬夜撑不住,一夜倒地八次,白天仍旧被强迫干重活。 二零零二年底,刘建章调走,接替他的是彭邦庆。 晚上狱卒曾对何志强重拳击胸。狱卒用小板凳劈另一位法轮功学员杜子国的头,板凳当时被劈裂。法轮功学员周肖军、李铮、施伟可以作证。一天晚上秦松将何带到储藏室掐何志强的脖子,逼迫写材料。次日,何咽喉肿痛,喉头有三个紫红色指印,咽部充血,法轮功学员向彭反映。彭邦庆说:“以后会处理他的”,但并没有处理。 何志强被释放后,才获知原单位武汉健民制药厂早已在他遭逮捕时就开除了有三十六年工龄的老何,没有生活来源。年过六旬的老人还要为自己的基本生活费而打工奔波。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31/武汉市汉阳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纪实-246046.html 2010-12-05: 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迫害纪实(三) ....... 8. 周肖军:冤狱六年,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一日,正在宾馆给孩子上“冬令营”课的武汉法轮功学员陈曼被绑架,之后胡慧芳、周肖军陆续被绑架,遭非法关押。到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非法开庭,审理陈曼、胡慧芳、周肖军一案。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按照事先内定好的宣判,非法判陈曼七年、胡慧芳四年、周肖军六年。周肖军被投入范家台监狱。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5/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的迫害纪实(三)-233239.html 2010-12-04: 湖北沙洋监狱四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 曾在此监狱遭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还有: 11、陈锋,三十多岁,武穴人 12、蔡应求,五十多岁,浠水人 13、刘成,六十岁,荆州人。 14、张洪伟,三十多岁,武汉东西湖人。 15、方天铭,五十岁,武穴人,是高中教师,经常讲真相被包夹殴打。 16、杨先贵,四十岁,公开讲真相,被关禁闭后又遭“严管”迫害。 17、李长荣,六十多岁,红安人 18、白芷建,麻城人,四十岁左右。 19、罗天成,二十岁,麻城人,被非法判刑十年。 20、余钢海,六十多岁,武汉人,被非法判刑八年。 21、舒润国, 四十岁,武汉人,汉阳503路公交司机。 22、周肖军(周天),四十多岁,武汉人。九九年后,夫妻双双各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周肖军又被诬判六年。 23、赵举财(宜都) 24、金常宏(十堰) 25、梅大佐,四十多岁 26、陈锡南(襄樊) 27、陈德永(通山) 28、朱光娃 29、朱锋(十堰) 30、杜子国 31、杜华初(武汉) 32、李其国(武穴)。 33、刘建勇 34、桂立新 35、杜连根 36、周砚才 37、杨先安 38、张跃进等 恶警: 肖天波、熊某某,他两人最邪恶,恶警程皓、王雄杰、祖剑常动手打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4/湖北沙洋监狱四监区迫害法轮功学员-233210.html 2010-07-12: 对武汉市“六一零”不法人员的调查 部份迫害事实 1. 原法轮功辅导站武汉总站站长徐祥兰被非法判刑八年 徐祥兰,女,现年58岁,原法轮功辅导站武汉总站站长。1999年7月22日,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参与绑架的有一处处长杜望中、徐生铨、李萍(女)等。2000年1月6日,武汉市中级法院非法开庭,以“莫须有”罪名,非法判徐祥兰八年刑。同时非法判徐祥兰丈夫王汉生六年刑,还非法没收了王汉生私有企业的所有财产。这是继北京李昌、王治文等原法轮大法学会成员被非法判刑之后全国第二起,也是湖北省和武汉市第一起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案件。 1999年4月25日之后,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就在上级的指使下,秘密展开有关出版法轮功书籍的武汉“5.14”案和“6.14”案等的非法调查、收缴、抓捕和审讯活动。并凭空捏造罪证,以所谓“敛财”为名,通过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等喉舌媒体大肆诬蔑、诽谤法轮功创始人。 1999年7月20日凌晨起,在中央、省、市“六一零”的指挥下,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就相继绑架了原武汉法轮功辅导站王晓鸣、李军峡、许钰征等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对其进行非法拘禁,审讯,监视居住,后部份学员被非法判刑。 1999年7月21日,在省、市“六一零”指挥下,武汉市公安局一处又组织非法抓捕到省政府门前和平请愿的全省法轮功学员。并先后派人到天安门广场和国家信访办非法抓捕武汉进京上访法轮功学员。此外,还派人参与李昌、王治文和于在新等原法轮大法学会重大案件的调查、取证、审讯等非法活动3原武汉市法轮功辅导站学员李军峡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后含冤离世 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李军峡就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非法关押在武汉市公安局疗养院内(武汉市第二看守所旁)“监视居住”,直到2000年1月17日才解除。2000年9月18日,武汉市公安局一处二大队大队长徐生铨出于个人的私愤(因李军峡当时揭露其贪污受贿的恶迹),将李军峡非法劳教一年半,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何湾劳教所八大队,后在江岸区谌家矶洗脑班被“六一零”头目李英杰迫害致精神失常,2008年11月7日含冤离世。。4.彭敏和李莹秀母子相继被武汉市“六一零”迫害致死 彭敏,男,在武汉市武昌区青菱看守所被逼致残,于2001年4月 6日在武汉市第七医院被迫害致死。李莹秀,女,彭敏的母亲,在武汉市武昌区杨园洗脑班被迫害致突发脑溢血,于2001年5月也在武汉市第七医院被迫害致死。其一家5口人均修炼法轮功,父亲彭维圣和长子彭亮先后被反复非法劳教和洗脑,女儿彭燕被非法判刑,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和武汉女子监狱惨遭各种酷刑及强制洗脑迫害。省市“六一零”还在中央电视台上颠倒黑白,借机大肆抹黑法轮功。 5.法轮功学员夏刚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并被迫害致死 夏刚,男,32岁。在参与做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武汉市公安局一处警察绑架。在辗转关押期间,夏刚身体被迫害致极度衰弱,于2001年10月16日被迫害致死。 6.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石磊、刘红夫妇,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2002年10月30日,武汉市公安局一处警察强行闯入法轮功学员石磊家中,将石磊、刘红夫妇非法抓走,并抄家,连他们开的商店也被抄。抢走了电脑、刻录机、大法资料等。2003年8月19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石磊非法判处十一年重刑。 7.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被武汉市“六一零”和国保处绑架,枉判重刑 法轮功学员徐建君、谢凤翼、刘水生、余钢海于2003年3月10日被武汉市“六一零办公室”和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绑架。2003年12月5日被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非法判刑。徐建君被枉判十三年,谢凤翼被枉判八年,刘水生被枉判八年,余钢海枉被判九年。 8.2004年4月16日,法轮功学员黄曌在武汉市公安局硚口区分局被非法羁押期间被刑讯逼供迫害致死。 9.陈曼、胡慧芳、周肖军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绑架,并被枉判重刑 2008年2月11日下午,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处十多名便衣在副处长陆新华的带领下,闯进武昌柴林宾馆906号房间,绑架法轮功学员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等,并分别被非法判刑七年、四年和六年。当时国保处特务刘华在抓周肖军时扬言:你不是有钱吗,我要让你倾家荡产。国保处参与这一起绑架案件的有:蔡恒、刘华、薛涛。蔡恒因此还立功受奖。 10.武汉市因不放弃修炼法轮功现已知被迫害致死学员名单(根据“明慧网资料馆”提供):54人 2815、 郭继堂 1051、 徐东群 3209、 李军峡 917、 黄曌 64、 蔡铭陶 91、 田宝珍 165、 彭敏 185、 李莹秀 403、 彭顺安 437、 付晓云 528、 刘群英 650、 夏刚 886、 陈荣耀 890、 姚遥远 949、 田礼福 982、 李智 1025、 杨清华 1066、 秦金秀 1089、 彭世民 1109、 李玉珍 1127、 戚忠全 1163、 罗家芝 1211、 李星连 1281、 刘小莲 1356、 童慧兰 1397、 代建明 1402、 邹玉昆 1424、 闵润香 1474、 闸染清 1571、 刘义琳 1605、 张英 1606、 陈银芳 1630、 张惠芳 1762、 李少华 1763、 石传威 1780、 杨发奎 1875、 胡蜀英 1877、 姚引弟 1906、 褚训生 1940、 陈惠源 1942、 韩全管 2023、 刘利华 2124、 王远君 2155、 范后生 2158、 张绍尊 2219、 黄莉萍 2222、 许光临 2348、 陈奇 2549、王爱华2836、 沈金玉 2792、 朱大凤 2798、 高爱华 2800、 周慧蓉 3268、 吴山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12/226723.html 2009-07-21: 武汉三名大法弟子被秘密重判 湖北省武汉市大法弟子陈曼(蔓)、胡慧芳、周肖军被中共邪党操控法院秘密重判,陈曼被非法判刑七年、胡慧芳四年、周肖军六年。陈曼、胡慧芳于7月15日被移送武汉女子监狱继续关押迫害。家人前去武汉女子监狱询问被百般阻挠,监狱会见室人员说法轮功是个敏感问题,让家人等通知到“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去开证明才能见。 陈曼二零零八年大年初五(2月11日)被恶警绑架,其母亲周玉莲不能自理,失去女儿的照顾,生活完全靠邻居、朋友帮助。陈曼七十一岁的母亲周玉莲在公开信中说:“从二零零七年开始,都是我女儿陈曼在家中照顾我的生活。平时我女儿的生活来源主要是给孩子们上补习课。二零零八年大年初五,我女儿在武昌柴林宾馆开了一个英语补习班,取名冬令营。为了使孩子们在这假期生活得有意义,除补习英语外,还学新三字经,讲真、善、忍,教孩子们做个好人。我女儿陈曼在开课当天就被一群便衣给抓走。我在家里还在苦苦的等候我女儿回来。过了几天才有人告诉我女儿被武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给抓走了。 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法律文书给我们家里。女儿失踪三个月,音讯全无,死活不知。二零零八年五月我们才收到逮捕书。” 随后,2008年2月19日,武汉市青山区一群公安人员到胡慧芳的住处,两个男恶警以暴力将胡慧芳夹在中间,一路上压着胡的头,大力扭着双臂强行绑架了胡慧芳;2月28日,恶警们又绑架了“古唐民风”餐饮店的老板周肖军。陈曼、胡慧芳被关押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周肖军现被关押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武汉市洪山区伪法院对大法弟子陈曼、胡慧芳、周肖军进行非法庭审。洪山区伪法院与当地邪党“六一零”办公室、公安及政府、街道各级人员勾结,阻扰家人到庭;在法庭外大打出手,非法抓人。 辩护律师指出本次起诉的不合法。作为检控方的洪山区伪检察院的两次起诉文件竟使用同一个批号,一个案子竟有两个起诉内容不同的起诉书,是因为洪山区伪检察院和武汉市公安合伙伪造证据被戳穿后又伪造新“证据”,擅自更改“案件”中起诉内容。其次“本案”过程的不合法性。“本案”过程中监视居住的不合法性,公安打着监视居住的幌子将陈曼、胡慧芳、周肖军都非法关押在六一零办的洗脑班内。同时律师指出证据伪造的疑点。 辩护律师指出用《刑法》300条作为起诉依据不足,同时指出中共邪党的各级组织没有权力抓人,洗脑班是非法机构。是“六一零”办公室和洪山区伪检察院与洪山区伪法院在破坏法律实施。 面对辩护律师的质问和义正词严的辩护,作为检控方的洪山区伪检察院无言以对,洪山区伪法院草草收庭,却突然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六日按照事先内定好的宣判,非法重判陈曼七年、胡慧芳四年、周肖军六年。当家人听到消息找到洪山区伪法院要判决书上诉时,伪法院却不肯给判决书。 面对无法抵赖的伪造证据和违法事实,中共再一次使出无耻手段,凸显其法律只是一个骗人的幌子。因为家人所请的律师是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北京司法当局非法将律师执照扣押,并通知看守所不得允许黎雄兵律师会见当事人陈曼。而武汉中院对大法弟子的上诉也没有下发判决书,而是以通知的形式进行执行,陈曼、胡慧芳于7月15日被移送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1/204972.html 2009-06-15: 依法旁听,却遭绑架迫害 2009年4月10日上午,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伪法院对大法弟子胡慧芳、陈曼、周肖军等进行非法庭审。陈曼母亲作为被非法起诉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人参加旁听,因陈曼母亲年事已高,双眼失明,生活失去自理能力,所以请我为保姆全程照料。 当我们乘坐公交车到达法院门口,一下车,就围上来一群不明人群(后知是便衣),其中一人走到陈曼母亲跟前问:你是陈曼的母亲吗?陈曼母亲回答说:是。又问到陈曼的丈夫张伟杰,陈曼妈说是我女婿,他又指着我问,她是谁啊,陈曼妈说是我请的阿姨。 这时,不远处一个背包包高个子便衣暴跳如雷,用对讲机指着我破口大骂:徐桂娥,老子今天不会放过你。同时跑过来扯着我,还说绝不放过我,不让我走。他们的行为就象一群疯子,哪象执法警察,当陈曼母亲看到我遭受如此不公,气的几乎晕倒,他们这才松开拉着我的手,我便将陈曼母亲搀扶到法院门口,并由庭长接进法院,随后他们绑架我,让青山区公安分局把我带回派出所非法审讯。 5月12日,早上八点多,我正在家清理家务,听到有人敲门,我开门一看,一下冲进三、四个便衣警察,不由我分说,他们拳打脚踢,把我打倒在地。我一个劲的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信仰无罪”。然后他们有的拉手,有的踩脚,有的踩头,将我的手反背铐着,又从家里二楼拖下楼,我问他们凭什么抓我,有什么证件,我犯什么罪,为什么打人,并说你们是知法犯法,他们蛮横地说,我就是要打你,你去告呀,气焰非常嚣张。后来他们又将我抬进一辆面包车带到钢花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他们把我拖到一楼牢房,将双手铐在铁柱子上,下午三点左右,他们又带我到医院做尿检,说要送我行政拘留。我说你们说的不算,我要回家,那不是我呆的地方。他们说那看谁说了算。他们开车强制将我送到第一看守所,进门时,瘦个小头目要我对着值岗人员喊报告,我说我没有犯法,是你们将我绑架来的,我不喊。他没办法,对着值岗人员说,她是法轮功不喊算了,你包容一下。走到里面,接收警察问他们手续办好了没有,瘦个头头说没有,她就叫他到旁边房间办手续。办完手续后,瘦个头头要我到那房门外,问我参加洪山法院等各项活动的事。我说:你如果能平和相待把我们当朋友,有事我们回去以后再谈,如果你用执法口气跟我讲,我不会回答你,你也问不出一个字。他说去鬼也,骂骂咧咧的,骂出很脏的话,然后又问这问那又要我签字,我全都拒绝回答,也不签字。他说你不回答我也有办法。 然后他们又把我带回到接收警察那里,接收警察问我身体有什么病,我说有高血压,她问我有多高,我说不清楚。她就叫另一个人拿来血压计量血压,开始量是230多,第二遍再量是240多,接收的人说你们带她到同济医院或者协和医院去检查,如果过了三级就不要带来,没过三级你们就将她的伤检查一下,再看有什么问题,没问题就回来。他们问市级医院能不能行?还无耻地说他们在市级医院有熟人,到时将数据改一下,就可以把我送进去关押迫害。接收警察回答不行,只能这两所指定的医院。 他们随后带我到同济医院,医生先拿个血压计,试了一下说不行,怕把血压计给量爆了,后来又换了个手动血压计,一量264,医生说太高了。瘦个头问过三级吗?医生说,还三级,都超了,要立即住院,不然有生命危险。他们不能达到迫害我的目的,竟还有所“失望”地说:完了,送不进去了。 在送我回家的车上,瘦个说怕是真的她师父在保护她吧?胖子说是有可能,但那个瘦个头头说我就不信,就将我送到杨园洗脑班迫害。 5月15日,市公安局来人到杨园洗脑班,非法审问我洪山法院一案,说要判我刑,我心里想你们说的不算,我没有违法,而真正知法犯法的却是你们,拒绝回答他们的任何问题,大胖警察说,你不回答我也有办法,然后他问我有什么病,我说有高血压,他问我有多高,我说来时同济医院量的是264,他看了案底,检查结果果真是264,后来他要我签字我没签,他就叫居委会陪教人员签字。我对她说不要签这个,这对你不好,她没听签了。出来我对他们讲黄菊迫害法轮功遭恶报的事例。又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一个门警问我喊什么?我面带祥和的说: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告诉他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危难来时可以保平安。我的真心诚意打动了这位门警,他没有对我吼叫,只是劝我回房休息吧。 杨园洗脑班的每间房有10平方米左右,上下床,厕所在里面,厕所没有门、没有顶,上面全敞开,拉屎拉尿都在里面,臭味充满整个房间,房门有两层门,外面一层铁门,里面是木门,每天早上6:30开门,中午1点锁门,下午3点开门,晚9点锁门。每天由两人所谓陪教监视,不许出门半步。陪教人员都怨声载道,说这哪是学习班?简直是监狱。有时她们亲朋好友打电话来问她们在哪,她都说在劳教所。 有时我头晕、腰疼,陪教人员就让我出门到窗前吐口气,被门警看到就恶狠狠地责问她们怎么叫我出来,出了事你们要负责。一天我又到窗前吐空气,被一个瘦小门警看到说怎么你又让她出来并用很不客气的语气对我讲快进去,我说我血压高,头晕脑胀,腰也疼,出来吐口气有什么错,跟他据理力争。他就向上边打小报告。 第二天洗脑班的头头跟我谈话,我对他们说,我如果犯罪由法律制裁,犯错我就检讨,但是你们把国家所有法律拿出来跟我对照,我违反法律哪一条,你们非法剥夺我的人身自由,我头晕脑胀,走路就象踩在棉花堆里一样,出来吐口气,你们都不让,你们是不是要把我折磨死在里边就安心了?我又心态平静而祥和的说:你们这样对待我,但我对你们又没有怨又没有仇,虽然是你们的工作,但你们要知道干这工作会害了你们,做任何违背良心的事都没有好结果。修真善忍的都是好人,真善忍三个字是中国的传统文化的根,你们这样对待我们良心何在,其实我也知道你们的难处,你们参与迫害法轮功也是被迫的,我会体谅你们的难处。 从那以后我每天可以出门活动,但不能下楼。我在被关押期间,跟陪教人员就象好朋友一样,关系很融洽,我经常给她们讲大法的真相,善恶有报的事例,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都是造谣、中伤等。她们也很赞同我讲的真相。 6月3日一大早,我肚子疼的厉害,早上喝了点稀饭就受不了,陪教人员看我这样,就去请医生,正好医生来跟我量血压,她们把情况告诉医生,几个医生跟我检查,他们说我的病很严重,也很复杂,一会猜疑是这病,一会猜疑是那病,最后找洗脑班头头跟他们讲要我到大医院检查,这里没有检测设备。杨园洗脑班头头说马上打电话通知青山区公安分局,要他们派车将我接出送往医院检查。 下午三点多,居委会领导来要陪教将我的东西收拾好带走,领导问我是到医院还是回家,我说回家,领导还带着开玩笑的口气说,我就知道你要回家。就这样我走出了洗脑班。 第二天,我到医院检查我的脚,自从被钢花派出所警察野蛮殴打后,右脚一直肿得很大,一点不见消肿,拍片子后才发现,右脚踝骨附近,右腓骨远端撕裂骨折。这是钢花派出所恶警察野蛮殴打后的罪证。 奉劝那些还在迫害大法弟子的公检法官员,善恶有报是天理,不要再做这种害人害己的傻事。希望广大民众关注这场毫无人性的迫害,明辨是非、善恶,了解真相,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6/15/202760.html 2009-05-23: 营救武汉大法弟子徐桂娥 五月十二日,在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六一零”的授意下,一伙知法犯法的恶警突然闯进女大法弟子徐桂娥的家中,非法抄家,并将徐桂娥绑架到臭名昭著的杨园洗脑班。 徐桂娥,女,五十二岁。以前的她,曾是病魔缠身,再加上婚姻不幸、经济困难、亲弟弟意外身亡和母亲因病过早去世,这一切使她难以承受,身心俱疲,面容憔悴,四十岁不到就被周围的邻居朋友们说成快五、六十岁的人。为了麻醉自己,她整天泡在麻将桌上消磨时光。 正当徐桂娥感到万分绝望、生活走到了尽头时,她幸遇法轮大法,从此走上修炼的路,修大法使她身心受益,精神及身体上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周围的人再看到她时都说:徐桂娥,你怎么越来越年轻,还比以前漂亮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迫害大法后,徐桂娥进京上访、请愿;当同修遭到绑架迫害时,为了营救同修救度世人,她配合家属要人,青山分局、洪山法院、洪山检察院、青山法院、武汉女子监狱、东西湖女子看守所都留下了她救人的足迹。她也曾一度被迫害。 零八年八月份,徐桂娥帮助被绑架的同修收拾清理衣物,被在那里蹲坑的特务绑架到青山北湖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洪山区伪法院欲对大法弟子胡慧芳、陈曼、周肖军三位大法弟子进行非法庭审,徐桂娥陪同陈曼的母亲旁听,而再次遭到恶警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23/201461.html 2009-04-27: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陷害陈曼、胡慧芳、周肖军 湖北省武汉大法弟子陈曼、胡慧芳、周肖军今日被武汉市洪山区邪党法院非法判刑。邪党法院一直拒绝出示判决书,试图阻挠受害者申诉。在此案中,洪山区检察院炮制伪证,陷害无辜。 陈曼、胡慧芳、周肖军三人被迫害的案子于4月10日被武汉市洪山区伪法院开庭,4月20日从律师那得知,陈曼等人的案子已经判了,被害人家属一直打电话给洪山区法院,但法院不接电话。无奈,4月23日上午,受害人家属冒着大雨到洪山区法院找副庭长徐中泉去拿判决书,徐中泉法官回答说判决书已经寄给了律师,当家人提出家里要一份要替他们请律师,徐中泉法官说家属没有判决书。询问代理律师,律师说到现在律师也没有收到洪山区法院的判决书。不知道是哪条规定家里不能得到判决书,不知道这个公开开庭怎么变成了秘密审判。洪山法院枉刑无辜,还要继续陷害,不给受害人申诉的时间,掩盖罪恶。据悉,邪党法院秘密非法将陈曼判刑7年,周肖军6年,胡慧芳4年。 原定2009年4月10日公开开庭。2009年4月9日,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刑庭突然通知被起诉的人家里,说每家只能去两个人。本来是公开开庭,大家都能去旁听,怎么能限制旁听人数呢?那还是公开开庭吗?还有公正吗?法庭连开庭旁听都不能公正对待,那还能有多大的公正让人可以信赖呢?在这个问题上洪山区法院已经违法了。 作为检控方的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的两次起诉文件竟使用同一个批号,一个案子有两个起诉。在此之前,洪山区检察院在被揭露其起诉证据是伪造的之后,洪山区检察院又赶紧伪造了一个新的“证据”,所以擅自更改“案件”中起诉内容造成。在起诉书中,洪山区检察院的秦雨(女)和彭晓东先伪造了被起诉人陈曼于2007年被劳教的假文件,在被法院揭穿后,秦雨和彭晓东又伪造了一份陈曼 2007年6月9日为什么被行政拘留的文件,行政拘留的文件上没有陈曼的签字,且有一句“本人拒绝签字”,两个证人张靖、黄镜钊既没有身份,也没有性别、职业、籍贯等个人信息,到底是谁不知道。写的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字迹,跟证明人签名不一样,不知道是谁写的。 陈曼2007年6月9日被行政拘留的过程:当时陈曼为了营救被非法关押在江岸区洗脑班的丈夫张伟杰,把张伟杰写的申诉信给省市人大寄去。江岸区610主任胡绍斌恼羞成怒,扬言一定要劳教陈曼三年。在2007年6月8日陈曼去江岸区洗脑班看张伟杰的路上,胡绍斌指使甚家矶派出所110绑架陈曼到甚家矶洗脑班关押,陈曼母亲闻讯后于6月9日赶到甚家矶洗脑班,在门口碰上前来带走陈曼的公安,公安没能得逞,僵持到晚上,在陈曼母亲离开时,洗脑班内的工作人员绑架陈曼。当陈曼母亲闻讯赶回来到甚家矶派出所要人时,甚家矶派出所所长说陈曼被拘留。陈曼弟媳妇向派出所要拘留证,派出所所长说:拘留证在陈曼丈夫张伟杰手上。也就是他们当时根本没有给陈曼出示任何法律文件,非法拘留陈曼。才造成他们要伪造拘留证签字的原因。 其他证人证言的材料,当庭都被指认是假的。 值得强调的是他们甚至拿出未成年孩子写的东西,作为所谓“证据”,把孩子父母、师长陷害入狱。当孩子长大后知道自己的亲人是因自己被逼迫写的东西被陷害入狱,孩子永生都难以消除这个罪恶的阴影。武汉市公安局和洪山区检察院干的都是连人都不配的丧尽天良的坏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7/199807.html 2009-04-20: 数名武汉大法弟子被绑架至今未归 湖北省武汉洪山区伪法院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对大法弟子胡慧芳、陈曼、周肖军等进行非法庭审。因第一次开庭有多名大法弟子在庭外声援,并唱大法歌曲,使当局十分恐慌。所以这次开庭前武汉“六一零”、公安及政府、街道各级人员,绞尽脑汁阻扰家人到庭;并打电话威胁和诱骗其他大法弟子,试图阻止大法弟子到法院附近去声援。 在四月十日上午多名前去声援的大法弟子被法院外层层早已布置的便衣特务绑架。多数大法弟子已陆续回家,但还有人仍被关押,潘兆春、段玉英现在仍未回家,其他人名字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20/199273.html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又将迫害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的卷宗被送到洪山区法院从新起诉,法院拟定4月10日在洪山区法院开庭。负责此案的法官是徐中泉(女)、洪山区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是秦雨(女)。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件”所列证人竟是一群未成年的孩子,也就是他们背着孩子家长胁迫孩子去做伪证迫害自己的亲人,武汉市610和公安一处的特务真是丧尽天良禽兽不如。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6/198445.html 2009-02-22: 武汉陈曼、胡慧芳、周肖军面临被610迫害 武汉市洪山区检察院已经于2009年2月2日将迫害陈曼、胡慧芳、周肖军的卷宗送到洪山区法院,法院拟定3月3日在洪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负责此案的法官是徐中泉(女)、洪山区检察院负责此案的是秦雨(女)。 据知情者透露,这次事件幕后责任人除了武汉市610主任邓斌外,负责此事的是陈仕国,还有武汉市610的李英杰和胡绍斌。 希望武汉同修都能针对此事发正念。打电话讲真相的同修注意打电话时间,以达到最好效果。同时,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保持正念,不要再传邪恶利用坏人散布的谣言,在我们整体中制造的干扰,已达到它们迫害的目地。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2/195915.html 2008-10-19: 武汉市陈曼、胡慧芳、周肖军被绑架、非法批捕 湖北省武汉市警方绑架、并非法批捕了参加少儿英文补习课程的两名老师和一位学生家长:陈曼、胡慧芳、周肖军。所谓的案件已被武汉市公安局某些人一意孤行,转交到检察院,现已到达洪山区检察院。 2008 年2月11日大年初五下午,在武汉市武昌区余家头柴林宾馆两间客房内,一群孩子在他们的英语教师陈曼的带领下,正开展他们的少儿培优活动,内容是英语补习和传统文化教育。突然,一群身着制服全副武装的警察破门而入,孩子们的天真可爱的笑脸瞬间凝固,转而变成一片惊慌的哭喊声。恶警们对那些被与家长隔离开来的小孩大声吼叫,威逼、哄骗每个孩子说出其家长和自己的名字、具体情况并登记,说一个才让家长领走一个。英语老师陈曼被警察劫持连夜送往位于东西湖的妇教所拘留。 当天上午,胡慧芳带着孩子们到柴林宾馆对面的“古唐民风”餐饮店高高兴兴的吃了早餐,“古唐民风”餐饮店的老板周肖军自己的孩子也参加了此次教学活动。 2月19日,一群身着便衣的人,一大早来到胡慧芳家,暴力绑架了胡慧芳,恶警根本不顾胡慧芳只有9岁的女儿无人照料,将她一人留在了家中。时隔不久,2月28日,恶警们绑架了“古唐民风”餐饮店的老板周肖军。 胡慧芳则在洗脑班被非法拘禁半个多月后被放回家中,5月7日上午,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的恶警再次来到她家,这一次摆出伪善的面孔,胡慧芳信以为真的在给家人留下的字条中写道:没有事,去几天就会回来。然而时隔两天(5月10日),胡慧芳的家属接到了所谓“批捕通知书”。 至此,武汉市公安局一处为了配合恶党所谓奥运稳定,肆意制造“不稳定”,大肆打压良善百姓、制造恐怖,于2008年5月9日和10日,宣布所谓“批捕”陈曼、周肖军、胡慧芳。另有家长由于此事被恶警们上门骚扰而被强送洗脑班非法拘禁,还有家长被迫流离失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9/188034.html 2008-09-06: 向武汉市公安、检察部门要人的经历 发生在湖北省武汉市柴林宾馆的“冬令营非法抓捕案”从二月份发生至今,当事人陈曼、周肖军、胡慧芳家属除武汉市公安局一处的批捕通知外没有得到任何其它消息,从下面我们到武汉市公安、检察部门的遭遇,可以看到这些执法部门人员的不负责任,对来访人员的百般推诿。 八月份我们多次去武汉市公安局一处查询,市局一处办事员说:“这个案子已送到洪山区检察院去了。”我们又到洪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内勤)要人,一个办案人员A说:“这个案子我们已退回市公安局一处去了。” 在这种情况下,8月28日我们再次到市公安局一处要人,接待室一工作人员一口否定案子退回来了,我们要他跟A打电话,他回答说:“我凭什么跟他打电话?即使说这个案子打过来了,也可能还在路上,我们没收到,即使收到了,也允许我们有一个月的时间补充材料再送区检察院。也可能洪山区检察院将此案子送到市检察院去了,如果市检察院退回来了,我们立马放人。” 9月1日我们去市公安局一处要人,信访办一位工作人员B打电话到市一处国保科,叫他们派两人接待我们,他们满口答应,叫我们稍等一下,他们再过来,我们等了半个多钟头也未见人影,我们在值班室打电话到市一处国保科找刘华(办案人员),回答说“刘华不在”。我们要求另派人接待,他们答应了,却也是久等不来,过了半个多小时,我们叫工作人员B打电话催一下,回话说“此案子材料已全部转到市检察院去了。”我们马不停蹄赶到区检察院已是中午十一点多钟了,一信访办工作人员告知:“这个案子七月份已打回去了。我们管的是杀人,放火等大案,这个案子不属于我们管的范围”,并安慰一被迫害同修的父亲(七十多岁)说:“这是小事一桩,没有事的,你回去好好休息,放心,你的姑娘会回来的。” 下午,我们又去了市公安局一处,等到下午三点钟他们上班,一处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要办案人员过来,他人不想来,这位工作人员也不满的说“你们快过来跟别人解决,别人从早上一直等到现在”。他们同意了,我们又等了半个多小时。大厅有人建议我们直接找市纪委,我们打通了市纪委的电话。回答说:“打电话85393517,他们会接的。”拨了两次,他们却不接,后来我们又拨打电话到一处国保科,回答说:“我们商量一下,过十分钟再打过来。”等了10分钟,我们再打电话,是刘华接的,他说:“案子已转到市公安局去了。”我们问具体哪个部门,他不语,我们真诚的要他善待大法弟子,把被迫害者放出来,他满口答应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6/185355.html 2008-08-23: 武汉余家头“冬令营”非法抓捕案近况 2008年2月11日,武汉余家头“冬令营”非法抓捕案,当事人陈曼、周肖军、胡慧芳,案件已被武汉市公安局一意孤行,不顾天理与民意,转交到检察院,现已到达洪山区检察院,进入公诉程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23/184611.html 2008-05-13: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周肖军被非法批捕 2008年5月9日,湖北法轮功学员周肖军被武汉市检察院递交逮捕证,现人被非法关押在武汉市第二看守所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5/13/178308.html 2008-04-16: 武汉法轮功学员周肖军被秘密转到二道棚洗脑班 武汉法轮功学员周肖军从2月28日被绑架到杨园洗脑班自今,家人未与其见上一面,当家人多次去洗脑班要人未果。4月14日突然被杨园洗脑班通知人已被市局一处姓蔡的转到汉口洗脑班。据其内部知情人士透露:周肖军已于3月25日就被秘密转到二道棚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4/16/176570.html 2008-03-02: 武汉市法轮功学员周肖军被绑架到杨园洗脑班 法轮功学员周肖军于2月28日被送往臭名昭着的杨园洗脑班,这里的所谓的“帮教人员”都是临时请来的闲散人员或下岗人员,对待非法关押在里面法轮功修炼者的家属的请求置之不理。 现被非法关押在内的法轮功学员有周肖军、胡慧芳、黄海燕、苏蓉等。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2/173449.html 2006-01-29: 湖北琴断口监狱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名单 在五中队遭迫害的:张冶民(06年3月满期)、吕睿(06年5月3日)、方隽胜(保外)、施伟(已满期)、张辉(已满期)、周肖军(已满期)、何志强(已满期)、杜子国(已满期)、李铮(已满期)、周成见(保外后不久去世)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29/119689.html 2002-01-16: 是法院,还是枉法院? 武昌区法院将于今天(1月15日)上午非法开庭审理周小军等几位大法弟子,这些大法学员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左右。武汉市大法弟子将在上午9:00整同发正念,清除其背后的邪恶因素。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6/23289.html 武汉 汉阳区(汉口,七处二所,第二男子看守所,陶家岭洗脑班)联系资料(区号: 27)2024-10-28: 武汉市东西湖金银湖派出所电话号码18371182687
2024-07-02: 曝光武汉市汉阳区洗脑班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洗脑班,在动物园附近,与之前的五里墩处是否同一个地方待确定。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鹦鹉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27-84777579 办公地址:武汉市汉阳区世贸锦绣长江C3地块8号楼1-3F武汉市汉阳区政府办公地址: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1号区机关大楼7层 邮编:430050 区政府办公室电话:总值班室 027-84468561 副主任:黄华章,负责综治、信访 2024-05-19: 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芳草路92号,邮编:430051 电话:027-84862000 检察服务热线027-12309 检察长王爱华(女)027-84871273 副检察长:王德胜(党组副书记)、李红艳、林江(党组成员)、梁志顺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程惠军、周文 检察部/检察官 主任 副主任 检察官 第一检察部:吴松恩 84886090 黄钰、郭讷、黄景涛、叶庆东、熊 伟、孟南、殷婷 第二检察部:高 尚84882290章静 赵艳芳、杨莉、韩哲昊 第三检察部:刘园园 金欢 刘俊 第四检察部:郑朝晖 资晓露 崔登武、王磊 第五检察部:余汛芳、姚钟炼 第六检察部:李炜、廖芹、金环 武汉市汉阳区法院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马鹦路159号,邮编:430050 值班电话:84586562,办公室:027-84586548 诉讼事务服务中心:027-84586514,举报电话:027-84586506 立案庭:027-84586525、027-84586597、027-84586556 传真电话:027-84586504 院长:郭龙梅 (党组书记) (前任院长办公室027-84586508) 副院长、党组成员: 李 乐027-84586578、18717176078 邹 军 027-84586568、18717169978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7)200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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