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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大庆市 >> 于绍芝, 女, 36
个人情况: 大庆乙烯石化腈纶厂成品车间职工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乙烯633—3—102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12-03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2-01-08: 于绍芝,女,36岁,大庆乙烯石化腈纶厂成品车间职工,家住乙烯633—3—102。
自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江XX邪恶势力的迫害下,我做为一名法轮功修炼者就没有好日子过。公安处让写保证签字等。单位和派出所也多次打电话到家干扰也总让写保证,单位领导不定期经常找谈话让放弃修炼,派出所还经常往单位打电话干扰,使我工作不得安宁,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并且派出所还规定不许出远门,出门必须打电话向派出所汇报。单位也规定炼法轮功的不许休任何假。在这种被迫害又无处诉的情况下我于2000年11月29日动身进京上访,11月30日在天津站被天津铁路公安查问并让骂师父,就这样我被铁路公安非法抓捕,被非法审问关押了十多个小时,后被大庆驻天津办事处接回,半夜又被大庆驻北京办事处的人接走。12月2日被单位派人接回送派出所后送大庆看守所非法关押69天,给本人及家属在身心和生活上带来极大痛苦。有一次我们炼功被发现,全体包括刑事犯也和我们一起受罚。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政府和管教人员把我们与犯人同等对待,甚至晚上还让犯人监视我们。2000年2月25日被兴化派出所的佟晓忠勒索10000元。2000年12月被腈纶厂的厂长李天书勒索一千多元。2000年12月1日被大庆驻京办事处勒索1500元,被总厂的庞书亭勒索500元,腈纶厂的王建华、候旭国勒索696元;被腈纶厂的庞书亭勒索6900元(分二次要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8/22713.html 大庆市联系资料(区号: 459)2024-10-19:相关电话(以下不知有是否改动的)
大庆市让胡路区检察院: 地址:大庆市让胡区玉门街139号 邮编:163453 检察长:刘振魁 0459-5974999、13359590901、阮之华0459-5974999 副检察长:赵岩松13359590310(侦查监督科主管检察长) 侦察监督科科长:朱赤红0459-5974401、13359590355 监督侦查科科长:刘笑臣18104592167 封光18645990001、13351196789、13089060016、13159835666 王欣15845800337 (参与孙德国的非法办案人) 大庆市林甸县公安局:电话:0459-3313302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花园街 邮编:166300 局长:那策(新任) 政委:赵兴才0459-3313002、13836730005 副局长:魏建国(主管迫害)0459-3325052 副局长:李庆民13359825777、(宅)0459-3318777 综合科科长:李久成13836730044 治安六队副队长:郭广库13836730088 国保大队:电话:0459-3321757 队长:魏芳13836730082(直接参与迫害) 办案人:黄龙电话18003693310(参与迫害孙德国) 大队长张精华13836730027、宅0459-3326569、张精华妻13136826569 副队长:宋枫18945603552、13059057567 副队长:赵凤丽(赵凤丽的丈夫赵领电话15145994444) 国保警察:桓景山13836933555 国保警察:薄立臣13836730116 大庆市看守所:电话:0459-2769158、0459-6036003 地址:黑龙江大庆市萨尔图区高新产业开发区安萨路3号 邮编:163316 所长:温晓光0459-6036006、18945601869 19904867800 狱警:于静、张志宏、彭丽峰、迟娜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