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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葫芦岛 绥中县 >> 裴中华(裴忠华), 男, 68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葫芦岛市绥中县
有关恶人: 恶警刘国华(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长)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3-07-24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李玉杰 裴中华(裴忠华)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7-01-13:葫芦岛市七旬老人在法院被劫持 音讯皆无三月余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七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裴忠华老人,二零一六年一月在家被绑架、非法判刑,“取保候审”的裴忠华老人十月九日去取所谓“判决书”时被劫持,至今三个多月,家人没有得到任何他的音讯。

裴忠华老人,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被绥中国保大队王宝民、刘唤宇等人上门绑架,在绥中看守所绝食五天之后被所谓“取保候审”,三月与法轮功学员丁青艳一同被绥中检察院非法起诉,公诉人是贺志广。裴忠华聘请了广东律师。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绥中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丁青艳、裴忠华进行了非法开庭。两名律师在庭上为丁青艳和裴忠华做了无罪辩护。陪审员李云涛自始至终未发一言,说话的只有审判长关树森,关树森经常打断辩护律师的发言,并不让法轮功学员做最后陈述。

法官关树森以及政法委、检察院、国保等人在法庭上亲听了律师的无罪辩护之后,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三日非法判裴忠华有期徒刑一年、勒索罚金五千元(政法委李怀林、法官关树森和检察院人员等合谋决定结果)。

裴忠华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法院的项广大等人向裴忠华核实情况时,裴忠华指出了绥中国保大队办案人刘唤宇、王达在案卷中添加假的询问笔录作为伪证的事实。裴忠华还聘请了山东的律师,因为二审法官(中法刑事第二合议庭庭长韩玲)拒绝公开开庭,律师递交了无罪辩护意见。

十月九日,关树森通知裴忠华去取判决书(中法非法维持原判),并当场绑架了他,当天将其送到绥中看守所,十月十日送到锦州监狱入监队。

后来,家属打听到裴忠华已经被送到了沈阳第一监狱。从被绑架开始,裴忠华一直绝食抗议,并被灌食迫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裴忠华家人去沈阳第一监狱探视,被告知“没有这个人”。十二月二十七日,家属又去锦州监狱查询,确认人早已被转到了沈阳第一监狱。

裴忠华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被绑架至今已有三个多月,其间家人一次也没有见到过裴忠华、也没有接到过裴忠华或监狱方的电话。

目前裴忠华状况堪忧。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3/葫芦岛市七旬老人在法院被劫持-音讯皆无三月余-340803.html

2016-10-10: 二审维持原判,辽宁绥中法轮功学员裴中华被绑架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裴中华于10月9日被绑架。

2016年1月14日,丁青艳在路上被绑架;裴忠华在家中被绑架,绝食五天后裴中华被所谓取保候审。
3月,二人收到起诉书,一同被检察院的公诉人贺志广起诉到绥中法院。

5月23日,绥中县法院对丁青艳、裴忠华进行非法庭审。来自北京和广州的正义律师为二人做了无罪辩护。6月13日绥中县法院对二人均非法判刑一年、罚款五千元。之后二人上诉到葫芦岛市中法,中法法官韩玲负责此案。

10月9日,中法下达了二审裁定,非法维持原判。裴中华在取判决书时当场被绑架。丁青艳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绥中看守所。
(相关电话见参与迫害责任单位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0/10/二零一六年十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36126.html#1610923445-1

2015-07-11: 辽宁省绥中县裴忠华、丁青艳上诉案近况
辽宁省绥中县法轮功学员丁青艳、裴忠华6月13日被绥中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罚款五千元后,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法院,现已立案,由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刑事第二合议庭负责。

7月7日,中法法官韩玲、项广大、薛春来向裴忠华核实情况。之后裴忠华的律师到中法阅卷,接待的是薛春来。律师被告知二审不开庭,只交辩护词即可。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刑事第二合议庭:
电话:0429-3166548、3166418
庭长韩玲
成员:项广大、薛春来、陈长春、李强、张莞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1/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31194.html#1671102614-10

2016-06-20: 辽宁绥中县丁青彦、裴中华被非法判刑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于六月十三日下达判决书,分别对法轮功学员丁青彦、裴中华非法判刑一年,并勒索罚款五千元。裴中华已经聘请了律师,递交了上诉材料。

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同时向周围的民众讲清法轮功教人向善、遭中共诬陷迫害的真相,这是行使宪法赋予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不仅无罪,反而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丁青彦、裴中华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分别在家中被绑架。丁青彦六岁的儿子亲眼目睹爸爸被绑架的全过程,吓坏了。裴中华五天后取保候审。丁青彦被非法关押绥中看守所。

北京和广州的律师介入后,绥中县政法委、法院、公安局人员曾逼迫家属辞退律师,说否则就“判实刑”云云。律师介入前警察曾托中间人捎话说五万元放人,律师介入后,王宝民直接告诉家属一万元放人,后又改为八千。

律师在阅卷时发现了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办案人刘唤宇、王达做假证,比如案卷中有两人在公安局的询问笔录,而两人在公安局未受到审问,不可能有询问笔录。案卷中签字的公安局负责人是骆玉堂,检察院的公诉人是贺志广。阅卷中律师还发现检察院的起诉书跟公安局的起诉意见书一模一样,完全没有自己的判断。

绥中县检察院对丁青彦的所谓起诉书中只有诉江和七张展板,再无其它实质内容。律师查阅案卷后表示:“此案竟然能立案很奇怪。”律师建议法院和检察院撤诉,未得回应。

五月二十三日,绥中县法院对丁青彦、裴中华进行非法庭审。开庭时,丁青彦、裴中华的很多亲友进入法庭旁听,审判员关树森打电话给国保大队长王宝民,让王宝民驱赶旁听人群,最后只让两名法轮功学员的五个亲属旁听,其他包括直系亲属在内的众多亲友都被王宝民赶出法庭。而审判员关树森事先安排了二、三十名警察坐在旁听席。

两名律师在庭上为丁青彦和裴中华做了无罪辩护。主审法官李云涛自始至终未发一言,说话的只有审判员关树森,关树森经常打断辩护律师的发言,并不让法轮功学员做最后陈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20/辽宁绥中县丁青彦、裴中华被非法判刑-330250.html

2016-06-01: 丁青艳、裴中华遭非法庭审 绥中法院拒亲友旁听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辽宁省绥中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丁青艳、裴忠华进行了非法开庭。绥中县法院拒绝亲属旁听。

裴中华、丁青艳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被绑架,裴中华五天后取保候审。丁青艳已被非法关押五个多月。检察院对丁青艳的所谓起诉书中只有诉江和七张展板,再无其它实质内容。律师查阅案卷后曾表示:“此案竟然能立案,很奇怪。”之前律师曾建议法院和检察院撤诉,未得回应。

对五月二十三日的庭审,法院事先做了部署,当丁青艳、裴忠华的很多亲友在进入法庭后,公安局国保大队长王宝民等骗家属说:“都出去,一会儿重新进。”待大家出去后,就再不让入内了。包括直系亲属在内的众多亲友都被挡在法庭外,最后只有裴忠华的儿子、小姨子,丁青艳的女儿、女婿和妻子被获准旁听,法院事先安排了二、三十名警察坐在旁听席。对于王宝民等人驱赶旁听亲友一事,丁青艳的女儿非常激动,大声质问王宝民为什么不让人旁听,另一位亲属在被驱赶出去之后,在庭外大喊:“为什么法轮功的案子不让旁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对此,周围法警和国保警察无一人吭声。王宝民还给围观的人录像。

两名律师在庭上为丁青艳和裴忠华做了无罪辩护。主审法官李云涛自始至终未发一言,说话的只有审判员关树森,此人曾非法判决过二十多名大法弟子。

正常的庭审应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评议。

在法庭调查环节:丁青艳和裴中华被分别隔离开进行,对丁青艳进行询问的时候,裴中华被带走隔离;对裴中华进行询问时,丁青艳被带走隔离。裴忠华要求公诉人贺志广拿出起诉自己的证据时,被关树森制止。对于贺志广拿出的所谓证据《转法轮》和大法师父法像,律师指出:书和法像对于法轮功修炼者来说,跟基督徒拥有《圣经》、佛教徒拥有佛经是一个道理,不能成为罪证。贺志广又把真相展板作为所谓证据举证,律师看了展板后说:“(警察)打死这么些人,你看看高蓉蓉被打成这样,你们应该去调查……”话没说完,被关树森打断。

在法庭辩护环节: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条款进行了法庭辩护。律师指出“法官在开庭前找丁青艳和裴忠华家属要求其辞退律师是违法的。”“国保让丁青艳写保证,说写完保证就放他,这是诱骗。”“刑事案件中没有一个法轮功所为。”说到控告江泽民的问题,律师说:“控告状是寄到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地方国保认为控告是违法的,两高是否这样认为呢?建议法庭向两高取证,如果两高不认为违法,那么地方国保是不是在亵渎两高的权威?”过程中,律师的话多次被关树森打断。每次律师说到要害处,关树森就叫停,并威胁律师“再说让法警给你架出去”。

而被告人最后陈述的环节,竟被关树森强行取消。裴忠华准备了陈述材料,关树森不让说,强行宣布休庭。庭审过程持续两个小时左右。

按照规定,除了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之外,都应该公开审理,此次开庭,属于违反规定不公开开庭。过程中,关树森随意打断辩护人、被告人发言,经常喊“停”,强行终止诉讼参与人发言,不让被告做最后陈述,剥夺辩护人、被告人的法庭辩驳权,都属违反规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1/丁青艳、裴中华遭非法庭审-绥中法院拒亲友旁听-329498.html

2016-05-14: 辽宁省绥中县法轮功学员丁青彦、裴忠华面临非法庭审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院欲于5月20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丁青彦、裴忠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14/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28472.html

2016-04-22:辽宁省绥中县丁青彦、裴忠华被非法起诉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丁青彦和裴忠华三月三十一日前后,分别接到检察院的起诉书,起诉书中把二人列为所谓“同案”。目前起诉书已经被递交到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2/辽宁省绥中县丁青彦、裴忠华被非法起诉-326966.html

2016-04-09: 辽宁省绥中县法轮功学员丁清艳、裴忠华面临非法起诉

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唤宇1月14日在路上绑架了法轮功学员丁清艳(男),之后到裴忠华家绑架了裴忠华和李玉杰,裴忠华绝食5天之后回家(事后得知是家人被勒索了5000元钱办了所谓取保),李玉杰于2月初回家。丁清艳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绥中看守所。

3月31日前后,法轮功学员丁清艳和裴忠华分别接到检察院的起诉书,起诉书中把二人列为所谓“同案”。目前起诉书已经递交到法院。

4月5日,律师到法院查阅了丁清艳的案卷,并在会见丁清艳之后向法院和检察院递交了材料。此案的主审法官是李云涛,但关树森似乎对此案非常关注,关树森此前曾多次枉判法轮功学员。此二人都是刑庭法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9/二零一六年四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26433.html

2016-01-16: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李玉杰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1月14日下午,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国保大队绑架了李玉杰、裴中华、丁青延、小于子,之前国保已经监视小于子家至少两天。

现任国保队长王宝民上任3个月来,频繁绑架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以各种方式向他劝善,至今没见悔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15/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22267.html

2013-07-14:辽宁绥中县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
......
裴中华,男,六十八岁,退休工人, 一九九五年修炼法轮功后,体弱多病的他无病一身轻,心灵也得到了升华。

裴中华因坚修大法,二次被非法拘留,一次被劳教。二零零一年,裴中华和妻子李玉杰为证实大法挂横幅被非法劳教两年,裴中华和李玉杰分别被劫持到葫芦岛和马三家教养院,导致他全家支离破碎,他家只剩儿子一人,心灵受到很大创伤,他的亲朋好友也受到很大伤害。

二零零三年一月六、七、八日,裴中华和那些坚定的大法弟子在葫芦岛教养院遭到血腥暴力的“转化”,葫芦岛教养院动用了所有的警力、刑具和帮凶劳教犯施暴,整整三天。七日下午,大队长丁文学、范永杰把裴中华两手紧紧铐上,让两名帮凶劳教犯架住他的双臂,恶警张福胜一手捏住他的两腮、一手用鞋刷撬开他的嘴、把不知名的药灌进去。张福胜、王维珍、宋忠天、吴扬等恶警手执电棒放进他的裆部、小腹、脖子、头顶等处,几根电棍同时电击、毒打,六个小时之后,又强行给他灌下那种不知名的药。张福胜说:非把你打迷糊不可。丁文学也多次扬言:“裴中华你不“转化”,后果自负,这里是专政机关,没人管的。”

最后他们扒去裴中华的衣服,给他全身泼上凉水,再用电棍电。恶警行恶,天理不容,电棍反电,恶警们面面相觑说:这小子有功吧?张福胜挨了电,气急败坏,颠倒黑白地反骂裴中华:不打你我能挨电棍打吗?之后,他们有所收敛,不用电棍了,而是用打耳光、坐凳、垫板等迫害方式继续折磨了裴中华十个小时左右。

这次迫害之后,裴中华小便处红肿、裆部、腹部、脖子等处都是血泡、伤痕,牙床红肿不能嚼东西,这种情况下恶警还要裴中华下楼走步、跑步,裴中华身上的血泡都磨破了。二零零三年夏裴中华两年劳教期满,才离开葫芦岛教养院那个人间地狱。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4/辽宁绥中县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276638.html

2004-03-27:以前我是一个体弱多病、经常吃药、打针、挂点滴的人,我曾采用过各种锻炼身体的方法,比如练武术、打太极拳、练气功、跑步等,可是一到换季的时候连流感都逃不过去,哮喘和咳嗽也随着年龄的增大而越来越重。身体的问题已经成了我的精神负担。从1995年我开始修炼法轮功,那之后直到现在,我身体再也没得过病了,再没吃过药、打过针,不仅身体得到了净化,心灵也得到了升华。

2003年夏我两年劳教期满,才离开了葫芦岛教养院那个人间地狱。

2003-07-24:7月20日左右(具体日期不详)是葫芦岛市绥中县大法弟子裴中华两年非法劳教期满的日子,家属几次去接人,教养院拒不放人,现在裴中华仍被非法关押。

2003-02-03:2003年1月6、7、8日三天,辽宁省葫芦岛市教养院突然对坚定的大法弟子进行新一轮的迫害。教养院所有恶警(包括管教科、劳务大队和其它院内的闲杂人员全部参与)与一些劳教犯,以逼迫大法弟子“转化”为名,制造了教养院有史以来对大法弟子最残酷的一场迫害。迫害进行了三天三夜,1月9日结束,10日就来人参观。
从1月6日开始,所有坚定的同修被暴徒们一个个带进由十几个乃至数十个恶警及犯人组成的酷刑室(在二楼监视东侧)。暴徒们瞬间将同修的衣服剥光,只留内裤。用多达十几根电棍电击全身及生殖器,它们怕同修喊出声来就用宽布带事先将同修的嘴缠得紧紧的。折磨方式有:拳打脚踢、电刑、吊拷、用塑料管子、条子和电话线(折三折)抽打、狼牙棒毒打和“老虎凳伺候”等等。此外还另有两名劳教犯做帮凶,按住同修,任恶警百般折磨。有的同修还被灌了一种药物(片状)。大法弟子李广海(葫芦岛锌厂大学生,30多岁)仍在坚定正念,被折磨得奄奄一息,送去市医院抢救。据医院人士透露:李被送来时已经生命垂危,手臂变成黑紫色,各种折磨造成胃不能吃东西,心脏多处受损,浑身无力。在医院约住十天,又被遣送回教养院,现处境艰难。
下面是狱中传出来的部份同修被迫害的情况:
裴中华:先后被折磨两次,最多用十多根电棍电击,还被强行灌了两次药,每次7片。
邓文兴:一上来就用四、五根电棍电击,先后被折磨两天(26小时),迫害四、五次,用遍各种酷刑,脖子和脸被电得焦糊肿大。
高凯峰:用“老虎凳”折磨。将椅子卡在高的腿上,上面坐一恶警压着不能动,用床板一块一块强往脚跟儿下垫。高说:“你这样做把我的腿弄折了怎麽办?”一恶警凶狠地答:“弄死你又有什麽?”
张利国:被打得心率过速,高血压180─250,事后恶警不承认打他,也不准看医生,更不让其跟别人说。
王海青:用八根电棍电头部、腋下、后背、脚底等部位,还用“老虎凳”折磨。
刘万立:满脸被电焦糊,一块好肉也没有。
王忠涛:用六根电棍电击,生殖器周围被电得红肿,右耳被电破。
梁国满:上来就是七、八根电棍一齐上,脖子、脸焦糊得像毁容一样。
以上仅是遭迫害的部份同修,列举的酷刑也不过是冰山一角。邪恶之徒对大法弟子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令人发指。此次大约有40位同修惨遭迫害。其中有一部份是阜新和朝阳来的(阜新占10位)。在此之前已有数十位外埠同修先后被送至葫芦岛市教养院迫害。葫芦岛市教养院也因残害法轮功学员,先后被评为所谓的“省一级文明教养院”称号。
犯罪恶警刘国华(葫芦岛市教养院专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大队长)也因此被评为“省级模范”,屡次受到表彰和奖励,是葫芦岛市教养院的第一罪犯。刘还在迫害后宣称:这是中央的命令。教养院增强了这方面的警力,由三个警察包一个法轮功学员。不行还有武警,再不行还有野战部队。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2/3/43915.html

2001:我和妻子李玉杰为证实大法挂横幅被非法劳教两年,我被送到葫芦岛教养院,妻子被送到马三家教养院,家中只剩儿子一人。全家支离破碎,亲朋好友都受到了很大打击。儿子心灵上受到的创伤更大。我和妻子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也不知道为什麽就要受到这样的迫害。

2000-06-20:我和同修们一起进京,同去的同修有的在车站被抓,我和同修孙士权躲过了一道道警察的关卡到了北京天安门广场,这时一个大法弟子在英雄纪念碑前突然打开了一条“法轮大法好”的横幅,警察上去就抢,我赶紧过去将横幅夺了过来打出去。这时广场上到处都是横幅,耀眼夺目。我高喊着“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几个警察抢走了横幅并把我推上汽车,当汽车开出广场时,我把窗户打开,将横幅打了出去,一直打到公安局,一个警察看到我的横幅说:“这小子还打呢。”车一停那个警察就把我拽下车,抢去了我的横幅,对我拳打脚踢,然后让我站到一边,样子象是要单独对付我,一会儿孙士权过来,把我叫到了同修中间,我们进屋后,那个警察找到我,又对我大打出手,同修们都喊“警察不许打人!”在同修们的谴责下,那个警察打了我旁边一个同修几下后就走了。我们都被关在地下室,只能人挨人地站着挤在一起,我们一起学经文、背《洪吟》,一会儿横幅就挂满了地下室。
当天晚上,我们被送到了北京怀柔看守所,被强行登记和搜身。我没有报姓名地址。警察把我带到了监号里、对一个犯人嘱咐了几句就走了,然后那些犯人就按着我让我蹲在便池上,强迫我脸向上仰,从头顶往我身上浇水,我被呛得喘不过气来,他们又用保温桶的热水浇我,就这样几桶凉水、一桶热水交替进行,还用多种手段体罚我。我连夜被提审,警察没有达到目的,就把我全身浇上水,浇得衣服全湿透了,然后强迫我坐在水泥地上,过一会干了再浇,只要我一闭眼就打我,让人看着我背监规,两人一班、每班两小时。我说: “我没犯法、背什麽监规?”他们就对我连踢带打,这样几次之后,他们不让我背了。
我被好几个提审室非法提审。第一提审室问我:“国家不让炼法轮功、定为××了,你知道吗?”我说:“定错了,我是来上访的。”我就把我炼功受益的情况讲给他听了。我说:“大法是修炼,是教人做好人的,能使人心向善、社会道德回升,法轮功是正法。”警察说:那是人大会议定的。(其实人大的所谓立法也并未提及法轮功,对法轮功的定性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我说:“这是偏听造成的,可以派人去调查,就会有一个公正的说法。”警察说:那是不可能的,定了就得执行。接着是第二提审室、第三提审室,我始终坚持我的观点和看法、跟他们洪法。
几天里我没吃没喝,也没合上眼睛睡觉,不知挨了多少次打,伤痕累累,站着都要摔倒,一天下午警察把我叫出去,说:把你放回去,以后别再来了。门岗说没有放票不能放,这时过来一个人说:不放出了生命危险你负责吗?这样我被放了。

葫芦岛 绥中县联系资料(区号: 429)

2024-06-27: 负责的检察官是杜扬(第一检察部) 电话:0429-2659022

2024-05-30: 责任人及号码:
葛家乡派出所
所长:岳成凯 13898975588
其他人员:刘帅 15502695505 陶维瀚 15668998777 杨拓 18242986788
绥中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宝民 15566757710 13942906360 6136126
绥中公安局新任局长:吴旭(原葫芦岛市公安局戒毒大队大队长)
公安局副局长:周 琦 (原绥中县公安局副政委)
公安局副局长:滕东辉
局长办公室 0429-6124999
副局长办公室 0429-6122156
副局长办公室 0429-6254575

2024-04-20:绥中公安局局长:林辉15242900110
局长裴海金0429-6124999 15668787888(新号码)
政委:韩国瑞13942918808
副局长办公室0429-6122156
副局长办公室0429-6254575
国保大队:
绥中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宝民 15566757710、13942906360 6136126
王达(曾暴力殴打,跟刘唤宇一起做假证放案卷里构陷法轮功学员) 6136126
邢 婵(女) 13898786881 6136126
马长生 13504227133
马男 6136126
孙景彪 指导员 13324297888 6575110
李海云 内勤 13942975911 6575110
柏彦生 外勤 13942957078 691740 6575110
刘军 外勤 13898966389 687840 6575110

2024-04-06:绥中公安局局长:林辉15242900110
局长裴海金0429-6124999 15668787888(新号码)
政委:韩国瑞13942918808
副局长办公室0429-6122156
副局长办公室0429-6254575

2023-10-11:绥中讲真相电话: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29)

(区号0429)
葫芦岛市610办公室电话:3122622
梁成栋(610主任):8231192(办)
610副主任:3112662(宅)
陈胚志(610主任):3129936(办)、手机:13504299713
葫芦岛市司法局局长室:3128088
副局长室:3110430、3110130、3110142
办公室:3114863
葫芦岛市教养院
副政委室:3121734
办公室:3110974
管教科:3125626
王春元(院长):电话:2124886(宅)、手机:13904290219
副院长室(姚闯):电话:3126510(办)、3121724、3122287
刘国华(大队长):电话:3182979(宅)
王胜利(管教科长):电话:2071144(宅)
刘宝华(教育科长):电话:2072187(宅)、手机:13050978896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6-01-16: 责任人:
绥中县政法委
张树卿 办6138955手机 13352396881宅0429-6183981
李怀林 办6131710手机 13842936888
王海军 办6130656手机15566722299宅6651699
田 新 办6131710手机13842920889宅6180211
公安局
局 长;崔晓东 办6124999 15242953777
副局长;何天水 办6122156 15566757843 15040916111
副局长;王 全 办6254575 15566757779 13998910199
国保大队
王宝民 大队长 13942906360 6136126
魏殿义 教导员 13700197566 6169100
刘健夫 教导员 13709897563
刘忠和 副大队 13464500177 6136126
赵继彬 副大队 13842970695 6136126
刘新余 副大队 13942965299
刘唤宇 科 员 13998962003 6136126
邢 婵 科 员 13898786881 6136126
马长生 科 员 13504227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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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界面更新: 2023-12-05, 9:57 下午 (AST) 关于我们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