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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巴中市 >> 张明朗(张明琅,张明郎), 男, 82

个人情况: 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干部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四川巴中市巴州区
拘留时间: 2006年4月28日
有关恶人: 巴中市巴州区恶警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5-08-25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张明朗(张明琅,张明郎) 李蓉华(夫张明琅,张明朗)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8-18: 四川巴中市七位老人被诬判入狱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其中七位老年人:89岁的张新伟,3年;82岁的张明朗,5年;71岁的康尊六,3年6个月;71岁的祝天贵,2年6个月;70岁的岳映聪,女,4年;70岁的代万义,男,3年;62岁的周丽华,女,4年;都被勒索不同数目的罚款。

被判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全都不服,递交了上诉状。在疑问重重、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二审在省政法委书记邓勇的干预下,没再开庭,分别通知家属到法院领取判决书,也没递交律师。当事人家属不服,询问法院,被告知“可以不开二庭”,剥夺了当事人及亲属的上诉权。二零一九年六月中旬通知家属前去看守所探望后,前不久当事人已被非法执行判决。其中孙容刑期已满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四川省公安厅一名主管国保和“610”的副厅长,为了搞出一个打击黑社会的大案要案邀功升官,把巴州区公安分局的国保警察集中到广元市培训,并亲自坐镇巴中组织几个县市的警察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他在一次会上说,不能心慈手软,只要是炼过法轮功的,统统搜查驻地,家里一定能找到“证据”的,每个对象的家庭都要仔细搜查,下达了先抓人再搜集所谓证据的命令。

随后十二月二十二日,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带领各县区国保警察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及乡镇干部同时出动,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 蓉、岳淑元、刘荣坤、李善勇、杨家顺、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人,进行非法抄家、绑架,连八十多岁的老人张新伟、张明朗(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也不放过。岳映聪在江苏省徐州市女儿家里休假时被绑架回巴中。张新伟因快到九十岁了,又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坚持要看守所收押,遭到看守所警察拒绝,还跟看守所警察发生争执,二十三日凌晨张新伟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红以“巴州检公诉刑诉[2018]335”号起诉书将十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起诉到法院。起诉书声称被告人破坏法律实施,却指不出他们采取了什么样的活动,是怎么样破坏了法律实施的。起诉书甚至没有指出中国的哪一条法律被破坏实施了。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十名法轮功学员在巴中市巴州区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89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白发苍苍,双手扶着拐杖,走上法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听人感动。8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朗是检察院退休职工,谈了自己修法轮功后的变化:过去一身病,修炼后身体变好了,主动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贫,修炼法轮功既净化了身体、又净化了心灵的事实。

针对诉江定罪,代万义庭上心平气和的对公诉人李红和审判长蒲升元说:“两高在你们之上,诉江两高回复我们都没说我们违法。”70多岁的岳映聪庭上指控关押期间遭受的虐待说“整日大风扇对着吹实在受不了……”

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2018)川1902刑初372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九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据法院人员透露,这个案子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办的,所以拖了一年多才结案。巴州区检察院几次以证据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加压力,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计搜集所谓证据,非要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不可,甚至威胁要对不听话的检察官和法官采取组织纪律措施。巴州区法院本想关押多少时间判多少时间,开庭后就下判放人。可是省政法委直接指示巴中市政法委必须判三年以上,年龄再大也要判,而且要罚款,重罚。巴州区法院的“法官”,为了保住饭碗,昧着良心做出枉法冤判。

被枉判的当事人全部递交了“上诉状”。当事人亲属、知情人还举报政法委干预司法;当事人家属递交了控告两高负责人即《对周强、曹建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举报信》;及请求上级对此“行政复议申请”。

七月二十六日代万义的亲属,案件知情人接到四川省检察院信访办的电话回复:“你举报的政法委干预司法,纪检监察转过来了,我们处理不了,封存了,你愿意拿就拿回去吧。”最高人民检查院也来短信回复:你的举报信收到,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省检察院处理不了,最高人民检察法院也处理不了。定案的“三长会议”就是政法委主持召开的,现在四川政法委书记邓勇就是前四川省检察院的前检察长。

当事人亲属还就剥夺上诉人的辩护权的问题,电话向区党委书记及相关领导反映均无果。从当事人庭上的辩解,律师及家属的辩护到上诉的“刑事上述状”从各方面提出的问题、案件的瑕疵都没得到解释、合理的说明、处理,就不再开庭,执行判决,何必开庭走形式、摆样子,劳民伤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8/四川巴中市七位老人被诬判入狱-391596.html

2019-03-14: 政法委下指令 巴中九位好人遭诬判
四川省政法委直接指令下,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近日对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包括两位八旬老人,四位七旬老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十多个法轮功修炼者遭警察绑架,区检察院一再退侦补充侦查,家属一再要求无罪释放,但是办案检察官说:我们说了不算。据说是四川省办公厅一副厅长坐镇巴中办的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非法庭审十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以及律师们都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法庭庭审后迟迟没有宣判。

据悉,四川省政法委来人了,一看都没判,指责审判法官妥协,要包括公检法等机关磋商怎么处理,最后四川省政法委的人说,这些人至少判三年以上。

这样,八十九岁的张新伟老人被判了三年,八十二岁的张明朗被判五年。家属们非常气愤:为什么这样判?早在二零一五年的控告江泽民,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合法权利,也拿出来作为罪状。

四川省政法委相关人员的行为犯了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严重违反国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规定,让法律成为儿戏。

二零一八年以来,四川省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均与政法委的幕后操纵有关。如法轮功学员莫善益被判三年半之案。莫善益当庭指控公诉人,庭上出示的证据80%是假的,无疑指控检方不核实证据,包庇公安侦查人员作伪证,犯有包庇罪。公诉人为了摆脱干系,于是当庭说出实情,是经“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认定的。

莫善益的父亲庭上为儿子辩护,审判长休庭时说:辩护词写的好,有理有据。两个陪审员也对莫善益父亲善意地说:“好就在家里炼吧。”但是因为政法委干预,审前就定了刑期(未审先判),休庭后复庭还是对莫善益宣判三年半的刑期。

难怪律师说凡是有关法轮功的案件,公、检、法司都无权自己处理,必须听命于“610”,许多律师在检察院和法院阅卷时,都发现有“610”主持召开的检察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三长”会议记录,在没有走起诉和庭审的程序之前就已拟定好了判决的刑期。

“610”应该撤销。政法委不应该干预司法,对法轮功的迫害必须停止,不然国家将继续为此付出不可估量的代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14/政法委下指令-巴中九位好人遭诬判-383865.html

2018-11-15: 四川巴中市89岁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细雨蒙蒙。十名法轮功学员在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律师们辩的对啊,指控人家杀了人要有被害人的尸体啊,指控人家破坏法律实施,要有哪一条法律被破坏了事实证据啊!”

一个姓董的旁听者说,“起诉书把人家实名控告江泽民作为一条罪名,这份起诉书就是检察院破坏法律实施的罪证啊。阻止公民行使宪法权利,不是破坏宪法的实施吗?”
……
当天,从检察院退休下来的八十二岁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在法庭上坚称自己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无罪。修炼法轮功没有给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并要求公诉人解释如何破坏法律实施的事实,哪一条法律被破坏了的证据。张明朗在讲述自己修炼法轮功后的变化时说,修炼大法前,我身患有脑震荡, 神经官能症,肝炎,胃溃痬和严重风湿关节病,缠磨三十多年,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疾病全没有了, 真是无病一身轻,走路生风。检察院的家属都说。老张变年轻了,六月天不穿棉祆了,还能力所能及的帮子女生意上做些事情。老人告诫公检法司人员,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迫害大法是要遭报应的,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珍惜自己的生命。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5/四川巴中市89岁老人在法庭上的自我辩护-377150.html

2018-11-13: 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开庭 辩护人要求无罪释放
四川省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张新伟、陈国琼、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杨家顺、康尊六、祝天贵、孙容,被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到法院,十一月七日开庭,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

十一月七日,能容纳两三百人的巴中市巴中区法院第十审判庭对旁听听众开放,上午十点所谓“张明朗案”开庭,直到晚上十点结束。这次庭审中审判长口气平和,给予控辩双方宽松的时间,没有打断律师的辩护,也给予当事人充分述说的机会。律师对当事人于情、于理、于法作了充分的辩护。

此次被非法起诉的法轮功学员中八十岁以上的有两位,七十岁以上的有六位。

学员自我辩护讲真相

开庭不久,检察院退休职工、8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朗第一个发言。音量很小、略带沙哑的他说:“法轮功不是×教!我修真善忍做好人中的好人。”他谈了自己修法轮功后的变化:过去一身病,修炼后身体变好了,主动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贫,修炼法轮功既净化了身体、又净化了心灵的事实。

针对检方把张明朗当作头,本案称“张明朗案”,张明朗的律师分别向当事人提问:张明朗是否安排了你?你是否听从他的指令?否定其是“组织”的头?结论是,也没有组织,都是自愿学炼的。

面对公诉人以审问的口气长长的含有“×教法轮功”的提问中,张明朗大声地回答:“我拒绝回答”、“请我的律师为我辩护”。

法轮功学员代万义不紧不慢地有问必答,不放弃讲清真相的机会。审判长问代万义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有!关于诉江,两高在你们之上,两高都没有说我们违法。”

89岁的白发苍苍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在儿子的搀扶下上庭,谈自己为国家兢兢业业的干了一辈子,落了一身病,修炼法轮功后全好了,尤其是他踩着凳子拿柜子上的东西摔了下来,粉碎性骨折在医院住了七天也没有接好,他求了师父,等第二天来了个医生也没做手术就好了,也不疼,第二十一天去检查骨头神奇的接上了。他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大法,很感人。为了能让公检法司人员得救,不枉判而犯罪,他说,“我不求结果,只图救度众生。”

家属依法辩护

法轮功学员陈国琼,话虽不多,因在法轮大法中受益很多,但庭上语言表达准确。她女儿陈湘出庭为母亲做了无罪辩护。面对看守所里关了十个多月的母亲,她没有哭泣。她表示,母亲多年劳累过度,腰椎间盘突出加骨质增生,家里也实在没有钱去治疗,所以当时就只能躺在床上,为了不给家人增加负担进入了修炼,她克服困难炼功学法,身体恢复了正常,之后也没再生过病。

陈湘对母亲为何诉江,对诉江的合法进行了辩护,她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所以我妈妈陈国琼控告江泽民是合法合理的,因此我妈妈陈国琼无罪,应当庭释放,根据宪法第五条有明确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律,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既然修炼法轮功是合法的,那么现在公诉人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指控我妈妈陈国琼,请问我妈妈陈国琼破坏了哪条法律,也并没有哪条法律因为我妈妈陈国琼而不能实施了。我妈妈陈国琼在社会上遵纪守法,为人善良友好,对亲属朋友真诚、热情、大方,对父母长辈孝顺有加,照顾周全,对邻里互帮团结友好,是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的,所以说我妈妈陈国琼是一个好人,是无罪的,请审判长、各位人民陪审员查清事实,给予我妈妈陈国琼当庭宣判无罪释放。

陈湘思维敏捷、口齿清晰、条理清楚、情理交融,打动了在场的听众。律师评价:“这是我们遇到最出色的家属辩护人”。

法轮功学员孙容的丈夫陈平出庭为自己的妻子做了无罪辩护。1979年出生的孙容仅仅是因为炼法轮功,家中有自己看的大法书籍、光碟、护身符,抄家抄出被抓,陈平为妻子辩道:“孙容在没有修炼法轮功之前,身体经常生病,脾气暴躁,老是和我吵架;修炼后,现在身体十分健康,脾气也变得十分温柔了,对待老人十分孝顺,我妈妈是个几十年的精神病患者,生活不能自理,每天给我妈妈梳洗,护理,家里的大大小小事一人承担,请问她有罪吗?”陈平要求法庭无罪释放妻子孙容。孙容动容,当庭流泪。

律师从多个角度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3/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开庭-辩护人要求无罪释放-377067.html

2018-11-03: 迫害四川省巴中市十位法轮功学员责任单位信息补充
四川省巴州区法院欲于11月7日上午8时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一次非法庭审十位法轮功学员,这较为罕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3/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76637.html

2018-11-01: 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
四川省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面临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将十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巴州区法院,法院已经决定将于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今年八十二岁的张明朗先生,是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在二十三年的军营生活中,艰苦奋斗,拖垮了身体,患有脑震荡、神经官能症、肝炎、胃溃痬和严重风湿关节病;一九九七年三月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疾病全没有了,走路生风。检察院的干警、家属都说,老张变年轻了。法轮功使亿万人身心健康、净化人类灵魂、使人类道德回升,当年中共全国人大组织的调查结论是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四川省公安厅一名主管国保和“610”事务的副厅长坐镇巴中,调集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国保警察部署迫害巴中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绑架行动。在有巴中市副市长兼巴中市公安局长荣全、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巴州区副区长兼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和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公安局长等参加的绑架协调会议上,这名副厅级官员指定由巴中市公安局局长荣全和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负责指挥调度,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具体安排制订了按人员人头分小组绑架的行动计划。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巴中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带领各县区国保警察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及乡镇干部同时出动,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 蓉、岳淑元、刘荣坤、李善勇、杨家顺、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人,进行非法抄家、绑架,连八十多岁的老人张兴伟、张明朗(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也不放过。张明朗在查对扣押清单和讯问后取保候审。张新伟因快到九十岁了,又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坚持要看守所收押,遭到看守所警察拒绝,还跟看守所警察发生争执,二十三日凌晨张新伟被取保候审。岳映聪在江苏省徐州市女儿家里休假时被绑架回巴中。

当日上午十点到张兴伟家抄家时,领队人自称他们是:公安局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国保刘敏。带领社区及宕梁派出所等八人进屋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经书一百四十五本、法像四个、播放器四个、手机四部、DVD1台、现金一千三百六十元、共计一百四十五项。

当日下午三点,巴州区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刘光远带领五个警察,巴州区国保大队李亦秋又领来五个特警,到张明朗家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手机三部、光碟和U盘等二十八个、法像二个、大法经书一套(四十五本)及其他经书共一百七十本、真相币三百一十元和大法资料等。刘云坤、李善勇等三人关押三十五天后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红以“巴州检公诉刑诉【2018】335”号起诉书将十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起诉到法院,巴州区法院已经决定将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起诉书声称被告人利用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犯罪事实清楚,却指不出他们采取了什么样的活动(比如召集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开会宣布废止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是怎么样破坏了法律实施的(比如司法人员为什么听命于当事人真正就停止执行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起诉书甚至没有指出中国的哪一条法律被破坏实施了。起诉书中只是罗列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实名起诉江泽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倾诉法轮功被迫害的冤屈这些表达法轮功信仰的现象。而这些跟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根本就不沾边。

起诉书声称“证据确实、充分” ,却没有指出真正能够起到破坏法律实施证据,比如废止某一条法律、法规的具有绝对权威的命令。起诉书罗列了巴州区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抄家从法轮功学员家里抢夺来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资料、光盘、U盘、印有法轮功真相短语的人们币等私人财物。而这些所谓“证据”怎么能够、是怎么样破坏法律实施的,起诉书只字未提。

中共自建政以来,血雨腥风,运动不断,杀地主、杀资本家、杀中共自己队伍中还有良知的人、杀知识分子、杀学生,杀的都是精英,中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都被毁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被毁坏,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要为子孙后代负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376494.html

2018-02-08: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大法弟子2017年12月22日被绑架补充
在2017年12月22号同时被绑架张明郎,在国保大队问了一些情况后,于当晚9点左右释放回家。时隔5天后,又被绑架到国保大队,至今未归。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8/二零一八年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60585.html

2018-02-05: 四川省巴中市警察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补充
2017年12月22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国保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张兴伟、戴万义、祝天贵、周丽华、孙荣、陈国琼、岳淑元、张明朗、刘荣坤、岳映聪等人。随后,又先后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善勇、杨家顺、康姓男性学员(鼎山镇人)、刘姓男性学员(本市的在广东打工)。不久,曾因年龄大放回家的2人:张明朗又被绑架关押、张兴伟被再抄家。以上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据说已批捕8人。张兴伟因体检有多种疾病,看守所拒收,予取保候审;李善勇、刘荣坤、岳淑元已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5/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60450.html#18250334-1

2018-01-01: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国保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10馀人
在四川省巴中市政法委、610和公安厅、局的操纵下,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组织公安、国保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特警及周边乡镇干部50~60人,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点,同时出动,对法轮功学员张兴伟、戴万义、祝天贵、周丽华、孙荣、陈国琼、岳淑元、张明朗、刘荣坤、岳映聪等人,進行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国保大队。

张兴伟、张明朗两人均80多岁,在查对扣押清单和讯问后,于当晚11点~凌晨1点左右先后放回家。另当日下午抄家时,正在一法轮功学员家中学法的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3人,也被带到西城派出所,讯问情况后,于当日晚9点前分别放回家。

在这次非法抄家中所拿走的主要物品:电脑、打印机、切纸刀、大法经书、法像、炼功音乐播放器、讲法磁带、真相手机、真相护身符、真相币、真相机顶盒和路由器等。

当日上午10点到张兴伟家抄家时,领队人自称:公安局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国保刘敏 ,带领社区及宕梁派出所等8人進屋抄家。抄走电脑1台、打印机1台、经书145本、法像4个、播放器4个、手机4部、DVD1台、现金1360元、扣押清单登记共145项物品。

当日下午3点,巴州区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刘光远带领5个警察,巴州区国保大队李亦秋又领来5个特警,一起到张明朗家抄家。抄走电脑1台、手机(真相)3部、光碟和U盘等28个、法像2个、大法经书1套(45本)及其他经书共170本、真相币310元和大法资料等。

其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抄家情况正在了解中。

这次恶行主要目的是查找资料点。

参与本次迫害的部份主要人员电话号码:
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 13608244080
巴州区国保大队长:魏东斌 13980295989
巴州区国保副大队长:杨宗才 13608240385
巴州区国保队长:唐斌 13981688636
巴州区国保警察:李亦秋 1364907255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8892.html#171231185811-7

2017-09-17: 四川省巴中市警察近期骚扰多位大法弟子
8月29日下午4点钟,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曾口派出所付所长王海和另一名警察在曾口街道拦路抢劫了李玉珍老人和李大兰老人。李玉珍老人:女,80多岁;李大兰老人:女,60多岁,俩位老人一起赶场(赶集),被曾口派出所付所长王海和另一位警察当街拦住瘦身,搜出并抢走了一本《转法轮》,这是对俩位老人毫无人性的侮辱。当时观看的民众议论说:这样的人也配当警察?对待他的母亲和奶奶也这样随意侮辱践踏吗?他们还去了大法弟子王斌家搜查骚扰,他们经常到王斌家搜查骚扰。

9月7日下午,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国保大队唐斌电话骚扰了大法弟子张明朗的儿子和女儿,同时把张明朗叫到国保大队询问(因为在两个多月前,张明朗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绑架到看守所关押了一月)。问张还在炼法论功没有?张说:在炼,问还有什么书?张说还有《转法轮》。唐说:怎么还有书呢?张说:你们说法论功好就在家炼,那农民种地还有锄头呢,我怎么就不能有书呢?唐再没说什么,叫其回家了。

9月8日国保大队杨队长和唐斌把大法弟子程国群叫到国保大队进行了询问。

前几天巴中市恩阳区派出所电话骚扰了大法弟子陈淑芳及家人。

巴州区宕梁派出所和居委会骚扰了大法弟子周田秀及家人。

巴州区西城派出所敲门骚扰了大法弟子杨清华及家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7/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53808.html

2015-06-30: 四川巴中退休检察官夫妇控告元凶江泽民
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张明朗先生,今年七十九岁,妻子李蓉华女士今年七十三岁,夫妻俩近期控告迫害他们与其他法轮功学员的祸首江泽民,刑事控告书已于前几天分别送达中国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张明朗和李蓉华夫妇在诉状中控告江泽民在任职时滥用职权,凌驾于国家宪法和法律之上,设立专门负责搞迫害的“610”办公室,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在全国各地操控公检法司以及政府各级人员践踏中国宪法和法律,以谎言欺骗、强加罪名等手段在全国发起了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动用国家四分之一的财力,迫害一个修心向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的善良群体。在这十六年中,江泽民操控“610”办公室”在各地实施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灭绝政策,使用了古今中外最卑鄙、最流氓、最惨无人道的各种手段。

在诉状里,张明朗和李蓉华夫妇陈述了他们老俩口在江泽民集团灭绝政策的实施下所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巴州区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零一年六月东城派出所警察厐大明等五个个警察,非法闯进张明朗先生私人住宅,非法抄家,抢夺私人合法财物,绑架到国保办公室双手铐在窗户铁棍上,非法连续几天刑讯逼供,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晚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国平、王小兵数人闯进屋里非法抄家,不说任何理由,非法刑事拘留三天。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夫妻二人在仪陇境内讲真相被仪陇县公安局罚款两千元,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八日,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魏东斌、王小兵等八个警察突然闯进张家抢夺私人物品,强行将张明朗、李蓉华和来张家探亲的李蓉华娘家嫂子罗玉芳绑架。罗玉芳没有炼过法轮功,被吓得几天不吃不喝不敢睡觉。事后罗玉芳说:这邦警察跟土匪一样。吓死我了,我再也不敢来妹夫家了。这次又对李蓉华罚款1000元、非法拘留15天,而对张明朗则被巴州区法院刑庭非法以“组织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刑三年缓刑四年,收取办案经费200元。

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以来,巴中610人员对张明朗人身自由严加限制,规定非法规定外出要请假,月,季,半年,一年要向检察院、公安派出所汇报,电话监埪,每年中共党代会,人大会前夕派出所街道要登门清查人是否在家,扣押私拆私人伩件,还在个人身份证上制作了法轮功信息。子女为我们多次去公安办海外出境被拒,妻子两年来,不能正常领到退休生活费。 二零零一年秋,巴州区检察院专门召开针对张明朗的监管洗脑会议,强行叫张先生的两个女儿也参加会议,禁止张先生继续修炼法轮功。 二零零四年四月,巴州区检察院政工科长张刚强行要张明朗写不炼法轮功保证书,不写保证书天天派人跟着,天天给子女打电话骚扰搞得坐立不安,张明朗拒绝写就威逼他小女儿张小琴去检察院代写。

张明朗和李蓉华老俩口在诉状里讲述了修炼法轮功的受益情况。 张明朗先生一九九七年三月修炼法轮功,修炼大法前,在二十三年的军营生活中,艰苦奋斗,拖垮了身体,患有脑震荡、神经官能症、肝炎、胃溃痬和严重风湿关节病,缠魇三十多年,生不如死。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疾病全没有了,无病一身轻,走路生风。检察院的干警、家属都说,老张变年轻了。李蓉华女士修炼前身患严重鼻窦炎、头痛、头晕、胃炎、妇科病等,炼法轮功后病痛都祛掉了。

老俩口在诉状里写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30/四川巴中退休检察官夫妇控告元凶江泽民-311673.html

2010-12-10: 四川巴中市老年法轮功学员张明朗与妻子遭绑架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七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法轮功学员张明朗(男,74岁)同妻子李蓉华(69岁)在仪陇县观紫镇探亲,返家途中,在观紫镇游神庙等车时,给群众讲真相,被恶人构陷诬告,被仪陇县观紫镇派出所恶警郭某和另一名警察江某绑架,并搜身抢走随身携带的护身符卡片、mp3、mp4、语音电话手机等物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0/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33462.html

2007-03-14: 四川巴中市三大法弟子遭恶党迫害详情
1.大法学员张明朗遭4次非法关押

张明朗,男,现年71岁,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干部。于97年5月有缘喜得大法。原来身患神经官能症,风湿性关节炎,低血压和气管炎等十馀种慢性疾病,常年住医院,门诊,中西药不断,唯以坚持工作(正常),长30馀年之久。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几年后,疾病全无,身心受益极大,精神爽朗,性格也变得开朗。1999年,邪党迫害法轮功以来,张明朗曾先后4次被邪党非法关押迫害。

2000年7月,张明朗散发法轮功传单(真相),被恶人举报,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以违反治安管理为藉口,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关押在看守所。

2001年7月一个晚上,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非法抄查其他大法学员家时,有法轮功传单,怀疑是张传给的。当晚由东城派出的恶警庞大明带领国保大队王小兵等5至6人非法抄张明朗的家,抄走《转法轮》和讲法磁带等物。最后,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恶警余明以违反治安管理非法处行政拘留15天,非法关押在巴州区看守所。

2000年12月27日晚,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恶警王小兵等4至5人抄查张明朗的家,没有查到任何资料。12月份,张明朗正在仪陇县境内亲戚家探望病人。当时,仪陇县至巴中公路沿途出现法轮功真相传单。巴州区公安局国保恶警牟正云豪声称张明朗散发法轮功传单。该分局非法抄张明朗家,并非法关押于区看守所。三天限满,查无罪证,本应无条件放人。但最后放人时,还以本案涉嫌待查,妄图留一尾巴,以便随时非法抄家進行迫害为藉口才放人。

2006年4月28日,张明朗散发《九评》等真相资料,被非法关押3个月24天。

2006年4月28日下午,大法学员李蓉华(张明朗之妻,65岁,97年5月得大法)在其居家不远处发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于当日下午4时左右,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副队长恶警魏东兵、王小兵等7,8人对张家非法抄查。抄走《九评》及《九评》光碟,护身符等。随即将张、李夫妻二人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对李蓉华勒索1000元,非法行政拘留15天,于5月12日放回家中。

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魏东兵,王小兵对张明朗迫害,8月7日,区法院私下秘审,8月22日非法判刑3年,缓刑四年,共非法关押3个月24天。

在对张非法审查期间,特别案件转入区检察院后一周以内,恶人以各种高压手段,软硬兼施,先是巴州市检察分院和区检察院,付检察长王建鹏亲自多次出面高压强迫(拍桌子,打板凳),要张明朗供出巴中地区法轮功负责人,法轮功基本情况及法轮功资料来源等,被张明朗多次拒绝。

邪恶又采用一贯的欺骗人的一手:把张明朗远在成都打工的儿子喊回巴中,两个女儿和妻子,每天轮番在办案人员的促使下同来看守所做张明朗的“思想工作”。欺骗说,只要张供出所知的法轮功的全部情况和法轮功资料来源,保证不给任何行政处罚;儿子将老俩口户口迁往成都,与儿子一起生活。恶人在软硬兼施等迫害手段下,均未达到最终目的。最后,对张明朗非法起诉,区法院進行了非法判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3/14/150745.html

2006-05-04: 四川巴中市张明朗和妻子被恶警绑架
年逾7旬的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大法弟子张明朗和妻子(李姓同修),4月28日被巴中市巴州区恶警绑架。

在这之前,巴州区公安分局的流氓特务采用各种下流手段非法监视跟踪长达三个月。张同修是大法的老弟子,退休前在邪党检察院工作,在99年7.20后被多次非法关押。由于两位老人单独住在一起,邪恶非法抄家时的情况不详,有待進一步了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4/126813.html

2001-01-04: 西南某市公安无故强行搜查、抓人
西南某市继二OOO年七月邪恶对我们大面积迫害后,大家在讲清真相方面更理智、更智慧。近日它们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强行搜查,有四人被抓走。他们是阎慧、苟菊芳、周XX、张明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4/6431.html

巴中市联系资料(区号: 827)

2021-03-24: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青东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邮编014030
大队长陈永慧13947218883
王胜平13030491442 郝翔0472-6950176 齐永珍0472-6950172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赛罕路东四道沙河西,邮编014030
总检察长尚震宇13904724233、0472-3631700
副检察长杨维东13847283493、0472-3631786
副检察长白雪飞13947207788电话:0472-3631705
副检察长:闫莉13327196069电话:0472-3631704
副检察长苏石岩15947221558电话:0472-3631702
纪检组长:乌云高娃13847258855电话:0 472-631703
公诉科检察官:
朱白晔(主管王学明案)18647286136
常红凤04723631797、0472-3631723主管此案
于建黎13948828998、0472-3631757
田莉5947129975、0472-3631762
王艳伟15947625280、18647286239、0472-3631782
郝春霞18647286308
王晓明13804721817
卢东海15947625235
尹志强18647283139
菅海波15334723889
刘志敏13664771806
康佳乐15848842922
郑立龙18647283139
刘宇晨18647283140
胡宸翰15947184159
薛玉洁18647283156
马志刚13664723011
王晓华15335512375
樊淑芳18647286283
樊雅杰15384854580
李光磊18647286285
张浩峰15247214344
王红霞18647285802
戴杨阳18686122895
屈鹏飞 18504720699
尹琳祺1584921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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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0-12-10:
观紫派出所 0817-7333011
所长:郭健平 13990756968    教导员:郑万全 1369968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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