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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 衡阳市 >> 法轮功学员(夫妇)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1-01-14: 依法上访开除公职
我来自湖南衡阳,今年48岁,我丈夫也是大法弟子。因我们于99年11月12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就因讲了真话"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非法送到衡阳戒毒所拘留15天(经办:衡阳市城北公安分局),丈夫在长沙被拘留15天,另关"老虎笼"2天。这还不算,2000年1月10日,衡阳市湘派出所又非法将我从家中带走送白沙洲戒毒所关押22天,直到年关由小孩(不满15岁)签责任书,并令小孩交550元手续费,另写190元欠条才放回。在关押期间,除了不能学法炼功,还不能说"法轮大法好",否则管教就用皮鞭抽,所受非人待遇不必多说。丈夫在长沙期满被停职反省,并隔离关押两个月。2000年2月由原来汽车司机岗位改为搞收发工作,理由是不能单独外出。2000年4月25日又予以开除公职(从长沙回来就已开除党籍)。一切手续都是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27日才通知本人,签发的开除通知书根本就不合法,也不实事求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4/6749.html 衡阳市联系资料(区号: 734)2025-06-01: 1、衡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华新开发区天柱路28 号 邮编:421099 电话0734-8208191 政委段正浩 13786467777 副支队长刘忠建 13574790199 副支队长旷南 18107341646 副支队长杨秋云 13907478812 2、各分局办案警察 国保支队周超(15700707836)、张伟文、郑德全 蒸湘分局网安大队长周敏 蒸湘分局国保大队:郝爱文、王颖(18007346841)、周宇博、周仲文 蒸湘分局副大队长宋一帆,18627659700 蒸湘区公安分局联合派出所:周泓君、雷满辉、罗正霖 蒸湘区公安分局蒸湘北路派出所:刘开荣(教导员)、周宇博、刘涵、罗荣菲 蒸湘区公安分局长湖派出所:王敏(所长)、贺小虎、宣鹤、蒲震东、蒋炜、谈胤威 蒸湘公安分局警察周仲文、袁奇、何涌杰 高新分局刑侦大队黄辉、罗子淳、张哲源 高新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谢志刚18907347608 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勇军 高新区分局:刘敦奇(17373401088)、彭正坤、刘博涛 雁峰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鲁轩亮,13973421199 雁峰分局周子淳,李顺凯 3、衡阳市蒸湘区检察院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外环路23号 邮编:421009 检察长 曾庆意 13707471656 政治部主任 刘怡衡18821838886 0734-8869613 检委会专职委员 刘敏玲 18216005580 第一检察部:(干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的迫害) 第一检察部主任 刘坤 18607340338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成益辉 13762473427 0734-8869602(本案公诉人) 检查助理章伟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周茜茜 15527187202 第一检察部 邹爱民13974798171 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江文 13975472755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柳曦 18973409016 第三检察部主任 胡琦 15200599988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