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14: 依法上访开除公职
我来自湖南衡阳,今年48岁,我丈夫也是大法弟子。因我们于99年11月12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到国务院信访办上访。就因讲了真话"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非法送到衡阳戒毒所拘留15天(经办:衡阳市城北公安分局),丈夫在长沙被拘留15天,另关"老虎笼"2天。这还不算,2000年1月10日,衡阳市湘派出所又非法将我从家中带走送白沙洲戒毒所关押22天,直到年关由小孩(不满15岁)签责任书,并令小孩交550元手续费,另写190元欠条才放回。在关押期间,除了不能学法炼功,还不能说"法轮大法好",否则管教就用皮鞭抽,所受非人待遇不必多说。丈夫在长沙期满被停职反省,并隔离关押两个月。2000年2月由原来汽车司机岗位改为搞收发工作,理由是不能单独外出。2000年4月25日又予以开除公职(从长沙回来就已开除党籍)。一切手续都是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27日才通知本人,签发的开除通知书根本就不合法,也不实事求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4/6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