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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三明 沙县 >> 乐木娣, 女, 20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3年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3-06-10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8-09-09: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公检法非法秘密审判大法弟子乐声著、乐木娣
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于2008年1月12日绑架大法弟子乐声著、乐木娣夫妇。因证据不足,沙县检察院将乐声著起诉材料退回公安局,却被公安局非法劳教两年,现被非法关押在福州水头劳教所。而乐木娣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沙县看守所,秘密于8月15日进行非法秘密审判5年,开庭前不通知乐木娣及家属,前后也不许乐木娣和家属联系、见面。非法剥夺乐木娣的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并不告知上诉权利,在超过上诉期的8月底才通知家属接见。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8/9/9/185559.html 2008-03-01: 福建省沙县大法弟子乐声着、乐木娣(夫妇)于2008年1月12日被沙县公安局非法绑架,直接参于绑架迫害主要黑手沙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目前情况是:乐声着已被县国保大队非法决定劳动教养2年(现已被送至福州水头劳动教养所),乐木娣仍然被继续被继续非法关押在沙县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3/1/173395.html 2008-01-20: 福建省沙县法轮功学员乐声著、乐木娣夫妇被恶警绑架 2008年1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法轮功学员乐声著、乐木娣夫妇被沙县恶警绑架。并对其非法抄家,抢劫家中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个人财物等,现被非法关押在沙县看守所。他们正在绝食反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0/170700.html 2007-09-06: 福建三明市部份大法学员过去几年被非法判刑情况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初,福建省三明市的大法学员张永禄、刘勇、小高在发放光碟、向世人讲清真相中遭绑架,后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小高被非法判八年,张永禄六年,刘勇五年半。二零零五年七月,张永禄、刘勇、小高被劫持到福建省龙岩市龙岩监狱。 张永禄原是三明市军分区营职军官,九七年得法。九九年“七二零”后,军队恶徒因张永禄拒绝放弃法轮大法信仰,将他强行降职退伍。 龙岩监狱位居于福建省龙岩市郊,与福建省第一监狱(闽西监狱)相邻。福建各地被绑架的男性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闽西监狱。 另外,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三明市黄明球、王东、许伟峰、乐声着、何晶、潘玉明、乐木娣、刘勇等八人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初在向世人讲清真相、散发真相资料时,被恶警绑架,二零零一年四月十日被三明市梅列区邪党法院非法判刑,其中黄明球、王东、许伟峰被非法判刑五年,乐声着四年半,何晶四年,潘玉三年,乐木娣三年半,刘勇被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黄明球等人被劫持到福建省闽西监狱;乐木娣被劫持到福建省女子监狱。 大法学员黄明球原是梅列区农业银行干部,九七年得法,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与同修進京上访中在天津被拦回,后被单位软禁迫害两个半月;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又与同修進京护法,回来时遭非法拘留十五天,出来后被单位继续软禁迫害三个多月,当时三明市农业银行行长是吴小明。二零零零年十月,黄明球的妻子因害怕迫害,与黄明球离婚,并要房子、财产、女儿,黄明球都同意给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6/162196.html 2003-06-10: 福建省女子监狱目前仍然非法关押着至少60馀名大法弟子。监狱恶警在邪恶之首的授意、纵容下野蛮折磨大法弟子,手段极其残忍。是凡被非法判刑送到省女子监狱的大法弟子,在分到各中队之前不写所谓“认罪书”等材料的都要一直面壁站着,由恶警和重刑犯轮班看管。大法弟子内心不愿放弃修炼真善忍,有的被迫面壁几天几夜,浑身浮肿,两条腿肿得要炸开一样,站立不住,腿脚不能移动。 另外它们还强迫大法弟子在监狱里超负荷干活,每天早上6:00-6:30出工,有时候凌晨4:00出工,夜里12:00收工,经常收工后还要干手工活2-3小时,对绝食抗议的大法弟子,恶警残忍的采用非人道的灌食方法继续迫害大法弟子。恶警还封锁监狱的消息,遇到社会上视察来监狱时,就不让犯人和大法弟子干活,把活藏起来,用伪善的一面来欺骗社会,不敢让社会上的人接触大法弟子。 乐木娣:沙县人,20多岁,被非法判3年半。被迫害得站不起来,恶警还强迫她干活,在功友据理力争下,恶警才准其请假看病。 三明 沙县联系资料(区号: 598)2008-09-09: 沙县公安局:
总机: 5822147,5822178,5822045 局长室:5823196 办公室:838679 值班室:5822146 刑警大队:5829437 交管科:5833342 刑警队:5822175 交通指挥岗亭:582358(3)6 看守所:5822823 治安拘留所:5832073 国保大队大队长:杨树清:13960586699 沙县检察院 检察长室:5836066 副检察长室:5829520 党支部、政工科:5837369 办公室:5822483 反贪局:5822080 批捕科、起诉科:5829521 电脑室:5836099 润发实业公司:5836116 举报中心、控申科、法纪科、民行科:5822438 公诉人:邓其峰 沙县法院 院长室:5838400 政工科:5838401 办公室:5822253 拍卖行:5822876 值班室:5822069 民庭:5822699 法律服务中心:5824858 执行庭:5822778、5824887 2008-03-01: 一、参于迫害大法弟子乐声着、乐木娣的有关单位(机构)电话: 沙县党委 0598一5822142 沙县公安局 0598一5822178 沙县政法委 0598一5822047 县委办综合科 0598一5822042 县委办督查室 0598一5839880 沙县看守所 0598一5822823 沙县检察院 0598一5822483 沙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0598一5830520 二、参于迫害大法弟子乐声着、乐木娣的有关单位及个人: 张振兴 沙县公安局副局长 陈基麟 沙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刑侦大队大队长 罗奋贤 沙局公安局督察长 王玉贵 沙县凤岚派出所所长 张志翔 沙县纪委书记 曾永生 沙县政法委书记 邓锦康 沙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 池秋娜 沙县县委书记 陈瑞喜 沙县县长 沙县国保大队负责人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