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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烟台 龙口市 >> 杨美娟, 女, 40

杨美娟
龙口市杨美娟在山东烟台看守所遭酷刑折磨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山东省龙口市北皂矿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7-24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杨美娟 姜用战(姜永战 )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6-03-05: 夫妻遭冤狱迫害 山东龙口市姜用战控告元凶江泽民

山东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姜用战与妻子杨美娟多次遭受迫害,二零一二年夫妻俩被非法判刑,妻子被枉判九年,在济南女子监狱受到严重摧残。
姜用战二零一五年八月控告元凶江泽民,请求最高检察院对被控告人的诸多罪行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还法轮功清白。

被告人江泽民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疯狂发起对法轮功的迫害,对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等灭 绝政策,使无数法轮功学员和家人陷入了痛苦和困境之中,遭受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身体与精神上的迫害。

姜用战在控告状中说:“儿子幼年时, 我的家就被多次非法侵入、非法搜查,被掠夺私人物品,我们夫妻二人被多次非法抓捕、非法关押。致使孩子上学期间,被不明真相的老师、同学歧视 ,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巨大的压力,整夜整夜的流泪,整夜整夜的不回家,躺在海边的沙滩上……。天下的父母都是爱孩子的,我们仅仅因为修炼法轮功,被以江泽民为首的参与迫害者非法剥夺了爱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孩子上学、工作、结婚、生子,我们都没能在孩子身边。如果江泽民不发动这场迫害, 人心都是向往真、善、忍的,江泽民对这场浩劫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下面是姜用战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和理由:

我的妻子杨美娟曾患有风湿性关节炎、乙型肝炎等多种疾病,被病痛折磨的痛不欲生,听朋友说法轮功强身健体有奇效,因此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修炼不长时间,一身的疾病不翼而飞。通过学法,杨美娟在道德修养方面有很大提升,火暴的脾气不见了,与周围人能够和睦相处,乐于帮助别人,特别是对待继母,象对待自己的母亲一样。

法轮大法让杨美娟变得更真诚、更善良、更宽容。我从妻子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神奇,也因此开始修炼法轮功,之后一身的不适没有了,还改掉了酗酒的坏习惯,人也因此变得谦卑祥和,在家里孝敬老人、关爱幼子,在班上,兢兢业业,无私奉献,得到大家的认可。法轮大法,让我们夫妻二人身心都获得了很大受益。

以下是我和妻子杨美娟修炼法轮功以来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九日晚,龙口市北皂前村大队书记解得聚、治保主任逄军、北皂矿派出所所长王刚带领大队民兵将我和杨美娟等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北皂前村小学,对被抓的学员进行严刑拷打。治保主任逄军在边上指挥四、五个民兵和一个派出所干警毒打杨美娟,杨左脸连续被扇了几十巴掌,脸立刻肿起来。逄军在边上大喊:让她那边脸也肿起来,一声令下,民兵打得更凶狠了,逼迫她说出不炼法轮功的保证。

我被五、六个人一齐打,嘴都打裂了,出了很多血,浑身疼痛,特别是胸口痛了很长时间才好,共被打了三次,又拎来冷水将我浑身浇透,当时是数九寒天,还强迫我蹲马步。

二零零零年正月初八,杨美娟进京上访,烟台驻京办事处负责人认为给他找了麻烦,狠狠地打杨美娟和另一个去上访的大法弟子吕艳娜。后将她们二人带到金三环宾馆,龙口驻京办事处马延会也对杨美娟大打出手,打得她眼冒金星,然后用手铐铐在暖气片上,一天一夜蹲不下,也站不起来。后来又将二人转到招远驻京办事处,马延会在这里又用脚狠踢杨美娟,并命令她将身上的钱都交出来。北皂矿公安科将杨美娟拉回后,非法关押八天,龙口矿务局公安处又将杨美娟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头三天,矿上派六个人两班倒着看杨美娟,让她站着,并且白天晚上均不让睡觉,并强迫她写保证不炼功。在公安科关押期间强迫杨美娟交三千元押金,因矿上四个多月未让我上班(因炼法轮功),家中无钱,只交了一千元,其余二千元打欠条,并将我的摩托车扣押,被告诉将二千元交上后才能给摩托车。

二零零零年因为矿党委副书记柳玉兴曾告诉杨美娟不许上访,有事可以找领导谈,杨美娟信以为真,以为领导可以将问题反映给上级领导,她拿了三份大法真相资料让矿领导看,又写了一份以前所有的保证书作废的声明,结果我和杨美娟又被非法关押在矿招待所,绝食抗议三天后放回。在非法关押的第二天,队长邹志礼和干警庄永翠私闯到我家,当时家中只有一个未满十三岁的孩子,将摩托车抢到公安科。杨美娟回家后去要摩托车,回答说明天给,结果去要时又不给,最后杨美娟讲要为此事上访,才给了摩托车。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我和杨美娟分别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张家沟看守所一个月,后杨美娟被送往山东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关押两年半。

二零一一年七月初,杨美娟去淄博王村劳教所看望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吕仁娟,被王村劳教所警察指使,非法关押在王村派出所。副所长陈维广抓起杨美娟的头发,凶狠地打她的脸,并把她的胳膊反拧在背后,将她按在沙发上。当时杨美娟就觉得胳膊象被拧断了一样,疼痛难忍。陈维广打完后,副所长孙广又上来拧住杨美娟的胳膊,又要行恶。当杨美娟遇到所长刘彦君,告知他陈维广和孙广的恶行时,刘彦军却大声叫嚷着,毫不讲理。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一日凌晨,龙口市国保大队、龙港派出所在烟台公安局的指使下,统一行动,采取各种非法手段,强行侵入法轮功学员住宅。龙口派出所十多名警察翻墙进入我家,肆无忌惮抢劫家里的银行卡、现金、家电和私人物品,连我们租住的隔壁房间也遭搜查,给孩子准备结婚的钱也被洗劫一空,还有法轮功书籍、法轮功真相资料等,抢劫的物品被拉走了两车。四月十一号之后,家里还多次遭反复搜查,被劫财物价值保守估计在十万元以上。过程中没有出示搜查令,没有列出抢劫物品清单。

二零一二年四月,杨美娟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因拒穿号服和拒绝拍照,被看守所女警孙艳暴打。作为合法公民,杨认为按宇宙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做个好人没有错,是江氏集团违背宪法和法律镇压法轮功。自己是被冤枉的,不应该穿犯人的衣服,不应该照相(用来做犯人标牌),故拒绝配合。以女警孙艳为首的不法之徒,把杨美娟手、脚用镣铐分别固定在铁床头、床尾,全身动弹不得,一边侮辱一边暴力殴打。杨美娟除脸、四肢外,周身肿胀,酸痛,数日难消。不法之徒没有达到她要的效果,就逼迫杨美娟一动不动的坐了三天三夜小塑料板凳。为抵制迫害,杨绝食抗议,遭警察野蛮灌食,导致胃出血,脸色苍白,浑身无力,行走困难。

被非法关押期间,杨美娟每天被强迫奴工生产近二十个小时,干不完活就把人挂起来谩骂、毒打。杨美娟高喊“法轮大法好”,被看守所女警孙艳挂起来毒打、体罚、人身侮辱、关进小号折磨。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上午,龙口法院在龙口市张家沟看守所非法庭审我和杨美娟等五名法轮功学员。为了阻止律师和家属进入法庭,龙口市公安局出动二百多个警察及便衣,几十辆警车,包括刑警大队、交警大队、国保大队、治安大队、国安、六一零,封锁道路,暴力阻止律师及家属入庭,我的儿子因思念自己的双亲,很想进入旁听席看看自己的父母,被警察暴力扔到警车上。

杨美娟辩护的北京律师赶来,被警察拦在北路口。律师径直往里走,被几个警察一把推出,他们不与律师对话,只是无理地拒绝律师,甚至扬言要绑架律师,说律师闹事。在法庭上,杨美娟提出,请我的北京律师到场,所谓的“庭长”李文明知原委,却故意辩白:已经通知了北京律师,并且已经“推迟了”十分钟开庭,但律师仍没到,只好开庭。而我的家人为我聘请的当地律师(桑宗湖,男),在非法庭审过程中,没有履行律师的职责为当事人辩护,而是完全按照龙口公检法司、六一零的意愿,参与了对我的迫害。我们被剥夺了自由选择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权利。

杨美娟被龙口法院枉判九年。我被龙口法院诬判四年。伪审判长是李文,陪审员是姜琪、王庆玉,书记员是刘江龙。我们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并控告龙口法院违法枉判,烟台中院刑一庭庭长梁科兴等人,对我们的上诉案只是走了走形式,不开庭审理,偷偷维持原判。

二零一三年四月,杨美娟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二零一三年四月,我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济南男子监狱。

二零一三年四月,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杨美娟绝食反迫害两个多月,其间遭到每天上、下午去医院灌食,炼功就被打。灌食并不是为了保证杨美娟的安全,而是一种迫害手段,狱医用长长的管子野蛮地插到法轮功学员的鼻子里,管子经过鼻子、喉咙,插到胃里,管子的刺激通常都会使人剧烈的呕吐,不专业的大夫插管后都会导致喉咙、胃部出血,准确的说,这种酷刑就是让人死不了但痛苦地活着。为了掩盖罪恶,灌食时监狱里就放音乐。灌食通常用在不能进食的危重病人身上,但在迫害法轮功的这十几年里,被广泛的应用在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成为中共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之一。

二零一三年四月以来,在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里,杨美娟数次被灌食迫害。

以上我和妻子杨美娟遭受迫害过程中,北皂前村大队、北皂矿派出所、北皂矿公安科、矿招待所、龙口市国保大队、龙港派出所、龙口矿务局公安处、龙口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六一零、张家沟看守所、烟台驻京办事处、龙口驻京办事处、招远驻京办事处、烟台公安局、烟台看守所、淄博王村派出所、山东省济南女子监狱、山东省济南男子监狱等责任单位中的相关责任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以下简称刑法)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七条等,构成了刑讯逼供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报复陷害罪、非法拘禁罪、滥用职权和徇私枉法罪、抢劫罪、侵占罪和毁坏财物罪、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强迫劳动罪、迫害罪、故意伤害罪、侮辱、诽谤罪等罪。

这场由江泽民一手挑起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导致十六年来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虐待,许多人被迫害致伤、致残、甚至被活摘器官、致死等。迫害中,江泽民威逼各级领导执行其邪恶指令,使很多人参与其中。对他们,我没有怨恨,因为造成众多世人犯罪的罪魁祸首是江泽民。其实他们很多人也承受着来自高层的压力,被动的干着他们不愿干的坏事。明知炼法轮功的是善良的好人,为了职务、为了饭碗、为了自保,昧着良心犯罪。他们是这场浩劫的真正受害者,目前我只控告江泽民,也是启迪他们的良知善念、也是为他们鸣冤。把希望和机会留给可能改过的人。

综上所述,申请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和其它相关责任,匡扶正义,还正道于世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5/夫妻遭冤狱迫害-山东龙口市姜用战控告元凶江泽民-324513.html

2015-11-07: 山东省女子监狱的罪恶

烟台市龙口法轮功学员杨美娟,四十多岁,二零一三年被劫入狱,她因拒绝转化,被残酷折磨。多次被灌食、打骂,长期被罚站,以致从脚肿到腰。恶警安排的犹大和刑事犯一夜夜的熬她,熬得她经常一头栽在地上昏过去,然后拉到医院打针、吃破坏神经中枢的药。回来后,再这样虐待、熬她,昏过去再送医院,把她迫害得死去活来若干次。这样过了两年多,到了二零一五年上半年,在杨美娟被迫害得神智不清时,犹大硬攥着她的手写了所谓的“决裂书”。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7/山东省女子监狱的罪恶-318724.html

2015-07-18: “熬鹰”、下药…… 山东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

山东女子监狱第十监区区长李会菊、徐玉美,教导员邓济霞,狱警李璐玲、刘瑞雪、苏月、尹立、姜燕美、木琼搏、孙丽、孙苹、汪洁、赵丽云、于建华等人,利用犯人迫害法轮功学员,对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实施“熬”刑(即酷刑熬鹰),天天熬夜,不让睡觉。他们还把地上泼上水,逼法轮功学员罚站,不让睡觉,有的法轮功学员被熬夜几个月,脚肿胀的站不住,不会走路。
在二楼的严管室里,没有监控,狱警们利用值班罪犯打骂、折磨法轮功学员,诈骗人员汤炜炜很高很胖,打人不眨眼;龙口法轮功学员杨美娟被青岛市罪犯刘阳、临沂市诈骗犯赵淑燕打得牙都松了;恶徒们也不让法轮功学员上厕所,不让用卫生纸,不让洗衣服,身上都臭了。

他们还在法轮功学员的碗里放精神病人吃的药物。菏泽法轮功学员郑文霞不“转化,被逼迫吃精神类药物,现在神情呆滞,不记事了。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现在一律都被逼服精神类药物。

主要打手有:青岛犯罪人员逢春梅、临沂诈骗犯王淑燕、青岛莱西贩毒人员刘阳;

经常打骂法轮功学员的有:菏泽罪犯李影、临沂罪犯胡昌鸿、王玉红、陈继菊、张凤乔、韦苹;威海罪犯丛苹、青岛罪犯李苹。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8/“熬鹰”、下药……-山东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312608.html

2013-07-17: 山东龙口市善良妇女冤狱中绝食抗议两月余
山东省龙口市法轮功学员杨美娟,是一个善良、温柔的女子,在中共镇压法轮功的这十几年里,她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判刑。自2013年4月被非法关押在山东省女子监狱的三个多月以来,只因坚持自己的信仰、拒绝所谓“转化”(实质是“转坏”),遭到省女子监狱恶警残酷迫害,杨美娟绝食抗争,两个多月来,已经瘦得面无血色、骨瘦如柴。

杨美娟
杨美娟

针对杨美娟这样善良的妇女的迫害,让我们看到了在中共黑白颠倒的社会里,即使要做个好人,也要付出悲惨的代价,这是今日中国的悲哀。

夫妻俩遭绑架、非法判刑

杨美娟女士,四十来岁,家住龙口市龙港街道北皂前村,为人随和、善良,是村里有名的好人。2012年4月11日一早,龙港派出所十多名恶警翻墙入室,绑架了杨美娟和 她丈夫姜用战,恶警肆无忌惮抢劫他们家里的银行卡、现金、家电和私人物品,连他们租住的隔壁房间也遭搜查,抢劫的物品被拉走了两车。当天晚间,杨美娟被劫持到烟台看守所,她丈夫被劫持到龙口看守所。4月11号之后,他们家还多次遭反复搜查,被劫财物价值保守估计在十万元以上。

当天,龙口市国保大队、各派出所、烟台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在龙口全市范围内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砸门、砸窗、撬锁等非法手段,私闯法轮功学员住宅,抢劫家里的现金、银行卡、私人物品等财物。当天就有十五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法轮功学员苗春荣的婆婆被逼喝农药身亡。

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的一年多时间里,杨美娟因拒穿号服和拒绝拍照,被看守所恶警孙艳(女)暴打。作为合法公民,杨认为按宇宙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做个好人没有错,是江氏集团违背宪法和法律镇压法轮功。自己是被冤枉的,不应该穿犯人的衣服,不应该照相(用来做犯人标牌)。以恶警孙艳为首的恶人,把杨美娟手、脚用镣铐分别固定在 铁床头、床尾,全身动弹不得,一边侮辱一边暴力殴打。杨美娟除脸、四肢外,周身肿胀,酸痛,数日难消。恶警没有达到她要的效果,就逼迫杨美娟一动不动的坐 了三天三夜小塑料板凳。为抵制看守所里的奴工生产,杨美娟绝食抗议,恶警野蛮灌食,导致杨美娟胃出血,脸色苍白,浑身无力,行走困难。

为达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目的,龙口市中共公检法司、政法、610等人员沆瀣一气,非法取证、非法起诉、非法庭审,一条龙的栽赃陷害法轮功学员,2012年9月25日上午,在龙口看守所非法秘密庭审4月11日被绑架的龙口法轮功学员杨美娟、姜用战、隋玉红、姜淑红、王明亮。为了阻止正义律师入场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不惜出动200多警察,封路、戒严,阻断交通,并提前开庭却不通知律师。

杨美娟被判九年重刑,于4月18日从烟台看守所转到山东省女子监狱继续迫害,她的丈夫姜用战被判四年,于4月10日从龙口看守所转到山东省监狱继续迫害。

监狱里卑劣的转化把戏

在山东省女子监狱所谓的“集训队”,恶警为达到强制转化杨美娟,使她放弃信仰的目的,软硬兼施,杨美娟坚信修炼法轮功无罪、信仰“真善忍”合法,是中共在迫害好人。

恶警达不到目的,就给杨美娟的儿子姜晓打电话,让姜晓给杨美娟写信,劝他妈妈转化。少不更事的孩子在恶警的授意下,写下了埋怨妈妈的信,恶警如获至宝,拿给杨美娟看。杨美娟看了泪流满面。作为母亲,谁不疼爱自己的孩子?特别是姜晓,面临着人生的大事--新婚,而爸爸、妈妈却都在中共的监狱里遭受无端的迫害,不但失去人身自由,更无法给孩子以帮助,作为父母,还有比这更让人难过的吗?中共颠倒黑白,反过来把责任扣在杨美娟身上,说她不为别人考虑,不尽为人母责任等等,其流氓无赖的嘴脸一览无遗。

5月17日,姜晓和他妻子去山东省监狱会见他父亲姜用战,女子监狱的两女警早早地等在会见室门口,姜晓刚一进会见室,她们就迎了过去,说明她们是女子监狱的,想让姜晓配合她们转化杨美娟,她们拿着摄像机,录制姜晓和他父亲会见的视频,回去放给杨美娟看,企图用亲情瓦解杨美娟的意志,使她放弃信仰法轮功。恶警伪善的拿着姜用战在监狱里给杨美娟买的水果和食品,美其名曰关心她,一步步的紧逼杨美娟杨美娟实在走投无路,不得已绝食反迫害。集训队的恶警一面加紧给姜晓打电话,让他劝杨美娟吃饭,一面一天两次给杨美娟灌食。

恶警的灌食并不是为了保证杨美娟的安全,而是一种迫害手段,狱医用长长的管子野蛮地插到杨美娟的鼻子里,管子经过鼻子、喉咙,插到胃里,管子的刺激通常都会使人剧烈的呕吐,不专业的大夫插管后都会导致喉咙、胃部出血,准确的说,这种酷刑就是让人死不了但痛苦地活着。为了掩盖罪恶,灌食时监狱里就放音乐。灌食通常用在不能进食的危重病人身上,但在迫害法轮功的这十几年里,被广泛的应用在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成为中共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之一。

杨美娟绝食两个多月,身体消瘦,面无血色,生命安全无法保证。

在此呼吁海内外的善良民众伸出援手,制止中共监狱里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恶行,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的罪恶,伸张正义、唤醒良知,早日结束在中国大地上这场延续了十四年的浩劫,帮助无辜的法轮功学员回家!同时正告,山东省女监和男监还在无知参与迫害的各级人员赶快悬崖勒马,抓住一切机会将功赎罪。迫害善良必遭天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17/山东龙口市善良妇女冤狱中绝食抗议两月余-276765.html


2013-05-06: 龙口市杨美娟、隋玉红、姜淑红、王明亮、姜用战被诬判

2013年3月底,被非法关押近一年之久的龙口市法轮功学员杨美娟、隋玉红、姜淑红、王明亮、姜用战分别被诬判9-4年,随后被送往济南山东省男子监狱、山东省女子监狱。

烟台中院耗时一个多月走过场,愚弄百姓,最后维持原判。其中家属请来律师要求二审开庭,被烟台中院以种种借口阻挡不敢开庭。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6/二零一三年五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72956.html
2013-04-12: 烟台中院违法枉判 龙口市杨美娟等五人上诉被维持非法原判

近日得知,烟台中级法院违背法律程序,歪曲事实真相,对龙口市法轮功学员杨美娟、隋玉红、姜淑红、王明亮、姜用战上诉一案,不开庭公开审理,秘密维持原判,目前杨美娟、隋玉红、姜淑红仍被非法拘禁在烟台市看守所,已整一年,王明亮、姜用战则被劫持到山东省监狱继续迫害。

杨美娟等法轮功学员被龙口法院诬判4-9年重刑,伪审判长是李文,人民陪审员是姜琪、王庆玉,书记员是刘江龙。杨美娟等五人不服,提出上诉,并控告龙口法院违法枉判,烟台中院刑一庭庭长梁科兴等人,对杨美娟的上诉案只是走了走形式,不开庭审理,偷偷维持原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2/二零一三年四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71984.html

2013-02-02: 山东龙口市杨美娟等上诉案移交到烟台市中级法院
二零一二年底,山东龙口法院枉判龙口市法轮功学员杨美娟九年、隋玉红七年、姜淑红五年、王明亮五年、姜用战四年。目前,案件已移交烟台市中级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2/2/二零一三年二月二日大陆综合消息-268687.html

2012-12-01: 山东龙口法院违法枉判法轮功学员
近日获悉,4月11日被绑架的山东龙口五名法轮功学员杨美娟、隋玉红、姜淑红、王明亮、姜用战被龙口市法院违法枉判九年至四年重刑。目前,五人仍被非法拘禁在看守所,至今已近八个月。
听闻此消息的五人家属及正义世人非常震惊,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违法重判,再一次使世人认清了邪党的流氓本质。在这个杀人放火都可以用钱买通的时代,一群严格按照“真、善、忍”的原则做好人的法轮功学员却屡遭迫害,不仅被邪党的公、检、法系统假法律之名打到社会的对立面,而且残酷实行着江泽民集团“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这些所谓的执法者为自己的未来唱响了“哀歌”。

弘扬传统艺术盛典反被诬告陷害

法轮功学员自费制作的神韵晚会光盘,弘扬的是传统文化的精华。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神韵艺术团成立于二零零六年。神韵艺术团以恢复五千年中华神传文化为根本,致力于创作和演出纯善、纯美的节目奉献给观众。神韵艺术团(三个艺术团)已在全世界100多个城市巡回演出六年了,誉满全球。每年都是一套全新的节目。演出精美绝伦,舞蹈、服装华美绚丽,天幕如虹。神韵是风靡全球的文化艺术盛典,世界第一秀。神韵所到之处吸引了当地政要名流、各界精英等观众前来观赏。神韵晚会将中国五千年来文化的内涵最经典、最神韵的部份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从生命深处感到震撼和惊叹。由于受共产党的阻挠,神韵艺术团无法到大陆演出。为了满足大陆观众对神韵的渴望,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省吃俭用,把节省下来的钱制作成神韵晚会光盘,免费散发给大陆的神韵粉丝,希望世人能从中受益。这本是大善的义举,人们得救的希望,然而在龙口法轮功学员与北京霖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印制光盘盒的过程中,却被北京公安局大兴分局破坏、诬告,并指使山东省公安厅及烟台公安局严厉打击。烟台公安局为此成立了“321专案”组,密谋迫害法轮功学员,一场邪恶的抓捕行动就这样开始了。

非法入室绑架、抢劫,流氓本性尽显

在跟踪、监听法轮功学员半个多月后,4月11日,烟台公安局及龙口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力,撬门、砸窗、砸锁、翻墙,暴力非法闯入11家法轮功学员家,大肆抢劫及绑票,不仅电脑、打印机、电视机、手机等家用电器被夺走,现金、银行卡也被抢劫一空,甚至连首饰等值钱的东西都不放过,其邪恶程度与土匪无异。共有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抢劫的物品、现金价值50万元以上,有几家至今钱、物都没有归还。

“打、砸、抢”的流氓行为本是社会人人谴责的犯罪行为,现在却被披着“执法者”外衣的公安人员演绎得淋漓尽致,用这些流氓行为来对待“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法轮功学员,人们不仅要问:这个社会怎么了,黑白颠倒了,公安不去抓小偷、骗子,反而专门对付好人,还有谁会相信公安能“保一方百姓”的鬼话呢?

封路戒严堵北京律师入场 非法庭审有黑幕

为达到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目的,龙口市公、检、法、司、政法、610等人员沆瀣一气,非法取证、非法起诉、非法庭审,一条龙的栽赃陷害法轮功学员,在明知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其实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的情况下,违背法律和良心,非要把法轮功学员打到对立面。为了阻止北京正义律师入场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不惜出动200多警察,封路、戒严,阻断交通,演出了一场非法庭审的闹剧。

受害的法轮功学员家属请的北京正义律师,个个都有正当的手续和证件,他们对中国现行法律的研究,得出法轮功在中国是完全合法的、法轮功学员无罪的结论,谁迫害谁就是在犯罪。龙口法院从不敢接律师的正当手续开始,不断刁难北京律师介入案件。龙口看守所、烟台看守所非法阻止律师会见法轮功学员,甜言蜜语、假惺惺的口头保证:只要辞退了律师对你们多么有利……恐吓加统战,无所不用其极。

9月25日上午,非法庭审在龙口看守所秘密进行,原定于9点半的庭审却早于8点就偷偷开始了。7点多钟,看守所门前的道路南北约1公里,已经封锁,警察、警车、便衣密布。提前开庭却不通知北京律师,致使律师于9点钟赶到时,已经无法进入法庭。无论律师怎么说明情况,无奈值勤的警察就是不讲道理的阻拦。其实这些警察心知肚明:就是用这种方式阻止律师入场,反正流氓手段早已运用的炉火纯青,对待手无寸铁的百姓真是“千方百计”。

就在律师和家属的抗议声中,围观的世人见证了这一切。采用最高的安保级别来对付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更显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心虚和恐惧,用无理智的手段阻止北京律师的正义辩护,妄图阻挡法轮功真相的传播,但却恰恰弄巧成拙,正好使邪恶的流氓手段曝光于光天化日之下。公道自在人心,任何阻挡都是徒劳。

不顾事实真相 助恶为虐 违法枉判

大家都知道,公堂之上明镜高悬。法官断案,一定要秉公执法、明察秋毫。司法独立在自由社会国家里是人们的共识,而在一党独裁的中国大陆,法院却听命于邪党的政法委,而政法委却是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组织,是为共产党服务的。特别是现今中国道德沦丧、良知无存,法官为求自保,违法枉判法轮功学员。他们把制作、散发法轮功资料的多少作为定罪依据,完全不去验证这些资料是教人向善还是使人学坏。法官变成了共产党利用来打击异己的工具。就拿神韵晚会来说,在全世界五大洲巡回演出,所到之处一票难求,各国政要、名流都为之赞叹,中国人因此而扬眉吐气的演出,而在中国却被共产党极力的封锁、迫害,还要把传播者都推到社会的对立面,这不是在与中国传统文化为敌吗?与世界人民为敌吗?强迫中国人与之为奸,这不是污辱中国人的智商吗?

美国总统林肯有句名言:“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也就是说法律是保护良善、维护良知的工具。如果法律失去了这样的作用,甚至被歪曲用来打击人性良知时,这样的法律就是恶法,恶法非法,所有主动或被动奉行恶法的人将最终面临正义法律的审判。

当维护正义变得麻木,当打压善良成为一种“习惯”,这样的社会不危险吗?每一个人都在其中,今天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明天就会有其他的人遭殃,因为这样的社会早已失去公正,不能保护良知。虽然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还在持续,甚至“量刑”还在无度的增加,但法轮功学员的意志不会被打垮,因为奉行真理的决心不会因为迫害而改变。而无度的迫害只能印证共产党的心虚与邪恶,所有的追随迫害者将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买单。

在此诚心的奉劝各级公、检、法人员:你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已经一笔笔的被记录在案,定会被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到底。所有抱着侥幸心理的,抱着上指下派事不关己心理的迫害追随者,你们真得好好想想自己了,目前法轮功学员还把你们和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区别对待,不希望你们成为中共“卸磨杀驴”的替罪羊和嚼完吐地的“口香糖”,等待着你们的醒悟,停止迫害,赎回未来。但时间是有限的,不要拿法轮功学员的慈悲劝善耍戏,光明的前程需要你们勇敢地做出选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2/1/山东龙口法院违法枉判法轮功学员-266071.html

2012-09-29: 龙口公安局封路阻止律师和家属进法庭(图)
9点钟,为法轮功学员杨美娟辩护的北京正义律师赶来,被警察拦在北路口,律师说:“我是杨美娟的辩护律师,我接到了法院的正式通知,我要进去为杨美娟辩护。”说着就进入了警戒线,几十个警察蜂拥围上来,挡住律师进入。律师径直往里走,被几个警察一把推了出来,他们不与律师对话,只是无理的拒绝律师,甚至扬言要绑架律师,说律师闹事。

律师把腰一挺,站直了身子,大声说:你们来抓我吧。没有一个警察敢动手。律师自己上了警车,说:“你们抓啊!”警车也不开走,后来警察也没趣地说:不抓了。律师大声地斥责他们,把他的律师手续高高举过头顶,一一展示给他们看。
此时,很多围观的世人见证了这一刻。有一个扛摄像机的恶警对准律师录像,警察们以执行上级命令为借口,根本不讲道理。律师只好离开,去法院投诉,结果法院人员全部躲了起来,竟无一人接待律师。

家属要求参加旁听,被恶警绑架

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节衣缩食请来正义律师,却被恶警无理阻拦,无法进入法庭为自己的亲人辩护,杨美娟的家属非常愤怒,他们大声质问恶警:为什么不让律师进去?是我们花钱请的律师,为什么不让我们进去?他们来到警戒线前,正要往里走,被十几个警察挡住,过程中,一警察将杨美娟的姐姐一把推倒在地,仰面朝天,当时就不省人事。众人忙上前掐人中,才慢慢苏醒过来,指着作恶警察,说不出话来。

杨美娟的儿子姜晓(20多岁)上前与他们评理,也被推了出来,大家群情激愤,纷纷斥责警察简直没有王法,没有说理的地方了。姜晓的表哥用手机拍摄恶警的行凶过程,被恶警发现后,几十个恶警跑去追打他。姜晓上前阻止,也拿出手机对准恶警拍照,人群中一干部模样的便衣下令说:把他抓起来!群警抓着姜晓的头和脚扔到警车上,杨美娟的姐姐也被带到警车上,拉走了。

姜晓表哥的手机被恶警抢去,强行删除了照片和录像,才将手机归还给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29/龙口公安局封路阻止律师和家属进法庭(图)-263383.html

2012-09-22: 山东龙口法院欲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
山东龙口法院原定于8月21日非法庭审杨美娟、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姜用战五名法轮功学员,因北京正义律师的介入和追查国际对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龙口公、检、法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在开庭前一天下午,龙口法院突然借口审判长李文患阑尾炎,推迟开庭,继而诱骗家属,逼其辞退北京正义律师,并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恐吓施压。
因惧怕民众旁听,龙口法院将法庭改在龙口市看守所,9月25日欲对五名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庭审。审判长李文态度相当嚣张,近一个月来不断的恐吓、威胁家属、律师及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事件回放:

2012年4月11日凌晨,龙口市公安局所属龙港派出所、东江派出所几十个不法警察,通过非法手段(翻墙、砸窗、撬门等)强行闯入杨美娟家、隋玉红家、王明亮家,大肆抢劫家中银行卡、现金、电脑等私人合法财物,同时将杨美娟和她丈夫姜用战、隋玉红、王明亮粗暴绑架。4月28日上午,龙港派出所不法警察在姜淑红家门口将正要外出的姜淑红绑架,抢走家中电脑等物品。2012年5月以上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龙口市检察院构陷逮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22/山东龙口法院欲非法庭审五名法轮功学员-263127.html

2012-08-28: 迫害者心虚 山东龙口法院百般阻挠正义律师

山东省龙口市法院欲于八月二十一日非法庭审杨美娟、姜淑红、隋玉红、王明亮、姜用战五位法轮功学员,来自北京的四位辩护律师八月二十日到达龙口,依据法律规定程序,要求会见法轮功学员并向龙口法院递交参与辩护的相关手续,却荒唐地遭到当地看守所、法院的百般刁难与阻挠......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8/迫害者心虚-山东龙口法院百般阻挠正义律师-262103.html

2012-08-01: 杨美娟在山东烟台看守所遭酷刑折磨

“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好!”山东烟台看守所里不断传出这正信坚定的呼喊,震撼着人们的心。这喊声来自法轮功学员杨美娟,为了抵制迫害、抵制奴工劳动、抵制看守所里的一切无理要求,同时也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为唤醒世人的良知,杨美娟用这种方式表达着自己的心愿。

杨美娟,女,四十来岁,家住龙口市龙港街道北皂前村,为人随和、善良,是村里有名的好人。4月11日一早,龙港派出所十多名恶警翻墙入室,绑架了杨美娟和她丈夫姜用战,恶警肆无忌惮抢劫他们家里的银行卡、现金、家电和私人物品,连他们租住的隔壁房间也遭搜查,抢劫的物品被拉走了两车。4月11号之后,他们家还多次遭反复搜查,被劫财物价值保守估计在十万元以上。当天晚间,杨美娟被劫持到烟台看守所,她丈夫被劫持到龙口看守所。

近日得知,杨美娟因拒穿号服和拒绝拍照,被看守所恶警孙艳(女)暴打。作为合法公民,杨认为按宇宙大法的法理“真、善、忍”做个好人没有错,是江氏集团违背宪法和法律镇压法轮功。自己是被冤枉的,不应该穿犯人的衣服,不应该照相(用来做犯人标牌),故拒绝配合。以恶警孙艳为首的恶人,把杨美娟手、脚用镣铐分别固定在铁床头、床尾,全身动弹不得,一边侮辱一边暴力殴打。杨美娟除脸、四肢外,周身肿胀,酸痛,数日难消。恶警没有达到她要的效果,就逼迫杨美娟一动不动的坐了三天三夜小塑料板凳。其间,杨美娟不断的高呼:法轮大法好!为自己争取合法的权益。

看守所为了创收,折磨被关押人员做奴工生产,一天要不间断的干十六个小时,其间如果谁懈怠了,手脚慢一点,都要遭到恶警的谩骂和毒打。杨美娟为抵制这种奴工生产,绝食抗议。恶警给她强行灌食,导致杨美娟胃出血,脸色苍白,浑身无力。律师去会见杨美娟时,恶警还在窃窃私语:她能走出这个门吗?(可见杨美娟自己行走都困难)杨美娟的老父是八旬老人了,为此事日渐消瘦,心急如焚,盼望着他的女儿早日回家。

在中国,做一个好人都难。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不仅自身实践着“真善忍”的理念,还在用自己的微薄积蓄,制作着真相资料,来告诉世人法轮功被共产党诬陷的真相,告诉世人天灭中共的真相。法轮功学员冒着被关进监狱,失去工作,失去家庭,甚至失去亲人的危险,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苦口婆心讲真相,他们承受的一切都不是为了他们自己。

在此,希望能唤醒世人的善念,并呼吁有能力、有良知的人都来关注此事,让善良的好人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1/杨美娟在山东烟台看守所遭酷刑折磨-261019.html

2012-05-19: 山东龙口市被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情况

5月12日,龙口市法轮功学员唐祝龙、姜训亮被劫持到山东第二男子劳教所(位于济南章丘),非法劳教两年。苗春萍庄淑花被劫持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

苗春萍、庄淑花被劫持到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位于济南浆水泉路),非法劳教一年。庄淑花因体检不合格,被劳教所拒收,送庄淑花去劳教的恶警是龙口东江派出所的赵明,他死皮赖脸地非要劳教所收下庄淑花,说炼法轮功的高血压也没事。纠缠了一个多小时,劳教所还是拒收。当天庄淑花回到家中。

目前被非法拘禁在山东第二男子劳教所的学员有:唐祝龙、姜训亮、慕香顺。被非法拘禁在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的学员有:苗春萍、刘延翠、陈桂芝、陈艳、刘长圆。被非法拘禁在山东第二女子劳教所(位于淄博王村)的学员有:吕仁娟。被非法拘禁在烟台看守所的女学员有:姜淑红、杨美娟、隋玉红。被非法拘禁在龙口看守所的男学员有:王明亮、姜用战。法轮功学员王选已经回家。

据知情人透露,杨美娟在烟台看守所遭到严重迫害。每天被强迫奴工生产近二十个小时,干不完活就把人挂起来毒打。杨美娟高喊“法轮大法好”,抵制奴工生产,被看守的恶警挂起来毒打。杨美娟绝食反迫害,被关进小号折磨。

明慧网上关于烟台看守所的曝光不详细,相关的电话和责任人也没有,请正义人士收集一下烟台看守所的相关信息。

原龙口市国保大队长王志东(以前报导的是王之东,应为王志东)已调任石良派出所所长,新上任的国保大队长是于继广,办公电话 535-8788721。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19/山东龙口市被非法拘禁的法轮功学员情况-257773.html

2012-04-21: 山东龙口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老婆婆被逼自尽

2012年4月11日一早,龙口市各派出所在烟台610及龙口市国保大队的指使下,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非法入室抢劫,强行将电脑、电视、打印机等家用电器搬走,现金及银行卡搜刮一空,将人劫持,其邪恶程度如豺狼一般,导致以上家庭妻离子散,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使这些家庭生活陷入困境。

其中苗春萍家开的装潢店损失惨重,银行卡有20多万元和近10万元的现金,被洗劫一空,苗春萍的婆婆,一个原本开朗、矍铄的老太太,受不了失去媳妇和孙女的痛苦,于4月14日服农药自杀身亡。

这样大规模有预谋的绑架案在龙口一共发生过三次,第一次是2001年一次性绑架17名法轮功学员到淄博王村洗脑班强制洗脑迫害,第二次是2006年江泽民来龙口看南山大佛导致龙口市大规模的绑架大法弟子案。最为严重的是这一次,给以上12个家庭带来深重的灾难。

现已知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

东城区张家沟的刘延翠、慕香顺,行凶单位:东莱派出所;

西城区的杨美娟、姜用战夫妇,姜训亮、唐平夫妇,苗春萍、王选母女,唐祝龙、袁玉芹,行凶单位:龙港派出所;

东江镇的隋玉红、王明亮、黄彦夫妇,庄淑花,行凶单位:东江派出所;下丁家镇的李秋梅,行凶单位:下丁家派出所。

至当日晚间,袁玉芹、黄彦、唐平、李秋梅已平安回家,其他法轮功学员全部被非法拘留,刘延翠、慕香顺、姜训亮、庄淑花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市拘留所,姜用战、唐祝龙、王明亮被非法关押在龙口市看守所,杨美娟、苗春萍、王选、隋玉红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

被非法骚扰的法轮功学员还有东城区的于克新、陆莉克(女)夫妇,家里窗户玻璃被砸,恶人破窗而入,抢走100多本大法书籍。东城区张家沟的非法轮功学员王燕也被非法劫持,但于当天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1/山东龙口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老婆婆被逼自尽-255943.html

2012-04-15: 山东龙口市数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信息

近期,山东烟台市市国保烟台六一零的指挥操纵下辖好几个区和栖霞、龙口、招远、文登等好几个县市,大肆绑架法轮功学员,恶警全部采取早晨直接砸门、翻墙、爬楼、砸窗,几十恶警闯入室绑架人,抢劫钱财物品。

龙口市国保大队龙口六一零恶警伙同各镇派出所恶警,挟持各乡镇大队书记,于四月十一日早晨五点至八点,在龙口各地同时开始绑架法轮功学员,恶警砸门,翻墙,爬楼,砸窗,并将家中钱、银行卡、私人物品抢走,初步统计直接损失达四、五十万元。龙口迫害主谋:国保大队长王之东13854528286、王琪13589880077。

下面是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情况:
龙口市东城区(黄县)
刘延翠,现被非法关押在张家沟拘留所
慕香顺,现被非法关押在张家沟拘留所
陈莉克,人没在家,恶警砸窗抢劫了东西

龙口市西城区(龙港)
杨美娟,现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第一看守所
姜用战,现被非法关押在张家沟看守所
唐 平,已回家
姜训亮,现被非法关押在张家沟拘留所
苗春萍,现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第一看守所
王 选,现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第一看守所
唐祝龙,现被非法关押在张家沟看守所
袁玉芹走脱

东江镇
王明亮,现被非法关押在张家沟看守所
黄 彦,已回家
庄淑华,张家沟拘留所,其丈夫刚刚去世
隋玉红,现被非法关押在烟台市第一看守所

下丁家镇
李秋梅,已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15/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55712.html

2006-09-12: 山东龙口北皂矿以“教育转化”掩盖非法关押迫害

2000年10月19日,山东省龙门矿工报在头版有这么一条报道《北皂矿对原法轮功练习者再教育》,报道中称:该矿党委要求有练习过法轮功人员的单位领导要经常过问原法轮功练习者的近期情况,关心他们的家庭、工作和生活,了解掌握其思想变化情况,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确保矿区和社会稳定。这篇报道由北皂煤矿宣传科黄作超编写。

下面请看龙口市各级领导和北皂矿领导是怎样“教育转化”法轮功修炼者的,又是如何“关心”他们的家庭工作和生活的。

1999年7月20日后,山东省北皂矿杨美娟只因坚持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矿招待所,十五天不许回家,不能照顾上班的丈夫和未满十三岁的儿子,后因杨美娟绝食抗议才将人放回。

1999年12月9日晚,北皂前村炼法轮功的学员因对政府将法轮功这么好的功法定为×教不理解,在一起谈怎样向政府去说明真相,半个多小时后,中村镇北皂前村大队民兵、中村镇派出所王刚等人闯进来,把大法弟子们带到小学校。

杨美娟被四、五个人一齐打,左脸当时就肿起老高,变成青紫色,大队治保主任逄军在一边指挥并高喊:“把她的另一边脸也打肿”。就这样共打了四五十巴掌,杨美娟的整个脸都被打肿了起来。

大法弟子姜用战被五、六个人一齐打,嘴都打裂了,出了很多血,浑身疼痛,特别是胸口痛了很长时间才好,共被邪党人员打了三次,又拎来冷水将姜用战浑身浇透,当时是数九寒天。这些恶人已经到了丧心病狂、人性全无的地步。打完后由北皂矿公安科带回北皂矿,让他呆在门岗里,姜用战要求回家换衣服被拒绝,几天后衣服才被自己的体温烘干。

杨美娟被北皂矿公安科带到单位非法关押四天,后因绝食抗议四天放回家。回去后她和姜用战到照像馆拍照,准备对他们打人的违法行为到市政府上访。

刚照完,公安科的人员赶到,威胁恐吓摄像师,让她将底片毁掉,然后将夫妻二人带回公安科,又非法关押四天,又因杨美娟绝食抗议,将二人放回。回家后第二天下午,将两人诱骗,送到张家沟拘留所,拘留十五天,没有任何手续,也未通知家属。

2000年正月初八,杨美娟又进京上访,讲明大法真相,在天安门广场被抓,被带到天安门分局登记,正好被龙口驻京办事处的马延会发现,他不让登记,杨美娟没听他的,登了记,(因为登记对他们不利,关系到各级领导的官职),马延会和招远的政法委书记将杨美娟用钱买出,撤回了登记表(钱数大约为两千至三千元,这是听他们讲的)。

烟台驻京办事处负责人认为杨美娟给他们找了麻烦,气急败坏,狠狠地打杨美娟和另一个来上访的大法弟子吕艳娜。后将二人带到金三环宾馆,马延会对杨美娟大打出手,打得她眼冒金星,然后用手铐铐在暖气片上,一天一夜蹲不下,也站不起来。后来又将二人转到招远驻京办事处,马延会在这里又用脚狠踢杨美娟,又命令将她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北皂公安科非法将杨美娟拉回后,关押了八天,在八天中杨美娟又绝食抗议,公安处又将杨美娟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头三天,矿上派六个人二班倒看着杨美娟,让她站着,并且白天晚上均不让睡觉,并强迫她写保证不炼功。后来未达到目的,这些人撤回。

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满后,在公安科又关十五天后才将她放回家,命令她在家期间必须按上下班时间到公安科报到。在公安科关押期间强迫她交三千元押金,因矿上四个多月未让她丈夫上班(因炼法轮功),家中无钱,只交了一千元,其余二千元打欠条,并将姜用战的摩托车扣押,被告诉将二千元交上后才能给摩托车。

四月份,姜用战母亲病重住院,因医院离家太远,护理不方便,又要去送饭,多次到公安科据理力争才将摩托车要回。杨美娟在医院护理婆婆,被公安科人员骗到科里,被告之以后不许她到医院护理婆婆,让姜用战停班去护理,让杨美娟每天都去公安科,上午两小时,下午两小时,连孝敬父母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因为矿党委副书记柳玉兴曾告诉杨美娟不许上访,有事可以找领导谈,杨美娟信以为真,以为领导可以将问题反映给上级领导,她拿了三份大法真相资料让矿领导看,又写了一份以前所有的保证书作废的声明,结果夫妻二人又被非法关押在矿招待所,绝食抗议三天后放回。在非法关押的第二天,队长邹志礼和干警庄永翠私闯到她家,当时家中只有一个未满十三岁的孩子,将摩托车抢到公安科。二人回家时要摩托车,答曰明天给,结果去要时又不给,最后杨美娟讲要为此事上访,才给了摩托车,并让姜用战上班。身为执法人员践踏法律,私闯民宅、偷抢东西,知法犯法。

大法弟子王明兰的丈夫祁志在矿高档队上班,在区队里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票数第一名,却被拿了下来,理由是以前炼过法轮功。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12/137624.html

2006-09-09: 龙口市恶警于界军的罪行
大法弟子魏红、王洪玉、杨美娟、吴曼萍、桑红、王庆华、王洪菊、丁淑贤、姜震等都曾被于界军毒打。欠债要还,这是天理。所有被迫害的大法弟子一定会讨回公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9/137428.html

2001-01-31: 山东省龙口市北皂前村残酷迫害大法弟子

龙口市北皂前村大法弟子修炼法轮功以后,身心受益,对江泽民等人发动的对法轮功群众的诬蔑和迫害不理解,99年12月9日晚,二十几位学员在一起交流应该怎样向政府说明大法真相。半小时后,北皂前村大队书记解得聚,治保主任逄军,北皂矿派出所所长王刚等带领大队民兵气势汹汹冲进门来,将所有在场的大法弟子抓到北皂前村小学,对被抓的学员进行严刑拷打。

书记解得聚亲自动手对学员田树奇进行毒打,一帮民兵也将田团团围住,拳打脚踢,直打得田树奇遍体鳞伤;派出所所长王刚,镇政府副书记李军等人朝学员唐祝龙一掌打下去,立刻口鼻出血,血喷在墙上一片,脸当时就肿起了一个大疙瘩;治保主任逄军在边上指挥四、五个民兵和一个派出所干警毒打杨美娟,杨左脸连续被扇了几十巴掌,脸立刻肿起来。逄军丧心病狂地在边上大喊:让她那边脸也肿起来,一声令下,民兵打得更凶狠了,逼着她说不炼法轮功了,但始终未得逞。杨美娟自江泽民等人非法取缔法轮功以后,因坚持修炼,不向邪恶低头,家中被停水、停电至今,婆婆得了脑血栓、糖尿病生活不能自理,停水、电后对照顾病人极不方便,到大队多次交涉,始终不恢复供水、电。

逄军又指挥民兵毒打姜用战,致使姜用战胸部疼了半个多月才好,寒冬腊月,他们用冰冷的水将他从头浇到脚,强迫他蹲马步;陈兆武也被毒打,浇冷水,强迫蹲马步……学员们都被折磨得遍体鳞伤,体无完肤,但始终默默忍受,毫无怨言。

2000年3月,北皂前村的大法学员袁玉芹和张淑敏为了证实大法到北京上访,被抓回后,已是晚上八点多钟,治保主任逄军带领几个民兵不由分说,一拥而上将她俩的外衣,鞋和袜子全部扒下来,然后用手铐将袁玉芹铐在大队院子的一根铁柱上,张淑敏被铐在警车上。那天正好下雪,她俩都赤脚站在雪地上。一会儿,王刚和解得聚也来了,一看说:挺好,给她俩点儿厉害尝尝。解得聚说:把楼上不写保证的唐祝龙和解玉兰也带下来,把电棍、警棍拿来,你们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们好过。说罢拿起警棍狠狠地向袁玉芹打去,民兵一看主子动了手,也像疯狗般扑上去,拳打脚踢,将电棍放在袁的衣服里,放在光着的脚上,一会儿,袁玉芹就被他们打得嘴角淌血,鼻青脸肿。而后他们仍不罢休,拿来一瓶白酒,逼着袁玉芹喝下,袁说:我不会喝酒!一群民兵蜂拥而上,强行灌酒。袁高喊:你们这是流氓行为!解得聚朝被按在雪地上的袁玉芹的脸狠狠一脚,叫嚣道:对,我就是流氓行为,我就是法律,你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吧!给她灌酒。就这样。袁被折磨了一个多小时。铐在警车上的张淑敏和唐祝龙、解玉兰也同样被暴打和灌酒。解得聚和逄军还不解恨,竟禽兽不如的又吩咐拿来一盆屎尿,给他们灌,就这样被折腾到夜里十一点钟。解得聚说:今晚全部铐在院子里挨冻,不准进屋。

第二天晚上,逄军又指使栾永平带领几人将每人毒打一顿,其中张淑敏只说了一句:我们的师父将我们的病都治好了。他们丧心病狂将她拉到海边,挖个坑威胁要将她活埋……

就这样大法弟子被毫无理由的关押了十几天,受尽折磨和虐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31/7494.html

烟台 龙口市联系资料(区号: 535)

2024-03-18:龙口市法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701号(邮编265701)
院长:曲振涛(龙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0535-8778269、0535-8778277
法官:赵瑜18561066566、13156934533
龙口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龙口市港城大道703号 (邮编265700)
检察长:孙静
副检察长:丛姝玉18353502837
公诉人:王菲(多次参与非法起诉当地法轮功学员)15908918186、13697849573
龙口市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邮编265700)
局长:邢斌18660066055、13853569159、0535-8501001、0535-8788711
政委:石建强(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18660064807、05358788712
国保大队
大队长:吕兵18660067166、0535-8788721
副大队长:王琪13905450545
教导员:徐文业18660066017、13375359805、18660067115、0535-8788721
中队长:郭福兑18596118718、18660067090、15318627858、0535-8788821

2024-03-10: 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公诉人:王菲15908918186 13697849573 多次参与非法起诉当地法轮功学员
法官赵瑜 手机号码:18561066566 13156934533

检察官(公诉人):柳岚 0535---3012807
审判长:迟亚囡 手机号码185 6227 2996
单位座机号码:0535-8778253 0535-8778373 0535-8778242
陪审员:刁丽娜 孙月娣
书记员:王晨

龙口市法院: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港城大道701号,邮编265701
院长 曲振涛(龙口市委政法委副书记)0535-8778269、0535-8778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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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3-04-12: 相关电话:
梁科兴 05356676069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通世路1号 邮编264000
监察室、立案庭05356676027
行政审判庭(挂赔偿委员会办公室05356676098)
审判监督庭05356676116
审判委员会办公室、人员:邹川宁(院长书记)、孙茂岐(副院长副书记,办公电话6676159 住宅电话6669699 手机13808907699)陈荣芳(副院长办公电话6676139 住宅电话6260649 手机13605457079)郭京兰(副院长办公电话6676138 住宅电话6619669 手机13805356008)张跃华(副院长13505350356)田彬昌(纪检组长办公电0535-6676109宅电0535-6096286)张才亭(政治部主任)、王克杰(执行局长)、王加松(办公室主任办公电话6676051 住宅电话6633168 手机13808903958 传真6676333)曹守泽(办公室副主任)、姚广民(办公室副主任)、张健(办公室副主任)、王新良(办公室副主任)、
杨英风(立案庭庭长手机13605355690)赵秀红(立案庭副庭长13356961699)杨波(行政庭副庭长手机18660512008)王善刚(刑庭庭长13792508709)吴卫灿(刑事庭副庭长13505355703);盖柏先(少刑庭庭长13361398889)
刑事、行政法官:梁科兴、高克义、孙振敏、王善刚、于徐东、朱兵、刘林、张津祜、周淑美、逢志坚、季福壮、王树奎、纪华伦、陈晓彦、栾焕炯、李 青、盖元夫、林治保、张振良

立案 05356676002
信访 05356250847
纪检监督 05356676110
办公室 05356676059
政治部 05356676170
刑一庭 05356676080
刑二庭 05356676079
民一庭 05356676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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