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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朝阳 凌源市 >> 董秀芹(董桂芹), 女, 59
个人情况: 凌源市朝阳街小学教师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辽宁省凌源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6-15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4-10-25: 辽宁凌源市优秀教师董秀芹、赖彩君遭迫害经历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辽宁凌源市朝阳街小学教师董秀芹,现年五十九岁,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曾几次被迫害、拘留、劳教、被判刑,最后造成精神严重失常。 赖彩君老师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二日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被非法劳教;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被开除工职。生存基本来源,生活基本保障全被剥夺,至今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居无定所,靠打工维持生存。 一、董秀芹遭迫害的经历 董秀芹现身体多病,不能自理,经济无生活来源,工职工资全无(工资合计有十多万)。一九九九年家人被强迫交保证金有一千多元,董秀芹四次被抄家,她和家人受到的精神和物质伤害很大。原本一个健康的身体(一百五十多斤)最后身体多病,皮包骨头。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董秀芹去北京上访,半路被截回,非法拘留十三天,家人被强迫交一千多元的保证金才放人。参与迫害:董志民 孙连生。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日,董秀芹再次上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送沈阳马三家劳教所被迫害。曾经强行被灌食,精神严重失常,家人被要了一千多元医药费,工资停发,连生活费也没给,回来后降一级工资使用。经济损失有一万多元(工资及其它费用药费)参与迫害者:孙连生 张林。 二零零四年因发救人的真相材料又被恶人举报,再次被非法拘留。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送往沈阳女子监狱迫害,再度造成精神失常,不能自理,无经济生活来源,工作全无,失去公职,几年工资合计有十多万元。 现在,她不知道这些问题找谁解决,她丈夫下岗,身体多病,自己身体虚弱,孩子又在外地,希望善良的人都能给以关注。 二、赖彩君遭迫害的经历 赖彩君,五十八岁,一九九八年修炼大法后,身心巨变,由心胸小、爱计较、爱生气且体弱多病变为无病一身轻,开朗、豁达乐观。在家庭,她不再与丈夫计较,孝敬公婆,努力承担家庭责任;在工作岗位,她服从分配,工作积极肯干,认真负责,善心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受家长礼物,不争名夺利,是大家公认的好教师、好人。 九九年大法蒙奇冤遭受镇压以来,赖彩君同千千万万大法修炼者一样只因凭良心说真话,维护大法,不让人们受骗就遭受到被非法抓捕、拘留、劳教、判刑、开除公职,截断经济来源,拆散家庭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月末至二零零一年六月初在,赖彩君在马三家劳教所遭受精神折磨。恶人不许她睡觉,谎言强化洗脑。被释放后,她身体失去了健康,旧病复发,丈夫歧视她“吃过牢狱饭”,生活上消极等靠,在单位被降级使用,生活负担、家庭矛盾及各方面压力使她家庭走向破裂。她和女儿居无定所,用自己微薄收入供女儿读高中、上大学。生活的艰辛、疾病的折磨,使她万般痛悔,不该放弃信仰。在同修的帮助下,她终于重返修炼,找回了健康、找回了生命的真正希望。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赖彩君被恶人举报,在工作岗位上被凌源国保大队付延龄、陈志、刘大山等恶人非法抓进凌源看守所,凌源市公检法部门及朝阳市中级法院联合参与迫害,以强加的莫须有罪名判她四年徒刑,给她戴上手铐、脚镣,关进沈阳女子监狱迫害整四年。 在监狱,人身自由,基本权利都被剥夺。不许自由活动,不许随便说话,不许炼功人相互接触,不许学法,不许炼功,不许申诉,通信信件被拆阅等等。为达到迫害目的,恶警利用“三人行动组”(两个犯人包夹一个炼功人),以加分、减刑为诱饵,唆使她们犯人严密监视每一个炼功人的一举一动,谁不配合她们谁就会遭到毒打。赖彩君就因为不配合邪恶:不接受奴工任务,干活不上报产量,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休息,不去听恶警向犯人训话,不执行“三人行动组”等,为此恶警便唆使犯人把她毒打了四次;一次包夹犯人徐丹,陈丽坤把她摁倒在床上蒙上被子拳打脚踢,腿被踢肿,走路困难。有一次,被包夹犯人赵跃毒打十几拳至胸骨、肋骨、肩骨受伤,她要求去医院检查,恶警王丹找借口推脱。还有一次,被包夹付菲踢两脚,打两个耳光。又有一次,被犯人徐丹指使四、五个犯人把她推倒在地拳打脚踢。 赖彩君被非法关监狱后,使她刚刚考上大学的女儿失去了依靠,失去了生活来源,遭受到巨大的精神打击,她几乎辍学,在好心人们和亲属帮助下,她才完成了学业。 残酷的迫害,谎言毒害,红色的恐怖,使赖彩君的亲属们至今不敢接触真相,还没有清醒过来。 另外,赖彩君被非法关押期间(二零零零年十月十二日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被非法劳教;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被非法判刑),工资全被拿掉。工职也于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被开除。生存基本来源,生活基本保障全被剥夺,至今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居无定所,靠打工维持生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0/25/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4年10月25日发表)-298323.html 2014-02-05: 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和大北监狱对董秀芹的迫害 董秀芹一九九八年修炼法轮大法后,身体非常好,体重达到了一百五十多斤,红光满面,精神充足饱满,白天上班,下班后干家务,带孩子,晚间学法炼功也不累。九九年七二零以后,她被迫害送进马三家劳教所。 在马三家,她受到严重的精神毒害和肉体迫害,没有自由。后来绝食抗议,管教就派四个人给她抬进一个小屋,插管灌食,四个人把她按在地上,动弹不得往鼻孔里下管,憋得喘不出气来。一次次吐出,最后没法,只好给她抬回监室。董秀芹瘦的皮包骨头,精神受到严重摧残,造成完全失常。劳教所让家人邮钱上医院,天天服药。她当时已不知家啥样、家人啥样,自己身体不能自理,手哆嗦不能控制,完全失去正常思维,手拿不住笔,也不会写字了,啥也不会了,记忆消失。由于身体极度虚弱,最后只好让家人接回。 二零零七年董秀芹又被绑架,送到大北监狱迫害了三年半时间,再次精神失常。三年多时间只知道天天吃小白片,其余什么也记不清。 出狱后,董秀芹啥也不知,啥也不会,并且出现严重的糖尿病和心衰,生活上也没有任何来源(退休金早就停发,丈夫早已下岗,身体多病,十多万元的外债无力偿还)。回来后半年多时间,她的神智属于不清醒状态,身体不能自理,花了很多钱医治,可清醒后说失常就失常,精神稍一受刺激就犯,不吃不喝不睡。 董秀芹只因信真善忍做好人,就遭到残酷的迫害,工职没了,工资没了,生活只靠亲朋好友帮助,没有生活来源,找谁谁不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2/5/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4年2月5日发表)-286074.html#1424204158-2 2011-07-06: 辽宁省凌源市教师董秀芹遭受的迫害 董秀芹老师从沈阳大北监狱回来了,她呆滞的眼神,瘦弱的身体跟在家时那个开朗热情,身体健康,面色红润的董老师相比简直判若两人,如今站在面前的这个花白头发,缺失的门牙,看上去象70岁的老人,真的不敢相信这就是董老师。 董老师只有56岁,是辽宁省凌源市朝阳街小学的教师。1997年修炼法轮功,她善良,热情,乐于助人,在家是个好儿媳,贤妻良母,在学校她执教的班级在同年级几个平行班中,无论是学习成绩还是学生的综合素质都很优秀,她个人教学严谨,认真,多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因此深受学校领导及同行的好评。 1999年7月20日法轮功遭受迫害至今,董老师因不放弃修炼,在与世人及学生讲真相中,先后被绑架3次,以致被非法劳教,判刑,被剥夺了教师的资格,从此离开了她所热爱的学校,讲台及深爱她的学生。 从董老师的只言片语和家人的诉说中得知,董老师在沈阳大北监狱遭受了较严重的迫害。她于2007年8月被绑架,后又被非法判刑,在辽宁沈阳大北监狱关押。刚去的那几天还算平静,几乎没有人过问,第四天头上警察便单独找董老师谈话,让她放弃修炼法轮功,董坚决的回答说:决不放弃!接着就是不让睡觉,体罚,坐小板凳,蹲小号,电棍电。有两个包夹整天跟着,连吃饭睡觉,上厕所都跟着,时时的往董的脑子里灌污蔑法轮大法的话。白天还要干超时超量的活,为监狱赚取利润。董的门牙就是在一次强行灌食中被恶人撬掉的。后来董被沈阳大北监狱迫害的患上了严重的糖尿病,连走路的力气也没有了,两条腿站不住,只好蹲着走,蹲不住就坐在地上往前蹭,身体逐渐消瘦,健康状况每况愈下。狱方把董老师送进了监管医院,在监管医院不仅没给治疗还被注射了破坏中枢神经的不明药物,使患重病的董老师又被加重了迫害。整个人变得精神恍惚,目光呆滞,家人去看她,她也不知道说话,生活不能自理,董的家人去沈阳大北监狱要求保外就医,好话说尽也无济于事。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酷刑演示: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 沈阳大北监狱声称是文明单位,还说什么管教干部对在押人员如同家人,温暖如春,春风化雨等。可是原本身体健康的董老师几年下来就被你们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喝问沈阳监狱城:你们就是这样的如同家人,温暖如春的吗?在事实面前你们不觉得这是犯罪吗?谁会相信这个流氓邪党下的执法机构的那些鬼话连篇的谎言! 中共邪党在对待法轮功问题上从来没讲过法律,一个正常的国家,人们制定的法律本身维护道德,惩恶扬善,维护社会公平,而当今的中国共产党这个西方来的邪灵把法律歪曲成阶级统治的工具,这使得中共统治下的法律不仅不能保护善良,正义,反而成了中共迫害善良,打击异己的工具。监狱的一名警察说:法轮功不比杀人、偷抢之类的可以通融,法轮功绝对不能通容,你们爱上哪告就上哪告去。这种无视法律,权大于法的流氓无赖的嘴脸正是中国邪党的本性的写照! 古往今来,岁月悠悠,任何迫害善良,迫害正信的人都是短命的,人不治天治,善恶必有报,这是天理。在这里奉劝那些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立即停止迫害,劝你们静心想一想,法轮功对你们有过什么伤害?法轮功在中国遭受迫害,为什么在国外有一百多个国家的人民修炼此功法?在中国,邪党这样残酷的迫害法轮功,炼功人还是慈悲,善良的与世人讲真相,没有任何过激行为?炼功人都是什么样的一群人? 真的希望你们去主动了解下法轮功,看一看大法真相资料,走出谎言的误区,从此明辨是非,善待法轮功就是善待你们自己,愿你们都有一个好的未来。如果一味的迫害,把修炼者的慈悲当作软弱可欺,那你们就错了,最后只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6/辽宁省凌源市教师董秀芹遭受的迫害-243492.html 2010-04-07: 被马三家迫害精神失常的三十名法轮功学员(图) .... 3、董秀芹,女,年龄未知,凌源市朝阳街小学教师。董秀芹曾在马三家教养院被折磨致精神失常,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三日,恶警们说董秀芹是装的,要求她干活,不干就迫害她:先是毒打她,揪着头发,把头发揪掉了很多,打掉了六七颗牙,然后又上大挂,导致她精神失常。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7/221122.html 2009-07-06: 辽宁凌源市恶警王桂林、陈志的犯罪事实 近几年来,辽宁省凌源市所有绑架大法弟子的行动,恶警王桂林、陈志几乎都亲自参与,他们是迫害的直接责任人,如:被迫害致死的胡艳荣、被迫害精神失常的李翠芝、被迫害致瘫的小雪等等迫害案例上,都有王桂林、陈志犯罪的记录,此二人应被列上恶人榜。 王桂林,男,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以迫害法轮功得以升官。陈志,男,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以下所曝光的仅是王、陈犯罪的概要,冰山一角,由于王、陈的阴险隐蔽,其更多的犯罪事实还在搜集中。在此也希望凌源的法轮功学员把自己被迫害的事实写出来,曝光邪恶、制止迫害。 执法犯法 虐杀生命 二零零九年五月,凌源市东城派出所恶警绑架了大法学员张桂华、田秀兰、邓素霞,非法拘留十天、罚款一千元。当三位大法弟子被劫持到国保大队时,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却说:怎么才十天,以后再续。 张桂华、田秀兰、邓素霞三人家属听说亲人被绑架,心急如焚,被迫四处“找人”,请客送礼,想让亲人早回家。结果只有邓素霞第十天释放;张桂华第八天被转入看守所,面临非法判刑的迫害;田秀兰二十天后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国保大队队长王桂林对田秀兰的亲人说:田的案子已报到他那里了,在他手里,现在他给压下了,要不然就劳教,你们看怎么办吧? 如此赤裸裸的勒索。已经50多岁的田秀兰,没有老伴,又没有生活来源,还要赡养八十几岁老父亲,家中十分贫困。最后田秀兰的亲人想方设法花了七千元,其中给了王桂林五千元。但田秀兰最后还被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田秀兰在拘留所多日的非法关押、折磨,导致静脉曲张、心脏病等多种疾病复发,由于病情严重,马三家劳教所拒收。 张桂华按“真、善、忍”做好人,却三次遭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张桂华的亲人找人活动,花费了很多时间、精力和钱财,在张桂华被非法关押将近五十天时,恶警陈志、王桂林对家人说要判刑三年,要挟家属再送礼。 邓素霞的家属在这期间曾向朋友借四千元,凑了近一万元送礼。 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由于疯狂暴行、丧失人性的残害中,使镇压者本人放大了自己恶的一面,变得更无人性。恶警王桂林、陈志的恶行就是真实写照。 零七年,恶警陈志的一句话就把大法学员冯国富非法关进教养院,没通知家属,冯国富也没签过一个字。 大法学员娄彩华、小雪、郭凤贤、李翠芝、臧友、刘金成、李景芳、马岩华、李占广、董秀芹、张桂菊、温秀芝、李淑贤等所遭到迫害,王桂林、陈志都是重要参与者、直接的责任人。 对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学员胡艳荣,恶警王桂林、陈志有着不可推卸的罪责。 绑架人质 敲诈勒索 在地方派出所恶警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卷报到公安局国保大队后,这些法轮功学员几乎都被恶警陈志、王桂林加重迫害。法轮功学员成了他们勒索钱财的人质。现在,恶警王桂林、陈志还在捏造虚假证据,企图以非法判刑三年,再行敲诈大法学员张桂华的家人。 二零零七年,凌源市公安局恶警在北炉乡绑架四十二名大法弟子。多名大法弟子及家属遭到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王桂林、陈志等敲诈勒索,现金数额巨大。不完全统计王桂林勒索24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数额24.75万元;陈志勒索5名大法弟子,勒索现金近七万元。 王桂林、陈志等在敲诈作案过程中,使用引诱、欺骗、打骂、恐吓、威逼关押和连续不断骚扰家属等卑劣手段逼迫交钱,所有敲诈的现金都没有任何手续和收据。 李景芳被绑架后,王桂林、陈志等对其使用酷刑逼供,还连续四天不让李景芳睡觉,将李景芳价值五万多元的财物劫走,随后又将其家中的电脑抢走。 在大法弟子郭凤贤被绑架,丈夫被迫流离失所,他们的家无任何亲属在场的情况下,王桂林、陈志等拿着钥匙私自入室五次,藏在罐子里的一万多元的现金被掠走,手机等值钱的东西被抢走。被五次洗劫后,恶警才把钥匙交给郭凤贤的亲属。 零七年,恶警绑架了韩锡敏、杜清秀夫妇,陈志将杜秀清的手包抢去,二十一日,陈志将杜清秀手包内的钥匙擅自取出,带了几名警察,在杜秀清家中无人的情况下,将其家中电脑、打印机、存折、现金等贵重物品全部劫走。 一个大法弟子家属掏了钱后,去找王桂林要求放人,王桂林竟公然做手点钱状,说:钱太少了,还不够呀!大法弟子许兰芬已经被非法劳教了,王桂林还打电话欺骗其家属说:再交一千五百元钱就放人。有的家属掏了钱后,亲人仍然被劳教。 大法学员徐桂华寄存在程光辉在东城租住房屋内的一万五千元左右现金,被恶警非法抄家时掠走,派出所说是交给了国保大队,国保大队恶警却矢口否认;郭凤贤的母亲,七八十岁的老人被绑架后,其家人竟花了上万元,公安局恶警才将老人放回。 王桂林等恶警非法审讯韩锡敏一天一夜,不让睡觉,折磨韩锡敏都要崩溃了,王桂林再威逼韩锡敏说:“你们俩口子都在这儿,也没人弄你们出去,你拿五万元,到劳教所两个月后我再把你弄出来。”真是赤裸裸的流氓敲诈,而且,他们不以为耻。 自迫害法轮功以来,由于王、陈的双手上沾满了善良群众的鲜血、钱财。愿王、陈的亲朋好友,同事邻居识清陈志的真实面目,不要做一个沉默者,共同揭发王、陈的恶行,制止他们继续干着天理不容的坏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6/204058.html 2008-02-23: 凌源市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送往沈阳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辽宁省凌源法轮功学员郭凤贤、王学军、董秀芹、张桂菊、韩凤珍被非法送沈阳女子监狱。 二月十四日,在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被绑架后被凌源伪法院非法判刑的九名法轮功学员家属去看守所看望亲人,被告知明日可以接见。次日,即二月十五日家属来到看守所后得知,清晨六点五名女学员已经被非法送走,没有通知家属。看守所所长说是政法委亲自押送,不让告诉家属。 现李景芳、刘金成、李占广三名男学员仍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第一看守所。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3/172979.html 2007-12-24: 凌源市九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辽宁凌源市邪党法院对被羁押四个多月的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判决书为(2007)凌刑初字第212号),法轮功学员李景芳被非法判四年半,李占广四年半,马岩华四年、张桂菊四年,董秀芹三年半,韩凤珍三年半,郭凤贤三年,刘金成三年、王学军三年。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晚,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来到凌源市北炉乡郭凤贤家中交流修炼体会,就象朋友聚会一样,他们并没有伤害任何人。可是他们刚刚到那不久,就被公安局副局长李学斌、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北炉派出所所长李政华等二十余名警察绑架。其中胡艳荣被迫害致死;王晓宇、郭彩荣、胡艳丽、刘力(后在送劳教途中放回)、李英芝(后保外)五人被非法劳教;其他大部份法轮功学员被公安局和派出所人员勒索几千到两万元后,被陆续放回家;而瓦房店学员李桂芹被勒索一万多元放回后,又被绑架送往抚顺洗脑班迫害。 十一月二十八日,凌源市邪党法院对韩凤珍、张桂菊、马岩华、李景芳、李占广、刘金成、郭凤贤、董桂芹、王学军九名法轮功学员秘密开庭,不许家属旁听。凌源市司法局和政法委邪党人员并以吊销律师营业执照威胁,不许律师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十二月二十日,凌源市邪党法院以所谓“破坏法律实施”为罪名,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不参与政治,对政权、对权力没有兴趣,他们聚在一起谈论自己修炼的体会,谈论“真善忍”的理念,触犯了什么法律?扰乱了什么社会秩序?邪党这样迫害中国百姓,其反人类的流氓本性昭然若揭。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24/168967.html 2007-12-23: 辽宁凌源法轮功学员控诉当地邪党恶警头目 起诉书 原告:凌源法轮功学员 被告:凌源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张林 职务:局长 具体责任人:李学斌(副局长)、杨明辉(副局长)、李政华(北炉派出所所长)、潘志涛(北炉派出所指导员)、王桂林(国保队长)、陈志(国保副队长)、宋守用(法制科长)、尚泽民(凌源市政法委书记)、张强(凌源市政法委副书记兼610主任)、张向东(凌源市司法局局长) 诉讼请求: 一、立即释放所有被关押、劳教、判刑的法轮功学员。 二、追究造成法轮功学员胡艳荣致死的具体责任人李学斌、李政华等人的刑事责任。 三、依法追究参与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警察的法律责任。 四、立即返还被敲诈勒索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所有钱财、物品,并依法追究杨明辉、王桂林、陈志、宋守用等人的刑事责任。 五、给予被无辜伤害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经济赔偿。 事实和理由: 2007 年8月1日晚,凌源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学斌、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和凌源市北炉派出所所长李政华带领数十名警察突然闯入北炉乡法轮功学员郭凤贤家中,把正在她家交流如何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的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强行带上警车,送往凌源公安局。途中因警察的严重失职行为造成胡艳荣从车内跌出致重伤住院,三日后抢救无效死亡。其余学员被非法关押。 此后,警察王桂林、陈志等在法轮功学员郭凤贤家中无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五次,拿走一万多元的现金和数目不详的物品。在李景方家,非法抄走电脑一台,卫星接收设备十套左右。 另外,2007年8月10日,万元店法轮功学员刘金成在自家开办的电器修理部被凌源公安局绑架,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第一看守所。 2007年8月21日,韩锡敏、杜清秀等五人在公安局附近被西窑派出所绑架,随后,在韩锡敏、杜清秀夫妇家中无人的情况下,被非法抄家,拿走电脑、打印机、身份证、存折等物品及一千多元的现金。 2007年9月21日,韩锡敏、杜清秀、王小宇等八名学员被非法劳教。 2007年11月28日,仍有九名学员被凌源公安局关押,并被罗列了多条“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所谓罪名、罪证。经凌源市法院秘密开庭审理。 其他学员被杨明辉、王桂林、陈志等人向家属巨额经济敲诈、勒索多次后陆续放回家。 在系统的策划、指使、参与、实施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持续迫害中,凌源市公安局局长张林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凌源公安部门相关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为造成了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的精神、经济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伤害。已经严重的违犯了国家法律: 一、在没有任何危害集体和他人的行为和证据的情况下,凌源公安局所属的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郭凤贤家中,强行带走四十余人,并抄家五次,窃走家中现金一万元及值钱物品。上述行为违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住宅罪)和(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二、法轮功学员胡艳荣被警察绑架至公安局途中致重伤,三日后致死。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参与抓人的警察及指使者对胡艳荣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追究责任人〔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凌源公安局警察失职行为造成胡艳荣先致重伤,三日后死亡,因此警察必须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三、 2006年8月至今,凌源公安局及所属派出所谋划和参与了二十多次抓捕和骚扰法轮功学员的举动,致使七十余学员和家庭受到伤害。据不完全统计仅四十余人就被以杨明辉、王桂林、陈志、宋守用、潘志涛等为首的警察敲诈、勒索钱财三十四万六千元,非法扣压十几万元别克新轿车一台、五菱之光车一台,至今轿车仍未退还。上述行为违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法轮功学员李景方家的电脑和卫星接收装置完全是市场公开出售的产品;刘金成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装置完全是他的份内正常工作,卫星电视全球播放完全公开,卫星接收装置也不是违禁产品,安装过程并未对国家和人民造成任何伤害;王学军、郭凤贤、董秀芹、马岩华、张桂菊、李占广、韩凤珍仅仅是参加了交流会,象朋友聚会一样违反了哪条法律。而凌源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却以此为依据对他们进行秘密审判,显然已违反我国宪法和刑法。 五、现被非法关押的九名法轮功学员:盛夏时节被抓,现已进入寒冬季节,凌源公安局却一直不许家属送衣服和正常探视。看守所所长公开说:“冻死拉倒!”法院开庭当日,九名学员穿着单薄的囚服。上述行为违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罪〕:“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2007年8月21日,韩锡敏、杜清秀等五名学员在公安局南侧墙外,没有任何危害他人的行为被警察强行带走,随即在没有任何亲属在场的情况下被警察抄家。上述行为违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侵入住宅罪〕;并涉嫌滥用职权,非法抓人、侵犯他人人身自由。 七、法轮功学员在法院开庭前由家属请了律师,在开庭的前一天李景方的律师被司法局和政法委以吊销营业执照相威胁,不许为李景方辩护。律师在巨大压力下放弃了为学员辩护。司法局和政法委均属滥用职权、执法犯法。 上述执法人员的行为对法轮功学员及家属造成了重大伤害,已经造成公然践踏法律的事实。恳请法官严格执法,惩治罪犯,保护法轮功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具状人:凌源法轮功学员 2007年12月18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23/168896.html 2007-12-13: 辽宁凌源市法院预谋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定罪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凌源市公安局以暴力手段强行将四十多名法轮功学员绑架至凌源看守所,途中一名法轮功学员胡艳荣被迫害致死,公安机关对胡艳荣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他们惧怕社会舆论的谴责为了逃避玩忽职之责,未经其家属同意火速将胡艳荣的尸体火化,为了隐瞒真相不惜给法轮功学员韩凤珍、张桂菊、马岩华、李景芳、李占广、刘金成、郭凤贤、董秀芹、王学军罗列罪状,将九名法轮功学员上报检察院非法批捕,以至于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凌源市法院非法开庭,现凌源市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定罪,预谋上报辽宁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再作非法宣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3/168322.html 2007-12-12: 辽宁凌源伪法院预谋对九法轮功学员非法定罪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辽宁省凌源市恶党操控法院,对已被非法关押四个月的九名法轮功学员韩凤珍、张桂菊、马岩华、李景芳、李占广、刘金成、郭凤贤、董桂芹、王学军秘密审理,非法开庭迫害。凌源市公、检、法、司串通一气,依赖强权,不许聘请律师做无罪辩护,不许法轮功学员家属旁听,他们所做的一切无任何法律依据,公然执法犯法。目前,凌源伪法院预谋对九法轮功学员非法定罪量刑,准备报朝阳中级人民(伪)法院通过后非法宣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12/168252.html 2007-12-04: 辽宁凌源公检法司串通一气 秘密开庭迫害九名大法弟子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辽宁省凌源市恶党操控法院,对已被非法关押四个月的九名大法弟子韩凤珍、张桂菊、马岩华、李景芳、李占广、刘金成、郭凤贤、董桂芹、王学军秘密审理,非法开庭。过程中凌源市公、检、法、司串通一气、黑箱作业、知法犯法。 凌源大法弟子李景芳、马岩华、李占广、董秀芹、张桂菊和凌源市北炉乡大法弟子郭凤贤、韩凤珍、王学军,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在北炉参加交流会时被绑架,与他们同时被绑架的大法弟子胡艳荣被迫害致死,凌源市公安局推脱全部责任;凌源市万元店大法弟子刘金成二零零七年八月十日在家中被绑架,声称他为别人安装了卫星电视接收器(大锅);大法弟子董秀芹是朝阳街小学教师,曾在马三家饱受折磨,被迫害致精神失常,回来后很久才恢复正常。 凌源市伪法院对这九名大法弟子秘密开庭,不许通知家属,有的家属听到了消息去办理入场券(旁听证)被拒绝,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教育口的很多人给发了入场券。开庭的当日,九名大法弟子被警察押着反扣双手劫持入法院,他们穿着囚服,衣服单薄,男的被剃了头。当时,凌源市伪法院内外戒备森严,大门紧闭,不许任何人和车辆出入,法院内部人员有事出入需两个院长签字方可。有的大法弟子家属托人要张入场券,却被赶了出来。郭凤贤的母亲八十多岁要见姑娘一面被工作人员无情的撵出来,有的家属被不明身份的人员监视。 参与非法审理和迫害大法弟子的凌源市公检法人员做贼心虚,因迫害致死大法弟子胡艳荣并胁迫家属匆匆火化了事,私下里议论:唯恐胡艳荣家属藉此时机“闹事”,因此如兵临城下,严防死守。 被非法开庭的大法弟子有的聘请了律师,律师没有全部出庭。李景芳的代理律师被司法局威胁:如果出庭就吊销其律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因此在压力下不敢出庭辩护;郭凤贤的家属接到自称是看守所的人打的电话,告诉让请律师,其家属请了凌源市武装部律师楼的一位律师,后来这名律师也受司法局和政法委幕后操纵,说甚么国家不让炼你就违法之类的糊涂话,并说司法局和政法委不让出庭辩护,因此不能出庭。 刘金成请的律师虽然出庭了,却在恶党恶法的框框中做有罪辩护,配合法庭维护恶党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条例;马岩华的律师为其做了无罪辩护,理应无罪当庭释放,可是伪法院却依然把他交给了公安局,说三天后听结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2/4/167705.html 2007-11-28: 凌源被绑架的九名大法弟子面临被伪法院非法判刑 凌源伪法院预谋在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上午八点半非法秘密审理被绑架的九名大法弟子:韩凤珍、张桂菊、马岩华、李景芳、李占广、刘金成、郭凤贤、董桂芹、王学军。 大法弟子李景芳聘请的律师被司法局以吊销律师证威胁,禁止其出庭辩护。非法审理九名大法弟子,法院没有通知家属,企图秘密非法审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8/167313.html 2007-11-22: 凌源九名大法弟子被虐待并面临非法判刑 辽宁省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第一看守所的九名大法弟子:韩凤珍、张桂菊、马岩华、李景芳、李占广、刘金成、郭凤贤、董桂芹、王学军被非法关押已经近四个月,公安局不许家属探视,拒绝家属送衣物。有的大法弟子被暴力殴打、刑讯逼供、剥夺睡眠。 冬季已到,家属托人送棉衣被看守所恶警拒绝,托公安局的人往里送,答应了却又被看守所所长阻挡,致使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挨冻。在看守所里花钱只能买到秋衣,根本不能御寒。作为国家司法工作人员,违反国家监管法规,对被监管的人任意施行殴打、捆绑、滥用刑具或者以冻、饿、凌辱人格等摧残人身,实行体罚虐待,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犯有体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罪。 凌源公安执法人员无视自己的违法行为,对这九名大法弟子提起公诉,经凌源市伪检察院已经向伪法院起诉,现卷宗已移交凌源市伪法院,妄想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2/166993.html 2007-09-22: 凌源公安局非法劳教数名大法弟子 韩锡敏、杜清秀、许兰芬、刘力、王小宁、胡艳丽等约九名大法弟子被凌源公安局非法判劳教,并于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被非法送往劳教所,具体去哪个劳教所待查。 大法弟子刘金成、李景芳、马岩华、李占广、郭凤贤、董秀芹、张桂菊等九名大法弟子仍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第一看守所,案卷已被凌源市公安局移交至凌源市检察院,第一次有六名大法弟子的案卷被非法交到检察院后被驳回,几天后凌源国保大队副队长陈志、赵凤臣等再次将九名大法弟子的卷宗移交至到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9/22/163106.html 2007-08-12: 凌源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名单 凌源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名单: 八月一日凌源公安局绑架了四十多名正在交流修炼体会的大法弟子,现仍有三十左右的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中。凌源大法弟子李景芳和另一大法弟子已被转入凌源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其他仍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第二看守所,他们是:北炉大法弟子:胡艳荣弟妹、刘海平家里、闫香荣、王素珍、孙振山、赵国荣、国凤贤、小付、尹淑华、张贺香家里、韩凤珍、王小宇、王小宇妈妈、马国兴二婶、胡艳立、朱翠平、郭静、崔凤兰、刘少风家里、小杜和一姓迪的大法弟子;凌源大法弟子:李英芝、张桂菊、董秀芹、马岩华、李占广、刘利。 在凌源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的还有凌源三家子大法弟子刘志臣、凌源沟门子大法弟子曹桂芬、凌源万元店大法弟子刘金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12/160696.html 2005-09-17: 辽宁省凌源市朝阳街小学教师董秀芹,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遭受非人折磨,被迫害成精神病,其因精神错乱导致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中共及所有参与迫害者,要负完全责任。 董秀芹,1998年春经朋友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后身心受益极大,身体的多种疾病在炼功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全都不翼而飞了。性格也变得大度、开朗,主动与多年有矛盾的同事和好,同事都说要不是炼法轮功她不会这么做的。工作上也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与同事关系融洽,整个身心变化非常大,许多人都从她的身上感受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 99年7.20后,法轮大法遭受严重迫害,并没有动摇董秀芹坚修大法的决心,因为她亲身受益了,她是亲自尝到了梨子知道梨子滋味的人。2000年10月去北京上访,被凌源公安局抓回,非法判劳教三年,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遭受非人折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体重75公斤的董秀芹被折磨的骨瘦如柴,精神恍惚,最后导致精神失常。在这种情况下,家人把她从教养院接回来,那时,她一人不能在家呆,老是要寻死或外逃。家里又没人照顾,只好送到了姐姐家由姐姐看管。在此期间,家人多方求医问药,半年后才有所好转。 逐渐的董秀芹恢复了正常,从她清醒后感觉身体上的各种疾病由于放弃修炼又复发了,于是她又从新走入修炼,身体恢复的非常快,一切又和从前一样了,她回到学校继续工作。 大约是在2002年年末,公安局、派出所的警察又去她家里骚扰,扬言要抓她,还向她的家人索要钱财,因为当时她还没有被解教,她认为如果被抓就会再次被送到马三家,那里的罪她实在是遭不了,在这种过度的精神刺激下,旧病复发,精神错乱,感觉处处都是警察,人人都在监视她,时刻都有被抓的危险,感觉家人都不可靠,都很危险,老想离家出走,最后不能坚持上班。在精神的重压下,董秀芹仅几天的时间人就瘦得不成样了,据她的家人说,这一次比前一次更严重。经过一个寒假的治疗,基本上恢复了正常。 2004年10月,朝阳街小学教师赖彩军老师被绑架后,公安局称董秀芹也被举报,因此校方在压力下停止了她的工作(工资照开),同时董秀芹的丈夫也被公安局某局长找去,告知有人举报董秀芹,如果不“转化”就准备抓她。 董秀芹听此消息后,在马三家遭受迫害的恐怖情景又浮现于脑海,再次精神失常,不吃不喝,不知冷热,有时不穿衣服乱跑,说一些理智不清的话,动辄惊恐大喊。比上两次更为严重。经治疗后有所好转,后来虽然逐渐的平静下来,但理智一直是不清醒的,说话经常不着边际。在精神错乱的情况下,其言行已不是大法弟子所为。 董秀芹被迫害得理智不清、神魂颠倒、所言所行完全超乎正常的思维逻辑,中共的所有参与迫害者们难以逃脱罪责。如今,董秀芹在中共的迫害下,已成为精神病人,其一切不正常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参与对其迫害的责任人要负完全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9/17/110524.html 2005-06-15: 辽宁省凌源市恶警仍在作恶 朝阳街小学教师的董秀芹,曾在马三家教养院被折磨致精神失常。回家后很快恢复正常,回到学校继续工作。赖彩军被绑架后,校方称董秀芹也被举报,因此停止了她的工作,同时董老师的丈夫也被公安局某局长找去,告知有人举报董秀芹,如果不“转化”准备抓她。董秀芹听此消息后,想起马三家遭受迫害的情景,再次精神失常,动辄就惊恐大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6/15/104076.html 朝阳 凌源市联系资料(区号: 421)2024-07-09: 南街派出所电话:(区号0421)值班室6883227 所长6883328 指导员6883329
2023-11-07: 北塔公安局主管局长 李长江 15942156511 办公电话: 0421-2773016、0421-2776648; 治安大队大队长: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办案人: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办公电话: 0421-2773032 范邦赫(承办人) 0421-2773031 中队长马啸天1834210669 张明阳18742068641、15566652200 双塔法院。主管刑庭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6 双塔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永利 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0421-2962809 检察官助理毕冬雪(公诉人) 2023-10-21:法官耿红岩:电话:18004210556 办公电话0421-7279321 参与本次迫害的责任人: 朝阳市北塔公安分局: 中队长宁凯19904218266、18642068641 刘颖新13470299997、13470250077 范邦赫 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6号,邮编122000 电话:0421-2615615 局长赵丕显15504006257 副局长戴良芳13904913609 双塔区法院: 院长:邸力兵 18642196202 13904910059 法官耿红岩:1800421055,13052612086 双塔区检察院 检察长魏国山:0421-2962801 13504210861 副检察长张永利 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15904210010、15642635599 副检察胡建辉,女:15566799779 副检察白强:13130800020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