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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市 >> 刘翠仙, 女, 5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1-09-25:遭六年冤狱 刘翠仙被停发养老金并被勒索近四万元
昆明67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女士,遭六年冤狱迫害,二零二零年八月被停发养老金,在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被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伙同当地派出所、街道勒索3.9万元。
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以西社保告字(2021)第1号文《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停止发放及退回养老金告知书》,告知刘翠仙,要扣回她在监狱非法关押期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领取的养老金,共计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三仟柒佰捌拾陆元肆角三分(113786.43元),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94545.9元;增资领取养老金19240.53元。文中告知刘翠仙“自二零二零年八月起停止相关退休待遇养老金支付”,并勒令将以上款项退回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

据悉,刘翠仙养老金早在二零二零年八月就被停发,她在第二次去区社保局询问时,才收到此告知书。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红庙经济股份合作社张丽打来电话威胁刘女士,让她交3.9万元到西山区社会保险局,若不交就要封她的住宅。

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伙同当地宗树营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部门人员,私自闯入刘翠仙家中,威逼她在九月二日下午五点前要将3.9万元存入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在几个部门人员的恐吓、逼迫下,刘女士一时不知所措,被迫将3.9万元现金转账给到昆明市西山区社会保险局(工行昆明市兴苑支行250201640926300309帐户)。

刘翠仙,云南省昆明市红庙村人。一九九三年她家建房,丈夫不幸触电身亡,扔下七十多岁的婆婆及十四岁的孩子(孩子当时就受到刺激,精神智障),艰难度日。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明白了人生真正的目的和意义,多种疾病不治而愈,从生活的绝境中走了出来,按真善忍做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刘翠仙遭严密监视、骚扰、非法抄家、绑架、多次非法关押、二次劳教等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刘翠仙与儿媳彭学萍,及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冉晓漫,在乡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构陷,遭非法判刑:刘翠仙与儿媳彭学萍被非法判八年,刘晓萍被非法判十年,冉晓漫七年零六个月。在公安局、看守所和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刘翠仙遭到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特别是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刘翠仙一直遭药物摧残,直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出狱。期间,长年瘫痪在床的母亲去世,没能见最后一面。

关于刘翠仙遭受的迫害,请见明慧网文章《昆明刘翠仙遭八年冤狱 被药物摧残》《传播神韵光盘 云南四位善良妇女被诬判六至十年》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25/遭六年冤狱-刘翠仙被停发养老金并被勒索近四万元-431855.html

2019-08-05: 昆明刘翠仙遭八年冤狱 被药物摧残
昆明法轮功学员刘翠仙与儿媳彭学萍,及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冉晓漫,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在乡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绑架,遭非法判刑:刘翠仙与儿媳彭学萍被非法判八年,刘晓萍被非法判十年,冉晓漫七年零六个月。在公安局、看守所和监狱非法关押期间,刘翠仙遭到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

特别是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刘翠仙一直遭药物摧残,直至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出狱。监狱医院杨姓院长说:要停(药)回家去停,在这里必须服药。

刘翠仙,女,现年六十五岁,云南省昆明市红庙村人。一九九三年她家建房,丈夫不幸触电身亡,扔下七十多岁的婆婆及十四岁的孩子(孩子当时就受到刺激,精神智障),艰难度日。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她明白了人生真正的目的和意义,多种疾病不治而愈,从生活的绝境中走了出来,按真善忍做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后,刘翠仙遭严密监视、骚扰、非法抄家、绑架、多次非法关押、二次劳教等迫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八年。下面是刘翠仙女士自述她的这次遭遇。

遭绑架摧残、非法判刑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为使受谎言毒害的人们明白法轮功真相,我和三位同修刘晓萍、彭学萍(是我儿媳)、冉晓漫开车来到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所属乡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我和刘晓萍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于当日十八时三十分在妥安乡妥安农贸市场被附近的派出所警察绑架;约十九时三十分在妥安乡妥安村委会大白坡以南公路边,警察又将我儿媳彭学萍和冉晓漫绑架。警察抢走了我儿媳的云AE273L大众朗逸轿车一辆、我们身上的真相币一千多元及随车携带的真相资料。

警察绑架我们到派出所后,在派出所院子里一个被称为王所长(有人又称他为王政委)的人进来,不由分说便分别抓住我、刘晓萍、冉晓漫的肩膀,用脚从膝盖后面腿弯部位猛蹋,口里厉声说道:“跪着!跪着!跪着!”我们三人便分别被他踢倒跪在地上。

一会儿我看到我家大众朗逸轿车被开进院子,我儿媳彭学萍被两警察抓住头发从车上拖下,他们扭着她的手臂,头几乎被按在地下,又用脚不断的踢她。看到这种情形,我就大声叫起来:“不许打人!”王所长便回身猛地给了我几个嘴巴子,打得我耳朵“嗡嗡”作响。

我们四人被分别铐在院子里的树上,直站到半夜,没给我们吃饭和上厕所。之后将我们双手铐在一起,推上警车,夜里又冷又饿。第二天早上六点左右,警车开往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到县公安局便将我们四人分开一人一间,非法审讯我们一整天。我们不予配合,不报姓名和住址,警察就将我们每个人都照了相,动员各村委会干部去我们发过真相资料的地方进行地毯式的搜查,凡接到真相资料的人都要叫交出来,并指证是谁给的。当晚(二十一日)十一点我们四人被送到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因为禄丰县老看守所只有两间女号房,我们四人和另一同修都不背监规,就将我们一同非法关押在同一监室,目的是为了不影响另一监室的考核。我被三个警察(一男二女)单独叫出来,让我在一份东西上按手印,我不配合,被他们扭着两臂,按在地上,有一警察用脚采在我的背上,将我的大拇指反背过去按手印。不管怎么样,我就是不配合,我挣扎着站起来,他们又将我按倒,按倒我又站起来,反复几次,就是没按上手印。我心里发出最纯正的一念:谁也动不了我。最后,他们一个个都累了,扭着我的手也抖起来了,这让他们很震惊,还假惺惺的要来看看我的手,说是不是给弄残废了。最后,他们也不让我按手印了,给我带上了一副最重的脚镣。我被强制带了一星期的重镣,晚上无法入睡,连翻身都翻不了。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禄丰县法院以【2013】禄刑初字第49号刑事判决书,枉法裁判我和儿媳彭学萍八年徒刑,刘晓萍十年徒刑,冉晓漫七年零六个月徒刑。我的一家妻离子散,丢下一个刚刚报名上小学的小孙子无人照管(我的儿子原来就智力障碍,从我被迫害后就更加严重)。

我不服判决,于二零一三年六月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六一零”人员和国保人员经常到看守所威逼我们写认罪书,用尽各种手段折磨我们,软硬兼施,我们不写就扬言要把我们关死在里面。二零一三年十月十日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中级法院,以【2013】楚中刑终字第66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冤判。

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遭受的惨无人道迫害

我们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被强制戴脚镣手铐劫持到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云南省女二监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监狱。一开始我们被安排在九监区,九监区又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区。我自始至终都被两名犯人(称“包夹”)监控着。我的“包夹”一个是死刑犯,另一个是无期徒刑犯焦玉盘。 “包夹”都是狱警认为特别凶恶的,才选定来迫害法轮功学员。在这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黑窝,狱警往往通过给“包夹”减刑或加期的手段,来纵容或威逼她们给法轮功学员施加各种精神和肉体的折磨,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为了得到减刑,她们变本加厉的迫害法轮功学员,安排监控我的这俩个“包夹”一直对我非常残暴。

在监狱,我遭到不让睡觉、限制上厕所和限制喝水(一天只给一小杯水喝,上厕所要等待安排);买生活用品必须在购买清单上填写自己是犯了什么罪,不写连卫生纸都不给买;强制吃和注射不明药物。我被逼迫吃据说是降血压的药,每天三次,一次两粒(一粒白色,一粒紫红色)。药吃下去后,要被“包夹”要求张开嘴检查,每次吃完药还要签字。凡是吃降压药的人,每月还要被逼迫抽两管血,我也不例外。

我在九监区四个多月的时间里,每天都被两个“包夹”一左一右夹在中间,强制端坐在一只特制的塑料小凳上。这只塑料凳子凹凸不平,坐在上面屁股被硌得很难受。“包夹”的凳子都是木制的、平整的,上面垫着垫子。

监室是一间十多平米的房间,放着七张高低床,住着十四个人,空间非常狭小拥挤。我们背对着床坐着,我被要求不得靠在床沿上,眼睛不能看门外及窗外,双手必须放在膝盖上。我面前是她们俩放珠珠的凳子(她们做的手工活是穿珠子),倘若我一动就会碰落放置在凳子上的珠珠,一旦碰落了珠珠,就要遭到“包夹”的呵斥和辱骂。就这样一天中,除站起身来抬饭和上厕所外,我每天都被强迫端坐在那只特制的凳子上,从早上六点半至晚上十点半。我的屁股被坐成了紫黑色,疼痛难忍。有一次我把毛巾折成两折,垫在裤子里面,想缓解一下疼痛,但在上厕所时还是被”包夹”发现了,两“包夹”让我拿出来,并谩骂不止。

每晚夜间监督岗(犯人)约十五分钟巡视到我的床前,用手电筒照,看到被子稍鼓起一点,就认为是我在炼功,将我的被子掀起来查看,要不就是来捏我的脚。我睡觉鼾声稍微大点,“包夹”就来将我摇醒,不让我睡觉。这样的折磨一直持续到我下队(转到四监区)。

到九监区半个月后,开始给我量血压,量了三次就开始逼我服药。服药前血压一般为:120/80(即高压120、低压80),有时是130/90,其实也属正常,因我受到“包夹”的呵斥或威逼时,情绪处于较紧张的状态,特别是她们不让我睡觉,血压会高一点140/90。但监狱却以此为借口,要我服药。服药后一般血压在150/90,有时160/100。

我不明白她们究竟给我服的什么药,服药后为什么血压反而升高了?而且服药后我的身体出现了恶心、呕吐的症状。我就偷偷的将药吐出来,但被“包夹”发现了,就告诉给监狱医院杨院长,杨院长就又再拿药让我服。服药一段时间恶心、呕吐的症状越来越严重,有时一天要吐上百次。成天恶心呕吐,无法入睡,还遭到“包夹”的厌恶。我被这种药物摧残得鼻泡脸肿,精神萎靡。但监狱似乎无视这种吃药后身体出现的反映,一直逼我持续的服药,从没间断过。九监区一日要量三次血压(早、中、晚),由一监督岗(犯人)负责,血压若是高了就告知我们,若是低了就不告知我们。

“包夹”看到我身体和精神都承受不住了,就逼迫我写“三书”,因为狱警许诺她们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就可以加分减刑。我说我不会写,她们就写好三书后逼迫我誊写签字。在这种摧残下我没了正念,心想再这样下去我还能不能活着出去?就违心的誊写了“三书”并签了字。这是我的耻辱和污点,在此严正声明:在那种对我的残酷迫害下,我写的对大法及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

所谓的“转化”后将我安排到四监区。四监区的“包夹”没有九监区的邪恶,发药是专门由一个犯人来发,药吃到嘴里,趁她不注意,我就吐在手上缝制的小挂件里缝进去。自从将药吐出来后,我再不会呕吐,也不会恶心了,人也精神了,血压都是正常的120/80。有一次量完血压后我看到她写着100/70,就要求给我停药,但监狱医院还是不让我停药。只给减了量和次数,从一日三次,一次二粒,减到一日两次,一次一粒(减了那粒紫色的)。杨院长说:要停(药)回家去停,在这里必须服药。就这样我在监狱近六年,一直被逼迫服药到出狱。

在四监区,每月要量一次血压,每年要抽两管血。我年年都被安排抽血,我都抵制。

二零一七年六月八日,我从四监区被调到八监区,所从事的奴役劳动是撕菌子。由于撕菌子过敏,加之任务重,长时间的劳动使我的双手手指肿得亮晶晶的,指头既伸不直,也弯不下。分监区长看我实在不能干活了,就安排我学习所谓的法律,并要求作答。我被两个“包夹”一左一右夹在中间做答题,只有吃饭的时候我主动去帮那些犯人抬饭菜。抬饭时我发现了一件事:一个叫何莲春的同修,被她的“包夹”在她吃饭的碗里下药。我亲眼看到何莲春的“包夹”,往她的空碗里放入了一些白色粉末样的东西,然后用开水调开,才去给何莲春打饭,然后把饭倒在已调好药的那个碗里,拌好后又才抬上楼去给何莲春吃。我看到后心里很焦急,为什么给人吃药要背着本人,不让她知道呢?我让人转告何莲春不要吃饭。之后的那段时间她就一顿饭都不吃。我看到她的饭端上楼去(她住在三楼),又原样端回,之后何莲春被拉去野蛮灌食。这样在她碗里下药约持续了近两个月。何女士在狱中近十年进行过二十多次绝食抗议,被暴力强行灌食、灌药上百次。

在我出狱前的三、四个月,监狱规定每个人都不得有笔,所有的笔都得收走,交由专门的人保管,只得在星期日用笔,到时将笔领出来,用完后晚上就又收走。

监狱长年的奴役劳动,使每个在押人员苦不堪言,人象机器一样一天到晚忙活,也完不成高额的任务。从早上一直忙到晚上十二点,甚至凌晨一、两点也完不成任务。我撕过菌子、折纸袋、纸箱、粘纸盒、打包装、上下车当装卸工,繁重的劳役使我的身体受到很大的损伤。

这期间我长年瘫痪在床的母亲不行了,我家人苦苦哀求监狱方给我回家去见老母亲最后一面,却没得到监狱的允许。二零一五年八月八日,我那牵挂着狱中女儿和她的孙子媳妇的老母亲含冤离世。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我终于熬到了出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5/昆明刘翠仙遭八年冤狱-被药物摧残-391003.html

2013-09-23:四位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重刑 律师控告法院违法
云南省禄丰县法院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对四位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刘晓萍、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进行非法庭审,并当庭非法宣判四人七年半到十年重刑。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场要求上诉。

四位辩护律师并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楚雄州中级法院、最高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递交控告书,控告禄丰县法院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及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四人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在禄丰县妥安镇向村民们赠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时,被妥安镇保安恶告,遭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并遭非法起诉。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为她们聘请了四名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从一月初到五月下旬,县公安局连续十四次剥夺四位律师会见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权利,声称说局里有文件“暂不执行刑诉法”,被律师们斥之“荒唐之极”。

禄丰县法院后虽然不得不让律师们阅卷,但不让复印,赤裸裸的剥夺律师诉讼权利。在五月三日的第一次非法庭审时,甚至没有给四位法轮功学员发传票。因此律师在依法拒绝辩护。退庭后竟遭法警推打。

在法庭上,按照四位法轮功学员每个人自我辩护、律师辩护、家属作为诉讼代理人辩护的顺序,四位法轮功学员、辩护席十二位辩护人都全面、彻底、从不角度证实了法轮大法的美好,更展示了法轮功学员救度众生的慈悲胸怀、世人的觉醒、身边家属的支持及正义在人间的势不可挡。

四位法轮功学员都分别从自身修炼法轮功的经历中展示了法轮大法是正法,并告诉法庭法轮功学员今天为什么要讲真相,就是因为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给法轮功造谣,使众多民众被谎言欺骗,不明真相的人仇视法轮功,为了清除民众头脑中对法轮功的误解,所以法轮功学员才要讲真相。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前并没有法轮功学员讲真相一说。

四位律师分别从法律的角度彻底揭露公诉人指控罪名的违法,纯属诬蔑,罪名根本不成立,都要求当庭无罪释放四位当事法轮功学员。最后一位律师对法庭人员严正指出:“从公诉人提出的证据,到公诉人指控我的当事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这个罪名,整个过程证明,四位法轮功学员并没有犯罪,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是今天所有参与庭审的公检法人员,你们才是破坏法律实施,具体破坏了《刑诉法》、《法官法》、《律师法》等。法无明文规定不定罪,你们明知我们的当事人无罪,却要假借法律治她们的罪,你们才是在真正犯罪。”(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

对于法轮功学员的自我辩护、家属作为的诉讼代理人及律师的辩护,法庭人员无言以对,但审判长李良升仍昧着良心,完全无视法律,当庭诬判刘晓萍十年,刘翠仙八年,彭学萍八年,冉晓曼七年半。四位法轮功学员当场要求上诉。

四名辩护律师并于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向云南省高级法院、楚雄州中级法院、最高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提出控告,认为一审事实不清,没有法律依据,办案程序大规模违法,要求二审重新开庭;并指出,在一审中,楚雄“610”及公检法人员大规模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是真正破坏法律实施的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9/23/四位昆明市法轮功学员被诬判重刑-律师控告法院违法-280121.html

2013-06-03: 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法院枉法对刘翠仙等4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诬判
2013年5月30日,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法院对刘翠仙等非法开庭审判,上午8点半,审判长李良升宣布开庭后,王全璋律师提出了审判人员回避申请,理由是“没有人民陪审员”,辩护律师董前勇也提出了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理由为检察官是之前被国际法庭控告过的,而刑诉程序上是不允许被控告人来审理控告人的。律师申请公诉人、检察长、审判长、院长回避,审判长胆大妄为,越权代表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全部驳回,继续庭审。过程中,律师要求法庭给予辩护人向他们交代相关诉讼义务并了解案情的机会,当庭播放神韵晚会光盘,审判长李良升不准。北京律师王全璋再次广泛向各上级检察院、法院、纪检委、政法委、党委、人大、政法委控告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要求保障律师依法参与诉讼的权利。审判长李良升宣布非法诬判刘翠仙、彭学萍等4名法轮功学员7-10年有期徒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3/二零一三年六月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74834.html

2013-05-30:云南昆明刘翠仙等四人将再次被非法开庭
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半,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将在禄丰县法院被再次非法开庭。

第一次开庭是在二零一三年五月三日早上八点半,云南省禄丰县法院对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四位修炼法轮功的善良妇女非法开庭,开庭前,家属已经为她们每人都请了一位律师做无罪辩护,同时每位法轮功学员还有一位家属做辩护,然而禄丰县法院、检察院、禄丰县看守所百般刁难,直到开庭头一天,都没有让律师见到当事人,也没有告知四位当事法轮功学员有家属辩护的事。

过程中,律师要求法庭给予辩护人向他们交代相关诉讼权利并了解案情的机会,审判长李良升不准。

律师申请公诉人、检察长、审判长、院长回避,审判长胆大妄为,越权代表检察长、检察委员会、院长和审判委员会全部驳回,继续庭审。因律师辩护权被剥夺,开庭时四律师和四位家属辩护人依法拒绝辩护退庭,法院在无一个辩护人的情况下非法强行继续庭审。

之后律师们再次广泛向各上级检察院、法院、纪检委、政法委、党委、人大、政法委控告相关人员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要求保障律师依法参与诉讼的权利。

在云南法轮功学员、家属、律师及正义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律师得以见到当事法轮功学员,并翻阅了卷宗,五月三十日上午八点半禄丰县法院将从新开庭审理。

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在禄丰县妥安镇向村民们赠送弘扬中华文化的神韵光盘时,被妥安镇保安恶告,遭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非法抄家、构陷。随后,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为她们聘请了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

但是在律师要求会见当事法轮功学员的过程中,禄丰县看守所、禄丰县检察院、禄丰县公安局百般刁难,阻挠律师正常会见。

五十八岁的刘翠仙女士,昆明市红庙村人,一九九七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其多种疾病不治而愈,并从生活的绝境中走了出来,获得了新生。彭学萍是她的儿媳妇。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学员初期,刘翠仙被红联派出所(现名棕树营派出所)当成重点迫害人物严密监视,警察三番五次闯到她家非法抄家、骚扰、抓人,从来也没有出示过任何证件,也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

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刘翠仙到蒿明县四营街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被四营派出所警察绑架,先后被非法关押在嵩明县看守所、昆明市第二看守所,之后被劫持到云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五日,刘翠仙去禄丰看望亲家并讲真相,遭人恶告,先后被绑架到舍子派出所、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二天,睡在又硬又凉的水泥板上,任由蚊虫叮咬,全身骨头酸痛,身体被迫害的非常虚弱。

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警察又将她强行绑架上车,劫持到大板桥云南省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刘晓萍女士,五十六岁,退休前是珠海市饼干厂化验员,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身心健康。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晓萍去北京为法轮功鸣冤,被绑架回珠海,在看守所里被强制洗脑、做奴工,剥开心果,手指都剥破了。刘晓萍之后从珠海移居云南昆明,住在高教小区。

冉晓曼女士,四十一岁,家住昆明市龙头街瓦窑村,二零一零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30/云南昆明刘翠仙等四人将再次被非法开庭-274682.html

2013-05-29: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法院刘翠仙等面临非法开庭
云南省禄丰县法院拟定2013年5月30日上午8点半,对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彭学平、冉晓曼、刘晓萍从新非法开庭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5/29/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74580.html

2013-04-29: 5月3日将对云南刘晓萍、刘翠仙、冉晓曼、彭学苹非法开庭
禄丰县法院定于5月3日上午8:30,对绑架的四名昆明市大法弟子刘晓萍、刘翠仙、冉晓曼、彭学苹非法开庭,到时有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9/272379.html

2013-04-23: 云南禄丰县公检法阻挠会见当事人 律师控告
四月十九日,云南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刘翠仙等人的律师,向云南省检察院和楚雄市检察院提交了禄丰县公、检、法的一些人员百般刁难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书面控告书,要求追究这些人员的违法行为。

昆明市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几位善良妇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在禄丰县妥安镇向村民们赠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神韵光盘时,被妥安镇保安恶告,遭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随后,四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为她们聘请了北京律师做无罪辩护。

二零一三年一月四日,刘晓萍的辩护律师到禄丰县看守所会见了刘晓萍。一月二十二日律师给禄丰县检察院递交了一份建议书,深度有理有据有力的全面论证了当事人刘晓萍“修炼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希望检察机关有效的行使法律监督权力,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月七日,家人为彭学萍聘请的律师到禄丰县看守所会见彭学萍,却遭到看守所的拒绝,理由是看守所的警察接到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黄红京的通知:律师会见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四位法轮功学员要经过他的允许。律师到公安局找到黄红京,当面质问,他满口承认,并说他负全部责任。针对黄红京的违法行为,当天律师向禄丰县公安局、检察院递交了书面控告书,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三月八日上午律师又向云南省公安厅督察大队递交了书面控告书。当天下午禄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潘治宏、黄红京带着两个国保队员先后抄了刘翠仙和冉晓曼的家。

四月七日,刘晓萍的辩护律师到禄丰县检察院公诉科被告知:三月十九日,禄丰县公安局将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子移交到了禄丰县检察院。当律师要求看卷宗时,公诉科的科长俞红谎说:“办这个案子的人外出学习去了,卷宗由他保管,拿不到。”律师问:“公诉人是谁?”俞红说:“为了保护公诉人的安全,我们不能告诉你。你拿到起诉书就知道了。”下午四点多钟,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刘小萍时又被告知,检察院不准会见。四月八日,律师再次来到禄丰县检察院,找到检察长反映情况,看守所仍然不准律师会见当事人。

十天后的四月十八日上午,四名辩护律师再次来到禄丰县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警号030507的警察李学祥、警号030457的警察牟顺清再次以“领导的意思”为由拒绝律师会见。随后四位律师来到检察院找到督察室的一位姓王的科长递交了控告书,控告看守所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之后律师又到公诉科询问四位法轮功学员的案子,公诉科的科长俞红说:“案子已经移交到法院去了。”

下午,四位律师来到禄丰县法院立案庭要求看卷宗,值班的法官一定要刘晓仙出示有关证据证明她与刘翠仙是姊妹关系,才能让刘翠仙的律师看卷宗。由于刘翠仙、彭学萍、冉晓曼、刘晓萍四位法轮功学员是一个案子,所以其他律师也不能看卷宗。双方僵持了很长时间,后来律师找到法院院长才拿到起诉书,卷宗有五册,才给律师两册,其它三册不给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23/云南禄丰县公检法阻挠会见当事人-律师控告-272396.html

2012-04-16: 云南孝顺农妇刘翠仙自述被迫害经历
我叫刘翠仙,女,58岁,云南省昆明市红庙村人。于1997年经家人介绍修炼法轮大法。得法前,我的人生道路坎坷不平。1993年我家建房,丈夫不幸触电身亡,扔下70多岁的婆婆及14岁的孩子(孩子当时就受到刺激,精神错乱),那时我一人又没有个正式的工作,仅靠出租自家的房子艰难度日。婆婆及姑太总想着我占了他家财产,千方百计折磨我、刁难我、辱骂我,对我恨得咬牙切齿。而我想不通,为什么她们会这样无理的对我,多少次受不住真想一走了之。

得法后,我感到真是幸运极了,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使我明白了人生真正的目的和意义。法轮大法教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提高自己的道德标准,凡事要为他人着想。从此,我发自内心的去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也化解了和婆婆长期以来的积怨。为她看病买药买衣服。她瘫痪在床后,我毫不嫌弃的为婆婆端药、送水、洗身子,以至于婆婆逢人就夸我是她的好媳妇,说我比她女儿对她还好。我们家被周围的人公认为是整个村婆媳关系最好的一家。姑太看到我这样对她妈好,再也不骂我了。

可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集团非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这样好的功法,他使我获得了新生,使我知道了应该怎么样去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怎么能说不让炼就不炼呢?那些媒体上的宣传和报道,全是中共邪党一言堂陷害法轮功的谎言和假相。特别是此后我无辜遭到的迫害,更使我要把事实真相告诉给每一个人,告诉给更多的人,使老百姓不再受中共谎言的毒害。下面是我所遭遇的被迫害经历:

一、警察把我当成炼功点的头头,严密监视、非法抄家、骚扰、搜捕

1999年7月10日,我们正在棕树营小花园炼功,红联派出所(后更名为棕树营派出所)警察到炼功点骚扰。一个便衣假装说他妈得了癌症,想学法轮功,并指着我(当时我正在教其他人炼功动作)要叫我过去。我到了他的跟前,他说要我教他妈炼法轮功,并登记了我的住址和电话。当时我心里很坦然:你要了解什么,我都可以告诉你,因为法轮功什么都是公开的,没有做任何见不得人的事。法轮功没有官当,法轮功学员都是真正的体会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才自觉自愿的来修炼法轮功的。99年7.20前,我们早晨到炼功点炼完五套功法,有时间的再学一学法就各自回家了,从来也没有人记过花名册。因为我没工作时间的限制,就自愿背录音机(是大家自愿凑钱买的),在炼功点为大家播放炼功音乐。

事隔十日(到1999年7月20日)对法轮功铺天盖地的谎言、陷害、抓捕就开始了。红联派出所警察把我当成炼功点负责人,对我重点实施迫害。

1999年11月的一天,约有七、八个红联派出所警察来到我家非法抄家,扬言要我把大法书交出来。我们修炼的人都知道,大法书对我们来说比生命都宝贵,为什么要交大法书?况且大法书是我们的私人财产,凭什么要交出去,那不是抢我们的财产吗?结果这几个警察在我家乱翻一通,将每一间房间都翻了个遍,什么也没有找到,便灰溜溜的走了。

2000年1月,两个红联派出所警察突然冲进我家一楼正经营的店铺,其中之一的正是在炼功点登记我电话的便衣。进店后不由分说就开始翻箱倒柜,把存着货物的纸箱全部拆封,将店铺翻了个底朝天,抢走了1本大法书。

2001年12月5日,我儿子在他自己的房间看录像到夜里两点多钟,没有关灯。在我家附近蹲坑的红联派出所联防点保安,以为是我正在炼功,有两个竟翻墙进入我家院子,把大门打开,让其他四个进来,然后一同冲向我儿子住的房间。当时我正在另一处我家开的台球室营业。他们没有找到我就把我儿子绑架到红联派出所,并威胁我老婆婆和儿子,要他们把我交出来。把儿子吓得话都说不出来,精神表现已不正常,派出所才把儿子送回。

因为头天没找到我,2001年12月 6日早,红联派出所警察对我的家、我营业的地方和我出租的房间进行大搜捕,将整幢楼、每一层、每一个房间都搜了个遍。没有找到我,恼怒之下,把我请的工人小丽姑娘给绑架走了,说是要叫我去换她回来。刚巧当天晚上我没带家里的钥匙,就睡在出租房最里一间待出租的空房间里,而警察刚好漏了搜这间房间。

第二天,我找到红联派出所,派出所警察非法审讯了我,并强迫我在他们的笔录上按手印。我不按,派出所警察硬是强拉着我的手在上面按手印。当警察听我说我昨晚就睡在出租房的一个房间里后,派出所就又派了3个警察(其中有在炼功点登记我电话的那个便衣)又带着我到昨晚我住的房间去查看,最后才把我和小丽放回家。

2005年2月5日夜里2点左右,红联派出所联防点保安,10多人来到我住处,说要查户口。我想查户口怎么半夜三更的来那么多人,就没给他们开门,结果他们就砸我家大门,直砸到早上5点多钟才离开。

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警察三番五次的来我家抄家、抓捕我,从来也没有出示过任何证件,也没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续。这是严重破坏国家宪法、侵犯公民生命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关押,遭到经济、精神、肉体的残酷迫害

为使老百姓不受中共谎言的毒害,我们每个法轮功学员都想把迫害法轮功的真相告诉世人。2003年3月1日,我到蒿明县四营街去讲真相,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四营派出所警察绑架,四营派出所警察对我拳打脚踢,用手铐铐住我的双手,当天送往嵩明县看守所。嵩明县看守所警察把我带进一间审讯室审讯,审讯完逼迫我按手印,我不按,他们就强拉着我的手按,把我的手指扭得生疼。进监门逼我要报告:“政府犯人进门”。

我在嵩明看守所被非法关押17天,于2003年3月17日又将我转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40天。在看守所狱警不分白天黑夜的强迫我拣辣子,拣不完不准睡觉。

我在两个看守所共被非法关押了57天。在这期间,儿子突然失去母亲,一急之下,精神又开始出现问题,出去就不知道回来。婆婆年老体弱,整天以泪洗面,哭得眼睛都看不清了,出去找孙子,又扭伤了脚,卧床不起。整天哭着说:“我的好媳妇。好人为什么被关进监狱?共产党颠倒黑白,坏人不管管好人。”

儿子找回来后,2003年3月25日(当时我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官渡区国保大队又非法来抄家,再次吓坏我的儿子,病情加重。自己将自己锁在房间里,大哭大叫,几天几夜不吃、不喝、不起床。警察不但抢走了我的大法书,还根据一张我借给同修朱兰英伍千元的借条,找到朱兰英家抢走了她的大法书。之后,警察又跑到我娘家非法抄家,十多个警察非法审讯、威逼我弟弟,扬言要我弟弟的单位开除他的公职。全家在恐吓之下担惊受怕的过日子,那时我母亲的眼睛被急得看不见东西,后经治疗才有所好转。

2003年4月10日,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找来两个邪悟者,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对我灌输歪理邪说。警察对我说,如果我放弃修大法就让我回家,若不放弃,就劳教我二年。我拒不转化,被非法劳教两年,于2003年4月27日将我送到云南省第一劳教所。劳教决定书在我出所时劳教所警察邢克纯叫我交给了当地派出所,就是原来的红联派出所。

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警察敲诈我的家人一千元现金和物品。我从看守所出来(强行送往云南省第一劳教所)剩余的一千多元钱和物品(全套新被褥、新手机、手表、衣服等)全部被扣押,至今也没归还于我。到劳教所时,劳教所又勒索家人500元钱,叫家人寄到劳教所。

在云南省第一劳教所我受到极其残酷的精神迫害。我被逼看诽谤师父、诽谤大法的录相、报刊,以及转化后邪悟者写的歪理邪说。劳教所管理科科长杨清、三大队警察苏中菊、郑天琪、邢克纯、张云萍、李琼云等指使一大帮邪悟者围攻我,在我面前宣扬歪理邪说,每天十四、十五个小时,逼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在劳教所,郑天琪串通官渡区国保大队警察将我叫到她的办公室,对我非法审讯,问我法轮功真相资料的来源。我不配合,他们就说我假转化。每隔一段时间就来审讯我一次,共非法审讯我3次。

在劳教所的洗脑班,经常被逼写所谓的思想汇报,其实就是反复的被逼迫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被逼上污蔑法轮功的所谓教育课程,不断的在精神上折磨我,当时我感到这样的折磨比干苦力还难受。

同时,我在劳教所还受到身体上的折磨——奴役劳动。我挑过大粪、下过大田、挖过沟、做手工活、洗又臭又脏的厕所;前三个月严管期禁止家人探视,被夹控看管,每晚通宵开灯睡觉,受尽折磨。更有甚者,2004年9月15日劳教期满那天,为共同实施今后对我的监控,劳教所和西山区公安分局、红联派出所及西山区610勾结在一起,又将我从劳教所强制接到我家中。那天我从早上8点就办完了出所手续,所部杨清、邢克纯不允许我出所,直到西山区610人员中午12:30将我接走,劳教所扣留了我4个多小时。而区610人员将我接回我家后,红联派出所警察早已等在我家。他们当场向我宣布说,不准我随便外出,外出要向610汇报。而在以后的日子里,派出所警察却经常打电话或私闯我家进行骚扰,有时半夜还来敲门,三天两头逼我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

2005年4月5日,我去禄丰看望亲家并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我正走在街上时,一辆警车从后面急奔到我的身边,跳下两警察,一个揪住我的头发往后拖,另一个用腿朝我的脚下一扫,我便一头栽在一块大石头上。当时感到头就象爆炸一样,顿时就晕死过去。等我醒来发现自己睡在警车上。我问道:“你们要把我带到什么地方?”他们中的一个说:“舍子派出所”。

我头晕眼花,感觉头木木的、沉沉的,仿佛不是我的;眼睛也模模糊糊,看不清东西。摸摸后脑勺上有两个鸡蛋大的包,后来才知是两个紫血泡。眼睛也淤血。我挣扎着坐起来盘上腿,一动不动。四个女警察不容分说上来就拉我的腿,并搜我身,抢走了我的MP3,还来脱我的裤子。后来我在看守所了解到,绑架我时打我的警察其中一个叫马勇波,是禄丰县舍子派出所的。当晚他们强行将我拖上车送进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禄丰县国保大队及禄丰县610来看守所提审我多次。我对他们说,法轮大法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你们看这十多年来我没有化过一分钱的医药费,凡事为别人着想,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你们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也不怕遭报应吗?

我被禄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32天,每天头都是昏昏沉沉的。头晕、眼花、恶心,总想吐,汤水都喝不下去,身体虚弱得不行。睡在又硬又凉的水泥板上,任由蚊虫叮咬,全身骨头酸痛。2005年5月7日又强行绑架上车,送大板桥云南省第一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到了云南省第一劳教所,说是要体检,被强制抽去一大管血,致使我原已折磨的不成样子的身体更加虚弱,站都站不起来,就这样倒在车上任凭他们拖上拖下。我被折磨得苦不堪言。

进劳教所时,管教科苏中菊逼迫我脱光衣服和裤子,做下蹲(反复的一站一蹲)。这种污辱人格的刑法,让我的身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在劳教所,为了让我说出MP3的来源,劳教所警察郑天琪审讯了我2次,张云萍审讯了我1次,李琼云叫来四、五个邪悟者,仍是每天十四、十五个小时洗脑迫害,逼迫转化。劳教所洗脑班的精神折磨,更是让人生不如死。

以上是我的被迫害经历,其实也只是写出了一点点。中共邪党对善良的法轮大法修炼者持续十二年多的迫害,让我们及家人遭到的精神和肉体的折磨,说不完,道不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16/云南孝顺农妇刘翠仙自述被迫害经历-255733.html

2011-12-29: 修法轮功获新生 昆明刘翠仙两次被非法劳教
云南昆明法轮功学员刘翠仙女士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修炼大法后其多种疾病不治而愈,并从生活的绝境中走了出来,获得了新生。

但是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翠仙女士由于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为了唤醒和挽救被中共欺世谎言蒙骗的民众躲过劫难,在向世人讲真相时两次被不明真相的恶人诬告,遭到公安警察的绑架和殴打,两次被非法劳教,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同时长期以来不断受到“六一零”、公安国保警察的骚扰。

以下是刘翠仙女士自述两次被非法劳教的经历。

我叫刘翠仙,五十八岁,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打压法轮功后,我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长期以来受到“六一零”、公安国保警察的打压迫害,为了唤醒挽救被中共欺世谎言蒙骗的民众躲过劫难,我在向世人讲真相时两次被不明真相的恶人诬告后遭到公安警察的绑架和殴打,两次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诬定劳教,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从劳教所回来后又长期被昆明市西山区六一零、国保大队人员监控,限制人身自由,凡是节假日或“敏感日”都要遭到骚扰,现将我多年来遭受的迫害揭露如下。

一、法轮功使我获得了新生

修炼法轮功以前我是有名的病秧子,我患有风湿病、胃炎、头痛、胃胀等多种疾病,整天泡在药罐里,长期被病痛折磨,又加上丈夫因触电去世,扔下婆婆和儿子,本来就身体虚弱的我不仅要承受丈夫去世的打击,在病痛中还要上养老下养小,又没有工作,一老一小生活无着落,生活的艰难,疾病的折磨,我的精神都要彻底崩溃了,真不知道如何活下去……

就在我绝望之中,我有缘得到了大法,是李洪志师父救了我及我的家。我修炼法轮功后很快身上的各种疾病都消失了,自炼功后我就再也没有吃过药,这样省下的药费就够一家人的生活开支了,身体好了,生活问题解决了,我从困境中真正解脱了出来。

但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把上亿修炼真善忍的民众推向政府的对立面进行残酷迫害,我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向受中共蒙骗的民众讲真相,遭到绑架、抄家、关押和劳教。

二、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我到昆明市嵩明县四云街向当地民众讲法轮功真相,在发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恶人诬告,遭到嵩明县四云派出所恶警的绑架,当天把我劫持到嵩明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当家人知道消息后从昆明赶到嵩明县看守所要求探望我,遭到看守所的粗暴拒绝。

我被关押十七天后,又被转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关押。我被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时警察就通知家人,当家人到看守所看望我时看守所不让探望,却蒙骗家人在看守所里买比市场价贵一倍的糕点、食品、水果送进来给我,这些东西送进监室都被牢头侵吞了,不仅如此牢头还将我的一千多元钱抢劫了,随后我被昆明市劳教委非法决定劳教两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二零零五年二月底出狱时,由于我表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昆明市西山区“六一零”、国保大队人员从劳教所接回家后继续监视,并且一级一级的作了安排,不准我出家门,限制我的人身自由,我出门时都必须由“六一零”人员来接送。

三、出狱半年再被非法劳教

二零零五年八月我回家才半年,一次我和一位同修到禄丰县一平浪走亲戚,在返回的路上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警车一下就围了上来,一个高个子便衣抓住我,揪着我的头发往后用力,另一个警察用脚一甩,就把我摔倒了,我的头栽到一个大石头上,当时就昏过去了,人事不知……等我昏昏沉沉醒过来后,摸到头上有两个鸡蛋那么大的紫血包,眼睛都出血丝了。后来听同修讲,这两个警察太狠心了,他们把我摔倒后,只听见“嘭!”的一声,就象头爆炸一样的响声,要是常人当场就死了、没命了。

他们把我们俩拖上警车拉到阿子云派出所停下,叫我俩下来,我俩不下,盘起腿发正念,一动不动。一会儿来了四个高个子女警察,把我们俩连抬带拖拽下车,还耍流氓要来脱我的裤子,我大叫起来,她们将我按倒在地搜身,结果没搜到什么,只搜到一个MP3,当天晚上就把我们送进了禄丰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当地的一个犯人告诉我说,抓我打我的这个警察叫马勇波,打人是最狠心的。我头昏、恶心(脑震荡的症状),睡在大石板上,一个多月都吃不下饭,管教一来看见我在大石板上睡着了,不准我睡,只准坐着,半小时来监视一转,管教一走,我就抓紧时间炼功、打坐、发正念,坚决抵制迫害,不配合恶人。

警察问我们俩叫什么名字,从什么地方来的,住在哪里,到底是哪里的人?我们不说,后来他们对我们偷偷拍照,拿到劳教所去对照,就知道我是才从劳教所出来的,又非法劳教我一年,我又被送到了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一进劳教所,警察就叫把衣服裤子全部脱光“检查”,竭尽下流侮辱人格之事。随后又送到医院作“体检”,她们明明知道大法弟子没有病,还强制抽了我一大管血,本来就被恶警打的头昏眼花,在看守所一个多月都吃不下饭,瘦的皮包骨,被抽血后我简直都站不起来了。

在劳教所这个邪恶的黑窝里,他们又用尽各种方法方式对我进行洗脑迫害,强迫听、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录音,接受邪党的歪理邪说,强迫做苦役妄图改变我对真善忍的信念,但是这些都是徒劳的,因为我能有今天一切都是大法给予我的,如果我不得大法也就没有我的今天,一个真正知道了生命意义的修炼人,怎么可能放弃大法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29/修法轮功获新生-昆明刘翠仙两次被非法劳教-251146.html

2005-05-21: 云南楚雄地区禄丰县的刘翠仙、谢丽华,于2005年4月6日,被禄丰县舍资镇派出所抓走。现被关押在禄丰县看守所16号监室。

2005-05-20: 云南省昆明市大法弟子刘翠仙、谢丽华2005年4月6日在绿丰县阿井镇讲真象时被恶人张召春、刘永发举报,后遭恶警绑架,至今被非法关押在绿丰县看守所。

昆明市联系资料(区号: 871)

2023-10-27:迫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昆明市晋宁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无门牌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803
传真电话:0871-67802803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晋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邮编:650600

晋宁公安局领导成员:
局长:杨卫平
政委:刘洪涛
副书记:王淋 分管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
副局长:普立新
副局长:陈冬华
副局长:张城
副局长:王成 分管治安大队、国保大队
副局长:冯元亮 分管刑侦大队,联系昆阳派出所
政工室主任:李文吉
政工室副主任:闫国栋
晋宁国保大队警察:王旭辉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镇中和路284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322
邮编:650600
所长:李文吉
昆明市晋宁区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办事处老王坝河村苏家湾
邮编:650600

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永宁路交叉口附近
邮编:650600
电话:0871-68690259
检察长:李云兵

2023-04-27: 昆明市西山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兴苑路1132号,邮编:650199
院长杨越
审判长朱丹丹
陪审员:李金芬、赵丽
书记员温晓兰

西山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昆州路1700号,邮编:650118
检察长:欧灵军
检察官张舰文
检察官助理可雨鑫

棕树营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翠羽路43号,邮编:650118
电话:0871-65336511、0871-65325671
所长王云
副所长李红岗
副所长罗秋波

东陆桥派出所:(杨小明住家所属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170号电话:15877987883
户口咨询电话:0871-64107252
24小时服务电话:0871-64143110、64150217
社区民警:王帅

昆明市西山区公安分局: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235号,邮编:650100
电话:0871-68184111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71)

村公所电话:0878-4827067
邮编:651200
陆丰县国保大队电话:0878-414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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