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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石家庄 桥西区(第一看守所) >> 郑洪杰, 男
个人情况: 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石家庄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4-27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7-05-24: 石家庄邪恶欲对张丽珊判刑五年
石家庄大法学员张丽珊已被非法关押二年有馀。最近邪党欲将张丽珊非法判刑五年。 张丽珊系河北师大物理学院教师,其丈夫郑洪杰是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两人在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后均被单位非法开除。 张丽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张丽珊被强迫做奴工,还曾被施以“上架”重刑(将两根铁管固定在墙上,人的两手腕被铐在上面),被长时间强制戴很重的手铐、脚镣,造成浑身疼痛,不能入睡,生活自理都很困难。 郑洪杰在遭受迫害近三个月后被放出。但五天后再次被非法抓捕。现郑洪杰已办保外候审。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邪党新华区法院、检察院对张丽珊、郑洪杰秘密庭审,亲友们多方找律师为二人申诉。河北省某律师说:“上面有口信说不能接”;另一名律师说:“我若接了,我们事务所就要受牵连。”据悉,邪党最近欲将张丽珊非法判刑五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4/155497.html 2006-08-19: 2006年以来石家庄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迫害简述 张丽珊、郑洪杰夫妇 住址 张丽珊系河北师大物理学院教师。郑洪杰是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 简述 张丽珊、郑洪杰夫妇二人在2005年4月26日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抓,石家庄市革新街派出所对其進行了非法抄家。事发后一周左右二人就已分别被原单位除名和开除,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长达一年有馀。因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张丽珊曾被施以“上架”重刑(将两根铁管固定在墙上,人的两手腕被铐在上面),还曾被长时间强制带很重的手铐、脚镣,造成浑身疼痛,不能入睡,生活自理都很困难。郑洪杰在遭受迫害近3个月后,在2005年7月14日被放出。但据说河北省一位高官听报告后很生气,说放出去干甚么?关起来。因此在2005年7月19日郑洪杰放出第5天,正在家与儿子团聚时,不法之徒又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批捕,郑洪杰第二次被抓走。现被非法关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此案由新华区法院、检察院负责。对其夫妇秘密庭审,已三个多月仍在无结果中被关押。(明慧网5月19日消息)据悉,石家庄邪恶已对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夫妇秘密开庭,可能要判三到五年徒刑。希望闻此消息的大法弟子在这没有宣判之机,抓紧时机讲真相,揭露邪恶,同时发出强大的正念,全盘否定、解体旧势力对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的一切安排。(明慧网5月23日消息) 责任人 革新街派出所 新华区法院 检察院 现况 未见被非法判刑消息,请石家庄大法弟子鼎力营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19/135812.html 2006-06-03: 2006年1月20日,河北恶人对张丽珊、郑洪杰夫妇進行了非法庭审。庭审时,法庭不允许张丽珊说话,剥夺其申诉的权利;他们的辩护律师刘德玉提出,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物品扣押清单证明,搜查过程的程序违反了恶党自己的《刑事诉讼法》第115条。 1月20日前,新华公安分局在张丽珊未在场的情况下,对其進行了非法抄家。在非法开庭过程中,辩护律师刘德玉提出,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物品扣押清单证明,在搜查过程中的程序违反了恶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5条。同时,张丽珊指出,所搜物品并非是她的(据说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其搜查物品丢失,他们自行收集些东西堆在法庭上)。 郑洪杰在2005年7月14日已被释放,在 7月19日在家时又被抓走。现在郑洪杰的父母悲痛欲绝,哭喊上告无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3/129522.html 2006-05-23: 石家庄邪恶欲对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非法判刑 据悉,石家庄邪恶已对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夫妇秘密开庭,可能要判三到五年徒刑。 希望闻此消息的大法弟子在这没有宣判之机,抓紧时机讲真相,揭露邪恶,同时发出强大的正念,全盘否定、解体旧势力对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的一切安排。 有关电话: 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 刑庭电话 0311-87030843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 李检察官(负责本案)0311-87874164~9013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 办公室 0311-87872948 石家庄市新华公安分局 办公室 0311-87016635 石家庄市新华区革新街派出所 0311-87883523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0311-87782024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 0311-87027475 河北省委办公厅 0311-87908800 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 0311-87906684 河北师范大学 党委 0311-86269352 河北师范大学 校长办公室 0311-86269341 河北师范大学 纪检委 0311-86269455 河北师范大学 组织部 0311-86269341 河北师范大学 物理学院 0311-86268312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3/128564.html 2006-05-19: 石家庄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夫妇仍在被迫害 张丽珊、郑洪杰夫妇二人在2005年4月26日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抓,石家庄市革新街派出所对其進行了非法抄家。石家庄大法弟子张丽珊系河北师大物理学院教师。郑洪杰是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事发后一周左右二人就已分别被原单位开除,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长达一年有馀。 二人被抓,双方父母悲痛欲绝,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压力。张丽珊近 80岁的老母亲因女儿身陷囹圄而不堪痛苦在05年7月份病倒,住進了医院。儿子无人照料,有时去姥姥家,有时一人住,吃些方便面、速冻食品,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现在孩子很忧郁,原本少言寡语的现在更少说话了,放学回家就把自己反锁在屋子里。由于两人被单位无理开除,没有了经济收入,两人在看守所的花费及孩子上学、生活等一切费用只能靠亲友接济。 在看守所里,不准学法炼功,逼迫放弃修炼。强迫做奴工,活多任务紧时,每天要干十几个小时,如完不成分派的任务,还得继续干,干不完不让睡觉。每天水煮白菜、咸菜三顿饭不见油腥,时间一长皮肤干裂,营养不良。因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张丽珊曾被施以“上架”重刑(将两根铁管固定在墙上,人的两手腕被铐在上面),还曾被长时间强制带很重的手铐、脚镣,造成浑身疼痛,不能入睡,生活自理都很困难。 郑洪杰在遭受迫害近3个月后,在7月14日被放出。但据说河北省一位高官听报告后很生气,说放出去干甚么?关起来。因此在7月19日郑洪杰放出第5天,正在家与儿子团聚时,不法之徒又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批捕,郑洪杰第二次被抓走。现被非法关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 此案由新华区法院、检察院负责。对其夫妇秘密庭审,已三个多月仍在无结果中被关押。在此期间,二人的亲朋好友一直在找律师为二人申诉。河北省某律师接此案,没几天就又告知说“上面有口信说不能接”。又一名律师说“法律没有规定不能接,但石家庄土规定不能接”。又一人说“我若接了,我们事务所就要受牵连”。而且询问多名律师,被告知“给法轮功只能做有罪辩护,不能做无罪辩护”。可见,对法轮功学员根本无法律可言。“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才是他们真实的“法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9/128244.html 2005-11-03: 大法弟子张丽珊,原是河北师范大学物理教师,其丈夫大法学员郑洪杰原在中共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就职。 2005年4月23日傍晚,二人在河北科技大学西校区发送真像资料时被绑架并关押至今。据悉,二人已分别被原单位除名和开除,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邪恶之徒以在他们家搜出大量“九评”光盘为名,预谋对他们非法判刑。 具体责任部门是: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及下属革新街派出所。 据称,起诉所需证据材料已转交检察院。这起非法迫害案的直接操纵者是省“61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113635.html 2005-05-14: 河北师大物理系教师张丽姗,05年4月22日去机电学院,因发真像资料被抓并被抄家,被抄走电脑等物品。4月28日被单位开除公职,送洗脑班迫害。其爱人郑洪杰(省政府)也一并被抓、被双开。 2005-04-27: 河北石家庄郑洪杰国家某机关工作,前两天,星期六(4月23日)7点左右外出与妻子张丽珊外出发大法资料。11点后,郑洪杰由四个警察带着回家,警察全部是黑色便衣,只有领带上有警察的字样;那警察中有一个人认识郑洪杰。 警察抄家,但是未敢拿钱。郑洪杰、张丽珊家楼底下停着两辆车,一黑一白,看不清车牌号码;然后其家的电脑等各种东西就都被扛走了,基本可以塞满那车子,此后郑洪杰被带走了,去向不明。 石家庄 桥西区(第一看守所)联系资料(区号: 311)2025-05-11: 相关责任单位:
1、石家庄市政法委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普圆街2号,邮编:050000,电话:0311-86686357 书记:郑巍(新任) 2、桥西区政法委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路169号,邮编:050090;电话:0311-66536368 政法委书记 甄剑峰(新任) 3、桥西区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3号,邮编:050090;电话:0311-66603128、0311-87032000 办公室:66603002,值班室:66603123 检察长:谢强 副检察长:张玲 政治部主任:陈宏伟 公诉人:张世尧(负责李莉霞案)电话 17367761591 公诉人:李素娟(负责杜国珍、高瑞琴案) 4、桥西区法院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 邮编:050091 院长:于辉 0311-83818388 副院长:陈立静 0311-83868038 副院长:赵静 审委会专委:王跃斌 0311-83868070 政治部主任:牛海霞 0311-83868069 18630120068 刑一庭庭长:郑丽君(胡跃霞、杜国珍的法官) 0311-83867051 刑庭副庭长:李立新(高瑞琴、马银环的法官) 0311-83867048 刑一庭法官:祁晶晶(李莉霞的法官) 0311-83867095 5、石家庄市公安局 地址:石家庄市普圆街 号 局长 梁昆 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大队(给法院提供迫害大法弟子的伪证据——认定意见) 支队长:容屹 政委 :张军谦 副支队长:武保永 王世伟 常艳红 韩洪兴 栗意 三大队 大队长 杜静波 (在迫害李莉霞的认定意见上签名) 教导员 刘西许 副大队长 侯着荣 郭焕升 王红亮 五大队 大队长 师东明 教导员 王永新 副大队长 张树辉 张康平(在迫害李莉霞的认定意见上签名) 焦瀑 民警 李辉 郑丹 6、桥西区公安分局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93号 邮编:050091 局长 刘力军0311-85188801、18830681217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11)2005-11-03: 具体责任部门是: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及下属革新街派出所。
责任人:郭士贤,手机 13091007159; 翟中旗,小灵通 0311-866099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