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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石家庄 桥西区(第一看守所) >> 郑洪杰, 男

个人情况: 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石家庄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5-04-27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张丽珊(张丽姗,夫郑洪杰) 郑洪杰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7-05-24: 石家庄邪恶欲对张丽珊判刑五年
石家庄大法学员张丽珊已被非法关押二年有馀。最近邪党欲将张丽珊非法判刑五年。

张丽珊系河北师大物理学院教师,其丈夫郑洪杰是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两人在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发放真相资料时被绑架,后均被单位非法开除。

张丽珊一直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张丽珊被强迫做奴工,还曾被施以“上架”重刑(将两根铁管固定在墙上,人的两手腕被铐在上面),被长时间强制戴很重的手铐、脚镣,造成浑身疼痛,不能入睡,生活自理都很困难。

郑洪杰在遭受迫害近三个月后被放出。但五天后再次被非法抓捕。现郑洪杰已办保外候审。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日,邪党新华区法院、检察院对张丽珊、郑洪杰秘密庭审,亲友们多方找律师为二人申诉。河北省某律师说:“上面有口信说不能接”;另一名律师说:“我若接了,我们事务所就要受牵连。”据悉,邪党最近欲将张丽珊非法判刑五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4/155497.html

2006-08-19: 2006年以来石家庄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迫害简述
张丽珊、郑洪杰夫妇
住址 张丽珊系河北师大物理学院教师。郑洪杰是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

简述 张丽珊、郑洪杰夫妇二人在2005年4月26日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抓,石家庄市革新街派出所对其進行了非法抄家。事发后一周左右二人就已分别被原单位除名和开除,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长达一年有馀。因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张丽珊曾被施以“上架”重刑(将两根铁管固定在墙上,人的两手腕被铐在上面),还曾被长时间强制带很重的手铐、脚镣,造成浑身疼痛,不能入睡,生活自理都很困难。郑洪杰在遭受迫害近3个月后,在2005年7月14日被放出。但据说河北省一位高官听报告后很生气,说放出去干甚么?关起来。因此在2005年7月19日郑洪杰放出第5天,正在家与儿子团聚时,不法之徒又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批捕,郑洪杰第二次被抓走。现被非法关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此案由新华区法院、检察院负责。对其夫妇秘密庭审,已三个多月仍在无结果中被关押。(明慧网5月19日消息)据悉,石家庄邪恶已对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夫妇秘密开庭,可能要判三到五年徒刑。希望闻此消息的大法弟子在这没有宣判之机,抓紧时机讲真相,揭露邪恶,同时发出强大的正念,全盘否定、解体旧势力对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的一切安排。(明慧网5月23日消息)

责任人 革新街派出所 新华区法院 检察院

现况 未见被非法判刑消息,请石家庄大法弟子鼎力营救。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19/135812.html

2006-06-03: 2006年1月20日,河北恶人对张丽珊、郑洪杰夫妇進行了非法庭审。庭审时,法庭不允许张丽珊说话,剥夺其申诉的权利;他们的辩护律师刘德玉提出,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物品扣押清单证明,搜查过程的程序违反了恶党自己的《刑事诉讼法》第115条。

1月20日前,新华公安分局在张丽珊未在场的情况下,对其進行了非法抄家。在非法开庭过程中,辩护律师刘德玉提出,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物品扣押清单证明,在搜查过程中的程序违反了恶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5条。同时,张丽珊指出,所搜物品并非是她的(据说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其搜查物品丢失,他们自行收集些东西堆在法庭上)。

郑洪杰在2005年7月14日已被释放,在 7月19日在家时又被抓走。现在郑洪杰的父母悲痛欲绝,哭喊上告无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6/3/129522.html

2006-05-23: 石家庄邪恶欲对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非法判刑
据悉,石家庄邪恶已对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夫妇秘密开庭,可能要判三到五年徒刑。

希望闻此消息的大法弟子在这没有宣判之机,抓紧时机讲真相,揭露邪恶,同时发出强大的正念,全盘否定、解体旧势力对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的一切安排。

有关电话:
石家庄市新华区法院 刑庭电话 0311-87030843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 李检察官(负责本案)0311-87874164~9013
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 办公室 0311-87872948
石家庄市新华公安分局 办公室 0311-87016635
石家庄市新华区革新街派出所 0311-87883523
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 0311-87782024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 0311-87027475
河北省委办公厅 0311-87908800
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 0311-87906684
河北师范大学 党委 0311-86269352
河北师范大学 校长办公室 0311-86269341
河北师范大学 纪检委 0311-86269455
河北师范大学 组织部 0311-86269341
河北师范大学 物理学院 0311-86268312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23/128564.html


2006-05-19: 石家庄大法弟子张丽珊、郑洪杰夫妇仍在被迫害
张丽珊、郑洪杰夫妇二人在2005年4月26日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抓,石家庄市革新街派出所对其進行了非法抄家。石家庄大法弟子张丽珊系河北师大物理学院教师。郑洪杰是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事发后一周左右二人就已分别被原单位开除,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长达一年有馀。

二人被抓,双方父母悲痛欲绝,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压力。张丽珊近 80岁的老母亲因女儿身陷囹圄而不堪痛苦在05年7月份病倒,住進了医院。儿子无人照料,有时去姥姥家,有时一人住,吃些方便面、速冻食品,常常饥一顿,饱一顿。现在孩子很忧郁,原本少言寡语的现在更少说话了,放学回家就把自己反锁在屋子里。由于两人被单位无理开除,没有了经济收入,两人在看守所的花费及孩子上学、生活等一切费用只能靠亲友接济。

在看守所里,不准学法炼功,逼迫放弃修炼。强迫做奴工,活多任务紧时,每天要干十几个小时,如完不成分派的任务,还得继续干,干不完不让睡觉。每天水煮白菜、咸菜三顿饭不见油腥,时间一长皮肤干裂,营养不良。因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张丽珊曾被施以“上架”重刑(将两根铁管固定在墙上,人的两手腕被铐在上面),还曾被长时间强制带很重的手铐、脚镣,造成浑身疼痛,不能入睡,生活自理都很困难。

郑洪杰在遭受迫害近3个月后,在7月14日被放出。但据说河北省一位高官听报告后很生气,说放出去干甚么?关起来。因此在7月19日郑洪杰放出第5天,正在家与儿子团聚时,不法之徒又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直接批捕,郑洪杰第二次被抓走。现被非法关在石家庄第二看守所。

此案由新华区法院、检察院负责。对其夫妇秘密庭审,已三个多月仍在无结果中被关押。在此期间,二人的亲朋好友一直在找律师为二人申诉。河北省某律师接此案,没几天就又告知说“上面有口信说不能接”。又一名律师说“法律没有规定不能接,但石家庄土规定不能接”。又一人说“我若接了,我们事务所就要受牵连”。而且询问多名律师,被告知“给法轮功只能做有罪辩护,不能做无罪辩护”。可见,对法轮功学员根本无法律可言。“政治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才是他们真实的“法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5/19/128244.html

2005-11-03: 大法弟子张丽珊,原是河北师范大学物理教师,其丈夫大法学员郑洪杰原在中共河北省委政策研究室就职。

2005年4月23日傍晚,二人在河北科技大学西校区发送真像资料时被绑架并关押至今。据悉,二人已分别被原单位除名和开除,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邪恶之徒以在他们家搜出大量“九评”光盘为名,预谋对他们非法判刑。

具体责任部门是: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及下属革新街派出所。
据称,起诉所需证据材料已转交检察院。这起非法迫害案的直接操纵者是省“61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3/113635.html

2005-05-14: 河北师大物理系教师张丽姗,05年4月22日去机电学院,因发真像资料被抓并被抄家,被抄走电脑等物品。4月28日被单位开除公职,送洗脑班迫害。其爱人郑洪杰(省政府)也一并被抓、被双开。

2005-04-27: 河北石家庄郑洪杰国家某机关工作,前两天,星期六(4月23日)7点左右外出与妻子张丽珊外出发大法资料。11点后,郑洪杰由四个警察带着回家,警察全部是黑色便衣,只有领带上有警察的字样;那警察中有一个人认识郑洪杰

警察抄家,但是未敢拿钱。郑洪杰、张丽珊家楼底下停着两辆车,一黑一白,看不清车牌号码;然后其家的电脑等各种东西就都被扛走了,基本可以塞满那车子,此后郑洪杰被带走了,去向不明。

石家庄 桥西区(第一看守所)联系资料(区号: 311)

2023-06-18: 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中心: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方北路18号,邮编:050000
主任李昕13931126058、0311-88625818
副主任夏方德0311-88625868
副主任宋志宏0311-88625828
风险防控科:周新运13463866662、0311-88625811(具体办事人员)

石家庄市人社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02号,邮编050011
副局长刘子君18733116699、0311-86687878
养老保险处:
陈波13785105177、0311-86688725
李晓龙13933098307、0311-86688725

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138号百川大厦,邮编050011
综合审判庭:法官胡玫洁0311-66758033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191号,邮编050062
赔偿办:法官魏其仓0311-85187277

石家庄炼油厂第二社区: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石家庄炼油厂石炼第二社区服务中心,邮编050032
主任周红梅13323014515(主管社保)

2023-01-18: 1、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166号,邮编050000
电话:0311-83867041、83867095、83867020
办公室:83867092 值班室:83867000
信访投诉:0311-83867020纪检投诉:0311-83867087

法官:岳红丽; 书记员:刘梓岩
上述为马银环案的责任人
苏常印 司法技术室主任 兼纪检组 副组长 0311- 83867049
纪检组 0311- 83867049 研究室 0311- 83867093
审判管理办公室 0311- 83867015 政治处 0311- 83868069
刑一庭 0311- 83867051 刑二庭 0311- 8386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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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11)

2005-11-03: 具体责任部门是:石家庄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及下属革新街派出所。
责任人:郭士贤,手机 13091007159;
翟中旗,小灵通 0311-8660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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