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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锦州市 >> 李辉, 女, 46
个人情况: 原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3-05-15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11-11: 辽宁锦州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三)
....... 15、李辉 李辉,女,四十六岁,原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 为了证实法轮大法好,让世人明白真相,二零零三年五月份的一天上午李辉与其他法轮功学员沿着锦汤路向锦州太和高中方向边走向世人讲真相、发放真相小册子,过程中被不明真相的人构陷,当他们正在太和高中门前讲真相时,被锦州古塔区派出所恶警绑架,强行将他们连拖带拽塞进警车,带到了古塔区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恶警恐吓她们,要她们放弃对法轮功的信仰,并说如果放弃修炼法轮功,立即放她们回家,但她们没有理会。当天下午,李辉的家人到派出所要人,恶警不但不放人还把李辉强行送往锦州第一看守所,途中她们一路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一直在行为上抗议这种非法迫害,但即便如此,恶警还是强行把李辉绑架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李辉一直以绝食的方式来抵制非法关押,绝食的第三天,恶警恐吓她说再不进食,就强行灌食。警察让李辉背监规,穿监服,但李辉深知自己是法轮功学员,不是犯人,所以没有配合恶警的任何要求。 后来,李辉的家人为她办理了保外就医的手续,离开了那里。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11/辽宁锦州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三)-232300.html 2004-05-19: 2003年10月中旬,马三家教养院進行了继2002年12月集中强制洗脑后对大法弟子新一轮的残酷迫害。 此次迫害邪恶之徒称为“攻坚战”。其中2大队3分队恶警齐福英在犹大们的协助下,对每名坚强不屈的大法学员進行了一番残酷折磨。 犹大林平(大连庄河孔家乡潘西人)每天专门监视大法弟子的言行向齐福英汇报,并积极为齐出谋划策。林平说:“你们不转化,就让你们生不如死,天天折磨你们,叫你们零碎遭罪。”她们是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 大法弟子李辉被强迫6-7天不许睡觉之后,齐福英又找来帮凶苏丽芝、王素云(锦州人)、李秋铃等大打出手,抓着李辉的头往暖气上撞。李辉被打的精神恍惚,夜夜不能入睡,不能吃东西,吃一口吐一口。 2004-04-14: 大法学员李辉被恶警视为严管学员关在“综合楼”(暴力转化的地方),李辉以前曾被强行转化过,但又提出严肃声明,以前写的“三书”作废。在马三家搞的“攻坚战”时,一个星期昼夜不让李辉睡觉,还大打出手,哪个地方是要害部位就专往哪个地方打,从那以后她整宿睡不好觉,夜间经常被恶梦吓醒,脑神经几乎错乱。 2003年5月6日,辽宁省锦州市大法弟子李辉在太和区一中门口讲真相时,被一中门卫老头举报,被西郊派出所抓走,现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一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4/14/72269.html 锦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416)2025-06-12: 1、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0416-2572020 锦州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反邪教支队)支队长:李嵋珊0416-2572155、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2、凌海市公安局 地址:凌海市国庆路8号,邮编:121200 电话:0416-8191023 局长:才俊衡 副局长:吕明轩 凌海市国保大队: 电话:0416-8191070 大队长:张荣辉 13841600555 副大队长:张秀华(女)13704163599 指导员办公室电话:0416-8191067 3、凌海市大凌河派出所 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5号,邮编:121200 电话:0416-8183112/8183110 所长:李滨 17641601742 教导员:周凤新 13840655583 副所长:杜海鹏 凌海大凌河派出所警察:周正18241660654、韩大年17641601758 4、黑山县公安局 地址:辽宁锦州市黑山县黑山镇中山路6号,邮编121400 黑山县公安局局长:秦奇 政委:张宏 副局长:张志、李超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震 13897822227 副大队长:李博 办0416-5512076 黑山公安局督查办:0416-5536966 5、义县公安局 办公室电话:0416-7071178 局长:张柯 副局长:邹家宝(主管迫害法轮功) 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刘海志 13898380181 6、北镇市公安局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西环路,邮编:121300 电话:0416-6634282 北镇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电话:0416-6630215 大队队长:张小民 7、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凌海市商业路56号 邮编:121200 案管办:8107130/8107151 批捕科:8107161 检察官:李峰(负责批捕和审查起诉)0416-8107161、13314160001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