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19: 黑龙江省苇河市恶人恶行
2000年冬季,苇河林业局冲河林场大法弟子郝秀芝、蔡喜军、
马桂菊、吴静依法到北京上访,被非法绑架关押在当地看守所,在关押期间,恶警令刑事犯对大法弟子蔡喜军进行残酷折磨,蔡喜军曾被殴打,被酷刑折磨,开飞机、骑大马、不让大小便,头套塑料袋,将头插入便桶里,将被子抢走,在这种非人的折磨下,蔡喜军绝食抗议,要求无条件释放,遭到野蛮灌食,后被非法劳教。郝秀芝不配合邪恶,炼功被打,家里去要人,邪恶要求交抵押金1万元,必须写保证书才可放人,郝秀芝不答应并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被恶警强行拖到医院灌食,于2001年1月20日被非法劳教,郝秀芝的女儿
马桂菊和同修吴静被强迫写保证书并被勒索1万元才放回家看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97637.html
2025-06-22: 片警:刘家琦:
15765566921范书欣:
13089985028(其余人员详情不知)
2021-08-08: 片警:刘某:
13765566921、王某等。
2017-08-24: 一审前所涉及到的最直接责任人:
尚志市法院董文宽
15146466818尚志市检察院批捕科刘胜彬
13945115123尚志市王某
13836091878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镇政府附近(东南方向359米左右)尚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亚布力中队 邮编:150631
协警:夏文峰、张以鑫、穆志诚、张洪明、张庆山
黑龙江省尚志市西大直街252号附近尚志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150600
检察员:张宜军
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大街3号尚志人民法院 邮编:150600
一审(应该是刑一庭)
审判长:董纹宽,代理审判员:崔明杰,人民陪审员:李海玉,书记员:李月
二审(也应该是刑一庭)
审判长:赵路,审判员:宣剑、张晓梅,书记员;孙䶮。
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镇兴业村 邮编:150631
村民:张希军
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镇民主村 邮编:150631
村委主任:徐玉君,村民:曾庆民
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镇光辉村 邮编:150631
村民:冷传和,村委会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李树林
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镇新华村 邮编:150631
村民:刘长新,村党支部书记:吕成德
黑龙江省尚志市亮河镇平安村 邮编:150633
村委会主任:彭春梅,党支部书记:孙建玉
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镇亚布力林业局 邮编:150631
亚布力林业局加油站加油员:尹金海
黑龙江省苇河林业局知情人士
事件相关责任人:
省劳教局
0451─82725638(办),局长
0451─82724371,
戒毒所:总机
0451─82412884,办公室
0451─82424098,
0451─82412172,
0451─82424012,
管理科:
0451─82447047,
0451─82415994,
苇河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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