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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 于洪区 沈阳监狱城 省第一监狱(原大北一监狱,大北监狱,沈阳第一监狱,男) >> 刘殿元, 男, 87

刘殿元
刘殿元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小城子乡肖杖子村
个人近况: 2024年2月10日 迫害致死 (null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5-03-08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5041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赵丽娟 赵龙
夫妻/父母: 刘殿元 刘玉芳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2-28:79岁被枉判11年半 刘殿元被迫害致死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法轮功学员刘殿元,因坚持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二零一六年在79岁高龄时被朝阳市建平县法院女法官李岩非法判刑十一年半。他没能熬到90岁出狱的那一天,于二零二四年大年初一在沈阳第一监狱被迫害致死,终年87岁。

据悉,刘殿元老人在去世前已被迫害致残、不能自理一年之久,但是,沈阳监狱拒绝让老人出狱就医,终将老人迫害致死。目前老人的遗体被停放在沈阳殡仪馆。

刘殿元出生于一九三八年。他年轻时很能干、聪明,当过干部、教师,后来又自学中医,在村里诊所当大夫,还带过徒弟。一九八五年,他开始承包工程、搞建筑,有了钱,出了名,然而过度的劳累使刘殿元的身体越来越坏,患上坐骨神经痛、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肝炎、神经衰弱等疾病。

一九九五年,刘殿元开始修炼法轮功,他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好人,很快一身的疾病不翼而飞,从此他真正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

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刘殿元坚持真、善、忍信仰,遭到残酷迫害,多次被绑架、关押,被非法劳教、判刑。

刘殿元老人遭中共迫害经历简述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天,刘殿元和姐姐被闯入家中的小城子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刘殿元绝食抵制迫害,约七天后被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小城子派出所警察再次闯入刘殿元家里,以怕刘殿元上北京为由,将他绑架、非法拘留六十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六十五岁的刘殿元被内蒙古宁城县公安局局长刘兴理、凌源市国保大队队长付艳玲、小城子派出所所长刘俊臣等人绑架,后来他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第四监狱,刘殿元被迫做奴工每天达十几个小时,并曾被狱警劫持到监狱精神病院关押十个月,每天被逼迫吃大剂量的不明药物,吃了三百多天。七年后出狱时,刘殿元被迫害得骨瘦如柴,直不起腰来,咳脓、咯血,虚弱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出狱回家后,刘殿元坚持学法、炼功,两个月后恢复健康,又能干农活了。大法又一次救了刘殿元的命。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凌源市国保大队队长陈志伙同兴源派出所警察闯入刘殿元家中,再次绑架刘殿元,由于体检不合格,刘殿元得以取保候审。后凌源法院对刘殿元非法判刑四年半。法院去抓人时,73岁的刘殿元被迫离家漂泊,从此他再也没能回家。家里的房子塌陷了,院子变成了树林,家里的土地荒芜,一百多棵果树无人采摘。而刘殿元老人却因为年纪大了无处打工,导致居无定所,生活非常困苦。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点多钟,刘殿元在凌源市铁西一街的妹妹家被闯入的建平县国保队长姜杰等七、八个警察绑架,并被劫持到建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建平县国保大队遂对他进行司法迫害,编造谎言称抓捕他的地点是在建平县一个装满书和资料的房子里。

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建平县法院对刘殿元老人进行非法庭审。被绑架前身体健壮、思维敏捷的老人,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记忆力减退。之后,以李岩为首的法庭对刘殿元老人非法判刑十一年半的重刑,欲将他囚禁到90岁。

尽管近79岁的刘殿元老人身体极度衰弱,不符合任何收监条件,他还是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被法院非法送到辽宁沈阳第一监狱迫害。

二零二二年中秋节,监狱狱警打电话给家属,让给老人买尿不湿。原来86岁的刘殿元已被迫害致卧床不起。家属几次申请保外就医,但因家中已经被迫害至一贫如洗,没有钱做体检鉴定,监狱拒绝让老人保外就医。

二零二四年正月初二,刘殿元家属接到沈阳第一监狱电话,称刘殿元老人于二零二四年大年初一(二月十日)二十三点去世。

刘殿元老人去世了。这里还要记录下他的一段感人经历:二零一五年七月,流离失所中的刘殿元出了车祸,电动车被撞碎了,左腿小腿处骨折,腰部受伤,锁骨有裂痕,脊椎也受了伤。赶到的120医生和交警都说撞人的车主至少得赔偿刘殿元医药费等三十万元。当时的刘殿元因长期受迫害,无处打工,家里已经一贫如洗,如果得到这笔钱,能解决许多生活困难。但是刘殿元想到自己是一个修炼人,应该按照师父的要求、按照大法的标准去做,他不需要住医院,也不能讹人钱财,当即要求回家,表示自己出现一切后果与车主无关。车主感激的说:我真是碰到好人了,要不就真得倾家荡产了。那时的刘殿元已经78岁了,一般这么大岁数的人骨折是很难治愈的,可是刘殿元没有吃药、没有打针,每天坚持学法炼功,短短一个月就神奇的痊愈了,又能骑车了。

刘殿元的经历,再一次证实了法轮大法的神圣、美好,而他的去世也再次揭露了中共邪恶至极的本质以及追随参与迫害者们的残忍。

刘殿元老人及其家人遭迫害详情请参看明慧网报道《79岁老人被非法判刑11年半》《辽宁凌源市四口之家的遭遇》《丈夫被迫害成瘫痪 辽宁凌源市妇女控告三名施害者》《辽宁刘玉芳救夫遭迫害 被无良警察构陷到检察院》)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2/28/79岁被枉判11年半-刘殿元被迫害致死-473694.html

2023-09-03: 辽宁凌源市刘玉芳被诱捕 亲戚发出求助信
辽宁省凌源市小城子乡肖杖子村67岁的朴实农妇刘玉芳,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带上七、八份材料到凌源天元宾馆去见“省巡视组姓李的”反映情况,被非法扣押。现在得知,这是凌源国保大队警察冒充“辽宁省巡视组”,以给其解决家庭困难为由诱骗绑架。下面是亲戚发出的求助信:

各位领导:你们好!

我是辽宁省凌源市小城子乡肖东组村民刘玉芳的亲戚。二零二三年五月份,刘玉芳给辽宁省巡视组递交了《控告状》,凌源市国保大队大队长杨海超等人打击报复,八月二十四日,诱骗刘玉芳至凌源天元宾馆,实施绑架,现刘玉芳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看守所,失去了人身自由。我不得已把她家的悲惨遭遇反映给你们,求得上级领导的帮助,事实经过如下:

刘玉芳67岁,因年龄大找工作困难,她给一个小脑萎缩的痴呆人做保姆,挣得糊口钱。她的丈夫刘殿元现年86岁,被关押在沈阳第一监狱。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监狱打来电话,通知家属刘殿元小脑萎缩,已经卧床,不能自理,要求家属交5、6千元钱做鉴定费用,办保外就医。今年七月份,刘玉芳去监狱看望刘殿元刘殿元已经不认识她了。

这对夫妻是后组合的家庭。原来两人都患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病,一九九五年开始炼法轮功,身体顽固病痛消失了。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下令开始迫害法轮功开始,她两人都遭受残酷的迫害,被拘留所、劳教所、监狱多次关押,非人折磨,二十多年来,大多时间过着逃亡、流浪、居无定所的生活。原有三间房屋,因年久失修已荒废。家中无任何经济来源。

为了能尽早把丈夫接回家,刘玉芳只能向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求助,但都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她只好走控告程序,控告当年枉判她丈夫的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法院法官李岩(女)和建平县国保大队警察姜杰、张立慧。请求无罪释放其丈夫刘殿元,依法对刘殿元做出国家赔偿。

因为刘殿元被冤判,整个过程均属于违法。一是程序违法: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点多钟,姜杰等七、八个人私闯民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将刘殿元连拖带拽绑架上车。24小时内,没有通知家属,家属去国保大队询问,不予任何答复。二是事实违法,二零一五年七月下旬,夫妻俩遭遇严重车祸,身体受伤,卧床多日。三个多月后,在亲戚家疗养期间,被警察绑架,可是,警察捏造罪名时,写成在一个装有书和资料的房子里抓的,蓄意编造证据。三是庭审违法,开庭前夕,不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刘殿元自己写好的辩护词没有带在身上。家中无钱请律师辩护,刘玉芳要辩护,但不让进现场,因为她的身份证被官方非法没收了。更滑稽可笑的是,法庭故意停电,在一片黑暗中,没有出示证据,没有证人证言,没有当场录像的情况下,安个罪名,草草收场。四是下达判决方式违法,法院只给家属下达口头通知的判决时,告诉家属已经过了上诉期,蓄意制造不准上诉的事实。至今,刘殿元已经在狱中服冤刑7年多了,法院仍然不送达判决书。家属只知刘殿元(那一年他79岁高龄)被判了11年半。刘殿元被判刑整个过程实属构陷。

从以上法官与国保人员互相勾结,违法违规判案中,不难看出,如果刘殿元真的犯罪,为什么要步步暗箱操作,不公之于众呢?只能说明,当事法官、警察为了完成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任务,升官发财,泯灭良心判案。现在刘玉芳要控告他们,他们就以给刘玉芳解决困难为诱饵,冒充辽宁省巡视组人员在凌源天元宾馆办公,诱骗她入陷阱,将她投入看守所,达到他们打击报复的目的。

由于刘玉芳被绑架,她丈夫的保外就医只能搁浅。试问:凌源国保大队的警察们,对于这个86岁的瘫痪在监狱的老人,你们绑架唯一能照看他的人,你们怎么忍心下的了手?这个家庭的悲惨现状令人泪目、怜悯同情,难道你们真的那么冷血?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不会作出这种丧尽天良之事。然而,你们知道三尺头上有神灵,人在做天在看。善恶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这是宇宙的法则,无论权贵还是草民,谁都在其中。

刘玉芳在上访信中写道:法轮功是佛家修炼大法,真、善、忍是普世价值,做好人没有错。大法是来救人的,天灾人祸频发是淘汰中共坏人来的。实际上,正象刘玉芳写的那样,周永康、薄熙来等等高官们,因跟随江泽民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们,地位那么显赫、那么嚣张,都没有逃脱可悲的下场。相信他们的人生轨迹对你们一定会有正面启发作用。

刘玉芳夫妇是民间的修佛之人,不图权不图利,只想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她能危害到谁呢?一个耄耋老人、一个古稀老人,能危害到当权者吗?她最近写的上访信、控告状,也无非是求得一处栖身之地,把她丈夫接回来伺候,连安度晚年都谈不上,只是为了生存而已。

坚守信仰是他们刚直不阿的可贵品质,理应得到尊重。《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天理昭昭,公道自在人心。真心希望能看到此信的领导们,面对她家的惨状心生怜悯之情,在职权范围内,能伸出您的贵手,帮一帮这个家庭吧,给他们一个公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3/辽宁凌源市刘玉芳被诱捕-亲戚发出求助信-464873.html

-12-26: 丈夫被迫害成瘫痪 辽宁凌源市妇女控告三名施害者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点多钟,刘殿元在妹妹家(凌源市铁西一街),当时刘殿元的三外甥女和她的女儿在场,建平县国保队长姜杰带领七、八个人私闯民宅,没有出示任何手续,把刘殿元绑架,刘殿元的外甥女上前质问为什么抓人,被他们一下甩开,当时心脏病就发作了。他们把刘殿元绑架后,二十四小时内没有通知家属。家属经多方打听,得知刘被绑架到建平县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刘殿元在建平法院被非法开庭,刘殿元见到我就哭着说:“警察造假,明明是在凌源亲属家抓的我,可因为没有抓我的证据非得说是在建平一个装满书和资料的房子里抓的……”

刘殿元怕开庭时自己记不住,事先就写好了辩护词,可法院没有告诉他开庭时间,直到他被看守所提出来才知道是当天开庭,辩护词他都没有带出来。一个七十九岁老人满腹的委屈无法表达。

被控告人李岩未依法向刘殿元送达开庭传票。刘殿元被建平县法院法官李岩一审非法判刑十一年半。所谓的“罪名”是起诉江泽民和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刘殿元当庭表示无论啥结果都要上诉,我们跟法官李岩阐明无论什么结果要上诉,并索要判决书,李岩不给,我们两次追问是否下判决了,李岩都说没下,我们天天盯着问,都说没下判决,第三次再问的时候,李岩告诉我上诉期已经过了,上不了诉了。更不可思议的是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书。

刘殿元一个健康的人,由于建平法院法官李岩(女)、建平县国保大队姜杰、张立慧;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栽赃陷害、绑架罪等导致刘殿元身陷冤狱,在二零二二年中秋节,监狱狱警打电话,让我们给买尿不湿。我们才得知八十六岁的刘殿元已经卧床。在九月二十五日晚上狱警又打来电话,说如果家属愿意接收刘殿元回家,带五、六千元钱检查身体做个鉴定,监狱申请办保外就医。我们再次给狱方打电话,狱警说:“申请已经递上了,就等着批下来。”可我们就连这五、六千的做鉴定的钱都拿不出来。

我好端端的一个家庭就这样支离破碎了,我家的房子上长满了杂草和小榆树,屋内已出现多处塌陷,不能住了,我今年也六十六岁了,也无处打工,家里没有任何经济来源,我现今的一切苦难都是建平县法官李岩、建平县国保姜杰、张立慧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导致的。

一、《刑法》第三百条不适用于刘殿元;这一罪名包括两部份,一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二是“破坏法律实施”。该罪的成立,必须同时构成这两个方面。中国没有任何法律将法轮功定为×教,同时也从来没有谁指出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联合推出【公通字[2000]39号文件】中14个邪教组织没有法轮功。

三、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国家出版总署第50号令文件中废止了对法轮功出版物的禁令。既然法轮功不是邪教,也找不到任何一条法律依据证明究竟法轮功学员破坏了哪一条法律的实施。这就证明法轮功是合法的。

无论在刘殿元家中搜出多少法轮功宣传品都不构成犯罪。不管制作、发放宣传品也好、劝三退也好,所有这些做法无非是围绕“坚守信仰”和“讲清真相”,没有任何违法性,更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根据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刑法》第3条)。此处所指法律,是指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包括法院或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及通知、决定等红头文件,更不包括某个报纸的某篇文章及个人讲话。因此,法院、检察院等所有认定法轮功为邪教组织,应当予以定罪处罚的说教,均违反罪行法定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第399条、第243条、第251条之规定,被告人,构成滥用职权罪、李岩等人徇私枉法罪、诬告陷害罪、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刑事责任。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26/丈夫被迫害成瘫痪-辽宁凌源市妇女控告三名施害者-453572.html

2019-06-20:  辽宁省第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
……
刘殿元:八十二岁高龄,和老残队监区十几名法轮功学员一起,非法关押在老残队监区。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20/辽宁省第一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388960.html

2017-05-26:辽宁凌源市四口之家的遭遇
走进辽宁省凌源市小城子乡肖杖子村,就会看到一处破败的门房,房顶上长满了杂草和小榆树,屋内已出现多处塌陷,推开锈迹斑驳的铁门,在吱吱扭扭的开门声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小树林:院子里长满了一人多高的杂草和杂七杂八的比碗口还粗的榆树。

透过杂草和小树可以看到三间破败的主房,一口水井及散放的被野草和土半埋的小驴车等农具,整个院落显得分外的凄凉和萧瑟。这一切一切仿佛在向我们控诉着这个四口之家的悲惨遭遇。

家中的男主人公叫刘殿元,1938年出生,今年80岁,从1999年9月到现在,经历了七年冤狱、四年半的流离失所,2015年11月再次被绑架,在79岁的高龄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半,目前在冤狱中遭受着迫害,还有十年多的监狱生活等待着这个历经沧桑的老人。女主人也被非法劳教三年,又被非法判刑四年……

一、得法修炼疾病消失

刘殿元年轻时很能干,人也聪明,当过干部、教师,后来又自学中医,在大队的诊所当大夫,还带过徒弟。1985年开始承包工程、搞建筑,钱有了,名出了。然而过度的劳累使刘殿元的身体越来越坏,患上坐骨神经痛、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肝炎、神经衰弱等疾病。

他本身当过医生,又找沈阳第四医院的专家治疗,但都不见好转。后来,刘殿元的妻子和他离婚了,钱没了,家散了,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刘殿元心灰意冷,最后满脑子仇恨,满肚子怨气。1994年夏刘殿元和离异的带着两个孩子的刘玉芳结了婚。

1995年,刘殿元接触到了法轮功,《转法轮》这本书打开了刘殿元淤积多年的心结,人为什么得病?造成人不幸的根源是什么?当人的目的是什么?什么是佛法,什么是修炼?书中用最浅白的语言讲出了最高深的法理。刘殿元感到所有的人生困惑一下全都解开了,他决心按照真、善、忍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做好人,扭转为私为己的观念,遇到矛盾找自己的过错,处处为别人着想,把多年的怨恨之心放下了,名利看淡了,就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一切都顺其自然。

随着修炼,心性标准的不断提高,加上每天炼功,刘殿元一身的慢性病都好了,真正体会到了“无病一身轻”的滋味。亲朋好友看到他身心的巨大变化,无不赞叹法轮功的神奇功效。追名逐利了半辈子的刘殿元,此刻才真正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

二、邪恶的打压、残酷的迫害

1999年7月,中共打压法轮功的运动开始了,到处是抹黑法轮功的宣传,到处在抓人。常言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法轮功给了刘殿元第二次生命,师父没要过他一分钱。做人得讲良心,到什么时候也不能说违心的话。因为不说假话,不放弃炼功,刘殿元遭到了残酷的迫害。

1999年9月,刘殿元和姐姐正在家里看书,小城子派出所警察非法闯入家中,没有任何理由就抓走了刘殿元和年迈的姐姐,后刘殿元绝食才被放回家。

2000年6月14日,小城子派出所警察再次闯入刘殿元家里,只因为害怕刘殿元上北京,就将他抓走,非法拘留60天。

2001年7月31日,刘殿元被内蒙古宁城县公安局局长刘兴理伙同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付艳玲和小城子派出所所长刘俊臣绑架。刘殿元被挟持到内蒙古宁城县公安局,当时有个宁城县国保警察对刘殿元说:“你是辽宁人,如果掏个七千八千的,我们就可以把你放了。”刘殿元说:“我家里没有钱。”

过了几天,警察又问:“你还炼吗?”刘殿元说:“炼。”警察说:“你要是不炼了,写‘三书’就可以放你回家。如果还继续炼就判刑。”刘殿元最终没有妥协,被冤判七年,后关押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第四监狱,那一年他65岁。

在监狱里,每天超负荷的干十几个小时的活,没有任何报酬。有一次,刘殿元因为和别人说话,被教导员常海义发现,当时打了他六个嘴巴子,并把刘殿元送到监狱的精神病院小号里关押了十个月。刘殿元没有精神病,却被逼迫每天吃不明药物,十多样药,每次一小把,一天吃两次,吃了三百多天。在小号里,逼着刘殿元看犯人上大挂,就是把人绑在死人床上成大字形,一绑就是十几天、二十几天,被绑的人全身都硌破了,无法上厕所,屋里充满了屎尿的恶臭味。

这七年间,刘殿元遭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等到刘殿元被释放时,家属把人接出来一看,根本认不出原来的模样,刘殿元被迫害的骨瘦如柴已不能直起腰来,虚弱的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不住的咳嗽,吐出的是脓,后来开始咳血,一家人抱在一起痛哭。

回到家后,刘殿元坚持学法、炼功,很快从监狱迫害的阴影里走出来,身体也越来越好,两个月后,恢复正常,又能干农活了,大法又一次救了刘殿元的命。

2010年10月12日,凌源市国保大队队长陈志伙同兴源派出所又一次闯入家中绑架了刘殿元,由于身体检查不合格,被非法绑架12个小时后取保候审,后被凌源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半,法院去抓人时刘殿元走脱。

刘殿元(73岁)被迫流离失所,从此再也没能回家,家里的房子塌陷了,院子变成了树林,家里的土地荒芜,一百多棵果树无人采摘。而刘殿元老人却因为年纪大了无处打工,导致居无定所,生活非常困苦。

三、遭遇车祸,神奇康复

刘殿元虽然无辜遭受五次绑架,七年冤狱,四年半的流离失所,但他没有怨恨任何人,依然严格按大法真、善、忍做个好人。

2015年7月,刘殿元出了车祸,电动车被撞碎了,左腿小腿处骨折、腰部受伤,不能翻身,锁骨有裂痕,脊椎也受了伤。赶到的120医生和交警都说撞人的车主至少得赔偿刘殿元医药费等30万元。

当时的刘殿元因长期受迫害,家里已经一贫如洗,如果得到这笔钱,能解决许多生活困难。但是刘殿元没有要车主的赔偿,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中有这么一段:“司机是开快车了,可是他能是有意去撞人吗?他不是无意的吗?可我们现在的人就是这样的,要不讹他点钱,这看热闹的人心里都不平。”刘殿元想到自己是一个修炼人,应该按照师父的要求,按照大法的标准去做,既不需要住医院,也不能讹人钱财,当即要求回家,出现一切后果与车主无关。车主感激的说,我真是碰到好人了,要不就真得倾家荡产了。

那时的刘殿元已经78岁了,大家都清楚,这么大岁数的人骨折是很难治愈的,可是刘殿元没有吃药、没有打针,每天坚持学法炼功,短短一个月就神奇的痊愈了,又能骑车了。

四、79岁被冤判11年半

不幸的事又发生了,灾难再次降临在70多岁的老人身上。2015年11月9日,在凌源亲属家里吃饭的刘殿元被建平县公安局伙同凌源市警察绑架,公安机关没有告诉家属刘殿元因何被抓捕,家属也没有收到拘留证和逮捕证,甚至家属都不知道刘殿元被绑去了哪里,后经多方打听才打听到被建平县公安局绑架到建平县看守所。

2016年4月7日,春寒料峭。一个头发花白,骨瘦如柴戴着手铐的耄耋老人由警察架着、蹒跚着走入辽宁省建平法院。他就是不幸再遭魔难的刘殿元。在建平县法院法庭上,刘殿元见到家人就哭着说:“警察造假,明明是在凌源亲属家抓的他,可因为没有抓他的证据非得说是在建平一个装满书和资料的房子里抓的……”

身体健壮、思维敏捷的老人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记忆力减退,说了前句忘了后句。老人怕开庭时自己记不住,事先就写好了辩护词,可法院没有告诉他开庭时间,直到被提出来才知道是当天开庭,辩护词没有带出来。

刘殿元被建平县法院法官李岩一审判刑11年半,所谓的“罪名”是起诉江泽民和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老人当庭明确表示无论啥结果都要上诉,但家人无钱请律师,后来在法院和看守所的恐吓欺骗下错过了上诉期。近80岁的老人在身体极度衰弱,不符合任何收监条件的情况下,还是被送到辽宁沈阳第一监狱非法关押。

不可思议的是直到现在家属也没有收到法院的判决书。2017年年初,家人去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探视刘殿元。现年80岁的老人身体非常衰弱,已经瘦得皮包骨,是被犯人用手推车推出来和女儿见面的。

五、女主人的遭遇

家中的女主人公叫刘玉芳,今年61岁,是一位普通的农村家庭妇女,出生在那个动乱的年代。从小就多种严重疾病缠身,如气管炎,肺炎、神经衰弱,失眠,因为肺老不好,最后找到了一个专治结核的老中医诊断为肺结核、骨结核。在那个年代,医学还没那么发达,结核病是不能根治的,只能靠药物维持。因为治病花钱,使得原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吃不象吃,穿不象穿,在学校也特别受气,同学们经常嘲笑她,使她从小心灵上就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因为家庭困难,念到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

为了生活,刘玉芳十四岁就到小队干活,挣工分,当时年龄小不知轻重,没日没夜的拼命干活,所以身体也是越来越不好。二十四岁那年,在砖厂打工上夜班,土塌方了,把左腿砸的多处骨折,因为是工伤,也没给大夫送红包,所以没治好,留下了后遗症,在家里待了四年,走路还是一瘸一拐的。但是刘玉芳很要强,不甘心命运安排,要与命运抗衡,于是学裁剪自己养活自己。

刘玉芳直到28岁那年才结婚,生了两个孩子。在女儿四岁、儿子二岁时,丈夫有了外遇后办理了离婚手续。辛辛苦苦新盖的四间平顶房和所有财物都给了丈夫。此后刘玉芳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孤苦无依的生活,吃不上,穿不上,学费交不起,左邻右舍的嘲笑、被社会上的人歧视,就这样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了四年,农活都是父母和妹妹帮着干。

可是更不幸的遭遇又来了,父母在九三年先后离世,二妹又被丈夫打死,三妹也因此事承受不了打击,疯了。突如其来的变故对于本来就困难重重的刘玉芳无疑是雪上加霜,在当时所处的境遇,无论是心灵上还是身体或生活上,都不是一般人能想象或承受的,如果不是看到两个尚小的孩子无人照顾,很多时候都想到了死,现在每每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亲人的离世,丈夫的背叛,生活的困苦,再加上两个孩子的负担,导致她心理极其的扭曲,她的精神崩溃了,经常去大树林子和没人的地方嚎啕大哭,哭诉老天爷的不公,仇恨、报复心理极其强烈,天天想着怎样害死那些伤害过她的人,下药毒死抛弃她的丈夫、支持丈夫离婚的大伯哥、不给二妹买棺材的婆家人,欺负嘲笑娘仨的亲亲友友……

1994年中旬,经人介绍刘玉芳与当地小城子乡的刘殿元结婚组建了新家。1995年夏天,经亲属介绍喜得大法,看见《转法轮》就感觉特别亲切、爱不释手。

得法初期,因为书念的少,不识字,丈夫就帮着识字,天天学,一年多的时间,把大法所有的书籍都认了下来。身体所有的疾病都不翼而飞了,精神也好了,怨恨的心也去除了。

2000年6月30日,刘玉芳因为不写不上北京上访的保证,被小城子派出所刘俊臣带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四十五天。

2001年7月31日,又被辽宁省凌源市国保大队队长付艳玲和小城子派出所所长刘俊臣绑架。当时刘玉芳不走,几个警察就强行把她抬上警车。这时刘殿元三儿媳站在警车前挡住警车不让把刘玉芳带走,所长刘俊臣下车拽开了刘殿元的三儿媳,开车就跑了。

刘玉芳被绑架到拘留所,过两天,派出所警察把她提到拘留所办公室,有一便衣警察说,不怕你不说,打不死你。又过两天被小城子派出所警察提出来送到凌源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付艳玲办公室,付艳玲和三四个警察讯问资料是哪来的,她说从大门口捡到的,不知道谁放的。中午也没吃饭,警察就问她想绝食呀,她回答说嗓子疼吃不下,警察说,你们炼功人不是没有病吗?她说,“你抓我不就是不让我炼吗,你让炼我马上就好”。随后他们就反复地问她资料是哪来的,还拿出电棍恐吓她。

刘玉芳回忆起当时的绑架、非法提审情节还记忆犹新:

到了晚上半夜他们轮班看着我,我也没吃饭,从早上一直站到半夜,当时太疲劳了我已经站不住了就找个凳子坐下来,这时指导员张树连不让坐,当我站起来时我的鼻子哗的一下流了不少血,他问我你平时有这病吗?我说,疲劳就流血。于是他让我坐下了,我太困了想睡觉,一闭眼警察就不让我睡。第二天又让我站着,我实在站不住了,又坐在凳子上了,警察还是不让坐,我于是只好坐在地上。这时另一科长进来了问我为啥坐在地上,我说他们不让坐,这位科长说坐在凳子上吧。只坐了一会功夫,又让我站起来了。这时已是第二天下午了,付艳玲说,别人都把你咬出来了,你不说也不行。我说,谁说的你找谁去,谁睡觉也不看着大门,我在大街拽过来一个人说是他的也不行呀,到了四点多快下班的时间了,最后还是逼问我,我说,你把我脑袋砸了也就这些了,就是不知道谁放门口的。说完这话不到五分钟,他们就把我送到拘留所。这时我已两天一宿没吃饭没睡觉了。

2001年10月1日,我就开始绝食,绝食第八天被警察注意到了。从绝食那天起我就开始给各个部门写信,我绝食的目的就是要求无罪释放我,并把警察抄走的大法书还给我,因为大法救了我的命,我当时写了有六、七封信,后来没有信纸,我就用卫生纸写。等绝食到第八天我已拿不动笔了,话也说不出来了,动弹的力气也没有了,最后连想的力气都没有了。

拘留所所长孙连生发现后,问我为啥绝食,我已没力气回答了。第九天我被送到凌源市中医院做身体检查,在门诊时有一男士问我咋的了,我心想我得能说话呀,这时就能说出来话了,我说,我因学法轮功被非法抓到拘留所,两个多月了,现在正在收秋,我家的两个孩子没人管,我绝食抗议。那个男人说,现在这个共产党呀,共产党!

等做完心电图检查,大夫对拘留所的人说,现在让她跑她也跑不了了。那时已经在凌源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三个月了,因绝食身体虚弱被放回家。

在家三个月后,再次被小城子派出所绑架。

六、在马三家遭迫害

2002年1月,快过年了刘玉芳在家里正淘米,准备压面蒸过年吃的豆包,被小城子派出所三名警察诱骗到凌源拘留所,然后非法劳教三年、送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她的女儿,女儿被非法拘留十多天后放回家。

十四岁的儿子,在凌源市读中学,放寒假回到家,回家一看一个人也没有,冷房冷屋空荡荡的,才知道妈妈和姐姐被抓了,可想而知一个14岁的孩子当时那种无依无靠的绝望心情是多么的无助,凄凉。

在马三家劳教所里的日子更让她痛心,刘玉芳女士诉述说:

到马三家劳教所,第一天就被10多个人强制转化,她们排成三个班,轮番上阵,都说不用学不用炼了的鬼话,到晚上她们要换班,然后我说:你们不学不炼了,说到高层次了,那不用睡觉也行了,可是我不行,我没修好呢,我还得学还得炼,困了还得睡觉,你要是不让我睡觉的话,咱们一个人一个人的靠,你们也别好几个人靠我一个人,然后她们就说,那你也睡觉吧。

接下来的迫害就始终没有停止过,在我们一个宿舍里有个女同修姓杨,以前是理发的,有一次她两天没回宿舍了,第三天回来时,我都睡着了,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早晨我看到她,发现她的腿、胳膊、手腕全都肿了,她说是被犯人吊起来了,吊了太长时间。说这话时她掉泪了,她说:“刘姨,我都承受不了了,都想死了。”听了这话,我的心揪起来的疼,我的心都碎了,这个女孩,才三十多岁,还没有成家呢,我把她当作自己的亲女儿一样,真心疼啊。过了两天,来了三、四个犹大(专门做转化的)晚上把我叫到大厅,对我说,不怕你不转化,把你吊起来,随后她们就想动手,我一下子就急了,大声的喊:“我比你们谁做的都好,看你们谁敢吊,看你们谁敢来,谁来?”他们一看我这架势,谁也不敢上前了。

刘玉芳在马三家被迫害的几次吐血,有出气没进气,喂水都咽不下去,叫名也不会答应。警察和狱医却叫她自费去外面的医院就医,可这时的卡里只剩下八角钱了,也就没有去医院,就这点钱还是16岁的女儿靠摊煎饼卖的钱呀。

2004年7月9日,在儿女的日思夜盼中,刘玉芳终于回到了家,但公安机关写的释放时间却是2004年6月24日。劳教所又非法多关押了半个月。

七、漫漫八百里的探夫路

2004年8月5日,刚回到家里还不到一个月的刘玉芳想去赤峰监狱看望刘殿元,因家境贫寒没有路费,就决定自己骑自行车去,邻居都劝她不让她去,路程太远,一个女人自己上路也太不安全了。可刘玉芳深知丈夫在监狱的艰难,三年未见非常牵挂,就自带着气管子,拿着干粮、水和仅有的十元钱骑自行车上路了。骑行十五个小时后才到赤峰,期间路过十三道大梁,四百多里的路程,到了之后狱警还是以不是接见日为由不让见,苦苦哀求未果,只好流着泪带着满身的疲惫和对丈夫无限的牵挂再骑车往家返。

那是往返二十六道大梁,八百多里的路程啊!这个年近半百的妇人顶着八月初的烈日,在酷暑下骑行,饿了就边骑车边嚼干粮,渴了就胡乱的喝口水,不敢有片刻的休息!怕天黑的时候赶到荒郊野外,怕一旦休息就再也起不来。有多少次体力不支到了极限时都是咬着牙挺过来的!到了赤峰时头发和全身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了,汗水顺着被晒得通红的脸往下淌。从自行车上下来,腿几乎不会走路了。

漫漫八百里的探夫路啊!不知道这位善良的妇人流了多少的汗水,流了多少心酸的眼泪!可警察的一句“不让见”就让她所有的辛苦和满心的希望付之东流。当地旅店的老板听说后同情她,本是十元的住宿费只收了六元,可她在卫生间的地上看到有五元钱,却告诉老板去捡,老板感叹不已。

二十多天后,刘玉芳手中没有钱,为了去看丈夫,她到山上采了几十斤山枣,跑到二十多里外的城里去卖,一共卖了六、七元钱(山枣二角钱一斤),带着这些钱,第二次骑自行车去了监狱看刘殿元。当刘殿元知道妻子是骑自行车来看他的时候,大声痛哭。同时,妻子也给了在狱中遭受迫害的他坚定了活下去的动力。

八、警察枉法,善良的好人再次遭受迫害

2010年10月12号,刘玉芳早上听见有人敲门,一开门突然闯入很多警察,在未出示任何搜查证和逮捕证的情况下非法把刘玉芳绑架到看守所。刘玉芳女士诉述说:

凌源检察院官员最后一次提审是一位男士和两位女士,我说我没有罪,修真、善、忍,对社会、国家、个人,都是百利无一害的,我不回答他们的提问,那位男士说:如果你不说,就抓你儿子。公安检察院刑讯逼供,在逼迫我好几天不睡觉的情况下加上威胁、恐吓的手段,得到我违心的假口供,法院则以莫须有的罪名冤判我4年。

在2011年的1月份,我看到了判决书,我的精神上,心理上和身体上一下子承受不了了,而且起诉书上写的与事实严重不符啊!2001年7月31日开始,我被非法劳教三年,可是判决书上却写着:我从2001年10月份制作什么宣传品。

在法院开庭时,因为没钱请律师,是我儿子和女儿给做的辩护,可是在我儿子当庭问我在看守所有没有公安机关对你刑讯逼供,或者做不符合法律的事时,我只说在提审时有骂我,但是没敢说出检察院一男士恐吓威胁,要抓我儿子的事。就这最主要的事我没说,事后我很后悔,长期的抑郁下,加上多次的被恐吓、威胁造成我严重心脏病发作,心绞痛症状,我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在2010年过年的那天晚上,差点就没有命了。在年夜晚上的12点多钟,看守所的干警把我从宿舍里抬上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在看守所的日子我天天被心绞痛折磨的死去活来,医生不断送药,吃了也不管事,血压高,大夫都不敢让我知道,跟别人说高的不可想象。天天好一阵儿,赖一阵儿的,心口一疼,后背穿着前心疼,左胳膊没有劲,肚子胀,痛起来,在屋里来回走着哭,17、8个人在一个屋里,别人在两边坐着,我来回走疼得直哭,别人都说脸都不是正色,可怕。当时在极其痛苦的时候,家人又不在跟前,就是想吃一碗苞米面粥,都是办不到的事,在那煎熬的日子真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

2011年的6月份时,判决执行下来了,看守所才让我和孩子见了一面。我才把我的病情状况,严重的心绞痛,上医院的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和孩子说了。孩子着急了,一次又一次的找看守所要求释放母亲,或者要求给治病,后来我听说孩子还被看守所所长兰桂林给打了。我儿子三岁时, 父母就离婚了,就失去了父爱,那样大的创伤,在幼小的孩子心灵里的痛是无法抹掉的。两个孩子是看到妈妈学大法身心受益,身体很多病通过学习大法后才变好了,才敢为妈妈说句公道话,才敢为蒙冤的妈妈去做无罪辩护,就这样小的孩子,试问兰桂林所长,身为公职人员,你怎么下的去手呢?!

2011年6月13日看守所干警带我去医院检查身体,因长时间的心绞痛,身体极度虚弱,大夫说:这种情况得住院,干警对大夫说不能住院,大夫说那你们得签字。干警怕承担责任不敢签,让我自己签字,回到看守所时,给兰桂林所长看了我的诊断。第二日起早,看守所匆忙的把我送沈阳女子监狱,干警在路上时还对我说:到沈阳监狱时,你要说你没有病,欺骗监狱大夫说身体挺好的,在看守所什么病都没有,没有病……

2011年6月14日到监狱,到了监狱才是噩梦的开始,警察直接我把交给两个犯人、一个诈骗犯、一个12年重刑犯“看管”。那两个犯人,天天让我看污蔑大法师父、污蔑大法的书和光盘、电视,逼迫写转化的五书、一个字不准差的交给两个犯人。我所有的卷宗、判决书、家庭住址、电话号等都归这两个犯人管,这两个犯人拿着我的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对我说:“在这里怎么转化你我说了算,你不转化就打你,打死也白打,你要是敢不听话,乱说,你家我都能找到,出去就整死你。”警察做白脸,犯人做黑脸。警察表面说:“转化不转化是自由,没人强迫,没人强行”。可是说完就走了,随后这两个犯人逼迫我罚站、5天5夜不让睡觉、打骂、坐小板凳、强迫看污蔑师父、污蔑大法的光盘。其中一个犯人叫孟宪秋,重型诈骗犯,她穿个很硬的旅游鞋,使劲的往我肚子上乱踢,拳打脚踢,往我胸脯子、脸上打,边打边骂,污辱我,说非常非常难听的话。

当时我身体还很虚弱,肚子胀,腿肿,脚肿。在那一瞬间,我明白了,以前有很多大法弟子,都是这样被打死的,犯人都明说,打死白打死,没人管,告不出去。我的心一震,我做好人,没有错,她们是罪犯,我坚决不能让罪犯打死我,我要用法律保护自己,我要正当防卫,制止了犯人的行恶,犯人不再打我了。随后这两个犯人,白天黑夜轮班看着我,不让坐,面向墙罚站,到最后,我的肚子胀挺大,她两轮班上厕所,不让我去,不让洗漱,白天不让睡觉,打扫十多个监舍卫生,还得罚站,罚坐小板凳,到晚上还是面墙罚站,特别到了半夜12点以后,让我站着睡觉。到第三四天时,我心都累的糊涂了,实在承受不住了,暂时违心答应转化。就这样过两天,小队长领我到狱里验收时,我还是证实大法好,把小队长气坏了,科长也气得够呛,她们说,这等于是到领导面前给她们两个嘴巴子回来了。

后来听犯人说:这些都是狱警让干的,她们没有选择,因为这里太苦了,为了减刑早点回家,所以狱警让怎么干,她们就得怎么干,把你给转化了还得领导验收,她们不露面,验收时,小队长跟着,你千万别说是犯人做的转化,得说假话,说小队长、科长怎么怎么有耐心、有爱心、关心、感化的,是自愿发自内心的转化,还得说这么感谢,那么感谢的话,这样犯人才能多记功、记分,狱警才能多得奖励。

在2011年9月份,监狱开减刑大会,辽宁省很多公安厅领导干部,在台上讲话说:祖国没有忘记你们,上级的领导没有忘记你们,盼望你们回来,这话是面向四五千人说的,说的我心都凉透了,我想我什么时候能面对面向你们说说在监狱里的真实情况呢?象孟宪秋这样的人,欺上瞒下,充当打手,可笑的是这样的人减刑分最高,那时我下决心,我一定要活着出去,然后去揭开这里真实的情况。

又过了几天,小队长又把我送到孟宪秋跟前,接着迫害,强行转化,这次比上次还严重,罚站五天五夜不让睡觉,迫害持续了50多天。有一次,省公安厅来了两个警官,一男一女,他们问我是哪里人,我说凌源人,问我是不是五次拘留,我说两次拘留,第一次45天,在2000年6月30日,第二次是70天,在2011年7月31日,那个女警官跟男警官说其实这拘留都是违法的。

2013年,我有一次听广播播放在监狱有不服判的人,可以申诉,写成材料委托家人申诉,我听到之后,开始写申诉,写诉状,交给干警一份,让她们上交,正好家人来接见,把事交代给我两个儿女。我上超市买东西时,有钱不舍得买吃的,就买笔,信纸,可是监区狱警不讲理,把我的笔纸全部没收了,不让我写。我去找监区长要笔,信纸,她问干啥,我说写诉状,她说没人受理,又说委托你女儿,把你女儿也抓进来,说完就走了。回到监舍后,我给小队长、监区长各写一封信,说作为监狱长、说那样的恶语扎我的心,但是我还是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对于恶、用善来解决,完全为她人的角度、她的名利考虑。我向科长说:“那天你通过200多人场合说出让我难以承受的话,我完全可以反驳,做让你下不来台的事,但是我没有那么做,我考虑你这么大年龄了,多年的努力,提升到监区长的位置不容易,在监区这么多人,什么调皮的人都有,人人都怕您,我如果不给你面子,让你下不来台,那样很多人会解恨,对你以后管理也有一定影响,因为学法轮功,让我明白,别人怎么伤我的心,但我不能同样对待别人,师父告诉我做事要为别人着想,在什么环境下都要做个好人”。监区长看完信后对犯人说,这监区炼法轮功不管,只要好好干活就行了。

九、十六岁女孩撑起了家庭的脊梁

2002年1月,刘玉芳女儿和刘玉芳一起被小城子派出所三名警察抓到拘留所,害怕女儿因为父母被迫害去上访,所以女儿也被拘留了十多天才放回家,母亲被送到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三年。

女儿今年33岁,当年母亲被绑架时,仅仅十六岁,正是花一般的年龄,许多孩子还依偎在父母的怀里撒娇,可这十六岁的女孩却辍学撑起了不该撑起的这个家的重担。

父母被绑架,家里两个年幼的孩子失去了生活来源。十六岁的女孩被迫辍学,为养活自己和弟弟。村里的人经常看到这样一幕:

女孩每天凌晨三点起来,点着微弱的蜡烛(因大人不在家,房子也没人给接电)在冰冷的门房里摊煎饼,前身烟熏火燎,汗水从下颚滴答,身后刺骨寒风,棉衣披挂着白霜。不管严寒酷暑骑着自行车跑到二十多里外的集市去卖。经常再骑车到三十多里的凌源把钱给弟弟送去,供弟弟念书糊口;女孩还象成年人一样扶犁杖种地、耪地、收秋、赶小车,农活一样不落儿。

寒来暑往,春去秋来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三年。三年时间,没有路费,也没大人带着去,所以两个孩子一直没有去看望过妈妈,但女孩不但养活了自己和弟弟,还给妈妈存了六百元钱。

在大人都不在家,弟弟在上学的情况下,对于一个16的小女孩自己在家三年来的困难种种,期间的艰难、困苦和所受的委屈几天几夜也说不完,用一句话说就是泪洒过往吧!

十、希望你选择善良,我依旧愿意原谅

刘玉芳的儿子,在14岁时父母就同时被迫害,家里就剩他和16岁的姐姐相依为命,瘦小的身体也承受了很多不应该是这个年龄应该承受的苦难。下面是儿子的诉述:

2001年才14岁,那天父母正在地里干活,突然来了很多警察连拖带拽把父母强行都抓走了,当时我都吓傻了,哭着告诉警察不要抓我妈妈,可是没有人理我。父母被强行带走后,家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看着家里被翻得一片狼藉,一时竟傻傻的呆住不知道该干什么。

有好心的邻居告诉我们姐俩,你们赶快去派出所好好求求所长,让所长给家里留一个大人吧,不然你们吃什么啊?剩下两个孩子,一个还得上学,家里庄稼谁种?你们怎么生活啊?姐姐听了赶紧骑着自行车带着弟弟赶了4公里的路来到派出所,派出所所长根本不见,于是找了个警察求他把妈妈放回来,家里好有个做饭的,不至于饿着。结果警察说,你们吃上吃不上我们不管,要不你就把你家的书啥的告诉我们是谁的,都谁上你家去了,你说出来,说了就放你妈。我心里想:本来我家的东西都是私人物品,没有违法的东西,就是一些书啊,资料啊,这些并没有犯法,怎么能以这个抓人呢?况且谁家都有亲人,也有孩子,说谁谁就会被抓走,我知道这个痛苦,我怎么能为了自己去做伤害别人的事情呢,所以,我跟警察说,没有人来我家,那东西是门口捡的,不知道谁放的。在派出所里短暂的看了妈妈一眼,妈妈被用手铐铐住双手,头发凌乱,面容憔悴,看到这样子,瞬间眼泪夺眶而出,哭喊着叫着妈妈,随后警察就往外撵我,无奈,姐姐只好骑着自行车带着我哭着往家走,好几里的路,眼泪也流了好几里。

中午没吃饭,到了晚上,每天热闹的一家四口人,突然出现了一种可怕的空旷、宁静,每天四双碗筷,现在只剩了两双,姐弟俩互相看了看,谁也没有说话,因为不知道哪句话就触动了那颗敏感的神经,眼泪会不由自主的流出来。

过了几天,突然大队书记找上门来,先是客气几句,问问谁做饭呢?家里谁帮忙照顾呢?后来才话入正题,原来是派出所找我想从我这里了解情况,这时我才明白了我刚开始的疑问,为什么现在大队书记才来找我?这么多天为什么没人管我吃没吃上饭?派出所为什么找我?原来啊,人家关心的根本不是我的生活问题,吃不吃上饭大队书记和派出所也根本不管,他们只是看我年纪小,想从我这里套出他们想要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证据。看穿了之后,我也没有去指责他,认为他也是受人指使,也不容易,就客气的跟他去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果然警察提都没提这些日子我们在吃什么,就说你想你母亲回家吗,你把你家都去啥人了,东西是谁的说出来就放了你妈妈,我说我真不知道,也没人来我家,我问警察我妈妈啥时候能回来,警察说没啥事,过几天就回来了,下午姐姐到家听说我在派出所,就骑着自行车又把我接回去了。

在家里,等来等去的,等来的却是父亲被判7年冤狱,母亲被非法劳教三年的消息,因为没有钱,也没有大人领着,三年来一次都没有看过母亲,也没有听见过母亲的声音,只知道母亲在很远的地方。有一次,实在是思母心切,于是攒了点钱,心里想着这次一定要去沈阳看母亲,哪怕是找不到路,一点点问,我姐俩也要去看一次,想起来很是激动,因为已经两年没看到过母亲了,可是跟别的大人商量的时候,遭到一致的反对,理由就是我们没有出过门,根本找不到,还太危险,钱不够了,或者走丢了等等,没办法只好含泪打消了这个想了很久的念头。

2010年,我母亲再次被非法抓捕,这一次我写了很多材料去公安局,国保、检察院、法院为母亲申冤,期间遭受过很多冷漠,白眼,谩骂甚至是殴打,但是我认为我母亲没有错,为了母亲申冤,受再多的委屈都是值得的。

2010年夏,我母亲被非法关押在朝阳西大营子看守所,去了很多次都没有让见,这一次因为判决下来了,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看守所见到了很久未见到的母亲,听母亲说她犯了心绞痛的毛病,疼起来满地打滚。我听了心里很难受,那天接见完天都快黑了,我们离家还有好几百里地的路程,正好又下起了大雨,等了一会雨小点了,我们姐俩互相搀扶着往山下走(因为看守所在山上),因为担心母亲的身体,我们怀着沉重的心情在泥泞的路上艰难的走着,不时有接送警察下班的大客从身边经过,满车的警察看到我们的路走的这么艰难,也不知道他们能不能体会到我们此刻的心情呢,我们的心情比这泥泞的路更要崎岖,难走啊。

第二天,由于担心母亲,我们又一次来到看守所,找到所长兰桂林,想让他带我母亲去看病,或者释放我母亲,我们自己带着母亲去看病,结果所长当时就急了,说了很多难听的话,并把我推出门外,让我滚,我不走,他又叫来三四个人把我往楼下拖,拽着我的头发往墙上撞,虽然被别人拉开了,但是也掉了很多头发,他们一直把我推到大门口外,扔到地上,后来我报警求助,警察来了之后也就到看守所问了一些情况,对我做了笔录后也不了了之了。

那时的心情也气愤到了极点,经常脑子里冒出一些不好的念头,想着报复警察,或者报复那些给我们痛苦的人,后来想到我们的母亲要求我做好人,早就告诉我们按照真善忍去做,有些事该做,而有些事不该做,渐渐的才打消了这个不好的念头。

其实这些遭遇也只是说出来一点点而已,受过太多的委屈和不公太多太多了,即使遭遇这么多磨难,他们的孩子最后还是说了这段话:“我曾听过这样一句话: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我知道警察也有很多好人,很多事情他们也是迫不得已的。虽然我们遭受了这么多痛苦和迫害,但是我希望警察都选择善良,我依旧愿意原谅。”

这就是一个因不放弃信仰,被残酷迫害的真实故事,在中国大陆仅仅是冰山一角,更惨无人道的、罄竹难书的迫害案例还在发生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26/辽宁凌源市四口之家的遭遇-348729.html

2016-07-19: 辽宁省建平县谢建平遭非法判刑七年
王志国、刘殿元被劫持入狱

辽宁省建平县法轮功学员谢建平约于七月十二日被建平县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另外,凌源市法轮功学员刘殿元、建平县法轮功学员王志国在遭建平县法院非法判刑后,于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被劫持到锦州监狱。

建平县法轮功学员谢建平,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在家中被建平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张立慧和铁南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遭建平县法院非法庭审,近日被判刑七年。谢建平当即要求见自己的辩护律师,要求上诉。家属认为判这么重,法院也太黑了。法官李岩称:没办法,我们说了不算。

凌源市法轮功学员刘殿元,现年七十九岁,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被凌源市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建平县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七日遭建平县法院非法庭审,后被法官李岩非法判刑十一年半。建平县法院不给其家属判决书,直到执行才通知家属,致使错过上诉期。

建平县法轮功学员王志国,下肢有残疾,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被建平县红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建平县看守所;约于二零一六年四月遭建平县法院非法庭审,后被判刑四年。建平县法院不给其家属判决书,看守所不让家属见王志国,致使上诉期被耽误。

刘殿元、王志国冬季在建平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期间,均遭到剥光衣服、浇二十盆冷水的非人虐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7/19/辽宁省建平县谢建平遭非法判刑七年-331558.html

2016-05-31: 朝阳市20位诉江公民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五年五月开始,根据当局新出台的“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规定,被迫害十六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依法向最高检察院和法院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

但在过去七个月中,辽宁省朝阳市至少二十名法轮功学员因为依法控诉江泽民(诉江)被非法判刑,刑期最长十二年,至今仍有五十多人面临非法庭审,仍被朝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目前,朝阳市市区、周边县市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如下:

朝阳市:姜伟被枉判重刑十二年,李国俊十一年,吴金萍七年,宋志富六年,景菲一年、勒索二千元,任曼一年,赵红军四年,已送往监狱;

朝阳县:王国军被非法判五年。

建平县:尹秀芝被非法判七年、勒索二万元,林江梅七年、罚金二万元,陈素英九年,王志国(小儿麻痹,坐轮椅的残疾人)四年,沙锦堂(七十多岁)十年。

北票市:周瑞学被非法判六年半,刘淑花五年,王庆五年,王玉华五年,张海丰三年,杨庆花三缓四、李志宏三年缓四年。

凌源市:七十九岁的刘殿元被非法判十一年。

另有,徐秀华、霍会贤、孙连成、张为民被判三年缓四年,杨泽梅、霍会贤六个月,赵洪学、刘亚萍三年缓四年,吕新二年缓三年,黄丽新等十多人非法判缓释,回家。

在朝阳市政法委书记刘朝震、610头目盖永武和双塔区政法委书记王辰相互勾结下,有的释放回家的法轮功学员被敲诈巨额钱财,多则二十多万,少则七、八万元不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31/朝阳市20位诉江公民被非法判刑-329455.html

2016-04-21: 辽宁省凌源市法轮大法弟子刘殿元面临非法庭审
辽宁省建平县法院于2016年4月7日上午10点,对凌源市法轮大法弟子七旬老人刘殿元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4/21/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26879.html

2016-02-11: 修大法做好人 79岁刘殿元再遭中共迫害
刘殿元,男,七十九岁,辽宁省凌源市小城子乡肖杖子村村民,因为炼法轮功,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中午被朝阳市市委书记、公安局局长李超指使的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到建平县看守所至今。

一、修大法,身心受益

刘殿元于一九九九五年年中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之前,身体罹患多种疾病,整天愁眉紧锁,仅医药费一项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当时他患有坐骨神经痛、胃病、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肝炎、胆囊炎、神经衰弱等。曾去沈阳四家医院走访专家,求医问诊,医药费花了不少,可效果并不明显。修炼法轮功后,折磨他的多种疾病获得痊愈。不但病痛消失了,而且走路生风,干起脏活、累活来也不比小伙子差。平时用真、善、忍的原则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找自己,看看自己哪里做错了,做事先考虑别人,替他人着想,整天乐呵呵的。邻里和睦,家庭融洽,生活有了奔头,整天有使不完的劲儿。知道他的人都说:“刘殿元简直换了一个人!”

二、二次被非法判刑,多次遭非法拘禁、抄家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以江泽民为首的中共邪党,对做好人的法轮功群体进行了全面的打压迫害。一时间,神州大地黑云翻滚,血雨腥风。可以说,这场对亿万法轮功学员系统的灭绝性迫害,罪恶滔天,罄竹难书,刘殿元就是其中受害者之一。

一九九九年九月,凌源市小城子派出所的警察非法闯入刘殿元家中,对刘殿元和其五姐实施了绑架,并抄走了大法书籍,同时还对他们实施了非法拘留,由于他们绝食抗议,才在七天后将他们释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十四日中午,有五名法轮功学员到刘殿元家串门。小城子派出所警察私闯民宅,没有逮捕证,绑架他们八个人,其中包括刘殿元妻子和女儿赵丽娟。他的妻子和女儿被非法拘禁二十多个小时回家;刘殿元和另一人被非法拘留两个月(六月十四日至八月十四日),另四个人各被勒索罚款五百元回家。期间,刘殿元的身份证也被警察用欺骗的手法骗走。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宁城公安局伙同凌源公安局小城子派出所,私自闯入刘家,在没有任何搜查证、逮捕证的情况下,只因刘殿元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就绑架他到宁城看守所,非法判刑七年;绑架其妻子到凌源拘留所,非法劳教三年,劫持在马三家教养院。并抄走大量法轮功书籍。

刘殿元在赤峰四监狱老病残监区,被非法逼迫劳动,临出监的十个月,他被强行非法关进精神病院严管室,非法剥夺通电话、通信、接见、强迫吃不明药物。到二零零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放回家时,刘殿元已被迫害折磨的骨瘦如柴,大量吐脓,吐痰,复发严重时,大量吐脓血。

回家他通过学大法、炼功,两个多月恢复了正常健康,什么活都能干了,是大法师父挽救了他的生命。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刘殿元一家在凌源凌北庙西一队租房住。小城子派出所伙同凌北兴源派出所多名警察非法闯入其家中,什么搜查证、逮捕证、一概没有,绑架刘殿元和妻子及儿子赵龙。赵龙刚刚从凌钢下零点班,就被绑架到派出所,被公安局逼问口供十三个多小时才被放回家。

那一次,刘殿元的妻子被非法判刑四年,投入沈阳女子监狱迫害。刘殿元因身体有病,得以取保回家。

随后,他们又以刘殿元的病情较轻为理由,对其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得到消息后,刘殿元被迫离家出走,流离失所。当时刘已是七十四岁的老人,手里没钱,打工又没人要,孤苦伶仃的四处流浪。

在二零一三年三月份时,刘殿元出了一场车祸,他自己一个人在医院好几天不省人事,还赔偿别人八千元钱。也是在那一次,他又被非法抄家,家中被洗劫一空。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刘殿元再一次被绑架并被非法关押在建平县看守所,现仍在被关押迫害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11/修大法做好人-79岁刘殿元再遭中共迫害-323974.html

2015-12-13: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六名法轮功学员仍被非法关押
2015年11月9日,朝阳市公安局及“610”伙同凌源市国保大队等,对法轮功学员采取电话监听、跟踪、蹲坑等非法手段绑架当地法轮功学员,其中有诉江法轮功学员。现今还有六名同修仍被非法关押迫害。刘殿元被关押在建平看守所;齐晓燕、郜玉娟被关押在朝阳看守所;张庆泰、毛永春、马岩华被关押在凌源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构陷案已到检察院,郜玉娟案宗已退回,毛永春家属将聘请正义律师。其他几名法轮功学员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3/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20409.html

2015-11-21: 屡遭迫害控告江泽民 辽宁凌源市程光辉又被劫持
11月9日至今,凌源市多名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迫害后,又被绑架,已知的有:刘殿元被非法关押在建平县看守所;张庆泰、刘信、程光辉被非法关押在凌源市拘留所;刘桂兰、王姓女学员被非法关押在朝阳市拘留所。被绑架的还有马岩华、齐小燕、毛永春夫妇、刘姓女学员等。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1/屡遭迫害控告江泽民-辽宁凌源市程光辉又被劫持-319432.html

2015-11-11: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多位法轮功学员遭绑架
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法轮功学员张庆泰、裴素芹、刘信、王凤英、刘殿元、郜玉娟、齐小燕遭绑架,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1/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8986.html#151110234614-68

2010-10-16: 辽宁凌源三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补充
10月12日上午,小城子派出所伙同国保大队,非法闯入在凌北庙西租房住的刘玉芳家(户口都是小城子镇),发现法轮功的资料,又叫来当地派出所----工业园区派出所绑架刘殿元、刘玉芳夫妻二人到国保大队,孩子赵龙下夜班后,也被带走。在没有任何家人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抢走了两台电脑,三台打印机、一台刻录机、几箱纸、裁纸刀等等许多私人物品,而找来庙西村长充当见证人。

当天晚上,刘玉芳被送往朝阳市公安局看守所,意欲起诉;70多岁的刘殿元被送到凌源看守所,由于年老体弱不接收,被以“取保候审”让其回家;让赵龙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16/231086.html

2010-10-14: 辽宁凌源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
10月12日上午10点30分,辽宁凌源法轮功学员刘殿元、刘玉芳、赵龙遭小城子派出所、凌北新工业园区派出所、公安局合谋非法抄家、绑架,并私人物品打印机、电脑等。

12日晚,刘殿元、刘玉芳、赵龙被非法关押在公安局,遭受人身迫害。赵龙12日晚回来(其他详情待查)。

法轮功学员郭凤占现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14/231013.html#10101401546-33

2001-08-11: 辽宁凌源、内蒙宁城恶警又犯下新罪
2001年8月10日,凌源市公安局恶警付延龄、小城子乡派出所恶警张树联与宁城县公安局恶警将小城子乡散发大法资料的大法弟子刘殿元(音)等人抓走,并对其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并非法搜查了刘殿元家。恶警还狠毒地对刘说:"我们已跟踪你们两个多月了!……"

沈阳 于洪区 沈阳监狱城 省第一监狱(原大北一监狱,大北监狱,沈阳第一监狱,男) 联系资料(区号: )

2024-01-28:
朝阳市向阳分局
朝阳市向阳分局联系电话0421-39019580421-3901000
局长:于忠军 13591890099;办0421-3814549
副局长昌劲 :13591866799
大队长郑鑫:18204213579
大队长华正伟18424017345

史鑫
参与人电话:15541679448
参与迫害电话:15142293293
宋某
办公室电话0421—3909112
辅警:邵小松:15524913132
李婷婷:15042184258

朝阳市向阳分局联合派出所骚扰电话:1504288606518742163243

朝阳市向阳分局西大营子派出所电话:0421—2914600(人员有变动)
西大营子派出所人员电话
所长
指导员吴志伟:13050947000
副所长李本军:13614215995
警察白晓辉:1834215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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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国民:13942186000
孙德旭:18542171766
辛方景:13516018818
姚明印:13904919005
辅警延明亮:15754232543
王晋:151042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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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分局胡晓川

2023-10-29:沈阳第一监狱二监区狱警电话:15698818825

2022-11-17: 沈阳第一监狱 地址及相关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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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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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源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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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李永春6989104、6811118、15698760005(负责马岩华案卷人之一)
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卓群6989166、6822006、15698760062(负责马岩华案卷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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