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安徽 >> 合肥市 >> 黎梅(黎玫), 女, 50
个人情况: 合肥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安徽合肥 有关恶人: 合肥市610、蜀山区610、合肥中院一干邪恶之徒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5-03-08
交叉列在: 安徽 > 合肥 安徽省女子劳教所(合肥市女教所)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4-07-18: 案例4:女法官黎梅,十二年来除了冤狱还是冤狱
黎梅女士,50多岁,曾是合肥中级法院一级法官,她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正直廉洁,秉公执法,是同事公认的好人。在单位是办案能手,深受访民爱戴,被誉为“黎青天”。黎梅女士于2013年9月结束冤狱走出黑牢。12年中,这位杰出的女性连续被中共劫持到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监狱关押迫害,除了冤狱她还是冤狱。 2001年7月11日,黎梅在自家楼下被蜀山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后被劫持到安徽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三年三月又被强行劫持至洗脑班,直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 2008年6月12日,同样的迫害再次发生。这一天,合肥市“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政法委、公安局出动几十人,闯入黎梅位于中级法院宿舍的家中,将她绑架、劫持到安徽省南湖劳教所农场非法劳教一年。 非法劳教期满后,因黎梅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2009年7月26日,“六一零”下令将她直接从劳教所劫持到合肥市翡翠园宾馆的洗脑班。洗脑迫害无法转变她坚定的正信,恶人又把黎梅转至合肥市清风苑宾馆洗脑班、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2009年12月8日,合肥市“610”与瑶海区公检法相互勾结,对黎梅进行非法庭审。家人请的正义律师为黎梅做了无罪辩护,严正指出此案违法,如:开庭前未通知当事人;还未立案警察就对黎梅非法抄家;庭辩过程中不许控辩双方共同的证人出庭作证,等等。然而,法院对法律置若罔闻,第2天即对黎梅非法宣判5年徒刑。2010年2月23日,黎梅被关押到安徽宿州第三女子监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7/18/合肥十五年迫害综述(三)-294825.html 2013-08-24: 安徽省合肥市黎梅将于2013年9月1日从监狱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8/23/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78544.html 2013-06-02:从黑牢到黑牢 女法官冤狱何时见天 安徽合肥中级法院一级法官黎梅女士,从二零零八年起,连续被中共劫持到劳教所、洗脑班、看守所、监狱关押迫害,至今未迈出黑牢一天,唯一的原因就是:她拒绝放弃法轮大法“真善忍”信仰。 从去年五月就不断传出消息:黎梅因在第三女子监狱遭到残酷折磨,出现进食困难,无法排便,腹部出现肿块并有腹水等严重病症。但狱方以她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为由,不让办理保外就医,而无人性的狱警还每天逼她罚站。目前黎梅身体遭受到极大的摧残,令亲友们极为担心。 十二年前曾被非法劳教、洗脑迫害 黎梅女士,五十多岁,曾是合肥中级法院一级法官,她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人,正直廉洁,秉公执法,是同事公认的好人。在单位是办案能手,深受访民爱戴,被誉为“黎青天”。 然而因为黎梅修炼法轮功,屡遭中共迫害。二零零一年七月十一日,黎梅在自家楼下被蜀山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到看守所,后被劫持到安徽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三年三月又被强行劫持至洗脑班,直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 在长达四年非法关押期间,黎梅在中共邪党的谎言欺骗下被所谓的“转化”,并一度配合恶人“转化”曾经一起修炼的同修。而这些被中共所谓“转化”的学员出狱后,面对的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被剥夺工作,生活无着落,这令黎梅逐渐看清了中共对她和这些学员的迫害实质,同时也看清了中共的邪恶本质,她对自己由于一时糊涂被所谓的“转化”后悔不已,醒悟到“真、善、忍”的珍贵。二零零八年一月,黎梅在明慧网发表严正声明,她又从新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五年前同样的迫害再次发生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同样的迫害再次发生。这一天,合肥市“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政法委、公安局出动几十人,闯入黎梅位于中级法院宿舍的家中,将她绑架、劫持到安徽省南湖劳教所农场非法劳教一年。 非法劳教期满后,因黎梅拒绝放弃“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六一零”下令将她直接从劳教所劫持到合肥市翡翠园宾馆的洗脑班。洗脑迫害无法转变她坚定的正信,恶人又连续把黎梅转至合肥市清风苑宾馆洗脑班、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六一零”绞尽脑汁“转化”她 自黎梅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被绑架后,省市区的几级政法委、“六一零”人员一直在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妄图让黎梅背弃“真、善、忍”大法,曾集体找她“谈话”进行威胁,说只要她表个态不炼,就可以回家,就可以上班工作;不表态就要打击、开除、逮捕、判重刑。黎梅表示:我要家庭,我要工作,我爱生活,我信仰法轮大法的“真、善、忍”,这有什么不好,这有什么不对呢?! 合肥市“六一零”人员看到用非法劳教、剥夺自由的强制方式无法改变她的信仰,还变换花招,提出给她二十四小时考虑,在他们写好的保证书上签字,他们承诺如签字后就放她回家,否则就开除公职、判刑。黎梅拒绝妥协。 最后,合肥市“六一零”指使公安局对黎梅进行逮捕、检察院进行非法起诉。据了解,对黎梅的所谓起诉书完全是捏造事实、强加罪名,竟不敢提及黎梅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一事。 同时,法院刁难家属请律师,说什么如请律师要上报司法局同意,要经局长批准签字。而被法院指定的律师,不但不打算为黎梅作无罪辩护,而且不做任何调查取证,不与当事人作任何沟通,并在开庭前三天才将开庭之事通知黎梅,还帮“六一零”传达“指令”,说只要黎梅“转变态度”就立即停止司法程序、恢复工作。 被非法判刑 从黑牢到黑牢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合肥市“六一零”与瑶海区公检法相互勾结,对黎梅进行非法庭审。家人请的正义律师为黎梅做了无罪辩护,严正指出此案违法,如:开庭前未通知当事人;还未立案警察就对黎梅非法抄家;庭辩过程中不许控辩双方共同的证人出庭作证,等等。然而,法院对法律置若罔闻,第二天即对黎梅非法宣判五年徒刑。 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黎梅被劫持到安徽宿州第三女子监狱继续迫害。 从二零一二年五月起,陆续有消息传出,黎梅被狱方摧残的身体出现严重问题,但当地“六一零”、公检法机构依旧不肯放弃对她的迫害,不许她保外就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6/2/从黑牢到黑牢-女法官冤狱何时见天-274796.html 2013-04-12:一级法官黎梅被迫害致腹水 进食困难 黎梅,女,五十多岁,合肥市中级法院一级法官。在安徽宿州第三女子监狱遭到残酷折磨,现被迫害致进食困难,无法排便,腹部出现肿块,并腹水。这样,她还每天被逼罚站,身体遭受到极大的摧残,极度虚弱。 黎梅作为一名法官,刚正不阿、为民做主、惩恶扬善,具有一副侠义心肠,在单位里是同事公认的好人,被访民誉为“黎青天”。她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修心向善,悲天悯人,经常救济帮助困厄之人。二零零八年有一天在黎梅下班途中,一乞讨的中年男子病倒在路边、奄奄一息,艰难的向行人祈求帮助,然而来来往往的路人却对此视而不见,置之不理。见此情景,善良的黎梅噙着泪水将乞丐搀扶起,打的将他带到家中,让他洗净污秽的身体,还请来医生给他打针开药。在黎梅的精心照料下,乞丐很快康复了。离开黎梅的家时,乞丐痛哭流涕,对着黎梅一遍又一遍的说: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 然而她却因为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合肥市“610”(中共专事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机构)、政法委、公安局等几十人闯入她位于中级法院宿舍的家中将她绑架,劫持到安徽省南湖劳教所农场非法劳教一年。冤狱期满后,因她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又被绑架至合肥市翡翠园宾馆洗脑班迫害,仍改变不了她的正信,恶人又将其转至合肥市清风苑宾馆洗脑班、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合肥市“六一零”与瑶海区公检法院相互勾结,对黎梅非法庭审,第二天即非法宣判五年徒刑。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日被劫持到安徽宿州第三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4/12/三位女性精英-狱中遭非人摧残-271973.html 2012-05-26: 安徽合肥法轮功学员黎梅被迫害腹部出现肿块、并腹水 合肥法轮功学员黎梅在安徽宿州女子监狱子监狱遭受残酷迫害,进食困难,无法排便,身体极度虚弱;腹部出现肿块、并腹水。因不“转化”,至今仍不让办理保外就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6/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58097.html 2011-10-24: 法轮功学员吴晓华、朱维英等在安徽宿州第三女子监狱受迫害 安徽宿州第三女子监狱,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据从刚出狱的知情人透露,安徽合肥法轮功学员朱维英,现被迫害的不能行走;安徽合肥法轮功学员吴晓华,现被迫害的不能行走,大小便失禁;安徽合肥法轮功学员黎梅被迫害不给洗澡,每天罚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24/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248249.html#111023231737- 2011-07-20: 神州浩劫(五):六位法官的遭遇 .... 黎梅,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一级法官,正直廉洁,秉公执法,在单位是办案能手,深受访民爱戴,被誉为“黎青天”。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于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被合肥市“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等几十人闯入家中绑架,非法劳教一年;随后又被绑架至合肥市翡翠园宾馆洗脑班迫害,仍改变不了她的正信,中共恶人将其先后转至合肥市清风苑宾馆洗脑班、合肥市第二看守所,后判刑五年,于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三关入安徽省宿州女子监狱。 .... 五、修善爱民的合肥女法官黎梅屡遭迫害 黎梅原来是安徽省合肥中级法院一级法官,正直廉洁,在单位是办案能手,深受访民爱戴,被誉为“黎青天”。作为一名法官,她刚正不阿、为民做主、惩恶扬善,具有一副侠义心肠,在单位里是同事公认的好人。 她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修心向善,经常救济帮助困厄之人。二零零八年有一天在黎梅下班途中,一中年乞丐病倒在路边、奄奄一息,艰难的向行人祈求帮助,然而来来往往的路人却对此视而不见,置之不理。见此情景,善良的黎梅不禁悲从心来,将乞丐搀扶起,并且打的将他带到自己的家里,帮他洗净污秽的身体,还请来医生给他打针开药。在黎梅的精心照料下,乞丐很快康复了。于是黎梅给110打电话让他们按规定把乞丐送到收容所,可110的警察却不理不睬,黎梅说:我以一名法官的名义请你们来,否则告你们渎职罪。110这才开车把那个乞丐送到收容所,离开黎梅的家时,乞丐痛哭流涕,对着黎梅一遍又一遍的说: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 可就是这样一位朴实善良的女法官,却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于二零零一年在自己家楼下被蜀山公安分局绑架到看守所,并劫持到安徽女子劳教所迫害两年,又在二零零三年三月被送至洗脑班直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黎梅因为没有看清中共的邪恶本质,在中共邪党的谎言欺骗下被所谓的“转化”。但脱离那个强压的环境后,黎梅逐渐看清了中共对她和这些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径,对自己由于一时糊涂被所谓的“转化”后悔不已,她明白“真、善、忍”的可贵,从新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中来。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合肥市“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等几十人闯入她位于中级法院宿舍的家中,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送到安徽省南湖劳教所农场非法劳教一年。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又被直接从劳教所绑架至合肥市翡翠园宾馆洗脑班,仍改变不了她的正信,恶人又将其转至合肥市清风苑宾馆洗脑班,后转至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据知情人透露,省、市、区几级政法委、“六一零”曾集体找她谈话,说只要她表个态不炼,就可以回家,就可以上班工作;不表态就要打击、开除、逮捕、判重刑。黎梅表示,我要家庭,我要工作,我爱生活,只不过是我还多了一个信仰法轮大法的“真、善、忍”,这有什么不好,这有什么不对呢?! 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对黎梅开庭。辩护律师程海以事实与法律为依据为黎梅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并严正指出所谓的执法部门的多项违法。当律师向法庭提出要看本案的立案文件,法庭说没有。律师说,立案都没有开什么庭?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法庭上审判长理屈词穷,哑口无言。 面对正义律师的严厉指问,所谓的审判员们无言以对,在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后,不得不宣布休庭,草草收场。休庭后律师再次要求证人出庭,法院推脱说开会没时间。这次所谓的开庭,除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公诉人,在旁听席上约有三十人左右,三十人旁听的座位只给了家属五张票,其他都是中共公检法人员,“六一零”及国安便衣特务。法庭内外布满警察、便衣,合肥市各区县 “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也都到场监控、骚扰、驱赶关心黎梅的人,并在车内偷偷拍照。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中共法院公然置法律、事实真相于不顾,非法判黎梅五年,已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三被送至安徽省宿州女子监狱非法关押。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20/神州浩劫(五)-六位法官的遭遇-244173.html 2009-12-12: 陷害廉洁法官黎梅 合肥法院的六项违法行为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法院12月8日非法开庭审判法轮功学员、原合肥市中级法院一级法官黎梅。在庭审过程中,黎梅的律师程海依法指出瑶海区法院的多项违法行为。作为公审机关的瑶海区法院执法犯法,从立案程序到立案依据,再到庭审过程,无一不充满漏洞,并与现行法律相悖。 黎梅任法官期间,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修心向善,正直廉洁,秉公执法,在单位是办案能手,深受访民爱戴,被誉为“黎青天”。可是这样一位廉洁奉公的法官却因坚持信仰遭瑶海区法院陷害。 就本案的几个关键环节,让我们看一看瑶海区法院的六项违法行为。 一、缺乏立案依据。黎梅的律师郑重指出“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司法原则。翻遍目前中国所有的法律,没有一条法律条文明文规定“炼法轮功有罪”,所有打击法轮功的内容都是以通知、文件的形式秘密传达的。某机关、某当权人制定的通知、文件,既不能取代法律,也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法庭应该以什么作为立案依据?当然是法律。瑶海区法院却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非法立案,明显违反刑事诉讼法。 二、缺乏立案程序。在庭审过程中,黎梅的律师依法向法庭提出要看本案的立案文件,法庭的回答是:“没有。”律师当即指出,“尚未立案怎能开庭?”法院如果连这种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了解,又怎能让人相信它会做出公正、依法的判决? 三、违法取证。公安机关在法院尚未立案的情况下,就非法对黎梅进行抄家,这样非法得来的所谓“证据”,却被瑶海区法院采纳,这是瑶海区法院欠缺基本法律知识的又一证明。 四、不履行告知程序,非法拒绝证人出庭。在本案开庭前,瑶海区法院未按程序通知当事人出庭,意要让当事人措手不及。不仅如此,当黎梅的律师提出请控辩双方共同的证人出庭作证时,瑶海区法院出尔反尔,拒绝到场的六名证人出庭。这种严重违法的行为,不知是哪部法律赋予瑶海区法院的“特权”?证人不到庭作证,即缺乏事实依据,案件便不能成立,当事人还何罪之有? 五、推诿阻挠律师取证。本案审判长杨连文,审判员吴明霞在黎梅的律师取证时,不依法为律师提供材料。如瑶海区法院是问心无愧的依法判案,那何惧之有,为何不敢向律师提供材料呢? 六、本案主要审判人员有多次违法判决记录,令人质疑其依法审判能力。本案审判员吴明霞长期以来执法犯法,她不依据法律判案,而是滥用手中职权违法审判,曾非法判六至七名法轮功修炼者“有罪”入狱。她执行的不是国家的法律,而是江泽民违法制定的所谓“文件”和“通知”。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提请追查国际立案。同时,在此正告瑶海区法院吴明霞法官,以及所有非法审判过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法官们:功名利禄不长久,良心和正义却是永恒的。试想想,那些在文革中违心给张志新判了罪的人,他们过后是何感受?!违法审判、违心审判,那会给自己的生命留下无法弥补的痛苦和悔恨。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2/214265.html 2009-12-11: 廉洁法官被劳教 合肥市六一零操控公检法开庭迫害 12月8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大法弟子黎梅进行非法开庭,整个过程漏洞百出。在律师的正义辩护下,法庭表示将对此案进行重新调查取证,将在一个半月后再次开庭。 黎梅原来是安徽省合肥中级法院一级法官,她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修心向善,正直廉洁,秉公执法,在单位是办案能手,深受访民爱戴,被誉为 “黎青天”。然而她却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却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于2001年在自己家楼下被蜀山公安分局非法绑架、并劫持到安徽女子劳教所迫害两年,又在2003年3月被强行送至洗脑班直至2007年11月。2008年6月12日合肥市“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等几十人闯入她家中绑架,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送到安徽省南湖劳教所农场非法劳教一年,现在又图谋对她非法判刑。 在法庭上,律师程海以事实与法律为依据为黎梅作了强有力的无罪辩护,并严正指出法庭违法,例如:开庭前未通知当事人;取证违法,还未立案公安就对黎梅进行非法抄家;公诉人对公诉的取证材料不许律师看;本案没有犯罪事实,完全是权大于法的处理。 当律师向法庭提出要看本案的立案文件,法庭说没有,律师幽默地说立案都没有开什么庭?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据悉,本案立案是2006年8月7号之后没执行,对黎梅进行了劳教一年(2008年~2009年)的处理,目前进行的是“一错三罚”,这样做违法。 辩护律师郑重指出“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司法原则。翻遍所有的中国法律没有一条证明炼法轮功有罪,所有打击法轮功都是口头通知、文件,明显违反刑事诉讼法。 庭辩过程中,法庭不许原先同意的控辩双方共同的证人出庭作证,律师强烈要求,但最终没让证人出庭,律师被迫宣读了证人的证词。审判长杨联文(男)还多次打断当事人和辩护人,不听当事人的答辩。辩护律师指出法庭的责任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弄清事实真相,公平公正。 律师叙述本案情况时说:中国目前有些司法人员信的是“拜权教”,听领导的而不是依据法律。律师说在中国根据国家法律应该是“公民”最大,但在长期的教化下公民已没有了公民意识。律师当庭指出对黎梅的两次绑架到洗脑班、劳教是违法行为。 面对正义律师的严厉指问,所谓的审判员们无言以对,在庭审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后,不得不宣布休庭,草草收场。休庭后律师再次要求证人出庭,法院推脱说开会没时间。 这次所谓的开庭,审判长杨联文(男),审判员吴明霞,陪审员1名(姓名不详),公诉人2名(女,姓名不详);在旁听席上约有30人左右,其中有“610”、公安、法院等。法庭内30人旁听的座位只给了家属五张票……,其他都是中共公检法人员,“六一零”及国安便衣特务。法庭内外布满警察、便衣,合肥市各区县“六一零”,政法委,公安局也都到场监控、骚扰、驱赶关心大法弟子黎梅的人,并在车内偷偷拍照。 据悉,辩护律师程海已对审判员吴明霞的违法办案进行了投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1/214219.html 2009-12-09:合肥瑶海区法院对黎梅非法开庭审判 12月8日,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对大法弟子黎梅非法开庭。法庭9点开始,整个过程漏洞百出,正义律师程海为黎梅做了无罪辩护,庭审过程中律师严正指出法庭违法,例如: 1、开庭前未通知当事人; 2、本案取证违法,还未立案公安就对黎梅非法抄家。 3、庭辩过程中,不许原先同意的控辩双方共同的证人出庭作证,律师强烈要求,但最终没让证人出庭,律师被迫宣读了证人的证词。 听辩过程中审判长多次打断当事人和辩护人,律师郑重指出“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司法原则。翻遍所有的中国法律没有一条说炼法轮功有罪所有打击法轮功都是通知,文件,明显违反刑事诉讼法,当律师向法庭提出要看本案的立案文件,法庭说没有,律师指出,立案都没有开甚么庭?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法庭的责任就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弄清事实真相公平公正,但不给控辩双方共同的十个(其中六人到场)证人出庭作证就稀里糊涂的休庭了。 瑶海区法院对黎梅非法开庭的同时,合肥市各区县610,政法委,公安局也都到场对在场的大法弟子進行监控骚扰,驱赶,有的打电话给大法弟子的家人,肥西县610政法委直接找到三位证人家骚扰。 这次非法审判黎梅的审判员吴明霞(女),她曾经非法审判过七个大法弟子“有罪”入狱──大都是在家属不在的情况下悄悄的進行的。她的办公电话0551-5352759。 这次参与非法审判黎梅的审判长杨连文(男)是刑庭庭长,办公电话0551-5352662 瑶海区法院副院长贺笃案(男)办公电话-0551-5352676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9/214100.html#0912823472-3 2009-12-07: 合肥市大法弟子黎梅面临被非法开庭 合肥市中级法院一级法官黎梅的亲属为她联系了正义律师,现在定于2009年12月8日上午9点在遥海区法院开庭。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7/213964.html#0912701837-1 2009-12-05: 合肥市中级法院一级法官黎梅面临非法开庭 合肥市中级法院一级法官黎梅于2009年11月19日被非法开庭,从被非法逮捕至非法开庭,黎梅指出,所谓的起诉书完全是捏造事实、强加罪名。自2008 年6 月12 日黎梅被非法抓捕以来,邪党“610”组织一直在挖空心思、绞尽脑汁,甚至法院的指定律师不做任何调查取证,只是在开庭前三天将开庭之事通知黎梅,并不与当事人作任何沟通,并转告黎梅只要她转变态度就立即停止司法程序,恢复工作。黎梅的案件可以说是中国法制的悲哀!是对法律的任意践踏对大法弟子黎梅的迫害仍在继续她的亲属一直积极在为她联系律师,因黎梅提出更换律师,法院已推迟黎梅一案庭,现在定于2009年12月8日上午9点在遥海区法院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5/213870.html 2009-11-30: 合肥法官黎梅修善爱民 反遭迫害 (明慧通讯员安徽报导)安徽省合肥中级法院一级法官黎梅,正直廉洁,秉公执法,在单位是办案能手,深受访民爱戴,被誉为“黎青天”。然而她却因为修炼法轮功,于2008年6月12日合肥市“六一零”(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政法委、公安局等几十人闯入她位于中级法院宿舍的家中将她非法绑架,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她送到安徽省南湖劳教所农场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劳教期满后,因不愿放弃对法轮大法 “真、善、忍”的信仰,黎梅又被绑架至合肥市翡翠园宾馆洗脑班强制洗脑,仍改变不了她的正信,恶人又将其转至合肥市清风苑宾馆洗脑班迫害,现已将其转至合肥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虽然身陷囹圄,历经魔难,黎梅依然对“真善忍”坚贞不渝,因为是法轮大法让她脱胎换骨。 黎梅作为一名法官,刚正不阿、为民做主、惩恶扬善,具有一副侠义心肠,在单位里是同事公认的好人,她时时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修心向善,悲天悯人,经常救济帮助困厄之人。2008年有一天在黎梅下班途中,一中年乞丐病倒在路边、奄奄一息,艰难的向行人祈求帮助,然而来来往往的路人却对此视而不见,置之不理。见此情景,善良的黎梅不禁悲从心来,噙着泪水将乞丐搀扶起,并且打的将他带到自己的家里,帮他洗净污秽的身体,还请来医生给他打针开药。在黎梅的精心照料下,乞丐很快康复了。于是黎梅给110打电话让他们按规定把乞丐送到收容所,可110的警察却不理不睬,黎梅说:我以一名法官的名义请你们来,否则告你们渎职罪。110这才开车把那个乞丐送到收容所,离开黎梅的家时,乞丐痛哭流涕,对着黎梅一遍又一遍的说:你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啊。 可就是这样一位朴实善良的人民法官,却因为坚持信仰“真善忍”于2001年在自己家楼下被蜀山公安分局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并劫持到安徽女子劳教所迫害两年,又在2003年 3月被强行送至洗脑班直至2007年11月。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黎梅因为没有看清中共邪党的邪恶本质,在中共邪党的谎言欺骗下被所谓的“转化”并配合恶人“转化”曾经一起修炼的法轮功学员。这些被中共邪党迫害“转化”的学员从监狱、劳教所回来后,家里已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没有了工作,生活上也无着落,在极度无望的情况下,他们找到黎梅去倾诉。此时的黎梅也逐渐看清了中共邪党对她和这些学员的迫害行径,对自己由于一时糊涂被所谓的“转化”后悔不已,更加明白了法轮功倡导的“真、善、忍”的可贵从而使她从新走入法轮大法修炼中来。 黎梅坚持信仰无罪,要求恢复自由;要求恢复她的法官工作;要求行使她做妻子和母亲的权利。现在合肥市“六一零”自己限定的关押期限已到,他们看到用非法劳教、剥夺自由的强制方式无法改变她的信仰,于是变幻花招,提出给她二十四小时考虑,在他们写好的:“拥护国家的大政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上签字的无理要求。他们承诺如签字后就放她回家,否则就开除公职,判刑。 在此我们要问一问合肥市“六一零”以及所有参与迫害的人:如果一个人真有罪,他同意签这样字就能回家吗? 作为一名法官,作为一名知法者和曾经的执法者,面对这种非法的图谋,黎梅拒绝在任何文书上签字。现已被合肥市“六一零”转至合肥市第二看守所继续迫害,他们一方面宣布对黎梅开除公职,一方面由于心虚,在家属去索要有关文字的东西时中级法院领导却不给并相互推脱。按法律程序一个人真有罪也应等宣判后才能开除,这些基本的法律常识,难道安徽合肥的法院领导们不懂吗? 为了讨还公道,黎梅已70多岁的婆婆在家人的搀扶下去市“六一零”要求释放儿媳,被推脱说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黎梅的丈夫请律师被拒绝,说甚么如请律师要上报司法局同意,要经局长批准签字。他们一边对黎梅实行非法关押,一边又别有用心的在社会上造谣说黎梅已经放出来了,她已经辞职不干了。法庭指定的律师,几乎都好像被谈过话不许为黎梅作无罪辩护,甚至连她丈夫自己为妻子做辩护也遭拒绝。 合肥市“六一零”与瑶海区法院相互勾结,企图对黎梅非法判刑,甚至法院指使律师不做任何调查取证,只在开庭前三天将开庭之事通知黎梅,并不与当事人作任何沟通。到了现在合肥市“六一零”还不死心,说甚么只要她“转变态度”就立即停止司法程序,恢复工作。 很显然合肥市的“六一零”已经把自己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了,这真是中国法制莫大的悲哀! 善恶有报是天理!在此我们真心希望那些至今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迷中的人们早日醒悟。也许你们也是被迫的,也许你们中有很多也曾经是很好的人,但是当你们一旦对佛法修炼者犯下罪恶,对你们来说,那一定是危险的。要知道自古以来那些对佛法修炼者的迫害从来都是罪孽深重的。在此我们再一次对你们提出劝告:为了你们能拥有未来,别再去迫害这些善良的人们,不要在罪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真心希望你们能去了解一下法轮功是甚么,了解一下这些看似平凡的修炼者都是一些怎样的人,在是与非,善与恶间做出你的选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30/213555.html 2009-11-19: 对合肥大法弟子黎梅的迫害仍在继续 大法弟子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黎梅于今日开庭。从被非法逮捕至开庭,她的亲属一直积极在为她联系律师,但一直没有结果。律师们说:“这是政治,没有法律依据。”因黎梅提出更换律师法院已推迟黎梅一案的开庭,时间未定。 据了解,恶党“610”(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企图对黎梅非法判刑所谓的起诉书竟不敢提及黎梅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一事,之后“610”又直接将黎梅投入黑监狱洗脑班40多天又转为逮捕欲投入监狱。黎梅指出,所谓的起诉书完全是捏造事实、强加罪名。自2008年6月12日黎梅被非法抓捕以来,邪党“610”组织一直在挖空心思、绞尽脑汁妄图让黎梅背弃“真、善、忍”大法,甚至法院指定律师不做任何调查取证,只是在开庭前三天将开庭之事通知黎梅,并不与当事人作任何沟通,却依然转告黎梅只要她转变态度就立即停止司法程式,恢复工作。这真是中国法制的悲哀!是对法律的任意践踏!是对中国所谓“人权最好时期”的极大讽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9/212919.html 2009-10-09: 合肥法官黎梅遭一年劳教后仍被劫持 安徽省合肥中级法院法官、大法弟子黎梅,于2008年6月12日被绑架后,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其送至安徽省南湖劳教所农场劳教一年,劳教期满后,因不愿改变对法轮大法 “真、善、忍” 的信仰,又被绑架至合肥市翡翠园宾馆洗脑班洗脑,仍不愿改变信仰,恶人又将其转至合肥市清风苑宾馆洗脑班,现已将其转至合肥市第二看守所关押。 据知情人透露,省、市、区几级政法委、“六一零”曾集体找其谈话,说只要她表个态不炼,就可以回家,就可以上班工作;不表态就要打击、开除、逮捕、判重刑。 黎梅表示,我要家庭,我要工作,我爱生活,只不过是我还多了一个信仰法轮大法的“真、善、忍”,这有甚么不好,这有甚么不对呢?! 现在合肥市公安局已对黎梅下达逮捕通知书,说对她要判重刑,开除,如请律师要上报司法局同意,经局长批准签字;另一方面在社会上又放风说黎梅已经放出来了,她已经辞职不干了。这不是明显在混淆视听,说谎欺骗群众吗? 以上这些足以说明,他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在他们眼里哪有法律可言。 望海内外大法弟子以及有正义良知人士能立即拨打电话给有关人员,向他们讲清真相,制止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9/209968.html 2009-09-21: 大法弟子黎梅被非法关押在合肥市第二看守所 原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简称中院)的法官、大法弟子黎梅,在被非法劳教一年期满后,因不改变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于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又被直接从劳教所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黎梅已被非法关押在合肥市第二看守所(螺丝岗)。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1/208729.html#09920232751-1 2009-09-06: 合肥市法官大法弟子黎梅被劫持在洗脑班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大法弟子黎梅,因不愿改变自己的信仰,被合肥市610、蜀山区610及合肥中院一干邪恶之徒以莫须有的罪名于2008年6月 12日绑架后非法劳教一年,2009年7月26日又直接从劳教所绑架到洗脑班。现在据有关人士内部确切消息,黎梅已被送看守所并被非法逮捕,邪恶之徒正密谋要判其重刑。黎梅已被迫害得形容憔悴,身体虚弱。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6/207835.html 2009-08-06: 合肥市610在肥西翡翠园大酒店办洗脑班 合肥市“610”在肥西翡翠园大酒店秘密举办洗脑班,肥西翡翠园大酒店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往肥西方向去的路上,离大学城不远。那里非法关押着六、七位大法弟子,如吴丽怀、黎梅(音)、白某等同修。 这个洗脑班直属合肥市610,负责人叫李琼,此人十年来迫害过无数大法弟子,至今仍十分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6/205990.html 2009-08-01: 安徽合肥黎玫被非法劳教一年后又被非法劫持到洗脑班 安徽合肥大法弟子黎玫被非法劳教一年后,由于她坚修大法,又被合肥市“610”、合肥市中级法院秘密劫持到翡翠园洗脑班。翡翠园位于合肥经济开发区大学城旁边。黎玫曾于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劳教一年,后又延期几个月。希望合肥市大法弟子营救同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1/205702.html 2008-06-29: 合肥邪恶之徒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的补充消息 6月20日以来,合肥各区派出所恶警、社区居委会接上级邪恶的通知大肆抓捕大法弟子。到目前为止,知悉有近三十名大法弟子被非法抓捕。被分地区非法关押在不同的地方办洗脑班。目前得知,在新宇宾馆,隆岗花园大酒店二楼(关押的许多大法弟子大都是瑶海区的)。 合肥以前的犹大张灵芝、姓卢的等人已前去隆岗花园大酒店迫害大法弟子,并对有近距离去发正念的大法弟子实行跟踪,所以大家要理智注意安全。 目前得知被非法抓捕关押的大法弟子有:林林,小纪,王尚华(合钢),许晓青,老陆,芦山山(合肥工业大学),仇修芬(合肥工业大学),裴玲,张玉莲,法丙兰,笮志华,黄玉萍,季淑贞,王秀英,小孙,朱维英,章秋红(音),朱瑞英,丁紫清(音),李松,胡世颖,赵美玲,姜琴、黄莉萍、黎梅,二名做耗材生意的大法弟子,姓名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9/181114.html 2008-06-25: 合肥市多名大法弟子被绑架 近日,合肥市有多名大法弟子被抓,其中有:姜琴、黄莉萍、黎梅等,关在何处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5/180892.html 2001-11-26: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法轮功学员黎梅在女教所绝食抗议迫害被邪恶之徒强行灌食,一米多长的管子不知插入何方,拉出时鲜血淋淋,令目击者惨不忍睹,现强行吊盐水。 2001-08-10: 合肥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遭绑架 黎梅,合肥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端庄廉明,一身正气。二十多年执法惩恶,案绩卓着,有口皆碑。 黎梅,坚定的法轮功真修弟子,屡遭邪恶关押迫害,信仰大法,金刚不动,矢志不移。 2001年7月11日下午5时许,黎梅信步回家,正在开门,突然窜上来三四个恶徒,不由分说将她强行塞進白色小面包车里,一溜烟开跑了。 恶徒们身着便装,身份不明;面包车无牌照,身份不明。菜贩摊主们面面相觑,议论纷纷,摇头叹气。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竟然绑架女法官!何等猖狂,比黑社会的恶势力还要有恃无恐。 面包车直接开到了螺丝岗看守所。抓人不出据,刑拘不通知。真相大白了。原来,不穿制服的是公安警察--警匪一家;没有牌照的面包车竟然畅行无阻,不受盘查--真正的车匪路霸。 2001-07-17: 正值“人权恶棍”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两周年之际,合肥大法弟子、女法官黎梅光天化日之下当众遭绑架。 2001年7月11日下午六时许,合肥市中级法院原女法官黎梅(因坚修大法被迫下岗)在回家途中,走到宿舍楼门前,被早已等候多时的4-5名便衣一拥而上,抓住她强行塞入一辆白色无字无牌照的面包车内,疾驰而去。 时值下班时间,许多行人目击了绑架的全过程,纷纷唏嘘不已。 合肥市联系资料(区号: 551)2023-04-30:
瑶海区公安人员和号码(区号:0551) 姚军,瑶海公安分局局长,兼瑶海区副区长,13856084999 刘世谦,政委,座机66262802,手机18905510618 李新明,副局长,66262803,13909697916 王宏乐,副局长,66262804,13605518521 陈恩毅,纪委书记,66262805,13956005060 乔芝平,副局长,13955116382,分管法轮功(已调任巢湖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章政,政治处主任,66262807,13805515497 马晶,副局长,66262808,18905512447 张迎宾,副局长,13505510498 瑶海分局国保大队 桑俊松,大队长,66262869,13955171607 许家成,教导员,66262865,13855199925 李万山,副大队长,66262865,13805516657 卢厚山,13805512735 祖金平,66262869,13696528098 方和康,13965099825 贾力,18656097097 王军山,13033059506 李宏让,18963780917 余强华,13855109197 张鑫,13856026011 李仲权,13956011881 包河区公安人员和号码 包河区公安分局 局长李强,13956933961 政委苏克勇,13615519955 政工办主任吴健,13956950586 法制大队长叶士宇,13956063977 包河分局国保大队 刘杰 13865988828 任锦辉 副大队长 13956066326 18815653110 陈邦明 13905510559 程冬丁 15956906450 田光志 13966784377 周江兵 13956087739 徐应平 15956999222 刘晓笛 13805510760 郑家水 15155961967 张华 13960683166 谢海霞 13965087210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