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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合肥市 >> 李国珍, 女, 66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安徽省合肥
有关恶人: 恶警周鸣凤,犹大丁奇志等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5-03-01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8-30:合肥67岁李国珍、80岁丁子清被非法判刑
安徽省合肥市67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国珍与80多岁的丁子清女士2019年5月22日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被非法庭审,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四个月、两年,并勒索罚金。

两位老太太当庭陈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她们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了,精神上得到了升华。律师依法做无罪辩护,要求相关人员“勇敢运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捍卫公民的信仰自由”,立即释放被告人。

李国珍被非法判刑三年四个月

李国珍,女、1952年10月25日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1999年12月,她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去北京上访,被非法行政拘留15日;2009年5月被合肥市瑶海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2012年1月10日回到家中。

李国珍2017年4月7日上午在外出买菜回家的路上,被合肥市蜀山区国保大队,包河区国保大队以及芜湖路派出所十几名恶警绑架,因为证据不足,看守所不愿意接收,4月8日被非法监视居住;于2018年3月27日又被合肥市包河区公安分局再次非法监视居住;于2018年6月23日被肥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月3日被肥西检察院非法批准逮捕,一直被非法关押在合肥市女子看守所。

2019年5月22日上午,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对李国珍非法庭审,历时三个多小时,李国珍当庭证实了自己修大法对自己身体有百利而无一害,证实大法的美好。律师从四个方面进行无罪辩护。律师强调说:每一个审判的参与者,都应该勇敢运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捍卫公民的信仰自由、思想自由、人身自由。不动脑筋、盲目执行上级的命令,违心判决,是法律人的耻辱。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判罪入刑,却根据个别领导人的指示讲话,强行判决,是要被记入历史,受到历史的最终审判,错案要受到终身的责任追究。

中共法院不讲法律,在2019年8月8日宣布对李国珍非法判刑三年四个月,勒索罚金四千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30/合肥67岁李国珍、80岁丁子清被非法判刑-392069.html

2019-06-07:为法轮功学员辩护 律师呼吁运用法律捍卫信仰自由
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李国珍与丁子清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庭审,两位学员当庭陈述法轮大法的美好,她们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了,精神上得到了升华。律师依法做无罪辩护,要求相关人员“勇敢运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捍卫公民的信仰自由”,立即释放李国珍

李国珍、丁子清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三日在肥西县被绑架,李国珍一直被非法关押。丁子清因检查身体有病状,被弄到街道和单位办洗脑班,后来回家。

五月二十二日上午九点半,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刑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国珍与丁子清,丁子清在家人陪同下到庭。庭审历时三个多小时,律师要求公诉人回避,休庭二十分钟后,被法官驳回。

在法庭上,律师从四个方面进行无罪辩护。律师指出:

一、本案办案程序违法,自二零一八年六月来对李国珍的羁押完全是违法的,应当立即释放被告人。

本案有三份立案决定书。刑事案件是不允许重复立案的。多个侦查机关都有管辖权的,应当由最先立案的侦查机关管辖本案。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十九日已经对本案立案,并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对被告人监视居住。本案的侦查管辖权无疑应当由包河区分局管辖,并完成侦查职责。

合肥市肥西县公安局由于没有采取合法途径取得本案侦查权,其所采取的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视频等证据,都属于违法证据,应当全部排除。

肥西县公安局在违法侦查后,将本案移送蜀山区检察院,也是错误的。卷宗中起诉意见书是要移送给合肥市检察院,而不是蜀山区检察院。根据公安局干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则,侦查终结需要移送审查起诉的,只能移送到同级检察院。而且不能跨越地域移送。辩护人认为,当前进行的诉讼活动完全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应当立即停止。对于被羁押近九个月的被告人应该立即释放。

二、被告人不构成破坏法律实施,不符合刑法三百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法律实施涉及国家司法体制、司法机制,没有证据表明,合肥市某一地方司法体制、司法机制受到了破坏。本案两个被告人都系老年妇女,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不多,指控这样的人破坏法律实施是荒谬的。起诉书中指控她们张贴的宣传材料均没有要求鼓动他人破坏法律实施的内容。

两个老年人又怎么可能利用邪教组织呢?本案中,公诉机关也没有提供邪教组织存在的证据。

三、我国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刑法规定破坏他人宗教信仰自由还要受到刑事追究。将正常的信仰贴上邪教的标签加以打击是非法的。我国公安部曾经公开认定十四个邪教组织,但没有法轮功。我国是单一的共和国,地方公安机关哪有权力认定邪教宣传品?

宗教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国家机关不能利用世俗权力干涉意识形态。否则,我们就没有了思想的自由。

四、起诉书中关于累犯的论述也是不正确的。只有在后罪已经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才能适用累犯的相关条款。后罪不成立,谈不到累犯条款的适用。

律师强调说:我国正处于依法治国的探索中,在这个阶段,以言代法,侵犯群众的信仰自由,侵害公民人权的情况还不能完全消除。我们每一个审判的参与者,都应该勇敢运用我们所学的法律知识捍卫公民的信仰自由、思想自由、人身自由。不动脑筋、盲目执行上级的命令,违心判决,是法律人的耻辱。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判罪入刑,却根据个别领导人的指示讲话,强行判决,是要被记入历史,受到历史的最终审判,错案要受到终身的责任追究。

在此引用一篇文章的一段话:“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一个人的一生,到最后只剩下一个善恶簿,那不是别人给你写的,是每个人自己写上去的。在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每一场对法轮功学员的庭审时,都会有一个庭外庭,一定会有一个‘书记员’在如实的记录着每一个细节,绝不会有半点遗漏。对没有违法的人的审判,也是对法官自己的审判。法官对法轮功学员的量刑的依据(那些讲法轮功真相的资料),无疑都将成为法官违法的量刑依据,无可辩驳。真心希望各位法官去看一看那些真相资料,轻落你们的法槌!对自己下手别太重!”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7/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律师呼吁运用法律捍卫信仰自由-388378.html

2019-05-19: 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李国珍面临非法庭审
2019年5月22日上午9点30分,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刑庭二庭将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国珍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5/19/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87555.html

2019-03-07: 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李国珍3月7日非法庭审已取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7/二零一九年三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83587.html#1936225030-7

2019-03-06: 已取消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李国珍3月7号被非法庭审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原本欲于2019年3月7号上午九点半开庭,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李国珍,已经取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6/二零一九年三月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83513.html

2018-07-26: 安徽省合肥市大法弟子李国珍被迫害
安徽省合肥市大法弟子李国珍在合肥市肥西县讲真相,被人恶意举报,遭肥西县城关派出所警察绑架。6月23日至7月3日10天时间,就对李国珍非法批捕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26/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71642.html

2018-07-04: 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李国珍、丁子清被绑架
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李国珍、丁子清6月23日在肥西县遭人恶告被绑架。李国珍6月24日被劫持到拘留所。丁子清因检查身体有病状,被弄到街道和单位办洗脑班,不让回家。由于学员单位不配合,所以没搞成,丁子清已回家,中共人员让其孩子监控她不让外出。参与迫害有邪悟人陈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4/二零一八年七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1)-370567.html

2018-06-28: 安徽合肥两位法轮功学员失去联系
合肥两位学员李国珍、丁子清,上周六(6月23日)外出,至今未归,可能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28/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70351.html

2017-04-12: ◇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李国珍、丁子清已回家
两位法轮功学员是在四月七日被蜀山区等公安人员绑架,指责他们两人在中国科技大学粘贴真相不干胶,并拿出视频监控等证据,李国珍、丁子清两位法轮功学员堂堂正正的向警察们讲真相,后来警察要把他们送看守所,体检的时候,出病症,看守所不收,当晚李国珍、丁子清正念回到家中。丁子清被非法抄家,抄去一台电脑等物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2/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45516.html#17411235129-15

2017-04-12: 合肥市李国珍被绑架 看守所不收 派出所无证据 已回家
2017年4月7日上午,安徽省合肥市大法弟子李国珍(女,六十六岁)在外出买菜回家的路上,被合肥市蜀山区国保大队,包河区国保大队以及芜湖路派出所十几名恶警绑架。

当时十几人埋伏在李国珍家的周围、路口和家门口,当李国珍买好菜,刚走到小区住宅楼的楼梯口时,恶警们一拥而上,将李国珍强行带上车,绑架到合肥市芜湖路派出所,审问了一天,也没有任何结果,夜里一点钟,才将李国珍送往合肥市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后,因为证据不足,看守所不愿意接收,后又将李国珍拉回了芜湖路派出所,一直到凌晨三点钟,不得已,才让李国珍回家。

恶警名字不详,只知道其中一人姓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2/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5516.html#17411235129-14

2017-04-10: 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李国珍被绑架
安徽省合肥市法轮功学员李国珍于2017年4月7日上午在安居苑菜市场被绑架,家人到所在地派出所打听,说不知道被抓这件事。目前下落不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10/二零一七年四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45226.html#174100016-4

2017-04-08: 安徽合肥法轮功学员李国珍被绑架
4月7日上午十时多,山东省莒南县十几个警察闯民宅绑架了家住安居苑小区的年近七十的法轮功学员李国珍。警察把老人按倒,掐住老人脖颈,不让她发声,迅速把老人拖上车,不知去向。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8/二零一七年四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45349.html

2015-07-19: 合肥法轮功学员及亲属四人控告元凶江泽民
安徽合肥居民季淑贞、李国珍、丁子清因为修炼法轮功,长期遭受迫害,他们都被非法劳教、判刑。三位法轮功学员及一位法轮功学员家属于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联名将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邮寄给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

季淑贞、韩新峰、李国珍、丁子清等四人在控告书中说:“法轮大法是教人以真、善、忍为标准做人。对国家对人民有百利而无一害的高德大法。法轮大法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这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前中共党魁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嫉之心以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于一九九九年7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利用整个国家机器,一手挑起、煽动、策划、组织并推动实施了一场对上亿法轮功修炼者群体大规模的、系统的、长期的灭绝性迫害,使广大的法轮功修炼者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

以下是四人叙述遭迫害的主要内容:
……
李国珍:遭劳教、判刑、药物迫害

我曾患有颈椎病、胃病美尼尔氏综合症、风湿性心脏病等等,一九九六年修炼法轮大法后都好了。江泽民迫害法轮功,这么好的功法不让炼,我们就向上反映,都回答管不了,是江泽民不让炼。于是我们就上北京去信访局反映,结果等待我们的是抓人、关押。从此我上了当地的黑名单,多次被关拘留所、看守所、劳教所、洗脑班,被粗暴灌食,被戴几十斤重的大镣铐九天九夜。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我被劳教两年,在劳教所受尽折磨,不让睡觉,往我眼里抹清凉油被罚站,遭殴打,长时间劳动。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一日夜间两点多,警察撬窗、门闯入我住处,非法抄家并将我绑架,后对我非法判刑三年半。

在监狱里我长期遭洗脑迫害,每到吃饭的时候狱警就把我喊到办公室说有事,然后偷偷放药在我的饭里面、汤里。后来被我发现,才不了了之。

在三年半的冤狱中,我的父母相继离世,临终也没让我见上一面。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19/合肥法轮功学员及亲属四人控告元凶江泽民-312650.html

2009-09-21: 大法弟子李国珍被非法关押在合肥市螺丝岗看守所
外地大法弟子李国珍,在外流离失所多年,近期被绑架,在合肥市肥西区被非法秘密非法宣判后,现被非法关押在螺丝岗看守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1/208729.html#09920232751-1

2008-07-17: 肥多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情况补充
2008年6月20日星期五晚上,安徽省合肥市邪党出动大批恶警,非法抓捕了多名大法弟子。

王秀英(女,60多岁)、章秋红(女,60多岁)在租房住处被恶警撬门入室再遭绑架,被非法抄走大法书籍、现金等物品。章秋红现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已送医院。

朱维英(女,50多岁)、纪淑芬(女,50多岁)、小孙(女,50多岁)在另一租房住处被恶警撬门入室再遭绑架,被非法抄走大法书籍、打印机、电脑、刻录机、现金等物品。

裴玲(女,40多岁)在租房处再遭绑架,被非法抄走大法书籍、复印机、现金等物品,同时裴玲与儿子(其子智障,需要人照顾)的另一住处被抄,非法抄走打印机、电脑、大法书籍等物品。

李国珍(女,50多岁)被绑架后下落不明。

此次多名大法弟子遭迫害,因邪恶长期跟踪,采用租房监视,车辆跟踪监视并录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7/182171.html

2005-02-27: 合肥大法弟子李国珍不转化,恶警周鸣凤唆使犹大丁奇志等先用歪理缠她,看李国珍不动心,周鸣凤对丁奇志说:“可以动手了”。丁奇志等人对着李的手和脸使劲打,在50多岁的李国珍被打得不能动时,恶人又强行按住她的手写“转化书”,但被李国珍当场撕碎。

2002-01-16: 合肥大法弟子遭绑架
2002年1月13日晚上6点多钟,合肥市大法弟子余美秀、纪广杰、朱广珍、王健、李国珍在安徽省女教所附近的路上行走,被女教所的恶警看见,打110报警后被强行抓走,至今下落不明。希望大家关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1/16/23289.html

2000-08-18: 合肥刑事拘留所关押着几十名大法弟子,每天上午六点干活直至晚十一点半,除吃饭、上厕所,不准休息,晚上还要值班一小时。活干不完的,晚上继续干,不准睡觉。近期三十七、三十八两号房的十几名女弟子,因抗议对大法弟子吴云瑞的无理判决(4年徒刑),向公安递上"大法弟子无罪"的条子,而被公安戴上六十斤重的大镣(只有死囚才戴),长达五天。他们是杨锦芳、李国珍、张洁、曹平、张和平等,现仍被关押。刑拘所电话:0551-4482902。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8/18/3023.html

2000-07-01: 6月29日晚9时左右,大法弟子李国珍的女儿家(其女儿非法轮功人士)闯進几名公安,声言要找李国珍,其女儿说:“这是我家,我妈只是偶尔来住”。公安不信,進家开始搜查。其女儿说:“你们搜家,要拿搜查证”。公安回道:“就你还跟我讲法律啊?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能给你看?”几名公安强行搜索一番,家中的一些书及网上资料拿走,其女儿阻止,他们即将其女儿双手反拧,欲强行带走,以至将李国珍女儿的手弄破。

同晚10时左右,大法弟子孙常珍家来了5名公安及保安以查水表交费为名骗其开门闯進家中(孙不在家)将家搜查一遍,拿走一些从网上下载的资料,扬长而去。

与此同时,大法弟子刘宗毓家来了一位相识的保安,说要找其谈谈,刘一开门,即闯入几名公安,将家搜查一遍并将刘强行带到派出所,据刘说,一進派出所,刘就昏了过去,无奈之下,派出所只有将其送進医院,刘醒后,将其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7/1/1822.html

合肥市联系资料(区号: 551)

2024-04-11: 迫害者电话:
所长电话:18815650235
教导员电话:18815652824
分局监督投诉电话:0551—66263636
市局监督投诉电话:0551—66110110

2023-11-05:1、合肥公安局市瑶海分局七里塘派出所警察谢杰男(片警)、三里街派出所徐海林、郑思普、阮纪公(音)、杨淮、蔡瑞捷、许永兵、董克强、杨璐、高小刚、瑶海分局网安大队张晓野、杨斌、王珂。
2、李卫华,女,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公诉检察官;
3、倪娜,女,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法官,目前是审判长。

此次参与非法庭审的人员:
公诉人:李卫华 ,女
法 官 :夏云娇, 女
审判长:倪 娜 ,女

瑶海区三里街派出所副所长许海林18815651541,办案警察郑思普,18963797589
蜀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李卫华6350347318955183473,住址:合肥市蜀山区恒大华府18栋401室
蜀山区法院刑庭庭长吴小水6535780218956030807,住址:合肥市琥珀山庄中村2栋404室

2023-09-03: 井冈山派出所:
电话:0551-62693612、0551-65380675
参与绑架警察18815652758

2023-07-09: 办案警察:储胜强、李洋洋、郑刘锋
派出所电话:所长:18815650235;教导员:18815652824
分局监督投诉电话:0551-66263636、18815652382
市局监督投诉电话:0551-66110110

2023-06-19: 案件责任人有:
合肥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锦绣派出所警察吴飞,电话18815658410,所长张伟;
经开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周学让,电话15955190488
国保大队电话66266827
经开分局局长马文权,电话13505519884
蜀山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黎俊电话0551-63503466,1895515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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