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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巴中市 >> 周丽华, 女, 63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镇江南半边街 拘留时间: 2007年3月18日 有关恶人: 巴中市公安局同江北,巴州两公安分局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5-02-11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8-18: 四川巴中市七位老人被诬判入狱
近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对九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其中七位老年人:89岁的张新伟,3年;82岁的张明朗,5年;71岁的康尊六,3年6个月;71岁的祝天贵,2年6个月;70岁的岳映聪,女,4年;70岁的代万义,男,3年;62岁的周丽华,女,4年;都被勒索不同数目的罚款。 被判法轮功学员和家属全都不服,递交了上诉状。在疑问重重、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二审在省政法委书记邓勇的干预下,没再开庭,分别通知家属到法院领取判决书,也没递交律师。当事人家属不服,询问法院,被告知“可以不开二庭”,剥夺了当事人及亲属的上诉权。二零一九年六月中旬通知家属前去看守所探望后,前不久当事人已被非法执行判决。其中孙容刑期已满回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四川省公安厅一名主管国保和“610”的副厅长,为了搞出一个打击黑社会的大案要案邀功升官,把巴州区公安分局的国保警察集中到广元市培训,并亲自坐镇巴中组织几个县市的警察大规模绑架法轮功学员。他在一次会上说,不能心慈手软,只要是炼过法轮功的,统统搜查驻地,家里一定能找到“证据”的,每个对象的家庭都要仔细搜查,下达了先抓人再搜集所谓证据的命令。 随后十二月二十二日,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带领各县区国保警察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及乡镇干部同时出动,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 蓉、岳淑元、刘荣坤、李善勇、杨家顺、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人,进行非法抄家、绑架,连八十多岁的老人张新伟、张明朗(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也不放过。岳映聪在江苏省徐州市女儿家里休假时被绑架回巴中。张新伟因快到九十岁了,又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坚持要看守所收押,遭到看守所警察拒绝,还跟看守所警察发生争执,二十三日凌晨张新伟被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红以“巴州检公诉刑诉[2018]335”号起诉书将十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起诉到法院。起诉书声称被告人破坏法律实施,却指不出他们采取了什么样的活动,是怎么样破坏了法律实施的。起诉书甚至没有指出中国的哪一条法律被破坏实施了。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十名法轮功学员在巴中市巴州区法院第十审判庭被非法庭审。律师与家属辩护人依法一一驳倒公诉人的所谓“指控”,要求无罪释放。89岁高龄的法轮功学员张新伟白发苍苍,双手扶着拐杖,走上法庭,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讲述了法轮功教人向善、祛病健身有奇效的故事,令很多旁听人感动。82岁的法轮功学员张明朗是检察院退休职工,谈了自己修法轮功后的变化:过去一身病,修炼后身体变好了,主动做好事,多次捐款扶贫,修炼法轮功既净化了身体、又净化了心灵的事实。 针对诉江定罪,代万义庭上心平气和的对公诉人李红和审判长蒲升元说:“两高在你们之上,诉江两高回复我们都没说我们违法。”70多岁的岳映聪庭上指控关押期间遭受的虐待说“整日大风扇对着吹实在受不了……” 有的旁听者说:“除了手握国家权力的高官有本事可以废止或者破坏国家的法律,这些平民老人,七、八十岁了,手无缚鸡之力,走路都要人搀扶,怎么可能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啊!” 二零一九年一月七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法院(2018)川1902刑初372号刑事判决书非法对九位法轮功学员做出枉法判决。据法院人员透露,这个案子是(四川)省政法委直接督办的,所以拖了一年多才结案。巴州区检察院几次以证据不足把案子退回公安,但是省政法委一再施加压力,要求巴中公安局千方百计搜集所谓证据,非要把这个案子做成铁案不可,甚至威胁要对不听话的检察官和法官采取组织纪律措施。巴州区法院本想关押多少时间判多少时间,开庭后就下判放人。可是省政法委直接指示巴中市政法委必须判三年以上,年龄再大也要判,而且要罚款,重罚。巴州区法院的“法官”,为了保住饭碗,昧着良心做出枉法冤判。 被枉判的当事人全部递交了“上诉状”。当事人亲属、知情人还举报政法委干预司法;当事人家属递交了控告两高负责人即《对周强、曹建明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的举报信》;及请求上级对此“行政复议申请”。 七月二十六日代万义的亲属,案件知情人接到四川省检察院信访办的电话回复:“你举报的政法委干预司法,纪检监察转过来了,我们处理不了,封存了,你愿意拿就拿回去吧。”最高人民检查院也来短信回复:你的举报信收到,不在我们管辖范围内。省检察院处理不了,最高人民检察法院也处理不了。定案的“三长会议”就是政法委主持召开的,现在四川政法委书记邓勇就是前四川省检察院的前检察长。 当事人亲属还就剥夺上诉人的辩护权的问题,电话向区党委书记及相关领导反映均无果。从当事人庭上的辩解,律师及家属的辩护到上诉的“刑事上述状”从各方面提出的问题、案件的瑕疵都没得到解释、合理的说明、处理,就不再开庭,执行判决,何必开庭走形式、摆样子,劳民伤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18/四川巴中市七位老人被诬判入狱-391596.html 2019-03-14: 政法委下指令 巴中九位好人遭诬判 四川省政法委直接指令下,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近日对九位法轮功学员进行诬判,包括两位八旬老人,四位七旬老人。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十多个法轮功修炼者遭警察绑架,区检察院一再退侦补充侦查,家属一再要求无罪释放,但是办案检察官说:我们说了不算。据说是四川省办公厅一副厅长坐镇巴中办的案。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巴中市巴州区法院非法庭审十名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以及律师们都做了充分的无罪辩护。法庭庭审后迟迟没有宣判。 据悉,四川省政法委来人了,一看都没判,指责审判法官妥协,要包括公检法等机关磋商怎么处理,最后四川省政法委的人说,这些人至少判三年以上。 这样,八十九岁的张新伟老人被判了三年,八十二岁的张明朗被判五年。家属们非常气愤:为什么这样判?早在二零一五年的控告江泽民,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合法权利,也拿出来作为罪状。 四川省政法委相关人员的行为犯了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严重违反国家《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的规定,让法律成为儿戏。 二零一八年以来,四川省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均与政法委的幕后操纵有关。如法轮功学员莫善益被判三年半之案。莫善益当庭指控公诉人,庭上出示的证据80%是假的,无疑指控检方不核实证据,包庇公安侦查人员作伪证,犯有包庇罪。公诉人为了摆脱干系,于是当庭说出实情,是经“610”(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认定的。 莫善益的父亲庭上为儿子辩护,审判长休庭时说:辩护词写的好,有理有据。两个陪审员也对莫善益父亲善意地说:“好就在家里炼吧。”但是因为政法委干预,审前就定了刑期(未审先判),休庭后复庭还是对莫善益宣判三年半的刑期。 难怪律师说凡是有关法轮功的案件,公、检、法司都无权自己处理,必须听命于“610”,许多律师在检察院和法院阅卷时,都发现有“610”主持召开的检察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三长”会议记录,在没有走起诉和庭审的程序之前就已拟定好了判决的刑期。 “610”应该撤销。政法委不应该干预司法,对法轮功的迫害必须停止,不然国家将继续为此付出不可估量的代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14/政法委下指令-巴中九位好人遭诬判-383865.html 2018-11-01: 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 四川省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面临非法庭审。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将十位法轮功学员起诉到巴州区法院,法院已经决定将于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事实上,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会,提升大众道德,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庭审。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也是应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的。 今年八十二岁的张明朗先生,是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在二十三年的军营生活中,艰苦奋斗,拖垮了身体,患有脑震荡、神经官能症、肝炎、胃溃痬和严重风湿关节病;一九九七年三月修炼法轮大法后不久疾病全没有了,走路生风。检察院的干警、家属都说,老张变年轻了。法轮功使亿万人身心健康、净化人类灵魂、使人类道德回升,当年中共全国人大组织的调查结论是法轮功有百利而无一害。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中旬,四川省公安厅一名主管国保和“610”事务的副厅长坐镇巴中,调集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国保警察部署迫害巴中法轮功学员的大规模绑架行动。在有巴中市副市长兼巴中市公安局长荣全、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巴州区副区长兼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和平昌县、南江县、通江县、恩阳区公安局长等参加的绑架协调会议上,这名副厅级官员指定由巴中市公安局局长荣全和巴中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长彭雄负责指挥调度,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具体安排制订了按人员人头分小组绑架的行动计划。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巴中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带领各县区国保警察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及乡镇干部同时出动,分别对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 蓉、岳淑元、刘荣坤、李善勇、杨家顺、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人,进行非法抄家、绑架,连八十多岁的老人张兴伟、张明朗(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退休检察官)也不放过。张明朗在查对扣押清单和讯问后取保候审。张新伟因快到九十岁了,又身患重病,行动不便,巴州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魏东斌坚持要看守所收押,遭到看守所警察拒绝,还跟看守所警察发生争执,二十三日凌晨张新伟被取保候审。岳映聪在江苏省徐州市女儿家里休假时被绑架回巴中。 当日上午十点到张兴伟家抄家时,领队人自称他们是:公安局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国保刘敏。带领社区及宕梁派出所等八人进屋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经书一百四十五本、法像四个、播放器四个、手机四部、DVD1台、现金一千三百六十元、共计一百四十五项。 当日下午三点,巴州区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刘光远带领五个警察,巴州区国保大队李亦秋又领来五个特警,到张明朗家抄家。抄走电脑一台、手机三部、光碟和U盘等二十八个、法像二个、大法经书一套(四十五本)及其他经书共一百七十本、真相币三百一十元和大法资料等。刘云坤、李善勇等三人关押三十五天后取保候审。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巴中市巴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红以“巴州检公诉刑诉【2018】335”号起诉书将十位法轮功学员张明朗、岳映聪、周丽华、代万义、张新伟、杨家顺、康尊六、陈国琼、祝天贵、孙蓉起诉到法院,巴州区法院已经决定将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进行所谓“庭审”。 起诉书声称被告人利用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犯罪事实清楚,却指不出他们采取了什么样的活动(比如召集司法机关的执法人员开会宣布废止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是怎么样破坏了法律实施的(比如司法人员为什么听命于当事人真正就停止执行某一条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起诉书甚至没有指出中国的哪一条法律被破坏实施了。起诉书中只是罗列了一些法轮功学员实名起诉江泽民、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向民众讲清法轮功真相、倾诉法轮功被迫害的冤屈这些表达法轮功信仰的现象。而这些跟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根本就不沾边。 起诉书声称“证据确实、充分” ,却没有指出真正能够起到破坏法律实施证据,比如废止某一条法律、法规的具有绝对权威的命令。起诉书罗列了巴州区公安局国保警察非法抄家从法轮功学员家里抢夺来的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资料、光盘、U盘、印有法轮功真相短语的人们币等私人财物。而这些所谓“证据”怎么能够、是怎么样破坏法律实施的,起诉书只字未提。 中共自建政以来,血雨腥风,运动不断,杀地主、杀资本家、杀中共自己队伍中还有良知的人、杀知识分子、杀学生,杀的都是精英,中国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珍贵的历史文物都被毁掉,空气、水等自然环境被毁坏,现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们心中的道德、是非彻底破坏、颠倒,假、恶、斗横行中华大地。所有中国人都是这场无理迫害的受害者。希望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选择善良,公正执法,不要继续为他人的违法行为担责,要为子孙后代负责。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1/四川巴中市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公检法构陷-376494.html 2018-02-05: 四川省巴中市警察抓捕迫害法轮功学员情况补充 2017年12月22日,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公安国保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张兴伟、戴万义、祝天贵、周丽华、孙荣、陈国琼、岳淑元、张明朗、刘荣坤、岳映聪等人。随后,又先后非法抄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李善勇、杨家顺、康姓男性学员(鼎山镇人)、刘姓男性学员(本市的在广东打工)。不久,曾因年龄大放回家的2人:张明朗又被绑架关押、张兴伟被再抄家。以上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据说已批捕8人。张兴伟因体检有多种疾病,看守所拒收,予取保候审;李善勇、刘荣坤、岳淑元已放回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5/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60450.html#18250334-1 2018-01-01: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国保非法抄家绑架法轮功学员10馀人 在四川省巴中市政法委、610和公安厅、局的操纵下,巴州区公安局局长张伟、国保大队长魏东斌,组织公安、国保和城区各派出所警察、特警及周边乡镇干部50~60人,于2017年12月22日上午10点,同时出动,对法轮功学员张兴伟、戴万义、祝天贵、周丽华、孙荣、陈国琼、岳淑元、张明朗、刘荣坤、岳映聪等人,進行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国保大队。 张兴伟、张明朗两人均80多岁,在查对扣押清单和讯问后,于当晚11点~凌晨1点左右先后放回家。另当日下午抄家时,正在一法轮功学员家中学法的温琼、闫仕碧、李玉兰等3人,也被带到西城派出所,讯问情况后,于当日晚9点前分别放回家。 在这次非法抄家中所拿走的主要物品:电脑、打印机、切纸刀、大法经书、法像、炼功音乐播放器、讲法磁带、真相手机、真相护身符、真相币、真相机顶盒和路由器等。 当日上午10点到张兴伟家抄家时,领队人自称:公安局徐东北、余明、李东松,国保刘敏 ,带领社区及宕梁派出所等8人進屋抄家。抄走电脑1台、打印机1台、经书145本、法像4个、播放器4个、手机4部、DVD1台、现金1360元、扣押清单登记共145项物品。 当日下午3点,巴州区西城派出所副所长刘光远带领5个警察,巴州区国保大队李亦秋又领来5个特警,一起到张明朗家抄家。抄走电脑1台、手机(真相)3部、光碟和U盘等28个、法像2个、大法经书1套(45本)及其他经书共170本、真相币310元和大法资料等。 其他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抄家情况正在了解中。 这次恶行主要目的是查找资料点。 参与本次迫害的部份主要人员电话号码: 巴州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 13608244080 巴州区国保大队长:魏东斌 13980295989 巴州区国保副大队长:杨宗才 13608240385 巴州区国保队长:唐斌 13981688636 巴州区国保警察:李亦秋 1364907255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8892.html#171231185811-7 2017-06-26: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多位法轮功学员遭骚扰 5月份以来,四川省巴中市“610”人员胁迫巴州区各派出所、社区人员骚扰法轮功学员。 法轮功学员张星伟夫妇、付安珍、李祖明、周天秀、周丽华、杨清华、胡俊松、向炯文、谢爱华、罗玉华、陈建江、李孝元、杨翠英、王小毅、陈明英、小岳等二十多人遭各种手段骚扰:有的打电话给子女和家人恐吓;有的挑拨子女家人关系;有的登门照像威胁;有的敲门询查;有的搜家翻箱倒柜;有的叫到派出所询问威胁;有的强要法轮功学员及家人的电话号码搜寻全家相关信息;耍尽了欺骗手段。特别是还抢走了王小毅家一台手提电脑,过了许多天才归还。我地同修都不配合警察骚扰,而是利用好机会给他们讲真相,都以强大的正念和慈悲心对待警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6/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1--350211.html#1762523421-1 2015-07-23: 四川巴中八名退休女职工控告江泽民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有八名退休女职工控告江泽民的《刑事控告书》,已经成功送达北京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她们在诉状中陈述了她们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的事实和遭受江泽民犯罪集团迫害的事实,她们指控江氏集团首恶江泽民犯有多种罪行,要求两高依法严惩。 八位女职工是石永慧女士、陈世元女士、陈仕芬女士、周丽华女士、姚云静女士、向炯文女士、傅安珍女士、董元玉女士。她们中年龄最大的七十九岁,最小的六十一岁。 …… 周丽华女士六十一岁,巴州区城关粮库退休职工。在炼功之前,身患多种疾病:妇科病、严重的肛裂、肝炎、胃炎、脸上的蝴蝶斑、关节炎等多种疾病一九九六年幸得法轮大法,使我身心受益,一切疾病不药而愈,从未吃过一粒药。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其乐融融! 在控告首恶江泽民的诉状中,她说,我本人在江泽民灭绝人性的恐怖政策下深受其害: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七日半夜被巴中公安局警察抄家,抢走我的大法书、法像、女儿的手机、充电器、金项链。绑架到巴中看守所多次进行审讯逼供,诬判我一年劳教,强行送往四川省资阳市楠木寺女子劳教所进行迫害。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七日,巴中公安局七、八个警察硬闯入家中,开始抢劫我的电脑、打印机二台、真相资料、耗材、大法书、法像、现金后绑架至巴中市看守所迫害,七月中旬被巴州区法院非法诬判五年有期徒刑,强行绑架到四川省简阳市养马河五监区迫害。 二零一三年四月左右,强行把我骗到设在巴中市恩阳区燕飞村的洗脑班进行强制洗脑。 八位女职工指控江泽民是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罪恶之首,触犯了宪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三十九条以及绑架罪、非法剥夺信仰宗教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责任。依据国际法规定是江泽民构成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酷刑罪。就是这样一个败类,居然窃取国家高位十几年,这是每个中华儿女的耻辱! 八位女职工都在诉状中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元凶江泽民提起公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还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大师的清白,同时清除江泽民以国家、政府的名义对法轮功所作出的一切不公正的定论、规定、禁令、限制和影响;立即全部释放,被非法被关、被拘、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恢复被害人的名誉,赔偿被害人的一切经济损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3/四川巴中八名退休女职工控告江泽民迫害-312869.html 2015-06-30: 四川巴中八位大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周丽华大娘:我是为我双亲控告江泽民这个迫害法轮功的始作诵者。我的父亲周纯福是巴中市医药局局长,退休后调回政府做调究员;母亲宁英会,任大队妇女主任、县人大代表,他们在不同的工作环境中,兢兢业业,洁身自好。五个儿女没一个是经我父亲周纯福安排的,每年有指标招工或上学的机会,他从不为子女开后门,说要靠自己去打拼。就这样的一个国家干部,老了想有一个好身体,就炼了法轮功,结果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他几次被当地的“六一零”警察深夜骚扰,吓得不敢再炼了。又看到我多次被绑架、关押、判刑、劳教。他承受不了长期的恐怖压力,终因心脏心力交碎病倒了,又不能炼功,经多方救治无果去世。临终父亲期盼:“能早日还大法的清白,有一个自由的、炼功的修炼环境。”......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30/四川巴中八位大娘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311680.html 2011-12-13: 四川省巴中市政法委、610、公安局、司法局、维稳办、国安等单位,又联合在巴州区恩阴镇燕飞村办洗脑班迫害大法弟子。2011年11月25日后,由恶警姜平、文勇等出面绑架了大法弟子周丽华、向焹文、代万利等進班。并扬言还要绑架更多中共有记录的法轮功学员進洗脑班。他们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手段是; 一、 强制進班,進班不签三书的就送劳教。 二、 表面和善,软化意志。每天组织多人轮流用各种歪理洗脑。 三、 利用亲情说服。通知家属、子女、老父老母、儿孙到班逼迫签字、背叛大法。 四、 利用年关将至家庭团聚的习俗,逼你签字才能回家过年。 五、 结拜兄弟、姊妹,引人上钩。说甚么你我弟兄姊妹应相互关照,你不签字我也不好向上级交待等等骗人的话。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2/13/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250480.html 2009-01-19: 四川广汉市大法弟子肖洪模等五位大法弟子被秘密判刑 自零八年以来,四川省广汉市在长达九年的打压法轮功后,又一次以“奥运”为藉口大肆绑架大法学员。 至奥运前广汉市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的有张菊英、廖伍香、肖洪模、罗萌、郭志坚、陈福珍、李庭翠、马世松夫妇、张德平、黄明霞、黄泽玉、李忠华、曹孝兰、赵明英、舒继芳等人。还有一些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至“六一零”专为法轮功设的黑监狱--洗脑班(广汉市和兴洗脑班)。被关押在那里的学员有覃正秀、馀裕芳、牟世如、周李华等。还有绝大多数法轮功学员被单位、部门、社区、乡镇、生产大队非法管制。由于害怕上访,它们二十四小时在大法学员的小区甚至家里看守,走到哪跟到哪。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 奥运后,广汉市法院又秘密开庭,把被非法关押的部份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 肖洪模:被非法判刑五年;蒋国珍被非法判刑三年;李桂香被非法判刑三年;罗萌被非法判刑四年、陈福珍被非法判刑四年。张德平、黄明霞被非法劳教。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9/193740.html#0911902741-1 2007-10-10: 巴中市六一零恶人绑架、迫害多名大法学员 近期,四川巴中市六一零恶人绑架三十多名大法学员,七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他(她)们是:杨青华(女),周莉华(女),王晓应(音),廖××,赵××,另外两个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0/164227.html 2007-06-07: 巴中部份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情况 本地区是97年喜得大法的,是四川迫害比较严重地区之一;今年新的迫害又开始了,巴中市三月16日至19日被巴中市公安局同江北,巴州两公安分局先后绑架大法弟子9名,另外抄家1名讯问1名,共11大法弟子。资料点一处。还有三名大法弟子下落不明。 王小印:男,35岁,巴洲镇南□社区,98年得法,16日被绑架并抄家。 廖克贵:男,43岁,巴洲镇江北社区,97年得法,16日被绑架并抄家。 付安珍:女,62岁,巴州镇江北吊桥街,98年得法,16日被绑架并抄家。 李大苜,女,65岁,巴州镇中鼓楼街,97年得法,17日被绑架并抄家。 杨连宗,男,64岁,巴州镇五号桥附近,98年得法,17日被绑架并抄家。 杨青华,女,55岁,巴州镇江北社区,98年得法,17日被绑架并抄家。 周丽华,女,53岁,巴州镇江南半边街,97年得法,17日被绑架并抄家并抄走复印机及真相资料。 周纯书,男,68岁,巴州镇南池路,18日被绑架并抄家 赵 吉,男,62岁,巴州镇小东门,05年得法,19日被绑架抄家并抄走复印机及真相资料。 许某某,男,76岁,巴州镇人,98年得法,16日夜绑架抄家,因年龄大又放回。 董某某,女,62岁,巴州镇人,94年得法,18日被西城派出所讯问。 被绑架的大法弟子关在巴州区看守所,据透露还有送往南江,平昌的。邪恶疯狂迫害,损失极大,迫害详情,公安内部封闭,不能完全了解,请知情人揭露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7/156393.html 2001-12-18: 周丽华,女,45岁,劳动局家属院。2001年3月因到公园炼功被非法判劳教1年,现关押在资中楠木寺。 2001-12-09: 2001年2月1日前后,巴中看守所非法关押许多大法弟子,目前能知其姓名的女弟子有阎慧英、周太书、苟菊芬、雷菊珍、杨清华、周丽华等人。其中阎慧英被判4年,周太书被判2年半。邪恶之徒叫嚣:“多发1张传单,就要多判1年。” 巴中市联系资料(区号: 827)2021-03-24: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青东路与文化路交叉口,邮编014030 大队长陈永慧13947218883 王胜平13030491442 郝翔0472-6950176 齐永珍0472-6950172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检察院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赛罕路东四道沙河西,邮编014030 总检察长尚震宇13904724233、0472-3631700 副检察长杨维东13847283493、0472-3631786 副检察长白雪飞13947207788电话:0472-3631705 副检察长:闫莉13327196069电话:0472-3631704 副检察长苏石岩15947221558电话:0472-3631702 纪检组长:乌云高娃13847258855电话:0 472-631703 公诉科检察官: 朱白晔(主管王学明案)18647286136 常红凤04723631797、0472-3631723主管此案 于建黎13948828998、0472-3631757 田莉5947129975、0472-3631762 王艳伟15947625280、18647286239、0472-3631782 郝春霞18647286308 王晓明13804721817 卢东海15947625235 尹志强18647283139 菅海波15334723889 刘志敏13664771806 康佳乐15848842922 郑立龙18647283139 刘宇晨18647283140 胡宸翰15947184159 薛玉洁18647283156 马志刚13664723011 王晓华15335512375 樊淑芳18647286283 樊雅杰15384854580 李光磊18647286285 张浩峰15247214344 王红霞18647285802 戴杨阳18686122895 屈鹏飞 18504720699 尹琳祺15849211277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