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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 >> 滨海新区(塘沽区) >> 宋惠婵(宋惠禅),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
有关恶人: 塘沽国保支队韩勇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三年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12-13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12-15: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法轮功学员宋惠婵被绑架 已回家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法轮功学员宋惠婵,12月8日晚七点多钟,在其父母家来了四个塘沽胡家园派出所警察,要传唤带走宋惠婵,进门就录像,并扬言要将供奉的师父法像搜走。僵持中又来了几个,其中负责的警长叫白金龙,答应什么也不拿,问询之后,将人送回。八点半钟离开,直至凌晨一点多钟送回。

表面的原因是宋惠婵发资料被恶意举报,后又去她家非法翻抄,也一无所获。期间,宋惠婵请他们拿出关于某教的法律文件,其中一个叫刘伟(音)的小警察很不服气,拿出几本厚厚的法典,加上手机查找,也没了音信。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2/15/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16517.html

2020-03-26: 天津滨海新区法轮功学员宋惠婵遭绑架、抄家、骚扰
2020年3月19日上午10点多,七、八个警察闯入宋惠婵现居住的父母家,强行搜查了宋惠婵所居住的房间。多本法轮大法书籍被抄走,还有一些真相小册子。宋惠婵被绑架到新村派出所非法审问。其间宋惠婵一直给警察们讲真相,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让他们自保,不要对佛法犯罪。直到晚上快9点才准许她回家。据说最后结果是:疫情结束后拘留15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26/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02978.html

2016-09-08: 中级法院不作为 天津宋惠婵被非法判三年入狱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日晚,宋惠婵父母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该人自称是天津女子监狱的,替宋惠婵找她老父亲要她儿子的电话,说宋惠婵已经到了她们那里,并提到她的父母都修炼法轮功,不允许接见,她儿子不修炼可以去接见。

宋惠婵老父亲和老母亲很是震惊,宋惠婵被滨海新区法院冤判后已上诉,可是至今他们没有收到任何的口头或书面讯息,怎么莫名其妙的无辜被绑架的女儿又被劫持到监狱去了?

后经核实,天津二中院于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不顾法律、事实和道义,本应秉公执法的执法机关却不作为,而是仍冤判无辜做好人的宋惠婵三年,宋惠婵到底是何时被劫持到监狱的如今还不得而知。

宋惠婵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赢得同事和邻居的好口碑。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她在父母家看护自己两岁半的孙子时,被当地国保和警察野蛮绑架,两岁多的孩子吓得嚎啕大哭。宋惠婵的母亲当时已八十三岁,为了保护女儿和曾孙,手把着门环不让警察进屋,两个警察硬将老太太的左手食指和中指间撕裂开一寸多长的口子,鲜血流了满地。警察趁机冲进房间把电脑主机、U盘、手机和钥匙等抢走,然后强行把宋惠婵劫持至她儿子家,在家中没人的情况下又把其儿子的两台电脑抢走,而这些当今家庭都具备的现代化电子产品却可笑之极的成了警察手中恶意栽赃污蔑宋惠婵的工具。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在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非法庭审宋惠婵,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为宋惠婵做了无罪辩护。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辩护律师嗓音洪亮,正气凛然,针对公诉人诬告宋惠婵条条子虚乌有的罪名从法律层面给予了有理有据的驳斥,为宋惠婵做了无罪辩护,宋惠婵修炼法轮功是完全合法的,她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她是无辜的,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还本案宋惠婵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宋惠婵在最后陈述过程中,也一再提出,自己曾患多种疾病,三叉神经痛、经常昏迷头疼的厉害,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的病症不翼而飞,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没有错,却多次遭非法迫害。现在台湾、香港,海外一百多个国家都公开修炼法轮功,却唯有大陆不让炼。法轮功是高德大法,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罪。

公诉人无力回应,法庭合议庭择日宣判。宋惠婵八十多岁的老父亲和老母亲亲眼目睹无辜孝顺的女儿在自己面前被绑架,在多方申诉下一直希望相关公检法人员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依据我国宪法法律秉公断案,维护善良无辜的好人正当的公民权利和人身安全,无罪释放自己的女儿能早日回家。

可滨海新区塘沽法院仍罔顾我国法律和道义于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诬判宋惠婵三年。六月七日,宋惠婵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宋惠婵的律师也于六月二十一日正式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并要求公开开庭审理此冤案。律师于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七日又向天津二中院递交了书面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的法律意见和辩护词。却在转天的七月十八日即被二中院驳回公开开庭的意见。兰律师在要求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的法律意见中提到:强行进入宋惠婵住处;搜查过程违法;对所搜查出的物品的属性、用途、来源等单方面武断的确认其是违法物品。这些与本案有重要关系的问题都需要在二审审理时重新进行调查核实。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并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兰律师还从人权及宪法层面,提到“本案有公开开庭审理的必要!我们始终在强调实事求是,什么是实事求是:依法治国,尊重宪法和法律就是最大的实事求是。只要我们学会了用宪法和法律来思考问题,来对待事情,一切都会变得很和谐很稳定了,我们所做的一切就一定会经得起子孙后代的检验。我们一定要去学会尊重和理解她人的信仰,我们也一定要去学会用宪法和法律去捍卫和保护每一个信仰宗教者的权力,尽管有时我们很难理解和认同他们。我们必须明白一个最为浅显的道理,宗教信仰同样也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从古至今的历史事实不只一次的向我们证实着一个道理:靠强迫和压制来对待宗教问题只能是适得其反。”

宋惠婵现今已八十六岁高龄的老父亲为自己无辜被绑架的女儿申诉冤情,近一年多来数十次的奔波在滨海新区法院、检察院、纪检委、信访办,天津中级检察院及天津高级法院。可如今在家属没有收到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消息的时候,却突然接到天津女子监狱的电话,无辜孝顺的女儿不知何时已经又被劫持到了监狱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9/8/中级法院不作为-天津宋惠婵被非法判三年入狱-334138.html

2016-06-26: 天津宋惠婵上诉 律师要求法庭公开审理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法院六月二日对法轮功学员宋惠婵非法判刑三年。六月七日,宋惠婵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宋惠婵的律师也于六月二十一日正式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递交了上诉状,并要求公开开庭审理此冤案。

宋惠婵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她父母家看护自己两岁半的孙子时,被当地国保和警察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滨海新区法院塘沽法院宋惠婵进行非法庭审,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为宋惠婵做了有理的无罪辩护,从法律层面将公诉人诬告宋惠婵条条子虚乌有的罪名驳斥的体无完肤,再次重申宋惠婵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旁听者都对律师的有力无罪辩护竖起大拇指。

然而,塘沽法院却公然违法对宋惠婵进行非法判刑。至今为止,宋惠婵已经被非法拘禁了一年零三个多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26/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330529.html

2016-06-17: 被枉法冤判的天津宋惠婵已依法上诉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女法轮功学员宋惠婵,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她父母家看护自己两岁半的孙子时,被当地国保和警察野蛮绑架。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在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被非法庭审,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被枉法冤判三年。二零一六年六月七日,宋惠婵依法向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17/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30116.html

2016-06-12: 天津法轮功学员宋惠蝉被非法判刑三年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委会最近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在看守所对法轮功学员宋惠蝉直接宣判3年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12/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29962.html

2016-06-08: 修炼法轮功受益 天津宋惠婵被中共冤判三年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日,天津法轮功学员宋惠婵的家人收到律师电话,得知宋惠婵被非法判刑三年。宋惠婵八十六岁的老父心痛无奈地说:这是公检法在公然的执法违法啊!

老人为自己无辜被绑架的女儿申诉冤情,近一年多来数十次的奔波在滨海新区法院、检察院、纪检委、信访办、天津中级检察院及天津高级法院。可滨海新区塘沽法院仍罔顾法律诬判宋惠婵

宋惠婵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父母家被国保警察野蛮绑架,非法拘禁一年零三个月之久。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对宋惠婵进行非法庭审,北京律师为她做了无罪辩护。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声音很低、有气无力;而辩护律师嗓音洪亮,针对公诉人诬告宋惠婵条条子虚乌有的罪名从法律层面给予了有理有据的驳斥,为宋惠婵做了无罪辩护,“宋惠婵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她是无辜的,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还本案宋惠婵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

宋惠婵在最后陈述过程中叙述自己曾患多种疾病,三叉神经痛、经常昏迷头疼的厉害,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的病症不翼而飞,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没有错,却多次遭非法迫害。现在台湾、香港,海外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公开修炼法轮功,却唯有大陆不让炼。法轮功是高德大法,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罪。

公诉人无力回应。法庭合议庭则称择日宣判。六个月之后,塘沽法院罔顾法律,对宋惠婵非法判刑三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6/8/修炼法轮功受益-天津宋惠婵被中共冤判三年-329785.html

2016-03-13: 天津302绑架案回顾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中共“两会”召开前,在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的指使下,天津市610办公室、公安国保大队绑架法轮功学员。仅三月二日至三月四日,明慧网统计到的就有涉及全市八个区内的三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被绑架抄家、入户骚扰。而从公安内部传出消息,至少有六、七十人被抓。其中二十人在被非法拘留后被非法批捕。一人被迫害致死。

参与天津“302”绑架案的涉及天津市610办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各区的国保大队及下属的十几个派出所约一、两百人。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河东区的郑庆兰、屈玲云、宋云玲、葛秀兰,河北区的唐月华、李弘基、李建敏、诸葛玉芳、陈若明,塘沽区的刘琼、王慧珍、宋惠禅、赵月琴、陆学容、高风宇,大港区牛淑华,河西区的赵月花、付少娟、邵云。东丽区李珊珊、周向阳、王军力。南开区法轮功学员杨宏、蒋雅晖夫妇、赵满红等。还有张翠环。

现如今这场绑架案已经过去一年了。一年来那些被非法抓捕的法轮功学员又经历了什么苦难,他们的现状又是怎样呢?

这三十七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中,葛秀兰和她的弟弟、赵满红、刘琼、牛淑华、高风宇、赵月琴在被绑架后一个月之内陆续回家。裴毅因在此之前出国探亲而免遭绑架,但家人多次被骚扰,不得安宁。

被非法批捕的有杨宏、蒋雅晖夫妇,李珊珊、周向阳夫妇,还有郑庆兰、屈玲云、宋云玲、王军力、赵月花、付少娟、邵云、宋惠婵、赵月琴、陆学容。其中有九人已被非法庭审。

赵月琴因高血压,曾回到家中,但到了二零一五年底又收到法院传票,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上午,在天津滨海新区法院塘沽审委会被非法庭审。

因中共当局消息封锁,唐月华、李弘基、李建敏、诸葛玉芳、陈若明等人情况不详,据悉有的已被冤判而无法核实确认。

东丽区法轮功学员刘海宾当时被骚扰,绑架未遂。却又在同年九月二日遭绑架,并被非法庭审。

宋惠婵遭非法庭审 老父为女控告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法轮功学员宋惠婵在滨海新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为宋惠婵做了无罪辩护。张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中指控宋惠婵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宋惠婵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公诉人声音低靡,无力回应。

滨海新区塘沽宋惠婵,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她父母家被当地警察野蛮绑架,宋惠婵八十三岁的母亲因为阻止警察进屋,被警察将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间撕裂一寸多长的大口子,鲜血直流。宋慧婵至今仍被非法拘禁。期间,宋慧婵父亲多次状告非法抓捕他女儿的警察,两次向检察院递交了“控告状”,控告塘沽公安分局韩勇等用欺骗手段非法野蛮绑架他女儿宋慧婵,并且没有任何文字手续,完全都是犯法行为!期间还将控诉状以快递形式寄送滨海新区公安局张亮局长、天津市最高检察院、滨海新区法院立案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3/13/天津302绑架案回顾-325276.html

2015-12-10: 天津宋惠婵遭非法庭审 律师要求无罪释放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四)上午,天津法轮功学员宋惠婵在滨海新区法院遭非法庭审,北京佳法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为宋惠婵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无力回应,法庭合议庭择日宣判。

十二月三日上午十点半多才开庭,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声音低靡,有气无力;而辩护律师嗓音洪亮,针对公诉人诬告宋惠婵条条子虚乌有的罪名给予了有理有据的驳斥和无罪辩护。张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中指控宋惠婵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名不能成立,宋惠婵的行为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应该无罪释放。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律师声音很大,正气十足,门外面的法警一个一个的轮番到门外侧耳细听。后来还来了一个穿着法官袍子的法官也站在门外听。有的法警悄声打开门提出和里面的法警换班,让里面的法警去吃饭,可里面的法警没有出去吃饭,一直在法庭里面静静的听。

在辩护过程中,张律师从主观上、客观上、犯罪构成的客体上和社会危害性上逐一进行了辩护说明。

需要指出的是,律师的辩护是在法庭这个特殊的场合,根据中国现在的法律所进行的辩护。从根本上讲,法轮功教人向善,法轮功学员的所作所为是行使最基本的言论和信仰的权利,是完全合法的。而中共才是一个害人的邪教,是江泽民集团在利用中共这个邪教组织在破坏法律实施。中共这个邪教根本没有资格给任何信仰定性,但即使根据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和规定,修炼法轮功也是合法的。

张律师辩护中说:

宋惠婵修炼法轮功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健体和净化人心,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而不是为了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信仰属于意识形态范畴,是思想领域的事。而人的思想是不能构成犯罪的,只有人的行为才能构成犯罪。而宋惠婵是典型的‘人在家中做,灾祸凭空来’;本案没有宋惠婵参与邪教组织的证据。宋惠婵究竟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它的组织形式是什么?它的机构、成员、职能人员、管理形式等等都是什么? 这个组织的住所地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宋惠婵是这个组织的什么官职?有什么能力可以利用该组织?谁听她的?她下的什么命令?怎么利用的?她有没有从该组织处 接受过指令或资助等等?公诉人在法庭上并没有出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公诉人也没有出示宋惠婵破坏了哪一部法律或行政法规,以及破坏了哪一条法律从而导致该法律或行政法规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得不到贯彻执行。

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扣押清单中资料不属于邪教宣传品,而是教人向善的。这里的内容都是教人如何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修炼心性,做一个好人,当然没有什么违法之处,更不会破坏什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 就是在这个法庭的墙壁上也写着‘心怀善念 天必佑之’‘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海阔天空’这里也在推崇善、忍,而她们法轮功还讲真,说真话。这不好吗?四十岁以上的人都知道五讲四美,讲究真善美。所以学习真善忍有什么错?这何罪之有?而神韵晚会光盘,我国现在的音乐艺术家都在称赞‘神韵是音乐艺术的极致’你们可以从网上搜索一下‘徐沛东 神韵’那里都说神韵表演很艺术,是很精美的艺术,很震撼"神韵艺术团″是在真正的恢复五千年传统文化。而宣扬我国传统文化,何错之有?

“思想不能构成犯罪”“信仰自由”“宗教自由”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一种文明共识。我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宋惠婵信仰并修炼法轮功是宪法所规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具体体现,是宪法赋予被告人的权利,任何个人或国家权力机关都没有权力干涉被告人的信仰自由。我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剥夺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司 法机关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来打压、迫害、构陷我的当事人已经构成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的行为 触犯了《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刑法三百条第一款成立的要件有两点:第一点,必须是“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第二点,必须是破坏了 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二者缺一不可。

从第一点来看,2000年5月10公安部认定的十四个邪教组织里是没有法轮功的。1999年10月30日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也没有提到法轮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也没有提到法轮功。既然,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都没有法轮功是邪教的规定,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有人误认为法轮功是邪教呢?真正首先把法轮功和邪教联系起来的,是1999年10月江泽民接受法国《费加罗报》采访,正式公布法轮功是X教,接着,《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 说法轮功是X教。辩护人认为,领导人的讲话不是法律,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而新闻媒体的文章更不能做定案的依据。在这庄严的法庭上,法院判案依据的应该是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而不是某个前领导人的讲话或新闻媒体的文章。

事实上,法轮功只是一个按真善忍修心向善,强身健体的松散的修炼群体,没有任何组织形态,更不是所谓的“邪教组织”,谁爱练就练,不爱练就不练,来去自由。因此,法轮功并不是邪教,更不是邪教组织,公诉人对宋惠婵的指控纯粹是无中生有,是根本就不成立的。

从第二点来看,宋惠婵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公民,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她有什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而且今天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我的当事人是如何破坏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际施行或应用、以及破坏了哪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分的实际施行或应用。

因此,辩护人认为,宋惠婵既没有利用邪教组织,也没有破坏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她的行为没有触犯《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

听了律师的辩护,公诉人不再提邪教组织,而是改为污蔑宋惠婵依然从事非法组织活动,破坏社会主义建设。张律师辩护称,“你们所谓的非法组织是指没有在国家有关部门正式注册的组织就是非法组织,像现在的老乡聚会,同学会,朋友会等很多都没有经过注册那都是非法组织,现在不是依然有很多还在经常聚会。你说破坏社会主义,现在香港公开修炼法轮功,很多人都在炼。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香港也在破坏社会主义?要这样就更不是破坏法律实施,就应该是颠覆国家罪了。这不是牵强附会、子虚乌有吗?

“辩护人认为,检察官和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民众的希望所在。目前在我国,某些领导的命令存在着与 人类良知相冲突甚至严重违背人类良知的情形,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还本案宋惠婵一个清白,无罪释放。 ”

宋惠婵在陈述过程中,也一再提出,自己曾患多种疾病,三叉神经痛、经常昏迷头疼的厉害,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所有的病症不翼而飞,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没有错,却多次遭非法迫害。现在台湾、香港,海外一百多个国家都公开修炼法轮功,却唯有大陆不让炼。法轮功是高德大法,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罪。

在庭审一开始,检察院公诉人照稿念宋惠婵的所谓“犯罪事实”时,宋惠婵的父亲坐在最后,因听不清,只说了一句“听不清,请声音大一点。”而被张洪忠法官要求清出场,宋父不离开,就被法警强行拖拽出法庭。宋惠婵的小妹起来质疑法警对老人的野蛮行为,也被强行拖拽出法庭,并被六七个法警拖拽着一直拖到立案大厅的外面。由此法官张洪忠不顾宋惠婵和张律师的劝阻,强行剥夺了宋惠婵两位家属最基本的旁听权利。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宋惠婵,于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她父母家看护自己2岁半的孙子时被当地国保和警察野蛮绑架,至今已被非法拘禁九个多月之久。呼吁正义之士能伸出援手,关注、制止这场对法轮功学员的莫须有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0/天津宋惠婵遭非法庭审-律师要求无罪释放-318590.html

2015-12-05: 天津法轮功学员宋惠婵面临非法庭审情况补充
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女法轮功学员宋惠婵,于2015年3月2日在她父母家被当地警察野蛮绑架,至今已被非法拘禁九个月之久。近日宋惠婵家属得到律师通知,塘沽法院欲于2015年12月3日上午10点在非法庭审宋惠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4/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一)-318470.html

2015-12-01: 天津滨海新区宋惠婵面临非法庭审
宋惠婵,女,天津滨海新区塘沽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在她父母家被当地警察野蛮绑架,至今已在被非法拘禁九个月之久。

警察欺诈绑架好人

期间,宋慧婵父亲多次状告非法抓捕他女儿的警察,可多方多次奔波无果,近日得到律师通知,中共将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四)在塘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胡家园派出所副所长黄继刚、塘沽国保支队长韩勇、王治国等近二十名警察闯进宋惠婵的父母家,在不出示搜查证、逮捕证,不报姓名,更不说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绑架了正在照看孙子的宋惠婵,两岁多的孩子吓得嚎啕大哭。警察到处录像、 搜查。

宋惠婵八十三岁的母亲怕惊吓着两岁大的重孙子,不让警察进小屋,被警察将左手食指和中指之间撕裂一寸多长的大口子,鲜血流了一地,老太太痛得坐在地上眼泪直流。警察趁机冲进房间把电脑主机、U盘、手机和钥匙等抢走。

宋惠婵的父亲质问他们为什么抓人,警察的答复是“她还炼法轮功。”她父亲说:“炼法轮功也没有做犯法的事,为什么要抓她?”韩勇说:“我们找她到派出所问话,没有事就回来。”善良的老人当时信以为真,因为觉得自家人问心无愧,没有想到警察会欺瞒诓骗。

随即他们又强行押着宋慧婵到她儿子家,在没有通知她儿子和儿媳的情况下,把她儿子和儿媳两台电脑抢走,至今不还。

当天下午王治国等人就把宋慧婵非法拘禁到看守所,她穿的鞋和小棉袄被强迫脱下来,只穿内衣。那么冷的天也不通知家属送衣服。

当宋慧婵儿子得知母亲遭绑架后,下班去找国保支队问询情况,问他母亲的去向和抄家为什么不通知本人时,警察态度蛮横不告诉,发生了争吵,当时三个警察把她儿子按压在地上威胁要铐起来拘留。

宋惠婵八十五岁的老父亲几乎每天都到国保大队和当地派出所询问情况,问他们为什么骗人,希望能见到宋惠婵,但每次他们互都相推诿说不知道、不清楚、是上面让干的,更不让见人。

到了第四天,家人以送衣服为由才打听到宋惠婵被关押在塘沽赵家地看守所(现名:天津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到看守所只被允许留下换洗的衣服。

而且,无论是实施绑架的塘沽国保支队,还是参与的胡家园和新村派出所都不给任何书面文件和抓捕理由,到三月十六日家人被口头告知宋惠婵已被刑事拘留,还是没有任何法律书面文件。

直到一个看门的警察说宋慧婵已被批捕,家属仍然是没看到任何文字的东西,也没有得到正式通知。后来得知,宋慧婵已于六月二日被绑架到武清看守所非法关押。

老父申诉控告

宋慧婵父亲在万般无奈下聘请了律师。五月初,宋慧婵父亲去预审科找管宋慧婵案子的孙警官,问他宋慧婵犯的什么罪?他说:“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宋慧婵父亲说:“她有那么大的本事?具体犯的什么罪?”孙警官说:“她用手机打电话一千多次。”宋慧婵父亲说:“打电话也犯罪?说的什么?”孙警官说:“宣扬法轮功。”宋慧婵父亲问:“宣扬法轮功犯什么罪?”孙警官说:“国家不许宣传。”宋慧婵父亲问:“国家哪条法律不许宣传?”孙警官无理的说:“我不和你讲这个。”起身走了。

宋慧婵自从修炼了法轮功,曾患三叉神经痛、经常昏迷头疼的病症不翼而飞,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在家中孝顺父母,在单位兢兢业业,赢得同事和邻居的好口碑。

但是在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下,宋慧婵屡遭迫害: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她被国保支队警察绑架、抄家,关押十几天后被劫持到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零三个月。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份,宋慧婵被单位天津航道局领导指示开除公职、解除劳动合同。

二零零六年,宋慧婵因看石柱上的法轮功传单,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宋慧婵一直被警察监视,多年来受尽骚扰,精神受尽折磨。今年三月又再遭绑架并被非法批捕。

亲眼看到善良、孝顺的女儿在自己面前被野蛮绑架,宋惠婵八十五岁的老父亲决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亲人的人身安全和应享有的公民权利。

宋慧婵父亲在六月中旬向检察院递交了第一份“控告状”,控告塘沽公安分局韩勇等用欺骗手段非法野蛮绑架他女儿宋慧婵,并且没有任何文字手续,完全都是犯法行为!

可是塘沽区检察院不予受理,说这个归滨海新区检察院管,同月,宋慧婵父亲把诉状递交到滨海新区检察院,滨海新区检察院说归塘沽区检察院管,老人又返回塘沽区检察院,并告知这是滨海新区检察院的意思。塘沽区检察院郑科长看了之后,不给立案,说是由律师和办案科商讨。

因一直无结果,宋慧婵父亲无奈,八月初以快递形式寄送滨海新区公安局张亮局长,没有回音;因仍无结果,宋慧婵父亲在八月底又往检察院呈送了第二份“控诉状”,郑科长看了之后,仍不给立案,不收诉状。

九月份宋慧婵父亲以快递形式寄往天津市最高检察院及人大仍无回音。

宋慧婵父亲在十一月十八日又将控诉状递交滨海新区法院立案庭,法院说,控告公安局的案子不能直接递到法院,要先递检察院或公安局的上级机关。

宋慧婵父亲只是想依法状告非法抓捕他女儿的知法违法的警察却困难重重,遭相关公检法人员相互推诿。经多方多次奔波仍是一无结果。

迄今,宋慧婵的案卷曾两次被递到塘沽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被退回。在十月底第三次被递送检察院,十一月三日到滨海新区法院。直到十一月二十九日方从律师处得知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星期四)将在塘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天津滨海新区宋惠婵面临非法庭审-319910.html

2015-07-06: 女儿无辜被绑架 老父控告警察执法违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6/女儿无辜被绑架-老父控告警察执法违法-312004.html

2015-06-06: 天津胡家园派出所的恶行
二岁幼童受惊吓, 八十多岁老太太手指被撕裂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上午八点多,在胡家园派出所副所长黄继刚、塘沽国保支队长韩勇的带领下,王治国等近二十名警察突然闯入法轮功学员宋惠婵父母家中,只拿出一个东西一晃说,“我们是公安局的。”问姓名,不告诉,更没有出示搜查证、逮捕证,其中一个人扛着录像机到处翻腾录像,把正在照看孙子的宋惠婵叫出小屋,屋内就剩下两岁多的孙子,吓得直哭。

宋惠婵的母亲现已八十多岁,为了保护孩子,手把着门环不让进屋,结果两个警察,硬将老太太的左手食指和中指间撕裂开一寸多长的大口子,鲜血流了满地,痛的老太太坐在地上直流眼泪。两个警察趁机闯进小屋内,把电脑主机、U盘、手机和钥匙等抢走。然后强行把宋惠婵劫持至她儿子家,在没人的情况下,把两台电脑抢走,可能还有其它东西不详。

三月二日晚,由胡家园派出所民警王治国等人将宋惠婵劫持到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当家属到胡家园找到副所长黄继光,问他:我们户口不在你们这,为什么你们去绑架宋惠婵?他说:这是塘沽分局的指示叫我们办的,但是宋惠婵案子是分局办的,电脑都在分局,我们这里只有宋惠婵的小包和衣服,等两天可以领走。并口头告知宋惠婵已经被非法刑拘,但未给任何法律书面文件。

直到现在,家属没有接到任何法律书面文件。宋惠婵仍被非法关押在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6/天津胡家园派出所的恶行-310478.html

2015-04-18: 天津塘沽宋惠婵和冉官权被迫害近况
塘沽法轮功学员宋惠婵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天津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并已被非法批捕。

塘沽法轮功学员冉官权于2015年3月3日被非法第二次开庭,律师为冉官权做了无罪辩护,并当庭指出了公、检、法部门的操作程序违法。冉官权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天津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冉官权家属尚未接到法院的任何通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7/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07636.html

2015-04-01: 天津塘沽法轮功学员宋惠婵被绑架补充
参与绑架宋惠婵的近20名警察中,有塘沽分局国保支队、新村派出所,还有胡家园派出所的。办案民警王治国等,在胡家园派出所副所长黄继刚、塘沽国保支队长韩勇的带领下,绑架宋惠婵,抢走电脑、U盘、钥匙等物品,并押着宋惠婵到其儿子家非法抄家。

宋惠婵儿子和儿媳不在家的情况下,将儿子和儿媳的两台电脑抢走,可能还有其它东西不详。

后由胡家园派出所办案民警王治国等人将宋惠婵押送到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当家属到胡家园找到副所长黄继光,问他:我们户口不在你们这,为什么你们去绑架宋惠婵?他说:这是塘沽分局的指示叫我们办的,但是宋惠婵案子是分局办的,电脑都在分局,我们这里只有宋惠婵的小包和衣服,等两天可以领走。并告知宋惠婵已经被非法刑拘。

直到现在,家属没有接到任何文字东西。非法抄家时,家属问来家的警察姓名和单位,都避而不答或含糊其词,有说是市局的,有说是分局的,他们都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6946.html

2015-03-22: 记天津3.2绑架案
......三月二日上午八点多钟,塘沽国保支队韩勇带领近二十名警察(其中包括新村派出所)突然闯入宋惠婵父母家中,强行将宋惠婵绑架,并把电脑主机、U盘、手机和钥匙等抢走。然后把宋惠婵押至她儿子家,在儿子家中无人的情况下,把两台电脑抢走,可能还有其它东西。

当这伙人闯入宋惠婵父母家后,其中一个人只拿出一个东西一晃说,“我们是公安局的”。宋惠婵的父母问他们姓名,他们不回答,更没有出示搜查证、逮捕证。另一个人扛着录像机各屋乱窜,到处翻腾东西并录像。宋惠婵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见到两岁多的曾孙被吓得直哭,为了保护曾孙不受伤害,老太太手把着门环不让这伙强盗進屋。只见两个恶警硬将老太太的左手食指和中指间撕裂开一寸多长的大口子,鲜血流了一地,痛的老太太坐在地上直流眼泪。后来警察找到居委会和社区卫生站的人来,看到老太太手上那么长的大口子,就要把老太太送医院去缝针。老太太忍痛坚持不去,要陪着受到惊吓而大哭不止的曾外孙。

当日中午,宋惠婵的儿子知道了宋惠婵被绑架的消息,到塘沽国保大队询问情况并要求放人,警察拒绝回答。宋惠婵现被非法关押在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赵家地),但宋惠婵的家人未接到任何通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2/记天津3.2绑架案-306535.html

2015-03-21: 天津国保施暴 弄伤老母 绑架女儿
天津市二十多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五年三月二日被绑架,其中宋惠婵现被非法关押在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赵家地)。下面是宋惠婵当时被绑架的情况。

三月二日上午八点多,天津市塘沽区国保支队长韩勇带领近二十名警察(有胡家园派出所和新村派出所的警察)突然闯进宋惠婵父母家中,在不出示搜查证、逮捕证,不报姓名,更不说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将正在照看孙子的宋惠婵强行带走,两岁多的孩子吓得嚎啕大哭。

宋惠婵的母亲已八十三岁,为了保护女儿和曾孙,手把着门环不让警察进屋,两个警察硬将老太太的左手食指和中指间撕裂开一寸多长的口子,鲜血流了满地,老太太痛的坐在地上眼泪直流。

警察趁机冲进房间把电脑主机、U盘、手机和钥匙等抢走,然后强行把宋惠婵押至她儿子家,在家中没人的情况下又把其儿子的两台电脑抢走,可能还有其它东西不详。

宋惠婵的父亲质问他们为什么抓人,警察的答复是“她还炼法轮功”。

宋惠婵的儿子在绑架当天中午知道消息,到国保大队问询情况,被国保大队的警察威胁要把他也铐起来拘留,并以非常流氓的态度说“我们从来没去抓过人,根本没有抓人这回事”(因宋惠婵的儿子没在抓捕现场)。

宋惠婵八十五岁的父亲几乎每天都到国保大队和当地派出所询问情况,希望能见到宋惠婵,但每次他们互都相推诿说不知道、不清楚、是上面让干的,更不让见人。

到了第四天,家人以送衣服为由才打听到宋惠婵被关押在塘沽赵家地看守所,到看守所只被允许留下换洗的衣服。

从三月二日至今,无论是实施绑架的塘沽国保支队,还是参与的胡家园和新村派出所都不给任何书面文件和抓捕理由,到三月十六日被口头告知宋惠婵已被刑事拘留,还是没有任何法律书面文件。

宋惠婵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不放弃信仰,已被绑架迫害三次,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劳教十五个月,并开除公职,二零零六年底被绑架并非法关押十五天。

这次当地公安国保大队在三月二日同一天绑架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四年上任的天津市公安局局长赵飞以“抓捕一个法轮功成员奖赏一万元”,唆使执法警察对无辜的民众犯罪。

在迫害法轮功长达十多年的政法委头子周永康成为阶下囚的今天,奉劝那些参与这场迫害的人看清时势,悬崖勒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1/天津国保施暴-弄伤老母-绑架女儿-306505.html

2015-03-09: 天津被绑架法轮功学员近况
2015年3月2日上午,五、六个警察尾随一位到赵姨家串门的人,并闯入赵姨家非法抄家,将赵姨和当时在她家的三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了塘沽戒毒所。当天被绑架的三位法轮功学员被放回。赵姨因高血压,目前,已经被放回家中。

据核实,当天被绑架到塘沽戒毒所的还有塘沽法轮功学员小高(男)、小陆、王会珍、宋惠禅。其中,王会珍因当晚身体出现严重病症状,被儿子接回。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9/二零一五年三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306059.html#1538233451-8

2015-03-08: 天津滨海新区法轮功学员宋惠婵被绑架情况补充
2015年3月2日上午八点多,塘沽国保支队韩勇带领近20名警察(其中包括新村派出所)突然闯入宋惠婵父母家中,只拿出一个东西一晃说,“我们是公安局的”问姓名,不告诉,更没有出示搜查证、逮捕证,其中一个人扛着录像机到处翻腾录像,把正在照看孙子的宋惠婵叫出小屋,屋内就剩下两岁多的孙子,吓得直哭。宋惠婵的母亲现已八十多岁,为了保护女儿的孙子,手把着门环不让進屋,结果两个警察,硬将老太太的左手食指和中指间撕裂开一寸多长的大口子,鲜血流了满地,痛的老太太坐在地上直流眼泪。后来警察找来居委会和社区卫生站的人来,一看那么长的大口子,要把老太太送医院缝针,老太太忍痛坚持不去,要陪着受惊吓而大哭不止的曾外孙。两个警察趁机闯進小屋内,把电脑主机、U盘、手机和钥匙等抢走。然后强行把宋惠婵押至她儿子家,在没人的情况下,把两台电脑抢走,可能还有其它东西不详。

据家人反映,闯進宋惠婵父母家中的近二十个警察,真正动手行恶的只有四、五人,大多数人看着他们行恶。宋惠婵现被非法关押在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赵家地)。但宋惠婵的家人未接到任何通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8/二零一五年三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06009.html

2010-11-04: 天津塘沽区恶党政法系统的罪恶
......塘沽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
27.宋惠婵:女,2004年9月非法劳教一次。(一年三个月)开除公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4/231930.html

2004-12-13: 在国庆节前,天津塘沽公安分局国保支队(即610)在9月21日抓捕了九名大法弟子,经过一天的抄家审讯后,放回了二名。拘留七名并且都是先抄家,再审讯,搜材料,找证据,后定罪。恶人把大法弟子家中的大法书籍和师父的讲法经文全部搜走,而且把其子女上学用的电脑、VCD、软盘等物品也一起抄走。据说还把大法弟子单位的复印机搬走,后勒索5000元钱才被取回。

这七名大法弟子拘留到十.一后放回一人,余者刘福明、宋惠婵、孟秋、杨培华等六名大法弟子分别被判劳教1年到1年半。其中大法弟子刘福明因高血压劳教所拒收,又返回塘沽拘留所。

国保支队(610)有个叫荆和春,据说是支队长。有个于支队和一个叫韩勇,直接负责这次抓捕大法弟子。还有姓于的、姓杨的,还有政保科叫张文利的都是这次行动的负责人。

滨海新区(塘沽区)联系资料(区号: 22)

2024-04-23: 天津市塘沽区于家堡派出所预审科地址:新华路1068号电话:(022)65270527
657202406530061226872389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5号 电话:022-65309722传真65309738
书记兼局长李新建(兼滨海新区政法委书记)
塘沽分局国保支队:电话022-65300923
内保科 022-65300978
队长韩勇022-65300923、65299079住址:滨海新区翠亨村B座7门602号
科长李振民65300958、13662017678住址:胡家园街中心庄村中盛里104号
司东卫13920568549、66905946住址:车站北路众智园6栋1门301号
杨广惠13820465112住址:解放路居仁街6栋3门505号
于新华、薄立东
塘沽区公安分局:电话:66889061
局长吕长贵 022-66880918
副局长丁建 家022-25855573住址:塘沽东江路贻东园14-2-302
副局长陈斌 家022-25879553住址:塘沽营口道10-4-203
副局长郭富刚 家022-25308196住址:塘沽宁波道永顺里46-501
刑侦支队022-65300724
督察队022-65300869
纪检022-65300863
政保科65300849
保安公司022-65300727
国保科022-66889082
张彦 公安局塘沽分局上海道金泰新村东区16门303号25308493
法制办022-65300871 指挥室022-65300812、110、65300166
通讯科022-65300114 治安科022-65300881
出入境管理科022-65300897



2024-04-22: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
详细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塘道8号
联系电话:022-66300517

胡海鹏:责任人 职务:办案探长 警号:581505电话:13820166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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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22)

2020-03-26: 新村派出所:所长 吕军13702112244
门卫电话:022-65270626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塘沽分局
局长李庆彪13902031898
副局长:陈大勇13752000157
窦守强13902091307
刘洪胜13902130421
任红卫13702133693
科长:张东福13920115678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
国保支队支队长:徐广丰13920452231
预审支队副支队长:徐巍15222189966

局长 苗宏伟13920819088
副局长:杨春明13802029513、聂满水13820531234
政治部:
主任高大勇13820663522
副主任 胡天勇13821136399、胡克13802110222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法委
副书记:高富港13370318265、吕燕龙 13902102036徐少华13302183906
陈长顺 13672165185
政治部:主任刘东双 18522312837
防范办(610):主任王滨 13821801056
魏秀荣1335202831 郑国珍 13820358101
综治办:副主任郭海18602259593
刘君哲 13622107531 刘淑兰 13389092160

2016-06-26:
天津第二中级法院刑二庭
法官张津隆022-28024721
张帆、张铮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
机关地址:滨海新区洞庭北路(北塘)鑫盛商务园1号楼一层
电话:022-25230010
塘沽审判区(原塘沽区法院):
地址:滨海新区唐汉路1-19号(贻成尚北向北一公里左右),邮编300451
电话:022-65270974
审判长张洪东022-65270991
代理审判员李涛
陪审员张万鹏
书记员杨惠文022-65270933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检察院: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路10号
电话:022-5861269、2585200025861277
公诉人李胜春13820081606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
院长宋春香
纪检书记鲁强022-66306537

滨海新区检察院: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路10号
代理检察长侯智

滨海新区公安分局: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5号
电话:022-65309722传真022-65309738
局长张亮
副局长何宁27387890住址:广开四马路格调春天花园1号楼1门601号
指挥部主任李欣悦,住址:华昌大街东盈里5号楼4门601号
纪委书记杨春明13622166655、23136687住址:红旗南路观园公寓9号楼3门502号滨海公安局

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
地址:天津塘沽赵新路1号
电话022-65300763、022-66300517
所长刘洪胜

塘沽区公安分局:
局长李庆彪
副局长陈滨13802030729住址:滨海新区营口道10栋4门203号
副局长郭富刚13602170078、25308196住址:滨海新区贻成园37号
副局长窦守强13902091307住址:滨海新区迎宾街福苑里35号楼2门302号
副局长刘洪胜13902130421住址:滨海新区第四大街傲景苑12号楼1门1003号
塘沽分局国保支队:
电话022-65300923、022-65300978
队长韩勇022-65300923、65299079住址:滨海新区翠亨村B座7门602号
科长李振民65300958、13662017678住址:胡家园街中心庄村中盛里104号
警察:
司东卫13920568549、66905946住址:车站北路众智园6栋1门301号;
杨玉强:2265770185于新华、薄云东
塘沽分局新村派出所:所长李兴亮022-65300551
塘沽分局胡家园街河头派出所:
副所长杨树明1392019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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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6-06-17: 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院机关地址:滨海新区洞庭北路(北塘)鑫盛商务园1号楼一层
电话:022-25230010
塘沽审判区(原塘沽区法院)地址:滨海新区唐汉路1-19号(贻成尚北向北一公里左右)电话:022-65270974邮编300451
审判长:张洪东022-65270991
代理审判员:李涛
人民陪审员:张万鹏
书记员:杨惠文022-65270933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区检察院电话:022-5861269 25852000 25861277;公诉人:李胜春 13820081606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路10号

2015-12-05: 天津市塘沽区法院: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塘汉路1-19号,邮编300451(乘坐833、834、502等路公交车在塘沽第一职业中专下车,北行800米即到;或乘坐132、134、521路在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站下车。)

办案法官张洪忠022-65270991
书记员杨某022-6527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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