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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唐山 丰南区 冀东监狱(冀东分局,冀东第四监狱) >> 何益兴(何义兴), 男, 72
个人情况: 唐山市热电公司退休职工;唐山电厂多年的汽车队长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
迫害情况: 被秘密判刑三年零六个月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4-12-12
交叉列在: 河北 > 唐山 路北区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9-21:河北省唐山市钓鱼台派出所骚扰何益兴、孙立香、郭姓法轮功学员
8月份,唐山市钓鱼台派出所两名警察拿一种表格,骚扰辖区何益兴、孙立香、郭姓法轮功学员,要求填写还炼不炼法轮功。法轮功学员孙立香是骚扰电话打到家属家。 唐山市钓鱼台派出所骚扰电话:19133627876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9/21/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83155.html 2018-12-26: 唐山何益兴、张月芹夫妇近期在监狱遭迫害情况 据悉,唐山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老夫妇于二零一八年四月份遭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后,当月分别被劫持到冀东监狱和石家庄女子监狱。几个月来,二位信仰“真、善、忍”的老人在狱中继续遭受迫害。 何益兴被非法关押在冀东分局第五监狱。半年多来,家人几次到监狱要求正常会见何益兴,都被教育科长王森虎以家属修炼法轮功为借口拒绝。最近一次要求会见时,不但仍遭到王森虎的拒绝,而且了解到七十多岁的何益兴还在监狱内被迫劳动。他们的说法是,“只要有劳动能力,就得干活儿!” 张月芹老人被劫持到石家庄女子监狱后,身体出现严重病态,血压很高。为此,石家庄女子监狱打电话催促家属速去监狱会见张月芹。家人赶到监狱后,问狱方既然张月芹身体状态很差,为什么不放人。狱方说,“我们也是想让她赶紧回去,只要去做个正式体检就行,可她就是不去!”后来张月芹告诉家人,自己无罪,要堂堂正正回家,不靠体检。同时告诉家人,自己手抄的大法经文被强行没收了,而且监狱警察不再给她纸张。 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在遵化市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详情见明慧网报道:《唐山法院枉法裁判-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再陷冤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26/唐山何益兴、张月芹夫妇近期在监狱遭迫害情况-378882.html 2018-05-17: 河北省唐山市大法弟子何益兴被关在冀东监狱 家人还未见 河北省唐山市大法弟子何益兴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冀东监狱第五监狱三监区,至今未通知家属接见,有条件人士提供冀东五监狱教育科长电话及其他信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5/17/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366649.html 2018-04-26: 唐山法院枉法裁判 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再陷冤狱 河北唐山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于二零一七年四月被唐山遵化警察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六个月,二零一八年一月上诉至唐山中院,唐山中级法院枉法维持冤判。四月初,张月芹被秘劫持到河北省石家庄监狱,没有通知律师和家属;何益兴于四月十六日被劫持到冀东监狱。 在中共对法轮功十九年的迫害中,何益兴、张月芹夫妇曾早二零零八年被枉判七年和五年,张月芹在河北省女子监狱受尽酷刑折磨。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在遵化市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地北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到遵化市拘留所,晚上被遵化市拘留所所长王爱清(音) 绑在死人床上。十一月二十一日秘密非法开庭前,审判长苗瑞生(音)扬言:“再喊法轮大法好,把你扔到炼人炉里!” 何益兴、张月芹夫妇被秘密判刑三年零六个月,上诉。二零一八年一月八日,唐山中院通知家属,张月芹要求家属聘请律师,一月九日上午,家属聘请的律师介入此案。 张月芹的律师二零一八年一月下旬多方取证,以一审过程中程序多次违法为由,向唐山市中级法院提出二审开庭审理,调取一审开庭录像申请,始终没有任何答复。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何益兴聘请的律师到中院要求阅卷,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但唐山市中级法院崔建明却以案件已结、何益兴在一审前曾拒绝请律师为由不准律师阅卷。 律师义正词严告诉崔建明这样做是违法的,只要判决结果没送达当事人或律师手中,当事人就有请律师及辩护的权利,但崔建明仍无视法律、不让律师阅卷。律师对崔建明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投诉。 何益兴曾是唐山电厂多年的汽车队长,待人真诚,工作勤恳,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张月芹原来一身是病,最严重的是肾炎,为治病跑了好多医院,都没见效;炼法轮功后,全身的病都好了,再没花一分钱医药费,而且脾气也变好了。他们膝下有两个孝顺、贤淑的女儿,,一家人生活平静和睦。 夫妻俩都已退休在家,与世无争。然而,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中共的魔爪无端地伸向了这个美满的家庭。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唐山路北公安局十来个警察带着社会闲散人员,闯到唐山电厂小区何益兴、张月芹两位老人家门口偷偷埋伏,等老人出门,久不见人出去,就撬坏门锁,没打开防盗门,随后叫来两辆消防车,从南北阳台驾云梯到六楼,砸碎玻璃后破窗入室,绑架两位老人,抢钱抢物。当地百姓切齿痛骂:“什么警察?比土匪还土匪!” 荒谬的是,何益兴和张月芹夫妇分别被枉判七年和五年。法官张雪峰判案的事实依据竟然是一张“证据销毁清单”!这张“证据销毁清单”恰恰是路北公安分局销毁证据、伪造证据的铁证。何益兴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张月芹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 在石家庄河北省女子监狱,狱警对当时六十多岁的张月芹进行电击、针扎、逼她站在烧糊的板上、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后来警察将张月芹转到六监区,当时的教导员吴红霞指使值班人员用针扎她,细针用完了用粗针,还打她耳光,耳朵当时被打出血,直打到行恶者手腕疼得打不动了。再后来,警察又令其它监区的犯人二十四小时轮番对张月芹洗脑,有时到夜间十二点,有时到凌晨四点。三个月后,警察看张月芹还不放弃信仰,又四天四夜不让她睡觉,直到她昏倒在地。之后又将她关进所谓“攻坚组”,继续迫害数月。残忍的是,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直接把张月芹放在了监狱医院的手术台上。 何益兴遭受七年冤狱迫害,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从冀东第二监狱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26/唐山法院枉法裁判-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再陷冤狱-364595.html 2018-04-05: 唐山72岁何益兴被构陷 律师申请阅卷遭拒 唐山市中级法院违法办案 何益兴,男,七十二岁,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回遵化老家探亲时,其老伴张月琴在集市上发护身符被当地警察非法抓捕,因他当时在场也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五日两位老人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张月琴上诉至唐山市中级法院。张月琴的律师二零一八年一月下旬多方取证,以一审过程中程序多次违法为由,向唐山市中级法院提出二审开庭审理,调取一审开庭录像申请,至今没有任何答复。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何益兴聘请律师到中院要求阅卷,维护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但唐山市中级法院崔建明却以案件已结,何益兴在一审前曾拒绝请律师为由不准律师阅卷。 律师义正词严告诉崔建明这样做是违法的,只要判决结果没送达当事人或律师手中,当事人就有请律师及辩护的权利,但催建仍无视法律不让律师阅卷。 律师对崔建明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投诉。 何益兴老人二零零八年因信仰法轮功被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历经重重魔难刚回到家中,只因老伴讲真相时在一旁陪伴就又被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5/唐山72岁何益兴被构陷-律师申请阅卷遭拒-363781.html 2018-01-21: 遵化大法弟子李贺林、唐山大法弟子何益兴、张月芹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开庭 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大法弟子李贺林,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被遵化市法院非法开庭,李贺林在法庭上高喊“法轮大法好”,并不认罪,其兄嫂参加了旁听,并被告知要判李贺林2-3年。李贺林是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在本村贴“法轮大法好”标语时,被村书记李全林发现,并举报新店子派出所抓捕,后被非法关押在遵化看守所关押至今。家属去了几次连人都没让见。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唐山大法弟子何益兴、张月芹夫妇被秘密判刑三年零六个月(没通知家属)。 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于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在遵化市地北头集市讲述法轮功真相时,被地北头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关押到遵化市拘留所,晚上被遵化市拘留所所长王爱青绑在死人床上。后张月芹被转到唐山市看守所关押至今,何益兴被非法关押在遵化市看守所至今。从被关押至被非法审判一直没让家属见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21/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59852.html 2018-01-15: 河北省唐山市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上诉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一审未通知家属,秘密非法开庭,家属已上诉至唐山中院,希望得到海外法轮功学员电话平台的援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5/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59640.html#18114232716-1 2017-09-01:曾遭多年冤狱迫害 唐山七旬夫妇又被绑架构陷 唐山市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去遵化市讲真相时,被地北头镇派出所绑架,被分别非法关押在遵化看守所和遵化石人沟看守所,据悉被构陷到检察院四个多月。 四月二十日,遵化市地北头派出所伙同唐山市路北区钓鱼台派出所、唐山热电公司居委会等人进行了非法抄家,在没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非法拿走了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笔记本电脑等若干私人物品。遵化地北头派出所将历经种种磨难的老俩口构陷到检察院。 何益兴曾是唐山电厂多年的汽车队长,待人真诚,工作勤恳,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张月芹原来一身是病,最严重的是肾炎,为治病跑了好多医院,都没见效;炼法轮功后,全身的病都好了,再没花一分钱医药费,而且脾气也变好了。他们膝下有两个女儿,孝顺、贤淑,一家人生活平静和睦。 夫妻俩都已退休在家,与世无争。然而,因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中共的魔爪无端地伸向了这个美满的家庭。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河北省唐山路北公安局十来个警察带着社会闲散人员,闯到唐山电厂小区何益兴、张月芹两位老人家门口偷偷埋伏,等老人出门,见久不见人出去,撬坏门锁,没打开防盗门,随后叫来两辆消防车,从南北阳台驾云梯到六楼,砸碎玻璃后破窗入室,绑架两位老人,抢钱抢物。当地百姓切齿痛骂:“什么警察?比土匪还土匪!” 荒谬的是,何益兴和张月芹夫妇分别被枉判七年和五年。法官张雪峰判案的事实依据竟然是一张“证据销毁清单”!这张“证据销毁清单”恰恰是路北公安分局销毁证据、伪造证据的铁证。何益兴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张月芹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 在石家庄河北省女子监狱,狱警对当时六十多岁的张月芹进行电击、针扎、逼她站在烧糊的板上、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后来恶警将张月芹转到六监区,当时的教导员吴红霞指使值班人员用针扎她,细针用完了用粗针,还打她耳光耳朵当时被打出血,直打到行恶者手腕疼的打不动了。再后来,恶警又令其它监区的犯人二十四小时轮番对张月芹洗脑,有时到夜间十二点,有时到凌晨四点。三个月后,恶警看张月芹还不放弃信仰,又四天四夜不让她睡觉,直到她昏倒在地。之后又将她关进所谓“攻坚组”,继续迫害数月。残忍的是,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下直接把张月琴放在了监狱医院的手术台上。 何益兴遭受七年冤狱迫害,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从冀东第二监狱回到家中。 江泽民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同时,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残,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 法轮大法是佛家功法,修炼者以“真善忍”为根本指导,修心向善;以五套简单柔和的动作来净化身体,从而达到身体的健康,道德与精神的升华。法轮功学员本着善意告诉民众真相更是大善之举。迫害法轮功学员就是迫害修佛向善之人。从古至今,迫害修佛、修道之人都没有好下场。 在现政权的反腐过程中,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王立军、“610”头子李东生、季建业、杨卫泽等落马的200多位省部级以上高官哪一个身后没有迫害法轮功的血债?!表面上是以反腐名誉落马,实质上是神在借人之手惩治恶徒,同时也是警示世人。这只是人中的惩治,更大的天惩还在后面。 善恶有报是天理,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希望参与迫害的相关人员认清形势,静心听听劝告,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为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着想,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选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9/1/曾遭多年冤狱迫害-唐山七旬夫妇又被绑架构陷-353216.html 2017-05-28: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张月琴、何益兴被非法批捕 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张月琴、何益兴已被遵化市检察院非法批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28/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48801.html 2017-05-04: 河北遵化市七旬夫妇再次面临冤狱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河北省唐山市七十多岁的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在去遵化市讲真相时,被地北头镇派出所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遵化看守所和遵化石人沟看守所。 四月二十日,唐山市路北区钓鱼台派出所进行了非法抄家,强行撬门,抢走了法轮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笔记本电脑等若干物品。 何益兴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九日结束了七年冤狱迫害,从冀东第二监狱回到家中。张月芹也曾于二零一三年结束五年冤狱折磨回家。 在河北女子监狱张月芹遭电击、针扎、被迫站在烧糊的板上、被禁止睡觉等酷刑折磨。张月芹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在遵化市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遵化市拘留所十五天。 何益兴曾是唐山电厂多年的汽车队长,待人真诚,工作勤恳,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张月芹原来一身是病,最严重的是肾炎,为治病跑了好多医院,都没见效;炼法轮功后,全身的病都好了,再没花一分钱医药费,而且脾气也变好了。 遵化地北头派出所又图谋将七十多岁、历经种种磨难的老俩口再次构陷到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5/4/河北遵化市七旬夫妇再次面临冤狱-346717.html 2017-04-27: 参与迫害河北省唐山市大法弟子张月琴、何益兴的主要责任人: 遵化市地北头派出所所长王勇军,遵化市人,三十多岁,2015年到该派出所任职,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包括敏感日监视大法弟子,指挥绑架大法弟子等,请知情法轮功学员提供更多信息此人电话住址等。 张月琴被非法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 http://globalrescue.hopto.org/unproj/china/editch.jsp?qid=33369 2017-04-23: 遭多年冤狱迫害 唐山七旬夫妇又被绑架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九日,河北省唐山市七十多岁的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在去遵化市讲真相时,被地北头镇派出所绑架,现被非法关押在遵化看守所和遵化石人沟看守所。 四月二十日,唐山市路北区钓鱼台派出所进行了非法抄家,强行撬门,抢走了大法书和师父法像、笔记本电脑等若干物品。 何益兴于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结束了七年冤狱迫害,从冀东第二监狱回到家中。张月芹在二零一五年七月八日在遵化市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遵化市拘留所十五天。张月芹也曾遭受五年冤狱折磨,在河北女子监狱遭电击、针扎、站在烧糊的板上、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 何益兴曾是唐山电厂多年的汽车队长,待人真诚,工作勤恳,是有口皆碑的好人。张月芹原来一身是病,最严重的是肾炎,为治病跑了好多医院,都没见效;炼法轮功后,全身的病都好了,再没花一分钱医药费,而且脾气也变好了。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唐山公安局十来个警察,闯到唐山电厂小区何益兴、张月芹两位老人家,撬坏门锁,也没打开防盗门,随后叫来两辆消防车,从南北阳台驾云梯到六楼,砸碎玻璃后破窗入室,抄家抓人,抢钱抢物。同一天,警察还绑架了他们的小女儿何艳和女婿孙锋利。 不法警察不但抢走了计算机、打印机和家中的贵重物品,还抢走了大女儿与别人合伙做生意借来的六十多万元现金。屋子被翻的一片狼藉。警察为侵吞这笔现金,大造谣言说张月芹与国外有联系,称此六十多万元现金是国外给的活动经费。后来,何益兴和张月芹夫妇分别被枉判七年和五年。 何益兴被劫持到唐山冀东监狱,张月芹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监狱。在石家庄河北省女子监狱,狱警对张月芹进行电击、针扎、逼她站在烧糊的板上、不准睡觉等酷刑折磨。后来恶警将张月芹转到六监区,当时的教导员吴红霞指使值班人员用针扎她,细针用完了用粗针,还打她耳光,直打到行恶者手腕疼的打不动了。再后来,恶警又令其它监区的邪悟者二十四小时轮番对张月芹洗脑,有时到夜间十二点,有时到凌晨四点。三个月后,恶警看张月芹还不放弃信仰,又四天四夜不让她睡觉,直到她昏倒在地。之后又将她关进所谓“攻坚组”,继续迫害数月。 另外,张月芹还曾在2015年7月8日在遵化市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遵化市拘留所15天。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4/23/遭多年冤狱迫害-唐山七旬夫妇又被绑架-346000.html 2015-07-23: ◇河北唐山大法弟子何益兴于7月22日结束了七年迫害,从冀东第二监狱回到家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7/23/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三日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312922.html 2014-01-30: 河北省唐山市何益兴现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冀东监狱二支队 何益兴,69岁,河北省唐山市热电公司退休职工,因修炼法轮功2008年,从家中被绑架,被非法判刑7年,现被非法关押在河北省冀东监狱二支队。 他曾因在市场讲真相,2004年,在唐山第二看守所被非法关押20天后,送唐山市洗脑班。他妻子张月芹,2000年,去北京证实法,被非法关押在单位(原唐山市肉联厂)宿舍40多天,2001年5月,在唐山市丰润小八里庄洗脑班非法迫害5个多月,又被转到唐山市洗脑班非法迫害3个多月,2004年12月,因讲真相,被人构陷,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21天。2008年从家中被绑架,非法判刑5年。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30/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大陆综合消息-286604.html 2012-05-19: 唐山警察绑架好人的狡诈手段 口香糖堵猫眼 驾云梯破窗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上午,唐山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钓鱼台派出所的十多个警察,身着便衣,在大队长陈红带队下,绑架了电厂退休职工何益兴、张月芹夫妇。这些警察们用口香糖封住何益兴家门上的猫眼,强行撬门,把门锁撬坏了,还是没撬开,后来又专程调来两辆消防车,架云梯到六楼,砸碎南北两面玻璃窗而入,绑架了两个善良的老人。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救火呢,知道的居民都气愤的说,这哪里是执法的“公安”,分明是害民的土匪!共产党这样胡作非为,非得搞垮自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19/唐山警察绑架好人的狡诈手段-257750.html 2010-07-29: 中共奥运以来对法轮功学员迫害事实 …… 三、典型案例 抢劫 何益兴(男)、张月芹(女)夫妇,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河北省唐山市电厂退休干部。 2008年 7月10日上午,何益兴、张月芹夫妇被河北省唐山市路北(以下简称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强行绑架。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有何益兴、张月芹家属在场的情况下,路北国保人员非法抄家,抢走家中所有贵重物品,抢走何家大女儿何丹借来的生意款六十多万元、何丹用于進货的面包车一辆。整个非法抄家过程,警察不开具任何手续单据,也未经家属核实签字。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7/29/227271.html 2010-05-24: 唐山市钓鱼台派出所警察又在行恶(图) 河北省唐山市钓鱼台派出所警察崔永茂、郑涛五月三日绑架了法轮功学员穆淑芹、窦淑萍和一名老年法轮功学员。恶警安敬辉带人于当晚半夜十二点多闯民宅非法抄家,令家中老人受到惊吓。 钓鱼台派出所董志生、郑涛、李英祥等警察,多次参与迫害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并导致四人被非法判刑,多人被非法拘留,至今法轮功学员尚世莹、单焕荣仍被非法关押在丰南看守所。 钓鱼台派出所警察安敬辉,二十多岁,个头不高,较瘦。五月三日安敬辉带人半夜十二点多带人抄家,令家中八十多岁老人受到惊吓,浑身哆嗦、缩成一团。 恶意构陷者刘宝山,在建陶上班,家住钓鱼台一一七楼一层东门。此人二零一零年五月三日构陷唐山市法轮功学员穆淑芹、窦淑萍和一位老年法轮功学员 。 钓鱼台派出所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下面是钓鱼台派出所恶警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1、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四日下午,唐山法轮功学员尚世莹、单焕荣与李春香开车外出,被绑架至唐山丰南市看守所。尚世莹、单焕荣被非法抄家。参与非法抄家的有丰南区公安分局警察李连广、唐山钓鱼台派出所警察李英祥等人。现在尚世莹、单焕荣仍被非法关押在丰南看守所。 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二日,尚世莹曾被绑架,钓鱼台派出所恶警董志生参与了迫害,对尚世莹非法搜身,抢得尚世莹家房门钥匙,在没有任何家人在场的情况下非法抄家,后来在尚世莹丈夫回来后又抄家一次。尚世莹被拘留十五天。 2、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早晨,该派出所警察对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家進行监视,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陈虹,带领国保大队和钓鱼台派出所十来个警察,撬坏张月芹家的门锁也无法打开房门,最后调来了两辆消防车,登上云梯,砸碎了六楼的南、北两面窗户玻璃,破窗入室绑架了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并抄走了很多私人物品,同时还抢走了张月芹大女儿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借来的现金六十多万元。 同一天,警察还绑架了何益兴、张月芹夫妇的小女儿何艳和女婿孙锋利,付家屯派出所、唐钢和新区热电厂保卫处参与了迫害。何艳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九年一月,何益兴被判刑七年,张月芹五年,孙锋利三年。 3、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六日,唐山市六个便衣闯入法轮功学员李国才、张宗素夫妇家中将老俩口绑架,并抢走许多私人物品;先劫持二人到钓鱼台派出所;后来,郑涛、李洋等将他们关押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李国才,六十六岁、老伴张宗素,六十三岁,老俩口是唐山建筑二局四公司退休工人。李国才在四公司老实厚道,无人不知。修炼大法前,几乎每年都要大病一场,胃被切除了大半、血管曲张。而他修炼法轮功十多年来,无病一身轻。张宗素以前是单位出了名的药罐子,九七年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很快恢复健康。 张宗素在唐山看守所期间,曾遭毒打、不让睡觉、戴手铐脚镣、强行灌食等折磨,小腿被脚镣磨出两个大洞;门牙在灌食时被敲掉两颗,被折致昏迷半个月之久。 后来,张宗素被非法判刑七年送石家庄女子监狱、李国才四年送冀东监狱。 4、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六日下午四点多,法轮功学员张淑珍、袁宝芹在龙东小桥,讲述法轮功真相时,突然来了两辆汽车,下来人把二人绑架到路北区钓鱼台派出所。 参与迫害者必遭恶报 在此,忠告钓鱼台派出所安敬辉、崔永茂、郑涛、李洋 李英祥、董志生等人,善恶有报是天理,作恶要偿还的。 唐山迁西县城关派出所所长张印博,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致使柴君侠被判刑四年。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张印博突发心肌梗死而身亡,死时仅四十二岁。 税务庄派出所原所长陈波,积极迫害法轮功,二零零一年夫妻双双被出租车撞死。 唐山古冶区习家套乡派出所所长戚志武,积极迫害法轮功,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晚坐在路边的车里被撞死,面目全非。 希望你们了解真相,为了自己也为了家人,做出正确的抉择,不为中共殉葬。赶快融入“三退”(退党、退团、退队)大潮,诚信“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用行动救赎自己的生命、争取一个好的未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4/224233.html 2009-10-04: 中秋月圆时 何益兴一家四人身陷囹圄(图) 又是中秋月圆时,而唐山市大法学员何益兴一家,不但无法团圆,全家甚至有四人身陷囹圄。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上午八点左右,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陈虹,带领国保大队和钓鱼台派出所十来个警察,闯到唐山电厂小区何益兴、张月芹两位老人家,撬坏门锁,但没打开防盗门,随后叫来两辆消防车,从南北阳台驾云梯到六楼,砸碎玻璃后破窗入室,抄家抓人,抢钱抢物。同一天,警察还绑架了他们的小女儿何艳和女婿孙锋利。 何益兴曾是唐山电厂多年的汽车队长,待人真诚,工作勤恳,是有口皆碑的好人。老伴张月芹是唐山市肉联厂的退休职工,原来一身是病,最严重的是肾炎。为治病跑了好多医院,都没见效。炼法轮功后,全身的病都好了,再没花一分钱医药费,而且脾气也变好了。 老俩口炼功健身,却成了中共口里的“罪状”。警察趁机残害百姓,搜刮钱财,已经到了鱼肉人民的地步。知情的当地百姓,纷纷切齿痛骂:“甚么警察?比土匪还土匪!” 何益兴一家人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被抓走,可是唐山市路北检察院却不顾事实,违反法律程序,非法起诉。家人为他们请了辩护律师。 2009 年1月4日、5日,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再次对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及女婿孙锋利非法庭审,在四日对孙锋利的庭审中,两辩护律师明确指出信仰法轮功合法,并论据充份的做了无罪辩护,公诉人理屈词穷。次日在何益兴、张月芹夫妇的庭审中,四位律师更是义正词严的历数公、检、法办案中的种种执法犯法行为,庭审俨然成为对邪恶的审判,路北区法院被迫休庭四次。 在法庭上,律师指出,信仰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强身健体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要求做好人,为国家、社会做出了贡献,其主观上根本不具备任何危害社会和他人的犯罪动机,与社会危害性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客观上也没有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造成妨害,同样不具备构成犯罪的客观要件。此次开庭从上午九点一直延续到下午两点半结束。 面对律师铿锵有力的正义之辞,公诉人及法官从始至终都无言以对。此次庭审,法院只给家属两个旁听名额,其他人禁止入内。家属因表达对非法审理的抗议,拒绝出庭旁听。 事后,路北法院却直接下达判决书,非法判处何益兴有期徒刑七年,张月芹五年,孙锋利三年。更为荒唐的是,法官张雪峰判案的事实依据竟然是一张“证据销毁清单”!这张“证据销毁清单”恰恰是路北公安分局销毁证据、伪造证据的铁证。 家属上诉到唐山中级法院,唐山市中级法院不敢开庭审理,暗箱操作,维持原判。目前,何益兴和孙峰利被关押在唐山冀东监狱,张月芹被关押在石家庄女子监狱。何家小女儿何艳仍被关押在唐山开平劳教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4/209619.html 2009-05-13: 唐山地区部份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劳教案例汇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3/200810.html 2009-04-06: 唐山发电总厂变相参与迫害何益兴夫妇 河北省唐山市大法弟子何益兴、张月芹的案子已進入二审阶段,为破除当地路北公安分局的所谓“证据”谎言,家属到唐山发电总厂要求开具证明,证明何益兴、张月芹家中根本没有办理上网。唐山发电总厂办公室和通讯科人员明知家属要求证明的情况属实,但拒绝开具证明信。在何益兴夫妇遭受严重迫害的情况下,作为所在单位如此作为无异于变相参与迫害。 同时,有消息传出,唐山中级法院在面对律师和家属提供众多详实证据,足以证明公安违法、检察院帮凶和一审法院枉法裁判的情况下,仍准备以所谓的“事实清楚”维持原判,继续为邪恶的迫害背书。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6/198445.html 2009-04-04: 被告?原告! 现今,中共治下的中国大陆荒唐事可谓越来越多,而且很多都发生在国家稳定赖以存在的法律界,诸如“俯卧撑”、“躲猫猫”之类的荒诞剧不停的更换着版本上映,所谓的法律已经沦为不折不扣的“皇帝新装”。尤其是在迫害法轮功的十年中,在中共邪党的胁迫下,公检法无一例外的成了爪牙与帮凶,干尽了执法犯法的勾当。随着民众的觉醒,正义律师也在不断涌现,他们一方面义正词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另一方面,他们据理力争,把那些可怜可悲的警官、法官送上了被告席。震慑邪恶的同时,也在红朝末世的乱象纷呈中增添了一抹亮色,让中华民众越来越看到了希望。 近日,河北省唐山市就有这样典型的一例。 3月26日,河北省唐山市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的代理律师伸张正义,在当事人進入二审阶段时对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提起了控告,并以法律文书形式对中院二审法官的违法行为進行致函,让这些在邪党淫威之下背弃道义胁从迫害的法律界可怜虫为之一震,并使自己的当事人由被告而成为原告。 在《对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分局警察违法乱纪行为的控告》中提到:路北公安分局的《抓获资料》中记载“2008年7月10日9时许,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分局警察范晓勇、刘淼在唐山市路北区西山电厂工房6楼2门602室,将法轮功顽固分子张月芹、何益兴抓获,遂将张月芹、何益兴二人传唤至路北公安分局進行询问”。经查阅有关二人的《传唤书》,却明确记载着“被传唤人的到案时间”都是“2008年7月10日10时”。那么也就是说,何益兴、张月芹在被通知到案之前已被抓捕,或者说是被抓后才得到传唤通知。 据张月芹介绍,公安抓他们的那天上午,事先他们并没有收到过传唤通知。他们正在家里擦窗户的时候,突然看见警察架云梯、放吊绳,破窗而入,而且警察没有讲任何事由,抓起人就走。 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進行讯问。 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还规定:“公安机关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出示《拘传证》”。 如果抓获是拘传的话,那么在现有的案卷材料中,没有证据显示,在张月芹、何益兴被抓获之前,两人收到了传唤通知;更无证据表明张月芹、何益兴两人“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 特别是,连办案人员都书面承认张月芹、何益兴不过是“法轮功顽固分子”,并不是犯罪嫌疑人,在此种种情况下,办案警察又凭甚么法律依据既不填写、也不出示拘传证就将人家从家中抓获? 办案警察擅闯民宅,非法拘禁张月芹夫妇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8条和第245条的规定,构成非法拘禁罪和非法入侵住宅罪,应当依法受到追究。若有组织指挥者,则应同罪。 张月芹、何益兴夫妇家中没有电脑,然而在扣押物品清单中竟出现了“电脑机箱。”办案警察既没有提取电脑机箱实物,也没有拍照。而且2008年7月11日上午,路北公安分局的两个警察竟然跟着张月芹、何益兴的大女儿去何益兴家中再去找电脑,却没有找到,这足以说明扣押物品清单上罗列的“电脑机箱”是栽赃。之所以要用“电脑机箱”栽赃,是为了证明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利用互联网制作传播法轮功宣传品。其实,即使有电脑机箱,没有显示器,又能起甚么作用呢。况且,张月芹、何益兴夫妇,都已年过六旬,文化又低,根本就不会用电脑,更不会上网,家中也从来没有安装过网线,怎么可能利用互联网来如何呢? 同时,扣押物品清单上还写明:“光盘七百一十一张,有内容”。2008年7月25日,办案民警范晓勇和许来生作了一个“情况说明”,声称“搜查到的光盘七百一十一张,经查看为法轮功光盘。”2008年9月7日,办案民警刘淼、陈虹将这711盘光盘销毁了。同一天,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区分局制作了起诉意见书,确认了在何益兴、张月芹的住处搜查出“法轮功光盘711张”。然后,通过检察机关起诉到法院,按公安毁灭了的证据把何益兴、张月芹判了刑。公检法的任何办案人员都应当知道,刑诉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所以办案警察不但毁灭证据,而且竟敢将毁灭的证据当作事实呈给检察院,简直就是明目张胆的违法犯罪。 上述事实,足以表明办案警察构成了栽赃陷害和徇私舞弊罪。 何益兴、张月芹夫妇的案子進入二审阶段后,辩护律师根据案情于2009年3月18日向唐山中院的承办法官陈之乔递交了《开庭申请书》,而当时陈之乔即要求律师提交辩护词,并于3月25日再次向律师催要辩护词。由于法官陈之乔的这一要求是无理而且违法的,所以律师专门提交了《致陈之乔法官催要辩护词的函》。函中明确指出:律师的辩护词是案件经过开庭审理,由辩方向法院发表并提交的书面意见。如今此案并未开庭,您却要求律师提交辩护词,显然缺少法律依据,也让律师难以接受。函中还提出,法官陈之乔并未向律师说明合议庭组成人员,使辩护人无法与委托人协商是否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而且法官也一直未对《开庭申请书》予以答覆。在这样的前提下法官催要辩护词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而且容易涉嫌枉法裁判。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4/4/198246.html 2009-02-21: 何益兴、张月芹的亲属对唐山市路北区法院的控告 我妹妹张月芹、妹夫何益兴及其女儿何艳、女婿孙锋利一家四口于2008年7月10日无故被抓。被抓当时及后续事件中,执法部门存在明显执法犯法问题,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不顾法律和事实,枉法裁判,强行判处我妹妹、妹夫五年和七年有期徒刑,我特此对路北区法院及主审法官提出控告(刑事判决书:(2009)北刑初字第二号,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审理;主审法官:张雪峰;人民陪审员:文亮、赵玉兰) 一.违反事实,缺乏证据,执法犯法。 我妹妹张月芹、妹夫何益兴都是忠厚善良人,本已退休在家,与世无争。然而,2008年7月10日上午,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钓鱼台派出所的十来个警察身着便衣,由大队长陈红带队无端闯到我妹妹家。他们用口香糖封住门上的猫眼,强行撬门,后来又叫来两辆消防车,架云梯到六楼,砸碎她家南北两面玻璃窗,强行入室,抓走了何益兴夫妇。在没有任何家属在场的情况下,路北国保人员非法抄家,搞得满屋狼藉、连床都被掀翻,抄走家中所有贵重物品以及现金六十多万元,其中绝大部份是我大外甥女何丹刚借来的生意款(有证人证言可以说明款项的来源),并开走何丹用于進货的面包车一辆。 由于钱款被劫,何丹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扩展店面的计划泡汤,债主追着要债。她找公安局多次交涉,但路北国保东拉西扯拒不归还。一会说是海外资金,一会又说是非法集资,国保队长陈红干脆说“钱不给你们了”。2008年7月29日,时任路北国保副队长的许来生竟将何丹骗到路北分局,把她强行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在公安侦察阶段,由于证据不足,案卷被多次退回,最终以一张“证据销毁清单”作为证据提起的公诉。更为荒唐的是,法庭之上法官张雪峰竟然以这张“证据销毁清单”作为判案的事实依据。而按照相关法律,这张“证据销毁清单”不仅不能成为质证我妹妹、妹夫的有效证据,反而是路北公安销毁证据或伪造证据的犯罪铁证。因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明确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这明显是执法犯法! 二.违反法定程序,暗箱操作,非法开庭。 为了通过正常渠道,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我家人为何益兴夫妇聘请了律师。然而案子从路北公安分局、路北检察院一直到路北法院,律师多次前往第一看守所要求会见当事人,履行律师的正常职责,均被以“上级指示”为由无理拒绝。直至第一次开庭律师也没能会见到我妹妹夫妇。 在这种情况下,路北法院无视律师正当的延期开庭请求,于12月19日强行开庭,并且只给了家属两个名额其他任何人不许旁听。法院一方面对我妹妹、妹夫隐瞒家里为他们请了律师的事实,另一方面谎称当事人要自己辩护,想把家属聘请的律师拒之门外。它们居然想通过暗箱操作,促成其非法开庭。 “新律师法”第三十三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都有明确规定:自公安侦察阶段辩护律师就有权会见当事人,根本不需要侦察机关的审查和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或个人,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而对于“新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公安局竟指令看守所不予执行,是严重的执法犯法。这不仅违反“新律师法”和刑事诉讼法,而且违反了宪法,属于违宪行为,情节十分严重! 路北法院明知上述情况却强行开庭,并且明显存在对我妹妹的诱供嫌疑,其行为实质是在配合看守所的违法行为,法官张雪峰的做法已构成非法开庭。所谓的庭审也不过是在走过场,连基本的会见都无法实现,公正审理更无从谈起。这导致当事人获取辩护权利的丧失,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这些都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威严,亵渎了法律的神圣。 之后,路北法院又于1月5日重新开庭。一次审理,两次开庭,作出一个判决,这本身已构成违法。 三.故意错误适用法律,枉法裁判。 我妹妹、妹夫是一对年过花甲的善良老人,就因为他们炼习法轮功祛病健身,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在家里平白无故的就被抓走,又被以“利用邪教组织迫害法律实施”的罪名判处五年和七年徒刑。他们到底破坏了哪条法律的实施?怎么破坏的法律实施?破坏的行为和后果是甚么?!这不明摆着是莫须有的欲加之罪吗?! 我们查阅了相关法律,也谘询了法律界专业人士,可以得出确切的结论: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炼习法轮功违法。我国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从来没有在任何法律文件或者司法解释中将法轮功列为邪教组织。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法轮功修炼者是适用法律错误。正如辽宁律师王永航在给两高的公开信中指出,由于各级公检法人员在实践中对刑法300条第一款理解和适用的错误,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已经构成了“徇私枉法罪”。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全文内容中,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现过法轮功三个字。 2、公安部下达《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5]39号),这个文件介绍的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明确的邪教组织有14个,其中根本没有法轮功。 3、《刑法》第300条是97年公布的,而对法轮功的打压始于1999年,所以刑法第300条跟法轮功没有任何关系。 4、宪法明确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与宪法相牴触的法律、法规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内部通知不能作为法律依据普遍适用。法院枉判法轮功学员依据的所谓内部通知、内部定性本身就是违法的,而操控政法部门的“610”办公室更是一个凌驾法律之上类似于文革小组的非法组织。 控告要求: 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路北法院涉嫌渎职犯罪属贵院管辖。因此,我请求贵院秉公执法,依法作出处理,并按法律规定时间给予答覆。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希望生活安宁,社会稳定,而法律则是良好社会秩序的保障,也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条件。如果法制得不到维护,连执法机关和执法者都在违法,那不但社会稳定无从谈起,而且这是从根本上颠覆国家的政权,这样做的人才是犯了大罪。 我妹妹一家的遭遇,即使一个根本不明白法律的人也完全能够辨明孰是孰非,而某些执法者却非要知其不可而为之,知其不义而为之,这才是让我们痛心的。他们把我的亲人送上法庭的同时也把他们自己置于了良知和道义的审判之下。有道是:一时输赢可凭力,千秋万代在于理。当真相大白于天下,一切被归正之时,他们将如何承担这一切的后果? 我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几十年的人生经验告诉我,人不能太短视,更不能因为蝇头小利昧了良心,否则后患无穷。所以,我由衷希望您作为一方领导能充份发挥自身的能力,及时制止纠正上述一系列违法行为,这也是为他们负责啊。我想,公务人员只有真正依法办事才是为国家社稷着眼;只有我们大家做事都从良心出发,不论甚么时候都能一直守住做人的良知和底线,社会才可能走向真正的和谐,这样的人也才配拥有真正的幸福。 此 致 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 2009年2月 抄送:路北区人大主任 唐山市人大主任 唐山市检察院检察长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 河北省人大主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1/195846.html 2009-02-21: 何益兴、张月芹的亲属对唐山市路北区法院的控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1/195846.html 2009-01-19: 唐山市第一看守所的奴役迫害 二零零九年一月中旬,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现知道的有十名, 女学员七名:张月芹、焦雪梅、杨淑芝、刘小玲、赵雅彬、秦朋珍、骆智剑;男学员三名:孙锋利、刘国耀、何益兴。除刘国耀之外,九人都已被非法开庭。 看守所强迫里面所有被关押的人干搓棉签的活儿,搓好后装到塑料袋(包)里,每包一百根左右,最后送到商场或医院。关押人员都是在监室的瓷砖地上搓棉签,一点不卫生,更谈不上消毒。每人三、两天就得完成四百小包的棉签活儿。 里面还干过插塑料花的活,塑料花发出难闻的臭味儿,抖落的花絮到处都是,对人身体有害,每人三、两天就得完成五十束插花的活儿。 关押的人每天早上吃稀水的玉米面粥,中午一个馒头加一碗菜汤,菜汤油很少。晚上和中午一样。 法轮功学员有的不配合看守所的这种违法的要求就受到看守所的打压。骆智剑曾被第一看守所管理监室的女警员霍纪霞、唐丽、孙亚梅迫害,如给骆智剑戴二十一天手铐、脚镣,上“死人床” 一天。参与殴打骆智剑的犯人有同监室的高敬宾、姜江荣、还有502监室一姓付的女犯人。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霍纪霞让同室犯人把骆智剑拽到厕所,拽掉许多头发,连棉衣领子都被拽掉了。以后半个月每天被迫在厕所呆四个小时。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一月期间,因不参加劳动,被惩罚每晚九点到半夜一点半站着值班达两个月之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9/193767.html 2009-01-12: 何益兴一家遭迫害,律师当庭历数执法者违法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于一月四日、五日再次对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及女婿孙锋利非法庭审,辩护律师严词历数公、检、法人员对何益兴一家的种种犯法行为,所谓公诉人及法官从始至终都无言以对。 原本零八年十二月十日和十九日,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已就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和女婿孙锋利的案件進行非法庭审。但由于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以“上级的命令”为理由,始终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致使律师的代理工作无法正常進行,律师及其代理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在律师向法院提出延期开庭的请求未果情况下,律师及家属拒绝出庭表示抗议。因此两次开庭都草草收场。 在家属的不断投诉和国际舆论的压力下,唐山路北区法院被迫作出让步,允许律师会见,并于元月四、五两日从新开庭。 在四日对孙锋利的庭审中,两辩护律师明确指出信仰法轮功合法并理据充份的作了无罪辩护,公诉人理屈词穷。次日在何益兴、张月芹夫妇的庭审中,四位律师更是义正词严的例数公、检、法办案中的种种执法犯法行为,使庭审俨然成为对邪恶的审判,路北区法院被迫休庭四次。 在庭审中辩护律师明确指出,目前为止公安部门认定的邪教组织共有十四种,其中没有法轮功。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认定法轮功是×教,信仰法轮功是合法的。 律师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所有法律的立法依据。凡是与它相牴触的法律和文件都会因违宪而失效。信仰法轮功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律师又从刑法犯罪构成理论上剖析法轮功修炼者的动机和行为,指出为强身健体修炼法轮功、按照“真善忍”要求做好人,客观上为国家、社会做出了贡献,其主观上根本不具备任何危害社会和他人的犯罪动机,与社会危害性更是风马牛不相及;客观上也没有对国家法律的实施造成妨害,同样不具备构成犯罪的客观要件。此次开庭从上午九点一直延续到下午两点半结束。 在元月五日的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要主审法官张雪松回避。律师认为,在司法机关不让律师会见,律师及其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律师提出延期开庭请求的情况下,主审法官张雪松仍然强行于原定日期开庭,就如同是种种违法行为的帮凶和共谋,公正审理无从谈起。 法官十分尴尬,去找院长请示,结果休庭一个多小时,法院没有作出答覆。 在随后的庭审中,律师历数司法部门执法犯法的种种违法犯罪行为。律师指出,公安机关将案件重要证据销毁,违犯了刑诉法而涉嫌犯罪。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损毁。使用尚且不准,竟然敢销毁,而且法制部门有“销毁物品清单”,可谓是无法无天。 律师同时指出,案卷当初由公安局移送检察院时就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驳回,在没作任何补充、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况下,检方强行起诉同样是违法。 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唐山司法部门连最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都不讲,而只以领导意志唯马首是瞻,是在“利用迷信领导破坏法律实施”。法制是社会秩序的基础,是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保障。如果连执法机关都在公然犯法,这无异于从根本上颠覆国家的政权。 面对律师铿锵有力的正义之辞,公诉人及法官从始至终都无言以对。此次庭审,法院只给家属两个旁听名额,其他人禁止入内。家属因表达对非法审理的抗议仍然拒绝出庭旁听。当日很多大法弟子来到法院外予以声援。 唐山市大法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和女儿何艳、女婿孙锋利是零八年七月十日奥运前夕当局蓄谋的一次抓捕行动中被捕的。当日,唐山路北区国保大队的便衣警察架消防车的云梯升到六楼、破窗入室绑架了家中的两位老人,并非法抄家,抢走包括大女儿何丹生意款在内的六十多万元现金、还有两辆汽车。在此后的数月里,路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人员一直寻找藉口拒绝归还钱物,意欲侵吞。在家属、亲友的四处投诉和国内外正义舆论的谴责下,国保大队已于日前将钱款和汽车归还了家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193369.html 2009-01-05: 大法弟子是一个整体,邪恶对任何一个大法弟子的迫害都是对大法的迫害。2009年1月4日,唐山市路北区法院将对大法弟子孙锋利非法开庭;5日将对大法弟子何益兴、张月芹夫妇非法开庭,同时也因为这两个案件都与省公安和610有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5/192893.html 2009-01-02: 河北省张月芹、何益兴、骆智剑仍被非法关押 据知情人透露,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骆智剑家属拿着上诉材料去唐山第一看守所想让骆智剑本人签字,但都被拒绝。后来一名律师告知,他在看守所里看到了骆智剑本人写的上诉材料。说明骆智剑已经提起上诉了。并且得知骆智剑现在在看守所仍不配合邪恶,还不停的喊“法轮大法好”。 同日上午,张月芹、何益兴的律师去会见各自的当事人,何益兴的两名律师虽然让会见,但被安排在指定的会见室,里面“设施”齐全,专门监控,录音律师们的谈话,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当张月芹的律师要会见张月芹时,第一看守所却说没有房间了,只能等着。其实当时空着六、七个房间,明显的就是让在他们指定的会见室接见,后来也没见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192838.html 2008-12-23: 唐山市路北法院设陷阱诱供善良老人 唐山市路北区法院为达到非法开庭审判的目地,竟然设置陷阱,对受迫害的法轮功修炼者何益兴、张月芹夫妇進行诱供。他们一方面阻止家属聘请的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另一方面法院对何益兴、张月芹隐瞒家人已为他们请了律师的事实,而后诱骗张月芹,问她要不要由法院为她指定律师,张月芹回答由自己辩护。路北法院就以此为藉口,偷梁换柱,谎称被告人要自己辩护,想把被告人家属聘请的律师拒之门外。但这一阴谋在12月19日非法开庭时被当场揭穿。 唐山市法轮功修炼者何益兴、张月芹夫妇是一对已经退休的善良老人。2008年7月10日在当局“奥运”前夕的大抓捕中被便衣警察架云梯破窗入室从家中绑架。同日被非法抓捕的还有他们的二女儿和二女婿以及多位法轮功修炼者。8月,他们的大女儿为其聘请了律师。在被非法关押的五个多月中,律师多次要求会见当事人,但都被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拒绝。他们声称这是“上级的上级”的要求,有秘密文件,但不能说是哪发的,也不能示人。律师和家属進行了多次投诉,但仍没有结果。 接到法院即将开庭的通知后,何益兴、张月芹的律师认为,辩护人的辩护必须基于会见当事人,全面掌握案件材料的基础上方能進行;在不能会见,不了解案情的情况下,辩护人即使参与庭审,也只能可怜地充当一次不公正审判的道具而已,不仅根本无法履行辩护职责,反而是对看守所违法行为的背书和认可,也不利于配合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为了维护被告人依法获得辩护的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于是向路北区法院要求延期开庭,在辩护人的会见权依法得到保障时,再公正、合法地开庭审理。 律师们向路北法院递交了延期开庭申请函,一位主管刑庭的副院长当即把申请函扔在地上转身就走。随后進来的一名女法官拣起申请函说,这些事由“610”管,我们也说了不算。(610是专管迫害法轮功、凌驾于法律之上的非法组织) 路北区法院为了强行非法开庭,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律师的到来,使它们的阴谋被揭穿。律师当庭表示,鉴于始终不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辩护权得不到保障,公正审判更无从谈起。何益兴、张月芹的亲属和律师都坚决抵制这场非法审判,律师当即退庭表示抗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3/192105.html 2008-12-20: 法律更新 邪恶依旧——就唐山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一案向全社会投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0/191926.html 2008-12-15: 一个原本美满家庭的悲惨遭遇——唐山市中共公检法部门是这样“为民执法”的 河北省唐山市电厂退休干部何益兴和妻子张月芹,为人耿直、忠厚、善良。夫妻俩都已退休在家,与世无争,安享晚年。他们膝下有两个女儿,孝顺、贤淑,一家人信仰法轮大法“真、善、忍”,家庭生活和睦,其乐融融。然而,意想不到的灾难却突然降临到这个美满的家庭…… 一、便衣警察架云梯破窗入室绑架 2008年7月10日上午,在市“610”和市公安局的授意下,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和钓鱼台派出所的十来个警察身着便衣,由大队长陈红带队,无端闯到何益兴、张月芹家。他们用口香糖封住门上的猫眼,强行撬门,后来又叫来两辆消防车,架升降云梯到六楼,砸碎何家南北两面玻璃窗,强行入室,绑架了两位老人。 这伙所谓的“公安警察”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对楼下的一名路人大打出手,之后又反诬这位名叫刘国耀的路人妨碍公务,把他也抓進了看守所,关押至今。 当日上午,路北公安分局还派人到唐山新区热电厂和唐钢动力能源部热电车间分别绑架了正在上班的何益兴的二女儿何艳和二女婿孙锋利。 二、恶警抢走现金六十多万,劫持汽车两辆,意欲侵吞 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没有家属在场的情况下,路北国保人员非法抄家,搞得满屋狼藉、连床都被掀翻,抢走家中所有贵重物品,抢走何家大女儿何丹借来的生意款六十多万元(有证人证言可以说明款项的来源)、抢走何丹用于進货的面包车一辆,同时也将二女婿孙锋利停在厂内的轿车一辆抢走。 路北国保人员非法抄家,搞得满屋狼藉,抢走家中所有贵重物品 由于钱款被劫,何丹的生意受到很大影响,扩展店面的计划泡汤,债主追着要债。她找公安局多次交涉,但路北国保东拉西扯拒不归还。一会声称怀疑是海外资金,一会又说怀疑是非法集资,国保队长陈红干脆说“钱不给你们了”。 2008年7月29日,路北国保副队长许来生竟将何丹骗到路北分局,把她强行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五天! 时至今日,所有钱物既没有退还家属,也没有随案件转呈检察院,仍然被路北国保非法扣压,显然意欲侵吞。 三、路北检察院罗织罪名、非法起诉 由于证据不足,路北公安分局递交的何益兴、张月芹的案卷几次被路北检察院退回。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路北公安分局就不能再進行递卷。然而他们上下串通,强行把案卷递到了路北检察院,并与路北检察院勾结,给两位老人安了一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進行了非法起诉。人们不禁要问:何益兴和张月芹是两个身居家中的善良老人,他们利用了哪个邪教组织?破坏了甚么法律实施?如何破坏的法律实施?破坏的手段和后果又是甚么样的?! 目前所有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任意被冠以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这完全是莫须有的欲加之罪。法轮功教人修心向善、倡导真善忍,既没教,更不邪,何谈“邪教”呢?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被江泽民和中共党报非法定性,没有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完全是江泽民个人以中共总书记的身份,利用国家机器,违反国家法律程序進行的私人违法犯罪行为。邪教定义的内容与法轮功根本不沾边,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是在没有任何法律事实的前提下做出的结论,是典型的枉法。那个“两高”的所谓司法解释更属违反宪法的无效解释,因为“两高”只有司法解释权而无法律解释权,无权解释甚么是邪教或邪教组织。 四、二女儿何艳被劳教迫害致吐血、便血 何家二女儿何艳2008年8月被非法劳教两年,关在唐山开平劳教所。短短两三个月,原本健康、阳光的青年被迫害的得了心脏病并出现吐血、便血现象,已危及生命。家属多次申请保外就医未果。恶狱警陆海存、杨海凤等还态度蛮横的阻挠家属会见,并且不许代理律师会见何艳。 据知情者透露:开平劳教所经常采用长时间罚站体罚、不许睡觉、甚至暴力殴打等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修炼者。前些年这里经常有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致残的消息传出。 五、阻扰律师会见当事人 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和女婿孙锋利的案子都已到了法院,家人都为他们聘请了律师。但公安局、看守所、检察院却一直阻止律师会见当事人。路北法院通知家属:公开开庭审理孙锋利的案子,但却只给两个旁听名额,其馀人不许旁听。 从公安局、检察院到法院;从看守所到劳教所,它们都是以执法机关和执法者的面目出现的,然而上述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公然的违法犯罪,是在执法犯法。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15/191640.html 2008-12-07: 唐山市大法弟子骆志剑、孙锋利面临非法开庭 ...... 大法弟子孙锋利与妻子何艳,以及岳父何益兴、岳母张月芹,在七月十日遭到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陈红为首的一伙警察又无任何理由的绑架、非法抄家。当天去何益兴、张月芹家单元楼下的刘果耀(骆志剑的丈夫)、刘素英、骆志剑的妹妹三人也被这群不法之徒绑架。一家四口和楼下被绑架的其中两人都被非法关押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7/191236.html 2008-11-02: 恶警抢劫六十万现金 受害人家属投诉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陈红等人,动用两辆消防车驾云梯,闯入家住西山楼六楼的法轮功学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家,将南北阳台的玻璃打碎,绑架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并大肆抢劫,非法抄走大量私人财物。随后恶警又绑架了正在上班的张月芹二女儿何艳及女婿孙锋利。 恶警非法抄走张月芹家的财物包括:一辆面包车、许多私有贵重物品,还有六十多万元现金,这是张月芹大女儿借来的与人合伙做生意的资金和两位老人的养老金。整个非法抄家过程,恶警不开具任何手续单据,也未经家属核实签字。 当张月芹家人向国保大队恶警陈红索还被非法抢劫的六十多万元现金时,陈红竟说:“钱不给了。”又说:“钱是国外汇来的活动基金”,后来又改口说是非法聚资。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上午,路北公安分局诱骗张月芹的大女儿去路北分局,将她关押在长宁道非法拘留十五天,企图达到恐吓家属不敢再去要人要物的目的。十月六日,张月芹家人到检察院询问,得知此款根本没有移送检察院,陈红现在仍扣押着此款,不肯把钱归还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家人。 路北分局一伙恶警还到何益兴的工作单位唐山电厂核查何益兴的收入,企图蒐集证据,给自己抢劫找理由。唐山电厂证实何益兴的现金是合法收入,路北分局一伙人听后觉得很失望,悻悻而归。 因为明白真相的正义人士越来越多,目前已经有北京维权律师介入此案,愿意给张月芹一家人做无罪辩护。路北公安分局为了达到侵吞这六十多万元现金的企图,非常恐惧律师介入,现已多次非法阻挡律师会见张月芹一家人。 现金被抢走后,张月芹的大女儿原本要开的新店,不能开了。因资金周转不灵,辛苦经营多年的生意也面临中断。丈夫面临从天而降的灾难,承受不住,迫使夫妻开始闹矛盾,走到离婚边缘。又加上一家四口人被无端绑架走,她已经走投无路,精神面临崩溃。 张月芹的哥哥已经对路北分局陈红等人的犯罪行为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1/2/189060.html 2008-10-18: 唐山警察劫持一家四口 2008年7月10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法轮功学员张月芹、何益兴夫妇以及女儿何艳、女婿孙峰利一家四口无端遭到唐山市路北分局警察绑架。恶警们打碎玻璃,撬坏门窗,强行入室,非法抄家,抢劫了贵重物品及六十多万元现金(张月芹大女儿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借来的)。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迫害的支离破碎。 在一家四口被非法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期间,河北省610办公室曾来了一专案组专门对一家四口人進行强制“洗脑”,并迷惑他们说:你们不是讲善吗?你们被关押,给家里造成多大伤害?还逼迫他们写不修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真是典型的强盗逻辑——甚么坏事都干尽了,回过头还要说你的不是。在7月间,张月芹被第一看守所上“死人床”酷刑。 8月13日第一看守所以所谓上级规定等种种理由拒绝律师接见张月芹、何益兴夫妇。9月27日下午,律师到开平劳教所给何艳送复议信函,让她签字。一王姓科长说“必须到省里开信,我们不归唐山管”。然后拿走了律师的身份证和律师证,40多分钟后和一胖警察一同出现,律师说明来意要见当事人,胖警察说必须要复议书的原件。还说律师证上钢印不清楚,无法辨认真假。律师说可以根据律师证上的号码到网上核实,他说“我们不上网”就一口回绝。 10月6日上午,其家人到唐山路北检察院问明情况,副科长张树礼说因卷宗有问题,不让律师接见。但从中得知张月芹、何益兴夫妇的案子以所谓的证据不足曾多次驳回到唐山市路北分局。经过努力,当天下午,孙峰利的辩护律师见到了孙峰利,并告诉孙峰利要为他做无罪辩护。 10月8日上午去,家人去开平劳教所看望何艳,劳教所警察陆海存、杨海凤以何艳不写保证为由,在正常接见日不允许家人接见。当家人责问他们违法时,杨海凤可笑的说:“你们攻击中国法律,出去。” 因为信仰“真、善、忍”,张月芹一家人遭受的迫害不止这一次。1999年,中共邪党江泽民流氓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何益兴被厂里降级降职,并被软禁;张月芹被关在厂里几个月。2001年,张月芹被非法关押在丰润区小八里洗脑班八个多月,后又被转到唐山纺织大学洗脑班关押两个多月;何益兴被唐山电厂软禁两个多月,后被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两三个月;何艳先是被新区热电厂软禁,后又被关押到唐山纺织大学洗脑班。2004年11月,张月芹、何益兴老俩口在荷花坑菜市场被路南区公安分局和永红桥派出所的不法人员绑架,光天化日之下,五、六个人对老俩口大打出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8/187987.html 2008-10-16: 何益兴、张月芹朋友的投诉意见 唐山各级公、检、法、610工作人员: 你们好。 我们是何益兴、张月芹的朋友,我们本著对各位的信任,针对唐山市路北分局陈红及其随行警察的违法行为向你们進行投诉,并希望你们能够真正按照中国现行法律秉公执法。 2008年7月10日,路北分局国保大队陈红及八、九个警察(一个穿警服,其馀便装)闯到西山楼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家,动用两辆消防车分别驾云梯到六楼,将何家南北阳台的打碎玻璃,撬坏门窗,强行入室抄家,并把何益兴、张月芹夫妻二人带到了路北分局关押。随后,又抓走了正在上班的二女儿何艳,女婿孙锋利。在没有任何家人在场的情况下,抢走家中60多万元现金(张月芹大女儿与人合伙做生意的资金和两位老人的养老金)、一辆面包车及许多私有贵重物品。当家属向陈红索要那60多万元现金时,陈红却说:“钱不给了。”后来有警察毫无根据的说甚么“钱是国外汇来的活动基金”,后又改口说是“非法集资”,变来变去,信口开河,总之就是不想还钱。 2008年10月6日,张月芹亲属到检察院询问情况,得知此款根本没作为证据移送检察院,可是陈红现在仍扣押著此款,不肯把钱归还原主。 2008年7月15日,家人回家时发现地下室的门被撬坏,只好花了三百元钱把门和锁修好。后来到路北分局核实此情况,分局承认是他们干的。 2008年7月29日上午,路北分局诱骗张月芹的大女儿去路北分局,并毫无理由的把她关押在长宁道拘留所拘留十五天。 我们指控唐山路北分局国保大队陈红等人: 1、没有家人在场的情况下,抄走私人大量钱物且不开具任何手续,不经家属核实签字。根据《刑法》第245条规定,构成了非法搜查罪。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2、滥用职权。非法拘留张月芹的大女儿,企图达到恐吓家属不敢再去要人要物的目的。 3、超期羁押。依据法律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是一个半月,特殊情况不超过二个半月。可自7月10日至今已超过3个月时间。 我们请了维权律师,给张月芹一家人做无罪辩护。可是8月13日,唐山第一看守所,以所谓“上级规定”等种种理由拒绝律师会见他们。据正义人士透露,张月芹在看守所遭“死人床”等酷刑折磨。 目前何艳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开平劳教所,没有任何理由的被劳教两年。9月27日,律师和家人接见都被劳教所无理刁难、拒绝。 我们指控唐山第一看守所和唐山开平劳教所:违反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六号)第三十三条关于律师有权会见的规定。 ... ... 我们强烈要求立即无罪释放何益兴、张月芹、何艳、孙锋利!对所有参与办案的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的行为追究其责任,依法严惩! 何益兴、张月芹的朋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0/16/劝善之心化飞鸿-187714.html 2008-09-26: 唐山大法弟子孙锋利被非法批捕 河北省唐山钢动力能源部热电车间电工、大法弟子孙锋利7月10日,被唐山国保、唐钢公安处不法之徒从工作岗位绑架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目前,此事已到检察院阶段,路北区检察院已向家属下发了所谓批捕通知书。据说,省里来人“转化”孙锋利。唐山“610”恶徒还到家里诱骗孙锋利的母亲写信劝其放弃信仰。 孙锋利的妻子,唐山新区热电厂大法弟子何艳也是7月10日被从工作单位绑架的,目前已被劫持到唐山开平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同一日被从家里绑架的还有孙锋利的岳父、岳母何益兴、张月芹夫妇,现仍被非法关押在唐山第一看守所。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有数万职工的大型钢铁企业,其中很多职工和家属都修炼法轮大法。几年来,唐钢公安处不法人员参与了对大法弟子的迫害,近期又伙同市局警察先后非法抓捕、绑架、软禁了该公司大法弟子骆智剑、孙锋利和陈立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9/26/186571.html 2008-08-07: 六十万现金被抢 一家五口被关 据知情者介绍,今年七月,仅在辽宁省被抓、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就有近五千人。日前,河北省唐山市又有法轮功学员张月芹、何益兴夫妇以及两个女儿、一个女婿一家五口无端遭到绑架,家里被抄,贵重物品及六十多万元现金被抢走,一个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就这样被迫害的支离破碎。 “奥运”本应是体现平等、自由、和平、民主理念的体育盛会,如今中共却把它变成了践踏人权、迫害良善的藉口。不仅完全背弃申办奥运时“改善人权”的国际承诺,而且变本加厉、疯狂迫害法轮功。 家住唐山市路北区电厂西山公房的何益兴、张月芹一家为人忠厚善良,街坊邻居有口皆碑。何义兴是唐山电厂多年的汽车队长,待人真诚,工作勤恳,曾被厂里多次评先。张月芹是唐山市肉联厂的退休职工。老俩口原本身体都不好:何益兴患有多年的胃病和肾结石;张月芹曾患有心脏病、肾盂肾炎、脑血管钙化并且体质过敏,可以说终日与药为“伴”,因为经常头晕,平时连电视都看不了。修炼法轮功后老俩口神清气爽,多年的顽疾顿消。因体会到了大法的美好,二女儿和女婿也走上了修炼之路,一家人志同道合、其乐融融。可就因为修炼法轮功,老俩口及家人多次受到非法关押和骚扰。 就在今年7月10日上午,张月芹家突然被楼下的多辆警车围困。在唐山市公安局周姓男子的指使和路北区国保大队长陈红的带领下,警察们撬坏门锁也无法打开房门,最后居然调来两辆消防车,利用其升降云梯,砸碎了住在六楼的张月芹家南、北两面的窗玻璃,破窗入室绑架了两位老人。 据目击者说,除绑架了何益兴、张月芹夫妇外,还在她家楼下绑架了三人(刘素英、刘国耀和一名不知名的女士)。国保大队的不法之徒声称怀疑这三个人是来张月芹家串门的,并且在众目睽睽下打伤了刘国耀。警察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進行了疯狂抄家,抄走了电脑、打印机以及一些贵重物品,同时还抢走了张月芹大女儿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借来的六十多万元现金,屋子被它们翻的一片狼藉,惨不忍睹。周围居民都气愤的说,这哪里是执法的“公安”,分明是害民的土匪!共产党这样胡作非为,非得搞垮自己! 当天上午,这群不法之徒还到新区热电厂和唐钢南区机修厂分别绑架了张月芹正在上班的二女儿何艳、女婿孙锋利,并抄了他们的家。一家四口和楼下被绑架的三人都被关押到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种种迹象表明,这是恶警有蓄谋的一次抓捕。目前已知当天遭绑架并被非法抄家的还有:路北区裕华楼的李春华、丰润区小张各庄镇的赵凤存、赵国武、丰润区岔河镇的张宗全、杨国光(走脱)等。 为了掩盖罪行并垂涎巨款,路北国保的不法人员又放出谣言说从张月芹家抢走的钱是海外给的活动经费。人们不免发笑:海外汇款肯定有个汇款凭证或周转渠道吧,总不会是从海外空投来的吧?!这些所谓的“公仆”利令智昏竟到了口不择言的地步,这种无耻嘴脸真让纳税人为它们汗颜。 老俩口的大女儿何丹与他人合作搞服装生意。当她得知家里发生这么大的变故,一个弱女子承受的压力和她的心情可想而知。寝食难安的何丹一方面积极了解亲人们的下落和情况,一方面和路北区国保大队交涉要回自己筹措来拓展生意的钱款。可就在7月29日,路北区国保不法人员给何丹打电话,以谈事为名将她骗到路北区公安分局,把她绑架到了唐山市拘留所。 因为信仰“真、善、忍”,张月芹一家人遭受的迫害不止这一次。1999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后,因不放弃修炼,何益兴被厂里降级降职,并被软禁;张月芹被关在厂里几个月,当时肉联厂已被唐山华联商厦兼并,华联的保卫科长赵义直接参与了对张月芹的迫害。2001年,张月芹、何益兴、何艳一家三口又同时遭到迫害,张月芹被非法关押在丰润区小八里洗脑班八个多月,后又被转到唐山纺织大学洗脑班关押两个多月,期间孙明良、王志杰不让张月芹睡觉,导致她突发心脏病;何益兴被唐山电厂软禁两个多月,后被送到北京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两三个月;何艳先是被新区热电厂软禁,后又被关押到唐山纺织大学洗脑班。他们都遭受了非人的折磨。2004年11月,张月芹、何益兴老俩口在荷花坑菜市场被路南区公安分局和永红桥派出所的不法人员绑架,光天化日之下,五六个人对老俩口大打出手,张月芹的外套被撕扯的一条条的……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7/183566.html 2008-07-31: 大法学员家属何丹遭唐山恶警绑架 7月29日下午,大法弟子张月芹的大女儿何丹被唐山市路北区国保大队恶警劫持。 据了解,当天中午,路北区国保大队恶警给何丹打电话让她下午去国保大队。何丹到路北区公安分局后,路北区国保恶警以给她作笔录为名,单独把她留下,随行的几位亲属被拒之门外。 何丹本不修炼大法,但她从修炼的亲人身上看到了法轮大法的美好,也知道了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7月10日,她的父母何益兴、张月芹、妹妹何艳、妹夫孙锋利被路北区国保大队恶警绑架,至今还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31/183118.html 2008-07-17: 关于近日唐山8名大法弟子遭绑架的补充 当时被绑架的还有正在唐山市新区热电厂工作中的张月芹、何义兴夫妇的女儿何艳。目前,张月芹、何益兴、孙锋利和何艳都被非法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7/17/182171.html 2005-01-21: 张月琴、何益兴夫妇是电厂职工,2004年11月24日去荷花坑买菜时向一老一少两妇女讲真像,那两人假意要学功,暗里伙同唐山市路南分局国保队和永红桥派出所恶警将夫妇二人绑架。并对何益兴大打出手,抄走了其家电脑、书籍、光盘等物。 后来,邪恶之徒将张月琴送至第一看守所,何益兴送至第二看守所。张月琴坚决抵制恶人迫害,坚持在任何环境下将真像,告诉周围人法轮大法好,善恶有报,叫恶警不要再对善良行恶。十几天后,何益兴被转送洗脑班,张月琴在送劳教时因体检不合格回家。 2004-12-12: 11月24日下午4点左右,大法弟子张月琴、何益兴夫妇被唐山市路南区永红桥派出所绑架并抄家,张月琴被关押在唐山市第一看守所,何益兴被关押在唐山市第二看守所。据知情者讲,何益兴被恶警殴打的脸部有血迹。 唐山 丰南区 冀东监狱(冀东分局,冀东第四监狱)联系资料(区号: 315)2024-10-11: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冀东分局(冀东监狱)第五监狱第二监区第一组0319-8073930
冀东监狱狱政科:0315-8323087 狱政科王科长:0315-8327588 指挥中心:0315-8323093 冀东监狱狱政处电话(区号0315): 狱政科8327131、8327132 办公室8327130、8327114 处长8327998、8327128、8327558、8327129 第四监狱一监区电话0315-8313683,0315-8313684 第四监狱狱政科03158-313660,科长0315-8313661,副科长0315-8313662 第四监狱监狱长办电0315-8313600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和广宗县相关信息: 巨鹿县阎疃派出所(闫疃派出所) :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阎疃镇,邮编055252 电话:0319-4358768 所长:17692995207 从网上查的姓名:董胜起 巨鹿县 看守所: 电话:0319-4322922、0319-4322925 任立兵:18603198165 范建芳:13930928223 张瑞芳:17692996051 巨鹿县公安局: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新华北街与黄巾大道交叉口西北角,邮编055250 电话:0319-4318532 秦局长13131901806 副局长潘冬冬13932999199 常委郝来彬18903293339 常委何永水17692995008、18631918456 办公室主任景志耀13513193381 国保大队长赵云13803198122 巨鹿县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建设北街与黄巾大道交叉口西150米,邮编055250 电话:0319-4312000、0319-4326027 检察长孟宪荣 副检察长:王永军、周利锋、阎丽婷 副检察长:16603195211 政治部主任:徐成龙 公诉科科长:18603198633 公诉科科员:苑萌萌18603190233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媒体报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