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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西昌市(凉山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 >> 陆远翠(陆运翠,廖安才妻), 女, 50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四川省西昌市啷环乡五星村1组
拘留时间: 2004年10月22日中午12时
有关恶人: 西昌市国安大队副大队长罗毅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4-10-26
家庭成员: 夫妻/父母: 廖安才 陆远翠(陆运翠,廖安才妻)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08-31: 四川西昌市廖安才起诉人社局扣发养老金一案开庭
2019年8月26日上午,西昌市法轮功学员廖安才起诉当地人社局和社会保险事业局非法扣发养老金的案件,在西昌法院开庭。庭审从上午9时开始,进行到上午11时结束。作为原告的廖安才及其聘请的代理律师一同出庭,被告席上是西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及其主管单位西昌市人社局的四名代理人和代理律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因为真善忍做好人,廖安才曾被冤判三年徒刑。从监狱回来后,西昌市的社保部门要求廖安才退还服刑期间的养老金。廖安才认为,这是经济迫害,养老金是公民的社会经济人权,也是国家对年老公民的宪法义务,必须讲清真相并阻止对大法弟子的违法经济迫害。起诉状要求法院撤销社保局违法行为。

两被告单位则声辩,他们是执行四川省人社厅及国家人社部的文件,主张人社部和四川人社厅关于“服刑期间停发养老金且服刑期满后不予补发”的文件规定合法有效。因而不同意法轮功学员的起诉要求,不同意发放法轮功学员被关押监狱期间的养老金。

针对两被告社保单位的抗辩,廖安才的代理律师进行了义正词严的反驳。律师指出,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并没有关于退还或收回养老金的,向原告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是被告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原告享有的权利。律师还指出,西昌人社局答辩所援引和依据的人社部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并非行政规章,而属一般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执法只能是依据法律法规或者参照行政规章,而不能将一般性规范文件作为行政机关执法的合法性依据。

被告单位西昌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代理律师还辩称,其作出要求原告退还服刑期间养老金的行为但原告并未主动退还,所以尚属于过程性行政行为而没有实质影响原告权利,所以法院尚无权收案管辖,被告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对此,原告代理律师进行了迅速反驳,指出被告已经在2018年底即擅自停止了向原告发放养老金,实际上在单方面强制原告退还养老金,因而被告的行政行为并非过程性行政行为。而且,被告擅自扣款停止发放原告养老金的行为,系一种行政强制执行行为。依据行政强制法和行政诉讼法,本案中的两被告保险事业局和人社局均不具备强制执行权力,其行政行为均须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才符合法律程序,否则即构成行政违法。

法庭辩论阶段,廖安才的律师还特别指出,原告所享有的养老金包括政府补贴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份。显然,个人账户养老金系原告个人依法参保以现金形式缴存社保部门而形成的个人账户,其所有权属于原告个人,并不因刑事处罚而丧失。因此,被告单位要求原告退还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本属于原告个人所有财产的行为,不仅违反社会保险法,也是对原告公民财产权利的侵犯。

庭审结束,明显觉察得到法官在法律与政府机关权力之间的左右为难。法官试图努力促成原告和两被告单位之间的调解。法官表示,案件的根本争议是信仰问题,她并无歧视和差别对待法轮功信仰者,她相信也看得出原告是个善良勤劳朴实的好人。

原告廖安才表示,退或不退服刑期间的养老金这份款项并非主要问题,如果政府机关人员善待法轮功学员,善待大法,自己就心满意足了。

六十二岁的廖安才是西昌市礼州镇琅环乡的村民,也是八十年代村里首先开车发家致富的精明人,在城里繁华地段修了一栋楼。可是有钱却没有健康,廖安才从小多病,胃病、风湿关节炎、肝炎等病,不停的到各处找医院医治,包括到华西医院医治都无好转。一九九七年春,廖安才学炼了法轮功,一个多月后身上的风湿关节炎、胃病、肝炎等病都好了。

廖安才因为坚持对“真善忍”大法的信仰,为法轮功鸣冤,被多次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廖安才和张翼、郭兵三名法轮功学员,因和一群法轮功学员过年前在农家乐山庄聚会,被西昌市国安大队绑架,随后被西昌市法院和凉山州中院非法判刑三年,承受了难以想象的折磨。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六日,西昌市社保局给廖安才发来《西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追赔告知书》,告知廖安才,要退回服刑期间领取的城乡居保2650.56元,本人提出恢复待遇领取申请后,才继续发居保金,服刑期间的居保金不予补发。

廖安才认为社保局的做法是违法的,于是向西昌市人社局提起行政复议,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西昌市人社局以西人社信复字【2019】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回复廖安才:维持西昌市社保局发出的追赔告知书。廖安才在四月十八日向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告西昌市社保局和人社局扣发居保金的行为违法。

养老金本质上是原告的合法财产,根据《宪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原告服刑期间照样享受养老金待遇。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31/四川西昌市廖安才起诉人社局扣发养老金一案开庭-392105.html

2015-01-01: 近期收集到的凉山州中级法院二审迫害法轮功学员案例
1、二审案号:(2011)川凉中刑终字第22号裁定书
法轮功学员高德玉被非法判刑12年、何正琼被非法判刑10年、何先珍被非法判刑10年、陈冬兰被非法判刑7年。
二审合议庭成员:审判长李珺、吉晓红、唐建,书记员帅南洋
2、二审案号:(2010)川凉中刑终字第169号裁定书
法轮功学员夏惠琼被非法判5年、陆远翠被非法判刑5年。
二审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张拉铁、江黎、海来笛波,书记员穆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二零一五年一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02566.html

2013-07-25:四川西昌市检察院、法院十四年来陷害无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3/7/25/四川西昌市检察院、法院十四年来陷害无辜-277194.html

2012-08-12:四川凉山州法轮功学员十三年被迫害实录(3)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12/四川凉山州法轮功学员十三年被迫害实录(3)-261304.html

2011-10-15: 非法关押在四川女子监狱部份法轮功学员近期情况
高德玉、夏惠琼被非法关押在四监区,李映琼被非法关押在六监区,左永红、陆远翠被非法关押在二监区,何正琼被非法关押在三监区。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0/15/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247906.html

2011-07-28: 四川西昌市法轮功学员近期遭迫害案例
.......
4、陆远翠被判刑五年

五十多岁的陆远翠,修炼前,是个性格暴躁、疾病缠身的人。因患妇科病、低血糖、心悸、面部血管瘤等,被人称“药罐子”。医生也曾给她家人断言:她能活到四十岁就不错了。后来她有幸修炼法轮大法,多年的疾病一扫而空,暴躁的脾气也彻底改变了,她孝敬老人,耐心教导子女,成了亲戚中有口皆碑的好媳妇、好妻子。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有口皆碑的人,在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多次被非法关进洗脑班、并被非法拘留和劳教。二零一零年一月七日,陆远翠和另一法轮功学员夏惠琼因为讲法轮大法真相,再一次被非法抓捕,并于九月十日,被判刑五年。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28/四川西昌市法轮功学员近期遭迫害案例-244510.html

2011-04-07: 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陆远翠、夏惠琼被秘密送往成都龙泉驿女子监狱

2011年3月30日,西昌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夏惠琼被秘密劫持到成都龙泉驿四川省女子监狱迫害。劫持前,相关部门都没有通知家属。

2010年1月7日,陆远翠和夏惠琼到西昌礼州镇赴婚宴,因给别人看晚会光碟,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构陷,先被礼州派出所绑架,后被西昌市国安大队非法拘留,后被关押在西昌拓荒看守所。

2010年4月28日,西昌市法院对陆远翠和夏惠琼非法庭审,正义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但是在市政法委和610的操控下,市院法官还是做了枉法诬判,陆远翠和夏惠琼都被非法判 5年的重刑。

陆远翠、夏惠琼不服,进行上诉。然而,凉山州中级法院无视一审存在的“适用法律错误”等严重问题,竟然不开庭,就在2010年 11月30日驳回了陆远翠和夏惠琼的上诉,维持一审的枉法诬判。陆远翠、夏惠琼继续向中院申诉,但是立案庭不予立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4/7/二零一一年四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238700.html

2011-03-28: 从法律角度看四川西昌公检法迫害法轮功案例
一、近年来发生在西昌的迫害

近年来,西昌市对法轮功的迫害很严重,从2009年9月至2010年11月,西昌市公检法非法抓捕、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达21名。其中被迫害致死和冤判重刑的有9人。

57 岁的女裁逢胡云环直接被非法关押致死。程冬兰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10年。高德玉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12年。何正琼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10年。何先珍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10年。陆远翠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5年。夏惠琼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5年。伍淑君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刑(详情待查)。米易县苏丽娟被西昌市法院非法秘密判刑6年。米易县冯娟被西昌市法院非法秘密判刑5年半。

以上这些严重的迫害案例,对某些参与迫害的人目前来说可能正是其向“上级”邀功请赏,幻想着因此升官发财的“政绩”,但是如果你能静心看完此文,就会发现,这样的“政绩”是对人类正义、公理、良知的羞辱和践踏,恰恰是触犯《国际法》、《中国宪法》、《刑法》的实实在在的罪行。

以上被非法判5-12年重刑的法轮功学员全是善良妇女,她们在工作单位和街坊邻里全是被人称道的公认的好人,她们因炼法轮功身体健康、修心向善,在法轮大法被中共诬陷、迫害时用各种方式向人们揭露中共江氏集团的罪恶,讲清她们在大法中切身受益的事实,却被极度恐惧民众知道真相的中共610(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在99年6月10日成立的非法组织,其凌驾于宪法之上类似于文革时的“中央文革小组”)各级人员非法判了重刑,其中70岁的高德玉被判12年,为其做无罪辩护的律师都称“全国罕见”。

在非法判刑前,高德玉、陆远翠、夏惠琼等的律师都为她们做了有理有据、无可辩驳的无罪辩护,现场的法官、610人员根本无话可说,但他们事后仍蛮横的冤判了法轮功学员重刑,严重践踏法律和人权,暴露了中共江氏集团在迫害法轮功中不讲法律,以权代法的实质。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3/28/从法律角度看四川西昌公检法迫害法轮功案例-238198.html

2011-01-11: 四川凉山州中院非法维持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四川凉山州中院非法维持西昌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夏惠琼的诬判。

从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今,四川省凉山州西昌市绑架、非法诬判了八名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和夏惠琼被枉判五年,七十一岁(此是准确年龄,以前上网的有误)的高德玉被诬判重刑十二年,何先珍和程冬兰被枉判十年,新学员何正琼被诬判七年,米易的苏丽娟被非法判刑六年,米易的冯娟被非法判五年半。

目前陆远翠、夏惠琼正在继续向中院申诉。其余六名法轮功学员的材料已被中院立案。

中院法官大多被中共谎言迷惑,对法轮功的基本真相都不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1/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234732.html

2010-12-20: 四川凉山中院维持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
2010年9月10日,四川西昌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夏惠琼遭诬告,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5年徒刑。陆远翠、夏惠琼不服,进行上诉。然而,凉山州中级法院无视一审存在的“适用法律错误”等严重问题,竟然不开庭就在2010年11月30日驳回了陆远翠和夏惠琼的上诉,维持一审的枉法诬判。

中院立案庭一个姓马的却欺骗家属说,案子还未立案,要元月以后才有结果。据悉陆远翠和夏惠琼将在12月23日被送往外地监狱遭受迫害。

陆远翠和夏惠琼只因2010年1月7日在西昌礼州镇参加喜宴时向亲戚们讲法轮功真相,就被村民张建英等人构陷,后被西宁镇派出所的许俊峰绑架到礼州派出所,而后被西昌市法院诬判。直接参与迫害者: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审判长:石蜀云,审判员:杨波、李玉,书记员:马秋。

陆远翠今年五十三岁,修炼法轮功以前,疾病缠身,患有妇科病、低血糖、心悸等,人称“药罐子”。经过多家医院检查,才知道患的是血管瘤。三十八岁那年去成都华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做手术,额头上留下青色伤疤。全家人都以为这次手术就能彻底根治好妈妈的病,谁知道时隔不久,血管瘤的症状又表现出来了,甚至额头上的手术刀口又重新长成了瘤子。大家四处凑钱决定再去成都做一次手术,结果医生告诉:“她这样的情况还是不要做手术了,因为她的血管瘤已经到了手术也控制不了的地步,现在再做手术她还要受两次罪,你们家属也是花冤枉钱。你们回去吧,好好照顾她,等到哪一天血管阻塞到心脏的时候,她的生命也就结束了。现在能活一天是一天了,她能活到四十岁,就算是奇迹了。”

不久,陆远翠听人家说好多情况比她糟糕的绝症病人因为炼法轮功身体全好了,她听了以后也去学,随着她按照“真善忍”的要求提高心性,修心向善,她身体上所有病痛都奇迹般的消失了,甚至就连额头上的手术伤疤都不见了,脸色红润。过去给她看过病的医生听说她修炼以后的变化,都觉得不可思议,说这太神奇了。陆远翠发自内心的感谢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带给她的好身体,告诉人们法轮功真相,希望大家都能修炼法轮功,像她一样受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20/四川凉山中院维持对法轮功学员的诬判-233895.html

2010-09-19: 四川西昌市六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重刑
2010年9月10日,西昌市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夏惠琼均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5年。直接参与迫害者:西昌市法院:刑一庭 审判长:石蜀云 审判员 杨波 李玉  书记员 马秋。

2010年9月14日,西昌市4名法轮功学员被西昌市法院非法判重刑:高德玉被非法判刑12年,程冬兰被非法判刑10年,何先珍被非法判刑10年,何正琼被非法判刑7年。直接参与迫害者:西昌市法院:刑一庭 审判长:刘勇 审判员 杨波 李玉  书记员 张兴虎

其实,法轮功学员的被迫害,公、检、法部门的人是直接参与者,幕后一直都是被市610组织操控的。西昌市610办副主任:陈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9/19/229835.html

2010-05-08: 各位警察、法官、检察官、领导:
我叫廖梓颖,是四川省西昌市法轮功学员陆远翠的女儿。我们原本素不相识,却因为我妈妈坚持做好人,坚持修炼法轮功,讲法轮功真相被送上法庭一事而认识你们。

也许你们和其他一些没有机会真正了解我妈妈的人一样,不理解为什么我妈妈不在家好好安享晚年,却要冒着“被绑架”,“被抓被打”,“被非法判刑”的危险坚持修炼法轮功、做“胳膊拧不过大腿”的事情呢?今天就耽误你们一点时间,请您听我讲讲我的母亲。

修炼法轮功让我母亲从死亡线上走回来

我的妈妈陆远翠今年五十三岁,“五十三”在我们听来也许只是一个数字,但是这个数字对于我妈妈来说却是个生命奇迹的符号。

我妈妈修炼以前,疾病缠身,患有妇科病、低血糖、心悸等,人称“药罐子”。再加上她性格暴躁,心眼小,私心重,争强好胜,才三十岁就停经了。经过多家医院检查,才知道我妈妈患的是血管瘤。我妈妈三十八岁那年,曾经去成都华西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做手术,额头上留下青色伤疤。全家人都以为这次手术就能彻底根治好妈妈的病,谁知道时隔不久,血管瘤的症状又表现出来了,甚至额头上的手术刀口又重新长成了瘤子。大家四处凑钱决定让妈妈再去成都做一次手术,结果医生告诉我爸爸:“她这样的情况还是不要做手术了,因为她的血管瘤已经到了手术也控制不了的地步,现在再做手术她还要受两次罪,你们家属也是花冤枉钱。你们回去吧,好好照顾她,等到哪一天血管阻塞到心脏的时候,她的生命也就结束了。现在能活一天是一天了,她能活到四十岁,就算是奇迹了。”

回到西昌后,家人按照医生的吩咐尽量让母亲生活的开心。但是旁人也只能开导她的心情,身体上病痛的折磨却是谁也没办法替她承受的。

不久,母亲听人家说好多情况比她糟糕的绝症病人因为炼法轮功身体全好了,她听了以后也想去学。炼功不久,慈悲的师父就为我妈妈清理身体的疾病,随着她按照师父“真善忍”的要求提高心性,修心向善,她身体上所有病痛都奇迹般的消失了,甚至就连额头上的手术伤疤都不见了。随着我妈妈坚持学法炼功,她的身体气血畅通,脸色红润,甚至还来了例假。过去给她看过病的医生听说她修炼以后的变化,都觉得不可思议,说这太神奇了。我妈妈常说,修炼后就象重获新生一样,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无病一身轻”,每天都精神饱满的,修炼的这十二年中,一颗药也不需要吃,她发自内心的感谢李洪志师父和法轮大法带给她的好身体。

曾经暴脾气的母亲变成亲戚公认的好妻子

我伯伯九十年代前后一共向我家借款七万,其中三万元是我爸爸无力借出的情况下以我爸爸的名誉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这笔钱我伯伯至今分文未还。修炼前的母亲觉得爸爸辛苦挣来的血汗钱被我伯伯就这样“抢”走了,感到不公平,因此常和我伯伯、爸爸吵架。

但是妈妈修炼后明白了世上的事情不是表面上看到的这样,而是有生生世世的因缘关系的,作为一个修炼人凡事都应该以“真善忍”的标准来对待。所以妈妈对此事不再抱怨,默默的省吃俭用,节衣缩食,终于和爸爸一起将银行借贷全部还清。

母亲的所为令我们全家和亲戚朋友甚至我伯伯本人都十分感动。因为大家都知道,我爸爸一人开货车挣钱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在九十年代,七万元现金对我们家可不是小数一笔呀,倘若我的母亲不修炼,私心重的她怎么可能善罢甘休,也许我的父母早就因为此事天各一方,我们这个幸福的家庭也早就不存在了。

善心儿媳,贴心棉袄

因我父亲从小就被抱养给别人,依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我父亲对自己的生母(我奶奶)是没有赡养义务的,但是我的姑姑和伯伯们互相推卸赡养义务,八十多岁的奶奶居无定所。我妈妈在修炼以前很少和奶奶来往,加上奶奶默许伯伯借钱不还的事,妈妈就更不搭理她。

但是妈妈通过学法修炼,明白了修炼人应该时时事事都要与人为善,所以妈妈就主动把奶奶接到我们家,细心照顾奶奶的饮食起居,五年如一日,直到奶奶最后离开人世的前二十多天。

亲朋好友和街坊邻居都觉得不可理解,说老人家对你们从来没有尽到抚养的责任,财产也不给你们一分,你怎么还那么傻给她养老送终啊?母亲说:“我不傻,我这样做都是因为我的师父告诉我们,作为一个修炼人就要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一个好人,甚至是比好人更好的人”。姑姑和伯伯也说母亲修炼了法轮功以后真是大变样,再也不是从前那个心胸狭窄,脾气暴躁的陆远翠,法轮功真了不起!电视里宣传法轮功抛妻弃子,原来都是骗人的啊。

农村孩子考上大学,都是妈妈的教育好

妈妈修炼以前经常因为我们学习不好或者调皮就打骂我们,我们不理解她为什么那么望子成龙,都很惧怕她。

但是自从我妈妈修炼法轮功以后,就再也没打骂过我们,而是耐心的和我们沟通,教我们要如何以“真善忍”的标准做个好人,和同学发生矛盾首先要检查自己哪里没有做好,做事情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自己吃亏其实是在积德等等。渐渐的,我们真正的理解了父母对孩子教育的良苦用心,学习积极性也提高了,成绩也一天比一天好,先后考上大学本科。现在我们也都在大城市找到了稳定的工作。这在我们农村老家是一件人人称道的事情,乡亲们都说陆远翠只有初中文凭却能教育出两个本科生,真是了不起。

正因为法轮功使我妈妈身心受益无穷,所以在法轮功学员长达十一年的被迫害中,她始终坚定不移的修炼。因为她内心非常清楚,因为修炼了法轮功才有好身体,平和的心态,法轮功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如果世人都能按“真善忍”标准做个好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人人自律,个个与人为善,百姓能安居乐业,国家太平繁荣,那该是一个多么美好的社会啊!

您知道吗?在全世界一百一十四个国家和地区广泛迅速地传播 “真善忍”,唯独中国在反对,不是因为中国人不支持,而是因为中国人受了蒙蔽,在编造的谎言的宣传中很少有人能真正了解法轮功是什么。正因为这样,所以我妈妈才会站出来给大家讲真相,想让更多的人知道“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她的做法的性质,与我今天在这里和您讲我妈妈修炼前后的真实变化是一样的,是没有错的。

听完我母亲的这些真实经历以后,相信您也一定能理解为什么我妈妈要坚持修炼法轮功了吧。

身为子女,现在正是我们回报母亲的时候,可是母亲现在却因为坚持“真善忍”的信仰被关押,我很担心妈妈在那样的环境下不能学法,炼功,身体又返回从前多病的状态。所以我希望明白了事情真相的你们能立即无罪释放我的母亲。

廖梓颖

2010年5月1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7/223043.html

2010-05-06: 西昌市法轮功学员遭非法庭审 律师辩护有理有据
(明慧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省西昌市法院2010年4月28日对西昌市大法弟子陆远翠和夏惠琼非法庭审,在正义律师有力的无罪辩护下,理屈词穷的法官不得不草草收场。

法庭周围布满警察和便衣

非法庭审是在4月28日上午9点进行的,8点半,市610办公室(现在公开的牌子是“维稳办”)副头目陈其和市国安大队警察就到了法庭外。法庭周围布满穿着警服的警察和便衣,如临大敌。

市法院张贴了公告说是公开庭审,实际开庭时,强制要登记身份证,使许多想进去旁听的群众不能进去。有一个从西昌边远农村来的老太太央求守门的法警放她进去,法警根本不听,说必须要有身份证。有一个家属因为没带身份证,也没进去。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内还是坐了近百人,法庭外围了三、四百想旁听的群众。据悉,在开庭前几天凉山州有些县上的610就去威胁过本地大法弟子,28日不准到西昌市参加旁听。

当日,法庭外和安检的地方都有不明身份的人对着到场的公民任意非法摄像,有人质问摄像的人是谁?回答说是法院的,叫其出示证件,其人不出示,慌张的走了。

律师坚持法律、法院坚持违法

开庭前,警察欲对律师安检,要求查包,被律师严词拒绝(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对律师检查),警察不允,律师据理力争,直到院长来到,律师叫院长亲自检查,院长知法不予检查,转身走开。之后律师才被警察放进。

在开庭前,律师找法院办相关手续时,刑一庭庭长刘勇和副庭长石蜀云强制复印律师的执业证书,律师叫拿出法律依据来,庭长和副庭长说:“我们这儿是凉山州,有特殊性,不光是这件案子,对所有的案子都是这样的,都复印了律师的执业证书的。”

律师坚持按法律办事,庭长和副庭长当即高声和律师争吵,吵声连一楼的法警都惊动了。为了顺利出庭,迫于法官的所谓凉山州的“特殊性”,律师被迫妥协。

律师要求法院给予出庭通知,法官违法拒绝,一直到开完庭,法官都未按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律师辩护有理有据 公诉人哑口无言

9点正开庭,被迫害的大法弟子陆远翠当庭揭露了西昌市国安大队警察书面指使西昌市拓荒看守所扣押家属送的衣物、被褥和钱的事实,致使她和夏惠琼两个50多岁的妇女睡了20多天的水泥地,连卫生纸都只好向人讨要。

质证阶段,市检察院蒋华和金克彬(女)拿出构陷法轮功学员的所谓“证据”:原来主要是指控陆远翠和夏惠琼向村民发了6张光盘,律师阅卷时,一法警竟擅自抢走了律师正在翻阅的卷宗。不明身份的人对辩护律师和辩护人照相,被律师制止。

律师指出证人没有出庭作证,笔录上也没有当事人的签名,按法律规定,证人证言是无效的。

两名大法弟子堂堂正正作了自辩,说大法弟子发的光盘内容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教人向善的,是揭露中共迫害人民的事实的,是救度众生的工具,不是犯罪的证据。陆远翠说“邪教”的特征是“邪、骗、煽、斗、抢、痞、间、灭、控”,自己修炼的法轮功是按“真、善、忍”做好人。自己从未参加“邪教”,也从未交过什么申请、参加过什么组织。 陆远翠的家属作为她的辩护人,刚开始发言就被审判长打断,剥夺了他的辩护权。

开庭期间,律师本着人道提出合法要求,要求审判长让两当事人坐着开庭,审判长不允许,让两大法弟子连续站了2个多小时直到结束,其实这是又一种对大法弟子的身体折磨和体罚。在辩论阶段,陆远翠的辩护律师按照宪法信仰自由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思想不能构成犯罪”,中国现行法律根本没有给法轮功定性,刑法第300条也只是对于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从事破坏法律实施的活动予以制裁。庭审时公诉人始终没告诉审判的法官、律师等,究竟夏惠琼、陆远翠利用邪教破坏了国家哪部法律的实施,是破坏了宪法、婚姻法、专利法,还是法官法的实施?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犯罪客体(指被侵害的人或物),罪从何来?何罪之有?

夏惠琼的辩护律师要求公诉人当庭出示将法轮功定为“×教”的相关法律条文,公诉人被问的哑口无言、低头不语。所有在场的政府官员,无论是审判长、陪审员,还是“六一零”人员、公安警察都在律师的正义质询下面面相觑。

因惧怕律师的正义辩护,审判长石蜀云和法官杨波不断的打断律师辩护,但律师坚持作完辩护,其间公诉人蒋华不顾法庭纪律打断律师,金克彬竟失态的站起来吆喝律师。律师的话筒声音很小没人管,公诉人的却马上换电池
声音很大。

“610”台前幕后、匆匆收庭

610副头目陈其一直在台前幕后走来走去,指挥操控法庭情况。不知是610的授意还是审判长自作主张,还有一个当事人夏惠琼都还没有质证,法庭就匆匆开始辩论阶段,法官也没叫公诉人再说什么。其实眼前的局面已经非常清楚,越问的多,公诉方漏洞暴露得越多。

对法轮功完全不讲法律的迫害进行了十一年了,这次的非法庭审,律师真正站在中国现行法律的角度的辩护,更说明了大法弟子是无罪的,在场的法官、公诉人、社会各界的听众都明白了,原来根本就没有定法轮功是“×教”,原来大法弟子根本就没犯法。最后律师和当事的两名大法弟子强烈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审判长说等合议庭决定,匆匆收庭。

如果说,一开始迫害时,许多执法人员受媒体欺骗不明白法轮功真相,也没从法律角度多了解法轮功到底犯没犯法,大多是听从上级指示;这次开庭,律师从中国现行法律角度有理有据的论述了信仰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合法;在这种情况下,谁还再听从上级指示,继续迫害大法弟子,谁就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因为你是在明明白白的执法、在知法的情况下犯法,没有任何理由推脱给上级。是自己在选择自己的未来了,在此,忠告凉山州、西昌市的相关司法人员及政法委、610官员千万把握好自己的未来,做出明智的选择,立即无罪无条件释放西昌市所有被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6/222934.html

2010-04-13: 四川西昌市法院妄图在近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夏惠琼
据悉,西昌市法院妄图在4月28日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夏惠琼,西昌市检察院非法起诉了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夏惠琼,竟然不给家属起诉书,悄悄送到法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4/13/221465.html

2010-02-25: 西昌公检法欲对六名法轮功学员進一步迫害
西昌市六名法轮功学员高德玉、何正琼、何先珍、程冬兰、陆远翠陆远翠仍被非法关押。

现程冬兰被从德昌看守所转到西昌市看守所;高德玉、何正琼被非法关押在州看守所;陆远翠、夏惠琼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

2010年1月22日,高德玉、何正琼、何先珍、程冬兰的材料已经被西昌市国安大队上报到西昌市检察院起诉科。市检察院已对陆远翠、夏惠琼下了非法逮捕证。

目前,高德玉、何正琼、程冬兰的家属已经为自己的亲人请了北京正义律师做法律服务。

中共恶党对法轮功的一切迫害手段包括非法抓捕、起诉、开庭审判全是违法的,就是按中国现行法律,也从没有定法轮功是教。恶党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连表面的遮羞布都没有。

奉劝凉山州、市司法官员一定三思,把握好自己的角色,不要随恶党行恶,给自己留后路,立即悬崖勒马,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5/218730.html

2010-02-02: 四川省西昌市大法弟子陆远翠、夏惠琼被非法逮捕
2010年1月7日,西昌大法弟子陆远翠、夏惠琼在礼州镇讲真相被绑架。据悉现在已经被非法逮捕。西昌市国安大队经办此案的人是太刚毅、陈全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2/2/217409.html

2010-01-09: 西昌市大法弟子陆远翠、夏惠群被绑架
2010年1月7日,四川省西昌市大法弟子陆远翠、夏惠群在西昌市西宁镇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构陷,先被西宁派出所绑架,后被市国安非法拘留,关押在西昌市拓荒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9/215958.html

2005-08-12: 陆远翠,西昌大法弟子:因不配合学习,被三大七中队队长李其恶警叫犯人李焱等人用铁丝毒打,被打得昏死,还警告不准任何人说出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12/108241.html

2005-01-20: 2005年1月,魏仪被市国安大队秘密送到德阳监狱迫害。1月17日,被非法劳教的陆远翠、郭红萍、王孝芳被秘密送到四川省女子劳教所(资中楠木寺)迫害,此事由州、市610系统决定,市国安大队执行。

2004-12-06: 2004年10月22日中午,西昌国安大队等恶警在火车站绑架陆远翠廖安才、郭红萍、郭冰、林少碧等5位大法弟子,国安大队罗毅带人在22日下午和23日上午分别抄了郭红萍和陆远翠的家。

陆远翠是准备到北京去看望女儿佑,郭红萍,凌少碧准备回老家(郭的老家在山西),陆远翠的丈夫廖安才,郭红萍的妹妹郭冰是去车站送亲人的。只因到车站送亲人,廖安才被非法关押七天,郭冰被非法关押十多天,国安行径荒唐透顶。

现在国安大队罗毅滥用职权,对在2004年8月依法起诉他在2003年非法抄家的郭红萍、陆远翠疯狂报复,分别判郭红萍两年及陆远翠一年零三个月劳教。

2004-10-27: 2004年10月22日中午,西昌国安大队等恶警在火车站绑架陆运翠廖安才、郭红萍、郭冰、林少碧等5位大法弟子,国安大队罗毅带人在22日下午和23日上午分别抄了郭红萍和陆远翠的家。

据悉,五位同修有两位被关在市看守所,三位被关在托荒戒毒所。被关在托荒的大法弟子被遭殴打。

2004-10-26: 2004年10月22日中午12时左右,西昌市大法弟子:陆远翠廖安才、郭红萍、郭冰、林少碧在西昌市火车站被恶警绑架。恶警所谓荒唐的“理由”是这几位大法弟子要進京上访。

据悉陆远翠是准备進京看自己的女儿,其丈夫廖安才是去车站送她,而郭红萍等是回老家。当日下午4时左右,郭红萍家被非法抄家,23日上午陆远翠被三名国安恶警非法挟持到自己家,被抄了家。两次抄家均是西昌市国安大队副大队长罗毅带头。

2003-01-28: 陆远翠:女,45岁,住西昌市啷环乡五星村1组,廖安才的妻子。自98年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得到健康;99年邪恶势力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她的家就被迫害得妻离子散。

2000年5月到京证实法,被恶警拳打脚踢后拖進天安门派出所進行分流,由凉山州驻京办事处领回后拘留1个月。

2000年9月她送女儿上大学期间在外面“打工”,恶警怕她上北京就欺骗她姐姐、姐夫,叫他们把她交出来(用取消姐夫校长职务来威胁他)。儿子15岁上高中,邪恶之徒找到班主任骗儿子要求把她交出来,否则不许上学。又找到女儿的学校要求勒令退学。还有许多亲朋好友也都被相应的受到迫害。

2001年2月15日又被西城派出所绑架到洗脑班为期4月之久。在洗脑班由于抵制上诽谤大法的课,被西昌市公安一科的恶警用绳子五花大梆捆在烈日下曝晒数小时。其间昏迷过去许久(当时身上只穿了秋衣秋裤),如此残暴的手段令在场的武警、公安、管教干部和戒毒人员都目不忍睹。恶警们还扬言:“打死算自杀”,“中国甚么都缺就是不缺人”。

2002年10月29日再次将她绑架到学习班40天(怕我“十六”大再次上北京)。

2000-09-26: 四川大法学员廖安才,男,30馀岁,因始终坚定修炼,公安就认为他是"骨干"人物。

9月21日派出所通知廖安才去"谈谈认识"后便一直未见廖回家,至今其家属未得到任何通知,杳无音讯。据悉,廖安才的妻子也是大法学员,目前已被逼离家外出。家中上有80馀岁老母(生活不能自理),下有一对儿女尚在读书,均需人照顾。廖安才的一家就这样被江泽民及其陪绑搞得妻离子散,亲人不能团聚;老百姓不能安居乐业,公民的生存权受到侵犯,这就是为江泽民抹粉的大陆媒体中说的"中国人权的最好时期"的真实现状!

目前正值"十一"临近之时,江泽民及其爪牙是否真要置天理民心于不顾,欲一意孤行到底,我们全体大法弟子将拭目以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0/9/26/1585.html

西昌市(凉山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德昌县)联系资料(区号: 834)

2023-05-27: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
联系电话:0834-8623280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二段32号成都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转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 邮箱:xctlysjcy@163.com,邮编:610081
本案经办人员:
检察员:潘辉 (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伟 (第一检察部主任)
检察助理 :徐雪

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西段123号天府新经济产业园区D区A3栋,邮编610000
联系电话:028-81255631
办案法官: 刘副院长、周副院长、何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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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兴平 17780653636
张剑鸣 18181920060
张松 17708027979
钟亮 17780658383
于泳 17780658181
刘成德 18181917796
法院法官:
陈辉 18181917808
马恒夫 18181917783
钮晓春 18181917758
李银科 18181917730
宋涛 18181917908
廖勇 18181917769
廖伟 18181917786
闫川 18181917829
李荣 18181918738
童婷婷 18181917798
张娟娟 18181917737
吴玮 18181917809
张莉 18181919717
周莉 1818191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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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铁路公安处政委 党委副书记 何胜
纪委书记:马奎 手:13508204235
副处长:杨铁流 手:15282957998
副处长::伏波
原副处长:谷成科 手:13795639161
原副处长:李兴华 手:15282957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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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34)

州610办公室主任:杜西川 0834——3667243
西昌市610办公室(维稳办): 0834——3239667
市610办公室(维稳办)主任: 张光荣0824——3291113(宅)
副主任: 陈其0834——3230986(宅)3683957
市政法委 马保安0834——3222654(办)3291055(宅)3662798
市公安局:徐志全(局长)0834——2164671-6081(办)2162886(宅)
国安大队办公室 0834——2164671—6896
副大队长:罗毅 0834——3667422 2230186
副大队长:刘国强 0834——3666609

西昌市国安大队副大队长 罗毅: 0834—3667422 2230186 13708143191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05-01-20: 参与迫害魏仪、郭红萍、陆远翠、王孝芳的部份单位和人员名单:
西昌市国安大队 :刘国强、罗毅、且俊、郭剑、王永荣、郭**(女)
西昌市公安局 副局长 杨大林
西昌火车站派出所 宋所长
西昌市公安局法制科:周敏、毛东亮
西昌市法院:院长 杨庆凤、副院长 兰世全 、崔瑛、龚亚红、何志宏、倪志雄
西昌市检察院: 检察长 胡昌临、 检察员 杨滨、 孙苹
州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 杨学成、 立案庭 张庭长
西昌市政法委: 书记 龙德云
西昌市610办公室: 张光荣、陈其

凉山州 副州长 蒋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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