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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市 >> 李孟庭(李孟亭), 女, 40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辽宁省
迫害情况: 2002年被非法关押在马三家的大法弟子李孟庭到期放回家的第二天就被恶警从家里绑架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3-04-18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9-11-29: 山东第一女子劳教所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
(明慧通讯员济南报道)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折磨法轮功学员,企图逼迫他们“转化”,如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大小便等。 吃饭时,如果警察不在现场,大法弟子必须站等,直到警察在场,每个人必须向他报告,说一遍自己是劳教学员,才让吃饭。有的大法弟子被剥夺睡眠,有的五昼夜不让睡觉,结果身体被折磨垮了。有的学员九昼夜不让睡觉,被折磨的精神崩溃。 再有就是不让大法弟子上厕所。所谓“转化”者,解手之前必须喊:劳教学员某某请示某某警察解手,允许了,喊的话有效,不允许继续等着。很多大法弟子不承认自己是罪犯,大小便不得不便在裤子中。 对坚定的大法弟子,恶警利用犯人不分昼夜,轮番打骂。恶警教导员王月瑶教唆犯人狠毒地打骂大法弟子。有时王月瑶不解恨,亲自对坚定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 恶警孙秀凤造谣诬陷法轮功学员。一烟台女犯人王倩,毒打大法弟子王翠芳。王倩自己手摔到墙上,当时断了一根指头。从那以后,王倩要求警察调换其活,也很少打人了。就在王倩手指头还没好期间,恶警孙秀芳经常向刚被绑架进所的法轮功学员造谣说,王倩的手指头是被大法弟子王翠芳给咬断的,还造谣说,王翠芳说没咬下来,要咬下来的话,我就嚼嚼,吃了它。 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 1、李孟亭,女,45~46岁,辽宁省人。曾被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因在火车上看法轮功真相材料,被恶警绑架,被非法劳教二年,现被关押在济南第一女子劳教所。恶警将她强行抬进劳教所,哄骗她“转化”,无效,恶警就对她大打出手。昼夜不让她睡觉,她就绝食抗议,恶警就将她四肢绑在死人床上50多天。在她手脚无法动弹的情况下,恶警对她强行灌食,将灌食管固定在床头上,这样连续灌食50 多天,直到生命垂危、精神崩溃,才放下来,强迫写不炼法轮功的所谓“保证书”。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29/213447.html 沈阳市联系资料(区号: 24)2024-02-04: 沈阳市大东区分局长安派出所电话024-24830645
沈阳市于洪区看守所电话:024-25356009。 沈阳市于洪区看守所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中朝友谊乡余粮村 沈阳市于洪区法院审判长:姜鼐 陪审员:何欣 王丽晶 书记员:肖婷 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太湖街20号,邮编:110141 案件管理中心电话:024-85837671、024-85837651 检察服务中心:12309 检察长:刘巍 公诉人(第一检察部主任):朴云晶 024-85837622 沈阳市于洪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10号 邮编:110141 电话; 024-85839956、024-85839727 院长:孙浩 024-85839996 审判长(刑庭庭长):葛莉丹 电话:024-85839959 陪审员:贾金波 杜婷 书记员:肖婷 沈阳市中级法院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8号 邮编:110013 电话:024-12368 二审法官(审判长):刘大勇 电话:024-22763664 手机:15940569366,13998225015 审判员:宋永政 于晓微 法官助理:金梁 书记员:周禹辛 2024-01-10:沈北新区公安局 监管大队队长:赵国君 13940071077 监管大队教导员:徐德元 13940125058 监管大队副大队长:李宏 15502615088 监管大队副大队长:宋太山 15502615171 监管大队副大队长:高建华 13940007227 2024-01-08: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陈晓光被绑架的情况补充。 沈北新区公安局 公安局长:韩旭(办公室)电话;(024)89609595 副局长:伦伟 崔颢 王德刚 政治处:文赫 纪检组长:杜福云 政委:王德新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70号 邮编:110121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国保大队:蔡俊春 刘德军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60号 邮编:110121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