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秀玲的两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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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情况: 朝阳县大庙镇大庙中学二年级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大庙镇土城子村四组
迫害情况: 母亲被龙城区公安分局恶警迫害致死,现由父亲扶养
个人近况: 未关押但受迫害
立案日期: 2004-10-12
2004-10-16: 辽宁省朝阳市大庙镇土城子村四组村民于秀玲,32岁,在1999年得法,于2001年9月14日在家中被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非法抓走,并非法关押在十家子看守所。在关押的第6天,即9月19日早上8点,于秀玲从十家子看守所被带到龙城公安分局,当晚被迫害致死,黄殿相、孙旭是凶手,在于秀玲死亡的第二天下午,邪恶之徒才通知其家属,在死亡的第二天晚上强行火化。只有于秀玲的丈夫和其哥哥在场,其他亲属一律不让在场。
于秀玲的大女儿冯广静当时不满十三岁,现在由她的父亲冯殿祥抚养,在朝阳县大庙镇大庙中学读书(二年级);
二女儿冯磊在其母被迫害致死时不满三岁,父亲无法抚养,只好由三姑抚养。冯磊现已六岁,在朝阳县大庙镇老西沟村的姑姑、姑父家居住。
其姑父郭月福宅电话:0421-8785297手机:13898235049
2004-10-12:辽宁省朝阳市大法弟子于秀玲于2001年9月19日被龙城区公安分局恶警迫害致死,身后留下两个女儿,当时二女儿冯磊不满三岁,现由姑姑家扶养。大女儿冯广静由父亲扶养。
辽宁省朝阳市大庙镇土城子村四组村民于秀玲,生于1969年,在1999年得法,于2001年阴历七月二十四,在家被朝阳市龙城区公安分局抓走,仅五天时间,就被迫害致死。黄殿相、孙旭是凶手。在死亡的第二天下午,恶警才通知其家属,在死亡的第二天晚上强行火化,只有于秀玲的丈夫和其哥哥在场,其他亲属一律不让在场。
于秀玲的大女儿冯广静当时不满十三岁,现在由她的父亲冯殿祥扶养,在朝阳县大庙镇大庙中学读书(二年级)。
朝阳市 联系资料(区号: 421)2025-11-15:辽宁朝阳市龙城分局局长 于忠军 13591890099史鑫: 15541679448龙城分局海龙派出所:骚扰学员电话: 13842169856; 17310410092; 13842169856 ; 134642551612025-11-07: 朝阳市前进分局: 2807358 (此单位已解体 不存在 人员并入其它单位) 原参与案件人员: 案件主管:大队长 姜宗林 13898081562 警号861329 办案人:荣伟 15566798383 赵帅 18804211337其他人员: 副局长 戴良芳 13904913609牛威 18348123999单位更多人员: 局长李宏伟 0421-2807358政委张锡峰 13842159998副局长李晓东 13704219819副局长李全奎 13516018682副局长刘强 魏涛 13742191918、13942191918高玉国 13516018955孟庆贺 15042134333徐阳 13591878668侦查大队: 大队长孟祥照,警号861290 副大队长于海超 15114220137教导员齐海丰 宋文光 13052608599金树峰 15566793060朝阳市看守所: 副所长舒翠艳 15842128180女监: 13898239596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6号,邮编122000 电话: 0421-2615615、2615748局长赵丕显 15504006257副局长孟祥瑞 13942199711副局长戴良芳 13904913609(主导迫害法轮功) 国保支队队长史树林 刘洋洋、王丰 2025-06-12: 朝阳市市委书记:单义 市长、市委副书记:老颜武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周慧哲 市公安局局长:张新天(原朝阳市公安局长赵丕显调任到辽阳市任公安局局长) 2025-01-11:双塔区法院法官耿红岩 18004210556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白艳丽 办公电话: 0421-2962809, 138421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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