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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张家口 桥东区(桥东区洗脑班,桥东法制学校,燕兴机械厂) >> 王泽慧, 女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 有关恶人: 北京泸沟桥派出所、河北省张家口市老鸦庄政府、老鸦庄派出所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4-10-04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4-10-02: 张家口市女大法弟子王泽慧状告恶警暴行
【明慧网2004年10月2日】致全国最高检察院及河北省检察院 各位检察官: 你们好!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的一名普通公民,最近得知全国检查机关将在全国严肃查办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五类案件,其主要内容是:1、渎职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包括:徇私枉法,对无罪的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案件;2、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案件;3、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4、破坏选举,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件;5、虐待被监管人案件。并得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说:对这些侵犯人民犯罪案件,无论发生在什么领域和部门,无论涉及到任何人,包括发生在检查机关的,都要坚决查办,依法追究。 因此特写信咨询,因为我所反映的情况正好在这五类案件范围之内,所以向各位执法人员提出申诉,控告北京泸沟桥派出所、河北省张家口市老鸦庄政府、老鸦庄派出所对我進行的人权侵犯及人身迫害。 1999年7月20日我作为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坚持不放弃我的信仰,张家口市老鸦庄政府、老鸦庄派出所对我非法抄家,巨额罚款,没收私有财产。在2000年11月的一个晚上12点左右老鸦庄镇政府副书记张建军带领一伙人闯進我家,進行威逼、恫吓,逼迫我放弃对“真善忍” 的信仰。由于他们不断的搔扰,2001年8月10日在北京信访办室派驻有北京公安分局恶警,非法抓捕、关押殴打前去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的情况下,我依据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走上天安门广场,想用我的一颗善心告诉祖国和人民,告诉全世界人民: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清白的……。就这样我被天安门的恶警抓到了北京公安分局,用暴力照相,非法关押24小时,11日晚上被送到北京泸沟桥派出所,在那里我受到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残酷迫害及酷刑折磨。 不法警察们把我打倒在地,用皮鞋踩着我的脸,往我口中塞肥皂,并冷笑着对我说:“给你吃块口香糖”。接着又用好几寸粗的木棒在我的双腿上来回用力滚,木棒上还站着一个膀大腰圆的警察,当时我的双腿立刻又黑又肿,严重淤伤。恶警还用好几根电棍电我的全身,把我的双手反铐,踩着我的背,用力往后上方拉,还剪掉我的头发,撕毁我的衣服,那时我只是一个不到了21岁的女孩儿。我被打得几乎晕死过去。不法警察们把我关進铁笼里,里边是又臭又脏的水,把我的手铐在贴進地面的铁管子上。 24小时后,我被接到张家口市老鸦庄派出所,又过了24小时,又送往张家口十三里看守所,因伤势严重,他们拒绝接收,说是怕死在看守所,就这样我终于回了家,此时我已是遍体鳞伤,奄奄一息。与此同时,张家口市老鸦庄镇政府、老鸦庄派出所还向我家非法巨额罚款,敲诈2万多元,并再次抄家,镇政府副书记还大叫,如不交钱,就拆你们的房子。部份官员们无视宪法,一次又一次到我家搔扰,给我的父母和家人带来严重的物质、人身及精神上的损失。 在此,控告北京泸沟桥派出所、河北省张家口市老鸦庄政府、老鸦庄派出所的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以权谋私,以权压人,对我進行的人权侵犯及人身迫害,严重违反了我国《宪法》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48条虐待被监管人罪。 我真诚的希望各级执法机关能够从国家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出发,秉公执法,伸张正义,坚持真理,从实际出发,认真调查我所反映的问题,做出公正的判决,给我以及所有受冤的法轮功学员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也将继续向各级检查执法机关、全国人大等职能部门甚至国际人权组织呼吁,揭露这场迫害法轮功背后的阴谋,直至停止迫害,还我法轮大法及学员清白。 此致 王泽慧 2004年8月29日 张家口 桥东区(桥东区洗脑班,桥东法制学校,燕兴机械厂)联系资料(区号: 313)2020-10-11:
相关人员及电话: 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 院长: 汪海鹰 13331310168 0313-4081158 副院长: 刘书明 17703138168 0313-4163102 副院长: 李怀福 17703138008 0313-4163103 副院长: 段银峰 17703138118 0313-4163104 审委会: 陈玉海 17703138028 0313-4163105 审委会: 张林 17703138053 0313-4163162 审判员: 焦成云 17703138011 0313-4163106 此案负责人及审判长: 王翠芳 17703138100 0313-4163137 张家口市桥西区检察院: 地址:张家口市明德北路32电话:(0313)8045321 检察长: 刘英 13803130669 0313-8045329 副检察长:张云攀 18603130966 0313-8045333 副检察长:张志亮 13663132358 0313-8045330 正科级: 郝惠敏 13931302468 0313-8045332 第一检察组组长及此案负责人: 侯增玉 电话: 13932339085 0313-8045327 此案承办人 :董琪 19803138567 0313-8045321 2020-05-24: 河北省张家口市五一路派出所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大街14号 邮编:075000; 河北省张家口公安局桥东区分局五一路派出所所长 边志强 电话:13831382244 尹(音)警察的电话15075312223; 教导员吴景深;办公电话:0313-2012215 ; 户籍管理办公室电话 03132013615 ; 河北省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河北省宝善街42号 邮政编码:075000 张家口公安局桥东区分局 刘利军副局长; 治安大队长师彦军 电话:0313-8687247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