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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 皇姑区 >> 吴阳春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4-09-04: 【明慧网2004年9月4日】 2004年4月7日中午开始,在辽宁沈阳张士教养院法制学校和臭名昭著的“张士小楼”,法制学校由恶警史凤友带头集中对大法弟子强制洗脑。
每一个房间有2名恶警和一些犹大24小时不间断强迫法轮功学员‘转化’。用在每个学员身上有4-6根电棍、拳打脚踢、背铐。 这一切由张士教养院院长马某某,政委程殿坤,副院长关风、张毅统一指挥。司法局局长郑朝权,副局长张某统一安排龙山教养院、张士教养院、东陵监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 在张士教养院被迫害的大法弟子有:陆远峰(于洪区) 国殿会(铁西区)吴阳春(皇姑区) 李守望(朝阳) 齐立克(康平县) 杨忠友(大东区) 刘鹏令(辽阳市张岭教师)杜安利(皇姑区三台子) 焦国莲(于洪区)。 大法弟子刘鹏令被法制学校赵科长把脸踢成黑紫色(根本认不出是刘鹏令),一个多月才见好转。 大法弟子陆远峰、国殿会、齐立克、杨忠友、杜安利等浑身被电棍电成黑紫色,腋窝、胸部、大腿、嘴、后背等大面积被电伤,杜安利的嘴被电的变了形,肿起老高。焦国莲被恶警史凤友踢掉了颗门牙,4-5个门牙松动。 在四月份由于这些大法弟子伤势未好,为了掩盖迫害真象,张士教养院不准大法学员家属探望。 参与此次迫害的败类有:李保义(大东区) 吴立国(新民市) 杨凤安(辽阳市) 张玉锦(女 退休体育教师) 邵立新(女)周翠红(女 新民市)夏立清(新民市)金灵贤(女 大东区) 蒋晓峰(铁西区) 吕新红(女 苏家屯区). 沈阳 皇姑区联系资料(区号: 24)2022-08-11: 主审法官:
于洪区法院刑庭十四法庭法官 姜鼐(读“耐”音)办:024-85839801书记员:85839959 公诉人: 于洪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朴云晶 办:024-85837622 书记员:田畅 沈阳市于洪区法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10号 邮编:110141 电话; 024-85839956、024-85839727 相关责任人 院长 李 阳 024-85839996、 副院长 陈洪文 024-85839933、13998819333 副院长 尚俊杰 024-85839866、13840503832 副院长 赵海波 024-85839958、13700033558 刑庭庭长:李晓光 024-85839959 审判长:葛莉丹024-85839801 执行局政委:戴天峰 024-85839998、15940040909 审判管理办公室:宋颖 024-85839898、13940584040 立案庭:李成贤 024-85839990、13998379966 审判监督团队,纪检组组长:姜兆兴 024-85839993、13940192092 未成年和执行裁决审判团队,执行局局长:陆迪024-85839985、13840083105 行政审判团队:郑柏松 024-85839935 13654905866 政治处主任:刘昕 024-85839977 纪检监察室:马涛:024-85839997 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太湖街20号 邮编:110141 电话:024—85837600 案管中心电话:024-85837671 85837651 检察服务中心—12309 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华山路232号 邮编:110031 电话 024-86402205 国保大队办案警察:朱荒丁 李春骋 电话:024-86404354 沈阳市政法委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新华路40号 省政法委书记:于天敏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