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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抚顺市 >> 荆平(荆萍), 女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辽宁抚顺市 有关恶人: 科长吴燕,队长赵小红、贾迎春,以前的监区长于成水,现在的监区长王绍平
迫害情况: 被非法判刑六年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3-03-30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1-08-18: 辽宁抚顺市荆平女士遭受的冤狱折磨
(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在过去十多年的时间里,辽宁抚顺市荆平女士先后经历了非法关押、拘留、劳教和判刑等迫害。她曾在马三家教养院遭迫害,还曾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六年。 在迫害发生后的一九九九年的九月间,抚顺许多法轮功学员仍然都到抚顺儿童公园去炼功,要证实法轮功的美好!那天是早上六点钟,炼完功之后,一帮警察一下从四面围上来,把许多法轮功学员推上警车,绑架到抚顺市永安台派出所。非法关押期间,警察问荆平还炼不炼法轮功?荆平回答:“炼!”派出所的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非法到荆平家搜查,将李洪志老师的法像和《转法轮》书抄走,将荆平送到抚顺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看守所、派出所和街道的迫害和勒索 在抚顺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荆平和王桂平因炼功,被恶警刘小楠(后来遭恶报被辞退)用电棍电击头和上身,电得他们在地上直打滚。过后将一盆水浇到王桂平身上。 荆平回家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永安台派出所又来了好几个警察,再次将荆平绑架到永安台派出所。其家属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跟着到了派出所。永安台派出所和永安台街道合伙吓唬荆平家属,让荆平家属拿五千元钱来,不拿钱就不放人。家属怕她再被这帮人关进拘留所,只好如数把钱拿来。派出所没有给开任何的收据。利用这种手段抢劫和勒索大法学员的钱财。 多次被绑架到抚顺市看守所 二零零零年二月,荆平到居住在东三路的姓冯的法轮功学员家里学法,遭人构陷,被站前派出所警察再次绑架到抚顺市看守所,并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间,荆平去北京信访办上访,反映法轮功的真实情况,在信访办被绑架,关到抚顺驻京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警察往荆平单位打电话,由单位的领导坐车去北京将荆平拉回抚顺。到达后,永安台派出所警察直接将她从火车站送到抚顺市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又被永安台派出所警察绑架,七月送往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方法劳教一年。 在马三家教养院遭受的迫害 荆平被关进马三家教养院后,警察邱萍就叫来了一些邪悟的“犹大”,用欺骗的手段,从各个角度表示所谓的“关心”,企图想让你相信他们所说的一切都是为你好,以此进行欺骗。因为马三家子教养院关的多数都是炼法轮功的人,其中有许多是犹大。荆平当时并不知情,受骗,上了那些犹大的当。犹大们说,她们所写的悔过,都是欺骗政府和骗队长的,只是两张纸而已。你看我们多自由,还可以看大法书和经文。荆平信以为真,她们拿来她们写的东西,并让荆平抄写。荆平认为这样就完事了,没想到,过几天又让重复的写所谓“思想汇报”。这时荆平反应过来了,这知道是上当受骗了,荆平就告诉队长及犹大:“我还要修炼法轮功,所写的所谓‘转化’的东西,全部作废!”虽然很多犹大找荆平“谈话”,荆平始终不“转化”,要坚持修炼法轮功。 从此对荆平的残酷迫害就开始了。从早上五点三十分起床之后,就逼她蹲着。一蹲就是十七个小时之久,同时被罚蹲的还有大连市的林平、抚顺市新宾县的邹桂荣。十多天后,荆平仍不“转化”,教养院就给家属写信,让家属配合来“转化”她。荆平不服从她们的那一套邪说和恶行,恶警对她的体罚变本加厉,让其“骑摩托车式”的蹲着——腿弯曲,手臂伸直。恶警邱萍一边逼荆平保持这个姿势,一边伙同两个队长一起用电棍电荆平的头、上身以致全身。荆平由于承受不住,哭着第二次写了所谓的“悔过书”。荆平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荆平的父亲是警察、弟弟是警察、丈夫也是警察,而荆平本人也在警察的下属单位工作。那段时间,她看到警察就害怕。每当听到恶警队长喊她的名字就更害怕,心脏就会急速的跳动,好长一段时间不能平静,心情烦躁、无语,为此她哭过很多次。她觉得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邪党就是这样迫害大法学员,不择手段的逼你放弃信仰,让人生不如死。 荆平通过不断的背法,加持了自身的正念。二个月后她告诉恶队长邱萍,以前所写的所谓的“悔过书”全部作废!坚修大法!为此荆平承受着恶警和犹大的各种迫害:蹲着、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以,遭暴打。 马三家所有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血腥事实,都是马三家劳教所所长苏静亲自指使下干的,正因为她的残暴符合了中共恶党的需要,所以成为了中共的所谓“二级英模”,这所谓英模都是谎言、欺骗和酷刑堆积起来的。 中共的劳教所有明文规定,不准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劳动教养人员,殴打或唆使、纵容他人殴打劳动教养人员,不能违法使用警械、戒具对待劳动人员。而马三家教养院对法轮功学员使用的电棍电、虐待、殴打、使用戒具都是违法、犯罪。要惩罚的正是那些违法乱纪的警察!正是指使警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苏静本人! 荆平亲身体验到了对不“转化”的学员使用电棍、长时间蹲着、整夜不让睡觉、白天还要干奴工活,要么就逼迫她面对墙坐到下半夜十二点或二点,完全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利,一举一动均有人监视。就连去厕所都有人跟着。不“转化”的学员没有纸和笔,就连写家信也得恶警队长批准。所有这一切都是违法,甚至严重的犯罪。 荆平在马三家被非法关押至刑期已满,却因不“转化”而被非法加期一百三十天。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非法关押六年 二零零二年七月,因同修被迫害,一天晚上荆平正在单位上班,被公安一处的恶警绑架。当时是由抚顺市顺城区新华派出所办案,在公安一处非法关押三天(晚上给戴上铐子,腿镣子)的迫害中,荆平一切都不配合恶警。正念正行,三天后被非法关押至抚顺教养院,在小号里被非法囚禁了七十多天。因犯哮喘,住进医院。家属被迫害交了一千元钱,出院后才回到家中。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日因到资料点取材料,被抚顺市顺城区葛布派出所两名恶警绑架,荆平不配合恶警的命令和指使。当天晚上就被关到抚顺顺城区刑警大队。恶警高喊着:“你不配合,今晚就用室内高压电电你,看你能不能挺得住。”恶警先让荆平蹲着,用皮带抽打,之后坐老虎凳、用烟头吓唬、耍流氓、用手乱摸她。荆平高喊着:你们耍流氓!这时进来一个队长说,用手指着荆平问警察:“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她父亲是×××,她丈夫是×××”。恶警一听才住手。下半夜一点多钟,恶警又把她拉回葛布派出所,将她双手铐在凳子上,让街道派两个人来和姓李的恶警一起,把门反锁后,睡觉了。三月三日上午继续非法审问荆平。荆平就是不配合。当天下午被送到抚顺市第二看守所。在二零零三年七月荆平被非法判刑六年,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非法关进辽宁省女子监狱。 荆平到被关在该监狱的五监区,管理队长是贾迎春。贾迎春为了逼迫大法弟子“转化”、“认罪”,指使刑事犯于春、王立艳对荆平进行体罚,罚蹲、罚站,每天长达十五至十六小时。犯人每天都用下流话语对她进行人身攻击,甚至用干活用的针扎荆平的身体、手掌、手背;接见日不准家属与荆平见面,不准荆平购买日用品长达八个月之久;不准洗澡。以上手段仍达不到“转化”荆平的目的,贾迎春又把手伸到荆平的家属中,向家属勒索钱财。 二零零三年,监狱里的犯人每天早上五点三十分起床洗漱,整理铺位。六点钟出工(做奴工劳动),至晚九点。监狱大队经常加班加点搞“创收”,有时“抢活”,白天连黑夜的干活。在五监区荆平干织布活,并修补布;还干出口美国的工艺品,在二监区做工艺品和做服装。 监狱每周两顿粗粮定量给,剩余的全是窝头。窝头很硬,汤里也没有多少菜,咸菜数根,而且都是臭烘烘的,粥和水差不多。 恶警贾迎春迫害荆平,八个月之内不让买日用品和食品,只因荆平对法轮功坚定的信仰。平时伙食很差不说,单单晚饭后到收工就长达六、七个小时,有时还要加班加点,不吃东西饿的心慌,监狱里还规定不准互相给东西,尤其对法轮功学员,无论是给生活用品还是食品,都不行!发现谁给了就处罚谁,扣犯人的减刑分。 荆平的遭遇,只是辽宁省女子监狱迫害大法弟子的冰山一角。很多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每天都遭受着酷刑洗脑,甚至被迫害致死、致残、身体和心灵都受到极大的伤害。因为监狱严密封锁消息,很多迫害都被掩盖着。 在冬天,监狱赵姓恶警指使刑事犯刘××(40多岁),将一名法轮功学员的衣服剥光,只穿内裤和胸罩,逼她在监舍里蹲着,以此羞辱大法弟子。让刑事犯刘××看着这位大法弟子,不准睡觉,白天让她在仓库里冻着,多次暴打她。 二监区恶警夏滨指使刑事犯吴伟对法轮功学员高××多次进行打骂。这位姓高的学员白天照常出奴工,晚上收工以后被关在储藏室,遭受折磨到下半夜,被折磨的骨瘦如柴。 监狱恶警陈硕指使刑事犯杨玉金(20多岁)、吴少娟(40多岁,本溪人)经常对法轮功学员程亚萍(50多岁)进行辱骂、殴打,不准买东西吃。有时把程亚萍推到仓库里殴打。监狱的上司要来检查时,狱警怕程亚萍喊话,就指使犯人用胶带把程亚萍的嘴粘上,晚上在监舍里打她,把她推到床下趴着,不准睡觉,不准吃细粮。 法轮功学员李乃艳(50多岁),发表严正声明,不配合监狱恶警王丹的命令,不签考核分,被叫到恶警办公室。恶警王丹指使刑事犯聂春玲(20多岁)、吴少娟殴打李乃艳,造成李乃艳突发心脏病被送到监狱内医院抢救。医疗费九百多元。未经本人同意,恶警强行从李乃艳的帐上扣除,被打出病来还要自己承担医药费,真是邪恶至极! 法轮功学员刘某某,不配合恶警和刑事犯恶人的命令和指使,不“转化”、不“认罪”,绝食反迫害,被暴力灌食。 苗淑清(50多岁,抚顺人)、张洁(40多岁,抚顺人)(现已到期回家)、王银萍(50多岁)、孟健(40多岁)等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恶警,更不配合刑事犯的指使,多次挨打受骂,被逼在桌子底下蹲着,不准吃细粮,不准买日用品等。 辽宁省铁岭市惠安小区法轮功学员胡英(20多岁),于二零零九年二月,由调兵山看守所送到辽宁女子监狱的,来时已不能行走, 身上有青紫伤痕,在入监队门口雪地里躺了一个多小时。 监狱二监区恶警指使刑事犯李素华(40多岁,沈阳人)、张琳(20多岁,大连人)、孙岩(30多岁,大连人)、张小丽(50多岁)等人对所有新进来的法轮功学员进行“包夹”,不准法轮功学员接触任何人。在监舍里用各种毒招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准睡觉,罚蹲、站,随意打骂,不准接见家人,不准购买日用必需品等。有的时候晚上睡觉,都能听到邪恶之徒毒打法轮功学员的抽打声、谩骂声。酷刑、暴力、逼迫,法轮功学员向邪恶屈服,写所谓的“转化”“认罪”书。 恶警用加分、记功、给省“劳动积极份子”称号(均可以积累减刑)等手段,利诱邪恶刑事犯对大法弟子犯罪,令他们残暴对待法轮功学员,达到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认罪”的目的。 凡关押在监狱的法轮功学员彼此一律不允许说话,更不允许接触,全天候被数名刑事犯包夹。所以,哪怕是被非法关在同一监狱的大法弟子彼此都得不到太多消息。 希望善良的人们能更多了解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的真相,共同努力来结束这场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8/18/辽宁抚顺市荆平女士遭受的冤狱折磨-245527.html 2009-02-28: 辽宁省女子监狱有关人员名单 辽宁省女子监狱七监区主管迫害法轮功的恶警大队长:李晶 辽宁省女子监狱二监区恶警:夏宾、陈硕、陈雪娜、王丹 辽宁省女子监狱二监区迫害大法弟子的恶犯:张琳、吴伟、张晓丽、徐丹、李淑华、刘敏、王秀云、孙丽杰、齐淑梅、孙岩、林杰(已出狱)、陈丽坤(已出狱) 辽宁省女子监狱二监区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包括:李臣英 (大连)、丛大洋(大连)、谷连芳(大连)、李?艳(本溪)、叶红梅(沈阳)、荆萍(抚顺)、赖彩军、王银平、孟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8/196254.html 2006-10-19: 大法弟子荆萍在沈阳女子监狱遭迫害 荆萍,辽宁省抚顺市大法弟子,于2003年3月被恶警绑架,后被非法判刑六年,2003年末被送沈阳监狱城女子监狱第五监区三小队迫害。荆萍坚修大法,拒不“转化”,被恶警折磨,有二个多月从早上六点多钟,一直被迫劳动到零点或凌晨二点,甚至通宵达旦、二天一宿,回去后还要做小塑料凳折磨,而且吃不饱饭,近九个月不让购买任何食物及生活用品,也不准任何人给任何东西,不准洗澡。 恶警贾迎春指使二名包夹犯人在单独一房间对荆萍進行迫害,大连诈骗犯于春用针扎(因五监区三小队的活是修补進口亚麻布需要用针,每二人一组,每天修四百至五百米布),用手掐看不见的地方,扒光衣服用绳子绑起来再打,有一次打的大叫,被一教导员听见,怕打坏了,找到贾迎春才罢手。后贾迎春由三小队调四小队任队长,她为了继续作恶,又把荆萍要到四小队進行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0/19/140543.html 2005-11-27: 一个有良知的犯人揭露大北监狱的罪恶 一是该监区(女子监狱整个都一样)对法轮功的人格外残忍。队长不打他们,安排犯人打他们,我们不打,队长就打我们,就罚我们、加劳役、扣分、停账,把我们折腾受不了的时候,无奈我们就得去打他们,去折腾他们。 说实话,我们真不愿意那么做。他们同我们不一样,哪方面都要比我们好。折磨他们的办法包括不让他们睡觉,白天黑夜蹲着,每顿饭只给他们一个不足一两的窝头吃,不喝水,不给菜吃,不给汤喝,不准买东西,停用日用品。不准任何犯人同他们说话,不准任何人给他们东西吃、用,不准接见,不准给家里人打电话,不准写信,不准去厕所,不准洗衣服、洗澡,一蹲就是几十天﹑几个月。 还不“转化”﹑写“悔过书”的,队长称为顽固者,犯人就把他们绑起来,扒光衣服侮辱他们,用针扎他们的手和阴部,用板条抽他们的身,用冬天冰冷的水从头浇到脚。如果他们倒下了,昏过去了,那就更好办了,就抬到楼下医院,由那些医生配合,将他们绑到床上,四肢全绑上,胃里下上管,两手吊绑,一绑几个月,直到他们写了“三书”为止。 指挥做这些事,使用这些招数的是科长吴燕,队长赵小红、贾迎春,以前的监区长于成水,现在的监区长王绍平。五监区的法轮功遭罪最重的有李文生﹑姚玉华、王利华(已刑满回家),现有张光媛、荆平、邵长华仍在承受折磨,前几天被绑在监舍,赵队长安排姜冬梅和号头蒋怡还有犯人于梅三个人将她打得死去活来。吴燕指挥,监控队长和犯人做,邵长华仍没写,科里准备在国庆节后对她采取更残酷的办法.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1/27/115313.html 2005-05-06: 我曾经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在五监区有一个队长叫贾迎春最狠毒,每去一个大法弟子她都叫很坏的犯人对其看管,对大法弟子,强迫写反对师父和大法的材料,不写就叫犯人打大法弟子,折磨大法弟子。 邪恶的犯人有侯绪红、于春等。抚顺有一个大法弟子叫荆平,被犯人于春折磨了近三个月,用针扎头、扎身上。用绳子捆住她,对她進行迫害。贾迎春不让她花钱买东西长达八个月之久,每天都加班吃不饱饭,还不让别的犯人给她东西吃。 2003-03-02:在抚顺市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学员 2001-07-15: 大连的林平,长时间蹲着,两个大脚趾头麻木没有知觉,2000年9月,林平的双臂被电棍电得全都是红点。锦州的陈建新,露在外面的手,全是电棍电的泡。绥中的王利,被队长叫出去,回来时是别人搀着的。抚顺的荆平,两臂、两腿被电棍电得一片片青。绥中的田绍艳,2000年8月底,在三楼的“四防”休息室被队长用电棍电得直吐。每次对这些大法学员用完刑,队长就对打手说:注意,晚上精神点,别出事。葫芦岛的叛徒张永立(“四防”人员,队长的亲信)说:现在这些人身上有伤,如果想不开自杀就麻烦了,等伤好了,死也不怕了。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7/15/13448.html 抚顺市联系资料(区号: 413)2024-11-14: 东洲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浑河南路东段1号,邮编113004 检察长崔微 绍建春副检察长 副检察长徐明生 副检察长王宏凯 副检察长刘彦林 副检察长李伟明13941334300 案件负责人苏丛夺024-54628098 公诉科负责人杨琨024-54628028、 东洲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东安街18号,邮编113003 电话:024-57567494 院长唐彤15641389382 副院长王跃东024-57567436 副院长王兴国 副院长张庆利024-57567403 立案庭庭长曹晓梅(专委) 法官张杨024-57567423、024-57567320 2024-11-03: 相关单位及人员: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68号,邮编110017 电话:024-23898006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塔派出所的人员名单: 所长:杜宁苏 警察韩宁王绪真 教导员:李翀 副所长:宋绍博 副所长:孙海 办案人师姓警察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 电话区分局:024-24844572值班室:024-24849109 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吴东风:13904003195、024-24865151、024-23105228 国保大队: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国保大队大队长 杨文清: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保大队副队长徐宝军:1384033300、024-24859695、13840333009 国保大队警察何彪:13478303799、024-24849109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刘立成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光 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电话:(024)23105090邮编110801 沈阳市公安局局长王会奇 电话:13941326666妻子:13704138799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