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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坤宇服装总厂) >> 石云(夫江玉留), 女, 33
个人情况: 云南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云南昆明 有关恶人: 长春路派出所民警
迫害情况: 非法判刑7年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04-07-12
案例分类:
迫害时孕妇/幼童/未成年 中小学教师 技师/大学/大专 灌食/灌物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抄家/非法搜查 注射/被迫接触/吞食有害物 事业/学业被影响 迫害哺乳/月经期/孕妇 受迫害程度: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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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7-06-03: 被非法判刑七年 昆明女教师控告江泽民
云南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石云因信仰法轮功,曾两次被非法拘禁,后被非法判刑长达7年之久,被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至今仍被剥夺一切待遇,包括工作、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没有生活来源。 2015年6月10日,当时39岁的石云向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投寄《刑事控告状》,起诉这场迫害元凶江泽民。石云在《刑事控告书》中写到: 我于1997年走入法轮大法修炼,因为信仰“真、善、忍”佛家上乘修炼大法,修心向善,身心受益。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一手挑起了针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运动。在长达十六年的时间里,我深受其害,持续遭到匪夷所思的打压与折磨。 2004年,丈夫江玉留因与单位同事讲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受到诬陷和镇压的真相,被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警察抄家,随后在警察未出示传讯通知单的情况下遭到5次传讯。同年7月7日早上,盘龙分局的警察在校长万建国为首的学校领导配合下,以请江玉留到国保大队有事相商为由,以诱骗手段将江玉留绑架至云南省禄丰县大坪坝第二劳教所。后江玉留被非法劳教两年零五个月。我本人当天被拘禁在单位的会议室里十多个小时,前后由二十多人轮番对我进行“教育转化”,目的是逼迫我放弃信仰,而当时我已怀有四个多月身孕。直到晚上,盘龙分局警察李金昌才把《劳动教养通知书》送到我手上,进行了“例行通知”。 但《劳动教养决定书》一直没有送到我手上,我只能到离昆明五个小时车程的劳教所通过管教复印了一份,随即发现《劳动教养决定书》原件上的时间与劳教期限不符,该《决定书》称“现决定对江玉留劳动教养两年零六个月”,但“劳教期限”一行却打印着:“自2004年7月7日起至2006年7月6日止。”发现错误后,我当场提出质疑,劳教所管教就拿圆珠笔在(《决定书》复印件)“劳教期限”的日期一行中将“2006年7月”改为“2007年1月”。 为了给遭受莫名打压的丈夫讨回公道,要求释放无罪的丈夫,怀着身孕的我多次到盘龙区国保大队、昆明市政府、劳教委、昆明市公安局、云南省公安厅、“610”办公室、昆明市教育局等多处上访,请求援助。然而却遭到各方的压力和威胁。我曾在上访途中被单位领导强行拖上面包车,拘禁在单位二部(位于海源寺的昆明第二职业中专分校)的一间学生宿舍值班室里近十个小时。2004年10月,我再次去昆明市公安局上访,刚刚把表明来意的表格交上去,大厅里的其他上访者就被驱逐了,突然出现十多名警察,把上访大厅的卷帘门拉下一半,要带我上车,声称直接送我去劳教。我拒绝并离开了。 自我走上艰难上访路的那天起,我便受到严密监视,电话被监听监控。关心行动不便的我的朋友,均遭到不明身份人员的跟踪监视,更有自称是五华区、盘龙区国保大队的人,找到我的朋友对其进行威胁,不许她们与我交往,不许帮助因丈夫离开而无人照顾的“坐月子”的我。就连家中年迈的父母双亲,也被所在单位保卫科的人三天两头找去“谈话”,或者直接上门骚扰,要他们与我划清界限,要求他们监视并限制我的行动,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直到现在,他们的电话还在受到监听。两位安分守己的无辜老人十多年了都生活在极度的恐惧之中。 在为丈夫讨公道的那些日子里,我走访了多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律师们明确告诉我,中国大陆对法轮功信仰者进行的一系列惩治行动没有合宪的法律依据。他们很为难地说,“我们也没有办法,上头交待了不让我们接你们的案子”。 第二职业中学校长万建国,积极配合“610”,不断以开除我的公职相威胁,还不让江玉留到医院探视生孩子的我。在艰难情况下,我独自一人带着刚出世的孩子,走过了两年零五个月的漫长岁月。 2006年12月,丈夫才重获自由,但至今单位都没有给他安排工作,停发了他的工资和一切福利待遇。 虽然我在单位兢兢业业地工作,对所教学生认真负责。单位领导却以我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为由,不给我办理教师证,取消我的晋级资格和评先进资格,把我从我热爱的教师岗位上撤下来,只让我上行政班,在我完成与其他同事们相等的工作量的前提下,只发给我一半的工资,扣发其它的一切加班费、奖金福利等。 2007年9月30日上午,我在去上班的路上顺便寄信,被多名便衣跟踪绑架到昆明市五华区小南门派出所。他们象对待小偷一样把我用手铐背铐在派出所院内的铁杆上。一个多小时后,把我带进一间小屋内强行搜身,我不配合,一名女警察就扇了我两耳光。我指着桌子上写有“不准刑讯逼供”的牌子正告她,她才住手。然后我被拖到家里,小南门派出所、五华刑侦大队、五华国保大队十多名警察当着我的面抄家,抢走了我的大法书籍、电脑、打印机、MP3、移动硬盘、录音机等私人物品。然后他们又将我拖到派出所,企图强行给我抽血。整整一天不给我吃饭喝水,到了晚上将我送进五华区看守所。送我进去的警察说:“里面自然会有人收拾你”。 因我不配合背监规,五华看守所警察张丽蓉和牢头杨丽萍就断绝了我所有的生活日用品,包括卫生纸。警察张丽蓉还在监室里开“批斗会”,胁迫二十多名在押人员公开对我进行辱骂,并在一份写有证明我“偷卫生纸”的纸上签字。在我向看守所其他警察及领导反映情况无果后,为了争取基本的生存权利,我开始了长达二十八天的绝食抗议。五华区看守所的警察们对我采取了前后四次野蛮鼻饲。他们强制我戴上手铐和脚镣,拉我到昆明医学院附二院(工人医院)进行强制性胃插管。后又在看守所内,由所内狱医先后三次对我进行野蛮插管灌食。插管时,四名在押人员按住我,狱医拿着鼻饲管故意用力乱捅乱插,致使我的鼻腔、食道严重受损、溃烂。插管时血喷溅出来,她却象视而不见。狱警张丽蓉要求其他在押人员在旁围观,她们有的捂住眼睛,有的把头扭朝一旁,有的因为恐惧哭出了声音,随即赶紧捂住嘴。鼻饲后我呼吸困难,被管子插烂的地方疼痛难忍,不停的作呕。于是,我自己把管子拔出来。第四次插管后,为防止我自行将鼻饲管拔出来,狱警张丽蓉指使监室里的牢头将我的双手用宽透明胶带捆绑在身后,由于缠得太紧,双手很快青紫肿胀。每天牢头杨丽娟把配送到监室的米饭装在一个肺结核病人用过的碗里,用自来水浸泡,用勺把米饭捻烂,再往这所谓的“稀饭”里吐口痰,通过鼻饲管灌进我的胃里。时至秋天,气温骤降,每天晚上我只能睡在光木板上,头前就是在押人员起夜时用的马桶,整夜都不断有人起夜在我头前方便。在夜晚刺骨的寒冷中,我只能盖一张肮脏破旧的夏用凉被,四个夜间“值班”的在押人员每隔五分钟就按“要求”将被子掀开,扯着我的衣领和袖子将我拎起,强迫我侧睡。我的双手二十四小时都反捆在身后,两肘与小臂成九十度角,强制侧睡时肩膀、手臂、背部那种撕裂般的痛楚无以言表,我整夜无法入睡。牢头杨丽萍还在狱警张丽蓉的指使下指挥六七名吸毒人员对我进行人格侮辱。每天几个小时,一群人围着我,用我从未听过的污言秽语高声凌辱、嘲弄我。张丽蓉还几次在监室里召开“批斗会”,强迫在押人员逐个发言,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和谩骂。在这样一个年年都发生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看守所里,为了抵制执法人员的知法犯法,我被折磨得骨瘦如柴,体重骤降至三十多公斤,脸的上半部因为淤血而紫胀。而这一切都是在安装有六七个监控探头的监室里发生的。当检察院的执法人员例行公事问我是否遭到刑讯逼供时,我如实回答“有”,而他们面对着已被折磨得脱了形的我,在提讯笔录的相应问讯回答中写上“没有”。 2008年1月9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我进行庭审,声称我在2005年3月至2007年9月之间邮寄1800封真相信件,但是当日庭上并未出示这所谓的1800封信件,而只给我看了警察拍的几张信件照片,说是笔迹与我的笔迹相同。法庭只许我的丈夫江玉留一人旁听,不许他为我辩护。法庭上的其他二十多名旁听者都是“610”人员,他们多次阻挠、威胁我的律师为我合理辩护。 2008年1月10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对我非法判刑7年。2008年5月,我被送入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开始了在此长达6年多的冤狱生活。每天十多个小时的罚坐小凳,十多个小时的强制奴役,规定时间的少量走动仅仅局限在十多平方米的监室里。限制入厕。不许与她人交谈。每个星期只能打两小盆水擦一次澡。长年吃不饱,又不能购买食品。时常遭到“包夹”(负责监视大法弟子的其他服刑人员)恶毒的言语攻击。一年只允许家人接见一次(半个小时)。不准看电视、听广播,除了监狱“规定”学习的寥寥几本书和两份监狱小报,不准读书看报,不准参加任何娱乐活动。除了对人基本权利的限制与剥夺以及恶劣的卫生条件对我造成肉体折磨之外,还用与外界严密隔绝的方式给我洗脑。而我被严管6年多,身为中国合法公民的人的尊严、权利被剥夺殆尽的起因,仅仅是我拒绝在强压下“转化”。 2014年9月29日我走出监狱,手上只有一份单位于2009年开具的《关于不再续聘石云的通知》。对于这份文件,并没有上级相关部门(例如昆明市教育局)的批复。校长万建国口头告知我已经不属于原单位教职工,而我的相关人事档案材料却一直存放在原单位,并没有进入相关人才市场。在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和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我意外地发现,我的工资一直发放到2009年3月份。但事实上,2007年10月单位就已停发我的工资。这笔以我的名义由昆明市教育局发放给单位(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的工资竟成为流向不明的资金。而如今当我生活无着,举步维艰,想办理提取公积金、领取失业金的时候,却遭到校长万建国的百般阻挠。至今,属于我劳动所得的合法合理的钱,一分也没有拿到手。目前,我的生活已经十分困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3/被非法判刑七年-昆明女教师控告江泽民(图)-349052.html 2010-05-02: 云南第二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近百例 ...... 17、石云,三十三岁,云南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二零零七年五月被劫持,非法判刑七年。监狱一直不准许家人探视,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家人再次来到女二监要求探视石云,监狱接见室打电话到非法关押石云的监区,被告知要先到派出所开具家属身份证明及与石云的关系,家属按要求开具证明,拿到监狱接见室后,再次打电话给非法关押石云的监区,该监区恶警称石云正被“严管”,要家属到“610”开具证明。家属一直未能见到石云一面。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5/2/222699.html 2009-07-15: 昆明女教师遭折磨 监狱拒探视 云南省昆明市女教师石云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零八年五月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非法关押,至今已九个月时间。其间倍受折磨,一度生命垂危,但监狱一直不许家人探视,甚至连三岁的儿子见妈妈一面也不许。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石云的丈夫江玉留带着三岁的儿子再次来到二监要求探视石云,监狱门卫打电话到非法关押石云的监区,被告知要先到派出所开具家属身份证明及与石云的关系,家属按要求开具证明,拿到二监门卫处后,门卫再次打电话给非法关押石云的监区,该监区恶警称石云正被“严管”,要家属再到“六一零”开具证明。至今,家属一直未见到石云一面。 石云,女,生于一九七六年五月九日,云南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大法弟子。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石云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小南门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到五华区看守所。 在五华看守所期间,石云因不配合背监规,被恶警张丽蓉及牢头杨丽萍断绝了所有的生活日用品,包括卫生纸,后又被牢头诬陷她偷窃卫生纸,石云以绝食抗议看守所这种违法行为。五华看守所恶警强行给石云戴上手铐和脚镣,拉到昆明医学院附二院(工人医院)进行强制性胃插管,恶警唆使犯人牢头在灌食饭中吐口水,并用传染病人用过的碗、脏水掺和着的冷饭,对石云进行野蛮灌食。石云共绝食十九天。恶警将她每天二十四小时双手反绑,双脚捆起,不准她再拔掉胃管,在这期间反复对石云进行残酷的胃插管,造成石云整个鼻腔和胃部严重溃烂,十九天后,石云气息微弱,生命垂危,恶警这才停止了灌食。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昆明市检察院非法批捕石云。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昆明市中级法院非法庭审石云,声称石云在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之间邮寄一千八百封真相信件,当日庭上并未出示一千八百封信件,只有警察拍了几张信件照片,说是笔迹与石云的笔迹相同。伪法庭只许石云的丈夫江玉留一人旁听,并不许他为石云辩护,伪法庭上的二十多人都是“六一零”人员,他们多次阻挠、威胁石云的律师为石云合理辩护。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石云的丈夫江玉留被告知石云被非法判刑七年,五月二十二日石云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非法关押。 石云的丈夫江玉留也是法轮功学员,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曾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出狱后,学校一直不给他安排工作,当时一家三口全凭着石云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生活。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石云被恶警绑架。她的儿子才两岁。 以下是石云的丈夫江玉留给昆明市检察院的一封公开信。 我叫江玉留,我的妻子石云于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关押进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至今一年多的时间,我与三岁的儿子一次也没能见到她。 我曾多次带着儿子去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探视,都被警察以石云在“严管”为由,拒绝我们见面。我甚至提出就让儿子见一下母亲,警察都不允许。警察又说去西山区 “六一零”开证明就可以见石云,我找到西山区“六一零”一董姓人员,他说这是监狱的事,与“六一零”无关,又让我找监狱。就这样,我和儿子往返于监狱与“ 六一零”之间一年多,至今儿子也没见到妈妈,我也没有见到妻子。 我的妻子石云2007年9月30日被昆明市五华分局小南派出所绑架,第二天被送到五华区看守所,2007年 11月1日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08年5月7日昆明市中级法院判处石云有期徒刑七年。 作为家属,我们没有收到石云的入监通知书,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也没有接到石云的一封信或一个电话,对于石云的一切情况,我们一无所知。我每月寄给石云的钱都由一个叫马敏的警察签收,石云本人是否收到钱我们也不知道。基于此,我给你们写这封信: 一、要求执法监督部门督促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立即安排我和儿子与石云见面。 二、要求依法追究云南省第二监狱所有非法剥夺我探视权利的人员的责任。 江玉留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15/204573.html 2009-02-28: 云南省第二监狱阻挠家人探视石云 昆明大法弟子石云被邪党法 院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零八年五月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非法关押,至今已九个月时间,监狱一直不准许家人探视。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家人再次来到二监要求探视石云,监狱门卫打电话到非法关押石云的监区,被告知要先到派出所开具家属身份证明及与石云的关系,家属按要求开具证明,拿到二监门卫处后,门卫再次打电话给非法关押石云的监区,该监区恶警称石云正被“严管”,要家属到“六一零”开具证明。至今,家属一直未见到石云一面。 石云,女, 生于1976年5月9日,云南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石云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小南门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到五华区看守所。 在五华看守所期间,石云因不配合背监规,被恶警张丽蓉及牢头杨丽萍断绝了所有的生活日用品,包括卫生纸,后又被牢头诬陷她偷窃卫生纸,石云以绝食抗议看守所这种违法行为。五华看守所恶警将石云强制戴上手铐和脚镣,拉到昆明医学院附二院(工人医院)进行强制性胃插管,恶警唆使犯人牢头在灌食饭中吐口水,并用传染病人用过的碗、脏水掺和着的冷饭,对石云进行野蛮灌食。石云共绝食十九天。恶警将她每天二十四小时双手反绑,双脚捆起,不准她再拔掉胃管,在这期间反复对石云进行残酷的胃插管,造成石云整个鼻腔和胃部严重溃烂,十九天后,石云已生命垂危,气息微弱,恶警怕弄出人命,才停止了继续折磨她。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昆明市检察院非法批捕石云。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昆明市中级伪法院非法庭审石云,声称石云在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之间邮寄1800封真相信件,但是当日庭上并未出示这所谓的1800封信件,而只有警察拍了几张信件照片,说是笔迹与石云的笔迹相同。伪法庭只许石云的丈夫江玉留一人旁听,并不许他为石云辩护,伪法庭上的二十多人都是“六一零”人员,他们多次阻挠、威胁石云的律师为石云合理辩护。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石云的丈夫江玉留被告知石云被非法判刑七年,五月二十二日石云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非法关押。 石云的丈夫江玉留也是法轮功学员,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曾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出狱后,学校一直不给他安排工作,一家三口全凭着石云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生活。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石云被恶警绑架。她的儿子才两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8/196246.html 2008-02-26: 昆明法轮功学员石云被恶警粗暴灌食,鼻腔和胃部严重溃烂 2007年12月,昆明法轮功学员石云因邮寄劝善信,被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练学腾等绑架后,关押在昆明市五华看守所期间,因不配合背监规,被五华看守所恶警张丽蓉及牢头杨丽萍,断绝了所有的生活日用品,包括卫生纸,后又被牢头诬陷她偷窃卫生纸,石云以绝食抗议看守所这种违法行为。绝食后五华看守所的恶警,将石云强制戴上手铐和脚镣,送入昆明医学院附二院(工人医院),进行强制性胃插管,插完管后立即又送回五华看守所。(参与者:五华看守所3排10监区恶警张丽蓉,五华看守所10监区牢头:杨丽萍,五华看守所一名姓高的医生和一名姓杨的中队长)。在强制灌食中,恶警唆使犯人牢头在饭中吐口水,用传染病人用过的碗,用脏水掺和着的冷饭,对石云进行野蛮灌食。 石云共绝食19天。由于她自己拔掉胃管,恶警将她每天24小时双手反绑,双脚捆起,不准她再拔掉胃管,在这期间反复对石云进行残酷的胃插管,造成石云整个鼻腔和胃部严重溃烂,19天后,石云生命已生命垂危,气息微弱,恶警怕弄出人命,才停止了继续折磨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6/173125.html 2008-02-23: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石云被非法判刑,上诉未果 2008年1月9日下午两点,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伪法院秘密开庭,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石云被非法判刑7年,石云继续上诉,但是至今2008年2月17日依然未果,石云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3/172979.html 2008-01-25: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石云被伪法院非法判刑7年 2008年1月9日下午两点,昆明市中级人民伪法院秘密开庭,非法审判石云,昆明市五华区和盘龙区610不法人员20多名充斥现场。石云一方,只有石云的丈夫一人出庭,610人员不许石云的辩护律师为其做辩护,尽显流氓嘴脸,同时伪造证据,嫁祸石云。 整个过程只有20多分钟便草草收场,当庭并未做判决。一个多星期后,家人打电话询问法官,法官称石云被判7年,石云不服,继续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上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5/171022.html 2008-01-06: 邪党图谋非法审判昆明法轮功学员石云 邪党将在2008年1月9日下午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开庭,非法审判昆明法轮功学员石云。请法轮功学员加强发正念,解体邪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6/169747.html 2008-01-05: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年轻女教师石云绝食抵制迫害 法轮功学员石云,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年轻女教师。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昆明市五华分局小南派出所警察强行绑架了正在寄信的石云,现将石云非法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石云在五华区看守所绝食一个月左右,抗议迫害。 昆明市法轮功学员石云被非法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8所 石云,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2007年9月30日被昆明市小南派出所及五华区610不法人员强行绑架,非法关押在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至今。石云从被非法关押开始,一直绝食抵制迫害,绝食了70多天,遭到灌食和毒打等严重迫害,原先非法关押石云的看守所10所还非法扣留家属给石云带去的钱物以及石云给家人写的信件,现在石云已被转移到8所继续被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5/169670.html 2007-11-24: 昆明市石云、江玉留夫妇遭受迫害事实 石云,江玉留夫妇是云南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两人在二零零四年六月分别以公开信(附后)的形式向所在学校及教委讲述了各自修炼法轮功以来身心的巨大变化,明确指出邪党迫害法轮功是错误的,并希望学校及教委的领导同事能够明白真相。 校长万建国协同昆明市、盘龙区“六一零”及派出所人员对石云夫妇进行骚扰迫害,同年7月,盘龙国保大队警察及学校领导以诱骗手段将江玉留绑架至大坪坝第二劳教所。 妻子石云怀着身孕为丈夫奔走呼号,去盘龙区国保大队、公安局、“六一零”等各个部门找相关人员讲清丈夫被迫害的真相,要求将丈夫江玉留立即放回,遭到各方的压力甚至是威胁,尤其第二职业中学校长万建国,更是积极配合“六一零”,不断以开除工职相威胁。石云在孩子要出世时,几番申请让丈夫回家照顾孩子,第二劳教所都已同意让江玉留去医院探望妻子,但要由学校出面去接,然而校长万建国和其他校领导却百般阻挠,坚决反对。石云在艰难情况下,独自一人带着刚出世的孩子,走过了两年零七个月的漫长岁月。 第二职业中学在江玉留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出狱后,一直不给他安排工作,江玉留多次找学校及教委部门,学校都以各种理由互相推诿,在长达十个多月的时间,一家三口全凭着石云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生活。 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昆明市五华分局小南派出所警察强行绑架了正在寄信的石云,随后便非法抄家,一行六人,没有穿警服也未出示任何证明,抢走了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和书籍,并把石云送至五华区看守所迫害。 十一月一日,以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批准为由,昆明市五华分局非法开具逮捕书,继续将石云非法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4/167118.html 2007-10-11: 昆明五华国保大队练学腾绑架两岁幼儿的母亲 前段时间明慧网登出曝光昆明市五华区国保大队队长练学腾的一篇文章,本是出自于唤醒练学腾的良知,帮他能更加清醒面对一个真实的自我,警醒他,可是,非常遗憾的是,练学腾本人对于这篇中肯真诚的文章视为针芒,他并不从中反省自己,却恼羞成怒到处怀疑、打听、刺探、跟踪、抓捕他自己猜测可能是文章作者的大法弟子。 2007年9月30日上午,在练学腾的幕后策划和直接指使下,恶警把昆明法轮功学员石云绑架。这种卑鄙无耻的行为凸显了练学腾小人式的心胸狭窄。当时,石云在去上班的路上顺便寄信,被多名便衣跟踪绑架,小南派出所、五华刑侦大队和五华国保大队十多人,把石云带到她的家去抄家,把她的家用电脑、笔记本电脑、MP3、大法书籍、打印机、录音机等抢走,却不开任何清单。 石云是一位善良年轻的母亲。她的儿子刚刚两岁,离不开母亲的照顾。石云的丈夫也是法轮功学员,曾被非法迫害长达两年半,2006年12月才重获自由,至今单位都没有安排工作,没有收入,一家三口全靠石云当教师的工资过活。现在石云被绑架,工资也停发,一家人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丈夫担忧妻子,幼儿思念母亲,一幕人间惨剧正在昆明上演。 近半年来,练学腾以昆明五华国保大队长的身份同石云交朋友,电话不断,短信时时发,关切呵护之态可掬,笑里藏刀,口蜜腹剑,背后阴险狠毒向朋友下毒手的。石云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1/164270.html 2007-10-03: 昆明市大法弟子石云被跟踪、绑架 2007年9月30日上午,大法弟子石云在去上班的路上顺便寄信,被昆明市五华国保大队的便衣跟踪绑架。小南派出所、五华刑侦大队和五华国保大队十多人,把石云带到她的家去抄家,把家中的私人电脑、笔记本电脑等抢走。现石云被非法关押在五华看守所。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3/163821.html 2004-12-04: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的石云已于今年11月29日生一男婴,由于单位拒绝写担保,其丈夫江玉留还是没能所外执行,610直接干预了此事。五华区610在石云所住的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派人蹲坑,想藉此事“放长线,钓大鱼”,并且在梅碧林家也有蹲坑. 2004-11-27: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的石云现已住進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孩子马上就要出世,但因无人照顾,石云向关押丈夫江玉留的云南省第二劳教所申请让江玉留所外执行,后江玉留打出电话说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已经同意他请假出来照顾石云,但前提还是单位即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要写担保。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的校长万建国拒绝写担保,连写请假都不行。 万建国对江玉留的非法劳教负有直接责任,他因害怕大法弟子的电话,将其手机号码改了。对于无人照顾的石云,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表示可以雇人来照顾,但费用要由石云来负。 2004-11-12: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的石云,因为孩子即将出世,向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申请让丈夫江玉留所外执行,所外执行的一项条件就是要单位写保证,但是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的校长拒绝写保证,还说即使他坐牢他都不会写,石云已经找了市教委,但是市教委也没有给予解决。 2004-07-10: 2004年7月7日上午,在上班期间的云南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大法弟子江玉留,被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以谈话为由骗上车后强行送往禄丰县大平坝省第二劳教所,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江玉留于99年刚得法后就因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而被迫停止修炼,2004年5月又开始炼功,在他向单位讲真像时被校领导告发。 6月2日在学校配合下,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金昌等恶警抄了江玉留的家,抄走家用电脑等私人财产,后来又5次非法传讯。针对学校及公安的违法行为汪玉留夫妇向学校、昆明市教委领导写了一封公开信,在向校领导递交公开信时被举报。长春路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治安”非法对江玉留及其怀孕数月的妻子石云進行传讯。 昆明 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坤宇服装总厂)联系资料(区号: 871)2024-05-30: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通讯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447号 邮政编码:650102 工作电话:0871-65137285 电子邮箱:ynsnejxjk601@sina.com 监督电话:0871-65126144 女二监现任领导: 赵桂芬 党委副书记,监狱长, 付志琼 专管(法轮功)副监狱长 教女二监教育科(重点工作之一就是迫害法轮功)警察 张盈欣 教育科科长 罗娅婷 曾在九监区专管法轮功分监区当监区长,2016年调到教育科 路茜 原九监区普通警察,现调到教育科 罗科长 教育科科长 杨永芬 教育科警察(非常邪恶,从早期就一直开始参与迫害法轮功,对法轮功学员洗脑“转化”,近年还录制污蔑法轮功的讲话视频在监狱内播放,毒害犯人) 直接参与迫害李竹秀的狱警: 九监区责任警:李国英 五监区责任警:何艳溪 2023-09-03: 官渡区公安分局: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0号,邮编:650200 局长:周朝凯 政委:夏跃江 副局长:安晖宇 官渡区检察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68号,邮编:650011 电话:0871-67016164 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育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春丽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振东 副检察长:张欣欣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洪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浩薇 公诉部副主任科员:徐春艳(本案检察员) 公诉部副主任科员:王洁 本案检察员:徐春艳 书记员:马晓雨 官渡区法院: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雨龙路1619号,邮编:650200 院长:李兴虎(原在昆明市中级法院刑庭参与审理裁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案件)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杨婉菱 陪审员:普璐、王金梅 书记员:叶维怡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邮编:650228 院长:尹波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屈艳婷 审判员:杨国晖、杨强 书记员:李江敏 昆明市看守所: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白龙村303号,邮编:650233 电话:0871-68159043,0871-68159033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71)2007-10-11: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国保大队(以下包括部份已调出人员)0871-6260927 五华国保大队值班室电话:0871─6260939 大队长:姚琨 13987695578 教导员:陶熏 13888071878 副大队长:练学腾 13888545899 0871-3645798(宅) 副大队长:杨 飞 13108898899 施利清 13608714239 0871-4176966(宅) 王力志 13708477138 0871-4105062(宅) 邓小昆 13888072207 0871-4176533(宅) 付春强 13808714825 0871-6614038(宅) 孙跃文 13008662250 0871-3619195(宅) 张凤昌 13708477139 0871-4109969(宅) 蔡崇德 13888510806 0871-6653541(宅) 王敬刚 13708478937 0871-4632278(宅) 丁美兰 13608816001 0871-5393401(宅) 赵殊 13888678270 黄茹 0871-6260929 刘亚军 13888071859 廖×宝 0871-4602083(宅) 马云飞 13888510819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监管大队: 0871-8308761 传真:0871-8309509 大队长 王 波 13888561673 0871-8309665 教导员 邓幼昆 13987699103 0871-8308776 张良明 13708842870 0871-8309469 监控、检察室: 0871-8309865 0871-8309773 勤务保障中队副队长 8309871 吴 俊 13888072064 管教中队中队长 杨云川 13888071897 管教中队副中队长 崔建红 13888900190 武警中队 0871-8308591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区看守所 0871-8309871 看守所所长 郭 强 13577087786 副所长 杨杰华 13759180011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 0871-8305812 传真 0871-8305942 所长 赵鹤昆 0871-8305821办 13808705508 0871-6708577(宅) 副所长 王健 13888891059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法制劳教办主任:赵乐毅 13987655673 0871-4126684 副主任:施维平 13888675367 劳教审核:史波 13888072168 保映虎 13700668489 李一景 0871-2804871 熊兴敏 13888650703 徐 康 13700612214 王 兵 13908858684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总机:0871-4144130 局长 李云峰 0871-4155702(办)13987653399 政委 徐晓亚 0871-4145983(办)13908840207 副局长 侯晓冰 0871-4178073(办)13908841197 副局长 张豫华 0871-4107279(办)13608865076 副政委 李天庆 0871-4107206(办)13888510917 副局长 李建明 0871-4178072(办)13008687008 副局长 闵立新 0871-4150750(办)13708761799 副局长 黄忠伟 0871-4107209(办)13759166617 副局长 汤荣杰 0871-4143022(办)13108898989 纪委书记 杨胜芳 0871-4159868(办)13888971686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