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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 昆明市 >> 江玉留(妻石云), 男, 33
个人情况: 云南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云南昆明市 拘留时间: 2004年7月7日上午 有关恶人: 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金昌等恶警
迫害情况: 在上班期间,被以谈话为由骗上车后强行送往禄丰县大平坝省第二劳教所,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4-07-1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12-02: 云南第二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 江玉留,男,三十三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二零零四年七月被非法绑架直接送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劳教,先后遭到不让睡觉、强行洗脑、不让亲属见面等迫害。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2/云南第二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233175.html 2009-02-28: 云南省第二监狱阻挠家人探视石云 昆明大法弟子石云被邪党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于二零零八年五月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非法关押,至今已九个月时间,监狱一直不准许家人探视。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家人再次来到二监要求探视石云,监狱门卫打电话到非法关押石云的监区,被告知要先到派出所开具家属身份证明及与石云的关系,家属按要求开具证明,拿到二监门卫处后,门卫再次打电话给非法关押石云的监区,该监区恶警称石云正被“严管”,要家属到“六一零”开具证明。至今,家属一直未见到石云一面。 石云,女, 生于1976年5月9日,云南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石云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小南门派出所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到五华区看守所。 在五华看守所期间,石云因不配合背监规,被恶警张丽蓉及牢头杨丽萍断绝了所有的生活日用品,包括卫生纸,后又被牢头诬陷她偷窃卫生纸,石云以绝食抗议看守所这种违法行为。五华看守所恶警将石云强制戴上手铐和脚镣,拉到昆明医学院附二院(工人医院)进行强制性胃插管,恶警唆使犯人牢头在灌食饭中吐口水,并用传染病人用过的碗、脏水掺和着的冷饭,对石云进行野蛮灌食。石云共绝食十九天。恶警将她每天二十四小时双手反绑,双脚捆起,不准她再拔掉胃管,在这期间反复对石云进行残酷的胃插管,造成石云整个鼻腔和胃部严重溃烂,十九天后,石云已生命垂危,气息微弱,恶警怕弄出人命,才停止了继续折磨她。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昆明市检察院非法批捕石云。二零零八年一月九日,昆明市中级伪法院非法庭审石云,声称石云在二零零五年三月至二零零七年九月之间邮寄1800封真相信件,但是当日庭上并未出示这所谓的1800封信件,而只有警察拍了几张信件照片,说是笔迹与石云的笔迹相同。伪法庭只许石云的丈夫江玉留一人旁听,并不许他为石云辩护,伪法庭上的二十多人都是“六一零”人员,他们多次阻挠、威胁石云的律师为石云合理辩护。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一日,石云的丈夫江玉留被告知石云被非法判刑七年,五月二十二日石云被劫持到云南省第二监狱非法关押。 石云的丈夫江玉留也是法轮功学员,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曾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出狱后,学校一直不给他安排工作,一家三口全凭着石云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生活。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石云被恶警绑架。她的儿子才两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2/28/196246.html 2008-02-29: 云南大平坝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9/173314.html 2008-02-23: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石云被非法判刑,上诉未果 2008年1月9日下午两点,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伪法院秘密开庭,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石云被非法判刑7年,石云继续上诉,但是至今2008年2月17日依然未果,石云目前仍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现将石云所工作的学校、所教班级、高中所读学校、以及石云丈夫江玉留的大学同学录发至明慧,希望海外法轮功学员积极营救讲真相,谢谢! 同时,昆明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自江玉留老师被解教后十多个月不安排工作,却在2007年12月6日下发了一个不再续聘江玉留老师的文件。政策法规处电话0871-3192306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23/172979.html 2007-11-24: 昆明市石云、江玉留夫妇遭受迫害事实 石云,江玉留夫妇是云南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两人在二零零四年六月分别以公开信(附后)的形式向所在学校及教委讲述了各自修炼法轮功以来身心的巨大变化,明确指出邪党迫害法轮功是错误的,并希望学校及教委的领导同事能够明白真相。 校长万建国协同昆明市、盘龙区“六一零”及派出所人员对石云夫妇进行骚扰迫害,同年7月,盘龙国保大队警察及学校领导以诱骗手段将江玉留绑架至大坪坝第二劳教所。 妻子石云怀着身孕为丈夫奔走呼号,去盘龙区国保大队、公安局、“六一零”等各个部门找相关人员讲清丈夫被迫害的真相,要求将丈夫江玉留立即放回,遭到各方的压力甚至是威胁,尤其第二职业中学校长万建国,更是积极配合“六一零”,不断以开除工职相威胁。石云在孩子要出世时,几番申请让丈夫回家照顾孩子,第二劳教所都已同意让江玉留去医院探望妻子,但要由学校出面去接,然而校长万建国和其他校领导却百般阻挠,坚决反对。石云在艰难情况下,独自一人带着刚出世的孩子,走过了两年零七个月的漫长岁月。 第二职业中学在江玉留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出狱后,一直不给他安排工作,江玉留多次找学校及教委部门,学校都以各种理由互相推诿,在长达十个多月的时间,一家三口全凭着石云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生活。 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昆明市五华分局小南派出所警察强行绑架了正在寄信的石云,随后便非法抄家,一行六人,没有穿警服也未出示任何证明,抢走了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和书籍,并把石云送至五华区看守所迫害。 十一月一日,以昆明市五华区检察院批准为由,昆明市五华分局非法开具逮捕书,继续将石云非法关押在五华区看守所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24/167118.html 2004-11-28: 大坪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已经于2004年11月27日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的教师江玉留到其妻子石云所在的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看望了即将生育的石云,但因为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的校长万建国依然拒绝为江玉留写担保,而派出所也不为江玉留写担保,所以看望了石云后,江玉留又被送回劳教所。 2004-11-12: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的石云,因为孩子即将出世,向昆明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申请让丈夫江玉留所外执行,所外执行的一项条件就是要单位写保证,但是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的校长拒绝写保证,还说即使他坐牢他都不会写,石云已经找了市教委,但是市教委也没有给予解决。 2004-09-16: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江玉留在狱中绝食至今,身体极度虚弱。 2004-09-10:据悉,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江玉留因散发真象光盘被抄家,5次被非法传讯,2004年7月7日,江玉留被强行绑架到大坪坝第二劳教所,连劳教判定书都没有,现江玉留已第二次绝食10余天抵制非法迫害,家中怀孕6个多月的妻子无人照顾,在农村的老人至今不明真象。 2004-07-10: 2004年7月7日上午,在上班期间的云南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大法弟子江玉留,被昆明市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以谈话为由骗上车后强行送往禄丰县大平坝省第二劳教所,罪名是“扰乱社会秩序”。 江玉留于99年刚得法后就因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而被迫停止修炼,2004年5月又开始炼功,在他向单位讲真象时被校领导告发。 6月2日在学校配合下,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李金昌等恶警抄了江玉留的家,抄走家用电脑等私人财产,后来又5次非法传讯。针对学校及公安的违法行为汪玉留夫妇向学校、昆明市教委领导写了一封公开信,在向校领导递交公开信时被举报。长春路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治安”非法对江玉留及其怀孕数月的妻子石云进行传讯。 昆明市联系资料(区号: 871)2024-08-15: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法院 主审法官:张芸翠 电话:0871-68261202
五华法院院领导: 李 晖 0871-68261513 杜禹衡 0871-68261515 宋 杰 0871-68261517 武子捷 0871-68261518 曾凌杰 0871-68261516 刘 伟 0871-68261617 刘婷婷 0871-68261504 任春波 0871-68261514 彭建宏 0871-68261608 2024-06-08:主审法官:张芸翠 电话:0871-68261202 五华法院院领导: 李 晖 0871-68261513 杜禹衡 0871-68261515 宋 杰 0871-68261517 武子捷 0871-68261518 曾凌杰 0871-68261516 刘 伟 0871-68261617 刘婷婷 0871-68261504 任春波 0871-68261514 彭建宏 0871-68261608 2024-05-30: 昆明市中级法院 地址:昆明市滇池路485号 邮编:650228 院长:尹波 本案审判人员: 审判长:徐建斌 审判员:阮文波、刘华 2023-10-27:迫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 昆明市晋宁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无门牌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803 传真电话:0871-67802803 通信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与宝塔路交叉路口晋宁公安分局指挥中心 邮编:650600 晋宁公安局领导成员: 局长:杨卫平 政委:刘洪涛 副书记:王淋 分管纪检监察室(督察大队) 副局长:普立新 副局长:陈冬华 副局长:张城 副局长:王成 分管治安大队、国保大队 副局长:冯元亮 分管刑侦大队,联系昆阳派出所 政工室主任:李文吉 政工室副主任:闫国栋 晋宁国保大队警察:王旭辉 昆明市晋宁区昆阳派出所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昆阳镇中和路284号 联系电话:0871-67802322 邮编:650600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871)昆明盘龙公安分局0871-3387952
昆明盘龙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李金昌0871-6717333 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 校长:万建国 办0871-3616637 宅3616327 手机13908715559 副校长:何华强 办0871-3619311 手机13888996546 副校长:岑兵 手机13008689966 云南省曲靖地区罗平县公安局国安科:恶人赵某,须讲真象者程金,办0874─8224669 手13887403303 本案件有关文件昆明市政府、云南省劳教委:
我叫石云,女,是昆明第二职业中专教师。 我的丈夫江玉留是同单位教师,是一名法轮大法修炼者。2004年6月2日,盘龙国保以单位有人举报我丈夫散发法轮功宣传光盘为由,抄了我们的家,抄走了法轮功的书籍和资料,抬走了电脑主机。至今没有归还。 盘龙国保从6月2日至7月7日,先后5次对江玉留進行传讯,但没有一次出示传讯通知单。 7月7日早上,盘龙分局的公安以请江玉留到国保有事相商为由,将他带上车。江打电话告诉我,并说中午不回来吃饭了,我不放心追问到底是去哪里,他询问了同车公安,才知道是把他直接送往大坪坝第二劳动教养所。当日晚盘龙分局公安李金昌把劳动教养通知书送到我手上。通知书上写到“兹有江玉留因扰乱社会秩序经审查批准,决定劳动教养贰年零陆个月”。我向李公安询问相关法律条文,他粗暴拒绝,后经我多次要求,他才说判劳教是根据《刑法》300条。 基于上述事实,我认为: 1、 盘龙公安随意抄走家用电脑等私有财产至今不归还是一种违法行为,我要求退还我的书籍、资料和电脑主机。 2、 警察在对江玉留的5次传讯中没有出示过传讯通知书,是非法的。询问的主要内容是有关信仰问题,而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这些做法是对江玉留人权的践踏。 3、 在没有对江玉留進行传唤或通知的情况下,警察以其它借口将他骗上车,强行送往劳教所是非法的。 4、 劳教的依据是“扰乱社会秩序”。江玉留用自己的钱制作光盘赠送给他人,澄清法轮功真象,何来“扰乱社会秩序”之说。按照1982年1月2日国务院转发、公安部发布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江玉留并没有违反其中任何一条规定。即便是李金昌所提供的《刑法三百条》也没有提到“法轮功”三个字。截止现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制定出关于法轮功修炼者的相关法律。说法轮功是×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其他任何人的言论都只代表个人意志,绝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按照规范与法理讲,没有法律规定的依据,就不能对公民作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