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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锦州市 >> 华玉奎, 男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锦州市 个人近况: 未关押 立案日期: 2004-07-05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4-07-05:这次抓人的手段亦重复上一次的做法:诱骗加绑架。8月22日,家住凌河区文政园2号楼的大法学员华玉奎正在所在单位——锦州焊条厂上班,正大街道主任祖立军带着两个人来到该厂,祖立军亲自动手将华玉奎劫持到洗脑班;市城管支队的王立凤正在单位上班,被本单位主要领导纪茂增、吴书华伙同龙江派出所将她强行送至洗脑班。6月24日至7月15日,锦州铁路局先后将锦铁东车辆段的苗建国等5名学员骗進洗脑班,有的学员事先知道消息后离家出走;家住铁新里的刘智、凌安里12—21号的王素清、国和里的李素芬均在家中被非法绑架。抓李素芬时,李素芬不从,当地派出所警察回派出所取来手铐,将李素芬铐上强行往楼下拖。李素芬只有一个女儿,娘俩相依为命,母亲被抓走后,扔下一个15岁的女孩无依无靠,李素芬赖以为生的早点摊从此倒闭。7月1日这天,锦华里大法学员周华正在去铁路医院住院部护理住院的老母亲,在医院大门外被锦华派出所指导员刘玉鹏、户籍员周华林和警员王某三人非法绑架,还有王英、刘忠林等学员也是被当地恶人强行送来的,其中包括三位70岁以上的老人。7月16日这天清晨5点,敬业派出所几个警察带着枪,来到学员张红家,为抵制迫害张红拒绝开门,这伙人便找来防暴警察将门撬开,为躲闪带枪的警察,张红爬上窗台,这时警察像狼一样扑过来,张红便从五楼摔到楼下,造成重残。住院多日,至今生活不能自理,由于生活贫困,丈夫被迫与她离了婚。
2004-07-04: 2000年7月,锦州市政法委书记贾宁超与市公安局“610”办公室的李协江等人在太和区辽西驾校培训学校二楼,举办第一次洗脑班。6月下旬开始,各地区开始抓捕学员。...这次洗脑班从7月3日至8月16日,历时45天,抓捕法轮功学员100多人,其中有30多人被送到市看守所,已知姓名的有:王英华、陆昆、杨琢、戴平、王冬新、赵连英、鲁秀敏、刘立军、李亚军、邵金华、公素贤、姚素春、韩英。另外,于素珍等数名学员被非法劳教。...这次开班后,不法之徒们仍像上次一样,天天播放诬蔑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李洪志先生的录相、光盘,请助纣为虐的所谓“学者”上洗脑课,使尽浑身解数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修炼。有的学员为反抗迫害以绝食的方式表示抗议,也有的学员满怀慈悲地劝说恶人停止作恶,还有的学员试图走脱。以避免被送去劳教,2002年8 月23日晚,华玉奎、陆琨两名学员趁看守人员看电影之际,撬开卫生间的铁栏杆用绳子往楼下顺,由于中途绳子断开,华玉奎摔到楼下,脚和腰部严重挫伤,但他怀着对“真、善、忍”的坚定信念,忍着巨痛,在功友陆琨的搀扶下逃离了魔窟。事后华玉奎卧床达半年之久,并从此失去了工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5/78732.html 2002-09-15: 八月二十三人日,锦州市凌河区正大街道主任祖立军到大法弟子华玉奎所在的单位──锦州焊条厂,强迫其写“保证书”,被华玉奎严词拒绝后,祖立军原形毕露,伙同该厂的车间主任将华玉奎强行绑架至洗脑班迫害。 在洗脑班华玉奎和陆昆等大法弟子抵制洗脑,第二天晚上,他们二人正念走脱。 锦州市联系资料(区号: 416)2024-12-29:
参与迫害单位信息: 锦州市凌河区龙江派出所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北里39-2号 办公电话:0416-3322300 2024-11-27:凌海市法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41号,邮编121200 院长张凤武0416-8152001 主审法官程成(女) 凌海市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凌海市商业路56号,邮编121200 检察长马量13941689616 承办检察官李峰13314160001、办0416-8107161 助理检察官那广伍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205号,邮编121000 局长赵海龙 15142628899 副局长刘长杰(主管迫害)13904161967、0416-5165688、0416-5179530 太和国保大队: 教导员李蕾(男)13940696877 副大队长李兴13840602956 警察:张子月15042620791、张奎17641601058、张忠伟13897844018、赵丽(女) 大薛派出所: 警察:张阔、金州 锦州市政法委: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四段6号,邮编121000 书记:张大军 锦州市公安局: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士英南街39-39号,邮编121001 局长张猛 副局长李超(主管迫害)0416-2572020 “610”支队长李嵋珊0416-2572155、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2024-11-24: 辽宁省凌海市法院: 本案审判长:杨勇 陪审员:王成健、马长才 法官助理:铁言 书记员:李朋儒 辽宁省凌海市检察院: 本案公诉人:李峰、李东宇(女) 2024-10-17: 锦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区福州街9号,邮编:121000大队长王某 副大队长王立君 2024-09-08: 3、锦州市女子看守所 地址:锦州市锦娘路211号,邮编:121013 电话:0416—3708085、3708086办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