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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抚顺市 >> 金顺女, 女, 66
个人情况: 朝鲜族,抚顺市国营八二三一厂退休工人
紧急成度: 最高 家庭地址: 抚顺市 有关恶人: 科长古亚兴、队长郭桂杰 个人近况: 2018年10月10日 迫害致死 (2018-10-13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4-06-05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4252
案例分类:
工人 少数民族 退休职员 奴工 被性侵扰/性侵犯 非法拘留/绑架 非法庭审/监狱 毒打/体罚 掠夺财物/经济迫害 剥夺睡眠 被举报/造谣污蔑/构陷/编假材料关押 被打死/谋杀 禁止入厕 电击/电刑 非法重判 受迫害程度:酷刑
交叉列在: 辽宁 > 抚顺市刑警大队(公安一处)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0-10-02:抚顺金顺女被迫害致死 家属上告
二零一八年九月,走出十三年冤狱迫害仅三年的善良的朝鲜族法轮功学员金顺女,因告诉社区工作人员法轮大法好,被非法关押到南沟看守所,不到一个月被迫害致死。家属聘请律师维权,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金顺女的家属收到最高检察院的回复,告知控告材料已收到,已发给辽宁省高等检察院审查处理。可是一年半过去了,辽宁高等检察院未受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0/2/抚顺金顺女被迫害致死-家属上告-413238.html 2019-03-17: 金顺女被迫害致死 最高检察院要求辽宁高检审查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抚顺市朝鲜族法轮功学员金顺女家属收到最高检察院的回复,告诉家属控告材料已收到,现已发给辽宁省高等检察院审查处理。 金顺女女士到社区开证明被劫持,非法关押到看守所,仅十几天就被迫害致昏迷不醒,于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含冤离世。家属到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就金顺女的死亡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但相关部门互相推诿,不予理睬。 金顺女,六十六岁,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到抚顺市顺城区新华街道顺大社区开证明,在开证明的过程中告诉工作人员,我们修炼法轮功的人是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人的好人。社区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派出所,金顺女被顺城区新华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当天被非法关押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 十月六日警察电话通知家属,金顺女正在抚顺市中医院抢救,让家属赶快到医院来。当家属赶到医院时,看见金顺女已处于深度昏迷状态。警察(张坤)让家属签字,并威胁家属说如不签字就重判,签了就放回家。金顺女的女儿见母亲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奄奄一息,救母心切被迫签了字。警察走后,尽管医生对金顺女进行了努力抢救,但金顺女一直没能醒过来。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早四点四分,金顺女离开了人间。 一个非常健康的人,在被关押在看守所内十几天就突然死亡,对于金顺女的死,家属无法接受,亲人为其伸张正义,讨还公道。家属到有关部门,要求就金顺女的死亡进行调查,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但相关部门不是互相推诿、扯皮,就是不予理睬。为了申冤,家属聘请一位律师来为自己的亲人伸张正义。 律师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有关责任部门沟通协商,并向抚顺市检察院递交立案调查申请,要求抚顺市检察院立案,调查这起在被关押期间致人死亡事件,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但有关责任部门没有任何回应。 无奈之下,金顺女家属只能向辽宁省高等检察院和最高检察院提出控告和赔偿申请。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日家属收到最高检察院的回复,告诉家属控告材料已收到,现已发给辽宁省高等检察院审查处理。 在此希望辽宁省高等检察院,能够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出公正的裁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按照《国家赔偿法》对金顺女的家属给予国家赔偿。 《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论自由。 《宪法》第三十七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二百四十八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3/17/金顺女被迫害致死--最高检察院要求辽宁高检审查-383989.html 2019-01-29: 辽宁抚顺金顺女被迫害致死 家属控告责任人 辽宁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金顺女,女,六十六岁,朝鲜族。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金顺女到抚顺市顺城区新华街道正大社区开证明,在开证明的过程中告诉工作人员,我们修炼法轮功的人是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做人的好人,被社区工作人员恶意举报,金顺女被顺城区新华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当天被关押到抚顺市南沟看守所。 同年十月六日看守所管教电话通知家属,金顺女正在抚顺市中医院抢救,让家属赶快到医院来。 当家属赶到医院时,看见金顺女已处于深度昏迷状态。警察让家属签字,并威胁家属说如不签字就重判,签了就放回家。 金顺女的女儿见母亲处于深度昏迷状态,奄奄一息,救母心切被迫签了字。 警察走后,尽管医生对金顺女进行了抢救,但金顺女一直没能醒过来。二零一八年十月十日早上四点多,金顺女离世。医院死亡证明书写的是脑梗。 金顺女被关进看守所后仅仅十几天就被迫害成昏迷状态,一直到离世都没能醒过来。 金顺女从被非法抓捕到被非法拘禁在看守所的十六天时间里,家属不知道金顺女被关押在看守所的这十几天都遭受到了怎样的伤害,都发生了什么。 对于金顺女的死,家属无法接受,决心要为亲人伸张正义,讨还公道。 两个月来,家属到有关部门,要求就金顺女的死亡进行调查,要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但相关部门不是互相推诿、扯皮,就是不予理睬。 为了申冤,家属只能聘请一位律师来为自己的亲人伸张正义,讨还公道。 律师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有关责任部门沟通协商,并向抚顺市检察院递交刑事控告状,要求抚顺市检察院立案,调查这起在被关押期间致人死亡事件,依法追究被控告人的刑事责任;并按照《国家赔偿法》对金顺女的家属给予国家赔偿。 但有关责任部门没有任何回应,抚顺市检察院至今不予受理。 一个人无辜地被非法抓捕、非法关押,并在十几天内就被迫害致死。家属替亲人申冤却投诉无门,无人理睬,这就是中共独裁专制下的人权现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29/辽宁抚顺金顺女被迫害致死-家属控告责任人-380983.html 2018-10-20: 辽宁抚顺法轮功学员金顺女被迫害致死情况补充 辽宁抚顺市朝鲜族法轮功学员金顺女2018年9月19早出去到抚顺市顺城区新华街道顺大社区开证明就再也没有回来,家属到亲属家打听也没有打听到,直到10月6日金顺女姐姐接个电话,她告诉金顺女女儿来电话说你妈在抚顺市中医院抢救。这十七天时间里没有任何单位、部门打过电话、给什么通知。 当家属到医院时,看见金顺女处于昏迷状态。警察威胁家属签字,如不签字就重判,签了就放回家。金顺女的女儿签了字,金顺女的丈夫、女儿陪护四天,金顺女一直没有醒来,10月10日早上四点多含冤离世。遗体在当日就火化了。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20/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76030.html 2018-10-13: 抚顺市朝鲜族金顺女被迫害致死 抚顺市朝鲜族法轮功学员金顺女女士,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到抚顺市顺城区新华街道顺大社区开证明被劫持,非法关押到南沟看守所,被迫害致昏迷不醒,于十月十日含冤离世,终年六十六岁。 金顺女,身份证:210402195312242946,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到社区开证明,过程中,她告诉工作人员,我们修法轮功按真善忍做好人。有人拨打110叫来警察,金顺女被顺城区新华派出所出警绑架,当天劫持到南沟看守所,新华派出所办案人是张坤。 十月六日看守所警察电话告知家属,金顺女在抚顺市中医院抢救。当家属到医院时,看见金顺女处于昏迷状态。警察让家属签字,如不签字就重判,签了就放回家。金顺女的女儿签了字,金顺女的丈夫、女儿陪护四天,金顺女一直没有醒来,十月十日早上四点多离开了人间。家属看签了字了,在当日就火化了。医院死亡证明书写着“脑梗”。 金顺女与丈夫沈善一修炼法轮功二十多年,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被绑架五次;一家三口十三年不得团圆。二零零二年夫妻俩被非法抓捕,金顺女被非法判刑十三年,在辽宁女子监狱遭受了种种惨无人道的折磨。丈夫沈善一被非法判十一年,女儿沈春婷跟随母亲炼法轮功也被非法劳教三年。 金顺女,是抚顺市国营八二三一厂退休工人。九七年初帮助别人办理出国劳务,二十一人共拿出十万三千元,给抚顺顺城地区的干部戴国良,本以为他是个国家干部,与公安外事处部门有关系,大家就放心了。结果戴国良把这十万三千元钱,另有更多人的数十万元全部拿走了,至今没有音讯。这十多万元的债务无处诉冤,因此她精神上的压力很大,身体越来越不好,神经官能症、低血压、眩晕症、胃炎、肾病等先后都来了,仅几个月的时间金女士失去了以往的健康和幸福。 就在她遇难无助不想活下去的时候,一九九七年十月,她有幸得遇法轮功,从此走入修炼法轮大法中,不知不觉病全都好了。她曾激动地说:“是法轮功给了我健康和美好,使我有了为他人着想的心。”金女士修炼法轮功后,就主动和丈夫商量(因他曾出国挣钱手里有点积蓄),把这十多万元赔偿给受骗者吧,免得大家都去上告,给社会带来麻烦。就这样她真的把这笔账替失踪的戴国良还上了。她说:“我要是不炼法轮功,我是不会这样做的。” 就这样的好人却遭到多次非法抓捕,而骗钱的人却逍遥法外。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和江泽民相互利用发动了对法轮功的疯狂迫害,中共人员就把金顺女抓捕拘留十五天,后又送到武家堡子劳动教养院强制洗脑半年,当时武家堡子教养院收了一千五百元钱洗脑费;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金顺女的家属被顺城区610办公室勒索一万元钱,金顺女才被放回家。二零零零年过年前夕到二零零一年之间,金顺女因进京上访或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被绑架三次:被非法拘留一次,劳教二次。劳教期间,绝食反迫害十一天,又被实施强行灌食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六日,金顺女与许秀云到李石寨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李石派出所张姓、韩姓等警察绑架,并把二人送入戒毒所。李石派出所张所长刑讯逼供金顺女。其中一种酷刑叫做“劈腿”,就是一个人坐在受害人的一条腿上,另一个人突然将受害人的另一条腿往后劈过头顶。他们对金顺女只劈了一次,金顺女就昏死过去了。警察还在继续轮换着劈四肢,劈了这条腿又劈另一条腿,胳膊也是这样往后劈。等金顺女在昏迷中醒来才知道自己动不了了,当时在场的警察说:这个人真有挺头,他边说边揉着自己的腿说,哎呀!太吓人了。 金顺女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被送到辽宁女子监狱,继续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 1、电棍电击:金顺女刚到女监给其他法轮功学员传师父的经文被发现,警察郭桂婕把金顺女带到办公室用电棍电击,为了让电流通过的顺畅,先扒光上衣,从头顶往下浇凉水,然后电棍电,电棍电得没电了赶紧充电,命令金顺女在门外撅着等待。电充足了回来电嘴,大约电了两个多小时,嘴被电肿了,一小口饭都很难送进嘴里,几个月嘴合不上,全是大水泡。 2、暴打和体罚:二零零四年三月,监狱为了提高所谓“转化率”对各监区法轮功学员进一步的迫害。一天下午恶警谷亚星(谷亚青)给各小队长开会,交待犯人“包夹”任务。要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并给打手们每人两包方便面作为条件。晚上收工之后金顺女、高曼丽等人被叫到活动室,被管事犯们殴打,辱骂、恐吓、威胁。她们把金顺女的裤头扒下来塞进嘴里,几个打手拎着金的四肢就把身体按到地下,拳打脚踢逼迫“转化”,打手让金顺女背监规,金不背。警察郭桂婕指使犯人毒打金顺女,拿衣架打金顺女后背,用胶皮棒子抽打所有法轮功学员。 金被打得后背紫黑,伤痕累累不能仰卧床上,呼吸都很困难。金顺女要求上医院治疗,警察郭桂婕怕她曝光自己所做的坏事就是不答应去医院。值班孟队长逼金顺女念监规,不念就体罚,罚哈腰,大头朝下,胳膊垂直地面,臀部朝天撅着念,从早到晚连续折磨一周多,脸肿腿肿。警察某干事来接班时看金顺女的衣服都湿透了,一身汗味,就让她先换衣服。看到金顺女后背紫黑,伤痕累累,某干事都看不下去了,就很同情地说:回去休息吧!不用你背(监规 )了。 3、不准多睡觉、不准上厕所:八监区每天夜十二点后才让睡下,不准上厕所。在那暗无天日的生活,金顺女患了肾炎、高血压,心脏病,身心受到摧残。正常的上厕所都要受到严格的限制,所以在那里尿裤子是常事;有很长一段时间别人可以睡二、三个小时的觉,而金顺女却让睡一个小时左右。每天又困又累,繁重的奴役天天如此。 二零一三年前后,金顺女高血压二百三十,眼睛睁不开,脑袋象扣个大锅盖似的,有一次心脏病偷停昏死过去,在监狱医院住了几天被抢救过来。在沈阳医科大检查三次,确诊为心脏病。 十三年地狱般的冤狱终在二零一五年四月五日结束了。金顺女出狱后只能领不到五百元的生活补助工资;丈夫在铁路工作,由于某种原因一九九六年被解除工职,二人的生活费也就靠这一点点。到了退休年龄,她却在监狱关押,没有得到公正的待遇。冤狱结束回家后还没等办理退休手续,就赶上抚顺社保基金单方面制定的“退休职工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的违法规定。金顺女去年找到单位,单位说是上边的事你就找吧。她就去了退休管理部门、新华街道,市信访办等部门,最后没人给解决这个问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0/13/抚顺市朝鲜族金顺女被迫害致死(图)-375727.html 2018-02-12: 辽宁抚顺金顺女遭冤狱折磨13年 时年五十岁的朝鲜族女士——金顺女,与丈夫沈善一修炼法轮功二十年,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曾被绑架五次。 二零零二年夫妻俩被非法抓捕,金顺女被判十三年,丈夫沈善一被判十一年,女儿沈春婷跟随母亲炼法轮功也被劳教三年。一家三口十三年不得团圆。 金顺女,家居辽宁抚顺市。是抚顺市国营八二三一厂的退休工人。九七年初金顺女帮助别人办理出国劳务,二十一人共拿出十万三千元,给抚顺顺城地区的干部戴国良,本以为他是个国家干部,与公安外事处部门有关系,大家就放心了。大家相信金顺女的人品,才放心让她帮忙联系,共同办理出国手续。结果戴国良把这十万三千元钱,另有更多人的数十万元全部拿走了,至今没有音讯。金女士说:“我被骗了,万没想到一个国家干部怎么能做出这种卑鄙的事儿来呢?” 这十多万元的债务无处诉冤,是金女士帮人联系的,因此金女士精神上的压力很大,身体越来越不好,神经官能症、低血压、眩晕症、偏头疼、迷糊恶心、胃炎、肾病等先后都来了,仅几个月的时间金女士失去了以往的健康和幸福。 就在她遇难无助不想活下去的时候,一九九七年十月,她有幸得遇法轮功,从此走入修炼法轮大法中,不知不觉病全都好了。她曾激动地说:“是法轮功给了我健康和美好,使我有了为他人着想的心。”金女士修炼法轮功后,就主动和丈夫商量(因他曾出国挣钱手里有点积蓄),把这十多万元赔偿给受骗者吧,免得大家都去上告给社会带来麻烦。就这样她真的把这笔账替失踪的戴国良还上了。她说:“我要是不炼法轮功,我是不会这样做的。” 就这样的好人却遭到多次抓捕,而骗钱的人却逍遥法外至今。 江泽民下令抓捕法轮功学员,金顺女被五次绑架 第一次被绑架: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下令抓捕全国各地的辅导员,他们就把金顺女抓捕拘留十五天,后又送到武家堡子教养院洗脑半年之多,当时武家堡子教养院收一千五百元钱洗脑费;二零零零年一月七日,金顺女的家属被顺城区610办公室勒索一万元钱,金顺女才被放回家。 连续三次被绑架:在二零零零年过年前夕到二零零一年之间,金顺女因进京上访或讲法轮功被迫害的真相时被绑架三次:被拘留一次,劳教二次。劳教期间,绝食反迫害十一天,又被实施强行灌食迫害。 第五次被绑架:二零零二年四月六日,金顺女与许秀云到李石寨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李石派出所张姓、韩姓等警察绑架,并把二人送入戒毒所。在亦工街租的房屋被抄,法轮功资料及法轮大法书籍全部被抢走。警察又到顺城区金顺女家抄家,家中被翻得一片狼藉,床和地板都被掀开了。警察蹲坑监控又先后绑架了八名法轮功学员,这八人都被非法判刑。 李石派出所张所长刑讯逼供,将金顺女送入看守所 李石派出所张所长刑讯逼供金顺女。“劈腿”就是一个人坐在一条腿上,另一个人突然将另一条腿往后劈过头顶。只劈了一次金顺女就昏死过去了。警察还在继续轮换着劈四肢,劈了这条腿又劈另一条腿,胳膊也是这样往后劈。等金顺女在昏迷中醒来才知道自己动不了了,当时在场的警察说:这个人真有挺头,他边说边揉着自己的腿说,哎呀!太吓人了。后来金顺女被抬到女子自强学校的三楼。一个月后,金顺女幸运走脱,又被抓回来毒打了一顿。 六月份派出所张所长叫嚣:收拾收拾送你们回家。不由分说,就把金顺女等人送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金顺女经常被罚站,光着脚站在水泥地上。于二零零二年十一月被判刑十三年;二零零三年四月八日被送到辽宁女子监狱。 辽宁女子监狱里的酷刑折磨 1、停吃细粮:金顺女被分到女监八大队。左晓燕(后来变好了)当时是八大的监区长,她还想出了“停细粮”的办法,对不背监规、不承认迫害的法轮功学员长期停吃“细粮”,每顿饭只给二个鸡蛋大小的窝头,一根手指大小的萝卜咸菜条。金顺女就是其中之一,被停吃“细粮”长达半年以上。 2、电棍电击:金顺女刚到女监给其他法轮功学员传师父的经文被发现,警察郭桂婕把金顺女带到办公室用电棍电击,为了让电流通过的顺畅,先扒光上衣,从头顶往下浇凉水,然后电棍电,电棍电得没电了赶紧充电,命令金顺女在门外撅着等待。电充足了回来电嘴,大约电了两个多小时,嘴被电肿了,一小口饭都很难送进嘴里,几个月嘴合不上,全是大水泡。 3、暴打和体罚:二零零四年三月,监狱为了提高所谓“转化率”对各监区法轮功学员进一步的迫害。一天下午恶警谷亚星(谷亚青)给各小队长开会,交待犯人“包夹”任务。要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并给打手们每人两包方便面作为条件。晚上收工之后金顺女、高曼丽等人被叫到活动室,被管事犯们殴打,辱骂、恐吓、威胁。她们把金顺女的裤头扒下来塞进嘴里,几个打手拎着金的四肢就把身体按到地下,拳打脚踢逼迫“转化”,打手让金顺女背监规,金不背。警察郭桂婕指使犯人毒打金顺女,拿衣架打金顺女后背,用胶皮棒子抽打所有法轮功学员,金被打得后背紫黑,伤痕累累不能仰卧床上,呼吸都很困难。金顺女要求上医院治疗,警察郭桂婕怕她曝光自己所做的坏事就是不答应去医院。值班孟队长逼金顺女念监规,不念就体罚,罚哈腰,大头朝下,胳膊垂直地面,臀部朝天撅着念,从早到晚连续折磨一周多,脸肿腿肿。 警察焦干事来接班时看金顺女的衣服都湿透了,一身汗味,就让她先换衣服。焦干事看到金顺女后背紫黑,伤痕累累,焦干事都看不下去了,就很同情地说:回去休息吧!不用你背(监规 )了。就这样金顺女在焦干事值班时,就不念监规了。 4、不准多睡觉、不准上厕所:八监区每天夜十二点后才让睡下,不准上厕所。在那暗无天日的生活,金顺女患了肾炎、高血压,心脏病,身心受到摧残。正常的上厕所都要受到严格的限制,所以在那里尿裤子是常事;有很长一段时间别人可以睡二、三个小时的觉,而金顺女却让睡一个小时左右。每天又困又累,繁重的奴役天天如此。 二零一三年前后,金顺女高血压230,眼睛睁不开,脑袋象扣个大锅盖似的,有一次心脏病偷停昏死过去,在监狱医院住了几天被抢救过来。在沈阳医科大检查三次,确诊为心脏病。 5、监狱克扣钱物 有一次,刑事犯教金顺女干活,把活教错了,金顺女也干错了。监狱管理生产的警察李晓红不依不饶,家人来探视给金顺女买的一百五十元的生活用品,被警察李晓红全部扣留,一点都不让用。一次家里给金顺女存六百多元也没用,两个月就没了。 漫长的十三年冤狱终在二零一五年四月五日结束了。十三年地狱般的遭遇,日日夜夜的煎熬。金顺女九死一生,没想到还能活着回家,可就在她出狱的当天,听说抚顺法轮功学员朱玉兰仅剩五天的刑期就出狱,结果突然离开人世。 出狱后遭受经济迫害 金顺女出狱后只能领不到五百元的生活补助工资;丈夫在铁路工作,由于某种原因九六年被解除工职,二人的生活费也就靠这一点点。到了退休年龄,她却在监狱关押,没有得到公正的待遇。冤狱结束回家后还没等办理退休手续,就赶上抚顺社保基金单方面制定的“退休职工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的违法规定。其实只要退休职工还活着,相关部门就必须支付退休金,因为这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是一种债务契约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金顺女去年找到单位,单位说是上边的事你就找吧。她就去了退休管理部门、新华街道,市信访办等部门,最后没人给解决这个问题。直至今日只能领点生活补助费六百三十元,很难维持正常生活。年龄已大,打工又不好找活,生活很拮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2/12/辽宁抚顺金顺女遭冤狱折磨13年-361036.html 2011-09-22: 辽宁抚顺市张杰、崔学君母女遭受的迫害 ....... 法轮功学员金顺女被非法关入监区不配合邪恶的“转化”,也同样被关进小屋迫害。晚上睡在没有被褥的床板上。金顺女跟另一小队法轮功学员说话被发现,恶警谷亚青用电棍电金顺女的嘴,大约两个多小时,金顺女的嘴被电破电肿,看上去很吓人。 ....... 当时被非法关押在辽宁女子监狱八大队的法轮功学员有:高艳霞(被非法判刑8年)、许宝珍(被非法判刑5年)、程玲(被非法判刑7年)、于小清(被非法判刑3年)、年小丽(被非法判刑3年)、金顺女(被非法判刑13年)、刘俊鹭(被非法判刑10年),此外还有王素娥、杜素云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22/辽宁抚顺市张杰、崔学君母女遭受的迫害-246952.html 2011-09-17: ◇金顺女,女,二零零二年在抚顺市被绑架,被非法判刑十三年,被非法关押在沈阳监狱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1/9/17/辽宁抚顺市法轮功学员受迫害纪实(一)-246852.html 2006-02-22: 辽宁女子监狱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二)八大队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辽宁省女子监狱八大队对刚入监不转化的大法弟子進行没白天没黑夜的迫害,白天站着干活,晚上睡在冰冷的床板上,不给被褥,二小队大法弟子刘俊璐全天带背扣,导致她的手和胳膊几天都不能动,八大队为了达到全体大法弟子“转化”任务,大队长左晓燕、谷亚捷指使各小队队长让刑事犯、杀人犯分别对大法弟子進行不同程度的迫害。 例如:一小队抚顺大法弟子金顺女冬天被扒光衣服用凉水浇,毒打并用电棍电嘴、最后导致金顺女几个月嘴合不上,全是大水泡。大法弟子程玲被绑起来打,并把裤头塞到嘴里,还有三小队大法弟子王素娥被扒光衣服在她身上写满了对大法污衊的话。白天大法弟子在车间与刑事犯人一样干着超负荷的体力活,并要求达到高数量,如不能完成高数产量,便用电棍过,打耳光、不让吃饭、不让花钱,几乎每天如此,已经成为习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2/121370.html 2005-10-11: 辽宁女子监狱八监区恶警凶残迫害大法弟子 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左晓燕,李晓红,彭亚兴,郭桂杰等恶警凶残对待大法弟子及普通刑事犯人。 大法弟子被要求每天早晨6点开始劳动,一直到晚上十点多钟。如果你干活少了,她们(恶警)会扒光大法弟子的衣服,用电棍过,罚站,打耳光,不给饭吃等手段折磨大法弟子。吃饭的时候几人一组,只有5分钟时间,饭端上来时很热,没等人吃完,下一组人就要你的位置。经常挨饿。晚上不允许大法弟子单独上厕所,必须要二名普通犯人看护才行。有时刑事犯很累,没有精力去,大法弟子就无法解手,经常尿裤子。 几乎每天都有大法弟子及普通犯人被打,被电棍过等残暴事情发生。 现在被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八监区的大法弟子有高艳霞,徐宝珍,金顺女等,十一监区有王志荣,吴国风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0/11/112153.html 2005-08-08: 抚顺市公安一处六年来致死、致残多名法轮功学员 2002年8月至9月下旬,大法弟子马怀东、吕仁清在向世人讲清真象过程中被绑架,受到一处非常残酷的迫害。接着大法弟子赵育红、马红霞、关菊颖先后被绑架迫害。10月初,孙永胜、贾乃芝、曲彩玲、金顺女、侯小慧、吴小艳、高桂荣、邢玉荣、苗淑卿、戴玉兰、宋文良、王承涛、孙倩、董钦飞(他们在03年7月均被判重刑)陆续被抓,后吴艳波、周玉芝、周勘(音)等多名大法弟子被抓,他们均被公安局一处酷刑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8/8/107967.html 2004-06-03: 大北监狱共有十个大队,每个大队所采用的全部是暴力,各种刑法,威胁、恐吓、流氓的行为。卑鄙无耻,史无前例。它们的目地就是得到奖励、提职,上下串通一气,欺骗世人,恶警为了想要达到它们的目地,蒙蔽不明真象的人,掩盖它们所犯下的罪恶事实。 大法弟子金顺女,八大队的,每天给的活量多,完不成被科长古亚兴、队长郭桂杰叫到办公室,扒光衣服 用电棍电击,专门电敏感处,凶残至极,竟还把电棍放进金顺女的嘴里电击,简直丧失人性。金顺女嘴被电的肿的不能吃饭。每天受到残忍的折磨,但是她顽强不屈,坚定信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3/76238.html 抚顺市联系资料(区号: 413)2024-11-14: 东洲区检察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浑河南路东段1号,邮编113004 检察长崔微 绍建春副检察长 副检察长徐明生 副检察长王宏凯 副检察长刘彦林 副检察长李伟明13941334300 案件负责人苏丛夺024-54628098 公诉科负责人杨琨024-54628028、 东洲区法院: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东安街18号,邮编113003 电话:024-57567494 院长唐彤15641389382 副院长王跃东024-57567436 副院长王兴国 副院长张庆利024-57567403 立案庭庭长曹晓梅(专委) 法官张杨024-57567423、024-57567320 2024-11-03: 相关单位及人员: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南塔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68号,邮编110017 电话:024-23898006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南塔派出所的人员名单: 所长:杜宁苏 警察韩宁王绪真 教导员:李翀 副所长:宋绍博 副所长:孙海 办案人师姓警察 沈阳市沈河区公安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 沈河区公安局 邮编:110011 电话区分局:024-24844572值班室:024-24849109 副区长、公安局局长 吴东风:13904003195、024-24865151、024-23105228 国保大队: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国保大队大队长 杨文清:024-24842260、024-24850789、024-24844574 保大队副队长徐宝军:1384033300、024-24859695、13840333009 国保大队警察何彪:13478303799、024-24849109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刘立成 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李伟光 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77号 电话:(024)23105090邮编110801 沈阳市公安局局长王会奇 电话:13941326666妻子:13704138799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06-02-22: 辽宁女子监狱恶警迫害大法弟子的事实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2/22/121370.html 【明慧网2004年9月6日】抚顺市刑警大队(公安一处)在北台团市委附近,原出口办事处(出国办手续的地方)成立了一个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黑窝。 自1999年以来,公安一处利用酷刑打伤、致残大法弟子多人,罪行累累,天地不容。 2002年,大法学员王小艳,翟旭,梦华,刘占阁,关菊颖,马怀乐,吴波,赵玉仇,高贵荣,王承涛,侯小慧,孙倩,董钦飞,孙永丽,孙永圣。金顺女,曲彩玲,贾乃芝等被邪恶之徒认为是重要人物。随后,他们都被抓到这里秘密酷刑折磨,这两种酷刑过后,还有十种酷刑在继续用,折磨完后恶警就把大法学员塞到看守所,等候判刑。 “劈腿、背吊”是恶警常用的两种酷刑:劈腿能导致两腿不听使唤,甚至不能走路,疼痛难忍;背吊:把胳膊从背后吊起,导致巨痛,甚至胳膊吊残。 恶警还将大法学员扣在铁椅上,整宿不让睡觉,然后上刑讯逼供。另外,大法弟子苗淑清在站前派出所被恶警钉竹签,两手指扎進牙签,留下血印痕迹,手段之残忍难以想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