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5:邯郸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上)
...(四)
宋兴国二十九岁在邯郸劳教所被迫害致死
宋兴国,男,二十九岁,黄骅市滕庄乡朱里口村人。他是因病走入大法修炼的。19岁时他得了严重的肺结核病,常常大口吐血,久治不愈。后来经两年多的治疗,虽病情稳定,但身体很弱,没有半点抵抗力,略有伤风感冒,就会引起旧病复发,不得不长期用药维持。对年轻人来说,真是苦不堪言。一九九八年春夏之交,他喜得大法,感悟了宇宙真理的他全身心投入到大法的修炼之中,缠绕了他七年的病不知不觉好了。本性善良的他更加平和,处处与人为善,无论是在亲友中,还是同事中,人缘都很好。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之后,他几次被抓進黄骅市看守所被所谓的“帮教”,实际为洗脑。却从未改变过他对大法的坚信。在他第三次進看守所时,他以绝食方式抗议迫害,一个月后被释放。回到家中,他身体很快恢复,便开始上班。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初,正当他开始正常生活时,恶警又从家中把他带走,这次他被非法劳教两年,進了石家庄劳教所。他从進所开始,便以绝食抗议邪恶对他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十月,劳教所恶警看到已绝食一年的
宋兴国将不久于人世,并没把他送回家,也不通知家人,而是把他送到更为邪恶的邯郸市劳教所。转到邯郸时,
宋兴国的左手臂已在石家庄劳教所被恶警使用酷刑打断。十一月上旬,邯郸劳教所恶警在
宋兴国奄奄一息的情况下,竟然残忍的采用插胃管这种痛苦的方式给他灌食,十一天后,他离开了人世。
宋兴国在邯郸市劳教所被迫害的离开了人世,年仅二十九岁。...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5/邯郸市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上)-261179.html宋兴国(Song, Xingguo),男,29岁,河北省黄骅市藤庄乡朱里口村法轮功学员。
宋兴国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劳教所期间绝食抗议迫害。2002年11月,警察看到已绝食一年的他将不久于人世,并没把他送回家,也不通知家人,而是把他送到离家更远的邯郸市劳教所。11天后,
宋兴国在邯郸市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年仅29岁。
宋兴国是因病走入法轮功修炼的。19岁时他得了严重的肺结核病,常常大口吐血,久治不愈。后来经两年多的治疗,虽病情稳定,但身体很弱,没有半点抵抗力,略有伤风感冒,就会引起旧病复发,不得不长期用药维持。对年轻人来说,真是苦不堪言。1998年春夏之交,他喜得大法,感悟了宇宙真理的他全身心投入到法轮功的修炼之中。缠绕了他七年的病不知不觉好了。本性善良的他更加平和,处处与人为善,无论是在亲友中,还是同事中,人缘都很好。
1999年7月20日之后,他几次被抓進黄骅市看守所被所谓的“帮教”实际为洗脑。却从未改变过他的信仰。在他第三次進看守所时,他以绝食方式抗议迫害,一个月后被释放。回到家中,他身体很快恢复,便开始上班。2001年11月初,正当他开始正常生活时,警察又从家中把他带走,这次他被非法判劳教两年,被送到石家庄劳教所。他从進所开始,便以绝食抗议对他非法的迫害。2002年11月,绝食一年的他已极度虚弱,警察看他将不久于人世,并没把他送回家,也不通知家人,而是把他送到离家更远的邯郸市劳教所。更为残忍的是,在他奄奄一息的情况下,警察们竟然采用插胃管这种痛苦的方式给他灌食,11天后,他便离开了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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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1: 河北省黄骅市的大法弟子
宋兴国为抵制洗脑,绝食抗议,以恶警王青为首的一伙邪恶之人,将他双手、双脚铐在床的四框处,强行灌食、谩骂,由于长期摧残,使
宋兴国骨瘦如柴,昏死过去,夜间赶往医院抢救,
宋兴国醒来第一句话就是“你(王青)不就是为了钱吗?”王青气急败坏地狠打了
宋兴国一巴掌。
宋兴国坚强不屈,坚定修炼大法。由于王青一伙的摧残,使
宋兴国的妻子离了婚,
宋兴国不久又被调换到邯郸被迫害致死。
河北省黄骅市大法弟子
宋兴国(29岁)被邯郸市劳教所迫害致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5/42224p.html河北省黄骅市大法弟子
宋兴国被邯郸市劳教所虐杀(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3/42140.html2003-01-03: 宋兴国,是河北省黄骅市滕庄乡朱里口村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劳教所期间绝食抗议迫害。2002年11月,恶警看到已绝食一年的他将不久于人世,并没把他送回家,也不通知家人,而是把他送到离家更远的邯郸市劳教所。11天后,
宋兴国在邯郸市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年仅29岁。
宋兴国是因病走入大法修炼的。19岁时他得了严重的肺结核病,常常大口吐血,久治不愈。后来经两年多的治疗,虽病情稳定,但身体很弱,没有半点抵抗力,略有伤风感冒,就会引起旧病复发,不得不长期用药维持。对年轻人来说,真是苦不堪言。1998年春夏之交,他喜得大法,感悟了宇宙真理的他全身心投入到大法的修炼之中。缠绕了他七年的病不知不觉好了。本性善良的他更加平和,处处与人为善,无论是在亲友中,还是同事中,人缘都很好。
1999年7月20日之后,他几次被抓进黄骅市看守所被所谓的“帮教”,实际为洗脑。却从未改变过他对大法的坚信。在他第三次进看守所时,他以绝食方式抗议迫害,一个月后被释放。回到家中,他身体很快恢复,便开始上班。2001年11月初,正当他开始正常生活时,恶警又从家中把他带走,这次他被非法判劳教两年,进了石家庄劳教所。他从进所开始,便以绝食抗议邪恶对他的迫害。2002年11月,绝食一年的他已极度虚弱,恶警看他将不久于人世,并没把他送回家,也不通知家人,而是把他送到离家更远的邯郸市劳教所。更为残忍的是,在他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恶警们竟然采用插胃管这种痛苦的方式给他灌食,11天后,他离开了人世,年仅29岁。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8/30679.html宋兴国,是河北省黄骅市滕庄乡朱里口村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劳教所期间绝食抗议迫害。2002年11月,恶警看到已绝食一年的他将不久于人世,并没把他送回家,也不通知家人,而是把他送到离家更远的邯郸市劳教所。11天后,宋兴国在邯郸市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年仅29岁。
宋兴国是因病走入大法修炼的。19岁时他得了严重的肺结核病,常常大口吐血,久治不愈。后来经两年多的治疗,虽病情稳定,但身体很弱,没有半点抵抗力,略有伤风感冒,就会引起旧病复发,不得不长期用药维持。对年轻人来说,真是苦不堪言。1998年春夏之交,他喜得大法,感悟了宇宙真理的他全身心投入到大法的修炼之中。缠绕了他七年的病不知不觉好了。本性善良的他更加平和,处处与人为善,无论是在亲友中,还是同事中,人缘都很好。
1999年7月20日之后,他几次被抓进黄骅市看守所被所谓的“帮教”,实际为洗脑。却从未改变过他对大法的坚信。在他第三次进看守所时,他以绝食方式抗议迫害,一个月后被释放。回到家中,他身体很快恢复,便开始上班。2001年11月初,正当他开始正常生活时,恶警又从家中把他带走,这次他被非法判劳教两年,进了石家庄劳教所。他从进所开始,便以绝食抗议邪恶对他的迫害。2002年11月,绝食一年的他已极度虚弱,恶警看他将不久于人世,并没把他送回家,也不通知家人,而是把他送到离家更远的邯郸市劳教所。更为残忍的是,在他奄奄一息的情况下,恶警们竟然采用插胃管这种痛苦的方式给他灌食,11天后,他离开了人世,年仅29岁。
English Version Available: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8/30679.htmlv
黄骅市藤庄乡(大法弟子宋兴国被石家庄劳教所迫害致死)政府:547-4032
2003-01-05: 河北省黄骅市大法弟子宋兴国(29岁)被邯郸市劳教所迫害致死的相关电话
【明慧网2003年1月5日】宋兴国,河北省黄骅市籐庄乡朱里口村大法弟子。2002年11月石家庄劳教所非法将已绝食一年的他转到邯郸市劳教所11天后,年仅29岁的宋兴国被迫害致死。
邯郸市(区号0310)
市政府值班室 3012889
邯郸市劳教所:310-401- 0037
籐庄乡政府:547-4032
邯郸地区曲周县迫害大法弟子恶人录:
1.李同仁,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主管迫害法轮功,此人态度极其蛮横无理,对真善忍大法极为仇视,心狠手辣,阴险狡诈,是曲周县迫害大法学员的首恶之徒,住宅电话:0310─889-8502。
2.马金生,迫害修炼真善忍好人的凶犯。每次提审都要毒打、拷打、罚站等,心毒如蛇蝎,宅电:0310─889-8388。
3.张景山,县公安局政委,镇压法轮功学员的得力干将。阴险伪善,笑里藏刀,紧随邪恶,摇尾乞怜,宅电:0310─889-1663。
4.张卫平,县看守所所长,对信奉真善忍的大法学员遭受迫害麻木不仁,还在一旁推波助澜,办公电话:0310─889-2689,宅电:0310─893-059。
5.乔令怀,曲周县安寨镇派出所所长,是迫害至善至忍的大法学员的首恶,抓捕学员的元凶,因表现“出色”得过重奖,办公电话:0310─894-3133。
6.张洪勋,曲周县安寨镇党委书记。用尽各种疯狂手段,多次暴力折磨大法学员,表面伪善,背地里下毒手,宅电:0310─889-1931(现已调县城建局工作)。
7.杨仲信,曲周县县委书记(办):889-1218(宅)252-1218(手)1393-104-982
8.王陆军,曲周县公安局局长。办公电话:0310─889-6608。
9.牛金禄,曲周县政法委书记(办):889-6922(宅)889-5298(手)1393-309-689
10.娄庆云,候村镇派出所副所长。办公电话:0310--8798330。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5/422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