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 >> 汕尾 陆丰市 >> 张丽红(邝森洽妻), 女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广东汕尾市陆丰 拘留时间: 2004年10月27日
迫害情况: 绝食進入第六天,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
个人近况:
报告人 : 香港邝森洽先生 亲友关系: 太太 立案日期: 2004-05-2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11-22: 汕尾难以抹煞的血腥之气(图)
一、迫害虽烈 佛性震动十方世界 二、绑架时发不绝于缕 三、若干汕尾法轮功学员遭三水劳教所迫害 四、陈乃业生前自诉几乎被三水劳教所火葬 五、庄虾昌受尽四会监狱折磨 六、张丽红累遭恶人迫害 夫香港营救不辍 七、部份恶报案例 八、结语 附录一:汕尾部份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 附录二:汕尾部份遭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 附录三:汕尾部份遭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 附录四:汕尾部份遭省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虽然跻身为二零一零年广州亚运会的三个协办城市之一,汕尾的血腥之气却难以抹煞。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汕尾东洲村农民遭中共军警大规模开枪射杀一案震惊中外。而比此血案时间持续更长、规模更大、手段更歹毒的,则是中共汕尾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 至今,汕尾地区逾百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秘密绑架判刑、劳教,几百位学员被非法拘禁、抄家、勒索、恐吓、洗脑,若干学员被迫害致死、致精神失常。 广东省汕尾市及其各级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组织等践踏宪法与法律,出卖天良,其惯用的行动与手段都是见不得光的、邪恶的。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案曝光之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与“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联合发布的“第一批追查取证医院名单”中,汕尾逸挥基金医院赫然在列。 中共污蔑法轮功的弥天大谎一戳就穿。在汕尾就有中共逼迫老百姓污蔑法轮功的一个铁证: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南门福安社区何金雄,一九九八年春查出来是尿毒症,到广州治疗过,但由于家里支付不了天价的医疗费,故只能回家。到一九九九年春病危,他家里人叫他去看人家炼法轮功,他去看了四、五天,后来就在家里去世了。本来他的死跟法轮功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但在迫害发生以后,这个人的死就被汕尾市城区政保科栽赃给法轮功,还强迫死者的兄弟写材料证明其弟的死是因为炼法轮功造成的。死者的兄弟差点被逼疯,只得违心地写了。他后来发表了声明是被迫的。 中共迫害法轮功是全民性的。除了政法系统这个迫害主力外,宣传系统也为祸甚烈。中共汕尾当局利用汕尾电视台与《汕尾日报》继续迫害法轮功,构陷造谣,毁谤法轮功创始人与法轮功学员,毒害一些还不明真相的民众,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危害和不安定因素。例如: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黄金时段九点左右,汕尾市广播电视台利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播放诽谤、诬陷法轮功创始人与法轮功的不实影片;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汕尾日报》在第三版标题为《依法治邪,共建和谐》中诋毁法轮功。 六、张丽红遭迫害 丈夫香港营救 张丽红女士,香港法轮功学员邝森洽的太太,信仰“真、善、忍”,在广东省陆丰市家中抚育两个幼童,奉养年近八十的父亲、双目失明的母亲。却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日、十月二十七日两遭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劳教“期满”又被恶警从劳教所劫持到广东省洗脑班继续迫害。数年来,邝先生一直在香港营救妻子。中共毫无人性的迫害,令香港许多市民以及政府议员表示关注、同情,伸出援手。 (一)第一次绑架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夜十二点,六辆警车、二十多个恶警包围了广东省陆丰市的一户人家。二十日凌晨,住在其夫父母家中居住的张丽红,被十多名闯入的警察强行带走,关在汕尾城区分局拘留所。 后据张丽红父亲忆述:当时,他和张丽红的妈妈,眼看自己的女儿要被绑走,泪流满面,死死拉着女儿不放,并向绑架的恶警苦苦哀求。我岳父说:两个老人始终斗不过他们,面对这么多警察,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为了阻止警察开车把女儿带走,他用头撞向警车,以死阻挡恶警对女儿的绑架,可还是被警察挡住、扯开了。无论两个老人以及只有3岁、4岁多的两个小孩发出多么凄惨、可怜、惊天动地的哭声,都无法阻止人性全无的汕尾国保恶警,强行把张丽红掳走。 当日九时许,邝先生得知此消息受到沉重打击,心想: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小孩,还要照顾两个老人,而且我外母眼睛又看不到东西。能这样就把人带走吗?谁来照顾他们哪?邝先生当即约请香港法轮功学员帮助营救。 当日十时,张丽红被劫持至陆丰市公安局拘留所。张女士自被非法关押后一直绝食抗议。二十一日被送回陆丰市。二十二日中午警察通知张丽红父亲去劝她吃饭未果。而且家人也向警察明确表明:张丽红死了,你们要负上全部责任。当日,当地警察怕张女士绝食出现生命危险,加上大量海内外人士抗议与营救,将张女士放回家中 “取保候审”。 期间,邝先生大量打电话营救妻子,同时向被谎言麻痹的警察讲真相。邝先生致电当地警察问张丽红所犯何罪,答复是因为张女士修炼法轮功。邝先生跟他们说法轮功在香港、在全世界都是合法的,中国宪法也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和炼功的自由,都是合法的。江代表不了国家,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干坏事……;每个警察邝先生都告诉他们:我太太一个人照顾两个孩子和两个老人,有点良心的人都不会迫害她,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了江××迫害法轮功的邪恶……邝先生并于二十二日向公司要了两星期的假,准备把对太太及家人的迫害向中联办、向各国大使馆、向媒体、向人权组织、社会团体、向香港的市民全力的揭露,还没开始,张丽红即已经放了回来。 期间,家人天天带着孩子去公安局要人,孩子的天真、孩子的“妈妈”声,都在呼唤着人的良知,也让更多的人看到江××迫害法轮功的毫无人性。 五月二十四日,张丽红父亲去见了一位负责这事的警察。他说他们受到广东省、汕尾市那边的压力,在二十五日还要来找张丽红,她随时还有被绑架的危险。因此在家人的同意下,张丽红决定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住所。 (二)再遭绑架:邝先生的求援 (2004年)10月27日,我太太张丽红送两个孩子上幼儿园后,到汕尾市某小学见一个同学后,在门口发真相资料,被汕尾市城区刑警大队警察非法绑架,现关押在汕尾市城区分局拘留所。 张丽红被绑架,两个年幼的孩子失去母亲 张丽红被绑架,两个年幼的孩子失去母亲 家里剩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小的三岁,大的四岁),我外父已七十多岁根本照顾不了两个孩子,还有我失明的外母。两小孩现暂时放到她姐姐那里住下。她姐是教师,自身有两个小孩,再加上我两个小孩,真是雪上加霜。 我真心希望汕尾市城区的警察看到我这可怜的家,能有点善念,不要再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回顾历史,历次政治运动过后,那些迫害好人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脱历史的审判。……为人为己,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要再助纣为虐。请立即把我太太张丽红放回去。 (三)非法劳教 2004年11月2日,邝先生致电汕尾市拘留所,那里的管教说:她进去后一直不肯吃东西(时已6天,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绝食抗议警察对她的非法关押。邝先生要求拘留所警察放人时,他们却让他去找办案单位,也就是直接迫害法轮功的部门国保局。 几日后,汕尾市城区国保局打电话通知张丽红的姐姐:张丽红已被劳教。据说已经被送往三水妇教所。为证实此事,11月7日,邝先生再次打电话给汕尾市城区国保局负责人李梓群,得到的回答就是:司法部门依法判张丽红劳教三年。当邝先生质问:是违反国家的那一条法律,要把我太太劳教三年时?他却说不出来。 汕尾当局把江××迫害法轮功的指令看成是法律。没有任何的书面通知,没有经过开庭辩论,没有告诉张丽红家人她违反那一条法律。没有看到张丽红因长时间绝食,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更不顾及她两个年幼的小孩、两个老人家需要照顾。这些警察公然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剥夺别人的信仰,无法无天的助纣为虐。他们还口口声声说:“依法办事” 。 (四)公开质询 2006年6月12日,邝森洽就张丽红在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遭受到的迫害及疑问提出的公开质询: 1. 刚被关进劳教所约一个月时间,便传出我太太被迫害,以至受伤住医院一个星期,劳教所是如何迫害她的?保留追究责任。 2. 我曾多次写信给我太太要求她讲述在劳教所是否被虐待,包括睡觉、每天做什么工作?工作时间?生活情况?有否被惩罚及原因?有否被打?等等,未收到这方面任何回复。 3. 多次打电话到劳教所查询我太太的日常生活情况,未有明确的答复。 4. 我岳父77岁,曾不顾路途遥远,前往劳教所要求探视我太太张丽红被拒。借口:劳教所接见厅正在装修。 5. 在今年5月份,我太太张丽红被调到所里最邪恶、最见不得人的三大队,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要封闭起来?为什么要严管?为什么要两个其他劳教人员24小时监控她?是否封闭起来(劳教所)就可以对里面的法轮功学员犯罪,而不让人知?本人强烈要求立即取消极其邪恶的所谓封闭式的管理。 6. 中国的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所里为何非要违法违宪,强迫我太太放弃信仰?并威胁她?中共信仰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才是被全世界认为是最邪恶的教义,充满血腥、暴力与斗争。就是因为它,才有文革浩劫、六四、迫害法轮功,使整个中国道德全面崩溃,摧毁着我们的子孙后代。只有中共邪灵才会强迫别人放弃自己的信仰。 7. 本人曾听到从广东省女子劳教所三大队出来的法轮功学员讲述所里利用其他劳教人员对她们进行迫害,包括殴打、不让睡觉、长时间蹲着等。 8. 劳教所是由劳教局及司法厅管理,广东省女子劳教所对我太太、对其他的法轮功学员犯罪都有你们一份,日后必然追究责任。 9. 必须确保其他法轮功学员和我太太不受任何虐待,并无条件尽快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以及我太太张丽红。 (五)香港市民、议员伸出援手 向路人派发传单及展示图板 向路人派发传单及展示图板 向马路来往的车辆及对面的行人展示横幅 向马路来往的车辆及对面的行人展示横幅 中共对张丽红的绑架、非法禁锢与迫害,不但给她本人造成极度的苦难与伤害,也同样对其一家人造成极大的困难与痛苦,特别是张丽红的母亲,因平时最关心父母的女儿被恶警绑架,在这致命的打击中,她于2006年不但双目失明,而且出现严重的精神分裂症。 近二千名市民签名要求释放张丽红 近二千名市民签名要求释放张丽红 中共对张丽红一家毫无人性的迫害,令香港越来越多市民以及政府议员表示关注、同情,并伸出了援手。到2006年7月,已经有七位香港立法局议员以及两位区议员签名要求广东省有关当局立即释放张丽红,他们分别是杨森、李卓人、何俊仁、刘惠卿、梁耀忠、郑家富、梁国雄、黎自立、曾健成。另两位香港立法局议员,冯检基、余若微分别去信广东省劳教局及本港保安局,请求帮助释放张丽红;区议员黎自立、戴卓贤分别去信三水妇教所要求尽快释放张丽红。 在几次的签名活动中,已有接近二千名香港各界人士签名要求中共立即释放张丽红。 (六)劳教“期满”之日 又被劫入省洗脑班 在张丽红被非法劳教的三年期间,两个只有几岁的小孩总是在问爸爸:“妈妈什么时候回来?” 在张丽红的非法劳教期满之时,邝先生于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打电话到三水妇教所要求放人,想不到的是,妇教所的人说:“你太太张丽红已经解教了。”他当时感到很意外:怎么人放了,却没有回家? 在邝先生追问下,妇教所的人才说出来,原来他们通知了张丽红的户口所在地:韶关市!是韶关市“610”和国保局恶警把张丽红从劳教所拉走,然后又流氓、无耻的把她非法关押到所谓的“广东省法制教育所”(实质是迫害法轮功的洗脑基地),再次进行非法关押与迫害。 洗脑班恶人还无耻的说:“让你太太在那里是为她好,让她提高认识。”并强迫张丽红签名,说是她自愿留在洗脑班“学习”。 这是何等的狡诈、流氓!正象《九评共产党》中指出的,只有你想象不到的邪恶,没有中共做不出来的邪恶。中共邪党无恶不做,已经烂透了。天必灭之!(【明慧网2005年9月15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2/汕尾难以抹煞的血腥之气(图)-232779.html 2008-06-25: 张丽红在广东三水妇教所所受的迫害 前几天才在明慧网上看到张丽红同修去年非法劳教期满之时没能回家,被韶关市六一零和国保恶警从劳教所劫持到所谓的广东省法制学校(实质是迫害法轮功的洗脑基地)继续非法关押迫害。我很心痛。我曾与张丽红在同一监室几个月时间,现把我所知道的她受迫害的经历做补充说明。 张丽红大约在二零零四年十月底被劫持到三水妇教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三大队,被带到我所在的监室---301.当时她骨瘦如柴,走进班里一言不发。我一眼看得出她经受了很多折磨,就主动跟她说话。她被吸毒学员夹控,不能谈任何自己的经历。一天早晨,她趁大家搞卫生的空当,夹控没在身边,小声问我:如果我写声明会不会又被送到四楼(四楼是所谓的“攻坚组”,所有刚被绑架到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都曾在那里被关押折磨,那里是人间地狱中的魔窟),我当时的第一念是不承认这种安排,要正念加持同修。话音刚落,夹控发现我们在说话,走过来监视。大概是第二天,张丽红写了声明,交上去了。干警怕大家知道此事,人心不稳,没有声张,只是对她的看管更严了,后来指派一个名叫姚瑶的吸毒惯犯夹控她。此犯人的真名:龙芳晴,贵州人,十年间数次被劳教,非常阴险、狡猾,被干警利用的得心应手,专门擅长打小报告,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尽管如此,我们仍善意对待她,因她家里很少寄钱,张丽红总是尽量帮助她。劳教所生活清苦,她总是把自己有限的一点吃的东西拿出来分给姚瑶,从不计较个人得失,真正关心她。我们还跟她讲真相,让她相信大法的美好,姚瑶总是冷嘲热讽,根本不在意。 二零零五年二月,年后没多久,一天出早操时,张丽红突然在队伍中大声呼喊:“法轮大法好!立即无条件释放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这突如其来的喊声震慑了邪恶,几秒钟时间,邪党人员们不知所措。过一会儿,她被夹控和干警带走了。整个上午我都在担忧,不知她怎么样了。中午在饭堂吃饭,我直截了当问班长,是不是把她送到四楼去了,答:没有,关在大队长办公室。一直到晚上才看到她。他们用了一天时间围攻她,用尽恐吓、威逼的邪恶手段,因为这件事,她被加期一个月,我们监室其余十一人,被扣掉当月减期。我从心里为同修的正念正行而高兴。 当时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有大队长:孙玉香,分队长:王彦,主管干事:吴小兰。在迫害我们的三大队,他们经常扣住张丽红的信件,她很久都得不到来自家里的任何消息。我只记得她收到过姐姐写给她的一封信。她常谈起小女儿,说她很乖,很可爱。 二零零五年四月,我们两个监室很多学员同时写了严正声明,邪党人员气急败坏。四月某天晚饭后,我们所谓“三分队”全体人员被集中到一楼课室,大队长、分队长、干警气势汹汹走进来,开始了威逼恐吓。当时有位名叫赵海勤的学员不服从他们的要求、指使,没有蹲好,于是他们拿她做例子,妄想吓倒我们。赵海勤当众和他们对峙,这时队长孙玉香大声问还有谁要支持“法轮功”,还有谁不服?张丽红、李琼燕、程艳丹、何娇娣先后站了起来。邪党人员们没想到此时竟然有人敢“不服管教”,叫来了所里的干警,将赵海勤、何娇娣关禁闭,其余几位大法学员包括张丽红被带到四楼单独隔离,几天后才重回监室。此次事后,据我所知张丽红又能受到加期一个月的迫害;程艳丹受到加期二十天的迫害。 事情过后,大队从吸毒人员中调来几个放到张丽红监室里,专管夹控,气氛邪恶、紧张。有一次在冲凉,因时间来不及,张丽红帮程艳丹动手清了一下未洗完的衣服,被值班报告,由此两人又受到扣掉减期的迫害。 二零零五年六月,所谓的“三分队”解散,我被转去另一分队,当天下午放工路上,看到张丽红已被转至一大队(吸毒大队),两个吸毒犯夹控她。 自那以后,偶尔在上工路上看到她站在一大队院子里,她从不蹲下。最后一次见张丽红是零五年十月的一天,全体人员集中在操场,我站的位置刚好挨着张丽红所在的班。我们打手势,我告诉她快走了。 重获自由后,我一直记挂着那里遭受迫害的所有同修。去年估计她回家了,却没想到又被邪党人员从劳教所直接劫持关押。不知她现在情况怎样?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6/25/180884.html 2004-11-13:张丽红在汕尾城区拘留所一直在绝食抗议对她的非法关押。11月4号被送往三水妇教所劳教三年,到现在一直无法证实她的人身安全。他哥哥打电话去妇教所,那里的管教说:她很顽固。并拒绝家属前去探望。请有条件的同修继续营救张丽红。 2004-11-08: 被大陆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张丽红,香港大法学员邝森洽的妻子,被非法劳教三年,汕尾市城区国保局打电话通知了张丽红的姐姐。据说张丽红已经被送往三水妇教所。下面是香港大法学员邝森洽提供的情况: 为了证实此消息,我昨天再打电话给汕尾市城区国保局负责人李梓群,得到的回答就是:司法部门依法判张丽红劳教三年。当我质问我太太是违反国家的那一条法律,要把我太太劳教三年时,他却说不出来。 他们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指令看成是法律。没有任何的书面通知,没有经过开庭辩论,没有告诉我家人张丽红违反那一条法律。没有看到我太太因长时间绝食,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更不顾及我两个年幼的小孩、两个老人家需要照顾。这些警察公然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剥夺别人的信仰,无法无天的助纣为虐。他们还口口声声说:“依法办事” 。 如今,江××大势已去,全球审江的正义之声已经响起,江××已经无法逃脱历史的审判,等待他的也是可耻的下场。善恶到头终有报,你们就不怕江××把迫害法轮功的责任推到你们身上吗?回顾历史,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后期,造反派在平反中受到了严惩,这没有人不知道的,后来公安里透露,在警察队伍中,就有700多人被秘密押到荒凉省份枪毙了。 我真心的奉劝:汕尾市城区国保局,不要再执迷不悟跟着江××干坏事了。否则,等待你们的也是可怕的后果!我强烈要求:汕尾市城区国保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我太太张丽红。 2004-11-02: 香港学员邝洽森:昨天我打电话到汕尾市拘留所查询我太太的情况,那里的管教说:她進去后一直不肯吃东西。我太太绝食抗议警察对她的非法关押。今天已经是第六天了,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当我打电话要求拘留所警察放人时,他们却让我去找办案单位,也就是直接迫害法轮功的部门国保局。 2004-10-30: 2004年5月19日我太太在陆丰家里被十多名警察非法绑架,经过大家共同努力,我太太被抓三天后被成功营救出来,为避免再次被抓,我太太被迫离开父母(母亲身体不好,双眼看不到东西),带着两个孩子,好不容易找上地方,安住下来。 10月27日,我太太张丽红送两个孩子上幼儿园后,到汕尾市某小学见一个同学后,在门口发真象资料,被汕尾市城区刑警大队警察非法绑架,现关押在汕尾市城区分局拘留所。 家里剩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小的三岁,大的四岁),我外父已七十多岁根本照顾不了两个孩子,还有我失明的外母。两小孩现暂时放到她姐姐那里住下。她姐是教师,自身有两个小孩,再加上我两个小孩,真是雪上加霜。 我真心希望汕尾市城区的警察看到我这可怜的家,能有点善念,不要再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回顾历史,历次政治运动过后,那些迫害好人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脱历史的审判。如今,江泽民已经大势已去,海内海外都在呼吁“全球公审江泽民”,有些地方的警察和“610”的官员已经开始表态不再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历史的审判即将到来。那些追随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恶人们,等待他们的也是可怕的下场。为人为己,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要再助纣为虐。请立即把我太太张丽红放回去。 2004-05-29: 在20日被非法绑架那天,我太太被强行送到汕尾拘留所,由于她坚决不配合,心里只有金刚不动,一進去就绝食绝水。在21日被送回陆丰市。在22日中午公安通知我外父去劝我太太吃饭未果。而且家人也向公安明确表明:张丽红死了,你们要负上全部责任。在看完我太太刚回家便又接到公安的通知,说我太太可以回家了。叫我外父去办保外侯审的手续,然后带我太太回去。 由于我太太张丽红有执着一时糊涂,公安说放她走了,叫她在取保候审文件上签名,回来后才发觉自己并没有做好,既然无罪,何须候审。我太太感到很后悔。她声明此文件是非法强加给她的,声明作废。 今天也就是24日,我外父去见了一位负责这事的公安。他说他们受到广东省、汕尾市那边的压力,在25日还要来找我太太,她随时还有被绑架的危险。因此在家人的同意下,她决定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住所。目前我也不知道她容身何处。在此非常感谢香港的营救小组和参与营救我太太的同修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9/75777.html 2004-05-24: 香港法轮功学员邝先生的太太张丽红女士在五月二十日凌晨,在广东省陆丰市其父母家中被十多名闯入的警察强行带走,关在汕尾城区分局拘留所。之后张女士又被转送陆丰市公安局拘留所。张女士自被非法关押后一直绝食抗议。她先生致电当地公安问其妻所犯何罪,答覆是因为张女士修炼法轮功。 二十二日,陆丰市公安局要求张女士的父母劝说其進食,但被张女士拒绝。当地公安怕张女士绝食出现生命危险,于二十二日将张女士放回家中“取保侯审”。张女士目前随时有再次被抓的危险,其先生呼吁社会各界关注此事件,帮助他太太重获真正自由 2004-05-22: 正告深圳及陆丰恶警:立刻停止对我妻子张丽红的迫害: 从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那一天起,深圳警察就不断对我妻子及家人骚扰,威逼我妻子写什么保证书,还非法抄了我的家。当时妻子和刚出生的儿子及我的父亲住在深圳东湖丽苑,我于1999年10月份,由于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劳教1年,被送往唐山开平劳教所。父亲由于深圳警察不断的骚扰,同时由于我的被迫害,被劳教,而心情压抑,烦躁,身体变坏,于2000年7月9日突发心脏病去世。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迫害,使我家破人亡。可是,这一切并没有结束。 我于2001年9月份来了香港,妻子和儿子及刚出生的女儿搬回家乡陆丰居住。就在昨天,2004年5月19日陆丰市城南派出所所长郑浩瀚,连同陆丰公安,国安三队王明,朱晓耀等十几人,夜晚12点闯進妻子住所,要强行把我妻子带走。在妻子和家人的强烈抵制下未能带走。昨晚上至今天大量的警察还守在妻子家的门口。 我在此劝告陆丰的公安:立即停止对我妻子及家人的迫害。全世界都知道迫害法轮功是在做着最坏,最违法的事。不要再被利用迫害好人了。迫害法轮功的恶人名字都已经上了恶人榜。包括许多迫害法轮功的中共高官已经纷纷在海外被起诉。善恶必报是天理。赶快停手吧!否则,法律,正义是不会放过你们的,你们也永远难逃良心的谴责。 2004-11-08:香港法轮功学员的妻子在大陆被非法劳教三年 文/香港大法学员 邝森洽 被大陆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张丽红,香港大法学员邝森洽的妻子,被非法劳教三年,汕尾市城区国保局打电话通知了张丽红的姐姐。据说张丽红已经被送往三水妇教所。下面是香港大法学员邝森洽提供的情况: 为了证实此消息,我昨天再打电话给汕尾市城区国保局负责人李梓群,得到的回答就是:司法部门依法判张丽红劳教三年。当我质问我太太是违反国家的那一条法律,要把我太太劳教三年时,他却说不出来。 他们把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指令看成是法律。没有任何的书面通知,没有经过开庭辩论,没有告诉我家人张丽红违反那一条法律。没有看到我太太因长时间绝食,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更不顾及我两个年幼的小孩、两个老人家需要照顾。这些警察公然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剥夺别人的信仰,无法无天的助纣为虐。他们还口口声声说:“依法办事” 。 如今,江××大势已去,全球审江的正义之声已经响起,江××已经无法逃脱历史的审判,等待他的也是可耻的下场。善恶到头终有报,你们就不怕江××把迫害法轮功的责任推到你们身上吗?回顾历史,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后期,造反派在平反中受到了严惩,这没有人不知道的,后来公安里透露,在警察队伍中,就有700多人被秘密押到荒凉省份枪毙了。 我真心的奉劝:汕尾市城区国保局,不要再执迷不悟跟着江××干坏事了。否则,等待你们的也是可怕的后果!我强烈要求:汕尾市城区国保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我太太张丽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8/88680.html 汕尾 陆丰市联系资料(区号: 660)2014-11-20:
陆丰市博美法院 电话:0660-8256044 邮编:516521 陆丰市城东法院城东 电话:0660-8982976 邮编:516500 陆丰市大安法院 电话:0660-8211215 邮编:516562 陆丰市东海法院 南堤路 电话:0660-8808822 邮编:516500 陆丰市甲东法院石清 电话:0660-8851082 邮编:516536 陆丰市甲西法院瀛头 电话:0660-8856439 邮编:516538 陆丰市甲子法院瀛东 电话:0660-8853765 邮编:516538 陆丰市碣石法院 电话:0660-8862603 邮编:516545 陆丰市南塘法院 电话:0660-8272390 邮编:516534 陆丰市法院 神农社一巷一九号 电话:0660-8821250 邮编:516500 陆丰市潭西法院 电话:0660-8831440 邮编:516555 陆丰市铜锣湖法院 铜锣湖 电话:0660-8251484 邮编:516529 陆丰市公安局:0660-8991404; 8905539 陆丰市公安局国保三队队长 许炳坤:13502365666 陆丰市公安局国保三队副队长 王明:13502369687 陆丰市公安局联络员:13502595511 陆丰市国保局主任:1371585158 国保局的电话及负责人电话: 汕尾市城区国保局:0660-3374394 汕尾市城区分局拘留所:0660-3374114 谢越华队长:13509068139 李梓群科长:13927977118;0660-3342090(家) 汕尾市城区公安分局:0660-3379133 0660-3371807 汕尾市城区刑警大队:0660-3371360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660)2004-11-03:修正国保局的电话及负责人电话:
汕尾市城区国保局:0660-3374394 汕尾市城区分局拘留所:0660--3374114 谢越华队长:13509068139 李梓群科长:13927977118 0660-3342090(家) 汕尾市城区公安分局:0660-3379133 0660-3371807 汕尾市城区刑警大队:0660-3371360 本案件有关文件2005-12-14: 广东汕尾市610对法轮功民众的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14/116485.html 2004-11-03:RFA报导港人因散发法轮功传单在广东被非法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3/88242.html 营救张丽红的一点体会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29/75777.html 一. 在营救张丽红的同时不断的修正自己 二. 抓紧营救,在营救太太的同时也在挽救那些受谎言欺骗的公安 三. 树立强大的正念 四. 孩子也要参与营救 五. 妻子张丽红被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