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2: 汕尾难以抹煞的血腥之气(图)
一、迫害虽烈 佛性震动十方世界
二、绑架时发不绝于缕
三、若干汕尾法轮功学员遭三水劳教所迫害
四、陈乃业生前自诉几乎被三水劳教所火葬
五、庄虾昌受尽四会监狱折磨
六、张丽红累遭恶人迫害 夫香港营救不辍
七、部份恶报案例
八、结语
附录一:汕尾部份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
附录二:汕尾部份遭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
附录三:汕尾部份遭非法劳教法轮功学员
附录四:汕尾部份遭省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
虽然跻身为二零一零年广州亚运会的三个协办城市之一,汕尾的血腥之气却难以抹煞。二零零五年十二月,汕尾东洲村农民遭中共军警大规模开枪射杀一案震惊中外。而比此血案时间持续更长、规模更大、手段更歹毒的,则是中共汕尾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一九九九年“七二零” 至今,汕尾地区逾百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秘密绑架判刑、劳教,几百位学员被非法拘禁、抄家、勒索、恐吓、洗脑,若干学员被迫害致死、致精神失常。
广东省汕尾市及其各级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非法组织等践踏宪法与法律,出卖天良,其惯用的行动与手段都是见不得光的、邪恶的。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案曝光之后,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赴中国大陆全面调查法轮功受迫害真相委员会”与“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联合发布的“第一批追查取证医院名单”中,汕尾逸挥基金医院赫然在列。
中共污蔑法轮功的弥天大谎一戳就穿。在汕尾就有中共逼迫老百姓污蔑法轮功的一个铁证:汕尾市城区捷胜镇南门福安社区何金雄,一九九八年春查出来是尿毒症,到广州治疗过,但由于家里支付不了天价的医疗费,故只能回家。到一九九九年春病危,他家里人叫他去看人家炼法轮功,他去看了四、五天,后来就在家里去世了。本来他的死跟法轮功一点关系都没有的,但在迫害发生以后,这个人的死就被汕尾市城区政保科栽赃给法轮功,还强迫死者的兄弟写材料证明其弟的死是因为炼法轮功造成的。死者的兄弟差点被逼疯,只得违心地写了。他后来发表了声明是被迫的。
中共迫害法轮功是全民性的。除了政法系统这个迫害主力外,宣传系统也为祸甚烈。中共汕尾当局利用汕尾电视台与《汕尾日报》继续迫害法轮功,构陷造谣,毁谤法轮功创始人与法轮功学员,毒害一些还不明真相的民众,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危害和不安定因素。例如: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日黄金时段九点左右,汕尾市广播电视台利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播放诽谤、诬陷法轮功创始人与法轮功的不实影片;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汕尾日报》在第三版标题为《依法治邪,共建和谐》中诋毁法轮功。
六、张丽红遭迫害 丈夫香港营救
张丽红女士,香港法轮功学员邝森洽的太太,信仰“真、善、忍”,在广东省陆丰市家中抚育两个幼童,奉养年近八十的父亲、双目失明的母亲。却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日、十月二十七日两遭绑架,并被非法劳教三年,劳教“期满”又被恶警从劳教所劫持到广东省洗脑班继续迫害。数年来,邝先生一直在香港营救妻子。中共毫无人性的迫害,令香港许多市民以及政府议员表示关注、同情,伸出援手。
(一)第一次绑架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九日夜十二点,六辆警车、二十多个恶警包围了广东省陆丰市的一户人家。二十日凌晨,住在其夫父母家中居住的张丽红,被十多名闯入的警察强行带走,关在汕尾城区分局拘留所。
后据张丽红父亲忆述:当时,他和张丽红的妈妈,眼看自己的女儿要被绑走,泪流满面,死死拉着女儿不放,并向绑架的恶警苦苦哀求。我岳父说:两个老人始终斗不过他们,面对这么多警察,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为了阻止警察开车把女儿带走,他用头撞向警车,以死阻挡恶警对女儿的绑架,可还是被警察挡住、扯开了。无论两个老人以及只有3岁、4岁多的两个小孩发出多么凄惨、可怜、惊天动地的哭声,都无法阻止人性全无的汕尾国保恶警,强行把张丽红掳走。
当日九时许,邝先生得知此消息受到沉重打击,心想: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小孩,还要照顾两个老人,而且我外母眼睛又看不到东西。能这样就把人带走吗?谁来照顾他们哪?邝先生当即约请香港法轮功学员帮助营救。
当日十时,张丽红被劫持至陆丰市公安局拘留所。张女士自被非法关押后一直绝食抗议。二十一日被送回陆丰市。二十二日中午警察通知张丽红父亲去劝她吃饭未果。而且家人也向警察明确表明:张丽红死了,你们要负上全部责任。当日,当地警察怕张女士绝食出现生命危险,加上大量海内外人士抗议与营救,将张女士放回家中 “取保候审”。
期间,邝先生大量打电话营救妻子,同时向被谎言麻痹的警察讲真相。邝先生致电当地警察问张丽红所犯何罪,答复是因为张女士修炼法轮功。邝先生跟他们说法轮功在香港、在全世界都是合法的,中国宪法也规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和炼功的自由,都是合法的。江代表不了国家,他利用手中的权力在干坏事……;每个警察邝先生都告诉他们:我太太一个人照顾两个孩子和两个老人,有点良心的人都不会迫害她,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了江××迫害法轮功的邪恶……邝先生并于二十二日向公司要了两星期的假,准备把对太太及家人的迫害向中联办、向各国大使馆、向媒体、向人权组织、社会团体、向香港的市民全力的揭露,还没开始,张丽红即已经放了回来。
期间,家人天天带着孩子去公安局要人,孩子的天真、孩子的“妈妈”声,都在呼唤着人的良知,也让更多的人看到江××迫害法轮功的毫无人性。
五月二十四日,张丽红父亲去见了一位负责这事的警察。他说他们受到广东省、汕尾市那边的压力,在二十五日还要来找张丽红,她随时还有被绑架的危险。因此在家人的同意下,张丽红决定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住所。
(二)再遭绑架:邝先生的求援
(2004年)10月27日,我太太张丽红送两个孩子上幼儿园后,到汕尾市某小学见一个同学后,在门口发真相资料,被汕尾市城区刑警大队警察非法绑架,现关押在汕尾市城区分局拘留所。
张丽红被绑架,两个年幼的孩子失去母亲
张丽红被绑架,两个年幼的孩子失去母亲
家里剩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小的三岁,大的四岁),我外父已七十多岁根本照顾不了两个孩子,还有我失明的外母。两小孩现暂时放到她姐姐那里住下。她姐是教师,自身有两个小孩,再加上我两个小孩,真是雪上加霜。
我真心希望汕尾市城区的警察看到我这可怜的家,能有点善念,不要再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回顾历史,历次政治运动过后,那些迫害好人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脱历史的审判。……为人为己,给自己留条后路,不要再助纣为虐。请立即把我太太张丽红放回去。
(三)非法劳教
2004年11月2日,邝先生致电汕尾市拘留所,那里的管教说:她进去后一直不肯吃东西(时已6天,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绝食抗议警察对她的非法关押。邝先生要求拘留所警察放人时,他们却让他去找办案单位,也就是直接迫害法轮功的部门国保局。
几日后,汕尾市城区国保局打电话通知张丽红的姐姐:张丽红已被劳教。据说已经被送往三水妇教所。为证实此事,11月7日,邝先生再次打电话给汕尾市城区国保局负责人李梓群,得到的回答就是:司法部门依法判张丽红劳教三年。当邝先生质问:是违反国家的那一条法律,要把我太太劳教三年时?他却说不出来。
汕尾当局把江××迫害法轮功的指令看成是法律。没有任何的书面通知,没有经过开庭辩论,没有告诉张丽红家人她违反那一条法律。没有看到张丽红因长时间绝食,随时都会有生命危险;更不顾及她两个年幼的小孩、两个老人家需要照顾。这些警察公然违反宪法,侵犯人权,剥夺别人的信仰,无法无天的助纣为虐。他们还口口声声说:“依法办事” 。
(四)公开质询
2006年6月12日,邝森洽就张丽红在广东省(三水)女子劳教所遭受到的迫害及疑问提出的公开质询:
1. 刚被关进劳教所约一个月时间,便传出我太太被迫害,以至受伤住医院一个星期,劳教所是如何迫害她的?保留追究责任。
2. 我曾多次写信给我太太要求她讲述在劳教所是否被虐待,包括睡觉、每天做什么工作?工作时间?生活情况?有否被惩罚及原因?有否被打?等等,未收到这方面任何回复。
3. 多次打电话到劳教所查询我太太的日常生活情况,未有明确的答复。
4. 我岳父77岁,曾不顾路途遥远,前往劳教所要求探视我太太张丽红被拒。借口:劳教所接见厅正在装修。
5. 在今年5月份,我太太张丽红被调到所里最邪恶、最见不得人的三大队,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要封闭起来?为什么要严管?为什么要两个其他劳教人员24小时监控她?是否封闭起来(劳教所)就可以对里面的法轮功学员犯罪,而不让人知?本人强烈要求立即取消极其邪恶的所谓封闭式的管理。
6. 中国的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所里为何非要违法违宪,强迫我太太放弃信仰?并威胁她?中共信仰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才是被全世界认为是最邪恶的教义,充满血腥、暴力与斗争。就是因为它,才有文革浩劫、六四、迫害法轮功,使整个中国道德全面崩溃,摧毁着我们的子孙后代。只有中共邪灵才会强迫别人放弃自己的信仰。
7. 本人曾听到从广东省女子劳教所三大队出来的法轮功学员讲述所里利用其他劳教人员对她们进行迫害,包括殴打、不让睡觉、长时间蹲着等。
8. 劳教所是由劳教局及司法厅管理,广东省女子劳教所对我太太、对其他的法轮功学员犯罪都有你们一份,日后必然追究责任。
9. 必须确保其他法轮功学员和我太太不受任何虐待,并无条件尽快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以及我太太张丽红。
(五)香港市民、议员伸出援手
向路人派发传单及展示图板
向路人派发传单及展示图板
向马路来往的车辆及对面的行人展示横幅
向马路来往的车辆及对面的行人展示横幅
中共对张丽红的绑架、非法禁锢与迫害,不但给她本人造成极度的苦难与伤害,也同样对其一家人造成极大的困难与痛苦,特别是张丽红的母亲,因平时最关心父母的女儿被恶警绑架,在这致命的打击中,她于2006年不但双目失明,而且出现严重的精神分裂症。
近二千名市民签名要求释放张丽红
近二千名市民签名要求释放张丽红
中共对张丽红一家毫无人性的迫害,令香港越来越多市民以及政府议员表示关注、同情,并伸出了援手。到2006年7月,已经有七位香港立法局议员以及两位区议员签名要求广东省有关当局立即释放张丽红,他们分别是杨森、李卓人、何俊仁、刘惠卿、梁耀忠、郑家富、梁国雄、黎自立、曾健成。另两位香港立法局议员,冯检基、余若微分别去信广东省劳教局及本港保安局,请求帮助释放张丽红;区议员黎自立、戴卓贤分别去信三水妇教所要求尽快释放张丽红。
在几次的签名活动中,已有接近二千名香港各界人士签名要求中共立即释放张丽红。
(六)劳教“期满”之日 又被劫入省洗脑班
在张丽红被非法劳教的三年期间,两个只有几岁的小孩总是在问爸爸:“妈妈什么时候回来?”
在张丽红的非法劳教期满之时,邝先生于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打电话到三水妇教所要求放人,想不到的是,妇教所的人说:“你太太张丽红已经解教了。”他当时感到很意外:怎么人放了,却没有回家?
在邝先生追问下,妇教所的人才说出来,原来他们通知了张丽红的户口所在地:韶关市!是韶关市“610”和国保局恶警把张丽红从劳教所拉走,然后又流氓、无耻的把她非法关押到所谓的“广东省法制教育所”(实质是迫害法轮功的洗脑基地),再次进行非法关押与迫害。
洗脑班恶人还无耻的说:“让你太太在那里是为她好,让她提高认识。”并强迫张丽红签名,说是她自愿留在洗脑班“学习”。
这是何等的狡诈、流氓!正象《九评共产党》中指出的,只有你想象不到的邪恶,没有中共做不出来的邪恶。中共邪党无恶不做,已经烂透了。天必灭之!(【明慧网2005年9月15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1/22/汕尾难以抹煞的血腥之气(图)-2327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