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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 >> 胡其利(胡启立,胡启丽,胡其立,胡启利,胡寅俊女儿), 女, 48
个人情况: 原双鸭山矿务局一建公司医院(现在更名为方圆医院)职工(划价员)
紧急成度: 高 家庭地址: 黑龙江双鸭山市岭东区36委1组
迫害情况: 非法判刑四年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05-03
交叉列在: 黑龙江 > 双鸭山市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2-09-19: 黑龙江双鸭山法轮功学员孙辉再被绑架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八日早晨,孙辉在工作单位再次被绑架。具体情况不明。 之前,孙辉找到“610”申明自己在洗脑班的“转化”作废。“610”就问孙辉明慧网上发表的署名是他的那篇揭露洗脑班罪行的文章,是不是孙辉本人写的,孙辉予以承认。 孙辉的妻子胡其利被关押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19/二零一二年九月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262857.html 2012-08-26: 黑龙江双鸭山公检法继续构陷法轮功学员许启兰 黑龙江双鸭山法轮功女学员许启兰二零一二年五月十日被绑架,立新派出所将构陷案卷交尖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后,检察院二次打回立新派出所。立新派出所所长曲志峰执意迫害良善,于八月十七日再次将案卷递交尖山区法院。许启兰家人于八月二十日去尖山区法院找执行庭庭长高志远,他拒不接受真相。 尖山区法院找执行庭庭长高志远参与对法轮功学员胡其利、孙凤杰、王关荣、田小玄、王辉君、王海洋、董明芬等人的非法判刑,可以说当地每一个法轮功学员被判刑都与他有直接的关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26/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262030.html#1282602214-1 2012-05-22: 黑龙江双鸭山立新派出所殴打绑架许启兰家人 ......法轮功学员李桂品,一九九九年進京上访被带回双鸭山后,立新派出所扣押了他身上的300元钱,并强行拘留二十多天,被尖山公安分局和市公安局领导勒索去8000元钱。拘留期间,立新派出所韩所长向家属勒索两条名牌西裤。 双鸭山矿业集团公司林业处职工孙淑杰,二零零零年五月因在公园炼功,被立新派出所勒索非法罚款200元。 双鸭山市光明小学教师马玉芝,二零零二年中共十六大期间被学校书记甘梅、校长王玉兰又伙同恶警绑架,连同其女、外孙女(4岁)和去她家串门的同修都被绑架到立新派出所并非法抄家, 并把马玉芝兜里的100元钱,连同同修的手机,呼机和2500元钱一起抢走。马玉芝在看守所被关押半月有馀。 师范附小教师姜淑玲,二零零二年“十六大”期间,立新派出所恶警刘冕、赵刚等人在学校书记赵丹、校长贺桂兰的配合下将她强行绑架到派出所。在这期间她家电话被监控,恶警刘冕每天都来她家骚扰。导致姜淑玲被迫流离失所,不能正常上班。 闫喜华,一名老教师,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凌晨四点三十分, 尖山区立新派出所恶警史村、马超等四、五名恶警,二十八日扛着录像机到闫喜华家進行骚扰,还要无理的给大法弟子录像,抢走两本大法书、五张师父法像,并强行将闫喜华绑架到派出所,直到晚上七点才放回。整个过程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直到人被带到派出所,才补办搜查证,后强迫家人签字,写保证才放人。 孙凤英,二零零七年年三月十八日,在双鸭山市的新兴大街四马路段,被丈夫李双岭公然暴力殴打。两人被带到立新派出所后,其夫用金钱贿赂个别警察,状告妻子学法轮功,立新派出所不调查事情真相,徇私枉法,利用手中权力,以强凌弱,任凭虐待妻子的丈夫逍遥法外,却把善良的孙凤英非法关押十五天。 胡其利,双鸭山矿务局一建公司医院(现改为方圆医院)划价员。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日晚八点左右,双鸭山市立新派出所所长李洪波和禚爱民等四五个警察以收费为名,骗开胡其利家门,其中有两名警察把胡其利和她的女儿强行按在沙发上不让动,还恐吓她女儿说如果敢动就对你不客气,连上厕所也不让。其他的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二话没说進屋就翻,抢走个人物品,现金400多元。警察正在抄家时接到一遊戏厅报案电话却无动于衷,仍然继续翻抄,对真正危害社会的行为不管而对这些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修炼者却如此迫害。三四个警察强行将胡其利抬上车,连鞋都不让穿,她女儿也被绑架到立新派出所。第二天恶警又到胡其利的丈夫孙辉所在单位强行将他绑架。强行关押四十多个时。胡其利后来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不到四年的时间,一头黑发几乎变成了白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5/22/黑龙江双鸭山立新派出所殴打绑架许启兰家人-257890.html 2010-03-22: 双鸭山法轮功学员胡其利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双鸭山法轮功学员胡其利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迫害,目前已从集训队转到十一监区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3/22/220192.html 2009-12-02: 双鸭山市胡其利上诉 中级法院草草“驳回”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刑庭庭长高志新当庭承认: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炼法轮功是犯法的,但却给大法弟子胡其利判了四年(9月29日下的判决)。胡其利不服,委托正义律师于10月9日向双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期望二审能够真正的公开开庭,给自己一个说话的机会,还自己一个公正。然而,面对律师有理有据的陈述和家属一次次的苦口婆心,10月16日,双鸭山市中级法院还是违心的选择了不开庭,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由于尖山区法院在庭审过程中,多处违背司法程序,对当事人诬判,所以案子转到中级法院后,胡其利的家人(包括80来岁的双亲)把希望寄托在中级法院上,一趟一趟的到相关部门去找。 多次找到中级法院刑庭庭长刘庆义,要求公开开庭,并说明尖山区法院如何违法、给法轮功所谓定罪的依据是违宪的以及现在很多北京正义律师从法律角度论证修炼法轮功合法等等……,可刘庆义根本听不進去,不耐烦的往出撵,要么就打官腔说:相信我们会公平、公正的处理。家属找到具体刑庭办案人冯敬坤,同样也是搪塞。期间,律师不断的打电话催促法院公开开庭,但冯敬坤关心的是律师赶紧把辩护词给他,好名正言顺的结案。 整个过程中,中级法院严重违法: 1、 一审明显未查清事实的情况下,置当事人与辩护律师重新开庭的要求于不顾,违法做出裁定。 2、 未告知律师和当事人合议庭成员,剥夺了当事人的申请回避权。 3、 在未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的情况下,违反二审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原则。 中级法院说的好听,打着公平、公正的幌子,实质是在走过场、不负责任的草菅人命。这么严肃的,决定一个人生命和前途的大事,双鸭山市中级法院却视同儿戏,出现严重的错误:把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09)尖刑初字第77号刑事判决书写成第106号刑事判决书。就如同尖山区法院开庭时公诉人可以冒名顶替一样。 没有任何一条现行的法律说修炼法轮功违法,也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说法轮功是邪教,中级法院对法轮功诬判的所谓法律依据是两高的司法解释和刑法300条,而这两项本身是和信仰自由相违背的,是违宪的,同时那里面也没有提到法轮功是邪教,那么用对待邪教的处理条款给法轮功定罪不是强拉硬套吗?这连小学生都明白的道理,不知道中级法院的相关人员你们是怎么想的,是真的不明白还是不想明白,还是明知而故犯?很明显这是中共邪党为了打击法轮功找的沾不上不边所谓“依据”,这不和当年的“文革”一样吗? 不管出于甚么动机和原因,作为执法者,你给判错了,将来不承担责任吗?哪次“平反”不是杀一批参与者平民愤,中共历次都是这么干的。可能你会说,我是在执行上面的政策,上面的“法律”。就像刘庆义和冯敬坤说的,开庭不开庭我说了不算,这都是审判委员会定的。 可是你是具体参与者、执行者,没有你一份吗? 法院具有司法独立性,任何部门都不得干预其司法公正,可对法轮功的诬判,法院却是在“610”的直接操控下,完全丧失了法律的尊严胡其利的老父亲多次找到市委“610”主任于永江,于说:我说了不算,我不管。 让我们看看,对胡其利的迫害真的和“610”没有关系吗? 2009 年8月5日在双鸭山市公安局四楼会议室,双鸭山市委“610”主任于永江主持会议,会议内容是协调定案会,预谋对大法弟子胡其利進行迫害。参加会议的有市委“610”、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检察院、派出所、尖山区法院,并要求各单位协助办案,在9月15日前尖山区法院审理完毕。 各位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想必你们都知道,日前西班牙国家法庭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等五名高官。若四至六周内对起诉未回覆,法官可以缺席判决罪名成立。因2006年中国政府和西班牙签署引渡条约,被告人将面临国际逮捕令、引渡和20年以上刑期,判决书一旦裁定将具永久法律效力。 西班牙同国际上的许多国家都签有司法引渡条约,只要这些被告人踏入与西班牙签有司法引渡条约的国家的境内。就可以向西班牙法官提出下达通过国际刑警的国际逮捕令,西班牙司法就有权向被告当时所在的国家提出司法引渡要求,将被告们押至西班牙受审。对迫害元凶来说是无法挽回的罪有应得的报应。 不同程度的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法律制裁的那一天很快就会到来,希望你们不要跟着恶首行恶,当陪葬品,即使现在公开帮不了大法弟子,也要保持沉默,站稳立场。你们知道吗?很多人已经认清这场迫害,他们操控的机构和爪牙有的已在保留证据,以期将来帮助审判,为自己参与迫害的罪行开脱,请你们一定要三思,为自身着想,也不要继续跟着做坏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2/2/213659.html 2009-11-15: 双鸭山大法弟子胡其利被非法判刑,正在上诉 双鸭山大法弟子胡其利被非法判刑四年,目前已上诉到中级法院 中级法院定于下周一(16日)开会研究是否开庭一事。请大法弟子配合给几个人打电话、讲真相。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1/15/212639.html#0911150934-1 2009-10-24: 双鸭山市胡其利被非法判刑四年 9月27日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对胡其利非法判刑四年,胡其利已向双鸭山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要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无条件释放。10月22日上诉状已由立案庭转至刑庭。请海内外大法弟子配合讲真相。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24/211018.html 2009-10-15: 2009年9月25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对大法弟子胡其利非法开庭。法官在市610办公室的操控下,多处违背司法程序,剥夺当事人和辩护律师的合法权利,把庭审当作走过场。令人不可思议的是,法庭竟让一个冒名顶替的公诉人出庭。起诉书上注明公诉人叫李冬杰,而出庭的公诉人自称自己是李冬杰,但他根本不是李冬杰本人。 整个案件的司法过程,双鸭山公检法采取了一系列违法行为。据知情人透露,8月初,双鸭山市610办公室就召集公检法系统开定案协调会,预先给胡其利定罪,并要求尖山区法院在9月15日前审理完毕。 在庭审中,胡其利申明自己无罪,要求立即释放,两位辩护律师为她作了无罪辩护。胡其利的家人表示,要继续请律师把官司打下去,因为胡其利本来就是无辜的。 9月24号,开庭前一天,胡其利的女儿陪同年迈的姥爷,到尖山区法院找到刑庭庭长高志新要旁听证。因为法院只给家属五张旁听证,家里亲友多,不够分。高志新拒不见面。胡其利女儿给他打电话说:“我家里人很关心我妈妈,我姥爷那么大岁数了,来找你,就是想要两张旁听证,来看看我妈妈……,”话没说完,就被高志新打断。当胡其利女儿问他:“谁规定只给五个旁听证?有文件吗?”高志新无理,就把电话挂断了。 9月25日早8点开庭,家属進门时都被非法搜身,检查身份证,对照片,只许直系亲属進,连手机也不让带,家属不许坐在第一排。 按最高检察院的规定,律师的公文包是不应该搜查的。但当律师進门时,也受到警察的非法搜查。胡其利進来后,要求卸去手铐,脱去“黄马夹”,最后在律师的干预下,警察才作罢。 开庭后,胡其利做陈述,她要求“无条件释放,我无罪,把抢走的东西还给我”三页陈述词只念了两句,法官就说“陈述完毕”,不让她再说话了。律师说:法官就是在践踏法律,剥夺当事人的权利。 当胡其利要求法官提供宪法第35条和36条时(宪法第35条和36条为信仰与人身自由条款),遭到法官拒绝。当律师要把该宪法条文提供给当事人时,也被高志新阻止。在这样一个法庭上,不允许公民得到宪法文件,也不允许当事人依法为自己辩护,这个法庭本身就是违法的。 两位辩护律师依据宪法为胡其利作无罪辩护,但他们的发言不断被高志新粗暴打断。高甚至说:“你不要说了,知道啥意思就行了,不要扯甚么宪法,跟宪法没啥关系。”长期以来,中共在对大法弟子非法审判中,不准律师当庭陈述法律条文,这是他们的一贯做法,也是司法违法的又一实证。 辩护律师指出,按中国现行法律,修炼法轮功在中国完全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讲真相、发传单并不触犯任何法律。他们从九个方面论述了给法轮功修炼者定罪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律师们的辩护过程中,高志新竟大声地符合了一句:“是,没有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有罪。”这说明这些执法者是知道真相的,他们在执法违法。 庭审中,公诉人没有提供任何物证,连搜查证都是事后补的。警察抄家时,以收费名义骗开门,入室后无证搜查,强抢财物和现金,暴力取“证”。律师当庭质疑公诉人证件是假的、后补的,公诉人哑口无言。 整个庭审中,法官都在违犯法律程序,要求律师配合法官,签字休庭了事。律师拒绝当庭签字,说:“我还没看庭审笔录,怎么能签字?”胡其利也没有签字。家属说,整个审判过程就是走过场,草草收场,根本不讲理。 宣布休庭后,胡其利的姐姐对法官说:“既然无罪,就把她放了吧!”胡其利的77岁的老母亲当众给法官跪下:“你放了我的孩子吧,我姑娘是好人……。”法官漠然不理,扬长而去。律师对老人说:“不要给他下跪!”家人把痛苦万分的老人扶起来。 法庭外,40多位亲友一直静静的等在门外,等待着见亲人胡其利一面,他们中有10多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胡其利的婆母满头白发,身着一件红色外衣。老人几次想進门去看一眼自己的儿媳,被警察粗暴的拦截、推搡。当胡其利被警察带出来时,亲友们招手向她致意,她也微笑着抬起戴着手铐的双手向亲友挥动……。 48岁的胡其利,原是双鸭山矿业集团方圆医院职工,因修炼法轮功被开除,多次被非法关押、劳教,现在又面临被非法审判。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15/210420.html 2007-10-13: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胡其利被非法开庭陷害 黑龙江双鸭山市大法弟子胡其利,女,今年48岁,原是双鸭山矿业集团方圆医院职工,因修炼法轮功多次遭到中共司法系统迫害(明慧网曾有详细报导),2009年9月25日8:30分在双鸭山尖山区法院遭到非法审判。整个事件中违法犯罪的恰恰是披着“执法”外衣的中共流氓集团。 开庭前一天,2009年9月24日,胡其利女儿和姥爷去法院找高志新为了多要两个旁听证,之前胡其利丈夫去找法院时说最多给五个。因为家里亲友想去的人很多就想多要两个。当胡其利女儿上楼找到他时,他说:“谁让你上来的?你下去,我一会儿下去。”胡其利女儿相信他的话就下楼了,结果他一直不下来,胡其利女儿就给他打电话说:“家里人很关心我妈妈,我姥爷那么大岁数了来找你,就是想要两张旁听证,来看看我妈妈……”可他说:“有啥好看的?要不就把别人的给他。”胡其利女儿问:“谁规定只给五个旁听证?有文件哪?”高说:“就这五个了。”他就把电话撂(挂断)了。 9月25日8:00多我们進去时被非法搜身,摸身上有没有手机,还检查身份证,和照片对照,还问姓甚么(不是直系亲属不让進)。审判庭很小,并不许坐在第一排。 8:30分左右开庭,律师先進去,开庭前非法搜律师的包。律师说:这是文件。警察说:文件我们不看,说着依然在翻包。然后让我们五位家属進去的,让我们坐第二排(共两排)。审判长高志新、审判员董曼、许春红和公诉人(自称是起诉书上注明的李冬杰,其实相根本就不是她)及自称是检察院书记员的一个男的都来了。胡其利也被带進来了。 胡其利進来后要求上厕所,开始不让。后来法官才让警察带着去了,回来后胡其利要求卸去手铐,警察不理,律师要求说:“你给她摘了”,警察才摘掉手铐。胡其利要求脱去“黄马夹”,律师再次要求说:“别让她穿了”,警察才作罢。 开庭后胡其利要求法官提供宪法第35条和36条,遭拒绝。律师提供说:“当事人想要这个文件,我准备了要给当事人。”但是被高志新非法阻止,不准律师给胡其利。不准胡其利当庭依法为自己辩护。剥夺胡其利的合法权利。律师依据宪法为胡其利作无罪辩护,不断被高志新非法打断:“你不要说了,知道啥意思就行了,不要扯甚么宪法,跟宪法没啥关系。” 不准律师当庭陈述法律条文,也是长期以来大法弟子被非法审判时的一贯做法,是司法界自己践踏法律的又一实证。 律师询问胡其利:“警察搜查时有无出示合法证件?” 胡其利回答:“没有,家门是被以收费的名义骗开的。” 公诉人案卷当中有后补的治安检查证件,律师当庭质疑公诉人证件是假的,是后补的,公诉人哑口无言。 一位律师提出与信仰自由。言论出版自由。给法轮功定罪无任何法律依据等相关的九个问题。第一:05年公安部发布的关于邪教的法规,没有提到法轮功;第二:律师提到“两高”司法解释时,因为“两高”司法解释不符合立法法的原则和宪法,被法官打断。第三:把“两高”司法解释中关于宣传品数量延用到刑法第300条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律师辩护说:“一个人怎么能谈到是个组织?同时“利用邪教?”,目前国家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法轮功是邪教’,即便是本身就涉嫌违法的司法解释也都没有提到法轮功是邪教。既然没有邪教之说,又怎么能说成是『利用邪教'’呢?”第四:说到“破坏法律实施”,没有犯罪客体,哪部法律的实施被破坏了,同时刑法300条本身就违反了宪法“信仰自由”的精神。 另一位律师予以补充时被法官粗暴打断,不让说话。高志新说:“你不就是想说:炼法轮功无罪,你直接说结果得了。”律师说:“没有过程哪来的结果?!”高志新不断打断律师的依法辩护,有意的加快庭审的速度,要求律师配合法官。 高志新在律师辩护过程中大声说过一句:“是,没有法律规定修炼法轮功有罪。”不准胡其利读完自己的陈述词,两页的陈述词刚读了两句就不让读了,胡其利要求 “无条件释放,我无罪,把抢走的东西还给我。”下面的话没等读呢,法官就说“陈述完毕”,不让胡其利再说话。律师说:法官就是在践踏法律,剥夺当事人的权利。让律师配合法官,签字完事休庭,律师说:“我还没看庭审笔录,怎么能签字?”胡其利也没有签。10:10时庭审结束。 宣布休庭后,胡其利的姐姐对法官说:“既然无罪,就把她放了吧!”胡其利的老母亲(77岁)当众给法官跪下:“你放了我的孩子吧,我姑娘是好人……”法官漠然的扬长而去。律师对老人说:“不要给它下跪!”家人把痛苦万分的老人扶起来。家属说:整个审判过程就是走过场,草草收场,根本不讲理。 法庭外,大约40位左右被拒门外的亲友,他(她)们静静的等待着能见胡其利一面,当中白发苍苍的老者有近10位。胡其利的婆母满头白发,身着一件红色外衣,老人几次想進门去看一眼自己的儿媳,被警察粗暴的拦截、推搡。当胡其利被警察带出来时,亲友们举起手来向她致意,她也微笑着仰起戴着手铐的双手向亲友挥动着…… 从胡其利被迫害过程中看中共司法系统违法犯罪的事实,司法系统沦为迫害修炼者的工具: 1:公安局派出所骗开公民家门,入室后无证搜查,强抢财物(现金400元,两部手机等),暴力取“证”。 2:派出所警察搜查时把胡其利和其丈夫因为依法上访而被非法劳教释放证明抢走。 3:检察院后补的治安检查证,压根儿没有刑事搜查证,把胡其利过去因为上访而被劳教的释放证明书作为本案“罪证”之一,荒唐至极。 4:检察院公诉人钟姓检察员冒充李冬杰,因为宣读时公诉人为李冬杰,而到场的并非李冬杰。人命关天的法庭审判,公检法工作人员竟能冒名顶替。 5:法院限制极少人数旁听,本身违法。 6:法官高志新在律师向其提交当事人委托书时两次不见,推脱不见拖延时间。开庭前三天无书面通知律师,仅电话口头通知律师。对律师非常蛮横,对于开庭时间的安排不给律师任何商定的馀地。 7:法官在庭审中多次无理打断律师依法辩护。 8:庭审中不准当事人胡其利做自我辩护,在法庭上公然违法。 9:法院是受“610”操控的迫害工具,2009年8月5日,在中共双鸭山市委“610”头目于永江的主持下专门针对大法弟子胡其利开会决定如何迫害。恶警杜占一也在其中。会议要求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协助办案,要求尖山区法院在9月15日前审理完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10/13/210296.html 2009-09-20: 医院划价员多次遭迫害 胡其利,女,现年四十八岁。原是双鸭山矿务局一建公司医院划价员,因不放弃追求“真、善、忍”做好人,被非法开除工作。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晚八点左右,双鸭山市公安局立新派出所所长李洪波、禚爱民等四、五个警察以收费为名,骗开胡其利家门,不说明任何理由、不出示任何证件、不表明任何身份,就将胡其力绑架,并将胡其力的家洗劫。私人物品、指环、手机、现金四百多元等都被掠走。 现在,胡其力被非法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双鸭山市尖山区法院欲对她非法开庭。 胡其力在二零零二年曾被非法劳教。二零零二年正月初九,双鸭山市公安局的四个警察闯入她家,将正在给女儿过生日的胡其力绑架,并非法劳教两年。在劳教所,她每天被强制坐木圆凳(直径半尺多点,形同车轮,上有三个铁疙瘩)十七、八个小时,还要被狱警戴大背铐,且要被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片,受尽了酷刑折磨。 胡其力被非法劳教前,就多次遭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胡其利依法進京上访,被非法劫持到北京西城看守所十七天。 后又因说真话,胡其力被劫持到双鸭山矿务局看守所,二零零零年七月被双鸭山市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关進佳木斯劳教所(佳木斯劳教所位于西格木乡)。 二零零一年九月六日,因不放弃“真、善、忍”做好人被劫持到双鸭山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五十八天。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20/208687.html 2009-09-10: 讲述妈妈的故事 我的妈妈名字叫胡其利,今年48岁。原是黑龙江省双鸭山矿务局一建公司医院(现在更名为方圆医院)职工(划价员),1999年11月21日因为依法進京上访,向政府讲明法轮功真相,被单位院长牟令勤、党委书记李青华于1999年11月23日除名(开除公职)。十年中妈妈被非法关押三次,被非法劳教两次,现在又面临被非法审判。 1:母亲得法修炼 1996年的一天,一个偶然的机会,妈妈去益寿山(现名益寿山公园)锻练身体时看到一面横板上写着“法轮大法 真善忍”的标语,妈妈被深深的吸引,从此便学炼起了法轮功。 妈妈只是闲暇时看看书,每天早晨去山上炼一个小时或半个小时的动功,竟然人生观都改变了。妈妈按着“真善忍”的理念要求自己,实践着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在当今的社会里,公家的东西,能用的上的谁不往家拿点?“不占白不占,白占谁不占”是人们常常说的一句话,常常这样做。妈妈从前也是如此,在医院上班,打针、开药不是很方便吗?所以,妈妈也和别人一样,经常开点药存储在家里。可是自从妈妈学习了“法轮大法”后,她再也没有开过公家的药回家,不拿不占公家的东西。就连我小时候生病去妈妈单位打针,妈妈都按规定付费的。有时妈妈收到了假钱,二话不说把钱销毁掉,也不让它从妈妈手中流传给别人再欺骗他人。 这便是信仰的力量!一个人她知道了甚么是好,甚么是坏,她便从内心里去要求自己,你让她去做不好的事她都不去做了。在单位里,妈妈工作认真,勤勤恳恳,受到单位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法轮功是一种真正能使人道德提升,人心向善的好功法。他要求修炼的人不能杀生、要重德、要与人为善、与他人和睦相处做个好人。就是因为大法好,所以炼的人越来越多。 2:风云突变,妈妈依法上访被非法关押、被开除公职,从此我们的家开始长达十年的聚少离多的离乱人生。 也许是学法轮功的人太多了,至1999年约有一亿人在学炼法轮功。江泽民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忌,发动了一场针对信仰“真善忍”的无辜百姓大规模的疯狂迫害。用它的话讲:“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 自此,我的家和亿万法轮功修炼者的家庭一样开始了痛苦的十年,并且直到今天迫害还在继续…… 妈妈第一次被非法关押的经历: 1999年11月21日妈妈合法上访,为讲明法轮功使她身心受益的事实和公民享有信仰自由的权利而進京上访。妈妈却遭到北京公安的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北京西城看守所17天。 回到家后上班,妈妈才得知已被院长牟令勤和党委书记李青华非法(违反《劳动法》)私自除名,从此妈妈失去了工作,靠打工维持艰苦的生活。即使这样,也不能使妈妈放弃对真理的坚持,坚定的维护着自己信仰的“真善忍”宇宙大法。 妈妈第二次被非法关押: 妈妈因为讲真相被绑架,关押在双鸭山矿务局看守所。妈妈回家的那一幕至今历历在目:那一天,妈妈出来了,羸弱的身体骨瘦如柴、头发长长的花白了好多、两只眼睛深深的凹陷下去、嘴唇也是紫红色的,连说话的力气都不足……曾经美丽的母亲已经风采不再。就是因为妈妈被关押迫害的快不行了才放回家的,妈妈眼神里却没有仇恨,也没有怨言,看着我微微的笑了笑……看看妈妈这副样子,我的心如刀绞,连忙给妈妈冲了一碗糖水,然后自己跑到另一间屋里抹眼泪……。 妈妈第三次被非法关押时间是2001年9月6日,关押地点是双鸭山市看守所,关押58天至11月3日放回家。 妈妈被非法劳教两次,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佳木斯劳教所位于西格木乡)。 因为妈妈坚持为大法鸣冤,于2000年7月2日進京上访,被双鸭山公安局非法劳教一年。 第二次被非法劳教没有任何原由。2002年正月初九,那是一个难忘的日子,因为那天是我的生日。下午,妈妈正在给我做庆祝生日的准备,来了四个警察,二话不说强行绑架走妈妈,并非法劳教两年。在那两年中,妈妈被劳教所警察和刑事犯折磨着。每天坐木圆凳(直径半尺多点,形同车轮,上有三个铁疙瘩)十七、八个小时,被强迫看诽谤法轮功的录像片;因为妈妈不放弃信仰,被干警戴大背铐数日,受尽了折磨。 目前妈妈面临被非法审判: 2009 年7月20日晚八点左右,双鸭山市公安局立新派出所所长李洪波和禚爱民等四、五个警察以收费为名骗开家门,入室后恐吓我们:“不许动,敢动就对你不客气。 ”连上厕所也不让。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進屋就翻,抢走我家的私人物品、指环、手机、现金400多元。妈妈被非法关押在双鸭山市看守所迫害至今,已被批捕,面临被非法判刑。 ......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9/10/208066.html 2009-08-20: 双鸭山尖山区检察院将大法学员胡其利卷宗打回尖山公安分局补充所谓证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8/20/206819.html 2009-07-26: 双鸭山胡其利一家七月二十日被绑架经过 七月二十日左右,双鸭山各派出所、单位、社区对所辖大法弟子不断骚扰。七月二十日晚八点左右,双鸭山市尖山区立新派出所四、五名警察以收电费为名,骗开胡其利家门,当时只有胡其利和她女儿在家,这些警察二话不说進屋就翻,将学大法的资料、手机、录音机等等个人物品全部拿走,并强行将胡其利和她女儿带到立新派出所。 第二天,又到胡其利的丈夫孙辉所在单位强行将他绑架。七月二十二日孙辉和女儿被放回,胡其利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双鸭山看守所。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6/205294.html#09725234533-1 2009-07-25: 双鸭山大法弟子胡启利(音)7月20日晚被绑架 从7月20日起,近几天,双鸭山各派出所、社区和各单位对所辖大法弟子不断骚扰,胡启利一家三口于7月20日晚都被绑架,女儿和丈夫22日被放回,胡启利情况不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5/205277.html 2004-05-03: 胡寅俊一家住岭东区36委1组。胡寅俊老人今年72岁了,是因身体原因走入修炼。他和儿子胡光明都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很多种病。在96年修炼法轮功后,父子得到了身体健康,身上的病全没了,精神愉快,家庭和睦,胡寅俊的儿女也是修炼人。1999年大法遭迫害后他们多次進京上访和请愿,他的一家都因修炼大法而遭受了严重的迫害。 1999年7月22日,胡寅俊和儿子胡光明進京上访,要告诉国家领导:法轮功是能使人身体健康的好功法,能给国家节约大量的资源和医药费。他在南岔被抓了回来,胡光明到了中南海,几天后被抓回来。 99年12月末,在胡光明结婚的前三天,老人再次進京上访。他在中南海被劫持,不容分说抓送西城看守所,几天后被关入双鸭山矿务局拘留所,直到2000年5月17日,他在绝食抗议七天后被放回家。他的单位双阳矿扣了他700元钱。 2000年1月,胡光明在婚后的第八天進京上访。他被关在西城看守所半个多月后,被抓回双鸭山看守所,岭东公安分局对他罚款5000元后释放。经办人:徐运海、李振山、马君三人。 2000年7月11日,父子二人又一同進京证实大法,在天安门广场被抓,那天警察共抓了100多人。他们和七、十位不报姓名、住址的功友被关到平谷县看守所。在那里无论白天黑夜打骂声不绝于耳,木头方子都被警察打折了,恶警还动用了各种刑具。胡寅俊被打几天后被押回当地看守所判劳教6个月,关在双鸭山劳教所,2001年1月被放回家,被扣工资3700元,经办人是徐忠发。 胡寅俊的儿子则被转送到天津看守所又关押一个多月后回到当地被判劳教6个月。2001年3月释放,2001年7.20胡光明自己進京找公安部信访处申诉,反映法轮功学员被不公正对待的情况。去了两次,平安回家后没有几天被他的单位从家送入看守所关了3个多月,胡光明绝食六天后被放回家。 2002年5月3日夜间,胡寅俊和儿子胡光明在家中被王军等三、四个恶警绑架关入市看守所,家被翻了个遍,大法书被抢走,父子双双被判劳教3年。而抓捕他们的恶警王军还勒索家人说给他2000元就让他们回家。可他家没钱给他。父子俩被关押在双鸭山看守所。老人在经历了79天的绝食后于2003年4月初回家。胡光明在绝食2个多月后,他母亲知道后天天去市里610和法制科去要人,就这样胡光明在奄奄一息时被放回家。 因此事没经过恶人王军,他便怀恨在心,胡光明在身体刚刚恢复时得知王军要抓他,只得被迫离家出走,恶警就要抓他老母亲做人质,他母亲也被迫离家。在惊恐中的老人被吓出了好几种病,在外躲了30多天才回家,花了很多钱治病也没治好。而胡光明在一次洗澡时,再次被王军抓入监狱直到今天。王军天天到他家中撵他们搬家,胡光明的妻子被吓得与他离婚了。 胡寅俊的女儿胡其利(音)四次進京证实大法,两次被判劳教,至今关押在佳木斯劳教所。她的丈夫孙辉也因证实大法被非法劳教,在绥化劳教所被洗脑转化于2003年8月(大约)获释。他们的女儿孙如雁今年16岁,就因和法轮功学员住在一起,2003年4月被绑架,7月被判处3年关在哈尔滨女子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16/70094.html 2003-12-16: 2003年1月末,佳木斯劳教所又一次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修炼,对抵制迫害的大法弟子就又一轮施“大背剑”酷刑。这种酷刑令人相当痛苦,一只手从脑后,另一只手从腋下反背身后,用手铐铐成一字型,一般人只能坚持几分钟,警察自己说他们一分钟都承受不了,可大法弟子至少都被他们铐半小时以上。人痛的撕心裂肺,汗流夹背,湿透全身。大法弟子胡启丽竟被铐7个多小时!一次,老年大法弟子苏艳华没做早操,被恶警王秀英一顿毒打,并被铐“大背剑”。 2003-06-04: 胡其立非法关押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劳教所. 哈尔滨 南岗区 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新建女子监狱,挂牌蓝盾服装厂)联系资料(区号: 451)2024-08-22: 黑龙江省富锦市大榆树镇派出所警察刘福电话:15046429933
黑龙江省富锦市大榆树镇政法委一工作人员电话(女):18945684076 2024-06-16: 片警电话 :18845460543 2024-05-09: 黑龙江女子监狱(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07号) 2024-02-07:黑龙江女子监狱: 对外公开电话:0451-86639030 门卫:0451-86639034 大门:0451-86639052 接见室:0451-86639051信访:0451-86639003 狱政科:0451-86639022狱政科长0451-86639021 狱政委:0451-86639077 监狱长韩延伟0451-86639099 副监狱长史耕辉13804541111、0451-86639088 大队长陶淑萍(警号2320062)18104609955、13936257710、13936257710、0451-86639048 副大队长裴桐18103678655、18246124588 副大队长李莹18103678659、13384605990 教导员肖畅18103678823、17703645858 狱警王亚男,在幕后操控包夹犯人行恶,很受监区重用。 狱警肖淑芬(警号2303055)曾直接对法轮功学员迫害,她管的监室对待法轮功学员尤其苛刻残酷。 驻狱检察官:0451-86639000 2023-11-13: 呼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韩家斌 15146461333(直接涉案人) 呼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张雪英18686802666 呼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办公室电话:0451-57326608 呼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庄文军13804541011 呼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霍忠义13054260333 呼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王警官15545173455 呼兰公安分局国保警察:刘英革18724635111;13504800558,13100950809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451)2012-08-26:
尖山区法院电话: 吴 敏 院 长 4288497 13904688023 张 明 副院长 4285619 13946648198 卢洪斌 副院长 4287190 13214699999 姜 枫 副院长 4284315 13504858006 闫伟东 执行局长 4276929 15145909996 赵文昌 办公室负责人 4274687 13945786855 林 彤 政工科科长 4284295 13945799559 杨晓岚 研究室主任 4274457 13115570000 高志新 刑庭负责人 4284239 13019044496 刘德彬 民庭负责人 4284251 13946639901 高 波 行政庭庭长 4284257 13339336113 秦海山 审监庭负责人 4287389 13555193877 高艳双 立案庭庭长 4272631 13504646007 杨秀青 信访办主任 4272631 13384699456 刘焕玉 执行一庭庭长 4273387 13314696366 王全有 执行二庭庭长 4284265 13946696959 岳雪雷 法警队负责人 4273387 13115577888 李大为 法警队教导员 4273387 13846903135 2009-12-02: 中级法院终审裁定人员(区号:0454): 审判长:陈飞 4282722 (办) 13504858993 审判员:赵大伟 4282722 (办) 审判员:冯敬坤 13504648838 书记员:张艺凡 8月5日参加会议的有: 于永江:市委防范处理某教办公室 6103990 4464607 13339333690 郭华毅 市委防范处理某教办公室 6103770 13946638278 王晓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4297123 15331811111 李兰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4289610 4245588 13349339618 刘庆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科长 4286127 13304888999 刘文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4261544 4288999 13304887703 赵晓东 杜占一 市公安局610 4233106 4248910 姜枫 尖山区法院 13504858006 高志新 尖山区法院 13019044496 陈玉芹 李洪波 立新派出所 所长 15046825798 禚爱民 立新派出所 警长 13946629313 2009-11-15: 中级法院具体办案人刑庭副庭长 冯敬坤 4282722(办) 手机 :13504648838 刑庭庭长 刘庆义 4286127(办) 13304888999 院长 王晓东 4297123 (办) 15331811111 副院长 李兰英 4289610 (办) 4245588(宅) 13349339618 市委610主任 于永江 6103990(办) 4464607(宅) 13339333690 2007-10-13: 参与干预司法公正的人员 姓名 单位 办电 住宅 手机 于永江: 市委防范处理某教办公室 6103990 4464607 13339333690 郭华毅: 市委防范处理某教办公室 6103770 13946638278 王晓东: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4297123 15331811111 李兰英: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4289610 4245588 13349339618 刘庆义: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科长 4286127 刘文明: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4261544 4288999 13304887703 ... 更多 本案件有关文件2006-01-11: 黑龙江佳木斯市劳教所残害大法弟子的罪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1/11/118435.html 2002年2月23日大陆综合消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2/2/23/25516.html (英文版: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1936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