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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青岛 即墨市 >> 胡敦祥, 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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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0: 妻子被迫害去世 山东即墨市农民控告江泽民
山东即墨市灵山镇五十四岁的胡敦祥与妻子何淑英坚持修炼使他们身心受益的法轮功,多次遭迫害,妻子在劳教所遭受了极其残酷的迫害,在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下于二零一四年离世。二零一五年九月,胡敦祥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 自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零一五年,江泽民个人或伙同已知与未知的共同犯罪参与者,发动、设计、谋划、命令、主导、落实、管理、参与或煽动了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酷刑折磨以及残酷、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与惩罚,这些行为违反了中国宪法以及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二百三十二、二百四十八、二百五十四、二百三十四、二百三十六、二百三十七、二百三十八、二百九十七,三百九十九、二百六十三、二百六十七、二百七十、二百七十五、二百四十五、二百四十四、二百五十一以及第二百四十六条。 如下是胡敦祥在控告状中陈述的部分事实: 我是从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当时我妻子何淑英身体很不好,几乎浑身是病,整天肚子疼、浑身无力,有的病到医院还检查不出来,就是难受,家里的活也干不了,由于身体上的痛苦,也使她的脾气变得越来越不好,越来越暴躁。我在外面打工,还要回来照顾她,把我搞得很累。一九九八年春天,我妻子跟亲友学炼了法轮功,很快身体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无病一身轻。而且脾气也变好了,我们的家庭也有了生机,非常和睦,我也尝到了生活的快乐。 亲眼看到妻子的巨大改变,我也开始修炼了法轮功。作为法轮功修炼者,我变得更善良、更加宽容、更加真诚。修炼大法后,我严格用大法来要求自己,修炼自己的心性,与人为善,处处按真、善、忍来衡量自己,家庭非常和睦。 一九九九年七月份江泽民开始了对大法与大法弟子残酷迫害。二零零零年正月,我和妻子何淑荣等大法弟子上北京去为大法说句公道话,在山东青州被火车站警察绑架,被当地政府劫持,直接关进了灵山镇敬老院。在敬老院,因我们炼功,被灵山镇文化站站长吴海龙及政府人员林某某等人的疯狂毒打,之后我因绝食反迫害,灵山镇政府人员从厕所取来屎尿等赃物要强行给我往嘴里灌,在我和其他大法弟子坚决抵制下他们没有得逞。 从敬老院回家后,灵山镇政府及派出所人员经常到我家骚扰,致使我们无法正常生活,最后我和妻子被逼流离失所。 二零零二年正月二十那天,我和妻子到岳父家去取我们的衣物,谁知刚到那跟老人还没说上几句话,突然从外面冲进来五、六个警察,其中为首的是即墨市北安派出所所长刁书峰。由于他们不认识我,我和妻子机智走脱。结果他们却抄了我岳父的家,把我岳父家翻了个底朝天,其中在我兜里三百元钱也被拿走,还抄走了我八百多元的录音机。 两天后的二十二日晚上,我们又回到岳父家,看看老人有没有事,刚见面还没来得及说话,突然冲过来两辆警车,下来七、八个警察,其中五、六个人把我打倒在地拖上警车。我妻子也同样被他们拳打脚踢拖上警车,把我们拉到了即墨灵山镇派出所,之后把我们强行送进了济南洗脑班。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九日清晨,即墨市灵山镇政府人员和派出所警察翻墙爬入我家中,把我妻子何淑荣强行绑架,送到青岛洗脑班迫害了近五个月。在洗脑班期间,以青岛610主任王红军为首的洗脑班人员,天天污蔑大法,对大法弟子进行人身攻击,在精神上与身体上给我妻子等大法弟子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一日,我妻子何淑荣在华山镇东牛村讲真相过程中,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被绑架后送进看守所,之后被送到了山东省王村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 二零零四年四月底,在我妻子被劳教后,灵山镇政府及派出所人员又翻墙而入将我绑架,劫持到青岛洗脑班迫害四个月。天天不让睡觉,对我进行人格侮辱,在洗脑班在我精神和肉体上给我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在劳教所里,我妻子何淑荣遭受了极其残酷的迫害,不让睡觉、天天坐小板凳、不让上厕所以及遭警察和其他劳教人员的打骂,精神和身体上遭受了极大的摧残。劳教期满后又被青岛610绑架到洗脑班迫害一个月。 二零零六年我妻子回家后,精神总是很紧张,被迫害的阴影总是很重,这样致使身体也越来越不好,最后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去世。原本一个在修炼前疾病满身的人,因为修炼了法轮大法无病一身轻,却遭到了江泽民集团的残酷迫害,在精神和身体的双重折磨下离开了人世。 每次在绑架我和妻子的过程中,派出所人员从来都没有出示过拘留证或搜查证等相关的证件。 按照中国宪法,中国公民享有言论、信仰、集会、结社、游行以及示威的自由,而我所做的只是行使这些权利而已。因为我合法修炼法轮功的行为,我被那些抓捕我、将我送到洗脑班、看守所、“黑监狱”、劳教所或监狱的人员当作“罪犯”对待。在这些地方,我遭到了酷刑折磨以及其它身体上的痛苦与伤害、各类侮辱与羞辱人格的对待以及其它虐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2/20/妻子被迫害去世-山东即墨市农民控告江泽民-324117.html 2004-06-10: 和方少亮几乎同时被劫持的有胡敦祥及胡敦祥的妻妹何秀香(两人被关押在青岛市洗脑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6/10/76774.html#chinanews-06102004-11 2004-04-30: 2004年4月20日左右,山东省青岛即墨灵山大法弟子方少亮与本镇崔家庵村大法弟子胡敦祥同时突然失踪。此前,方少亮的母亲张秀英于17日晚上失踪。 现已初步证实灵山镇的张秀英、方少亮、胡敦祥三位大法弟子的突然失踪均为即墨市与灵山镇的610非法组织绑架所致。 青岛 即墨市联系资料(区号: 532)2025-06-04:青岛市即墨区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振华街150号,邮编266200 电话:0532-85559830、0532-85559817 院长陈刚(2024年2月任) 法官姜冰0532-85559875 青岛市即墨区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148号,邮编266299 总机:0532-83012672 电话:0532-83012627 反贪局:0532-83012699、0532-83012697 渎侦局:0532-83012656 公诉科:0532-83012682 案管中心:0532-83012630 检察长于仲君0532-88530899 检察员万君0532-83012681(本案公诉人) 即墨分局移风店派出所: 电话:0532-66583740 所长崔相伦17667592218,警号111272 警察胡兵17667579902(所谓办案警察) 警察杨本锦17667592290(所谓立案人) 警察于顺强17667592632,警号114290 警察史洪亮(所谓立案人之一,是青岛市即墨公安局人员) 警察杨本锦、于顺强、史洪亮、崔相伦等参与非法抄家。 恶告人:栾克浩,男,43岁,身份证号370282198202024816,电话15963230990,家住:青岛市即墨区移风店镇三湾庄村245号,其妻骆祥花,46岁。 派出所其他警察: 周德明17667592911,警号114631 邵玉泽17667592903,警号024977 孙立旭17667592909,警号113621 张和兵13305423873 辅警: 袁广聪13695321986,警号ZA0066 陈建明17852355508,警号FJ2133 王麟13808971005,警号FJ0028 王冲15275285269 姜昊13708998272 2025-04-30:青岛市公安局即墨分局移风店派出所:电话:0532-66583740 崔相伦:立案部门负责人,移风店派出所所长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