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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秦皇岛 山海关区(市,秦皇岛第三看守所) >> 王秀芝, 女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山海关
个人近况: 已释
立案日期: 2004-04-11
案例分类: 劳教  非法拘留/绑架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7-10-13: 曝光山海关第三看守所恶警王永恒恶行

王永恒,男,原为山海关第三看守所的狱警,从九九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开始就积极追随迫害,因其生性残忍、手段毒辣,被提升为第三看守所副所长。

二零零零年底至二零零一年初,王永恒是第三看守所的所谓“坚攻组”成员。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地,“坚攻组”恶警采用车轮战术折磨法轮功学员,长期不让睡觉、毒打、体罚,还不给吃饱饭;对于女性法轮功学员,王永恒用木板打大腿内侧、脚心,将多人迫害的不能行走;王永恒折磨法轮功学员最常用的酷刑是大背铐,即将手臂从肩头拉过,将另一手臂从腰拉过,双手在背后铐紧,并且还要在背与臂之间加塞酒瓶子、木板等物,使手铐紧铐肉里,双臂拉紧,让人鲜血直流,痛苦异常;还有吊挂,即用手铐将双手背后铐住,中间穿绳吊挂,双脚离地;另一种是双手背后捆绑,悬空吊挂,有时来回拉动。最长时间达5小时以上,多人被折磨至昏死。

在这样的残酷折磨下,大法弟子朱风纯、李建、杨玉春、王秀芝、邳景辉、何秀杰、何秀华、楚淑娥、韦丹权、张桂荣、杨玉福等人都先后出现生命危险。

零二年六月,山海关大法弟子左洪涛、高淑杰等先后被非法关押在第三看守所。左洪涛绝食抗议迫害,王永恒就用酷刑迫害他,将他折磨的奄奄一息,才把人送回家。

大法弟子高淑玲发高烧,恶警王永恒竟把她捆在外面的铁椅子上,用水往她脸上喷,用烟头烫她身体,至今还留有伤疤,并导致她患上了冠心病。

零四年五月,大法弟子韦丹权、吴文章、陈迎、高纪红、李耀坤等人被非法关押在第三看守所。吴文章绝食抗议,王永恒毒打他,并暴力灌食,此外王永恒还给另一位绝食的法轮功学员上大背铐。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0/13/164397.html

2004-04-11: 张海青,男,40多岁,身高1.71米左右,家住山海关工人街46号楼1单元24号,于2000年1月调往山海关看守所(秦皇岛第三看守所)任所长,原来在山海关劳教所任职,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最歹毒的恶人之一,也是邳景辉被迫害致死的间接责任人之一,也是想借迫害法轮功上爬、捞取民财的恶棍。
上任伊始,张海青就开始强迫大法弟子坐板,不给放风,吃的食物中竟有沙子和老鼠粪,这还不算,他还利用各种方式、酷刑狠命毒打、折磨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一进看守所就被强制搜身、照相、取指纹、取掌纹(收取50元),而且住的环境极差,夏天又闷又热,蚊虫叮咬,冬天又冷又阴,而且长期不让洗澡(关押最长的达10个月),释放后张海青强迫交费,不交不放人,从中捞取钱财。张海青对做好人的大法弟子说打就打,说骂就骂,但对刑事犯则是笑脸相迎。

令人发指的是,2000年初,张海清曾指使恶警毒打大法弟子致多人昏死,其中张铁春被送医院抢救包扎,尽管如此,后来的迫害手段还不断残忍升级,不择手段,为了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信仰,张海青指使恶警王永恒等人经常半夜提审、毒打大法弟子,李建、门晓芳等人都曾被半夜提出,先是毒打,然后背铐,被恶警用烟头烫,强行将双腿跪地,,用一圆木放双小腿上,两人踩上来回碾压,令人极为痛苦。

还有,在2000年底2001年初,当时关押大法弟子较多,张海青为了所谓的转化率,还动用了:(1)大背铐,就是将手臂从肩头拉过,将另一手臂从腰拉过,双手在背后铐紧,并且还要在背与臂之间加塞酒瓶子、木板等物,使手铐紧铐肉里,双臂拉紧,让人鲜血直流,痛苦异常;(2)吊挂,一种是用手铐将双手背后铐住,中间穿绳吊挂,双脚离地,另一种是双手背后捆绑,悬空吊挂,有时来回拉动,最长时间达5小时以上,多人被折磨至昏死。而在2001年6—8月,张海青亲自动手毒打大法弟子张××,打后是被人架回来的。在此期间,他还毒打女大法弟子,竟用木板打大腿里面、脚心,造成多人不能行走;(3)成立“攻坚组”,让恶警赵宝祥、王永恒等参加,采用车轮战术,不让大法弟子睡觉,并毒打、体罚、不让吃饱。并切在管教之间搞群众斗群众,谁负责的监室如果有人背法、学法、交流、坐不好板,便受到批评,谁揭发谁有功受表扬,并有一定的物质奖励。一时间连管教之间也经常吵架,并且还经常搜号。

由于在拘留所的酷刑迫害,以至在2001年先后有朱风纯、李建、杨玉春、王秀芝、邳景辉、何秀杰、何秀华、楚淑娥、韦丹权、王××、张桂荣、杨玉福等人出现生命危险而被释放,而看守所却被评为全国先进看守所,恶警赵宝祥、王永恒竟被评为先进个人,实在是对正义、良知、人性的无耻的玷污。另外,在此期间,秦皇岛海港区的大法弟子被毒打得极其严重,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都不敢接收,可张海青为了讨好上级,拉关系,竟来者不拒。

在2002年6月,大法弟子左洪涛已绝食7天,张海青还指使恶警王永恒酷刑折磨,致使左洪涛奄奄一息的被送回家。同年8月,大法弟子高淑玲被非法关押,几天没吃没喝,还发着高烧,张海青又指使恶警王永恒把她捆在外面的铁椅子上,用水往脸上喷,用烟头烫,而张海清还在旁边指使恶警王永恒:狠点铐着。这样,致使高淑玲被折磨的生命垂危,并导致冠心病,至今身上还留有伤疤。

在2003年“非典”期间,大法弟子左洪涛被非法关押期间,张海清还指使恶警用催泪瓦斯往他的脸上喷。

此外,他还把大法弟子关铁笼子,罚站、罚跪、冬天罚冻、用木棍木板毒打击头、用脏布堵嘴、用橡胶棍毒打、用皮鞋底打耳光、拳打脚踢。更令人发指的是张海青连女学员上厕所也要偷看,还指使他的司机刘杰进监室毒打大法弟子,并给大法弟子戴嘴嚼子……

以上就是我们知道的有关张海清的部分犯罪事实,其行为直接触犯了《刑法》以下各条:

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248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何况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栽赃陷害,完全是建立在江泽民邪恶的独裁的手段上的,最为明目张胆之处就是:(1)销毁法轮功著作,阻止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以达到栽赃陷害;(2)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辩护权、检举权、控告权,进行迫害、洗脑;(3)进而肆意拘押,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以阻止人民传播法轮功教人“真善忍”的法理,以阻止人民信仰这美好的信仰。滋养那些腐败者的妒忌、独裁、贪污、腐化、荒淫、作威作福、鱼肉民众。(4)利用各种媒体“一言堂”的栽赃陷害法轮功,蒙骗国内外民众。

2001-04-16:河北省秦皇岛市大法弟子被迫害事实
武兴军,1999年7月在单位被公安局抓走,8月中旬逃出,到各处讲清真象。9月20日在去北京的途中抓回被毒打,用了各种刑具,多次被折磨的昏死过去,仍坚修大法。后被判刑,现只知在监狱但去向不明。儿子因此被开除公职,所有沾上边的家友都受到牵连。

高爱京,武兴军爱人,2000年因有大法弟子去京上访,说是她带动的,从家抓到公安局,游街4次,因坚修大法被非法判唐山劳教三年。家里还有一个未成年孩子上学无人照顾。

杨九兰,女,59岁,因去北京上访,刚到天安门,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就被押上警车,送回当地看守所,关押37天,强迫写保证书。交押金1000元,又索取车费300元,伙食费150元。当时说押金1年后退还,现已超期3个月,还没退还。

杨安北,进京上访三次,被非法拘留三次,非法罚款3000元,现被非法劳教1年。

张桂霞,女,44岁,关押29天,被开除公职;打耳光,打的满脸青肿,无数次昏迷在
地,长期戴手铐;非法抄家,强行让搬家。

郑向前,坚修大法被非法判刑四年。

被非法劳教三年的人有:杨小勇、邓文洋、郑志成、郑向阳、丁建华、马铁平、刘长富、左洪涛、邓春平、刘丽华、高淑凤、王秀芝
被非法劳教两年的人有:赵焕珍、张铁春、孙五环、吉淑贤、关健荣。
被非法劳教一年的人有:杨安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4/16/9982.html

秦皇岛 山海关区(市,秦皇岛第三看守所)联系资料(区号: 335)

2025-11-27: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法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廉街1号,邮编066000
电话:0335-3614766、0335-7673022
司法服务热线 :12368
院长张金旭18131726006
常务副院长胡永军
副院长曹敬东
法官陈刚18503330334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邮编066300
电话:0335-6012430、0335-12368 0335-6866123(值) 0335-6011146(传真)
本案责任主审法官:刑庭副庭长张文彬 0335-6013437、15903367299,多次主导秦皇岛、昌黎、青龙等地区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理。
院长韩颖13091361259
副院长赵晓明0335-686638819803358606
副院长呼元才17603372876、0335-6022206、19803358006
副院长张立军0335-6866199、19803358199
政治部主任姚新平17603372680、0335-6012026、19803358194
政治部副主任刘永菊17603372660
刑庭庭长林双全 0335-6866866
执行局局长安志刚17603372780
审委会专职委员 仇军华0335-6866566、19803358005
审委会专职委员 崔征 0335-6866522、19803358099
办公室主任 张继衡 0335-6012656、19803358058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华达新城南侧约120米),邮编066300
电话:0335-6022062、0335-6011701
办公室:0335-6866000
值班:0335-6866806
传真:0335-6866111
检察长王志强
副检察长张莹18713558567(2025年3月19日任命,原第四检察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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