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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 秦皇岛 山海关区(市,秦皇岛第三看守所) >> 门晓芳, 女
个人情况: 山桥厂医院职工
紧急成度: 中 家庭地址: 山海关 个人近况: 立案日期: 2004-04-11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04-06-05: 目前山桥厂受迫害的部分大法弟子的情况如下:
左洪涛,山桥厂铸钢车间职工,被非法劳教解教后因坚持信仰,不写所谓“保证”,不法人员不给安排工作; 邓文阳,山桥厂机一车间职工,被非法劳教解教后因坚持信仰,不法人员不给安排工作; 门晓芳,山桥厂医院职工,被非法劳教解教后因坚持信仰,不法人员不给安排工作; 李芫,山桥厂铸铁车间会计,因不写所谓“保证”,被调离原岗位,降为工人。 2004-04-11: 张海青,男,40多岁,身高1.71米左右,家住山海关工人街46号楼1单元24号,于2000年1月调往山海关看守所(秦皇岛第三看守所)任所长,原来在山海关劳教所任职,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最歹毒的恶人之一,也是邳景辉被迫害致死的间接责任人之一,也是想借迫害法轮功上爬、捞取民财的恶棍。 上任伊始,张海青就开始强迫大法弟子坐板,不给放风,吃的食物中竟有沙子和老鼠粪,这还不算,他还利用各种方式、酷刑狠命毒打、折磨大法弟子。大法弟子一进看守所就被强制搜身、照相、取指纹、取掌纹(收取50元),而且住的环境极差,夏天又闷又热,蚊虫叮咬,冬天又冷又阴,而且长期不让洗澡(关押最长的达10个月),释放后张海青强迫交费,不交不放人,从中捞取钱财。张海青对做好人的大法弟子说打就打,说骂就骂,但对刑事犯则是笑脸相迎。 令人发指的是,2000年初,张海清曾指使恶警毒打大法弟子致多人昏死,其中张铁春被送医院抢救包扎,尽管如此,后来的迫害手段还不断残忍升级,不择手段,为了强迫大法弟子放弃信仰,张海青指使恶警王永恒等人经常半夜提审、毒打大法弟子,李建、门晓芳等人都曾被半夜提出,先是毒打,然后背铐,被恶警用烟头烫,强行将双腿跪地,,用一圆木放双小腿上,两人踩上来回碾压,令人极为痛苦。 还有,在2000年底2001年初,当时关押大法弟子较多,张海青为了所谓的转化率,还动用了:(1)大背铐,就是将手臂从肩头拉过,将另一手臂从腰拉过,双手在背后铐紧,并且还要在背与臂之间加塞酒瓶子、木板等物,使手铐紧铐肉里,双臂拉紧,让人鲜血直流,痛苦异常;(2)吊挂,一种是用手铐将双手背后铐住,中间穿绳吊挂,双脚离地,另一种是双手背后捆绑,悬空吊挂,有时来回拉动,最长时间达5小时以上,多人被折磨至昏死。而在2001年6—8月,张海青亲自动手毒打大法弟子张××,打后是被人架回来的。在此期间,他还毒打女大法弟子,竟用木板打大腿里面、脚心,造成多人不能行走;(3)成立“攻坚组”,让恶警赵宝祥、王永恒等参加,采用车轮战术,不让大法弟子睡觉,并毒打、体罚、不让吃饱。并切在管教之间搞群众斗群众,谁负责的监室如果有人背法、学法、交流、坐不好板,便受到批评,谁揭发谁有功受表扬,并有一定的物质奖励。一时间连管教之间也经常吵架,并且还经常搜号。 由于在拘留所的酷刑迫害,以至在2001年先后有朱风纯、李建、杨玉春、王秀芝、邳景辉、何秀杰、何秀华、楚淑娥、韦丹权、王××、张桂荣、杨玉福等人出现生命危险而被释放,而看守所却被评为全国先进看守所,恶警赵宝祥、王永恒竟被评为先进个人,实在是对正义、良知、人性的无耻的玷污。另外,在此期间,秦皇岛海港区的大法弟子被毒打得极其严重,市第一看守所和第二看守所都不敢接收,可张海青为了讨好上级,拉关系,竟来者不拒。 在2002年6月,大法弟子左洪涛已绝食7天,张海青还指使恶警王永恒酷刑折磨,致使左洪涛奄奄一息的被送回家。同年8月,大法弟子高淑玲被非法关押,几天没吃没喝,还发着高烧,张海青又指使恶警王永恒把她捆在外面的铁椅子上,用水往脸上喷,用烟头烫,而张海清还在旁边指使恶警王永恒:狠点铐着。这样,致使高淑玲被折磨的生命垂危,并导致冠心病,至今身上还留有伤疤。 在2003年“非典”期间,大法弟子左洪涛被非法关押期间,张海清还指使恶警用催泪瓦斯往他的脸上喷。 此外,他还把大法弟子关铁笼子,罚站、罚跪、冬天罚冻、用木棍木板毒打击头、用脏布堵嘴、用橡胶棍毒打、用皮鞋底打耳光、拳打脚踢。更令人发指的是张海青连女学员上厕所也要偷看,还指使他的司机刘杰进监室毒打大法弟子,并给大法弟子戴嘴嚼子…… 以上就是我们知道的有关张海清的部分犯罪事实,其行为直接触犯了《刑法》以下各条: 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238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按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第248条:监狱、拘留所、看守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人员对被监管人进行殴打或者体罚、虐待,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监管人员指使被监管人殴打或者体罚虐待其他监管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何况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栽赃陷害,完全是建立在江泽民邪恶的独裁的手段上的,最为明目张胆之处就是:(1)销毁法轮功著作,阻止人们了解法轮功真相,以达到栽赃陷害;(2)剥夺法轮功学员的一切辩护权、检举权、控告权,进行迫害、洗脑;(3)进而肆意拘押,侵犯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以阻止人民传播法轮功教人“真善忍”的法理,以阻止人民信仰这美好的信仰。滋养那些腐败者的妒忌、独裁、贪污、腐化、荒淫、作威作福、鱼肉民众。(4)利用各种媒体“一言堂”的栽赃陷害法轮功,蒙骗国内外民众。 2003-01-18: 门小芳,山海关一区院护士,因坚修大法受尽了迫害,现被关在唐山开平区劳教所。 秦皇岛 山海关区(市,秦皇岛第三看守所)联系资料(区号: 335)2026-06-07: 山海关检察院的电话:
刘阳 17603350118 马运生 13933952299 刘欣钢 13603350736 孙庚 18333585657 王雅辉 17603373595 王冰 13933566735 董伟 18630376367 夏晶 15100352041 王志鹏 18633511515 邱彦 18533579655 马文久 13933536028 牛晓群 18833866829 唐东岳 13133531444 杨春宇 13933909000 李慕国 18713551555 董进 13933632264 姚智 17603350151 马平水 13171962076 丁亮 17603350108 王娜 15133560270 毕海东 13903330001 李智卓 17603350195 张云涛 17603350116 王宁 13780339637 李金英 13623350566 李兴涛 13933614759 郑永奇 13930310009 方超 17503360507 张文蓬 13343359660 高芳 18633530988 2026-03-06: 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法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廉街1号,邮编066000 电话:0335-3614766、0335-7673022 司法服务热线 :12368 院长张金旭18131726006 常务副院长胡永军 副院长曹敬东 法官陈刚18503330334 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法院: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金山大街,邮编066300 电话:0335-6012430、0335-12368 0335-6866123(值) 0335-6011146(传真) 本案责任主审法官:刑庭副庭长张文彬 0335-6013437、15903367299,多次主导秦皇岛、昌黎、青龙等地区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理。 院长韩颖13091361259 副院长赵晓明0335-6866388 、19803358606 ... 更多 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335)山海关桥梁厂(现“中铁山桥集团公司”)迫害大法弟子的犯罪事实曝光后,现该厂所有的电话号码已更换,新的电话号码如下(注:79开头的为铁路电话,区号0335,邮编066200)
书记,赵铁鹰,7941000,5156580;副书记,田苗(名义上主抓法轮功),7941001; 厂长,吴兆安,7940001,5176548;武保部,7940185,5151921; 组织部,1) 部长,7941040,2)宣传,7941041,3)广播室,7941043; 组织部部长,7941035;山桥派出所,7941480,515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