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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潍坊 诸城市 >> 王继华, 男, 40

王继华
山东省诸城市王继华被淄博王村劳教所折磨20日成植物人,含冤离开了人世

出生时间: 1964年6月9日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街道铁水村
有关恶人: 曹金辉、朱伟、王军
个人近况: 2004年2月25日 迫害致死 (2004-03-24首次报道致死)
立案日期: 2004-03-24
明慧案例: 明慧所列迫害致死案例编号 882
家庭成员: 儿女/侄儿女/外甥/甥女: 王恩辉(王继华儿)
夫妻/父母: 林良花(王继华妻) 王继华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0-12-01: 山东诸城警察朱鹏德、毛玉龙、曹锦辉的罪行

警察本应是维护一方平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外来侵犯正义执法者。可看看山东诸城警察朱鹏德、毛玉龙、曹锦辉等都做了些什么,打开明慧网,点击他们的名字,就会看到他们的许多恶行。虽然只是部份,也足以彰示他们已堕落为承当邪恶势力欺压善良民众的爪牙打手,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

朱鹏德自迫害法轮功以来,一直身居一线,从当时的政保大队长换名为后来的国保大队长,在这个位子上做的事都伤天害理,犯下滔天大罪。诸城数千名法轮功学员都不同程度的被其勒索过钱财,更是诸城市最早十一位大法同修被迫害致死的罪魁祸首。

朱鹏德在公安内部被称为笑面虎,对待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奸诈无比;对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视其家庭情况勒索钱财。家庭生活困难的就敲诈几百到几千元,家庭生活好一点的就敲诈一万至一万五千元;甚至直言叫嚣“拿不上钱就劳教,劳教三年可不仅是失去一万五千元钱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仅二零零五年以前潍坊地区近四百名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中,诸城就占有近百名,成为潍坊地区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市县之一。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强行洗脑,停发工资或失去工作,甚至被迫流离失所,这些朱鹏德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朱鹏德在任期间利用职权,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并用劳教威吓家人索取贿赂,敛财手段卑鄙下流。仅二零零四年前,因法轮功学员家人生活困难,交不出他索要钱财数而被其报批非法劳教的就有五十多人。

自一九九九年以来,在法轮功学员上访期间,朱鹏德利用手中权力敲诈勒索上访学员家人的钱财占为己有。为了捞取向上爬的资本,极尽所能的参与策划并指挥迫害法轮功。诸城最早遇害的四名法轮功学员(杨桂真、马艳芳、李香兰、王继华),他是主要责任人之一。在法轮功遭迫害期间,他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大肆迫害无辜善良人,怂恿手下人滥施酷刑逼供,暴力折磨致人死亡(陶家岭法轮功学员杨桂真遭酷刑折磨死在只有死囚犯才坐的铁椅子上)。将健康人绑架到精神病院迫害致死(陶瓷厂法轮功学员马艳芳在东郊精神病院被迫害致死)。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非法关押,强制洗脑,停发工资或失去工作,甚至被逼流离失所,斑斑血债,朱鹏德难逃其咎。

曹锦辉属原诸城公安局政保大队副队长,此人心狠手辣,被称为“酒鬼打手”。诸城的法轮功学员因为最初上访遭曹锦辉毒打的就有几百人。遇害的四位法轮功学员,曹锦辉是直接凶手。曹锦辉罪过之大,难逃法网。

曹锦辉在摧残法轮功学员中,经常向法轮功学员炫耀:六四那么多大学生,不照样被一顿机枪、坦克处理掉了?不照样死了吗?当时我曹锦辉就代表市公安局参加了平息六四事件,整个北京城一戒严,天安门前的灯一关,枪声一响,他们(大学生)不照样见鬼了吗?不打死你们几个,你们是不知天高地厚的。曹锦辉曾无数次在法轮功学员面前狂嚣:“打轻了,中央早就有文件,对待你们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

密州街道陶家岭法轮功学员杨桂真惨死后,曹锦辉不止一次的厚颜:“杨桂真被开膛破肚后,肠子里什么也没有,白生生的。”

陶瓷厂法轮功学员马艳芳被迫害致死前,在看守所曾多次惨遭曹锦辉的毒打。99年12月20日晚上10点,在看守所,曹锦辉用大笤帚狠毒地在马艳芳脸上猛抽,直至将大笤帚打碎。

林家村镇陈家村法轮功学员李香兰,2001年5月7日被曹锦辉等人劫持到林家村派出所毒打后,不到二十四小时死于非命。

密州街道铁水村法轮功学员王继华被迫害致死前,曾被曹锦辉打昏后用冷水泼醒,腿被打得血肉模糊,肿得连裤子都脱不下来。

毛玉龙是朱鹏德作案的主要帮手,虽然许多事他不直接出面动手,但他出谋划策唆使他人犯罪,是典型的伪君子。很多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是毛玉龙直接经手绑架关押,并滥施酷刑,索要钱财。诸城所有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毛玉龙几乎都参与过,虽然他自己认为是为了工作,同时也是为了努力表现,争取向上爬的资本,到头来却是积案在身,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

朱鹏德、毛玉龙、曹锦辉的恶行违反多项法律条款,已是数罪在身。

违反《宪法》第36条关于公民有信仰自由权的规定,触犯《刑法》第251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违反《宪法》第39条关于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的规定。触犯《刑法》第245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搜查罪。

违反《宪法》第37条关于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触犯《刑法》第238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触犯《刑法》第247条:司法工作人员对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规定。构成了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

触犯了《刑法》第248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殴打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罪”。

触犯《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触犯《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同时触犯的还有:抢劫罪、盗窃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诽谤罪、侮辱罪等。

身为警察还同时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等条款所列行为。

以上犯罪行为,都违反了《中国宪法》、《中国刑法》、《中国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已经触犯刑律。

作为一名警察不要认为是在执行命令。盲目的执行命令,同样会使自己走向绝路的。《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各级行政人员、警察为自己推脱罪责、逃避惩罚的后路。根据《公务员法》,所有参与迫害的警察及个人将来都得自己承担责任。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2/1/山东诸城警察朱鹏德、毛玉龙、曹锦辉的罪行-233150.html

2009-07-20: 十年迫害 潍坊一百六十一名大法学员被迫害致死
……
27、王继华,男,四十岁,潍坊诸城密州街道铁水村大法弟子。王继华因坚定信仰“真善忍”,被恶警曹金辉多次残暴折磨,零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带着一身创伤在家含冤去世。
……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7/20/204884.html

2006-09-22: 山东诸城大法弟子王继华生前被恶党迫害的事实
王继华,山东诸城密州街道铁水村人。从小艰苦的劳动,使三十几岁的他就有腰腿疼病。一九九五年有幸接触大法,便义无反顾的走入大法修炼。在法中不仅受益无穷,而且知道了做人的目地是返本归真。他觉得这么好的东西也得叫别人知道,于是他带动了亲朋好友和周边的人。他种大棚菜勤恳钻研,新来的品种、化肥、农药,他总是先通过在自家地里反复配制试验,直到选择好再告诉其他种菜人。王继华是大家公认的好人。

99年7.20,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和中共恶党疯狂的打压法轮功开始后,有图谋的、被迷惑的恶警、各级领导不问青红皂白,把媒体的谎言、诬陷作为证据,开始对法轮功学员全面的打压。当时王继华是这片的辅导员。在压力与不知内情的情况下,村支书把十几个炼功人都集中到村委会進行威胁、恐吓,逼着他们写不炼功的保证。因王继华表示不放弃,除了个别人,大家都没有配合这无理的要求。因为凡是炼过法轮功的人,都亲身体悟大法的神奇、博大、正派。在谣言惑众铺天而来时,都想为这千年不遇的伟大宇宙真理,为拯救我们生命病祸、心灵迷茫的恩师讨个公道。于是在农历一九九九年冬月二十三,王继华给的母亲上完坟后,只身一人上路去北京上访,目标是国务院信访办。

可是,在江氏政治流氓集团、中共恶党的指使下,不给法轮功上访的机会,已经关闭了信访办。他又与同是前来上访的一位外地大法学员结伴去了民政局。结果在那里被诸城驻京办的恶警拉回诸城公安局兴华路派出所。以曹锦辉为首的朱伟、袁伟等恶警对他狠下毒手,把他绑到凳子上坐压、踢打,直到打昏死过去,然后放到地上用凉水浇醒再打。当送到村委会时王继华已经不能行走,满身伤痕累累,里外衣服都是湿的。又在村委会关了一个月,直到腊月二十七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农历二月初五傍晚,王继华正在本村街上卖菜,突然几个恶警来到菜车前,又一次绑架了他。把他和邻村的两个大法学员一起关在离村不远新盖的一个饭店的二楼上,进行强化洗脑。

王继华在师父的慈悲加持下正念走脱,从此流离失所。饥一顿饱一顿,有时露宿街头,有时住在旷野的看瓜棚。但无论严寒酷暑、邪恶追捕都没有动摇他对大法、对师父的坚信。他始终都在利用一切机会向世人说明真相,证实法、救度世人。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八日,因为急于找多日未见的学员有事商量,一时疏忽,用同修的家用电话给那人打传呼,不想那人已经被绑架,结果恶警利用电话查到同修单位。“610”、诸城公安局出动三辆警车,以曹锦辉、刘炳花(当时城关派出所指导员)为首的如狼似虎的十几个恶警抄了同修的家,不仅抄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师父法像,还顺手牵羊的偷走了同修孩子的学习单放机。同时把他们绑架到诸城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国安大酒店。

曹锦辉恶徒负责迫害女大法弟子,阴险毒辣的朱鹏德负责迫害男大法弟子。当时把王继华铐在铁椅子上进行威胁逼供。然后又送到拘留所关押。在此期间,邪恶的“610”利用在王村转化者每天对他进行强化洗脑。

由于王继华正念正行,不仅没被转化,还向关在一起的犯人说明真相,善化他们,有的人表示出去也要学法轮功。这一次又正念走脱。同时又一次流离失所。

王继华流离失所前后,恶警曹锦辉曾多次带人到他家骚扰、造谣、煽动村民仇视大法。村民们虽然惧怕恶党,但心里明白王继华是好人。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王继华在高乐埠村一同修家,被恶人举报又一次被绑架到看守所,二十几天的苦役折磨迫害后,送昌乐劳教,劳教所拒收,又送回诸城看守所。在看守所里不仅被特别监控,而且每天干十几小时从废橡胶带里抽拔钢丝的苦役。

二零零二年二月,王继华又被送王村劳教所。在那里邪恶把他关小号,找来打扮妖艳的犹大车轮式每天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强化洗脑。又找诸城在那里已经转化了的人员给他洗脑,这些对他都毫无作用。邪恶一招不行又换招数。据他生前个人回忆,有一天夜里师父点化他,让他上厕所排除异物,可能吃的饭里有问题。

在此期间,邪恶又对他使用了什么手段迫害,没有目击者。当家人接到通知到淄博医院去看时,王继华头脸青黑,已是一个昏迷不醒的植物人。原来一百七八十斤体魄健壮的他,不到一个月的迫害折磨,这时已经骨瘦如柴。

据在医院看守的“610”人员说,为怕出人命曾让诸城“610”来接,但诸城也怕担责任拒接。最后才通知村委会叫家人去看。

虽然王继华妻子把他接回家细心看护,每天都有同修去照顾他,由于长期流离失所,惨遭多次迫害,使他身心承负重压,二零零四年初再一次遭兴华路派出所两恶警(只知其中一个姓王)的骚扰后,于二月初六含冤离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9/22/138407.html

2006-08-06:王继华被迫害致死,妻儿生活艰辛
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密州街道铁水村大法弟子王继华,因坚定信仰“真善忍”,多次遭到兴华路派出所曹锦辉、朱鹏德等人的残暴折磨、生命垂危,2002年4月在奄奄一息之际被劫持到淄博王村劳教所后成为植物人,4月20日被妻子从淄博148医院接回家中,2003年12月23日晚遭兴华路派出所两名恶警骚扰,于2004年2月25日含冤离世,年仅39岁。

王继华的妻子林良花,自丈夫被迫害致死后,一直孤身一人以种菜为生,艰难的供养儿子王恩辉求学。因无其他生活来源,也不可能长期得到别人的帮助,只好每天早晨4点半用脚蹬三轮车将菜带到集市上,批发给专门从事蔬菜买卖的经销商。即使这样,她还时不时地受到不法之徒和当地流氓的无耻骚扰。

王继华的儿子王恩辉(现年19岁,生于1987年3月14日),现就读于山东省劳动职业技术学院。王恩辉因一次次的看到父亲被非法绑架、惨遭毒打后伤痕累累的身体,又目睹父亲被非法劳教后,仅10多天便被迫害成骨瘦如柴、头部紫疤未退、血疤又添、大小便失禁的植物人;再加上无情的现实中,亲朋的疏远、艰辛母亲的处境和自己的无助,使本来就少言寡语的未成年人更加寡言少语。王继华的妻儿林良花和王恩辉生活一直艰难。生活上的重压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使原本就清瘦的林良花更加消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6/8/6/134909.html

2005-02-01: 密州街道铁水村大法弟子王继华被迫害致死前,曾被曹金辉打昏过去之后用冷水泼醒,腿被打得血肉模糊,肿得连裤子都脱不下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1/94666.html

2004-03-24: 大法弟子王继华生前遭受的迫害简介
王继华(附照片),男,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街道铁水村人,1964年6月9日出生。
1999年7月19日,有关单位及本村将他非法关押在一酒店内11天,逼迫他放弃修炼。

1999年元旦,他到北京上访。在潍坊驻京办事处遭非法搜身。后被绑架回诸城市,在兴华路派出所遭到以曹金辉、袁伟、朱伟为首的六、七个恶警的酷刑折磨,后被非法关押在本村村委院内一个月,并被非法勒索8000元。

2001年3月,再次遭到兴华路派出所恶警和本村村干部的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现在的龙东饭店。他正念走脱,从此流离失所。

2001年5月,在一名功友家,王继华又遭绑架(当时去了三辆警车)。以曹金辉、朱伟、王军为首的十几个恶警把他劫持到国安大饭店(秘密关押、折磨大法弟子的地方,原公安局招待所,现已更名),遭到铁椅子折磨数天,惨遭毒打,后被关押在刑事看守所一个月。过期不放,又被关押在治安拘留所二十多天。后来,他正念走脱,流离失所。

2002年1月,在诸城市密州街道大高乐埠村一同修家,遭村支书王福顺、会计王方俊举报,被非法关押進刑事看守所,倍受摧残。同月,被送往昌乐劳教所。因他身体遭受摧残严重,劳教所拒收,后又拉回关押在刑事看守所。

2002年4月,被送往淄博王村劳教所。

2002年4月20日,被折磨成植物人的王继华被妻子从淄博148医院接回家中。

2003年12月23日晚8点左右,在家中遭兴华路派出所两名恶警骚扰。

2004年2月24日晚1点左右,饱受摧残的王继华再度病危,2月25日下午4点左右,王继华含冤离开了人世。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3/24/70788.html

潍坊 诸城市联系资料(区号: 536)

2024-04-10:山东诸城国保大队长王首峰电话:18366313766 13583688938
(新上任)副大队长白佃庆 宅0536-6328616 手机13306460677、18678085056
副大队长郝晓军13176362101、18678085908
宋伟13563675666、18678085708
苏磊18753665768、18678085328
韩军18678085991
山东诸城法院电话:0536——6070275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舜耕路71号,邮编262200
党组书记、院长张同文0536-6213162
副院长陈卫华 党组副书记、18105363666
副院长迟明辉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18105363616
副院长宋国庆18105363676
副院长李福路15335360778
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王丽
政治部主任张玉刚18105363578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彭玉波18105363686

诸城市检察院:
地址: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7号,邮编262200
办案检察官宋艳梅18506362382
书记兼检察长刘水平0536-3012366
副检察长齐峰18506362358
副检察长王钧18506362319
副检察长付振宇18506362311
检察委员会兼职委员尹丽玮18506362352


2024-01-30: 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首峰13583688938、18366313766
(新上任)副大队长白佃庆 宅0536-6328616 手机13306460677、18678085056
郝晓军13176362101、18678085908

2024-01-27:诸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大队长王首峰13583688938、18366313766
副大队长郝晓军13176362101、18678085908
宋伟13563675666、18678085708
苏磊18753665768、1867808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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