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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德阳 旌阳区 >> 陈汉寿, 男,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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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人员骚扰陈汉寿、肖宜凤夫妇
2024年9月初,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司法所、村委会打电话给陈汉寿、肖宜凤夫妇,要求到黄许去一趟 。 她们夫妻正打算去的时候,9月9日出车祸了。9月12日,东湖派出所来了四名警察 ,敲开门后,说是上级让来的,当警察看到陈汉寿夫妇的伤势,问陈为什么没有看医生,陈说没有那么多钱;问为什么女儿不陪去看医生。陈汉寿说:你们干的事,她在压力下,不敢认父母了。警察转身就走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0/31/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84518.html 2024-07-27:四川省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被非法拘役三个月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法轮功学员陈汉寿,男,72岁,2024年5月8日,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非法秘密刑事判决:拘役三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三千元。2024年7月24日放出(《刑满释放证明书》)。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27/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80154.html 2024-07-24:四川德阳市七旬法轮功学员陈汉寿被枉判三个月 四川德阳市旌阳区72岁的法轮功学员陈汉寿,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再次被绑架,五月八日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直接宣判三个月。陈汉寿仍然被非法关押于德阳市看守所,将于七月二十四日放出。 陈汉寿二零二一年五月被绑架、非法抄家,当天回家,二零二二年七月突然得到旌阳区检察院的“告知书”,说他犯了“刑法三百条”,让他请律师。陈汉寿对东湖派出所的两位肇事警察控告。两名警察要求“私了”后继续构陷,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陈汉寿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非法开庭。 陈汉寿,一九五二年出生,他是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广平村人。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陈汉寿在菜市传播真相,被两个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到旌阳区东湖派出所。其实,绑架他的是便衣警察,在所谓“笔录”期间,其他警察就骗过陈的女儿,开锁入室对陈进行抄家,抢走了几个“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护身符。当陈汉寿被放回家时,已经是下午了,他才发现自己的家被非法抄过了。警察骗他女儿签了“取保候审”书。 二零二二年七月,陈突然得到旌阳区检察院的“告知书”,说他犯了“刑法三百条”,让他请律师。陈汉寿看见“告知书”之后并没有请律师,而是将东湖派出所的两位肇事警察进行了控告。一告他们上班时不着制服,违反《警察法》第二十三条;二告他们入室抄家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本人并未见过“立案决定书”和搜查证);三告他们从自己家中拿走物品没有给清单。因此,警察犯了“入室抢劫罪”。要求旌阳区检察院对肇事者进行立案调查。控告书中贯穿着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也说明了本人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等真实情况。 当陈汉寿把“控告”送到旌阳区检察院时,检察院拒收,将他支向纪委。纪委看了“控告”,又将他推向了公安督察大队。督察大队收到“控告”,在半个月内又回复说“不属于管辖范围”。于是,陈汉寿以此为由,说:督察不承认其管辖范围,就是没有承认被告是那里的警察,因此,又一次向旌阳区检察院递交“控告状”。可是,检察院仍然拒收。陈汉寿不得不把附在“控告”后面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内容读给检察官听,并明确告之,如果拒收,就违反此条款,自己将因此而上告。在压力面前,检方终于接了状子,但不给回执。 一个月之后,东湖派出所的两名“被告”,把陈汉寿请到其派出所。对他说,此案咱们就这样了结,从此就再也不找你的麻烦,你也不要再告我们。你看这样如何?当时,陈汉寿想到自己是修炼人,“控告”并非想整人害人,于是就答应警察的请求,以为此案就此了结。但事情并非如此。 二零二三年七月,旌阳区检察院突然送来起诉书,还是说陈汉寿犯了“刑法三百条”中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并说搜到的资料有一百七十一份。为此,陈汉寿又向旌阳区法院递交了《控告状》和辩护词。随后,东湖派出所某警察代替旌阳区法院的口头宣判:说的是要陈汉寿在半年之内不许出省的“监视居住”。既没有“判决书”,也没留下任何纸条。旌阳区司法局打电话给陈汉寿,追问“是谁帮你写的辩护词”?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德阳市旌阳区法院,构陷陈汉寿的所谓“案子”开庭审理。陈汉寿老伴一起来到法院里面,坐在陈汉寿的后一排。但到了正式开庭时,法官就叫他老伴出去了,说原来准备公开审判,现在改为秘密审判,让其站在门外,隔着玻璃听不到里面的说话。整个所谓“庭审”两小时,公诉人念他的稿件就用了一个半小时。陈汉寿请求自己辩护,但法官韩建不许陈汉寿说话。陈汉寿想读自己的“陈述书”,但法官韩建不准陈汉寿开口。整个庭审过程没有双方辩论,没有采信法律条款与犯罪事实的质证,没有鉴定人的鉴定资格与鉴定意见的质证,没有鉴定标准的质证。只是叫陈汉寿将他的“自我陈述”交给副院长韩建,就宣布休庭。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上午十点半左右,在德阳市旌阳区山海天住家小区后大门,陈汉寿和他老伴一起骑着电瓶三轮车回到小区内,听到车后面有跑步声,他老伴回头看,是两个便衣和一个穿着象保安衣服的人,跟着车跑到他们家楼栋门口时,拿出一张纸,说是逮捕证,说是旌阳区法院叫来的。随后,他们就把陈汉寿按倒在地,双手铐上铐子。陈汉寿的老伴大声喊:警察抓人了!打好人了!他们又来迫害好人来了!我们炼法轮功做好人,就送了点资料,就被无端骚扰两年了。 小区内很多居民来围观,其中一个便衣厉声吼:走开走开,不要来围观,散开。陈汉寿的老伴说:你们不要散开,法轮功是好的,教人做好人,是正法,没有做坏事,学真、善、忍是合法的,国家都说是合法的。随后,他们三人绑架着陈汉寿就又从后门出去了。 五月七日下午三点左右、陈汉寿的妻子肖宜凤找到法院主审法官韩建,向他递交“亲人上庭辩护申请书等”。韩建不收,其理由是“你也是犯罪嫌疑人,不允许你上庭辩护!”韩建还说:“明天不需审,只是直接宣判。” 五月八日德阳市旌阳区法院直接宣判他三个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7/24/四川德阳市七旬法轮功学员陈汉寿被枉判三个月-480050.html 2024-05-07: 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将被旌阳区法院非法开庭 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1952年出生,今年72岁,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法院于2024年5月8日上午对陈汉寿进行第二次非法开庭,法院没有通知家属。 5月6日上午,陈汉寿的妻子肖宜凤到旌阳区司法局去问,被告知带上身份证。下午,肖宜凤又去了趟司法局,司法局说5月8日对陈汉寿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7/二零二四年五月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76289.html#2456205347-1 2024-04-26: 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又被绑架 2024年4月25日上午10点半左右,在四川德阳市旌阳区山海天住家小区后大门,陈汉寿(今年71岁)和他老伴一起骑着电瓶三轮车回到小区内,听到车后面有跑步声,他老伴回头看,是两个便衣和一个穿着象保安衣服的人,跟着车跑到他们家楼栋门口时,拿出一张纸,说是逮捕证,说是旌阳区法院叫来的。 随后,他们就把陈汉寿按倒在地,双手铐上铐子。陈汉寿的老伴大声喊:警察抓人了!打好人了!他们又来迫害好人来了!我们炼法轮功做好人,就送了点资料,就被无端骚扰两年了。 那个穿保安服的人说:跟你没关系,回你家去。陈汉寿的老伴说:他是我家里人,有关系。 小区内很多居民来围观,其中一个便衣厉声吼:走开走开,不要来围观,散开。陈汉寿的老伴说:你们不要散开,法轮功是好的,教人做好人,是正法,没有做坏事,学真、善、忍是合法的,国家都说是合法的。随后,他们三人绑架着陈汉寿就又从后门出去了。 在此之前,2023年9月26日,陈汉寿已经因为上述原因被旌阳区法院非法庭审。在庭上,陈汉寿要求法院及公诉人签字不承认2000年39号文件和2011年50号令,结果他们谁也不签字,就宣布休庭。反而在2024年4月25日这天又以法院的形式来非法逮捕陈汉寿。他的家人不知道法院的人还要干些什么?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4/26/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75627.html 2024-03-27: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法院伙同旌阳区东湖派出所又一次骚扰陈汉寿 2024年2月6日,德阳市旌阳区法院姓丁的给陈汉寿打电话,叫他去法院拿资料,陈汉寿说什么资料?我没时间,就挂了。 2024年3月6日下午4点半,来了3个警察敲他们的门(在猫眼洞里看到的),没理他们,他们就走了。 2024年3月12日下午5点40分,又来了一个便衣敲门,他们没开门,他就走了。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3/27/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74620.html 2023-10-05: 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被旌阳区法院非法开庭 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1952年出生,今年71岁,是德阳市旌阳区黄许镇广平村人。 2021年5月被绑架、非法抄家,当天回家。2022年7月,突然得到旌阳区检察院的“告知书”,说他犯了《刑法》三百条,让他请律师。陈汉寿对东湖派出所的两位肇事警察控告。两名警察要求“私了”后,继续构陷。 2023年9月26日,陈汉寿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非法开庭。 德阳市旌阳区法院 法官 徐萍丽 15883627229 庭长 韩建 13658171982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5/二零二三年十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66791.html 2023-10-04: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近年遭迫害经过 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二零二一年五月被绑架、非法抄家,当天回家,二零二二年七月突然得到旌阳区检察院的“告知书”,说他犯了“刑法三百条”,让他请律师。陈汉寿对东湖派出所的两位肇事警察控告。两位警察要求“私了”后继续构陷,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陈汉寿被德阳市旌阳区法院非法开庭。 二零二二年五月十二日,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在菜市传播真相,被两个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到旌阳区东湖派出所。其实,绑架他的是便衣警察,在所谓笔录期间,其他警员就骗过陈的女儿,开锁入室对陈进行抄家,抢走了几个“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护身符。 当陈汉寿被放回家时,已经是下午了,他才发现自己的家被抄过了。当时,因为拿走的只是几个护身符,他自己对此事就没怎么在意。但事情并未因此而过去,原来警察骗他女儿签了“取保候审”书。 二零二二年七月,陈突然得到旌阳区检察院的“告知书”,说他犯了“刑法三百条”,让他请律师。陈汉寿看见“告知书”之后并没有请律师,而是将东湖派出所的两位肇事警察进行了控告。一告他们上班时不着制服,违反《警察法》第二十三条;二告他们入室抄家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本人并未见过“立案决定书”和搜查证);三告他们从自己家中拿走物品没有给清单。因此,警察犯了“入室抢劫罪”。要求旌阳区检察院对肇事者进行立案调查。控告书中贯穿着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也说明了本人修炼大法身心受益等真实情况。 当陈汉寿把“控告”送到旌阳区检察院时,检察院拒收,将他支向纪委。纪委看了“控告”,又将他推向了公安督察大队。督察大队收到“控告”,在半个月内又回复说“不属于管辖范围”。于是,陈汉寿以此为由,说:督察不承认其管辖范围,就是没有承认被告是那里的警察,因此,又一次向旌阳区检察院递交“控告状”。可是,检察院仍然拒收。陈汉寿不得把附在“控告”后面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内容读给检察官听,并明确告之,如果拒收,就违反此条款,自己将因此而上告。在压力面前,检方终于接了状子,但不给回执。 一个月之后,东湖派出所的两名“被告”,把陈汉寿请到其派出所。对他说,此案咱们就这样了结,从此就再也不找你的麻烦,你也不要再告我们。你看这样如何?当时,陈汉寿想到自己是修炼人,“控告”并非想整人害人,于是就答应警察的请求,以为此案就此了结。但事情并非如此。 二零二三年七月,旌阳区检察院突然送来起诉书,还是说陈汉寿犯了“刑法三百条”中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并说搜到的资料有一百七十一份。为此,陈汉寿又向旌阳区法院递交了《控告状》和辩护词。 随后,东湖派出所某警察代替旌阳区法院的口头宣判:说的是要陈汉寿在半年之内不许出省的“监视居住”。既没有“判决书”,也没留下任何纸条。旌阳区司法局打电话给陈汉寿,追问“是谁帮你写的辩护词”?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八日,旌阳区法院给陈汉寿送来了传票,通知他在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9点开庭。他老伴要求旁听,法院人员答应了。 九月二十六日上午9点到10点,德阳市旌阳区法院,构陷陈汉寿的所谓“案子”开庭审理。陈汉寿老伴一起来到法院里面,坐在陈汉寿的后一排。但到了正式开庭时,法官就叫他老伴出去了,说原来准备公开审判,现在改为秘密审判,让其站在门外,隔着玻璃听不到里面的说话。 所谓的“法庭”上正中坐着副院长韩健,一边坐着长期诬判法轮功学员的徐萍丽,另一边坐的是所谓陪审员,下面正中坐的是丁女士书记员,公诉人男女各一人。法院事先口头通知的是让陈汉寿先说,可是开庭之后根本不让陈汉寿张口。而是让公诉人念了他们所谓的起诉书,把历次陈汉寿被非法迫害的记录都写上,并且把他女儿平时报怨父亲的话也当成了“证人证词”。 等到公诉人念完后,时间也就过了近一小时。韩健问陈汉寿:今后你还炼不炼?陈汉寿说,我当然要炼,国家法律都允许炼,你凭什么不让我炼?你能保证让我的身体健康吗?韩健又道:你还有啥说的?陈汉寿说:他(公诉人)念的我一概不承认。他们说我犯法,我是按照国务院的文件在做。你们说我们法轮功是“邪教”,你们就是在说国务院在支持“邪教”。那么,你们给我一个手续,人人签上字,我去找国务院。我现在要念我手里的陈述词。韩健说:没有时间了。休庭,等下一次开庭。 陈汉寿将手里的陈述词交给韩健一份。十点过一点就出庭了。之前给过韩健辩护词和国务院的文件2000(39)、新闻出版署50号令。今天,陈汉寿又递交给韩健各一份。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4/四川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近年遭迫害经过-466757.html 2022-05-24: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法轮功学员陈汉寿被迫害 情况更正 四川省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上午9点20左右,在德阳市玉泉综合市场散发翻墙卡片,被便衣和警察绑架。后知道是被德阳市旌阳区东湖乡派出所警察绑架。陈汉寿于当日晚8点半左右回家,中途被非法抄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24/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44017.html 2022-05-23: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法轮功学员陈汉寿被迫害情况补充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23/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443702.html#2252222387-1 2022-05-22: 四川省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被绑架已回家 刘娅琴被骚扰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四川省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在玉泉综合菜市散发翻墙卡片,被便衣和警察绑架,于当日晚8点半左右回家。中途,被非法抄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22/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443944.html#22521223934-1 2022-05-21: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法轮功学员陈汉寿被绑架 四川省德阳市法轮功学员陈汉寿,于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上午9点20左右,在德阳市玉泉综合市场散发翻墙卡片,被便衣和警察绑架,后知道是被德阳市凯江路派出所绑架。 凯江路派出所电话 0838-2501117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21/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43888.html 德阳 旌阳区联系资料(区号: 838)2024-08-08: 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旌阳派出所
电话: 0838-2313110 邮编:618000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文庙街149号 陈 麒 13881087534 所长 2024-05-07: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政法委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黄河东路99号 邮编:618000 电话:0838-2556500 政法委书记:杨春林 13908100591(2021从旌阳区法院院长职务上调) 副书记: 谢斌 政治处主任:覃 博 四川省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泾河路138号 邮编:618000 黄和川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13981055199 身份证51062419718162315 刘 宏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张 强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周洪平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周鑫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3508000058 李 燕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郑 亮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13981038686 陈 麒 区公安分局副政委 13081087534 国保大队大队长 张学理 13981026177 国保队教导员 李 耿 13908109428 梅飚 法制大队大队长 王涛 禁毒大队大队长 郑亮 刑侦大队长 姚伟 刑侦大队民警 邹力 治安管理大队指导员 马俊 孝泉镇派出所所长 周阳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张浩 网路安全保卫大队民警 黎闯 经侦大队大队长 周乐满 经侦大队副大队长 德阳市旌阳区公安局:吴沸强、王学兵、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检察院: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峨眉北路1段251号 邮编:618000 电话:0838-2302000 黄蕾 党组书记、检察长 13981066662 蒋锐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 分管办公室、第三检察部 郭晓旭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提名人选、一级检察官 张力 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分管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综合业务部(检察技术信息部)0838-2561738 18981002399 0838-2551696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