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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潍坊 坊子区 >> 许桂珍, 女, 58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21-12-09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3-10-03: 中秋月圆人难圆 善良主妇陷囹圄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今年58岁的许桂珍是一位善良的家庭妇女,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再次被非法庭审,被坊子区法院违法冤判六年半,但因身体原因,被放回家。八月四日,许桂珍突然被从家中绑架,劫持到潍坊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家人至今没有见到她本人。

许桂珍女士因为修炼法轮大法,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在疫情蔓延时,不顾个人安危,传播救人真相,被坊子区凤凰派出所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70多岁的王淑花老人。善良的她们在派出所给不明真相的警察继续讲法轮大法能救人的真相,两人还是被劫持到潍坊昌邑看守所,因为查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二人取保候审回到家中。许桂珍发现家里已经被派出所非法抄家,几乎所有与法轮功有关的物品都被抄走。虽然回到家,但警察时不时的还是来骚扰她们。

二零二二年二月底,两名法轮功学员被坊子区国保大队非法起诉。奎文法院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非法庭审许桂珍和王淑花。检察院的所谓“起诉书”构陷给两位法轮功学员的罪名仍然是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对此,许桂珍表示:公诉人没有法律依据,自己查遍中国所有的法律,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位邪教。公安部(2000)39号文件认定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公安部重新认定的14种邪教还是没有法轮功。而破坏法律实施是指人的行为导致立法机构或行政机关制定颁布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整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应用、贯彻执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我有什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只有有公权力的人才具有可能破坏法律实施的能力。因此给我定的罪名不成立。

许桂珍还指出,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早解除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一九九九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在法庭上,许桂珍还叙述自己为什么修炼法轮功:“我是病危的时候学的法轮功,医生诊断我无药可医,命不久矣,他对我先生说:你花上钱人也没有了,比你老婆病轻的人都死了,不必浪费钱了,出院吧。

我从那开始听师父的讲法录音,过了一月去医院去复查,拿着原来的化验单子,医生看了看我,惊讶地说:你还活着?!这证明大法救了我的命,我必须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翻开每个炼功人的历史,都是祛病健身,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做买卖的都愿意找个炼法轮功的收钱,当今社会只有法轮功是净土。如果人人都炼法轮功的话,治安状况也好了,你们这些公检法人员都清闲了。”公诉人打断说:“不要说了,我们已经听得很多了。”

最后,法庭不管许桂珍有理有据论述,对两位法轮功学员各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坊子区国保大队警察拉着许桂珍、王叔花去医院查体,先送昌邑看守所,后因查体不合格,两人被放回家。没想到,六月二十五日,王淑花被坊子区国保大队劫持到了潍坊市昌邑看守所异地关押,然后被劫持到山东女子监狱。许桂珍在家被监视居住。

二零二三年春天,善良的许桂珍为了人们在大灾难中能保住平安,在一小区传播真相时,被人恶意举报。她再一次被派出所警察绑架,她还是善心地规劝警察不要作恶,别毁掉自己的未来,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九字真言能保命,要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

许桂珍又一次被坊子区国保大队非法起诉,坊子区法院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二日非法庭审许桂珍女士,她不卑不亢的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但坊子区法院还是依照坊子区政法委、610的指示,违法冤判许桂珍六年半,但因身体原因,许桂珍被放回家,警察说要在家中执行,要求许桂珍一年内不准出潍坊市。

可是,二零二三年八月四日,许桂珍却突然被从家中绑架,劫持到潍坊市看守所非法关押,家人至今没有见到她本人。

最初家人想见她,遭到看守所拒绝,但近日看守所却电话联系家人给她送生活费。家人都为她的身体担心,因为许桂珍以前患有甲亢,肺部也有毛病(炼法轮功后都好了),因多次遭迫害,许桂珍的牙齿几乎掉光,在家吃饭都困难,何况在监狱恶劣的环境下,她的亲人们对于她的情况心急如焚,十分担心她的健康。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0/3/中秋月圆人难圆-善良主妇陷囹圄-466728.html

2023-09-29: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许桂珍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
经多方打听了解到,许桂珍已经在2023年6月12日被坊子法院非法判刑,但因身体原因,没有被羁押,一直在家,警察说是在家执行。她不服冤判,提起上诉,将上诉状亲手递交给坊子区埠头法庭。

但是8月4日早上,许桂珍却突然被凤凰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是坊子区国保大队伙同凤凰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绑架她时,只有她女儿在现场。

许桂珍被非法关押在潍坊市看守所已经快两个月了。刚进去时,家人去看守所要求探视,遭拒绝。9月26日,看守所警察打电话联系许桂珍的家人,要求家人给许桂珍送生活费。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29/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6453.html

2023-09-27: 山东潍坊市法轮功学员许桂珍遭迫害情况
2022年,山东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许桂珍和王淑花在小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派出所警察绑架,二人被冤判三年半,因为许桂珍查体不合格,被释放回家、监视居住。王淑花被劫持到监狱。

2023年,许桂珍散发真相资料时,再一次被警察绑架,再一次被非法起诉、判刑,又因身体原因被释放回家,说是在家执行。警察告诉她一年内不准出潍坊市。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27/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66121.html

2023-06-09: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许桂珍面临非法庭审
许桂珍(在家)被非法起诉后,已接到坊子区法院通知,2023年6月12日上午9点,在坊子区埠头法庭将非法开庭审理。法院将指派张律师给做有罪辩护,被许桂珍拒绝,她要自己为自己做辩护。

张律师电话:15610586886
坊子区法院电话:16653671293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9/二零二三年六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1785.html

2023-05-09: 山东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许桂珍被非法起诉
近日,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许桂珍被坊子国保大队非法起诉到检察院。坊子区国保大队长已经换人,姓刘,电话:18663665016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5/9/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59928.html#235820560-1

2022-06-25: 山东潍坊市许桂珍、王淑花遭非法判刑
山东潍坊市奎文区法院于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上午非法庭审许桂珍、王淑花两位女士。时间从上午九点到九点半结束,只有半个小时,没有举证、辩论过程,也不允许家属进去旁听。最后法庭非法判她们各三年六个月。
许桂珍、王淑花是坊子区法轮功学员,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七日晚因发真相资料被绑架,后被“取保候审”。坊子区国保大队非法起诉她们,六月二十日由奎文区法院非法庭审。

据悉,非法开庭入庭时,在法庭门口有两个女人对两位法轮功学员说,自己是来帮忙的免费律师(中共法院指派的律师,欲给法轮功学员做有罪辩护)。许桂珍说:“不用,我自己辩护就行。”结果法庭人员竟说,不允许自己辩护。

许桂珍、王淑华遭非法庭审经过

检察院的所谓起诉书构陷给两位法轮功学员的罪名仍然是所谓“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

对此,许桂珍表示:公诉人没有法律依据,自己查遍中国所有的法律,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位邪教。公安部(2000)39号文件认定的14种邪教没有法轮功,二零一四年公安部重新认定的14种邪教还是没有法轮功。而破坏法律实施是指人的行为导致立法机构或行政机关制定颁布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的整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应用、贯彻执行。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轮功修炼者,我有什么能力或者权力能导致一部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全部或部份不能在实际中应用或施行呢?只有有公权力的人才具有可能破坏法律实施的能力。因此给我定的罪名不成立。

公诉人说:二零一七年就定为邪教了。许桂珍说:“二零一七年两高的解释是越权的,没经公安部联署,只能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做出解释,无权为另一个行政机关授权。”

许桂珍还指出,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早解除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发布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0号,公布《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该决定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一九九九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公诉人说:你上哪里翻遍法律书?许桂珍回答:“我家里法律书一大摞,我孩子学的法律。”

在法庭上,许桂珍还叙述自己为什么修炼法轮功:“我是病危的时候学的法轮功,医生把我判了死刑,医生对我老公说:你花上钱人也没有了。比你老婆病轻的人都死了,不必浪费钱了,出院吧。我从那开始听师父的讲法,过了一月上医院去复查,拿着原来的化验单子,医生看了看我,惊讶说:你还活着?!这证明大法救了我的病,我必须为大法说句公道话。翻开每个炼功人的历史,都是祛病健身,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做买卖的都愿意找个炼法轮功的收钱,当今社会只有法轮功是净土。如果人人都炼法轮功的话,治安状况也好了,你们这些公检法人员都清闲了。”公诉人打断说:“不要说了,我们已经听得很多了。”

法庭上又宣读了七个人的证人证言。对此,许桂珍说:证人不出庭作证,其证言无效。九龙湾小区那两个人拾的资料并不能证明是我俩发的,我也经常拾到真相资料,全世界一亿人学法轮功,全世界资料都是一样的。另外,不管谁发的资料都是合法的。宪法三十五条有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通过口头和书面发表自己的看法完全是合法的。法轮功真相资料都是宣传法轮功的好处,叫人记住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灾难来时命能保。这与商家企业散发宣传资料向消费者宣传介绍自己的产品不一样的吗?这完全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的,也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更不是邪教宣传品。

许桂珍在最后陈述说:“我想说的是法轮功就是冤假错案,当今社会,中国的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不是用法律对信仰者打压,而是用权力对信仰者打压。这一页不光彩的历史即将掀过,它违背了天理、国法、公道、人心。这些伤天害理的罪行,一定受到追诉、严惩、接受历史的审判。你们应该学会尊重信仰者的自由,对待法轮功问题应该采取和解立场才是明智的选择,这也是你们摆放位置的时候。

“制定法律的唯一目的是为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一个符合社会正义的法律必然是向善的,建立法庭的唯一目的是主持正义,所以法庭断案必须以正义依归。法官需要的就是对正义是非的判断。所以最传统也是最现代的法庭断案 就是凭借人的良知,以人的良知来区分好法与恶法。也是人的良知来判断判案是否正义。良知即是法律的最高准则,也是判案的最终方法。目前在中国某些命令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着权威的命令及人类良知相冲突甚至严重违背人类良知的情形。希望法庭能本着自己的良知和道德,本着对历史负责的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来维护社会正义,做出正确的选择,还本案当事人一个清白 还大法清白,请审判长、法官判我无罪。”

据悉,轮到王淑花陈述时,她说自己没文化,没有陈述。但在整个非法庭审过程中,她对许桂珍的论述全表赞同,说:“我觉得也是。”

最后,法庭不管许桂珍有理有据论述,对两位法轮功学员各非法判刑三年六个月。

公诉人宣布休庭后,坊子区国保大队警察拉着许桂珍、王叔花去医院查体,先送昌邑看守所,后因查体不合格,两人回家了。

据悉,对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判决书是潍坊市政法委和潍坊市“610”说了算,奎文区法院只有听命的份。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6/25/山东潍坊市许桂珍、王淑花遭非法判刑-445386.html

2022-06-01: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许桂珍和王淑花面临非法开庭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许桂珍和王淑花两位法轮功学员因讲真相被绑架,后被“取保候审”回家。坊子区国保大队非法起诉了两位法轮功学员,原定六月八日上午10点,在潍坊市奎文区法院非法开庭,现在改为六月二十日上午10点,在奎文区法院非法开庭。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6/1/二零二二年六月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44357.html

2022-05-31:山东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许桂珍面临被非法开庭
坊子区法轮功学员许桂珍因救人被凤凰派出所警察绑架,由于身体原因看守所拒收后回家。被坊子区国保大队非法起诉。

二零二二年六月八日,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准备非法庭审许桂珍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5/31/二零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44314.html#225302327-1

2022-03-05: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许桂珍和王淑花被非法起诉
2021年12月7日晚上,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许桂珍和王淑花,因散发救人的真相资料,被坊子区凤凰派出所警察绑架。许桂珍家被非法查抄。两人被非法送去查体,因身体原因,48小时后,被释放回家。但近日,许桂珍和王淑花被坊子国保大队警察非法起诉到检察院。详情待查。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3/5/二零二二年三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439626.html

2021-12-17: ◇山东潍坊市坊子区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许桂珍和王淑花被派出所非法扣押48小时后,已经回家,她们因查体不合格,看守所拒收。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17/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大陆综合消息-434960.html

2021-12-09: 山东潍坊市坊子区凤凰派出所绑架两名法轮功学员
2021年12月7日晚上,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许桂珍和老王被潍坊市坊子区凤凰派出所警察绑架。许桂珍家被非法查抄,详情待查。

最近,坊子区政法委在坊子区微信群中发了一条悬赏告示,用重金收买老百姓恶意举报法轮功学员,举报一位法轮功学员,奖金从三千到四万不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2/9/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34543.html#21128224324-5

潍坊 坊子区联系资料(区号: 536)

2023-12-17: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李秀珍被非法批捕 有关信息补充
坊子区政法委书记:王国光 手机:13562681568
办公室电话:0536——7602536 0536——7606658
坊子区610办公室:0536——7608610

坊子区检察院 :副检察长:盛益祥:13508963897 检察长 办公室电话:0536——3011902 0536——3011903 0536——3011905(盛益祥办公室)

坊子区法院 办公电话:院长办公室:0536——7630088 0536——7630066 0536——7630022 0536——7630011
坊子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任办公室:0536——7639109 0536——7608912

2023-12-03:
山东潍坊市坊子区法轮功学员李秀珍被非法批捕 信息补充
责任人相关信息
潍坊市坊子区公安分局局长:张伟(男)
寄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新区凤中街3号 邮编:261206

潍坊市坊子区政法委书记:王国光(男)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市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委综合办公大楼 邮编:261206

潍坊市坊子区区委书记:周洪刚(男)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市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委综合办公大楼 邮编:261206

潍坊市坊子区区长:李良华(男)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市坊子新区凤凰大街区委综合办公大楼 邮编:261206

潍坊市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刘光勇 18663665016、13869659259
国保大队办公室电话:0536-7606220 0536-7602781
寄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新区凤中街3号 邮编:261206

坊子区恒安派出所所长:刘明 办公室电话:0536—7663006

寄信地址:山东潍坊坊子区恒安派出所 邮编:261200

相关信息:
坊子区区委和政府办公室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坊子区委办公室:0536——7606582
区常委值班室:0536——760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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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联系资料(区号: 536)

坊子区新上任的国保大队长 姓刘,电话:18663665016
坊子区法院电话:16653671293

本案件有关文件

2023-09-29: 坊子区法院电话:16653671293
凤凰街派出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新区凤安街1号,邮编261206
电话 0536——7602752 13963652825
坊子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坊子新区凤中路3号,邮编261206
0536-7602781
辛志军手机:18763627277、0536-7606220
刘光勇手机:18663665016
潍坊市坊子区政法委办公室电话:0536——7606658 0536—7638789
区政法委书记:徐仕东手机13605367526 办公室0536—7602536
区610办公室0536—7608610
区610副主任白秀娥手机:15853616011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9/29/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6453.html

2023-06-09: 张律师电话:15610586886
坊子区法院电话:16653671293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6/9/二零二三年六月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617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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