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6:辽宁72岁法轮功学员
董淑贤在家中被枉判七年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辽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
董淑贤老人正在家中,朝阳市双塔法院耿红岩等三人和前进公安分局三个警察闯入
董淑贤家中,耿红岩进屋假意问候老人,老人笑脸相迎,然后这些人拿出对
董淑贤老人秘密枉判七年的判决书,称来执行所谓“判决”。
原来朝阳市双塔法院耿红岩等人在
董淑贤老人全然不知的情况下,秘密构陷枉判她七年。
董淑贤见此情景一脸茫然,质问耿红岩:“我干什么了?我在家什么都不知道,就非法判刑七年?我犯什么法了?把文件拿来让我看看。”
耿红岩被问得哑口无言。前进分局警察说是在执行上边的任务把
董淑贤强行从家中带走,企图检查身体后送往监狱。这样
董淑贤步履蹒跚从家中被劫持走,被带到朝阳市中医院检查,满腹冤屈的
董淑贤老人被查出血压非常高,被拒收,这些人不甘心,晚上又把
董淑贤老人带去检查还是不合格,折腾很晚了才将老人放回。
八月二十日,这些人又来到
董淑贤家中,企图把老人送往监狱,这次找来专家给
董淑贤检查身体,用最新仪器还是不合格,没有得逞。
董淑贤因信仰真、善、忍多次遭中共警察骚扰迫害,曾被非法拘留,关押洗电脑班,非法劳教迫害。二零一五年五月,政府宣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
董淑贤为了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依法申诉自己曾遭受的不白之冤,可没有想到等来的不是冤情被昭雪,而是政府推翻了明文规定的不许打击报复的条例。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董淑贤被前进分局警察绑架并非法抄家,警察从家中抢走现金两万三千元,以及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后被双塔法院耿红岩等人非法判刑两年缓刑三年。据说这次还是因为诉江事。
二零一五年朝阳市公安局、政法委大肆抓捕诉江民众,再次制造了冤情。来自全国各地的多位律师奔往朝阳为因诉江而被绑架冤判的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并指出这是一起极大的冤案,要求当庭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在法庭上,律师指出:检举、控告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无论控告谁都是合法的。国家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批评、检举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举报人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对其打击报复。对法轮功学员的指控、强加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律师指出:法轮功学员通过学炼法轮功,原本疾病缠身的身体得到了康复,道德素质明显得到提升,主动要求自己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这给国家、社会、家庭都带来极大的益处,说做好人是邪的,那还有什么是正的呢?
法轮功学员修炼“真、善、忍”做好人,却屡次遭受无端迫害,向最高检、最高法邮寄控告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的诉状是完全合法行为,本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却反而被抓被判刑,由此可见,究竟是谁在破坏法律实施不一目了然吗?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6/辽宁72岁法轮功学员董淑贤在家中被枉判七年-414702.html
2024-10-12:参与迫害单位相关人员及电话:
朝阳市双塔区法院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65号 邮编:122000
参与案件人员:
双塔区法院法官 耿红岩
13052612086 18004210556双塔区法院法官 齐佳玲
0421-7297321单位更多人员:
院长 邸力兵
18642196202、13904910059主管刑庭 院长 康雷
刑庭庭长 刘卓超
18004210625张晓凡
18004210695朝阳市双塔区检察院:
地址1: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二段15号,邮编122000 电话:
0421-2962807地址2: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鸣街30号,邮编122099 电话:
0421-2962000参与案件人员:
双塔区检察院检察官 白艳丽
0421-2962809、13842119930检察官助理 毕冬雪
13591879479单位更多人员:
检察长魏国山
0421-2962801、13504210861副检察长张永利
15904210010、15642635599分管第一检察部(捕诉一体)
副检察胡建辉(女)
15566799779副检察白强
13130800020政治部主任谭文杰
13842156333检委会专职委员郑立军
15566797856检察官仇伟容
13130848677朝阳市前进公安分局:
2807358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中山大街二段28号,邮编122000
参与案件人员:
案件主管:大队长 姜宗林
13898081562 警号861329
办案人: 赵帅
18804211337其他人员:
副局长 戴良芳
13904913609荣伟
15566798383牛威
18348123999单位更多人员:
局长李宏伟
政委张锡峰
13842159998副局长李晓东
13704219819副局长李全奎
13516018682副局长刘强
魏涛
13742191918、13942191918高玉国
1351601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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