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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 >> 郭佩璐, 女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24-05-24: ...所谓“红线”
在十二监区这个密闭集中营中,谁踩了狱方的所谓“红线”,就遭到疯狂迫害。什么是“红线”?例如:反党、不“转化”、不写“五书”、不认罪、质疑狱警权威、不服从管理。“红线”看不见、没人明说,但会让人感知,让人所有忌惮。狱警以各种手段施以迫害,当人们有了“创伤恐惧”后,也就“自我约束”了。 法轮功学员刘晓红曾因在本上写了师父《洪吟》中的一首诗,被关到楼上狭小密闭、四面软包的禁闭室,蹲在地上写上千字的检讨,每天从早写到晚。检讨不合格重写,被迫大骂师父和大法。互监组犯人忍受不了“被株连”,对其疯狂怒吼。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上午,于十二监区一楼活动室(一),法轮功学员徐强偷偷私下告诉学员郭佩璐自己因“转化”被打,被狱警发现。当天下午,徐强、郭佩璐分别被二小队狱警高鑫晶“单独谈话”,问及郭:与徐强是否认识、听到徐强说什么了?并警告不要与其说话。第二天,徐强与其互监组犯人袁琳杰在一楼活动室双双被罚坐小板凳;之后,徐强被关到监控更严苛的狱警孟姝涵所属的第一小队,并被关到二楼禁闭室进行“矫治”迫害,单独关押、被迫反省检讨,狱警挑选专门整治人的犯人使用各种手段对徐强精神施压,逼其交代自己的“罪行”。 如法轮功学员郭佩璐因打饭走错位置时,被任十二监区监区长吴妍当众警告:“你不但思想活跃,行为也很活跃,小心踏了狱方的红线!”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下午,一楼活动室横挂“罪犯徐强与袁琳杰的批斗大会”条幅,小队狱警孟姝涵、高鑫晶主持批斗大会,十二监区监区长吴妍坐镇监督整个过程。 经过一个多月“矫治”迫害,狱警挖出徐强一堆黑材料,如:告诉别人自己因不想“转化”被打;会见家属时说想把“五书”撕了;与法轮功学员刘晓红联系等等。导致互监组犯人也被整治,痛哭流涕的作检讨。在狱警的带领下,其他犯人对徐强进行批斗、围攻,痛斥其“不配做人”、“不懂得感恩政府”、“没有立场”等等。不论平时关系如何,不留任何情面,甚至两人私下出于信任所说的话,都被当成把柄,拿出来公然批判。如文革再现,政府带头鼓动群众斗群众、扼杀人性、人与人不敢再有丝毫信任。由此,中共历次运动到现在迫害法轮功,整人手段邪恶始终、从未改变。法轮功学员徐强被迫流泪“澄清”:自己没有被打,自己所说是在抹黑政府。狱警高鑫晶问郭佩璐“看法”,郭没有应答,并对法轮功学员之间禁止说话一事提出质疑,未等说完,狱警孟姝涵便高叫:“郭佩璐!你什么时候认过罪?”“行动组出列!到后面面壁!” 之后,郭佩璐与其互监组犯人被“单独谈话”。狱警高鑫晶说:“不回答问题、当众质疑政府是没有身份意识、不尊重警官。” 郭佩璐指出批斗是文革的做法,是对人人格的侮辱。狱警则称“批斗是帮助他认识并改正错误”。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郭佩璐被单独软禁于监室内,由互监组犯人不断对其施压。郭提出没有任何法律或书面文件要求法轮功学员间不能交流或眼神交流,这违背《监狱法》。互监组在狱警的纵容下对其持续精神迫害、训斥贬低、人身攻击;被逼迫下,郭佩璐高声反抗。过后,狱警高鑫晶指责郭佩璐的反抗是“影响他人改造”,要求郭佩璐蹲下。郭佩璐指出这些犯人的行为太过分,该狱警骂道:“不要脸,你一个臭罪犯给你什么文件?你是不是不想好了?你太爱自由了,你的思想整个都是扭曲的。我反省我自己,我是对你太好了,太想帮你了。”... ...“甲级搜身” 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入监的所有人是被剥夺所有隐私权的,洗澡、上厕所等任何私密行为都在监控下进行。而在十二监区,这些犯人和法轮功学员时不时被要求“甲级搜身”。 “甲级搜身”是要求所有人脱光衣服搜查身体与衣物。在二监区入监队、出监队,作为辽宁省女子监狱对外之门户与脸面,表现出虚假人权假相,入监脱衣搜身尚在合理范围内;在十二监区不仅要求将衣服全部脱光,而且狱警手持执法记录仪将学员身体前后、上上下下、甚至口腔内全部录像;对于从十二监区出监的学员,则要求在栅栏门外的走廊、众目睽睽、明晃晃的灯光下脱光衣服、视频拍摄、各种检查后穿上家属送来的衣物。这种严重践踏人权、侵犯个人隐私的恶劣行径是女子监狱以权代法、无视法律之写照;对于其执法人员,严重触犯《刑法》滥用职权罪、侮辱罪等多项法律条例,不论法轮功学员抑或监区犯人都可对十二监区狱警的该违法事实提起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法轮功学员是中国合法公民。然而,即使一名罪犯,也仍然是人,是中国公民,这是中国监狱人权保障的出发点。作为人,监狱应保障其作为一个人应享有的权利,包括隐私权、人格不受侮辱权、不受打骂体罚权、检举控告权、辩护权等;作为中国公民,监狱应保障其作为一个公民理应享有的由《宪法》规定而未被依法剥夺或限制的公民权利。 另一方面,甲级搜身也是其为自身免责的手段。通过此视频证据似乎可以证明学员没有任何体表伤,否定其使用暴力威胁、体罚、生理需求剥夺、等各种违法行径,从而为十二监区及狱警个人开脱责任,并自认为可以自圆其说。 例如,法轮功学员郭佩璐,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上午被投入十二监区后,被非法强制认罪、强制“转化”。期间,十二监区狱警教唆犯人强迫其在一块砖的范围内一直罚站、剥夺其上厕所、睡觉、洗漱等一切权利,甚至不让闭眼,不让有任何动作;同时伴随犯人们的车轮战,时时刻刻对其人身攻击与精神迫害、灌输污蔑大法与师父的污言秽语。在四月四日晚,郭佩璐出现心悸症状,犯人拖拽、并威胁抬到医院注射不明药物;狱警高鑫晶出面对峙,强调任何需求都要给政府写申请。 之后,由几个犯人架着,逼迫其观看污蔑大法的洗脑视频,软硬兼施、使用各种招数逼郭“转化”。 三天两宿后,郭佩璐双腿发青、肿到不能走路,脚肿到变形、表皮下面都是水,很多天后,走路还是一瘸一拐。入监区的甲级搜身本是当天进行,而法轮功学员则是在“转化”后。郭佩璐是在身体表面基本恢复后、突然有一天被叫到厕所搜身,脱光衣服,身体上上下下被录像拍摄。而那时,郭的右脚却还是肿的。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5/24/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洗脑迫害纪实与解析-477866.html 2024-01-07: 辽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强、郭佩璐、刘晓红 辽宁省女子监狱十二监区名为“急训矫正区”,是专门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洗脑“转化”的黑窝。法轮功学员被劫持到辽宁女监后,先被押在二监区(入监队)关几天,然后就被关入十二监区迫害。 十二监区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写“五书”而采用的手段包括: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长期站立体罚、怂恿互监组犯人(包夹)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及肉体折磨等。法轮功学员长期被封闭于监室内,被逼迫看洗脑录像、说污蔑师父与大法的话、写所谓“思想汇报”或“心得体会”,写的不合格还要重写,法轮功学员如果不配合就被视为“思想不稳定”,要被“小集训”、加强“学习”,每顿饭只有饼子没有菜等各种手段,逼法轮功学员说出、写出它们想要的话,为了在省局录像“验收”时通过。 所谓“验收”后还没完,十二监区每周二、周四设两节“揭批课”,狱警通过给互监组犯人施压,令她们逼迫学员举手回答问题,不合狱方“标准”的回答就会被狱警单独谈话施压。若很多人不举手,就会集体被长时间罚站。每周六还有进行所谓“周考”,里面有两道“揭批”简答题,答不好或答的模棱两可或分数低,被小队队长单独谈话施压。 在十二监区,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被狱警监控及犯人监视,法轮功学员之间不允许讲话,眼睛对视都会被警告。 徐强、郭佩璐、刘晓红遭迫害情况 徐强,现年63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因传播真相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一日被警察绑架,后被普兰店区法院非法判刑九年零一个月,二零二二年三月三日被劫持到辽宁女子监狱。 郭佩璐,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因邮寄真相信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七日被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个月,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晚被劫持到辽宁省女子监狱。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郭佩璐被关入十二监区,被单独关押在一楼109室,两至四名犯人轮流对她进行语言攻击,逼迫她一直罚站不准动,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同时逼看污蔑视频,困了不让闭眼,站不住时被犯人强拉硬拽架着看,郭佩璐坚持三天两宿,濒临休克,被迫“转化”,腿脚极肿,不能走路。郭佩璐账户里五千余元,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洗劫一空。 刘晓红,现年54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沙河口区白山路派出所警察绑架,二零二一年六月被甘井子区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徐强对郭佩璐提及了自己因不“转化”被打一事。十二监区狱警知道后,将徐强与监控她的“互监组”犯人双双单独关押,进行“矫治”迫害一个月左右。八月二十九日下午,十二监区在一楼活动室开批斗大会,批斗徐强及其“互监组”犯人,狱警孟姝涵、高鑫晶教唆其他犯人对其进行批斗。她们还问郭佩璐的认识时,郭沉默,被狱警训斥,要求与其“互监组”出列面壁,以没有“身份意识”为由,扣上“不尊重警官”的帽子,回监室与其“互监组”接受狱警单独谈话。整个过程,时任十二监区监区长吴妍(于二零二三年九月调离十二监区)旁观监督。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日,郭佩璐提出没有法律或明文规定法轮功学员的交谈是违法违规的。互监组犯人对她进行言语攻击,逼迫中,郭佩璐高声回应。狱警咒骂郭佩璐,并以“集训学习”威胁,逼迫郭佩璐当众做检讨。 之后,法轮功学员刘晓红也遭“矫治”迫害近两个月。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一日,十二监区又在一楼活动室开批斗大会批斗刘晓红。所有与徐强“走得近”的人都被狱警处置。 十二监区的狱警大多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她们受无神论及中共各种谎言的毒害很深。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7/辽宁女子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徐强、郭佩璐、刘晓红-470705.html 2024-01-04: 曝光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郭佩璐被迫害的情况 法轮功学员郭佩璐于2023年3月28日晚被非法送入辽宁省女子监狱。 2023年4月3日,她与入监队所有法轮功学员一起被转入专门“集训矫治”的、针对法轮功学员秘密强行“转化”洗脑的十二监区,郭佩璐单独关于十二监区一楼109室,由2-4名犯人在狱警教唆下对其‘车轮战’轮流施压,语言攻击,不‘认罪’不写‘五书’不让上厕所,不让睡觉,在一块砖的面积中一直站立体罚,不准有任何动作。逼看污蔑师父和大法的视频,困了不让闭眼,站不住时被犯人强拉硬拽架着看。郭佩璐坚持三天两宿,濒临休克的情况下被迫“转化”,褪和脚肿的像大象,不能走路,上厕所被人架着才能走。 郭佩璐个人储蓄账户五千余元,在黑窝“迫害”期间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共产邪党洗劫一空。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4/1/4/二零二四年一月四日大陆综合消息-470612.html#2413223736-1 2022-01-29:辽宁大连大法学员郭佩璐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个月 大连大法学员郭佩璐被非法判刑三年零四个月,勒索罚款2万元,现被非法关押在姚家看守所,现在郭佩璐上诉。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2/1/29/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大陆综合消息-437830.html 2020-11-10: 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郭佩璐被绑架情况补充 据了解,郭佩璐是因为给大连市政府、公安局的头头们写真相信而被绑架的,她是在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发给他们的。 具体实施绑架的单位是大连市西岗区公安分局,他们派了两男一女,其中一个男的一直在外面,直到郭佩璐回来,他才进屋。他们从头到尾也不说他们是什么人,也不出示任何证件。郭佩璐的姥姥开始还以为他们是郭佩璐的同学,从下午大概2、3点一直等到晚上9点30分,郭佩璐回来,他们开始非法抄郭佩璐的房间。临走的时候,一个人回头,发现了打印机。 郭佩璐,研究生毕业,喜欢画画,美术相关专业,2012年开始修炼大法。从小父母离异,跟着妈妈长大,在她上大学期间,妈妈因病去世了,后来就跟着姥姥相依为命。 郭佩璐目前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姚家看守所,每个月还要给看守所交1000元不知什么费用,姥姥没有钱,是一个舅一个姨帮着每月从指定邮局邮钱给看守所。 现在不让接见,看守所伙食不好,郭佩璐自己也舍不得花钱去买别的什么菜。说是只要她说句软话,就放她,可是她很坚定。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11/10/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14884.html#2011922564-1 2020-07-10:辽宁大连法轮功学员郭佩璐被绑架 2020年7月7日星期二下午,郭佩璐家来了一男一女到郭佩璐家扬言找郭佩璐,她姥姥说:你们是郭佩璐的同学吗?他们俩含糊其辞的答:嗯。她姥姥告诉他们郭佩璐不在家,回来晚,他们也不走,到了晚上又来一个男的,这时就是两男一女了。 他们3个人一直在郭佩璐家,等到晚上21:30分,郭佩璐回来,其中一个人说,“郭佩璐,你坐着,别动。”就开始非法抄郭佩璐的房间,电脑和打印机都被抄走了,还有其它一些物品(不详)。 晚上22:30分,绑架郭佩璐,连东西一起带走,送到西岗分局,被西岗分局直接送姚家看守所。 如果有知道详细情况的,请补充一下。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7/10/二零二零年七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408825.html 沈阳监狱城 省女子监狱(沈阳女监,第二女监,鞍山女监,马三家监区,原大北女监)联系资料(区号: 24)2024-11-13:(2019年更新)
辽宁省女子监狱信息: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白辛台村育新路7号 邮编110145 九监区监区长:武力,办公电话:024-89296896 九监区科长:李鹤翘(李可巧) 九监区教导员:徐敏 九监区狱警:杜庆欣、刘梅、郭艳斌、王晶、邢东来、李丹、钱蕾 九监区办公室:024-89296892、024-89296893、024-89296895 传真电话:024-31236026 值班室:024-31236329 办公室:024-31236316、024-31236317 监狱长:贾福军024-31236001、15698808121 政委:徐敏 024-31236002、15698806633 副监狱长:姚彬 024-31236007、15698805885 副监狱长:徐健美 024-31236006、15698806688 副监狱长:孙桂娟 024-31236008、15698806111 副监狱长:王丽艳 024-31236009、15698806006 副监狱长:房淑霞 024-89296633宅024-86164016、13390116633 副监狱长:张静 024-31236010、15698806321 纪委书记:李爱东 024-31236005、15698805353 610主任:王治 024-31236020、15698800291 政治处主任:史迎春 024-31236011、15698807010 狱政科科长:富荣(警号2105123) 纪检监察科科长:王丽英 辽宁省女子监狱驻监检察室 电话:024-31236323、024-31236325、024-31236326、024-3123632923 张树民、王丽娟、李海燕、继龙 政委办公室:024-89296677 纪委书记室:024-89296818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55 副狱长办公室:024-89296688 ...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