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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 泸州 合江县 >> 邹明英, 女, 53


紧急成度:
家庭地址: 四川泸州市合江
个人近况: 非法关押
立案日期: 2018-04-12

案例描述   折叠显示

2019-11-25: 四川泸州市法轮功学员邹明英被劫持到监狱
二零一九年黄历八月初,于二零一八年十二月被四川泸州市合江法院非法判刑一年零六个月的邹明英女士,被劫持到成都龙泉女子监狱。中秋前,家人到双流警察医院会见了邹明英,说是十年前腿部摔断医治时留下的钢管出现问题,在医院等待取钢管。详情待查。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24/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大陆综合消息-396165.html

2019-08-23: 四川泸州中级法院枉判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补充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不纠正明显的冤假错案,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下达判决:维持合江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的一审诬判。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泸州市合江县法院诬判七十六岁的高贤英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七千;四十八岁的张元华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罚金六千;五十三岁的邹明英被诬判一年零六个月,罚金两千。三位法轮功学员上诉后,泸州市中级法院没有纠正一审错误,维持一审冤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23/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391814.html

2019-08-22: 四川泸州中级法院枉判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不纠正明显的冤假错案,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下达判决:维持合江法院对三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的一审诬判。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泸州市合江县法院诬判七十六岁的高贤英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七千;四十八岁的张元华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罚金六千;五十三岁的邹明英被诬判一年零六个月,罚金两千。三位法轮功学员上诉后,泸州市中级法院没有纠正一审错误,维持一审冤判。

要知道,这可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冤枉了,错判了,到时候作为冤假错案平反就可了之的。迫害法轮功灭绝人性的暴行,激起全球的公愤。迫害元凶江泽民先后在全球 30 个城市和地区,被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 和“酷刑罪” 等多项罪名,在50 多个刑事和民事诉讼案中被起诉。法轮功学员都是佛法修炼人,迫害他们是生生世世都要遭恶报的。

三位法轮功学员从被绑架、关押,直到最近二审结束,历时两年多时间。期间,法轮功学员及其当事人的家属、亲朋好友,以各种形式,在各种场合,给合江公检法机构、中级法院等相关部门及办案人员讲真相,劝善,慈悲的呼唤一直没有停息。大家满怀希望的期待着他们的觉醒,就是不愿看到他们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制造冤狱,与江泽民同罪而葬送了自己。

事件回放:

一、合江公检法迫害法轮功的违法犯罪事实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等七位法轮功学员在合江五通桥镇赶场被绑架。非法审问中,警察采取饥饿虐待,逼供等手段,没有文化的老年法轮功学员董国珍,不让其知道笔录的内容就强迫其签字等等。当天,合江国保出动大批警察,在没有立案的情况下,连夜非法查抄了七位法轮功学员的家,抢走他们的大法书籍等属于个人信仰的私人物品,作为构陷的证据,而后起诉、判刑。

张元华诉说:“我在合江县五通桥镇赶场,在没做任何违法的事情,没有任何危害社会行为的情况下,被合江县五通桥镇派出所和合江县国保人员绑架、抄家,并非法剥夺我的人身自由,将我关押看守所三十七天。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涉案人员犯下绑架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拘禁罪。”

“合江县国保为获取他们构陷所需的所谓口供,一天半没给我们饭吃,没给我们水喝,一宿没睡,还污言秽语对我谩骂。我出现头晕心慌心悸,全身发软,我的身体出现不良状况。”

“在泸州看守所关押十多天后,我一身浮肿,肚子肿胀,吃东西乏味;全身骨头发烧发热,发麻;抽风,便秘,用开塞露打都不管用。有一次国保来提讯,我全身抽筋萎缩,双手从手铐中滑脱,瘫倒在地。合江国保警察王中和他们见状扬长而去。看守所狱警看到这种情况气愤地质问,谁是办案人?太不象话,太不负责任了。于是找外劳把我从地上扶起来背回监室。国保警察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和虐待被监管人罪。”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被绑架当日,合江县国保人员当日闯进我家,没有出示搜查证,在我本人不在场、没有证人的情况下,非法搜查我的住宅。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合江县国保仅仅因为我为了强身健体,信仰“真善忍”做个好人,就非法关押了我三十七天,还勒索我家人一万元现金才让我“取保”回家。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合江县检察院王彦凯、习海平,国保王中和、任志伟等人,在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滥用《刑法》第三百条“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我非法起诉,触犯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了诬告陷害罪,伪造证据罪。”

邹明英述说:“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合江县法院对我们三名法轮功学员庭审。法庭上律师充分证明本人无罪,我坚信我修炼法轮功合法。”

“案子已经进入到开庭审理阶段,国保的前期构陷已经完成,剩下的就等法院法官断公道了。没想到合江县国保打电话和手机发短信通知我家人,要本人写“三书一得”(揭批书、决裂书、悔过书、心得体会)传交法院。还说,写了就回家,或轻判。这事让人感到奇怪。宪法规定:‘依照国家宪法,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合江县国保在庭审后突然插进一个叫当事人写什么‘三书一得’的这么一个程序来,这是不是公安违法插手案件处理,干预法院独立断案在继续实施迫害呢? ”

“国保警察要我们与法轮功决裂,剥夺我们做好人权利,蛊惑我们随波逐流的滑下去,不是在逼良为娼吗?决裂法轮功,决裂真善忍, 真、善、忍的对立面是什么?那就是可怕至极的假、恶、斗啊!历次运动搞假、恶、斗那一套,搞得血雨腥风,给社会、家庭带来的灾难还少吗?给人心带来的伤痛还不够吗? 我坚信真善忍好,我不会与法轮功、与真善忍决裂的。”

“据我所知,在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监狱,许许多多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到被逼迫写“三书”的暴力转化迫害。为了得到那血泪涟涟“三书”,那些恶人对法轮功学员施以的那些酷刑,那些摧残身心的残暴,我不忍述说。警察要我写“三书”决裂法轮功,那是他没有站在维护人间正义的立场上行使职权保护善良,是他玩忽职守,失职了。”

邹明英在回应国保写“三书”的无理要求中指出,世间上,只有坏的东西人们才会去揭批。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书籍被译成四十种语言文字,真善忍福音全球传播。世界人民热爱法轮功,各族裔的修炼者上亿,各国政府及各民间团体为感谢法轮功给世界带来祥和与美好,给世界人民带来身心健康之福份,给予法轮功及法轮功师父颁发的褒奖多达三千多项。美国、加拿大一些城市还确立了“法轮大法日”、“李洪志大师日”等等,法轮功及师父在世界享有盛誉,享有荣耀。此时要揭批法轮功的、对法轮功进行攻击、打击的,是谁?全世界仅有中国大陆。这是为什么?”

二、向相关部门讲真相、申冤

迫害法轮功是一场持续了二十年的违法犯罪运动,公检法人员被胁迫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一切违法行为,种下了日后必将被清算的因果。为了制止迫害,营救被非法关押的同修,挽救参与迫害的公检法人员,法轮功学员以亲属的名义,多次陪同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的亲属走访国保、检察院、各级法院,面见办案人员,送去真相信,相关的法律文书,政策文件,律师的辩护词,当事人的自我诉求,家属的申诉,各地无罪释放案例等等,从方方面面讲真相劝善,启迪善念,唤醒良知。

到国保风波

二零一七年八月四日,被非法关押的七名法轮功学员只有两名七十多岁的高龄老人取保回家,其余的还在关押中。法轮功学员Z以亲属的身份陪同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女儿到合江国保递交要求会见母亲的申请。

国保接待人员看了他们带去的公安部39号文件和新闻出版署50号令,法轮功学员说,炼法轮功是合法的,有法轮功书籍是正常的,我们哪儿错了呢?你们执行江泽民的迫害政策,破坏宪法实施,迫害信仰自由,违法违宪,才是错的。

接待员提出退党是“反党”的疑问,法轮功学员就给他讲:“宪法规定,公民有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甚至上告的权利,只要不是诬告。这是公民的权利。国家宪法没有‘反党’的法律条文。”

“说话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法轮功被诬陷,没有任何新闻机构如实报道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法轮功修炼者没有地方说话,在人民币上讲真相那是逼出来的。”

讲了一番真相后,接待员带着法轮功学员与家属去面见国保的头头。在国保办公室里,法轮功学员向本案办案人、国保教导员任志伟面对面讲真相。

法轮功学员耐心的告诉说:“没有一条法律定法轮功为某教。迫害法轮功近二十年了没有法律依据。全凭江泽民的个人旨意搞起的这场迫害,完全是黑整。宪法规定,除了人大有法律解释权外,任何机关和个人都没有法律解释权。两高擅自解释法律,把“解释”当法律用,本身就是犯法的。把两高的“解释”用于迫害法轮功是违法的。”

“国务院、公安部39号文件多次重申十四种邪教没有法轮功;国务院新闻出版署50号令,废除了江泽民禁止法轮功类出版物出版的禁令,说明法轮功合法,法轮功书籍资料合法;当局一再强调‘依法执法’,‘依法治国’,‘尊重信仰’‘保障人民的权益’……终身追责制出台,是一个重大的改变,这将意味着任何人违法都逃不掉被追责的下场。”

当任志伟听到法轮功学员说法轮大法利国利民,真善忍好时,脸色一变,勃然大怒,气氛骤然紧张。他逼着法轮功学员报出姓名,出示身份证。还说,我可以拒绝跟你谈,可以喊你出去。

既然拒绝继续谈话,法轮功学员就准备离开,可任志伟不让法轮功学员与家属离开,叫来国保队长,即本案办案人员之一的王中和,和一位姓陈的副队长,他们立即把法轮功学员拘押起来进行非法询问、笔录。

王中和气势汹汹的吆喝,当问到法轮功学员为什么要炼法轮功时,法轮功学员就如实的告诉他们,自己曾患多种疾病,有低血压,还吐血等,炼了法轮功至今身体健康,没看过一次医生。

任志伟从网上查到法轮功学员z的身份,说:哦,你还是老党员,正科级,你拿了共产党的钱你还反对共产党?法轮功学员说:你搞错了。 我们纳税养了共产党,不是共产党拿了钱给我们。世界上四十个共产党国家垮了只剩四个,你说这个东西还有生命力吗?中国共产党的贪官这么多,老百姓都感到寒心。共产党到时就要垮,这是肯定的。中国共产党是苏联共产党下的一个蛋,鸡母都死了…… 有机会我们还可以交流。

折腾到晚上七点钟,法轮功学员在离开时对接待员说,小陈,社会的乱,最根本一条,前党魁毛某某讲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这个社会是靠斗而存在的吗?毛某某说,千条理、万条理,马克思、列宁是造反有理,八亿人不斗行吗?文化大革命七、八年还要再来一次……象这样子搞下去,这个社会能安宁吗?小陈听了沉默不语。

回去后,该法轮功学员继续给合江国保写信讲真相,他说:我陪当事人的家人来递交申请,要求见人,你们却把我当作“犯罪嫌疑人”来进行审问,还作了笔录,打印成文逼我签字,按手印,严重的侵犯了我公民的人身权利。歧视公民的信仰,触犯多条法律条款。为此特别声明:我当时所有签字、按印配合你们违法做的一切全部作废。并保留我公民应享有的受法律保障的权利。

儿子要求释放母亲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七名法轮功学员到合江县五通桥镇赶场被绑架关押。高贤英与另一名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以“监视居住”放回。其余的关押三十几天后敲诈一万元放回。

七月二十六日,已回家的高贤英被合江国保教导员任志伟骗到合江,说是“问点事”。那天,有法轮功学员把写给合江公安局长兼副县长吕刚的、善劝释放高贤英等人的劝善信,送到合江,亲自交到合江公安局信访办国保队长王利东手中,让他阅读后转交吕刚。高贤英也随身携带一份要求公正对待法轮功,将法轮功学员立即释放回家的真相信件面呈国保。不料合江国保立即就将她劫持到看守所关押,并告知家属说是“收监”。(高贤英曾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而后被泸州市江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一直在监外。这是高贤英第二次被非法判刑迫害)

高贤英被诱骗关押后,高贤英的儿子在法轮功学员的陪同下,两次到合江国保找到办案人,要求释放母亲回家。

他们向国保说明,按文件规定,年龄75岁的老人不收监,国保要他们找来文件。第二次他们送去不收监的文件号,面呈国保;并带去各地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的案例,及一些国家文件,政策法令。国保接待人员一一翻阅后,答应把所有的东西转交公安局局长。

面见办案的检察官讲真相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合江检察院将去五通桥镇的三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非法起诉,构陷到法院。得知消息,法轮功学员陪同高贤英的儿子到检察院信访办亲自面见检察院控申科科长,本案公诉人王彦凯。

法轮功学员给他讲,按照国家文件,七十五岁以上的老人不收监。王彦凯说“晓得,晓得了”,法轮功学员又从国家法律讲到当局当前对宗教信仰的政策,王彦凯还是说,“晓得了,晓得了”;法轮功学员说,湖南郴州有一个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了,赔了三十八万,这个事情你们可能晓得。作为执法为民的机构来说,依法治国,才会让人民感到法治是温暖的,公平的,对老百姓是有利的。王彦凯仍然说“晓得了,晓得了”,并接过要求放人的申请书,律师张科科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国家一些的政策法令,媒体登载的关于国家定性十四种邪教的复印件等等。

法轮功学员与家属托他把以上资料转交给检察院领导和相关部门,王彦凯说他不能转,于是他们就把东西交到接待室,由接待室转交。

儿子为母亲申诉

高贤英曾在控告江泽民的诉状中说:“我是一个农村妇女,三十岁不到就疾病缠身。美尼尔氏综合症;严重风湿,双手指关节肿大,脸肿,头脸不能吹风,雨打在脸上如针扎。手不能沾冷水,哪里碰到冷水就痛到哪里,那疼痛仿佛钻进了骨头缝里;直肠炎,便血,常年失眠,通夜睡不着觉……生活在贫穷的农村,无钱看病。失去健康,失去劳动力,整天在病痛中生不如死,那日子有多难,多苦,不在其中的人难以知道。”

“一九九九年四月,我修炼了法轮功,第一天学了几个动作,回家的路上就感到从未有的轻松、舒服。我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捧着大法书慢慢看,明白了做好人的道理。不久,不知不觉中,全身的疾病就神奇的好了!一觉睡到天亮,人精精神神,我从新得到了以前不敢奢望的健康。”

高贤英因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无穷,所以无论遭受到多严重的迫害始终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的真相。高贤英被非法判刑三次。

合江一审非法判决下来后,面对公检法人员的不醒悟,法轮功学员并不气馁,继续给市检察院的院长、检察长,中级法院的院长、审判长递交真相信、政策法规、国家文件等,高贤英的儿子也一次次向中级检察院、法院递交为母亲的《申诉》,《再申诉》,希望二审法院主持公道,纠正冤案。

申诉中说:“白发苍苍的善良农村妇女,斗大的字不识几个的人,为什么一定要把她们塞进大牢?她们做了什么呢?她们威胁到谁了呢?她们批评谁,揭露谁,是法律赋予她(们)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评判是非善恶的天赋人权,根本就不应该受到如此不公的对待。”

“法轮功洪扬中华传统文化,倡导“真、善、忍”普世价值,对人类有百利而无一害,得到全世界人的尊崇,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在自由修炼法轮功,唯独中共江泽民在残酷打压。至今至少有四千多人被迫害致死,有的甚至被活摘器官谋杀。”

“远的不说,就泸州市江阳区范围,今年五月二十一日,分水镇一丁姓农妇被成都龙泉女子监狱迫害致死。今年六月二十四日,工商局干部梁文德女士又被监狱夺去生命。前后才一个月,就欠下两条命债。俩人都是六十多岁的健康人,被非法收监时体检合格,进去一年半载就失去了生命。那里边为逼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实施的几十种酷刑,在她们身上施行了多少无人知晓。人死了,不但尸体不准家属领走,连照片也不许拍下一张,只让拿走骨灰盒。这里边掩盖了多少黑幕,多少罪恶,只有天才知道!”

“监狱是夺命的凶手,那些将他们投进冤狱的人,无疑是害命的元凶。除了将来会遭法律制裁外,恶报也会如影随形。上天会允许随意害死好人吗?近些年来司法界服毒的、跳楼的、溺水的、电击的、车祸的、自毙的、怪疾的、无缘无故没命的,层出不穷。屈死的冤魂会放过那些害死她们的人吗?”

“所有判决书都判法轮功信仰者‘破坏法律实施’,其实公检法迫害法轮功‘贼喊捉贼’,‘瞒天过海’那一套,才是在真正的、实实在在的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法院和法官本该是法律的运用和体现,是法律的象征,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公民权益的守护者,但在江泽民淫威下却成了践踏法律、制造冤狱、迫害人民的工具。实在是当今中国大陆人的大不幸。”

善劝雷刚审判长

法轮功学员在致中级法院审判长雷刚的一封信中劝善道:“法轮功遭打压二十年来,泸州市各地区各级法院,对待法轮功的案子,以无罪判有罪,都是不公正的,非法的。”

“修炼法轮功的群众,都是好人。他们都有一颗向善的心,在不断提高道德水平的修炼中,获得了身心的健康。法轮功在世间展现的诸多神迹,举不胜举。从您要经办的三名法轮功学员中,您可以向她们了解到最真实的情况。”

“中共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动用司法、监狱、酷刑,甚至到了灭绝人性的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取暴利的地步,请您说说,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来讲,对发生在自己本土上的惊天罪恶,能不揭露,不制止吗?法轮功学员善用宪法言论自由的权利,通过散资料等各种方式,和平理性的向世人讲清真相有什么错,有什么罪呢?”

“法轮功学员在向世人讲清真相,为的是把世人从中共的谎言中挽救出来,免遭在天灭中共的一天到来时成为中共的陪葬。冤判一个法轮功学员,把他推进监狱黑窝,不仅让好人遭到身心摧残的残酷折磨,与人格尊严的凌辱,更严重的是,破坏了大法弟子讲真相,救众生的大事,就毁灭了世人明真相,得救度的希望。而且,跟随江氏集团作恶迫害法轮功,违法违宪制造冤狱的人,天理、人道不容,其后果之凄惨,难以想象。 ”

“雷刚啊,庄严的法官,对待法轮功案子绝不是忽悠法律,糊弄百姓,奉迎上司的儿戏,请您一定慎思明鉴。”

在二审判决结果通知家属的前夕,法轮功学员把美国告知法轮功学员,收集迫害法轮功恶人的个人信息,迫害事实,美国将对迫害人权的人禁止入境、冻结海外资产,进行实质性制裁的重大信息,及根据这个制裁,法轮功学员写给公检法人员的一封信,及时邮寄给了中级法院院长,及法官。希望他们看清形势的严峻,在这关键的时刻能及时醒悟,迫害收手,不再诬判,留下后路。

三、法庭内外讲真相

律师与当事人的正言正词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一审庭审中,律师说,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表达信仰的言论自由。公诉人从开始到最后公诉词的发表,都没有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与定性的罪名有什么关联性。强加的罪名是给当事人扣的一顶帽子。

庭审前,为了制止冤案发生,张元华曾向相关部门呈词“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无罪”,要求撤销起诉。一审庭审中,张元华两次要求公诉人宣读,把法轮功定性的法律条文,公诉人、法庭故意不作应答,刻意回避。

张元华出示二零一一年国务院公告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50号令,证明国家已将九九年江泽民禁止法轮功类出版物出版的禁令废止,法轮功学员拥有法轮功书籍及资料合法,不能作为审判的证据。法庭告知,此国务院政令不能作为无罪的证据。江泽民利用司法迫害法轮功,公检法用两高的文件“解释”冒充法律搞司法诈骗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制造出无数冤案。

张元华质问法庭:国务院的法令不作数,那两高的文件作数吗?是凡涉及当事人无罪的关键问题,法庭一律掩盖,蒙混过去。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合江县法院诬判三名法轮功学员。法庭与公诉人心知肚明,谁都知道,谁也拿不出将法轮功定性为某教的法律依据来。所以庭审与判决中,对修炼法轮功合法这个最根本、最客观的性质问题一律避之不谈,而把明明合法的法轮功资料直接叫做××宣传品,并以资料的多少作为非法判刑、量刑的证据,制造冤狱。

女儿为母亲公正辩护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泸州市中级法院在泸州纳溪区看守所内,对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三位法轮功学员二审开庭。两位律师辩护法轮功合法,法轮功学员自辩修炼法轮功做好人无罪。张元华的女儿作为公民辩护人出庭为母亲公正辩护。

她说:“我母亲年轻时腿摔断了,瘫倒在床,被定为二级残废。我母亲修炼了法轮功真的身体康复了,恢复了正常的劳动和生活,她要继续修炼法轮功是很正常的,要告诉别人法轮功好也无可厚非。”

“我记得初中的政治教科书上第一页就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的。母亲在合江五通桥被抓,当晚警察就到家里来搜查,没有出示警官证、搜查证,没有出示已经立案才可以进行的合法的搜查手续,这应该是违法的吧?非法搜查的东西是属于非法取证的无效证据吧?”

“我家里遇到这样的难,我都没埋怨你们。我相信我们的法律是公平正义的,是维护公民合法权利的。不过,庭审中你们都谈了这么大半天了,我还是没弄懂:我妈究竟违反了哪条法律、破坏了哪条法律?破坏到何等程度了?对谁造成何等的伤害了?”

“人民的法官应该是为人民的。我在中院看见这句话:要努力让每个公民都享受到公平正义。我觉得这句话说的非常的好。请求尊敬的法官,合议庭,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判我母亲无罪,早日释放我母亲回家,在我妈身上体现出公平正义来。”

法庭外讲真相

一审二审,法庭外都警戒森严。在合江法院一审的庭外,有高龄老太太被警察、社区人员当街索要身份证,没有身份证被跟踪,被撵走;有法轮功学员静静的站在法院大门对面,因盘查时没有身份证被绑架到派出所,坐在铁椅子审讯几个小时,中午还不给饭吃。遭到不公正对待的法轮功学员,书面举报了合江县合江镇派出所警察王庭举涉嫌滥用职权、渎职、枉法等违法行为。

针对此事,法轮功学员在写给合江县领导、市民的一封公开信中说道:“合江6.14事件警察和社区人员迫害法轮功信仰的违法行为,损毁了泸州市国家级文明城市的形象。更严重的是,弃法律不顾为江泽民实施迫害政策,必然沦为江氏流氓犯罪集团可耻的帮凶。这些执法人员、社区人员,他们或许是您的亲人、朋友、同事、邻居,帮助他们看清真相,鼓励他们与江泽民余孽切割,停止迫害法轮功的一切行为,留下未来。做了我们应该做的,历史走过去我们不会留下遗憾。”

二审在泸州市看守所内进行。各街道办、社区人员大批出动,法庭外拦截法轮功学员,不准他们关注开庭。有位老太太携带身份证不准进场旁听,还被社区人员带离,送回家。老太太一路上跟他们讲真相,劝善,告诉他们汲取历史的教训,说迫害法轮功的事干不得,劝他们千万不要迫害法轮功。

在庭外的法轮功学员就地给武警、便衣、街道办、社区人员讲真相。有的说,你们做这种事情是不对的。马克思是邪教,是西来幽灵,是魔鬼。马恩列斯毛江都是一丘之貉,你们在为魔鬼做事。我们是中华儿女,应该敬自己的祖先。

一位法轮功学员对一个小伙子说,我们修佛法的,心怀慈悲,我们要救好人。请你记住“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九字吉言保你平平安安。不管你在哪里工作,保持善良,善待法轮功学员,你都会有福报,如汶川地震,禽流感这样的天灾人祸,你就不在其中。

有位老太太慈善的对庭外的拦截人员和经过身边的特警人员真诚呼喊:法轮功不违法。我有国家文件,你们看吗?于是把随身携带的公安部39号文件、二零一一年国务院公告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50号令、敲门行动违法等资料送给了愿意了解真相的人。

结语

高贤英等三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构陷的事件,历经两年多时间。为警醒与挽救这些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涉案单位与经办人员,法轮功学员持续给他们讲真相劝善,从法轮大法的美好,修炼法轮功合法,讲到迫害运动的违法与犯罪;从法律、国家政令政策,讲到参与迫害的最终恶果;从江泽民的反人类罪讲到与江同罪的人必遭全球审判的可悲……

从一审、二审结果看,相关人员们选择了冤判无辜,迫害善良。由此可见,这些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被中共体制钳制的无法自己。

但是公检法中明真相的智者大有人在。据明慧网统计,有的610、政法系统公检法人员在抓捕或打压运动前提前“打招呼”或半路释放……仅2018上半年,在全国21个省市的公安局、检察院、初审法院、中级法院,都有阻止或终止迫害程序的案例,共计54名法轮功学员获释,97人被退卷。执法者的聪明才智能造福他人,成就自己!

全球清算迫害法轮功的世纪大审判必定到来,时间不等人。近日,在法轮功反迫害20周年之际,法轮功学员将一批恶人名单递交美国国务院,要求根据相关法律将其列入特殊名单,对其拒发美国签证、禁止其入境;国际社会多国政府发出强烈的呼声,要求中国停止迫害法轮功,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全球已28个国家已经或计划制定,与美国“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类似的法案,对人权迫害者拒发签证,并冻结其海外资产;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提出要到中国独立调查中共人权迫害的情况。

大清算的日子将如期而至。还执迷不悟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等各类人员确实应该警醒了。撤销对高贤英等人的冤判,让她们回家,将功补过,才是明智的选择,才是唯一的出路。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22/四川泸州中级法院枉判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391758.html

2019-06-18: 四川泸州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被非法二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6/18/四川泸州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被非法二审-388877.html

2019-05-28: 四川泸州中院对高贤英等三位法轮功学员二审开庭
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四川省泸州市中级法院在泸州纳溪看守所内对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三位法轮功学员二审开庭。两位律师做无罪辩护。律师辩护比较顺利。张元华的女儿为母亲辩护。

有三位家属进场旁听。法庭外国保、便衣、社区人员拦截;持身份证的人员被阻庭外,不能旁听。有位老太太被社区人员拦截回家。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四川泸州合江法院诬判以上三名法轮功学员。法院在庭审与判决中,对法轮功合法而非某教这个最根本、最客观的性质问题一律避之不谈,而把明明合法的法轮功资料直接叫做某教宣传品加以否定,并以资料的多少作为非法判刑、量刑的证据,制造冤狱。七十五岁的高显英被诬判七年,处罚金七千;纳溪区四十八岁的张元华,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处罚金六千;纳溪区五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邹明英,被诬判一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两千。

三位法轮功学员上诉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在泸州纳溪看守所内二审开庭。

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三位善良的农村妇女,都有在法轮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的感人经历。她们本着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宪法原则,顶着中共江泽民违法打压法轮功的高压,坚定信仰,坚持向人民讲清真相。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到合江县五通镇赶集被绑架,合江国保警察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没有搜到他们想要的东西,即刻出动大批警察连夜对七位法轮功学员非法抄家,抢走了每个人的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财物,并以此作为迫害的证据。两名七十多岁的老人高贤英、董国珍第二天被放回,监视居住;其余的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一个多月,国保向其家属敲诈一万元后才取保放回。

七月二十六日,高贤英被合江国保教导员任志伟骗到合江说“问点事”,高贤英到合江后被劫持到看守所关押,合江国保告知家属说是“收监”。高贤英曾于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被绑架,而后被泸州市江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这是高贤英第二次被非法判刑迫害),一直在监外。合江国保以“收监”的名义将她关押,并构陷到检察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合江县检察院将其中的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非法起诉,构陷到法院;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合江县法院对这三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审理。公诉人从开始到最后公诉词的发表,都没有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与定性的罪名有什么关联性。张元华两次要求公诉人宣读把法轮功定性的法律条文,公诉人、法庭故意不作应答,刻意压制、回避,将证明当事人无罪的这个最关键部份掩盖过去。法官称择日再审。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合江县法院诬判三名法轮功学员。法院在庭审与判决中,对修炼法轮功合法这个最根本、最客观的性质问题一律避之不谈,而把明明合法的法轮功资料直接叫做××宣传品加以否定,并以资料的多少作为非法判刑、量刑的证据,制造冤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5/28/四川泸州中院对高贤英等三位法轮功学员二审开庭-387961.html

2019-01-11: 四川合江法院炮制伪证陷害三位善良农妇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四川泸州市合江县法院诬判三名法轮功学员。

法院在庭审与判决中,对修炼法轮功合法这个最根本、最客观的性质问题一律避之不谈,而把明明合法的法轮功资料直接叫做××宣传品加以否定,并以资料的多少作为非法判刑、量刑的证据,制造冤狱。

七十五岁的高显英被诬判七年,处罚金七千;纳溪区四十八岁的张元华被诬判三年零六个月,处罚金六千;纳溪区五十三岁的法轮功学员邹明英,被诬判一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两千。
回避法轮功合法性的关键问题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半左右,合江县法院对三名女士非法开庭。法庭上,张元华两次要求公诉人宣读把法轮功定性的法律条文,公诉人、法庭故意不作应答,刻意压制、回避,将证明当事人无罪的这个最关键部份掩盖过去。

法庭与公诉人心知肚明,谁都知道,谁也拿不出将法轮功定性的法律依据来。庭审中邹明英的律师说,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有表达信仰的言论自由。

公诉人从开始到最后公诉词的发表,都没有说明当事人的行为与定性的罪名有什么关联性。
累积非法证据判刑

合江法院对三位女士的非法判决书上仍然可见,法轮功学员及律师对强加的、栽赃给法轮功的罪名提出的质疑,法院故意回避,不敢谈,而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定性法轮功的前提下,直接给法轮功资料扣上宣传品的大帽子。五张真相标语粘贴被折抵为六十五张传单;一份台历折抵为六十一份传单;还不知家中的法轮功书籍等物被折抵成了多少张传单?传单作为“证据”翻倍累计,忽而就凑足了判刑、量刑的数额。这成百上千的数额似乎很迷惑人,很能压倒人,其实,都是虚张声势的假证据。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1/11/四川合江法院炮制伪证陷害三位善良农妇-380272.html

2018-07-23: 遭威胁逼迫“转化” 四川两女士劝涉案者停止迫害
四川省合江县法院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对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进行非法庭审后,法官称择日再审。张元华、邹明英于七月上旬被取保回家。合江县国保警察日前向两位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施压,逼迫两人写“三书一得”(“揭批书”、“悔过书”、“决裂书”及“心得体会”),说写了就可以轻判。

对此,两位法轮功学员分别作出书面回应,详细叙述自己修炼法轮功的美好,劝参与迫害者停止罪恶,并将书面回应递交合江县法院及相关部门。以下是张元华、邹明英的书面回应的主要内容。

邹明英: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 国保插手判案违法

邹明英在文中明确声明:我在法轮大法修炼中身心受益,悔过什么?

邹明英说,我出生农村,从小贫穷,没有文化。但是我一开始接触法轮功,淳朴的心灵就感觉到法轮功 “真善忍”这三个字很好。在修炼过程中,也真实体会到了法轮功确实好。比如我经常会对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找自己哪些地方做的不好,并一次次改正。心性提高了,身体也好了。不用花钱吃药(我也吃不起药),什么病都没有了。

迫害开始,我外出打工中断了修炼。一次我踝关节粉粹性骨折,手术没做好,无法康复,疼痛了半年也丢不下拐杖,而且情况越来越严重,眼看就要残废。找其他医生看,医生只是摇头,表态无法补救。就在我危难无助的时候,我又重新走入修炼,很快脚就好了。我又一次见证了大法的神奇,与师父的慈悲。

我师父教导我们处处为他人着想,名利面前不要与人争斗;师父为弟子净化身体,为弟子祛除了很多疾病却不要一分钱回报,只要弟子一颗向善的心。多好的师父,多好的大法啊,我在修炼中身心受益,对法轮功与师父感恩不尽,如何谈得上悔过?悔过什么呢?

邹明英说,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合江县法院对我们三名法轮功学员庭审。法庭上律师充分证明本人无罪,我坚信我修炼法轮功合法。

案子已经进入到开庭审理阶段,国保的前期构陷已经完成,剩下的就等法院法官断公道了。没想到合江县国保打电话和手机发短信通知我家人,要本人写“三书一得”(揭批书、决裂书、悔过书、心得体会)传交法院。这事让人感到奇怪。宪法规定:“依照国家宪法,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合江县国保在庭审后突然插进一个叫当事人写什么“三书一得”的这么一个程序来,这是不是公安违法插手案件处理,干预法院独立断案在继续实施迫害呢?

国保警察要我们与法轮功决裂,剥夺我们做好人权利,蛊惑我们随波逐流的滑下去,不是在逼良为娼吗?决裂法轮功,决裂真善忍, 真、善、忍的对立面是什么?那就是可怕至极的假、恶、斗啊!历次运动搞假、恶、斗那一套,搞得血雨腥风,给社会、家庭带来灾难还少吗?给人心带来的伤痛还不够吗? 我坚信真善忍好,我不会与法轮功、与真善忍决裂的。

据我所知,在看守所、洗脑班、劳教所、监狱,许许多多的法轮功学员都遭受到被逼迫写“三书”的暴力转化迫害。为了得到那血泪涟涟“三书”,那些恶人对法轮功学员施以的那些酷刑,那些摧残身心的残暴,我不忍述说。警察要我写“三书”决裂法轮功,那是他没有站在维护人间正义的立场上行使职权保护善良,是他玩忽职守,失职了。

邹明英在文中指出,世间上,只有坏的东西人们才会去揭批。法轮大法洪传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法轮大法书籍被译成近四十种语言文字,真善忍福音全球传播。世界人民热爱法轮功,各族裔的修炼者上亿,各国政府及各民间团体为感谢法轮功给世界带来祥和与美好,给世界人民带来身心健康之福份,给予法轮功及法轮功师父颁发的褒奖多达三千多项。美国、加拿大一些城市还确立了“法轮大法日”、“李洪志大师日”等等,法轮功及师父在世界享有盛誉,享有荣耀。此时要揭批法轮功的、对法轮功进行攻击、打击的,是谁?全世界仅有中国大陆。这是为什么?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23/遭威胁逼迫“转化”-四川两女士劝涉案者停止迫害-371474.html

2018-07-12: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高贤英等被非法庭审后遭国保迫害
2018年6月14日,四川合江县法院对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三名法轮功非法庭审,两名律师为法轮功学员无罪辩护,法轮功学员自辩修炼法轮功合法。法官宣布择日再审。

前几日,张元华、邹明英(被敲诈一万元取保在家)二位的家人得到合江国保的电话通知和手机发来的短信,即要她们写“三书”(“揭批书”、“悔过书”、“决裂书”)及“心得体会”,由家属陪同交到国保,欺骗说,写了可以轻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7/12/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70940.html

2018-06-17: 四川合江县高贤英等被非法庭审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四日上午九点半左右,四川泸州合江县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非法庭审。法院限制,只准法轮功学员的家属六人旁听,而庭内二十来个旁听席则由不明身份的人占据。

当时法院大门外的大街上停着警车、防暴车,普通车辆不准通行;庭外便衣云集,有国保警察、协警、社区人员等。他们公开盘查法院大街上的人,对人们摄像、逼迫说出姓名、住址,并要求出示身份证。有位女士不配合他们的无理要求,手机、提包被抢;有位女士上前制止,遭野蛮对待,雨伞被抢烂。两位女士被绑架到合江镇派出所搜身、搜包;有位被铁链锁在铁椅子上审讯,中午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直到下午四点散庭后两位才被放出来。有位七十高龄的老人也被追着问姓名、住址,逼迫出示身份证,被他们跟着走了好远的路。

张元华两次要求公诉人宣读把法轮功定性为某教组织的法律条文,公诉人、法庭故不作应答,刻意压制、回避,将证明当事人无罪的这个最关键部份掩盖过去。

张元华出示二零一一年国务院公告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50号令,证明国家已将九九年江泽民禁止法轮功类出版物出版的禁令废止,法轮功学员拥有法轮功书籍及资料合法,不能作为审判的证据。法庭告知,此国务院政令不能作为无罪的证据。

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到泸州市合江县五通镇赶集被绑架、关押,两名七十多岁的老人高贤英、董国珍第二天被放回,监视居住;其余的被关押看守所一个多月,国保向其家属敲诈一万元后,才将他们以取保放回。不几日,七十多岁的高贤英被合江国保诱骗“谈话”,关进看守所。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合江检察院将其中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非法起诉,构陷到法院。

为警醒与挽救合江县还在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的涉案单位与经办人员,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亲朋好友,向合江公检法司、政法委等相关部门、相关人员递交了证实法轮功合法的相关法律文书、文件、律师的辩护词等等。张元华本人还向相关部门呈词“修炼法轮功合法,信仰无罪”,要求撤销起诉;高贤英的家人在向相关部门递交释放高贤英的申诉书中,阐述了迫害法轮功就是违法犯罪。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亲朋好友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好。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17/四川合江县高贤英等被非法庭审-369934.html

2018-06-13: 四川省泸州市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面临非法庭审
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法院欲于2018年6月14日上午开庭对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进行非法庭审。三位法轮功学员于2017年7月12日在合江五通镇赶场时被绑架,后取保候审。

七十多岁的高贤英取保后又被合江国保警察骗到泸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张元华、邹明英被勒索万元后取保,多次被合江县国保、检察院、法院传讯。张元华、邹明英聘请了律师无罪辩护。当事人得到法院通知,家属可带身份证入庭旁听。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6/13/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三日大陆综合消息(1)-368729.html

2018-04-11: 四川泸州市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构陷到合江法院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二日,泸州市七名法轮功学员到泸州市合江县五通镇赶集被绑架、关押,先后以取保放回。不几日,七十多岁的高贤英被合江国保诱骗“谈话”,关进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合江检察院将其中三名法轮功学员高贤英、张元华、邹明英非法起诉,构陷到法院。

二零一八年四月八日、九日,合江法院通知张元华、邹明英到法院领取起诉书、三份告知书。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4/11/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364023.html

泸州 合江县联系资料(区号: 830)

2022-08-17: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任伟,手机:13982484833
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王中和,手机:15183045667
泸州市合江县检察院办案人:公诉人 石伟 电话 15298288808
泸州市合江检察院提案人 徐金容
泸州市合江县法院审判长 丁剑

2022-05-29: 合江县法院该案审判长:陈小容
合江县检察院公诉人:张联明、席海平
合江县公安分局该案办案人:王中和
合江县公安分局教导员:任伟 13982484833,传真8305211578
合江县国保周队长
合江县自怀镇派出所8305300008,所长李良明18228991729
合江县指挥中心8305224501
合江县公安局办公室83052222708305219018
泸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雷刚
审判员:李瑞亮 刘静
书记员:藤琴

2022-03-19:迫害赵永秀主要部分责任人:
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任伟 手机:13982484833
泸州市合江县公安局国保610,王中和 手机:15183045667
泸州市合江县检察院办案人:公诉人 石伟 电话 15298288808
泸州市合江检察院提案人 徐金容

2021-06-17: 四川省合江县九支镇派出所:+86-0830-5601752
不明真相警察罗良中:+86-13982481777
不明真相警察金(男):+86-13281622902

2021-05-02: 合江公安分局教导员任伟 13982484833,传真0830/5211578
合江国保周队长
合江县自怀镇派出所0830/5300008,所长李良明18228991729
合江县指挥中心0830/5224501
合江县公安局办公室0830/52222700830/5219018

2020-09-04: 合江县自怀镇派出所8305300008,所长李良明18228991729
合江县指挥中心830522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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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件有关文件

2019-08-23: 四川泸州市中级法院
电话:0830-3190567
地址:四川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一号、邮编:646001
院长:吴洪讯0830-3127799、男、出生:1965年2月
副院长:文耀全0830-3106677、男、出生:1970年9月
副院长:徐斌0830-3105731、女、出生:1970年9月
副院长:张明勇0830-3103529、男、出生:1978年10月
书记:靳泰雨0830-3109175
副书记:蒲卫东0830-3116712、男、出生:1967年9月;何扬0830-3103723
政治部主任:聂卫0830-3108613
政治部副主任:游晓芳0830-3192601
纪检组长:李华超 0830-3100605
执行局长:王宏 0830-3111602、男、出生:1967年6月
执行副局长:汪小川 0830-3108631、男、出生:1972年6月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志超0830-3118230、男、出生:1969年9月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简兴超0830-3112165、男、出生:1971年6月
办公室:孙帅0830-3109613
立案一庭:刘莹0830-3129049
立案二庭:邹波0830-3129024
刑事一庭:庭长陈刚0830-3196373、男、出生:1973年9月;李旭东、男、出生:1971年11月;万晓波、男、出生:1976年11月;
刑事二庭:庭长雷刚0830-3109113、男、出生:1974年6月;徐翻翻、男、出生:1982年7月;程德朋、男、出生:1983年4月;李瑞亮、男、出生:1976年12月;
未成年庭:庭长余琦0830-3109101
民事一庭:庭长刘剑0830-3193962
民事二庭:庭长林乐斌0830-3111821、男、出生:1973年6月
知识产权庭:庭长张朝云0830-3191060
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曾令敏0830-310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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