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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0: 辽宁省丹东市都兴琴被非法监视居住
辽宁省丹东市法轮功学员都兴琴于11月6日上午10点被5名身著便衣的丹东六道沟边防派出所警察以有人举报的名义绑架、抄家。其中只有一个女警察在都兴琴面前晃了一下所谓的证件,之后四名警察把都兴琴按住,不许她动,开始非法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资料、一万多元现金及家用物品,没有留下任何搜查证明及清单。 都兴琴被强行从家中带上警车,一直高喊“法轮大法好”。被劫持在派出所期间,都兴琴告诉非法讯问的警察:“你们不要走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老路,对你们不好,法轮功就是让人做好人,法轮大法世界洪扬”。对于警察的任何非法要求与指使,都兴琴都不配合,一警察擅自在笔录上签上了她的姓字。 当天晚上八点多,六道派出所几名警察才把被劫持了十多个小时的都兴琴送回家中,但都兴琴目前被处以非法监视居住。 宪法第三十五条及第三十六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警察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为履行职责需要,经出示工作证件和检查、搜查证明文件。《警察法》第五章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 所有参与此案的丹东六道沟边防派出所警察,作为一名执法人员你们理应遵照宪法与法律办案,希望你们立即撤销对都兴琴非法监视居住的处理决定,归还所有掠走的物品,还都兴琴作为一名合法的公民的人身自己与信仰自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20/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6898.html#17111923292-19 2017-11-10: 辽宁省丹东法轮功学员都兴琴已回家 被监视居住 丹东丹东法轮功学员都兴琴,于11月6日上午10点,被5名身着便衣丹东六沟道沟边防派出所警察,以有人举报的名义绑架,抄家。直至当天晚上八点多,六道派出所几名警察才把劫持了十多个小时的都兴琴送回家中,但都兴琴目前被非法监视居住。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11/10/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大陆综合消息-356502.html 丹东市联系资料(区号: 415)2024-10-24: 丹东市振安区法院主管办案人:刑事庭庭长:田小飞
办案人员:张月娇 办公电话:0415-2277315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主管办案人: 刑事第一检察部:陈曙光 办公电话:0415-6276697 丹东市看守所:所长:曲楠 管教人员:齐贺、殷佳洁 2024-08-08: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法院:地址:东泰路225-4号 邮编:1180001 区号:0414 传真:4144163 值班电话:2277303 院长 宁伟 13942587528 院领导 宋丹:院长办公:2277288 手机:13942599336 张殿柱:副院长 2277366 15842556867 李健:副院长 2277333 13304951133 张连碧:副院长 2277388 13842500981 高锋:纪检组长 2277282 崔健辉:专职委员 2277282 13942500193 姜玲:专职委员 2277338 13942509575 执行局 孙晶:执行局局长办公:2277313 手机:18641519107 13942580117 尹利明:执行局副局长 2277316 18641519182 13304156682 郭忠仁 13358781609 杨倩怡:工作人员 15841518007 郭丹:副庭长 2277318 15698977066 马会颖:审判员 2277212 18641519133 徐勇超:助审员 13029206977 常菲菲:助审员 2277295 13050391687 刘君:审判员 2277319 15698975766 刘志军:执行员 15698979277 赵寄民:执行员 2277323 18641518353 蒋守胜:工作人员 18641519295 董俊松:执行员 2277339 18641519279 于蔚蔚:书记员 15942520286 解鑫洋:工作人员 2277317 15641518732 郑晓蕾:工作人员 13591516205 ... 更多 |